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动物检疫案例(精选5篇)

(二)以江门口岸为例,跨境电商高速发展所带来的生态安全隐患

二、跨境电商入境动植物产品检疫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制度不健全,监管有盲区

检验检疫对邮寄物执法把关的主要法律依据可以归结为“四法三例”,以及《进出境邮寄物检疫管理办法》、《出入境快件检验检疫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这些法律法规多数历经十多年未修订,无法完全适应跨境电商迅猛发展的新形势,日常工作的可操作性不强,使跨境电商入境动植物产品监管欠缺科学性,无法完全跟上跨境电商发展趋势。

(二)执法尺度不一,存在灰色地带

目前,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在跨境电商入境动植物产品监管方面因缺乏现有法规和制度的支持,执法的标准不统一,让人抱有侥幸心理,采取瞒报品名、夹带甚至是实报品名碰运气等方式,企图将国家禁止邮寄或携带的动植物产品冲检入境。

(三)动植物产品风险,公众认知度低

人们在轻点鼠标进行跨境网购时,往往都是随着自己的意愿,比如从澳洲购买带有薰衣草种子的小熊,从新西兰购买鹿筋和鹿尾巴,从韩国购买新鲜的带土人参,从美国购买奇亚籽等等,并没有意识到自己所购买的海淘品未经检疫而直接入境会给国家带来怎样的生态风险。

三、加强跨境电商入境动植物产品风险控制的建议

(一)作为整个进出口贸易中一股至关重要的力量,检验检疫部门对于跨境电子商务能否正常、持续发展拥有决策权

检验检疫部门应顺势而上,在保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前提下,遵循跨境电子商务规律,创新理念和方法,尽快修订跨境电商动植物产品的风险监管的政策法规,规范检验检疫机构对跨境电商的执法行为,为行业的发展保驾护航。同时增加法规相配套的管理制度。如:对跨境电商企业实行“备案+诚信+全申报”的管理模式,实行全备案管理,制定“电商主体责任制度、监督抽查制度、第三方检测结果采信制度、诚信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制度、召回制度”等多项保障制度。对跨境电商入境动植物产品实行全申报及负面清单管理。负面清单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1712号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植物检疫名录》以及《禁止从动物疫病流行国家、地区输入的动物及其物品一览表》等。通过负面清单管理,将关口前移,管好准入动植物产品,降低检疫风险。

(二)检验检疫机构要充分利用雄厚的技术力量,建立与国内外监管机构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的统一的安全风险预警平台

(三)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向公众大力宣传检验检疫有关跨境电商入境动植物产品的规定,提高公众对入境动植物产品的风险意识和生态安全意识

参考文献:

[1]腾泰翼运营大数据中心.

com

[2]梁瑜,王东胜,习清.入境快件检验检疫质量控制政策研究[J].中国经贸导刊,2012(19):71―72

[3]罗世鹏,叶丽贞.如何防范跨境电商中违禁动植物产品“冲检”入境―兼谈“放管结合”的江门模式[J].南粤国检,2015(62)

二、整治重点

(一)整治重点对象。生猪养殖场(户)、肉牛、羊饲养场;生猪定点屠宰场、牛羊屠宰厂;生猪、活牛羊贩运者和经营者;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兽药生产、经营企业。

(二)整治重点产品。生猪、活牛羊、猪肉、牛羊肉及其制成品;生猪饲料;兽药。

(三)整治重点环节。“瘦肉精”生产流通,牲畜养殖、收购贩运、屠宰、加工、销售、餐饮和进出口环节。

三、整治任务和措施

(五)深入开展加工环节整治。质监部门要会同公安机关严厉打击使用含“瘦肉精”的猪肉等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责令企业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生产许可证。质监、经信部门要加强巡查,深入开展专项检查,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查验和出厂检验记录制度,严防含“瘦肉精”的肉制品流入市场。

(六)加大对食品流通环节整治。工商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商场、超市和肉食店等巡查频次和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销售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肉品的违法行为;监督肉制品经营者依法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加强对猪肉制品的抽样检验工作,严厉查处和打击经营含“瘦肉精”等不合格猪肉的违法行为。

(九)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市食安办要结合市政府实事工程,加强对猪肉、猪肝的“瘦肉精”(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监测,提高食品安全风险预警能力。

四、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

(二)集中整治阶段

根据专项整治方案,全面开展“瘦肉精”排查、清缴和检验工作,强化源头治理整顿,加大普法宣传力度,集中力量查处一批生产、销售和使用“瘦肉精”的违法犯罪案件,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各区镇“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并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

(三)检查验收阶段

各区镇对本辖区“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自查。市农委、市食安办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检查验收办法并组织实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瘦肉精”源头、养殖、收购贩运、屠宰、加工、流通、餐饮、进出口等各环节监管职责,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并抓紧落实各项整治措施。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做好人员、经费、设施设备的保障工作。强化行政监察和问责,对监管中的、失职渎职等行为,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二)强化监督执法、凝聚监管合力。区镇之间、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搞好衔接,做到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形成严密的监管网络。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加强联系沟通,及时通报案件线索,严肃查处生产、销售和使用“瘦肉精”以及伪造检验检疫合格证书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从严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

(三)开展监督抽查、加大抽检力度。各有关部门要依据职责分工制定“瘦肉精”监督抽检计划,结合市政府重点实施工程,按照风险可控、监管有力的原则,科学确定抽检比例;对养殖、收购贩运、屠宰、加工和进出口等重点环节,要加大抽检力度,提高抽检频次,扩大检测范围。强化“检打联动”,发现饲料、畜尿、肉品等样品抽检不合格的,要追根溯源,依法严厉查处。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特征之一。伴随着我国对外贸易迅猛发展而出现的“生物入侵”问题,已经对构建和谐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近年来,我国检验检疫部门在海陆空口岸截获的外来有害生物数量呈现高发态势。外来有害生物的传入,将给一个国家的农业、林业、畜牧业生产乃至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带来严重破坏,造成巨大损失。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每年因主要的几种外来入侵生物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500多亿元人民币,北京地区美国白蛾的出现也给我们以警示。紧盯全球动植物疫病疫情,切实做好口岸防控,严防疫病疫情通过口岸的传入传出,是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的重要职责。

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是新时期检验检疫工作的重大使命。结合北京市委提出的“加快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首善之区”的总体部署,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要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不辱使命,有所作为。

——以防范国外生物入侵为重点目标,不断加强口岸动植物疫病疫情把关工作。加大执法力度,严把入境关口,严防任何形式的国外生物入侵。建立健全出入境动植物重大疫情风险管理、预警及快速反应机制,积极开展疫情收集和分析工作。加快动植物检疫除害处理法规和技术标准建设,建立除害处理质量事故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配合国家质检总局积极开展生物物种快速准确鉴定、检测技术方法的研究和推广,加强出境物种资源管理。积极做好进出境动植物检验检疫电子监管子系统的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工作,通过推进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动物疫病预防和应急反应能力。对未经检疫审批的货物,一律作销毁和退运处理,防止各种寄生虫病、植物危害性病、虫、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传入我国。强化对肉类、水果、活动物、水产品、花卉等敏感、易出问题货物的现场查验力度,提高检出率,防止疫情传入。建立健全动植物检疫技术法规和标准体系,建立高效的动植物检疫技术支撑体系,通过科技手段提高查验检测水平。积极开展其他重大动植物疫情疫病的快速检测技术、人畜共患病检测技术、检疫处理技术等课题的研究工作,全面提高检验检疫执法把关的能力和水平。

——以推动首都经济发展为中心目标,积极做好入世后过渡期的检验检疫工作。加强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TBT)、《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SPS)、《装运前检验协定》(PSI)等有关协定和案例的研究,提出利用技术贸易措施保护国内产业、市场和突破国外技术壁垒扩大出口的具体措施,维护国家利益和经济安全;利用自身职能、信息、技术、人才等方面的优势,做好咨询服务工作,指导帮助外贸企业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通过完善出口“绿色通道”制度、“空中报检”制度以及出口货物快速核放系统、进口货物口岸快速查验系统,积极施行电讯检疫,建立关检“一机两屏”共同查验机制,在口岸旅检通道全部安装健康申明卡自动识别系统、视频监管系统和其他必要的查验设施以及推动京津口岸直通式工作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查验环节,缩短工作流程,加快通关速度,减轻企业负担。切实将把关重点向涉及安全、卫生、环保、健康和反欺诈的重点进出口商品转移。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在这个历史进程中,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要把长远目标和近期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既着眼长远又立足当前,把握着力点,展示新形象。尤其是面向2008年北京奥运会,作为奥运筹办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要把做好奥运检验检疫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精心策划,统筹安排,强力推进,狠抓落实。

一要大力推进科技兴检战略实施。作为以技术为支撑的行政执法部门,技术水平的高低决定了检验检疫成效的大小。近年来,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共主持和参与国家级科研课题36项,全国质检系统科研课题55项,主持制定国家标准15项,主持制定检验检疫行业标准83项。为适应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的检验检疫需要,大力开展奥运科技研究和储备,积极实施奥运检验检疫科技行动计划。此外,禽流感病毒快速检测方法的建立和禽流感检测国家标准的制订,疯牛病实验室的建立,疯牛病检测抗原及抗体、酵母和牛朊蛋白的融合蛋白、压电朊蛋白免疫抗体芯片研制成功,食品中苏丹红1、2、3、4号染料检测方法的建立,猪链球菌快速检测方法的建立,都为奥运会筹备和举办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提供了可靠的技术支持。

[关键词]浙江省;茶叶出口;绿色壁垒

[作者简介]潘阳(1993-),女,浙江温州人,本科,研究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黄水灵(1975-),男,安徽安庆人,副教授,研究方向:农产品贸易、农业经济。

[基金项目]浙江农林大学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编号:201206023)。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和人们消费观念的转变,发达国家使用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总量呈逐年上升趋势,种类也不断增多,绿色壁垒成为一种主要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浙江省茶叶年产量约占全国茶叶产量的1/5,其中80%的茶叶用于外销,是我国的重要的茶叶出口省份,但由于生产加工工艺相对落后,龙头企业不多,经营方式欠佳等问题使得浙江省频繁因农药残留、重金属超标及品质等问题而遭遇通报、扣押。因此,分析和研究绿色壁垒下浙江省茶叶出口贸易问题对于促进我国茶叶出口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浙江茶叶发展及其出口贸易情况

(一)浙江省茶产业发展概况

自古以来茶叶就是浙江省的主要特产之一。2001年浙江省将茶业列入农业十大产业,2001―2012年浙江省茶叶年产量、产值及种植面积均呈上涨趋势,其中茶叶年产量涨幅高达4262%。但与全国茶叶生产情况比较,2000―2012年浙江省茶叶产量、产值、种植面积这三个指标占全国比重均不同程度出现下滑。2000年浙江省茶叶年产量1164万吨,占全国茶叶年产量172%,2012下降为946%;2000年浙江省茶叶产值2119亿元,占全国茶叶年产值的235%,2012年下降为137%;2000年浙江省茶园面积19329万亩,占全国茶园面积的118%,2012年下降为79%(见图1)。

图12000―2012年浙江省茶叶生产情况

浙江省不仅是中国茶叶生产的重要省份,更是传统的茶叶出口大省。2000―2011年浙江省茶叶出口总体呈波动上升趋势,茶叶出口额稳步增长。2012年,浙江省茶叶出口有所下滑,出口数量154263吨,同比下降1221%;出口金额47645万美元,同比下降209%:分别占全国出口总量和出口总额的4921%和4572%,两者比重均有所下降,但仍稳居全国茶产品出口第一位(如图2)。

图22000―2012年浙江省茶叶出口情况

在出口产品结构方面,主要有绿茶、红茶、乌龙茶、花茶、普洱茶等。由于浙江省地形以山地丘陵为主,土壤多呈酸性,特别适合绿茶生长,茶种优势明显,出口以绿茶为主。近年来绿茶出口一直占全国的一半以上。2009年浙江省绿茶出口分别占全国出口数量和金额的5353%和5418%,2010年分别占5130%和5024%,2011年分别占5448%和5042%;2012年分别占4921%和4572%。

在出口市场方面,截至2012年底,浙江省与全球92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茶叶贸易关系。浙江省茶叶出口以非洲等传统市场为主,摩洛哥、毛里塔尼亚、乌兹别克斯坦稳居前三,但在发达国家市场占有率偏低。

(三)浙江省茶叶市场竞争力情况

1国内市场占有率位居前列

根据商务部有关数据统计,全国共有24个省份出口茶叶,其中主要省份有浙江、安徽、湖南、福建、广东等几个产茶大省,上述5个省份年茶叶出口占全国茶叶出口量的75%以上。2002―2012年,由于浙江省经济向工业化转型,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产品经济的发展,因此浙江省茶叶在国内市场中的占有率不断下降。尽管如此,目前浙江省茶叶的国内市场占有率仍然位居全国前列,仅次于福建省和云南省(见表1)。

从浙江省茶叶出口情况看,2004―2012年浙江省茶叶出口数量及金额占全国比重均远超其他省份,稳居第一位,优势十分明显。浙江省在国内茶叶出口中具着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优势,竞争力强劲(见表2)。

2国际市场竞争优势明显

为了更准确地反映浙江省茶叶出口在国际进出口贸易中的比较优势,本文选取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RCA)和国际市场占有率(MS)两个指标,对浙江省茶叶国际竞争力进行衡量。

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指一国或地区的某种产品占其出口总值的份额与世界该种产品占世界出口总值的份额的比率,反映一国或地区在该种产品出口贸易的强度和专业化优势。当RCA>25时,表明该国该类产品具有很强的国际竞争力;RCA介于25~125之间,表明该国该产业具有很强的国际竞争力;RCA介于125~08之间,则认为该国该产业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经过计算得到2004―2012年浙江省茶叶出口RCA指数值。浙江省茶叶出口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在2004―2011年间虽然处于下降趋势,但始终介于25~125,说明浙江省茶叶出口产业仍然具有很强的国际竞争力(如图3)。

国际市场占有率是指一国的出口总额占世界出口总额的比重,可反映一国某产业或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或竞争地位的变化,比例提高说明该国该产业或产品的出口竞争力增强。经计算得到2001―2011年浙江省茶叶出口MS值,该值呈波动上升趋势,说明浙江省出口的茶叶在国际市场上的占有率不断提高,浙江省茶叶的国际竞争优势明显(如图3)。

图32004―2011年浙江省茶叶出口RCA指数及MS值

(一)遭遇的主要绿色壁垒

发达国家实施绿色贸易壁垒呈逐年上升趋势。其中,对我国出口的茶叶实施绿色壁垒的以欧盟、美国和日本为主。目前,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主要是针对联苯菊酯和三氟氯氰菊酯两项残留指标最高限量标准(分别为005ppm和001ppm)对中国输美茶叶进行抽查和监控,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浙江省输美茶叶监控检测的项目也主要是这两项,而日本与欧盟在茶叶农药残留方面检测的项目则比美国还多。

欧盟方面的法规与标准主要有:2000/24/EC、2000/42/EC、EC178/2005、EC396/、2005、EC149/2008、EC256/2009,以及2010年初的《食品和植物或动物源饲料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这些法规与标准中农残检测项目高达227项,其中207个标准限量为目前仪器最低检测底线,占912%。无限量、非豁免物质的检出限标准一律为001mg/kg。所有农残项目中对我国茶叶影响最大的为啶虫咪,其他影响较大的有敌敌畏、甲胺磷、氯菊酯、三唑磷等,这4个农残项目限量均为仪器最低检测限量。需要指出的是,EC149/2008法令中有关农残检测项目新增的农药绝大部分为新农药,尤其以印楝素、鱼藤酮和除虫菊素与茶叶生产关系较大,过去有机茶园中也可以使用这几种农药,但现在它们属于限量使用范围。除具体农残标准外,2011年9月和12月欧盟还两次出台法规,强化对我国输欧茶叶的检查力度:中国进口的茶叶必须通过欧盟指定口岸进入,所有货物必须有常规入境文件才会被允许进入指定口岸;另外,欧盟将对10%的货物进行农药检测,如果该批货物被抽中检测,则要实施100%抽样检测。

日本方面的法规与标准主要为2006年5月底实施的“肯定列表制度”。该制度规定食品中农业化学品最大残留限量不得超过001毫克/公斤,涉及茶叶的农残检测项目由原来的83项提高到276项,部分农残项目改“茶汤检测法”为“全茶溶剂检测法”。2012年日本厚生省对“肯定列表制度”进行修改,茶叶中除草剂苄嘧磺隆的限量由002ppm修订为一律基准(001ppm),杀虫剂三唑磷的限量由005ppm修订为一律基准(001ppm),自2013年2月20日起实施。不仅如此,日本还要求中国茶叶实行可追溯系统。

在欧盟、日本等国不断加严绿色壁垒的同时,中国受其影响也多次对农残限量标准进行了修改。2012年11月16日,卫生部和农业部联合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2),代替、并废除了过去的一些零散法规。这个最新的农残标准一定程度上接近日本、欧盟等同等标准最低限量,而欧盟标准比日本更为严苛(见表3)。

1积极影响

(1)提高了出口茶叶的质量。浙江省为了应对绿色贸易壁垒,大力推广优良茶树品种,扩大优质产品生产规模,以提高出口茶叶质量。茶树品种的改良使名优茶产量占比不断提高,从2000年的2431%提高到2010年的3958%。与此同时,作为浙江省优势出口茶种的绿茶出口量占比逐年提升,2009年分别占全省茶叶出口总量和总额的9667%和9476%,2010年分别占9521%和9259%,2011年分别占9289%和9287%,2012年分别占到9670%和9494%。

(2)优化茶叶产品结构。浙江省有关部门积极引导茶叶生产企业对产品结构进行适当调整,不断扩大具有资源比较优势产品的规模,以降低绿色壁垒对企业造成的影响。目前,浙江省出口的茶叶产品结构趋势为:高档红茶仍保有一定市场,普通红茶和中低档红茶出口量不断下降,2008―2012年浙江省红茶出口量下降了70%;乌龙茶发展平稳,市场份额较为稳定;出口量出现下滑;普洱茶因其特有的口感及保健功能,日益成为市场新宠;绿茶发展迅速,其出口量在整体出口总量中占比从2008年的9561%上升至2012年的9670%,其中以名优茶发展较快。浙江省茶叶产品结构正向优质、有机、健康方向发展,产品结构整体有所优化。

(3)推动了检验、预警机制的完善。为了及时获取境外贸易壁垒尤其是技术壁垒的信息,协调茶叶企业及时应对,提高浙江省茶叶出口竞争力,谋求茶叶行业转型升级,2010年浙江省国际茶叶商会和中国贸促会浙江调解中心建立全国首个茶叶外贸预警点。与此同时,茶叶行业协会也加大了与进出口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研究院等有关部门的合作力度,2012年浙江检验检疫局率先建立以行业协会为主体、对出口茶叶基地实施备案管理的检验检疫系统,牵头行业协会,不断加强与行业协会的联系与合作,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收集产品质量安全动态信息,及时调整检验措施。

2消极影响

[关键词]农产品出口贸易绿色壁垒

一、关于绿色壁垒的基本理论概述

1.绿色壁垒的概念

绿色壁垒是“绿色贸易壁垒”的简称。狭义的绿色壁垒是指一个国家以保护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为名,以限制进口、保护贸易为目的,对外国商品进口专门设置的带有歧视性或对正常环保并无必要的贸易障碍。广义的绿色壁垒是商品进口国以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为名,通过颁布、实施严格的环保法规和苛刻的环保技术标准,以限制国外产品进口的贸易保护主义措施①。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国际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发展,绿色壁垒日益成为国际贸易发展的主要障碍。

2.绿色壁垒产生的原因

(1)本国贸易保护政策的产物

农产品国际贸易中限制他国农产品的进口,保护本国农产品市场是各国一贯坚持的政策。各国在WTO协议中纷纷要求成员国之间在国际贸易中削减关税,使得关税壁垒在农产品国际贸易中受到限制,而绿色壁垒由于其外在的合理性和内在的可操作性成为在WTO框架下进行农产品贸易保护的常用手段。

(3)消费观念的转变

二、中国农产品出口贸易遭遇绿色壁垒的现状和原因分析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世界最大的出口国之一,我国出口产品正面临着越来越多的绿色壁垒。

1.中国农产品出口贸易遭遇绿色壁垒的现状

(1)国外苛刻的动植物卫生检疫制度

(2)国外苛刻的进口要求

欧盟不断出台的各种新法规,进一步抬高了食品进口门槛。水产品、动物产品、加工食品、蔬菜、水果等各类动物源性食品农产品都在新法规的监控范围,不但要求对食品供应链(即从农场到餐桌)实行综合管理,还特别加入了善待动物条款,并建立了问题食品召回制度。目前俄罗斯政府不但要求中国所有生产厂商均须经俄方兽医实地逐个检查,对出口产品进行复检,并对中国出具的猪肉、牛肉《兽医卫生证书》背书,而且对其他畜肉、禽肉、肠衣等产品的检验证书也要求进行背书。因此,绿色壁垒实际上是为发达国家进一步控制发展中国家的农产品对外贸易开了绿灯。

(3)国外苛刻的质量标准

花生是我国主要的油料作物产品和传统出口农产品,在国际上具有一定的声誉和竞争优势,与美国、阿根廷并称为3大花生出口国,但近年来出口形势并不乐观,由于质量问题,花生出口额持续下滑。其重要原因在于,我国出口花生在安全卫生检疫中的关键性指标――黄曲霉毒素和丁酰肼的含量达不到国外标准的要求。欧盟和日本长期以来对我国出口的花生仁执行与其他国家不同的检测标准。由于质量不符合国外环保技术标准要求,必然出口数量受到限制,产品价格下滑,与美国相比,我国出口花生价格平均约低10%。

2.中国农产品出口贸易遭遇绿色壁垒的原因

(1)国际方面的原因

①贸易保护主义的影响

由于廉价丰富的劳动力资源,我国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就获得了价格优势,如农产品中的蔬菜、水果、禽肉、水产品已经得到了国外消费者的认可,在国际市场上占有一定的份额。对进口国来讲,农产品的大量进口势必会对国内同种行业的生存和发展构成威胁。基于这个层面的考虑,进口国难免会采取一系列措施,对我国农产品的进入设置障碍,对国内同类行业进行保护。

②国际社会上各种更高更严的安全卫生标准层出不穷

近年来,由于过度开发资源和破坏生态环境所引起的自然灾害给了人类足够多的教训,使人们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人类共同追求的目标。同时,随着现代医学的发展,人们对食品的安全卫生提出了新的要求,比如对转基因产品,对农产品的化学成分含量要求,对产品加工的技术标准等都有了新的认识。

③GATT中的“环保例外权”

GATT第20条授予的“环保例外权”引发的类似案例将越来越多。WTO附件所列协议均强调了成员方具有的“环保例外权”,但对这项权利的行使又都缺乏明确的具体规定,尤其是和其他贸易规范抵触时如何协调的问题,这些规范都没有涉及到,这就比较容易诱发新的贸易壁垒的产生。

(2)国内方面的原因

①农产品方面

②生态环境方面

森林的过度砍伐,植被的大面积破坏,水资源的污染,可耕地面积的迅速减少,气候的恶化等等,都对我国农产品生产和出口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破坏,既与国内诸多企业,特别是乡镇企业的短视行为有关,又与外国投资企业的“转移污染策略”分不开。这种把发展中国家作为转嫁污染场所的做法,无疑进一步恶化了我国的生态环境。

③农产品外贸体制方面

我国农产品出口方面还没有建立起行之有效的体制,农产品外贸体制缺陷的滞后效应仍然存在。现行的“订单农业”虽然可以对交易双方在一定的程度上起到约束作用,但是由于与此相配套的法规的不健全,交易双方文化层次上的差距,使得双方在签订订单之初就处于不对等的地位,遭受损失的往往是农民。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刺激农民寻求短期利益,隐藏信息。

三、中国农产品出口贸易中应对绿色壁垒的对策研究

21世纪经济的主旋律是绿色经济,因此必须使国民树立绿色意识,增强绿色观念,自觉维护和推动绿色经济发展,并积极采取措施应对绿色壁垒。

1.政府积极发挥宏观调控和指引职能

政府部门制定政策,调整外贸商品结构,走科技兴贸和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政策导向可把开发绿色产业作为优化出口产业结构的重要举措,制定相应鼓励政策,从技术和资金上给予扶持。如把绿色产品出口纳入进出口银行出口信贷的范围;出口发展基金应首先考虑绿色产品开发;建立绿色产品出口发展基金,专门为开发绿色产品出口建立专项贷款和信贷担保基金等。

2.实施ISO14000和环境标志认证,与国际环境标准接轨

ISO14000是一个系列环境管理标准,是将环境管理贯穿于企业的原材料、能源、工艺设备、生产、安全和审计等各项目管理之中的自愿性标准。它是当前最有权威,最广泛,最有影响力的环保标准之一。实施环境标志是对一种产品进行“从摇篮到坟墓”的全过程环保控制,从而使产品从原料生产到回收利用全过程对环境的影响最小,是企业突破绿色壁垒,走向国际市场的有效手段。

3.运用外交手段抵制绿色壁垒中贸易保护主义

4.树立品牌意识,打造品牌产品

5.优化贸易产品结构,发展绿色产品出口

大力发展绿色农产品出口,扩大农业外向度,提高环保科技水平,努力增加出口商品的附加值,提高产品技术标准、安全标准、卫生标准和环保标准,拓展发展空间,实现农产品市场由以国内市场为主向国内、国际两个市场转变,把农产品生产由数量效益型为主向质量效益型转变,让农业资本构成由以国内融资为主向国内外融资转变,使农业科技由传统技术向高新技术转变,从而建立合理的出口农产品结构,加快农业的外向型和绿色农产品的竞争力。

6.实施“走出去”战略

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充分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在消费国推广应用我国农业技术和产品,到消费国开发利用农业资源,去消费国提高加工水平,增加农产品附加值,提高竞争力,避开绿色贸易壁垒。通过实施“走出去”战略,既发挥自身的比较优势,又利用外地的农业资源,取长补短,拓展了农业发展空间,增加了农民就业岗位,实现了农村剩余劳动力有效转移,促进了农民收入。

总结

我国是农业大国,要发展成为农业强国,必须推动农业引进来、走出去,在更宽领域、更大规模、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加快农业生产经营与国际接轨步伐。绿色壁垒是一把双刃剑,既有利于促进农产品提高质量,增强产品竞争力,也可以抑制农产品的正常贸易结构和规模。我们要借鉴国外有益的经验,冲破绿色壁垒对我国的障碍,保护我国农业和农民的利益,提升我国的农产品贸易在国际上的竞争力,实现农村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王文举:世界贸易组织与中国对外贸易发展研究[M].经济日报出版社,2008

[2]殷宝庆: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行业思考[J].商业经济与管理,2007(9)

[3]陈玲俐:出口贸易中绿色壁垒的对应措施[J].商业研究,2009(8)

[4]陈柳钦:国际贸易中的绿色壁垒与我国绿色产品的出口[J].北方经济,2010(2)

THE END
1.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系电话及联系地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总机:010-82262114 总值班室电话:010-82260001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100088 办公厅010-82261957 法规司010-82260106 质量管理司010-82260118 计量司010-82260132 业务司010-82260136 卫生检疫监管司010-82260147 动植物检疫监管司010-82260156 ...https://www.51test.net/show/2608071.html
2.2018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会议广东检验检疫局:推进“互联网+”精准实施质量监管 上海质监局:全力打响上海服务、购物等四大品牌建设 图解:"极不平凡"的五年——发生历史性变革的质检 02 权威观点更多报道>> 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主任林伟 国家质检总局动植物检疫监管司司长李建伟 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司长张文兵 ...https://www.news.cn/fortune/201801aqsiq/index.htm
3.沈阳海关辽中海关动物检疫监管一级行政执法员详细信息用人司局辽中海关 机构性质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省级以下直属机构 职位名称动物检疫监管一级行政执法员 职位属性普通职位 职位简介从事海关动物检疫监管工作 职位代码300110005001 职位分布其他职位 考试类别行政执法类 招考人数1 专业动物医学、动物科学、动植物检疫、生物技术、水产养殖学、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生物科学 ...https://www.exam8.com/gwyzwxxk_info/3_164533/
1.动植物检疫司进境(过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结果公开20230806-20230812.xlsx2023-08-13 司局介绍 工作职责 拟订出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验检疫的工作制度,承担出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按分工组织实施风险分析和紧急预防措施,承担出入境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生物物种资源的检验检疫工作。 展开 司局领导 司长...http://dzs.customs.gov.cn/
2.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内容8篇(全文)1、生羊皮的检验检疫监管类别是M.P/N.Q,说明该种货物进境时需实施品质检验和动植物检疫。 答案:对 解释:第2次考题,商品检验主要查验商品的品质 2.某公司进口成套设备,其零配件的H.S编码不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内,该公司不须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 ...https://www.99xueshu.com/w/fileinejx2hr.html
3.全国2021年4月自考04988《动植物检验检疫学》真题自考C.《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D.《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E.《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 27.下列属于2009年时国家质检总局内设的司、厅或局的有 A,办公厅 B.法规司 C.计量司 D.通关业务司 E.动植物监疫监管司 ...https://mzk.cwjedu.com/lnzt/11005.html
4.动植物检疫失职罪司法解释有哪些内容?专家导读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是指国家检验检疫部门及检验检疫机构中从事动植物检疫工作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国家对相关的动植物的来源去向规定实施检疫,检疫合格的会发放相应的合格证书,保证社会安全和国家利益,如果在检疫过程中有不...https://m.64365.com/zs/823226.aspx
5.中国进出口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介绍国家法规政策法规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the Entry and Exit Animal and Plant Quarantine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Animal Disease Prevention 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https://law.foodmate.net/show-16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