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商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对南通市商务局机关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贸团组中介服务供应商入围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广大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贸团组中介服务供应商入围采购
二、项目编号
(NTSWJZC2018014)
三、采购人名称、地点和联系方式
名称:南通市商务局
地点:南通国际大厦28楼,地址:南通市跃龙路38号。
联系方式:0513-85115200。
四、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公司或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
六、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2)。
采购期限:2018年8月~2019年7月。
七、报名
地点:南通国际大厦2804室,地址:南通市跃龙路38号。
2.响应文件及要求
(1)供应商必须按照报名程序规定,完成报名文件(附件1)。
(2)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对报价文件(附件3)填写报价(含税),报价不得高出《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转发财政部外交部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行【2014】5号)文件规定的要求和标准,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本次参加采购活动无效。
(3)供应商必须结合《采购需求》(附件2),对技术文件全部项目,逐项进行有效响应,填写或提供材料,未填写且未提供相应材料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本次参加采购活动无效。
地点:南通国际大厦26楼南通市商务局机关会议室,地址:南通市跃龙路38号。
未按时到达磋商地点参与磋商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本次采购活动。
九、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
1.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前5名的供应商确定为入围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入围供应商名单;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围供应商名单,最后报价得分相同,技术指标得分也相同的,抽签决定入围供应商名单。
2.磋商小组各成员(评委)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包括价格分值和技术分值。
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重)为10%,技术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重)为90%。
供应商评审最终得分=报价得分+技术得分。
3.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100(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4.技术分由磋商小组(评委)根据每名供应商对技术文件(附件4)的响应情况,对每名供应商进行技术指标的评分。磋商供应商的技术分计算办法:所有评委对该供应商评分之和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供应商的技术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十、入围供应商权益
采购人在采购期内,对符合本次采购需求范围的具体采购项目,将不再另行开展采购程序,而是向本次采购确定的入围供应商发询价函进行询价,择优选择,兼顾公平,但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自己本次磋商最终报价,否则视为无效,采购人从有效报价的入围供应商中确定成交供应商。
1.公告网站:南通市商务局网站通知栏目。
十二、特别提醒
1.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逐一响应各个项目各项需求,认真、仔细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严格遵守约定,如有疑问请及时来人、来电咨询。
南通市商务局
2018年8月2日
附件1
供应商报名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资金
法定代表人姓名
传真号
供应商提供的报名资料
附件2
采购需求
2、公务安排。供应商具有在国(境)外举办高水平经贸活动的综合能力和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包括协助安排高质量的经贸交流对象,根据采购方的需要,开展高质量的商务活动,并提供相应的陪同翻译服务。
3、行程安排。供应商为团组提供经济、合理、优化的航班及其他交通行程,并安排专门人员接送机。
4、服务保障。
(1)供应商为团组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应具备较高专业水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责任心强,政治可靠。
(2)供应商一名副总级别负责人参加团组行前会;为出行团组提供出行信息,并提供必备的出行物品(如:转换插头、移动WIFI、打包带、洗漱包、出访手册等);提供周到、全面的警示、友情提醒服务。
(3)供应商为团组在国(境)外期间提供符合《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转发财政部外交部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行【2014】5号)文件规定标准的吃、住、行服务,其中,餐饮应根据团组人员饮食习惯,针对具体团组,进行具体安排;住宿应整洁、舒适、安全,出行便捷等。
(4)供应商能及时跟进了解团组在国(境)外行程进展,并主动与采购方沟通,保持联系。
(5)供应商及时提供明晰的财务开支,并配合采购方做好账务结算。
附件3
案例模拟报价
供应商根据采购方提供的案例和线路设计,进行模拟报价,提交报价文件。供应商在磋商会议上,进行二次报价(最后报价),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计算供应商报价得分。
模拟线路:按照《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转发财政部外交部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行【2014】5号)文件规定的要求,请供应商提供从国内至德国、瑞典线路的出国(境)公务所有费用。
注意:1.本项目报价为模拟报价,仅作为磋商报价评分之用。
2.机票执行政府采购,直销及代理机构可查询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
报价金额(人民币:元)
二次报价(最后报价)金额(人民币:元)
(供应商报价必填)
(磋商会议填)
供应商(公章)
代表(签名)
日期:
附件4
技术文件
1
供应商基本情况
公司经营项目业务年限
人员及团队资质
2
近几年业务开展
情况
3
实际案例介绍
提供一套包括签证、行程安排及报价、财务结算凭证等的全流程实际案例资料(国别地区不限)
4
公司境外的资源优势,具有优势的国别,在因公出国(境)服务上具有的特色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