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就农业部和质检总局新近联合发布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在南京禄口机场检验检疫办公楼召开宣贯会。
本次宣贯会特别邀请了有国际业务的多家旅行社和各航空公司的负责人参加。
《新名录》中规定所有生或熟的肉类、所有的蔬菜、水果和植物繁殖材料都列为禁止进境物。
该名录自发布之日2012年1月13日发布之日起生效,原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物、动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1992)农(检疫)字第12号]同时废止。
三大类产品禁止携带邮寄入境
据介绍,新名录将我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分为三大类:一是动物及动物产品类,主要包括活动物(犬、猫除外)、动物遗传物质,肉类及其他制品,水生动物产品,奶及奶制品,蛋及其他制品,燕窝,油脂类,皮张、毛类,蹄、骨、角类及其他制品,动物源性饲料,动物源性中药材,动物源性肥料;
二是植物及植物产品类,主要包括新鲜水果、蔬菜,烟叶,种子(苗)、苗木及其他植物繁殖材料,有机栽培介质;
三是其他检疫物类,主要包括菌种、毒种等动植物病原体,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细胞、器官组织、血液及其他制品等生物材料,动物尸体、动物标本、动物源性废弃物,土壤,转基因生物材料等。
生熟肉制品一律不得入境
与1992年版名录相比,对活动物、肉类、奶制品、动物源性饲料、蔬菜、植物产品等的限制范围更宽,如对动物产品规定中,强调生或熟肉类及其制品均属禁止进境物,植物产品中水果、蔬菜及有繁殖能力的植物产品均属禁止进境物。
南京检验检疫局机场办事处旅检科负责人告诉记者,“最近南京空港口岸检验检疫工作人员截获肉脯、肉松、火腿、肉粽等肉质产品较多,熟肉制品不能携带邮寄入境是一项新规定,所以很多市民由于不太了解而把很多熟肉制品携带进来。”
燕窝(除罐装燕窝之外)不得入境
新名录中还明确将燕窝、动物源性中药材、动物源性肥料、有机栽培介质、转基因生物材料列为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物品。
此次在名录中特意将燕窝(罐头装燕窝除外)列入了新名录中,记者从南京市检验检疫局机场办事处旅检科了解到,很多外出旅游的乘客,特别是从马来西亚、巴厘岛、普吉岛、印尼等地旅游回国的旅客,特别喜欢带片状燕窝回国。检验检疫局考虑到预防禽流感的重要性,于是此次将燕窝列入了新名录。
中国国良江苏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王飞华经理告诉记者,很多游客到了印尼、马来西亚、泰国等地都喜欢带燕窝回来,还有很多人喜欢带肉脯等小零食回国,这次宣讲会以后,旅行社将立即告知广大游客,决不能将熟肉制品和罐装以外的燕窝制品带回国。
只犬、猫类宠物能入境
在新名录中规定,活动物(犬、猫除外),包括所有的哺乳动物、鸟类、鱼类、两栖类、爬行类、昆虫类和其他无脊椎动物,动物遗传物质都不能携带或是邮寄入境。
记者从南京检验检疫局机场办事处旅检科了解到,犬、猫入境需有两证,一是输出国官方兽医出具的动物检疫证书,二是疫苗接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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