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留学基金委发放了《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在最新简章中明确2023年计划选派各类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25000名,较去年有所增加。
一、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项目信息
二、2022vs2023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人数比
三、最新2023年选派简章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人才支撑,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搭建中外人文交流平台,推动国家公派留学在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中发挥更大作用。
第二章选派计划和主要项目
第二条2023年计划选派各类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25000名。
第三条主要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
2.访问学者:3–12个月。
3.博士后:6–24个月。
4.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一般为36–48个月。
5.联合培养博士生(在国内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研究):6–24个月。
6.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一般为12–24个月。
7.联合培养硕士生(在国内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习):3–12个月。
9.本科插班生(在国内攻读学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习、毕业设计或实习等):3–12个月。
第四条留学期限与资助期限
资助期限一般根据留学期限、个人申请、申请时提交的外方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项目规定的最长资助期限、专家评审意见等因素综合确定。
一般情况下,留学期限与资助期限一致,但二者并不必然相同。具体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在录取时确定,以录取文件为准。
个人申报的资助期限不应超过外方规定的留学期限和所申请项目规定的最长资助期限。其中,个人申报的资助期限低于外方规定的留学期限的,资助期限一般按个人申报期限确定,且不高于所申请项目规定的最长资助期限。
第五条主要项目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计划选派2000人。选派类别包括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和博士后。
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计划选派10600人,选派类别包括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800人)和联合培养博士生(6700人);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计划选派100人,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
3.高校合作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计划选派1000人,选派类别包括访问学者和博士后。
4.地方和行业部门合作项目计划选派2190人,其中,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1100人,选派类别包括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和博士后;与行业部门合作项目1090人。
5.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项目计划选派900人,其中,国际组织实习项目550人,选派类别包括实习生、访问专家等;高校国际组织师资出国留学项目100人,选派类别为访问专家;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250人,选派类别包括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生。
6.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和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计划选派2310人,选派类别包括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生、攻读学士学位本科生和本科插班生。
7.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计划选派200人,选派类别包括访问学者、博士后、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生。
8.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计划选派300人,选派类别包括访问学者、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生。
9.国外合作项目计划选派5500人。国外合作项目是指与外方机构签署协议并由中外双方联合评审、联合资助的项目,如国家留学基金委剑桥奖学金、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等。
第三章资助内容
第四章申请条件
第七条申请人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6.符合申请项目的其它具体要求。
第八条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第五章选拔办法
第九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第十一条推选单位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有权退回不真实、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申请。推选单位还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或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并在申请表主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对上述表现做出评价。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2023年4月10日–30日申请,6月公布录取结果。
3.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2023年9月10日–25日申请,11月公布录取结果。
4.地方和行业部门合作项目:
①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含已获批的地方创新子项目人员):2023年5月1日–15日申请,8月公布录取结果。
②与行业部门合作项目按照相应项目规定施行。
5.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项目:
①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单位或个人联系渠道全年随时申请,每月公布录取结果;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每年均需国际组织提供岗位后发布,全年随时发布。
②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所在单位合作渠道,2022年9月1日-15日项目申请,11月公布获批项目;2023年4月1日-10日人选申请,6月公布录取结果。国家留学基金委合作渠道根据协议施行。
7.政府互换奖学金根据相应规定施行。
8.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2022年10月1日-20日项目申请,2023年1月底前公布获批项目;2023年3月1日-10日第一批人选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9月1日-10日第二批人选申请,10月公布录取结果。
9.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2023年3月10日–31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10.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2022年9月1日-15日项目申请,11月公布获批项目;2023年4月1日-10日人选申请,6月公布录取结果。
11.国外合作项目根据相应项目规定施行。
第六章派出与管理(略)
第七章附则(略)
从最新简章来看,整体变化主要集中在公派人数上的优化和调整。
而其中大家比较关心的公派研究生项目中博士联培较之2022年增加了1200人,博士虽然比2022年减少了200人,但是较之2021年还是增加了1300人,大家结合自己申请的项目具体查看。
常见CSC申请Q&A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邀请信上的身份该如何表述?
赴美国等国家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取得的邀请信上身份可以为jointPhD.student、visitingstudent、visitingresearcher或类似表达方式;赴英国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须明确为jointPhD.student、visitingstudent等学生类的表述。
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如何确定?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资助期限原则上不超过48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6-24个月,具体由国内外导师商定。另外,申请时为在外自费留学博士一年级的人员,被录取后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从博士二年级开始计算。
CSC奖学金的金额,能cover到什么范围?
CSC常见的资助方式大概有两种,一种是带学费的,申请时需要外方导师的签字,相对申请难度比较大,另一种是不带学费的,两种资助方式的共有部分是生活费资助,生活费的数额基于当地生活水平,基本可以解决生活的开销,可以覆盖租房,日常所需。
如何联系国外留学单位,联系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攻读博士学位生,无论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的中外合作奖学金派出还是利用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派出,均需自行对外联系,取得入学通知书/邀请信等材料;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主要通过所在院系、导师联系落实国外留学单位和导师,制定联合培养计划并取得邀请信。
取得多个外方院校的邀请信,申请时是否可申请多所院校?
不可以。申报时只能申请一所国外院校,并提交该院校的正式入学通知/邀请函。
需要在申报前取得外方邀请信或入学通知书吗?
申请者需要在网上报名前取得外方正式的邀请信/录取通知书,其为必要的申请材料之一。
邀请信应具备哪些内容?
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国内院校等;
留学身份: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国外指导教师信息:留学专业或受邀人拟在国外从事主要学习/研究工作及工作语种;
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还可以再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吗?
不可以,获得部分奖学金者(指外方的奖学金扣除学费资助后,未达到国家公派奖学金的资助标准)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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