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证明一般在疾控中心和指定医院办理,具体情况到现场咨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修正)
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修正)
《公共卫生安全管理条例》第七条
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七条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从事化妆品的生产活动。
凡患有手癣、指甲癣、手部湿疹、发生于手部的银屑病或者鳞屑、渗出性皮肤病以及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等传染病的人员,不得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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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本律师毕业于贵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目前在贵州贵弘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以来,秉承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分之想!的执业理念,曾获得过得过优秀律师称号,善于处理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工伤、刑事辩护、离婚纠纷等。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