一、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及博士后类别申请人,外语水平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各语种要求如下:
-英语(PETS5):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其中听力部分18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德语(NTD):笔试总分65分(含)以上;
-法语(TNF):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
-日语(NNS)/俄语(ТЛРЯ):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其中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2.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3.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或地区连续留学8个月(含)以上,或连续工作12个月(含)以上,或曾以*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身份留学3个月(含)以上。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各语种要求如下:
-德语、法语、日语、俄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中级班结业证书。
5.参加雅思、托福、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日语、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
雅思(学术类)6.5分、托福网考95分;
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B2级;
日语达到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三级(N3);
6.赴其他语种(除英语、德语、法语、日语、俄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以外)*留学者,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对该语种的面试或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二、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类别申请人,外语水平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参加“*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IBT)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1.查阅2015年选拔简章,确定您是否有资格申请;
2.查阅2015年*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一览表及项目指南,确定“申请留学身份”、“申报国别”、“申报项目名称”、“可利用合作项目名称”和“受理单位名称”;
3.网上注册,填报申请表(详见“2015年*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填表说明”);
4.准备申请材料(请查阅“关于准备2015年*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学生类申请人用、非学生类申请人用);
5.向受理单位(含*留学基金受理机构、“985工程”、“211工程”建设高校、互换项目院校、与留学基金委签订合作项目协议的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公费出国留学要求申请者必须是国内211*毕业的学生或者985毕业的,还要看你*四年的平均分已经外语能力、科研能力等等。
主要说明姓名、年龄、国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等个人基本信息。
教育背景一般写*及以后的经历,可以适当介绍学习的专业和主要课程。
介绍个人获得过的奖励,包括学术荣誉、社会实践荣誉等,可以把GPA和排名也写上去。
个人经历可以介绍工作经验、实习经历、学习经历(如参加各种技能培训课程或活动)、学术经历(发表的论文和参与的学术活动)、志愿者活动等,可以简单概括一下在这些经历中自己具体的工作或学习内容。
1.在回国后两年服务期内,不能因私长期(三个月以上)出国。如因公出国,需经国内推选单位同意并报甲方备案。
2.在规定的回国服务期内,可以继续出国申报。
3.在回国服务期满后,如果要再次出国,需要按照**基金委的要求,申请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