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人大》第四十八期(下)娄底市人大常委会

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不宜向宪法宣誓

□唐定伟

12月8日,上海金山区组织新当选的区镇两级人大代表近500人集中公开向宪法宣誓。笔者认为,区镇两级人大代表均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不宜组织新当选的人大代表向宪法进行宣誓。

有跟风之嫌强行要求不妥

□武春

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目的是强化其宪法意识,彰显依宪治国的理念,营造让权力服从宪法的氛围。宪法宣誓也是一种良心约束。在众目睽睽之下向宪法宣誓,是对自己有形和无形的约束。

事物总是一分为二的,良好的愿望并不一定都能达到目的。宣誓只是一种形式,实践证明,宣誓者不兑现诺言情况时有发生,口是心非行动上抵触的现象也是存在的。实际上,不进行宪法宣誓但拥护捍卫宪法者也大有人在。

向宪法宣誓是世界上许多国家采取的一种制度。值得注意的是,从世界各国的宪法宣誓情况看,并不要求所有的国民都要进行宪法宣誓。宣誓者只是少部分人员,基本上是担任国家重要职务的公职人员,如国家元首、议会议员、总理或首相及各级行政官员、司法官员以及其他公职人员。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从中可以看出,我国要求进行宪法宣誓的人员只是部分公务员。对党的机关、政协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等机关的工作人员并没有要求进行宪法宣誓,也没有要求各级人大代表进行宪法宣誓。笔者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规定符合我国实际。

强行要求人大代表进行宪法宣誓不妥。首先,人大代表只是兼职职务,其赖以生存的主业是自己的本职工作。许多代表分布在各行各业,比如宗教界人事、私营业主等,强行要求这些代表宣誓“履行法定职责、恪尽职守、廉洁奉公”不现实。其次,人大代表和公务员毕竟不一样,一般情况下公务员是终身职业,而代表五年一换届,五年后不一定还当人大代表,代表只要在担任代表期间依法履行代表职责就行了。当然,如果代表主动要求宣誓则另当别论。再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宣誓人员的决定并不包括人大代表。■

让宪法意识植根在人大代表心中

□卢鸿福

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明确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显然,按照这一规定要求,人大代表并未纳入宪法宣誓的范畴。

虽然人大代表就其履职性质来看,有别于公职人员,但是宪法和法律却赋予了代表参政议政、决议决策、依法监督的权力,其行使行权力的性质却与公职人员一样。因此,从当选代表的第一天起,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忠于宪法、尊崇宪法、维护宪法,模范地遵守宪法,是每一个代表最起码的道义要求和精神操守。

近年来,客观而言,宪法意识普遍薄弱依然是代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比如一些代表民本意识淡薄、权力意识错位、法治意识不健全、平等意识缺乏、履职意识不够强烈、思维意识不够理性,等等。这固然有传统文化根深蒂固、宪法泛政治化观念、选举制度等方面的原因,但对宪法的宣传普遍不够也是不争的事实。

向宪法宣誓不仅仅只是一种仪式,更重要的是这种宣誓给代表带来的心灵震憾。一方面通过这种仪式化的感知,可以成为人大代表拷问心灵、遵规守矩的尺度,时刻警醒代表敬权、畏权、慎权。另一方面,公开的承诺也能让代表在潜意识里增加无形约束,唤起加深代表的职业道德感和神圣使命感,能够更好地接受公众的监督。

常识告诉我们,内心的律令才是制度运行的软件。只有让宪法意识植根于代表心中,才会使代表忠实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力和义务。金山区在代表履新之初进行宪法宣誓,顺应了时代的要求,是对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坚守,是对人大制度、代表制度的健全和完善,值得肯定和推介。■

扩展宪法宣誓对象可行

□沈彦科

笔者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确定的宣誓对象中虽然没有人大代表,但上海市金山区组织新当选的区、镇两级人大代表集中公开向宪法宣誓的做法可行,符合依法治国方略的要求,有利于全面贯彻落实《宪法》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议》(以下简称决定),同时也符合人民代表大会实施监督工作的需要。

扩展宪法宣誓,维护宪法的至高无上性。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各该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人大及其常委会肩负着监督宪法的贯彻实施职责,依照决定提出的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的要求。作为由选区或者选举单位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虽然没有在决定规定就职宣誓的范围内,但作为既是遵守者,又是监督实施者的人大代表,进行宪法宣誓,符合贯彻执行宪法的要求,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和影响力。

扩展宪法宣誓,符合贯彻依法治国决定的要求。决定指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在实施依法治国方略中,人大代表是人民中的一员,其行为受宪法和法律的约束,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活动。代表法规定代表应当履行的义务中就有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组织代表公开向宪法宣誓,既提高代表遵守宪法的自觉性,又有助于推进各个方面遵守执行宪法和法律,使其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加快依法治国进程,提高遵守宪法的自觉性。

扩展宪法宣誓,有助于促进人大代表自觉遵守宪法。决定指出,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人大代表是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是行使监督职权的特定人员,从代表行使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内容看,人大代表就更要带头遵守执行宪法,保障宪法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执行,人大代表向宪法宣誓很有必要。

□黄雄

15年前,娄星区人民给我投了信任票。第一次当选区人大代表,我兴奋得连续20多天到处调研,一口气提了7件建议。建议提完后,我发现这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建议如何落实不仅是一个技术活,还是一场攻坚战,有时候更是一场持久战。我感觉自己还缺少经验,一路走得非常艰辛。

自2002年当选娄底市人大代表,至今已连续四届当选市人大代表。这15年的人大代表履职经历总结成一句话就是:我要勇敢表达人民的声音。

保护孙水河

孙水河是娄底的母亲河,是城区居民生活饮水和生产用水的水源地。自2003年7月以来,孙水河间歇性地出现水源水质恶化且污染频率越来越高的情况。经过检测,发现水中氨氮、亚硝酸盐氮等有毒有害物质严重超标,主要污染源来自孙水河上游水洞底段的涟源惠福化肥有限公司,该公司日均污水排放量、化学需氧量等5个监测因子均超过国家规定的总量排放标准,超标倍数最高达21.2倍。公司附近约30口井的井水呈黑色,全部废弃,还有20余口水塘不能养鱼,近700亩农田也不同程度受损。

接到群众举报后,我多次前往水洞底镇托山村暗访,发现该公司的工业废水不经处理直接从一条宽约1米,高约0.6米的排污渠流入孙水河。2003年9月,我把暗访调查的情况向娄底市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娄底市环保局组织突击检查,湖南电视台派记者协同前往现场调查。到了现场,近百名工人与群众围攻执法人员一行,他们砸车放气,抢夺摄像器材,气焰十分嚣张。我把调查情况写成专题调研报告——《毒水毒气在慢性杀人》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并在媒体刊发,引起了省、市领导高度重视,时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四莲专门现场督办。2004年3月,娄底市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娄底市孙水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办法》。不久,惠福化肥公司关闭到位。

建立“生命安全通道”

娄星区人民医院于2000年10月成立,承担着全区49.8万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妇幼保健以及应对辖区内重大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等重要职责。

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对医疗保健的需求不断增加和医院整体服务能力的快速提高,来院就诊的人数每年呈30%以上的速度递增,2013年该院门诊接诊人数为18万人次,住院人数为1.6万人次,就诊量在城区仅次于娄底市中心医院。

而在2015年前,娄星区人民医院医疗场所狭窄,无法满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需求。由于历史问题,该院左侧的消防通道被新修建的楼房堵死,右侧的消防通道入口太小,倘若发生火灾,新型消防车根本无法驶入,旧款消防车又只能对7层以下楼房的火患进行有效灭火,对7层以上高楼火灾无能为力。因此,火势一旦蔓延,将直接威胁到近4000人的生命安全。

我经过3天的调查走访,形成《关于解决娄星区人民群众“看病难、就医难”和改善医疗环境问题》的建议及调研报告,提交娄底市人大常委会,建议市委、市政府加大对娄星区人民医院的财政投入,以合理优化区域内医疗资源配置,实现“大病不出区”的目标。同时建议市委、市政府重新规划娄星区人民医院的消防通道和辅助设施,建立畅通、循环的“生命安全通道”。此举一方面将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就医难”等实际问题,另一方面也将彻底消除消防通道被堵死、入口太窄引起的特大火灾隐患。目前该问题在市、区两级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下,已基本得到解决。

调查强制防雷检测收费事件

2006年3月,娄底市气象局下属单位防雷中心到娄底市第二小学进行防雷检测。检测结束后,检测人员口头通报了检测结果:学校综合楼的避雷网多处断裂,第3栋、5栋家属楼接地装置电阻值超标不合格。

娄底二小接到通知后立即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于4月对综合楼的避雷网进行拆除并重新安装。但对接地装置的电阻超标问题,学校因没有专业的技术力量而无法进行整改,多次要求防雷中心派人来指导整改。但市气象局对整改一事并不重视,只关心并一再催收1200元的检测费。在催款未果的情况下,向娄底二小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娄底二小罚款18000元,并于2007年1月向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我经过一个多星期的调查走访,认为防雷减灾工作的重要性毋庸置疑,但有关职能部门应该督促落实存在问题单位的整改措施,而不是打着“非常重要工作”的幌子只收钱,不服务。

娄底市防雷中心置25个存在问题,甚至是完全没有避雷设施等严重问题的学校不顾,专心“服务”于没有交检测费的娄底二小的“安危”,这是严重的渎职,是在拿成千上万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开玩笑。

娄星区碧溪路建设项目主要是为了解决城北青山片区棚户改造及涟钢移民基地商住区居民出入难的问题,是娄底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工程,将对促进城北开发、改善居民生活环境起到重要作用。

黄泥塘中心学校位于碧溪路旁,有294名学生,其中一二年级学生有137人,都是六七岁的孩子。碧溪路上到处坑坑洼洼,学生在路上摔倒,即使家长骑摩托车接送,也时常摔成“泥人”。

清江村不再频遭雷击

娄星区万宝镇清江村自1990年至2002年,先后12次遭受重雷袭击,造成3死5伤,年龄最小的才14岁,村民家庭财产损失上百万。无情的雷电给清江村1300多名村民蒙上了阴影,到了雷雨季节,村民不敢开电灯,学生不敢上学,生产组的看水员不敢下地管水,个个“谈雷色变”,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娄底市防雷中心专家3次到现场察看,调查了解灾情,认定清江村为雷击重灾区,必须安装避雷设备,但需要资金20万元以上。

调查玉龙新村为何变“危楼”

在娄星区涟滨东街与新星北路交叉角兴建的玉龙新村,居民们在这买的房子不过三四年,质量问题就凸显:墙壁裂缝,房顶漏水;墙灰剥落,墙生绿苔,戴斗笠才能上厕所;排污管道堵塞,粪水横流。

几年来100多户居民上访达上百次,可开发商已经不知去向,问题无法妥善解决。我将此事撰写成调查报告《玉龙新村变危楼》,向市、区领导反映后,引起了各级部门的高度重视,市里成立以房产局为牵头的专门工作组进驻玉龙新村,改善了玉龙新村的基本生活设施和生存环境。

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2003年,我获知湖南省煤炭公司金竹山公司三分公司在为金竹山电厂调煤保电的过程中,被冷水江市工商局定为“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投机倒把行为”而罚款14万元。通过调查以后,我以《我们扰乱了经济秩序吗——14万元罚款的背后》为题,向有关部门汇报。事后,冷水江市工商局及时改正了错误行政行为,撤销了行政罚款通知书,退还了金竹山三分公司的14万元罚款。

替弱势群体发声

2012年5月,涟源市新兴煤矿工人李建朝下班途中被无牌卡车撞倒,生命垂危;救父路上,其子李羽从无牌救护车上摔下后昏迷。短短几天,一个家的两个顶梁柱瞬间坍塌,家中老人小孩生活无依靠。找不到肇事司机,救护车车主和涟源市新兴煤矿又不愿承担责任,巨额医药费没有着落。我听说此事后,将走访调查结果以《一个煤矿工人遭遇车祸之后》为题报告有关部门,最终新兴煤矿付给李建朝工伤赔偿4万多元。

2004年,冷水江市涟溪煤矿农民工吴积喜在采煤时被砸成重伤,成了残疾,法院判定涟溪煤矿对其赔偿9万余元,涟溪煤矿却只支付一小部分,剩下的6万余元久拖5年多不付。我先后以《左腿的代价,每月143元》《五级伤残农民工拄着双拐维权》报道助他依法维权,直到2009年问题才基本得到解决。

我近年担任《中国安全生产报》内参部主任兼湖南记者站站长,给我履行代表职务提供了力量,人大代表依法监督与舆论监督紧紧地结合在一起。

15年来,我累计提出建议73件,调研报告11份,建议得到落实的有65件,还有8件属历史遗留问题,难以落实。

一、健全完善代表退出机制的意义

人大代表不是荣誉称号,而是一个法定职务,通过疏通代表“进出”渠道,建立一个“能者上,庸者下”代表“退出机制”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维护选民利益的本质要求。

我国实行的是兼职代表制,即人大代表当选后,既要立足于本职岗位,搞好本职工作。同时作为一种职务,它要求代表与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在本职岗位上贯彻执行人大的决议决定,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协助本级人民政府推进工作,接受原选区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的监督。如果人大代表不履行代表职责、不代行民意,自然而然也就失去了“代表”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的资格。因此,建立代表退出机制,让不称职者依法退出代表队伍,并补选出相应的人选,确保原选区选民的利益不因代表不作为而受到损害。

(二)提高代表素质的重要途径。

人大代表是人民权力的受托者和人民意志的表达者,是国家权力的直接行使者。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其个体作用的发挥直接关系到人民代表大会的议事能力和决策水平,关系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功效的实现。长期以来,我们在对代表的监督和管理上,失之于软,失之于松,致使一些代表不能很好地认清自身的角色归属和价值取向,其作用的发挥与宪法法律和人民群众的要求有一定差距。这就要求建立一种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退出机制,真正让那些代表民意、群众公认的人进得来,把不符合人民要求的代表清退出代表队伍,从整体上提高代表队伍素质。

(三)激发代表活力的内在要求。

多年来,人大代表的政治意义掩盖了其本体的法律意义,成为一种荣誉称号和政治资本,一些代表怠于职守,淡漠责任,不作为、缓作为、甚至乱作为。在制度缺失和公民权利意识缺位的现实下,代表一旦当选,便能平平安安地走满任期。建立代表退出机制,一方面有利于打破代表“终届制”,激励人大代表牢固树立角色意识,责任意识,更好地履行代表职责;另一方面有利于防止和纠正代表种种不作为的现象,使人大代表恪尽职守,增强履职的使命感和紧迫感。

(四)改进人大工作的现实选择。

人大工作的主体是代表,人大工作的潜力靠代表,人大工作的活力在代表。搞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必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职能作用。近年来,一些代表素质不高、参政议政能力不强、履职不积极,严重影响了人大工作的发展。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体制机制的完善,无疑,建立退出机制,可以实行政治资源的优化组合,从根本上提高每一位代表在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中的积极性,推进人大工作的有序发展。

二、代表退出机制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代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了代表资格终止的七种情形,其中五种情形规定比较具体,有较强的操作性,在实践中执行比较到位。但辞职机制和被罢免机制规定得比较含糊,实践中不好操作,下面重点就辞职和罢免为切入点,来讨论代表退出机制。

(一)辞职制度在争论中前行

代表辞职是代表退出机制中一种重要方法,选举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了代表向谁辞职,但是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或者必须辞职以及辞职的程序方式,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这种模糊的没有特定所指的规定使代表退出机制的作用发挥有限。一个显而易见的情况是如果代表不愿或坚持不辞去代表职责,那么就很难终止其代表资格。事实上,由于代表作为权力机关组成人员的政治荣誉和特有的权力属性,人大代表一般不会主动提出辞职。

(二)罢免制度难有突破

从法理上讲,罢免权是选民权的重要权力之一,选民有权自由选择谁来代表自己,同理,当选民认为现任的代表不能代表自己,也有权自由决定罢免这位代表。但是,现实情况却是除非人大代表违背了国家法律法令和党的纪律,至今未发生过人大代表因不具备能力而被选民罢免的事实。从鲜有的几例由选民提出的罢免案来看,如2003年5月25日,湖南株洲市石峰区102选区61名联名要求罢免该选区新当选的石峰区人大代表——映峰居委会主任袁志良案;2008年6月2日新疆石河子农垦总场一分场部分居民因受化工城污染问题联名要求罢免市人大代表、石河子农垦总场一分场场长陈军案;2010年8月17日,杭州下城区64人联名要求罢免下城区人大代表赵之毅案等,均被有关部门否决。可见,由于方方面面的原因,罢免代表在现实生活中之难。一个更明显的现象是即使一些违犯法律法令的代表,犯罪事实清楚,很多地方也是以建议代表辞职的方式,让其终止代表资格,使得罢免的权威难以彰显。

分析代表退出机制未能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地位、作用认识不够,在潜意识里,认为人大只不过是一种民主形式,只要代表不违犯党纪国法,胜不胜任代表职务没有关系。也有的由于狭隘的代表权益保护观影响,对人大代表退出抱同情心理,不愿也不想去做得罪人的事。从选民角度来分析,选民对人大代表在人大会议上所起的作用不以为然,对代表的个人能力、个人素质并未设定任何价值目标,对谁当代表持无所谓的态度。

二是创新意识不强。受几千年传统文化的影响,服从意识较强,加之人大机关领导干部中老同志居多,思想相对保守,墨守陈规。在人大制度的创新方面存在从众心理,往往抱着“别人没搞我不搞,上面没干我不干”的心态,不敢越雷池一步。对退出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心存顾虑,求稳怕乱,从客观上造成退出机制的难以建立完善。

三是法律规定过于原则、笼统,缺乏可操作性。比如代表辞职制度,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辞职?不愿意辞职者如何办?地方创造的建议辞职制度如何法定?又如罢免制度,罢免的具体标准是什么?对不称职的代表如何鉴定?在实践工作中如何行使罢免案?对不履职罢免职责的人大有何制度追究?等等。都需要法律的进一步厘清。

三、对健全完善代表退出机制的几点建议

(一)探索建立专职代表机制。

(二)逐步推行代表竞选机制。

(三)加强完善代表监督机制。

总体上看,我国宪法和法律突出选民对人大代表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控制权,但忽视人大对其代表、人大常委会对其成员的管理权。笔者认为,我国宪法和法律需要更积极地规定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人大代表的监督管理权,比如建立代表履职备案制度、代表履职公开制度、代表述职评议制度、对代表履职考核管理制度、对不履职代表的辞退制度等等。这样有利于代表退出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四)健全完善代表辞职制度。

建议代表辞职制度,经过多年的探索实践,已经有了比较成熟的经验。立法部门应该从实践出发进行顶层设计,地方各级人大也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一是应从法律上予以规范。省级以上人大常委会可以出台具体的操作法规,进一步对代表辞职的申请、受理以及救济等作出清晰的规定,明确常委会受理辞职的职责。二是规范建议辞职的界限,将代表不作为、个人品行较差、或者代表出现违法违纪问题的,纳入建议辞职的范围,以降低成本。三是要慎重对待。代表辞职是一项法律行为,关系代表的权益保障,应该认真对待,依法处理,既维护好代表的权益,又维护法律的尊严。

(五)积极完善代表罢免制度。

进一步规定罢免代表的条件,具体来说,一是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二是有严重政治立场问题的;三是造成严重损失有失职行为的;四是有严重的腐败行为,在人民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五是品行作风存在问题的;六是经常不联系选民或选举单位,不听取和反映选民和选举单位意见和要求,不接受选举单位监督的;七是代表工作不称职的;等等。对构成罢免条件的代表,在公众权利意识不强的现实语境下,地方人大要积极引导选民表达政治主张,行使罢免权力,保证人民的权利真正实行。

把代表培训列入人大会议议程未尝不可

□吴超华

人大代表是人大的主体,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怎样,直接影响着人大作用的发挥。而提高代表履职能力的一个非常好的方法就是开展代表培训。对于乡镇而言,工作千头万绪,专职人员少,经费紧张,要举办一期专门的代表培训班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同时,乡镇人大代表多数是农民代表,分散在各个农村,集中培训比较困难。如果能够在每年的乡镇人大会议上把代表培训列入会议议程,在人大会上对代表进行一次集中培训。也是一个较为切合实际的做法。

人大会议期间举办代表培训班能够增强代表学习积极性。对于农民代表或者参与农业生产工作的代表占多数的乡镇来说,于人大以及人大工作、代表履职等的理解更多的是停留在参加人大会议上。所以,其参加人大会议时人大意识、代表意识是最强的时候,这个时候学习,无疑能够极大地促进其积极学习。同时,把培训列入议程安排,更加体现了培训的正式性,而会场的严肃性也为代表更好地学习创造了条件。

人大会议期间举办代表培训能够提高工作效率。人大代表悉数到场、会务工作准备就绪,很多培训工作的准备不需要再重复。这为本来就工作忙、人手少的乡镇无意是省去了很多准备工作,为提高培训效率打下了基础。还能够趁此机会让上级人大、组织部门等参加人大会议的领导进行现场授课或讲话。能够充分利用召开人大会议的各方面资源,为增强代表履职能力、提高人大工作水平起到非常有益的效果。

有些乡镇在开展代表培训的时候往往由于“重形式、轻效果”,出现了“走过场”式的培训。“钱花得不少,效果却不大”的形式主义让这项最接地气、最能代表民意的工作腿色不少。别说一年培训一次,就是一届培训一次也让代表们觉得有点多余。而充分利用会议资源、抓住代表参会时机、实用而精简的代表培训也可成为促进代表工作、发挥人大作用的一剂“良方”。

时代需要讲真话的人大代表

□娄人研

“政府出台了各种措施为企业降成本,但是企业的成本还是增加了。”在1月20日广东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佛山团开放团组会议现场,省人大代表张燕一“抢”到发言机会就直奔主题,让原本平静的会议有了点火药味。(南方都市报2017年1月21日)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代表人民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光荣使者。讲真话、说实话,把人民群众的所思所想所需所怨,客观实在地反映到议事殿堂,是一个人大代表最起码的道义要求和道德操守。作为代议制民主,正是通过来自各个阶层、各个领域、各个部门的人大代表把不同的民意诉求,原汁原味地反馈到国家机关,让决策者全面了解掌握方方面面的情况,集思广益,汇聚众智,让决策在“交换、比较、反复”中更为缜密科学,更加体现民意。

诚然,代表不愿说真话、不敢讲真话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体制机制、制度保障、社会环境方面的,但主要还是在于代表自身,一些代表调研不够,底气不足,不敢担当,仰视权力,俯首权势,想说不敢说,敢怒不敢言。这一方面,充分反映出千百年来的“官本位”观念在代表脑海中根深蒂固,崇官、媚官、捧官的心理作崇;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代表民主法治意识的淡漠,对权力本源和归属的认识浅薄,对法律的不尊重。

一个良性的社会,必须有清醒者以一次次正义之声,推动社会的进步。作为民意代言人——人大代表理当恪尽职守,牢记使命,敢于发声,仗义执言。如果人大代表审议发言时,套话成堆、废话成片、空话成箩,很难听到对现实难点、热点问题的真实解剖,以及解决矛盾有价值的建言,那么审议决定重大事项便会流于形式,代表人民当家作主的美好愿景便会化为泡影。

当前,经济进入新常态,改革进入“深水区”,改革的“硬骨头”有增无减,经济转型的担子日益加重,社会治理的难度在加大,这不仅需要各级人大代表积极投身改革开放的大潮中,大显身手,成事成业;而且需要代表胸怀大局,履行职责,为改革发展建诤言、献良策,更重要的是需要人大代表讲真话、说实话,打捞出“沉没的声音”,把民意民声原原本本地反馈到国家议事殿堂。虽然,讲真话难免有些刺耳,会让一些领导和职能部门不“舒服”,甚至引起误解,但却是代表的职责使然、义务担当,从长远看对国家发展有利,对推进工作有利,对人民群众有利。

代表讲真话,是一种责任,一种担当,更是对代表使命和荣誉的坚守。在这个飞速发展的时代,张燕代表敢讲真话、敢于较真是一面旗帜、一面镜子,给不断完善的代表制度带来一阵新风。参政议政需要这样的代表,社会事业发展需要这样的代表。

民法总则是伟大时代的产物

一、民法是时代的先声,必须伴随时代而行

民法总则通过颁布后,有许多人欢呼民法典时代的到来。这种编纂一部中国人自己的民法典的期盼,恰恰反映出民事立法总是伴随时代而行,甚至是时代的先声。

我们党领导人民夺取全国政权之前,在解放区就制定了土地法和婚姻法,新中国成立后制定的第一批法律也有这两部法律,这不仅是新时代的标志,而且是新中国法治的重要奠基石。此后民法制定工作几落几起,如果说其中有什么规律的话,那就是当国家建设走在正确轨道上,人民安居乐业,制定民法的工作就提上议事日程;相反,民法制定工作就搁置。当然,在计划经济的年代,也不具备制定民法典的条件。1978年底召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拨乱反正,在一个新的时代到来之始,邓小平同志提出的立法任务之一,也是制定民法。1979年以来,我们虽然还没有制定出统一的民法典,但民事立法工作始终紧随时代、紧随改革开放进程,截至2016年制定了33部民商事法律,而且在其他法律中也有大量涉及民商事的规定。可以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取得巨大成就,民商事立法始终在保驾护航,对改革开放起着引领和推动作用。

我们今天正处在一个伟大时代。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取得的伟大胜利,使具有5000多年文明历史的中华民族全面迈向现代化,让中华文明在现代化进程中焕发出新的蓬勃生机;使具有500年历史的社会主义主张在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成功开辟出具有高度现实性和可行性的正确道路,让科学社会主义在21世纪焕发出新的蓬勃生机;使具有60多年历史的新中国建设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中国这个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在短短30多年里摆脱贫困并跃升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彻底摆脱被开除球籍的危险,创造了人类社会发展史上惊天动地的发展奇迹,使中华民族焕发出新的蓬勃生机。”我们党领导人民经过长达九十六年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已经根本扭转了民族的命运,深刻实现了社会变革,彻底改变了国家的面貌,我们的人民正在走向全面小康生活,现在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更加接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目标。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编纂民法典,建立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民事法律制度,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法治保障,反映了社会发展规律,是时代的要求,更是历史的自觉。正是这样伟大时代催生了民法总则。

二、民法是人民利益的保障,必须回应人民的关切

民法的属性是保护人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始终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从党成立的那一天起就写在旗帜上的。编纂民法典、制定民法总则的过程,就是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回应人民关切的过程。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系列重要讲话,提出了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中央制定的一系列重要文件中明确提出,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公民权利保障的法治化;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的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要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以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平等交换、公平竞争、有效监管为基本导向,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产权保护;要增强人民群众财产财富的安全感,坚持平等保护和全面保护原则;要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地位,依法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权益,等等。这些重大政策每一条都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反映人民的呼声,贯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生动体现了党执政为民的根本宗旨。

编纂民法典、制定民法总则就是要把党中央制定的政策以法律形式加以落实,使人民群众的利益得到切实的保障。民法总则在规定立法宗旨、民法调整对象之后,紧跟着就规定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确立了民法总则以至未来的民法典的总基调。民法总则在继承现行民事法律规则的基础上,按照党中央的要求,全面地回应了人民的关切,其中最主要的规定有:一是强调民事主体地位一律平等,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二是尊重民事主体的自主地位,保障其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三是确立公平的规则,为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提供广阔的空间;四是弥补现行法律规定的短板,对监护等专门问题作出更加符合实际的规定;五是巩固有中国特色的民事制度,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立法宗旨,把绿色原则规定为民法的基本原则;六是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法人地位,同时对见义勇为、英烈保护作出了专门的规定。民法总则颁布后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最根本的就是贯彻落实了党中央的要求,反映了人民的愿望,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民法是一门社会科学,必须遵循立法规律

毛泽东同志在1954年主持制定宪法时说过,制定宪法是一门科学。制定民法同样也是一门科学,而且是最深刻的社会科学。民事活动就是老百姓的衣食住行、婚丧嫁娶、生产交易等,怎么给这么纷繁复杂的社会生活制定规则,而且做到简明易懂,是一门有大学问的科学。

民法总则制定过程,是一个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过程。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主持政治局常委会听取民法总则的制定工作汇报,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张德江委员长和李建国副委员长先后主持四次座谈会,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并到地方进行实地调研。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民法总则草案,并先后三次会后在中国人大网公布草案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两次将草案印送全国人大代表征求意见。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认真研究常委会组成人员、全国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每一条意见,在大会审议期间还对草案作出了150处修改完善。这部法律出台并获得全社会的普遍认可,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法律的成功范例,必定对民法典的编纂工作以至国家的立法工作产生深远而重大的影响。

(摘自《中国人大网》)■

石马山镇:人大代表结对子帮扶工作见真情

□吴洋

“廖大哥,我是涟源市石马山镇的人大代表,以后有困难也可以找我们帮忙……”2月22日,在石马山镇石梅社区,镇人大代表颜吾容正在向其结对帮扶对象走访慰问,耐心宣传帮扶政策。

为进一步扩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覆盖面,有效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进程,近日来,石马山镇人大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熟悉村情、民情优势,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制定了《石马山镇人大代表结对帮扶实施方案》,把辖区的各级人大代表走访选民活动与精准扶贫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推行每名人大代表联系帮扶1-3户贫困户。通过开展人大代表结对帮扶活动,辖区各级代表纷纷深入各个贫困群众家庭,详细了解其致贫原因、劳动技能、亟待解决的问题等,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一帮到底,全力助其脱贫。

据悉,该镇人大开展与贫困户开展结对帮扶活动以来,102名娄底、涟源、镇三级人大代表共结对帮扶贫困户172户,帮助帮扶对象解决现实困难10余起,调动了帮扶对象战胜困难的积极性。镇人大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帮扶力度,致力在帮助群众脱贫致富上下功夫,并将“一对一”“一对多”帮扶制度坚持下去,真正解决群众所需、所盼、所想的最现实问题。■

沙塘乡人大“八个一”活动提升代表履职水平

□彭东风

今年以来,双峰县沙塘乡人大在全乡60名人大代表中广泛开展“八个一”活动,促进代表履职,发挥代表作用,调动代表为民服务的积极性。

一是为全乡科学发展每年向政府提一条好建议。要求代表在调研、走访、视察的基础上,围绕促进精准扶贫、产业发展、社会稳定等方面每年为政府提一条切实可行的建议。二是为全乡经济建设提供一条信息。要求代表发挥人脉优势,为全乡经济建设献计献策,每年为政府提供一条力推经济发展的信息。三是每年办一件实事。每位代表每年要为群众办一件实事,得到选民和群众的认可。四是每年至少帮扶一户贫困户。每位代表选择一户贫困户,进行一对一结对帮扶,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五是发展或包帮一项主导产业。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模范带头作用,发展以茶林、水产、畜牧等产业项目,带动群众致富。六是进行一次选民走访。要求每位代表深入基层一线走访选民不少于10户,与选民面对面交心,真正了解到选民的真实想法和呼声,听取选民对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记录《代表履职手册》。七是开好一次主题座谈。以代表小组为单位,围绕“如何当好代表,我将怎样当好代表”为主题的座谈交流,明确履职方向,在交流中相互取长补短,激发履职热情,提升履职水平。八是做好一次上门服务。

江苏出台人大重大事项决定制度实施办法

3月27日,江苏省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办法》。实施办法以中央文件为依据,总结提炼多年来江苏各级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的实践经验和成熟做法。实施办法共分六个部分20条,包括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必须遵循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应当把握的重点和范围、需要完善的工作机制、如何提高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以及认真贯彻实施决定决议、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等各个方面。

实施办法对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重点和范围作了进一步厘清,除中央文件明确规定外,还把审议重大行政区划调整方案,撤销下一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不适当的决议、决定或者本级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命令,与外国地区缔结友好关系,授予荣誉公民,地方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中的有关重大事项等,纳入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范围。对于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的重大事项,该实施办法作了制度化安排,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重要规划的编制、修改和实施情况;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社保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的实施、重大财政支出项目等,纳入地方各级政府应当依法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的重大事项范畴。

实施办法对建立健全党委、人大、政府协调机制进行了具体规范,明确要求每年人代会召开前,由党委办公厅(室)牵头召开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室)、政府办公厅(室)参加的联系会议,建立通报、沟通和协商机制。加强合法性审查和科学性论证,发挥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主体作用,扩大人民群众有序政治参与,提高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为督促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所作决定决议得到有效执行,该实施办法把重大事项决定权与监督权紧密结合起来,明确规定有关重大事项决定决议的执行情况,可作为监督议题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以充分发挥人大监督的效力,运用法定监督手段保证人大决定决议贯彻实施。(摘自《人民代表报》)■

我国首部社会信用信息管理地方性法规获通过

3月31日,湖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据悉,该条例是我国首部关于社会信用信息管理的地方性法规。

在立法过程中,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机构赴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专题调研,听取指导意见。在省内外开展立法调研,广泛征求市州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组、基层立法联系点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条例草案进行模拟实施,查漏补缺、修改完善。

(摘自《湖北日报》)■

蓝办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脱贫攻坚活动暨业务培训

4月18日下午,涟源市蓝田街道人大工委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脱贫攻坚活动暨业务培训,街道分管负责人、扶贫办主任、重点帮扶村支书、秘书参加。

培训会传达了市人大脱贫攻坚活动精神和人大代表参与脱贫攻坚活动实施方案,分析了当前脱贫攻坚工作面临的形势。并结合街道实际情况,从政府责任、脱贫攻坚指挥部责任、村“两委”班子和第一书记责任、驻村工作队责任、驻村工作队员(包户干部)责任五个层面详细讲解了脱贫攻坚任务和怎么扶贫的业务。(梁洪辉唐群)■

荷叶镇里种荷花人大主席团来助力

4月7日,笔者走进曾国藩故里双峰县荷叶镇,一番春耕景象映入眼帘,村民忙于耕作的水田不是用于传统农作物——水稻的种植,而是以太空莲为主的荷花种植。

(曾艳艳)■

冷水江:审议意见未落实新一届人大接力再督办

“人大的审议意见转交政府办理有三年了,政府还未落实到位,建议人大对该意见进行督办。”“自来水加压站建设是诚意片区群众一致期盼的大事,竟然有强揽工程现象,而且拖延达三年之久,建议政府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予以打击。”在3月30日召开的冷水江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参加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2016年度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时针对政府未落实2014年的一件审议意见提出质问,纷纷建言。

冷水江市自来水公司在菊花井地段建自来水加压站需征1亩多地,设备于2013年订购,但附近居民提出不给工程就不签征地征迁协议。2014年6月,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听取审议重点项目建设情况报告后将该问题作为交办问题列入了审议意见。2017年3月,冷水江市人大常委会分管城建环资工作的副主任杨清率人大城建环资工委同志到住建局了解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得知十一届人大常委会2014年的审议意见在转交政府后,负责矛盾调处的冷水江街道一直未能调处到位,菊花井地段自来水加压站至今仍未开工建设。随后,将该情况向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进行了报告,当常委会组成人员得知上一届人大这一件审议意见三年未落实时,一致要求政府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菊花井地段自来水加压站项目顺利施工,让期盼多年的诚意片区人民早日喝上自来水。列席会议的冷水江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陈创业当场表态政府将高度重视,立即办理。

据悉,3月31日,冷水江市政府明确由分管城建工作的副市长金波为责任领导,成立了菊花井地段自来水加压站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目前,正在严查强揽工程行为,人大也将对项目建设进行跟踪督查。(卢辉)■

冷水江人大组织拟任职人员法律考试严把人事任免程序关

3月28日,冷水江市人大常委会对拟提请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任命人员中的童益群等3位同志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此次考试旨在加强对拟任人员的法律素质考察,同时进一步完善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程序,更好地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考试内容涉及《宪法》《监督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等方面的法律知识。考试题型包括填空、选择、简答、论述等类型,采用闭卷形式进行。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拟任职人员考试成绩合格才能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表决,考试成绩将在常委会上公开通报;不及格人员补考一次,补考不合格者暂不任命。

(曾永祥)■

乐坪街道人大积极宣传清明文明祭祀

“大姐,你好,这是我们文明祭扫的倡议书,现在清明节祭扫不提倡摆供品、烧纸钱、放鞭炮等老传统了,现在讲究的是文明环保祭扫。”近日,乐坪街道人大工联委组织人大代表和社区干部开展文明祭祀宣传活动。他们进居入户,发放文明祭祀倡议书,宣讲文明祭祀、平安清明的意义,鼓励和引导居民群众以植树祭祖、鲜花祭扫、家庭“追思会”等简便新颖、文明低碳的方式祭祀。

街道人大工联委还督促社区要充分发挥监督引导作用,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大力宣传文明祭祀,让鲜花祭扫、网络祭扫等文明低碳祭扫新理念深入人心,努力创造文明低碳祭扫的良好社会环境。(颜育田)■

蓝田街道人大工委多举措推进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自涟源市蓝田街道办事处召开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大会以来,街道人大工委积极配合街道党工委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为顺利选举出新一届务实、高效、精干的村(社区)干部队伍,街道人大加强了对换届选举工作的全程监督和指导,确保选举依法、公平、公正、公开进行。

一是做好调查。组织人大代表深入各村(社区),调查民情、了解民意,及时掌握群众的思想动态。

二是宣传到位。组织人大代表分赴各村(社区),向群众宣传换届选举工作的纪律、政策程序、候选人条件等,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家喻户晓。

三是加强监督。组织人大代表专门到群众意见较多、问题突出的难点村、重点村进行调研,了解“两委”换届选举的难点问题,督促村级财务清理审计结果按程序全部公示到位。人大和纪检联合监督,加强对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毫不留情地打击破坏选举行为,杜绝暗箱操作,做到程序不少、标准不降、不变形、不走样。坚决遏制选举过程中拉选票、吃喝送礼等违反选举规则的行为,确保阳光选举、依法换届。(唐群)■

西河镇人大组织校车安全大检查

3月8日,新化县西河镇人大组织镇安监站、镇交管站、镇校车办联合县交警三中队深入到各幼儿园开展校车安全专项检查活动。

甘棠镇人大深入开展“三进”活动

近日,甘棠镇人大组织广大代表深入开展“进村庄社区、进项目工地、进实体企业”(简称“三进”)活动。

该镇人大根据镇党委、政府研究下发的《关于组织全镇干部职工集中开展“进村庄社区、进项目工地、进实体企业”活动的通知》要求,明确了代表开展“三进”活动的具体责任名单。

3月15日开始,该镇县镇人大代表围绕“开展精准扶贫、化解信访积案、开展文明创建、推进中心工作”等活动内容,纷纷奔赴村庄社区、项目工地和实体企业,深入开展“三进”活动,并结合当前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防汛抗旱、粮食生产、环境整治、禁毒铲毒、园区招工等中心工作,在代表中掀起了“比学赶超”的热潮,为群众办实事,为企业解难题,为项目建设创造优良的施工环境,推动全镇各项工作风生水起,来势喜人。(贺献荣)■

娄星区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

3月31日,娄星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娄底市娄星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保护发展环境、匡护公平正义、维护民生民利——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方案》《娄底市娄星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娄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高人大常委会会议质量的六条要求》;通报了《娄底市娄星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开展“人大机关作表率、人大干部作表率、人大代表作表率”活动实施意见》《湖南省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关于行政区划调整后有关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等事项的答复意见》;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文志斌)■

冷水江市人大检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内控制度

近日,针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内部管理与监督工作,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管理,冷水江市人大对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开展检查。

(刘芳)■

简讯

曹家镇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

3月17日,曹家镇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会议依法补选镇人民政府镇长,并组织新当选的镇长进行了宪法宣誓。会议还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城镇建设的决定。

(张琼英)■

新化人大调研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3月28日,新化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欣华到吉庆镇油溪桥村调研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产业发展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农业局、吉庆镇等领导一同参与调研。此次调研,是为了开展好今年“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有针对性地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所做的前期准备工作。(鄢金玉)■

甘棠镇人大开展《代表法》颁布实施二十五周年纪念活动

4月1日,双峰县甘棠镇人大组织开展庆祝《代表法》颁布实施二十五周年活动。镇人大主席团组织人大代表深入各村发放宣传资料,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活动共发放宣传册300余份。

(朱杏元)■

冷水江市召开乡镇人大工作会议

涟源市组织人大代表参与脱贫攻坚工作

近日,涟源市人大常委会下发《涟源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人大代表参与脱贫攻坚活动的实施方案》,详细部署组织在涟各级人大代表以实际行动参与扶贫工作,助力推进全市脱贫攻坚。

(肖保江)■

乐坪街道人大积极参与传染病防控工作

近日,乐坪街道办事处人大工联委组织部分人大代表深入社区开展麻疹、手足口病等传染病防控宣传督导工作。当前正是儿童麻疹、手足口病等传染病高发季节。代表们以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张贴《麻疹疫苗补种通知》等形式深入社区开展宣传,他们进居入户为家长们耐心讲解麻疹、手足口病的危害性及防控知识,发动群众主动接种疫苗。代表们还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了解、督导接种工作进展情况。(颜育田)■

冷水江市人大促农村危房改造成效显著

近日,国家住建部村镇建设司副司长王旭东到冷水江市调研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对冷水江市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表示充分肯定。

冷水江市自2010年启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以来,在市人大常委会的强力督促下,市住建局扎实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7年来,共累计完成农村危房改造6119户,拨付补助资金7407.2万元,累计改造拆除农村危旧住房4136栋,修缮加固和风貌改造1490栋。

通过几年努力,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已深入人心,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经济增长、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得到了老百姓的一致好评。(卢辉)■

涟源市召开乡镇人大工作会议

3月16日,涟源市召开乡镇人大工作会议,总结2016年工作,安排部署2017年工作。今年,涟源市乡镇人大工作的重点包括在全市全面开展人大代表助力脱贫攻坚活动、围绕村(社区)“两委”换届开展指导、监督等内容。

会议通报表彰了三甲乡、白马镇、安平镇、枫坪镇、荷塘镇、古塘乡6个乡镇人大工作先进单位。会后,还举办了乡镇人大工作业务培训班。

冷水江市召开2017年度代表建议交办工作会议

3月24日,冷水江市召开2017年度人大代表建议交办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建议办理工作。

2016年,冷水江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承办的代表建议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向代表作了书面答复,办复率、见面率、满意或基本满意率达100%。今年的人代会上,冷水江市人大代表向冷水江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单位提出了议案1件、建议160件。新修改的《代表法》规定,建议办理应在大会闭会之日起3个月内,最迟不超过6个月办毕。会议明确,冷水江市将6月份设为建议、提案办理月,各部门单位要组织力量,深入开展“建议提案办理月”活动,力争通过相对集中办理,完成或基本完成全年的办理工作任务。

会议还表彰通报了2016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康登峰)■

新化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联系会议

杏子铺镇人大主席团走访人大代表

3月初以来,双峰县杏子铺镇人大主席团走访人大代表,了解代表履职情况,指导代表履职。

杏子铺镇现有114名市、县、镇人大代表,经过调查走访,大多数人大代表积极履职,涌现出了为民办实事、好事的县人大代表胡左良、彭再香等优秀典型。但也有极小数的人大代表履职不积极,选民有意见,人大主席团对个别不履职的代表进行了约谈,并提出了批评改进意见。

今年,是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之年。走访中,镇人大主席团组织人大代表积极参与换届选举的监督,支持村(社区)如时如质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为广大人民群众致富选好领头雁,当家人。(肖展发)■

冷办组织人大代表助力“两个帮扶清单”工作

近期,冷水江街道人大工委组织了辖区内的部分人大代表,充分利用村(居)“两委”换届走访和4月份的群众工作集中工作日,助力“两个帮扶”工作开展。

(苏宝灵)■

乐坪街道人大工联委积极参与迎国卫复审工作

(颜育田)■

新化法院面对面办理代表建议

3月27日,新化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陈东彦率行政庭、非诉行政执行局等部门负责人来到文田镇,就该镇宁洁等5位县人大代表提出的“县法院派专门力量加大对社会抚养费征收执行力度”的人大建议案进行当面办理答复。

陈东彦一行首先听取了宁洁、罗崇红、罗艳波等县人大代表对法院社会抚养费执行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代表们都充分肯定了县人民法院近年来在维护全县社会稳定、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同时希望法院增派专门力量进一步加大社会抚养费执行力度。随后,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和非诉行政执行局负责人就代表们提出的建议进行面对面答复,两位法官详细介绍了法院办理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的审查和执行工作流程,并就如何进一步开展好该项工作深入交换了意见。

陈东彦在建议办理现场向人大代表送达了办理建议案的书面复函。(伍岳云)■

读点无用书享点有趣事

□戴志华

对于整天案牍劳形的体制内人来说,办公室、家里、车上放点书,急时查查、闲时翻翻,自是生活常态。只不过这些书多是各类选编、读本、文集,以及形同资料汇编的时政杂志,行外之人大多没有读第二页的兴趣。除这些类似工具书的“有用”之书外,2016年还尽可能的读了点无用之书,如沈从文的《萧萧》《湘行散记》,汪曾祺的《人间草木》,史铁生的《我与地坛》,野夫的《乡关何处》,杨绛的《走到人生边上》《干校六记》《我们仨》,冯唐的《三十六大》等等。这些书,对写好“今天的会议很重要”来说,几无寸用,但对滋养一个有趣灵魂而言,却大有裨益,常让我躺在枕头上不忍释手;或是从微笑到轻笑到大笑,惹来孩子一阵追问。

在这个一切都讲效益的年代,读书似乎也成了一件很经济化的事情,人们往往赋予更多的书外之意。有人说,读书是为了遇见一个更好的自己;有人说,读书是为了拓展人生的边界;有人说,读书是表示对这个世界还不苟且。而对我这个读书不多的人来说,读书就如此刻午间的阳光和桌上的清茶,很温暖、很清爽,还有一种似有似无的芬芳。我,及我的灵魂都说——很舒服。

愿2017年及以后的所有日子,依然阳光布洒、书香沁脾。

除夕艳阳高照的午后

猴年除夕的朝霞,透过窗玻璃投射到书房的墙上,斜射到电脑屏幕上的旧作《故乡有条石板路》。父母的遗容在阳光映射之下,笑得更加灿烂,望着我的眼神格外地温暖。

刚到楼下,我就冲三楼的窗口喊:“爹爹,我们回来了!”志鹏和晓凤连忙接过舅妈的行李,亲人们的满脸笑容,还有体贴入微的嘘寒问暖,把我们颠簸100多公里的疲惫,全部甩在寒风萧瑟的门外。辰浩放下书包,就冲到祖父的病床前,小手握着他祖父骨瘦如柴的右手:“爷爷,您好点了吗?”

听到辰浩玲珑的童声,父亲吃力地睁开干涩的双眼,欣喜的笑容从布满血痕的嘴角溢出。儿孙绕膝的欢喜,让饱受病魔折磨的父亲,暂时忘记了刺骨的疼痛,苍白的脸庞之上,也涌上了一点淡淡的红润。

记得2008年除夕前10多天,母亲驾鹤西去仅半年许,但悲伤又接踵而来。在湘雅医学院,我接过诊断书,看到父亲被确诊为癌症,如遭雷击般倚在墙角,任泪水长流。

当时,湖南正遭遇历史上旱见的冰灾,百里长龙般的车流。在京珠高速公路上无法前行,静卧在皑皑白雪之中。省会长沙城区的交通也几乎瘫痪,窗外大雪纷气,彻骨的寒风从门缝中钻进来,我下意识地裹紧衣领,但锥心刺骨的疼痛,却直袭我的内心。

忙完手中的工作,我常在夜幕之下的鹅毛大雪中,借着路灯微弱的光线,从省人民代表大会秘书处组织组驻地宾馆,步行七八里到湘雅附属第二医院,看望在那里做放疗的父亲。

后来,父亲一直在与癌症顽强抗争,亲人们在工作单位、学校、家和医院之间不断地奔波,我和姐妹常在医院的病床边、走廊上的帆布折叠床上,就着消毒液的刺鼻气味和衣而卧,但往往辗转反侧难以入眠。

2014年底以来,父亲的病房与家虽仅一围墙之隔,但他已经不能再爬起床,迈到窗前看看他在阳台上种的月季。父亲即将踏上生命的尽头,大家在除夕的中午强装笑容,争相在他面前表现,用快乐充溢陋室的房间。

打了强效止痛针后,父亲执意坐到桌前,想和儿孙们在家里共进最后的除夕团圆饭。长期的放疗和化疗,使他的免疫功能严重受损,口舌生疮难以吞咽食物。霸蛮吞下两粒炖得烂熟的红枣,他就痛得眉头紧皱,豆大的汗珠从额头上冒出,内衣一下子就湿透了。我和姐夫、妹夫手忙脚乱,赶紧抱起他平躺到床上,再打更强效的吗啡针止痛……

而今年除夕,父亲已经长眠在故乡的山岗上,陪伴着先逝的母亲。立春后的阳光,透过背上的毛衣,温暖着我悸痛的心。我呆坐在书房里修改旧作,看到结尾处“天堂里的父母和亲人们,你们是否还会站在那条石板路上,翘盼我们一起回家?”泪水不禁从我的眼角奔腾而出。

除夕上午的艳阳,照在京珠高速公路上,昔日如织的车流,此刻只剩稀稀拉拉几辆回家的车,和我一起迎着呼啸的风声,急驶在开阔的路面上。从上瑞高速公路拐上娄新高速公路,故乡就越来越近了。中午二时许,我们姐妹三家在三甲收费站出口汇合,一起开到社潭村口,通往九洞湾的石板路就在眼前。

按照故乡为新故亲人上坟的习俗,我们10余人分头提着三鲜、水果、饮料、鞭炮、钱纸和檀香,沿着石阶往山顶攀登。

昔日清澈的墨溪水,依然在汩汩流淌。溪水上的石板桥,还是那样结实黝黑。30年前,年少的我在乡中学读初中,每天走路往返十几里,都要经过这条石板桥。

20多年前,穿着大红嫁衣的姐姐,娇羞地走在送亲队伍的前面,从这条石板桥上离开九洞湾。如今儿女双全,都已大学毕业参加工作数年了。

当年一样走这条石板路上学的妹妹媛媛,毕业后带着梦想在十里钢城扎根基层,多次捧回“湖南省十大芙蓉岗位能手”殊荣。2007年又带着班组20多个姐妹追求卓越,获得了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如今操着一口流利的英语,在外资钢铁公司游刃有余。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未改,但两鬓早已斑白。我们姊妹三人低头踱步,在石板路上寻觅年少时的脚印。很快就走到了半山腰的十二阶,当年我们放学回家,常在这里席地而座,休憩一会儿。这十二级在大青石上凿就的台阶,早已被先祖和我们脚上的汗水,浸润得黝黑发亮。抚摸着这润滑的台阶,仿佛在触摸当年回家的脚印,上面似乎还残留着儿时的温度。

20余年前,乡邻们从山的西侧,修了一条通往九洞湾峰顶的公路。而我全家也迁往娄底,这条石板路上也日渐脚步稀少。路的两侧长满了野草和灌木,齐腰高的黄茅草丛,常把石板路掩盖在其中。

14岁的外甥雅贤一脸青葱,紧跟妹夫的身后,双手拔开两旁的茅草丛,红色的羽绒衣在黄茅中,走成一道靓丽的风景。他边开路边回头催促我们姊妹仨,和表哥志鹏在前面的草丛中齐喊:“舅舅,大姨,妈妈,你们快点走啰!”

当年我和姐姐、妹妹,也是这样在山路上边走边吆五喝六,或挑着煤炭,或肩着年货,走在父母的前面,往山顶迈开大步。

眼前是满山的茅草丛,草根还残留翠绿的茎杆,衬托着垂下的长叶。阳光照射在金黄的叶片上,和熙的春风拂过,黄茅草像麦浪一样随风起伏,杆上的白绒絮,像浦公英的种子一样,随风儿飞向远方。

故乡古老的青石板路,全被这密实的茅草所遮掩,踠蜒盘旋通往峰顶。如一幅壮美的乡村画卷,震撼着我们的心灵。曾经很多年,我们用年幼的脚步,还有稚嫩的目光,在这条石板路上一步一步丈量过。更在这片草地上,留下过快乐的欢声笑语。但是,却未曾见过这样绝美的风景。

当年,这些茅草从没长得这么高,也未曾这么密满山坡。在这片草地上,我们放牛、割草、捡柴。那些鲜嫩的茅草叶,不是在夏日的清晨勾进了我家水牛的馋嘴,就是在秋天的上午塞满了姐姐肩上的背篓,亦或是在冬日的寒风中被我们投在石头上的凹槽里烤火。

特别是秋天的时候,山腰的层层梯田里,触目都是黄灿灿的稻穗,沉甸甸地笑弯了腰。微风吹来,稻浪的谷香直往鼻孔里钻。在一些收割了的稻田里,我们常跑来跑去,或寻找遗落的麦穗,或在田埂上摘无名的野花。光脚板踩在田泥上,满脚的柔软和润滑,凉爽舒服极了。地里残留着割了茬的稻杆,满眼都是暖暖的金黄。

儿时的一幕幕,如幻灯片一样,总在眼前晃动。我仿佛闻到了昔日香气四溢的薯味,听到了过去追跑的笑声,看到了小伙伴们在草丛中捉迷藏的身影。

“小姨父,快帮我们照一张。”外甥女晓凤是幼儿园的老师,带着孩子般的活泼好动,倚靠在一袭黑衣的妈妈身旁。姐姐在漫山遍野的黄茅草丛中,脸上溢满了甜蜜的笑容,亦如31年前。

那年春节里,我们喜滋滋地跟在新买了照相机的父亲身后,就在这片黄茅草丛旁,姐姐倚靠在身穿黑呢新衣的母亲身旁,朝父亲直嚷嚷:“爹爹,给我和妈妈照一张。”

追上孩子们的脚步,就走到了山腰的那块大石头旁。三十多年前,每每在除夕前的下午,我们姐弟三人就这样围坐在石头上,就着茅草燃着的小火,翘望父亲的身影,希望能从山下十二阶的大石板上早点出现。

大石头右边的田埂上,仿佛还站着27年前的母亲。她当年就在秋日的午后,站在那里目送14岁的我,去100多里外的城市读书,一直看着我的身影,跨过山脚墨溪上的石板桥。

九洞湾秀美的山尖近了,熟悉的红砖青瓦屋檐近了,父母墓前的板栗林近了。

此刻,温暖的阳光斜射在九洞湾,柔柔地照在漫山遍野的黄茅草地上,落下了一地的金黄。脚下蜿蜒的石板路,从我们身旁迎风飘舞的茅杆下,一直通向远方。

回望对面玉屏峰顶的文塔,千百年来耸立在五岳寨的东面。右侧尖山岭上武塔旁的炊烟,正在袅袅从瓦房顶上升起。放眼四望,故乡三甲乡美丽的春景,在阳光之下一览无遗。

200多年来,我们十余代亲人跟随先祖的脚步,传承“勤耕读”的遗训,在九洞湾的土地上辛勤耕种,在峰顶的房子里刻苦学习。我们一代接一代,不屈不挠,从这条石板路上,先后走向山外广阔的世界,在不同的岗位上心无旁骛,努力追求高远!

在万家团聚的猴年除夕,我和家人追随先辈的脚步,沿着石板路又回到了魂牵梦萦的九洞湾,回到了故乡高高的山岗上。除夕艳阳高照的午后,我跪在峰顶父母的坟头,泪流满面朗读习作:“故乡有条石板路,有条从一百多年前走来的石板路……”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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