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疆全面启动“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不让办证者再跑冤枉路
□本报记者/赵春华实习生/孙浩
在全面实施企业“五证合一”、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9月20日,我区再整合公安、商务、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四个部门共7个证照,全面启动“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在降低创业准入制度性成本的同时,优化营商环境,激发企业活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十二证合一企业不再跑冤枉路
20日上午12时,在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一楼大厅内,自治区“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启动仪式即将举行。作为第一张“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申领企业的代表,新疆送变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吉文感觉很自豪。
“整合证照的范围进一步扩大,涉及的部门进一步增多,这样使办事群众办理各项证照的时候更加方便、快捷。这种便利的营商环境更加符合我们落实‘放管服’政策的要求,(下转第七版)
(上接第一版)在转变政府职能、强化部门协同的同时,优化营商环境,激发企业活力,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注册登记处处长陈鑫说。
换照不收费原“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继续有效
但与此同时,宋一也向记者表达了自己的疑虑,“对于已经申领或换发‘三证合一’‘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是否需要换照换照是否会收取费用”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从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改革制度,我区从9月20日起启动改革。已经申领或换发“三证合一”“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原有的营业执照继续有效。“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实行的登记条件、登记程序、登记申请文书材料规范和营业执照样式与“三证合一”改革相同。改革后,企业申请设立登记的,原证照有效期满、申请变更登记或申请换发营业执照的,由工商部门依法核发、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申请人可向各级工商部门设立的“企业登记窗口”申请登记,向原企业登记机关申请换照。2018年1月1日以后,全国将统一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再有效。没有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企业要尽快到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确保正常经营。换照不收费。
陈鑫告诉记者,下一步,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大涉企证照的整合力度,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技术支持,让信息多“跑腿”,让企业少跑路,让企业有更多的办事渠道可供选择,实现企业注册登记的便利化。
记者从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了解到,2014年商事制度改革以来,全区工商部门先后实施了15项改革措施,在各项改革措施的带动下,全区市场主体增速呈现逐年加快态势,平均每月新增市场主体的数量由2014年的1.5万户增加到2016年的2.1万户,今年1月至8月平均每月新增市场主体的数量更是达到了2.6万户,市场主体发展速度进入历史最快时期。截至今年8月底,全区市场主体总数已达141.02万户,市场主体的快速增长,反映了全区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改善,有力促进了各族群众创业、就业。
责任编辑:闫小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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