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白冰)北京市新增了67处电子眼,交管部门上午公布了新增电子眼的位置和用途。
这些电子眼有一部分是专门针对近日严查大货车“闯禁行”和部分车辆走应急车道的违法行为。
交管部门曾经在今年4月份公布了全市1958处电子眼的位置。但当时并没有公布所有电子眼的用途,同时表示,如果本市新增电子眼,将根据公安部第105号令“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将本市新增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予以公布。
记者看到,这67处新增的电子眼有16处位于环路上,其中两个是专门针对走应急车道的违法车辆,一个安装在二环广安门桥南,一个安装在五环五元桥南。
此外,16处新增在环路的电子眼,有14处安装在了四环路和五环路上,其用途是专门拍摄大货车“闯禁行”等违法行为,这种电子眼可以辅助交警进行“纠违”,解决警力不足的问题,“一旦大货车违法被拍摄,会影响到外地货车进京的通行证发放”。
其他51处电子眼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闯红灯电子眼,另一种是牌照识别电子眼。全部安装在大兴等远郊区县,规范远郊车辆的行驶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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