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一文读懂特殊物品

2022年4月15日,是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正式施行一周年。在这特殊时刻来临之际,让我们来一起聊一聊特殊物品。

按照海关总署《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特殊物品主要分为四大类。

微生物:病毒、细菌、真菌、放线菌、立克次氏体、螺旋体、衣原体、支原体等医学微生物菌(毒)种及样本以及寄生虫、环保微生物菌剂。

人体组织:人体细胞、细胞系、胚胎、器官、组织、骨髓、分泌物、排泄物等。

血液及其制品:血液是指人类的全血、血浆成分和特殊血液成分;血液制品是指各种人类血浆蛋白制品。

延伸课堂

人体组织等特殊物品中含有人类遗传资源。生物安全法第六章规定,国家对我国人类遗传资源和生物资源享有主权,境外组织、个人及其设立或者实际控制的机构不得在我国境内采集、保藏我国人类遗传资源,不得向境外提供我国人类遗传资源。

人类遗传资源,包括人类遗传资源材料和人类遗传资源信息。人类遗传资源材料是指含有人体基因组、基因等遗传物质的器官、组织、细胞等遗传材料。人类遗传资源信息是指利用人类遗传资源材料产生的数据等信息资料。这是一个民族最为核心的生物信息,在现代生物技术的支持下,一旦被非法势力掌控,后果不堪设想。

特殊物品出入境主要程序

01

检疫审批

出境特殊物品的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特殊物品交运前向其所在地直属海关申请特殊物品审批。

入境特殊物品的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特殊物品交运前向目的地直属海关申请特殊物品审批。

所需材料:

申请特殊物品审批的,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提供相应材料。

(一)《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申请表》;

(三)入境用于预防、诊断、治疗人类疾病的生物制品、人体血液制品,应当提供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给的进口药品注册证书;

(四)入境、出境特殊物品含有或者可能含有病原微生物的,应当提供病原微生物的学名(中文和拉丁文)、生物学特性的说明性文件(中英文对照件)以及生产经营者或者使用者具备相应生物安全防控水平的证明文件;

(五)出境用于预防、诊断、治疗人类疾病的生物制品、人体血液制品,应当提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销售证明;

(六)出境特殊物品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管理范畴的,应当取得人类遗传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海关对有关批准文件电子数据进行系统自动比对验核;

(七)使用含有或者可能含有病原微生物的出入境特殊物品的单位,应当提供与生物安全风险等级相适应的生物安全实验室资质证明,BSL-3级以上实验室必须获得国家认可机构的认可;

(八)出入境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的,应当提供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首次申请特殊物品审批时,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申请人为单位的需提供:(1)单位基本情况,如单位管理体系认证情况、单位地址、生产场所、实验室设置、仓储设施设备、产品加工情况、生产过程或者工艺流程、平面图等;(2)实验室生物安全资质证明文件。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02

检疫查验

入境特殊物品到达口岸后,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凭《特殊物品审批单》及其他材料向入境口岸海关报检。

出境特殊物品的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出境前凭《特殊物品审批单》及其他材料向其所在地海关报检。

报检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海关不予入境或者出境。受理报检的海关按照要求对出入境特殊物品实施现场查验。

03

后续监管

海关对出入境特殊物品实施风险管理,根据出入境特殊物品可能传播人类疾病的风险对不同风险程度的特殊物品划分为不同的风险等级,并采取不同的卫生检疫监管方式。

需实施后续监管的入境特殊物品,其使用单位应当在特殊物品入境后30日内,到目的地海关申报,由目的地海关实施后续监管。

让我们看看海关一年来在出入境特殊物品管理上,又出台了哪些新措施:

2021年12月25日,新版海关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与分析系统在全国范围试点启用,特殊物品报关单无需事先办理审核单核销申请,系统将自动进行核销。

2022年3月15日,海关总署关于公布《特殊物品海关检验检疫名称和商品编号对应名录》的公告,进一步规范出入境特殊物品监管。

THE END
1.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已经2005年5月16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年 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出入境特殊物品的卫生检疫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http://www.ithc.cn/m/marticle/47176.html
2.《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核心提示:《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0号)释义内容见附件。附件:《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 《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0号)释义 内容见附件。 附件: 《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0号)释义.pdf...http://www.shijieshipin.com/news/show-43657.html
3.出入境特殊物品风险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厦门出入境检验.doc—1—国质检卫〔 2015 〕 269 号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出入境特殊物品风险管理工作规范(试行) 》的通知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 质检总局令第 16 0号) 已于 2015 年3月1 日起施行。为有效贯彻落实总局 160 号令,总局制定了《出入境特殊物品风险管理工作规范( 试行)》, 现印发你...https://www.taodocs.com/p-40685412-1.html
1.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摘要】:<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0号《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已经2014年12月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局长支树平2015年1月21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监督管理,防止传染病传人、传出,防控生物安全风险,保护人体...https://www.cnki.com.cn/Article/CJFDTotal-GWYB201510009.htm
2.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出入境特殊物品风险管理工作规范...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质检总局令第160号)已于2015年3月1日起施行。为有效贯彻落实总局160号令,总局制定了《出入境特殊物品风险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有问题,请及时报总局卫生司。 https://www.66law.cn/tiaoli/39583.aspx
3....携带入境进行化验的。根据《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近日,在红其拉甫海关,一名入境旅客竟然携带了9管红色液体,海关人员发现立即拦截并仔细询问,好家伙,竟然都是人体血液。带血液要干什么? 该旅客自述,这些装在药品盒内试管中的人体血液样本,是境外人员委托其携带入境进行化验的。 根据《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要求,邮寄、携带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https://www.yoojia.com/article/4441920345917374987.html
4.[标准规范]出入境特殊物品风险管理工作规范.(精编).doc— 1 —国质检卫〔 2015〕269 号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出入境特殊物品风险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质检总局令第 160 号)已于 2015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为有效贯彻落实总局 160 号令,总局制定了《出入境特殊物品风险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现印发你们,请...https://www.mayiwenku.com/p-84420.html
5.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入境、出境的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的携带人、托运人或者邮递人,必须向卫生检疫机关申报并接受卫生检疫,凭卫生检疫机关签发的特殊物品审批单办理通关手续。未经卫生检疫机关许可,不准入境、出境; 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docx 实施机构 各直属海关 ...http://taiyuan.customs.gov.cn/shanghai_customs/xbszn/wsjy93/tswpsp/2870277/index.html
6.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内容8篇(全文)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内容 第2篇 一、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的主要内容,概括起来一共有13个方面的主要内容 (一)法定检验 (二)进出口商品检验; (三)动植物检疫 (四)卫生检疫与处理 (五)进口废物原料、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 (六)进口商品认证管理 (七)出口商品质量许可和卫生注册管理 ...https://www.99xueshu.com/w/fileinejx2hr.html
7.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第十一条入境、出境的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的携带人、托运人或者邮递人,必须向卫生检疫机关申报并接受卫生检疫,凭卫生检疫机关签发的特殊物品审批单办理通关手续。未经卫生检疫机关许可,不准入境、出境。 (二)《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43号) ...https://vh56.com/rcjtswpwsjyspd
8.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最新全文)法律条文和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经国境传入、传出,保护人体健康和农、林、牧、渔业以及环境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https://saas.fadada.com/notice/detail-176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