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出入境部门擅发卫生证被判违法
京华时报讯(记者张淑玲)今年61岁的邹女士买了由北京富丽华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丽华公司)从台湾购进的“新动力氨基酸胶囊”。因认为该产品效果不好,要求退货又遭拒绝,而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出入境检验局)却为该产品核发了“卫生证”。邹女士将出入境检验局诉至法院,朝阳法院判令出入境检验局为新动力氨基酸胶囊核发《卫生证书》的行为违法。
故邹女士诉请法院撤销出入境检验局在2011年3月3日为新动力氨基酸胶囊核发的《卫生证书》及附表,并判决该《卫生证书》及附表违法,且没有效力。
对此,出入境检验局辩称,邹女士与该局作出的卫生证书没有利害关系,且邹女士的起诉已经超过法定期限,其所核发的《卫生证书》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程序合法,故请法院驳回邹女士的起诉。
另外,该产品在2014年1月3日已超过保质期,最终,朝阳法院判令出入境检验局为新动力氨基酸胶囊核发《卫生证书》的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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