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0日,张某将其宠物狗大妞卖给钱某,但是由于钱某出国旅游,于是约定钱某回国前大妞由张某继续照顾。在这期间,大妞产下小狗,张某的朋友陈某误以为是只柴犬,便向张某购得该小狗。陈某回家后才发现小狗是秋田犬而非柴犬,遂去找张某理论,两人因此产生争执,大妞为护主而抓伤陈某。
【推荐1】李老板是农民出身,开办一家家具厂,近年来发现房价不断上涨,李老板以家具厂机器设备作抵押向银行贷款,在市中心地段购置了4套商品房。农村老家房子即将拆迁承包地要被征用,到时候李老板预计还会得到3到4套安置房作为补偿。由于李老板一直把农村老家房子以承包地借给邻居老王,征地拆迁时,老王和李老板就补偿问题产生了纠纷。
【推荐3】罗某收藏了名家魔山的一幅画作“声断衡阳”,但经不住朋友老李数次央求,答应将该画以50万元的价格卖给老李。双方在2022年5月签订书面合同,定金10万元,违约金8万元,并约定于同年9月向老李交付画作。2022年6月,罗某得知魔山的另一幅画作以900万元价格成交,便开始四处寻找新买家。2022年7月,罗某顺利将“声断衡阳”以800万元价格出售给不知情的买家老谢,并完成了交付。后老李得知情况,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罗某:第一,双倍返还定金20万元;第二,赔付违约金8万元;第三,从老谢处要回画作“声断衡阳”,并按照2022年5月签订的合同交付给自己(老李)。经过审理,法院判决罗某双倍返还老李定金20万元。
【推荐1】陈某通过中介公司的推介与业主刘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刘某将登记在其个人名下一套商品房以市场价110万元出售给陈某,定金为5万元;如果一方不履行合同,应支付违约金15万元,合同签订后陈某向刘某支付了5万元定金并向中介公司支付了2.2万元服务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识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刘某回家后,将该事实告诉妻子宋某。宋某觉得该房屋售价和自己的预期差距巨大,且自己没有签字,认为合同无效。因刘某不愿意继续履行合同,未按约定将该房屋过户给陈某,陈某将刘某诉讼至A区人民法院,请求被告刘某双倍返回定金并支付原告陈某合同违约金15万元。法院经过审理,作出一审判决。
A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审判长:×××
疫情期间,陈某为便于居家办公.通过A公司经营的购物网站购买了1台电脑,该商品的名称、型号、价款等详细信息展示子网站上。内容明确具体。陈某点击商品链接进行购买,确认订单并完成了支付。两天后,陈某收到A公司发来的电子邮件,称由于商品缺货,A公司取消了订单,无法提供所购电脑并将货款退还陈某。陈某拒绝接受这一结果,多次与A公司沟通,问题仍无法解决。陈某打算将A公司诉至法院。
【推荐3】(20231月浙江高考真题)王宏大与刘文昌准备开设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拟取名“普罗旺斯”(法国地名音译),拟以宅基地使用权、两套商品房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100万元现金和一部漫画作品出资。公司成立后,与童漫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服务期5年,年薪30万元人民币,赠送140平方米房屋一套,但5年内不得结婚,否则解聘,并收回房屋。童漫入职一个月后,公司为其办理了赠送房屋的产权登记。半年后,童漫登记结婚。
小李从砂锅店吃完饭准备回家时,刚一出门就被店外一棵即将枯死的树木断枝砸伤了肩部,在医院治疗期间花去医疗费等共计6000多元。小李出院后获悉,砸伤自己的这棵树系由砂锅店老板种植,但老板却因生意繁忙而少有打理。小李直接找到砂锅店老板,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但老板以小李不小心为由拒绝赔偿。于是小李一纸诉状将砂锅店老板告到当地人民法院,一审法院认为小李的受伤与砂锅店老板未打理的枯木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但出于“公平原则”考虑,判决砂锅店老板赔偿小李4000元。小李对此判决表示不服,依法提起了上诉,二审法院认为,砂锅店老板既是树木的所有人,又是树木的管理人,且未及时清理枯枝,致使其构成的安全隐患最终致小李肩部受伤,且砂锅店老板在法庭上不能提供自己没有过错的证据。最后法院依法判决砂锅店老板赔偿小李医疗费等费用。
由于饲养的麻鸭大批量死亡,鸭主认为死亡原因是受到养殖场附近施工车辆强烈的光污染和噪音污染刺激,于是鸭主将两施工单位告上法院,要求索赔各项损失共计2.3万元。法院经审理查明:2004年10月5日,原告高进(化名)购买了建湖麻鸭1050只饲养,其养殖场靠近两被告施工现场。2004年10月29日,两被告组织夜间施工,次日,原告饲养的麻鸭出现大批死亡。2004年11月1日,南京市畜牧站对原告送检的两只死鸭进行检验,认为送检鸭是受到刺激引起应激反应,打堆挤压受伤造成死亡,建议加强饲养管理。
【推荐3】某小区张阿姨饭后在小区花园散步,同小区老张家的狗突然冲向小区花园人行道,导致张阿姨摔倒。张阿姨被送往医院救治,花去医疗费数万元。事后,张阿姨要求老张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合计5万余元。因双方就赔偿一事协商无果,张阿姨遂起诉老张至法院。
在法庭辩论中:
张阿姨:我本是小区正常散步,我为什么会摔倒?是被老张家冲出的狗吓到而摔倒。
老张:我家的狗在人行道疯跑,没有撞击张阿姨。
老张:哪怕就是我有责任,也是狗的责任,不是我的责任。
张阿姨:老张是狗的主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无可争议。
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但是最终法院支持了张阿姨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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