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湖滨新城发展集团成立于2016年6月,属宿迁市湖滨新城直属国有企业。集团下设综合管理办公室、投资开发部、工程管理部(质安部)和财务部,运营管理江苏新源水务有限公司、宿迁市湖滨新城房地产有限公司、宿迁市湖滨新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宿迁市新景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等十余家子公司。集团主营业务涉足自来水生产、污水处理、房地产开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园林绿化施工等领域。根据业务需求,开展本次招聘工作。
一、招聘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三、岗位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20日以后出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6月20日以后出生)。
(四)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及学位。
(五)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品行,无违法违纪记录和失信行为,具备健康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七)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违纪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3.缴费确认。考生通过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后进行缴费,缴费时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用,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4.注意事项。考生在报名与资格初审中应注意下列事项:
(1)考生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照片要求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根据报考人员上传的信息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3)考生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5)考生网络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号码错误、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6)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集团将根据情况,决定实施资格复审直接进行面试或核消(减)招聘岗位。
(7)运行工岗位不参加笔试。
5.网上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应聘岗位专业知识。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合格线。考生笔试成绩不低于笔试卷面总分6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
5.笔试成绩查询。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四)资格复审
1.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3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
3.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应现场提出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无异议。
(五)面试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考察工作(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报考人员在体检前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廉政鉴定书。
(七)公示与聘用
对考察无异常情况和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转正考核,考核合格的与使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五、薪酬待遇
集团有科学的薪酬及福利制度,可保障每个员工的薪金待遇。“五险一金”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后,与在职员工享受同等待遇。
六、其他说明
2.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阶段,因各种原因(如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等)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
3.聘用后,将根据集团与子公司实际工作需要,安排聘用人员与相应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七、政策咨询
2.网上报名技术问题:宿迁智通人才开发有限公司0527-88288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