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新时代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答记者问

新华社北京11月11日电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日前,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意见》制定和贯彻实施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制定《意见》的背景和意义。

答:流动党员是党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强和改进党员特别是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完善党员教育管理、作用发挥机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不同群体党员特别是流动党员,采取精准有效的教育管理措施。为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组织部在总结实践经验、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意见》。制定出台《意见》,对于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高新时代党员队伍建设质量,组织引导流动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锻造一支充满活力的先锋力量,具有重要意义。

问:请介绍一下《意见》的总体考虑和主要内容是什么?

《意见》共5个部分、18条,从及时将流动党员纳入流入地(单位)基层党组织、落实基层党组织管理责任和流动党员责任要求、抓实流动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加强流动党员党组织建设、加强组织领导等5个方面,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任务措施和具体要求。

问:及时将流动党员纳入流入地(单位)基层党组织是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基本目标,《意见》提出哪些要求?

答:一是为便于基层准确认定和把握,将流动党员界定为因工作、学习单位或居住地发生变化,没有转移正式组织关系,连续6个月以上不能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活动的党员。二是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对流出党员、流入党员进行登记,运用信息手段督促流动党员向流入地(单位)基层党组织及时报到。三是区分不同情形,对规范流动党员纳入党组织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四是按照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应转尽转原则,针对流动党员不同情形,分别提出做好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具体要求。

问:《意见》对落实基层党组织管理责任和流动党员责任提出哪些要求?

问:请介绍一下《意见》对抓实流动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提出了哪些工作措施?

答:立足工作实际,《意见》对抓实流动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提出了4方面工作措施:一是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组织流动党员参加党内集中学习教育,采取灵活多样形式开展经常性教育。二是按照党员组织关系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的方式,组织流动党员就近就便参加组织生活。三是激励流动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从不同类型流动党员实际出发,采取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和开展党员承诺践诺、志愿服务等方式,组织引导流动党员在本职岗位上履职尽责,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城乡基层治理、联系服务群众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四是加强对流动党员的关怀帮扶,保障流动党员正常参加组织生活、行使党员权利。坚持精神激励、人文关怀与物质帮扶相结合,为流动党员创业就业、技能培训、权益保障等提供帮助。

问:《意见》对加强流动党员党组织建设提出哪些要求?

答:流动党员党组织是加强流动党员管理的重要组织形式。《意见》从注重规范建设和日常管理的角度,对加强流动党员党组织建设提出3方面要求:一是规范流动党员党组织设置,明确在流动党员人数较多、相对集中的地方和单位,经县级以上党委批准,可成立流动党员党组织,并对流出地、流入地党组织成立流动党员党组织的方式、隶属关系等提出要求。二是明确流动党员党组织职责任务,主要包括加强流动党员经常性教育和日常管理,开展政治学习,组织开展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评议,引导党员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充分发挥作用;加强同流动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联系,通报民主评议以及日常表现情况,做好接收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等工作;做好流动人员的团结凝聚和联系服务工作。三是加强流动党员党组织运行管理,要求对流动党员党组织进行调查摸底,加强规范管理,选优配强流动党员党组织负责人,强化服务保障,推动积极发挥作用。

问:《意见》对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组织领导提出哪些要求?

问:文件出台后,关键在落实。请谈谈如何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

答:各级党委(党组)要把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作为加强新时代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来抓,切实把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好、作用发挥好。一是加强学习培训。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通过专题学习、交流研讨等方式,使各级党组织和流动党员准确领会《意见》精神,严格落实《意见》要求。中央组织部将适时通过举办业务培训班等方式,抓好《意见》的学习培训和政策解读。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动流出地(单位)基层党组织、流入地(单位)基层党组织和流动党员三方责任全面落实,切实抓好流动党员理论武装、纳入党组织管理、参加组织生活和流动党员党组织建设等各项工作。三是细化工作措施。各地区各部门(系统)要结合实际抓好《意见》贯彻落实,确保抓细、抓实、抓出成效。要注意用好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运用信息手段做好流动党员登记接收、组织关系转接、组织生活管理等工作。四是加强督促指导。要通过情况调度、调研督导等方式,了解掌握《意见》贯彻落实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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