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现将哈尔滨市2024年上半年高级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哈尔滨市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具有哈尔滨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居住证正在登记办理中不可以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三)驻哈部队现役军人和武警。
(四)2024年哈尔滨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应届毕业生。在哈尔滨就读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区教育局以本科或专科已毕业人员身份申请认定。
(五)港澳台居民在哈尔滨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政策,按照《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除专门规定外,其余认定条件同《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中规定。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基本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不良品行和违法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关于认真做好对申请教师资格人员身体健康检查工作的通知》(黑教师办〔2004〕44号规定执行),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等级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一)网上申报
网上报名需上传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标准证件照,大小在190k以内,像素为114(宽)*156(高),照片扩展名为JPG,系统上传的照片需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一致。此照片将作为本人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中国教师资格网唯一使用照片。照片应当清晰完整,须显示衣领及双眉、双耳、双肩,不得佩戴饰物,不得上传全身照、半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背带(吊带)衫照、艺术照、侧面照、翻拍照、不规则手机照等,不得进行PS处理。凡上传照片不符合规定要求,又未能及时进行更新的,审核不予通过。
(二)现场确认报名
2.持有效期内哈尔滨市居住证的申请人以最近居住登记地所在区、县(市)教育局作为现场确认点。
3.哈尔滨市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以学校所在区的教育局作为现场确认点。
4.港澳台居民以哈尔滨市最近居住登记地或教师资格考试地所在区、县(市)教育局作为现场确认点。
5.驻哈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以驻地所在区、县(市)教育局作为现场确认点。
四、申报材料
网上报名时某项材料能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且比对无误的无须提供原件(例如学历验证或普通话证书);如某项材料在认定系统内比对不成功的,现场确认工作人员需核验原件。其中,身份证明原件、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原件、个人照片为现场确认必须提交核验的材料。《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无需现场提交。
(一)身份证明
1.哈尔滨市户籍申请人提供本人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同时,居民户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集体户提供加盖集体户单位或户籍派出所公章的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再次复印无效)和个人信息页。
2.非哈尔滨市户籍申请人提供本人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同时提供其哈尔滨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
3.哈尔滨市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提供本人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4.港澳台人员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5.驻哈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以及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申请人属于该驻哈部队。
(二)学历证明
1.学历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在现场确认时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
2.学历信息不能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在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
(三)普通话证书
1.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在现场确认时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
2.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不能通过核验的在现场确认时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四)体检合格证明
申请人要提交近期(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体检的合格证明。申请人须统一下载(双面打印)使用《黑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并自行到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即经卫生主管部门评估确定的二级及其以上医院)体检。
第二页体检结论、体检医院意见,体检医院须按照规定的标准给出申请人员的体检结论是否“合格”的结论或“专业受限”的结论,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以及体检日期。务必使用通知要求的体格检查表,不允许出现空项。体格检查表中“其他”字样的项目可不填写,附加化验单的项目(除提供纸质版化验单外)体检医生也须在体格检查表上相对应的项目处给出体检结论。(体格检查表的左上方须注明报名号、身份证号码、申请任教学科、确认点)
1.体检费用按医院标准收缴。
(1)未怀孕的,必须做胸片检查。
(2)已怀孕的,孕早期必须当场验孕,自带怀孕证明不予认可,孕中、孕后期明显显怀的,医院应酌情验孕。体检医院当场确认怀孕的,可免检胸片。
(3)疑似怀孕的,必须在医院当场验孕,体检医院当场确认怀孕的,可免检胸片。
(4)备孕、哺乳期一律不免检胸片。
4.申请人因怀孕导致体检指标不合格的处理方式:
申请人如果因怀孕而致体检指标不合格,视为体格不合格,本次认定不予受理。
5.如果发现体检中有冒名顶替现象,一经查实,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在本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五)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大陆)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进行核查。
2.港澳台居民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该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
(六)照片
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标准证件照1张(与上传认定系统的电子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一致)。照片背面填写姓名、学段、学科和身份证号码。
(七)其他证明
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五、其他事项
附件:
2.黑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哈尔滨市教育局
2024年4月16日
原标题:哈尔滨市教育局关于2024年上半年高级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