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含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原产地证申报系统)

1、什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原产地证明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原产地证明书(CERTIFICATEOFORIGIN,简称原产地证)是证明出口货物的原产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证明文件。

2、原产地证的作用有哪些?

原产地证是进口国确认进口货物原产地的重要依据,出口货物凭原产地证可以在进口国海关享受关税优惠和相应的非关税国别优惠待遇。原产地证同时也是出口结汇的必备单据之一,进口国要求出口国提供原产地证,并以此作为支付货款,保证货物顺利通关的前提条件,这在国际贸易中已成为一种国际惯例被广泛应用。

3、什么企业可以申请办理原产地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享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后均可向我们申请办理原产地证。

4、什么货物可以申请办理加工装配证明书和转口证明书?

对全部或部分使用进口原材料、另部件加工装配的货物,未能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的,或经中国转口的国外货物,企业可向我们申请办理加工装配证明书和转口证明书。

5、申请办理原产地证有何程序?

凡符合原产地证申请资格的企业,可以先持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和进出口经营权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到我会办理注册登记手续,而后办理原产地证。

6、如何申请办理原产地证?

7、企业何时申请原产地证?

企业可以在货物出运前3天到我会办理原产地证;因各种原因,企业可以在货物出运后3个月内补办原产地证。

8、《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适用于哪些情况下的对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的确定?

它适用于实施最惠国待遇、反倾销和反补贴、保障措施、原产地标记管理、国别数量限制、关税配额等非优惠性贸易措施以及进行政府采购、贸易统计等活动对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的确定。

9、如何判断货物经过生产加工后是否发生了实质性改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第6条规定,实质性改变的确定标准以税则归类为基本标准;税则归类改变不能反映实质性改变的,以从价百分比、制造或者加工工序为补充标准。

10、何谓“税则归类改变”?

它是指在某一国家(地区)对非该国(地区)原材料进行制造、加工后,所得货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的四位数级税目归类发生了变化。

11、什么是“从价百分比”?如何计算?

从价百分比,是指在某一国家(地区)对非该国(地区)原产材料进行制造、加工后的增值部分,超过所得货物价值的30%,它的计算公式如下:

工厂交货价–非该国(地区)原产材料价值

───────────────────────×100%≥30%

工厂交货价

12、在确定货物是否在一个国家(地区)完全获得时,有哪些情况属于微小加工或者处理可以不予考虑?

主要有三种情况:(1)为运输、贮存期间保存货物而作的加工或者处理;(2)为货物便于装卸而作的加工或者处理;(3)为货物销售而作的包装等加工或者处理。

13、随所装货物进出口的包装、包装材料和容器的原产地如何确定?

对此类物品原产地的确定要区分不同情况分别予以处理,具体来说,如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它们与该货物一并归类的,它们的原产地不再单独确定,而是所装货物的原产地即为它们的原产地;如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它们与该货物并不一并归类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确定它们的原产地。

14、随货物进出口的附件、备件、工具和介绍说明性资料的原产地如何确定?

如果它们是按正常配备种类和数量随货物进出口的,并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与该货物一并归类,则它们的原产地不再单独确定,而是货物的原产地即为它们的原产地;如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它们与该货物不一并归类的或者虽一并归类但超出正常配备的种类和数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确定它们的原产地。

15、骗取、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作为海关放行凭证的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的行为会收到何种处罚?

处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但货值金额低于5000元的,处5000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海关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6、什么是原产地标记?

它是指在货物或包装上用来表明该货物原产地的文字和图形。

17、货物或包装上标明原产地标记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该原产地标记应该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所确定的原产地相一致。

18、我会系统和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原产地证书异同在哪里?

19、企业端在录入手签员信息时编码应该如何填写?

该编码无特别要求,客户可以自行设定,如001,002。

20、注册企业刚刚发送至贸促会系统的原产地证如果发现有错误,应该如何修改?

刚发送至我会系统的原产地证,如果状态是待审,则暂时不能修改,需等收到贸促会系统的回执后才可以修改。

21、已发送至贸促会系统并审核合格的原产地证,如果发现存在错误,是否还能够修改?

能。打开单据,点击“改证重发”,修改后,再发送至贸促会审批。

22、注册企业如何查询以前做过的原产地证?

23、注册企业网上录入原产地证时,如果发现手签员不能输入,下拉选项为空白,应该如何操作?

手签员的填写是在下拉选项里选择的,下拉选项是空白的,说明没有设置手签员资料,应在“个人设置”—“手签员”里增加手签员信息。

24、注册企业网上申报原产地证时,如果系统提示:发票日期不能晚于运输日期,那么在哪里检查运输日期是否填写错误?

点开产地证编辑的第三项—运输明细,检查运输日期是否填写错误。

25、企业端收到贸促会回执显示是不通过,公司未被批准用EDI的方式申领时应该如何处理?

此种情况,企业应及时联系所属贸促会,了解不被允许使用EDI的原因,例如可能是因为未及时到贸促会办理年审而被暂停使用等。

26、注册企业网上申办原产地证时,在进行“保存并校验”环节时系统提示:目的国不能缺,可是企业已经在第四栏输入了目的国,此种情况应如何处理?

进入第三栏“运输明细”—“目的国”栏,在下拉选项里选择目的国家名。

在原产地证的6-9栏下方点击“增加商品”即可。

28、企业在网上录入原产地证信息过程中并没有重复输入,但是为什么第7栏商品描述里包装信息重复了?

“包装件数”栏里输入的包装信息会自动生成在商品描述里,如果在商品描述中输入了包装信息,就出现重复的包装信息。

29、为何通过企业端打印出来的单据只显示了输入的内容,没有边框/底纹?

30、企业端收到贸促会发给的处理结果/回执显示“该证自动审核不通过,原因:未能找到用户指定的商品进口成份备案资料!”,是什么原因?

31、企业端收到贸促会发给的处理结果/回执显示“手签员未在贸促会登记”是什么原因?

企业端在填写手签员时应填写在贸促会备案的手签员名字,该名字要符合两个条件系统才能予以认可:(1)手签员的名字应与企业在贸促会备案的名字完全相同,注意不要将名字写错,另外输入名字时应连续输入,中间不留空格;(2)所用的手签员的名字应是贸促会备案的“手签员”级别,如仅备案的是申领员,也不能通过。

32、企业点击桌面的ZFORM图标,提示“找不到指定文件”或“对应文件不存在”,打不开作证系统,如何解决?

33、企业在单据编辑界面,无法填写第11,12栏下面的发票/申请书补充内容,滚动条不能往下拉?

将窗口最大化即可。

34、如果原产地证书有附页,如何在附页加打证书号

打开单据,点击“打印”,在“打印模式选项”的弹出窗口选择“加打内容”后,点右侧的“打印”,再选择“加打印刷号”。

36、原产地证首次申请应在货物发运后的三个月内,遗失补发应在货物出运后的6个月内,但是如果企业因为特殊原因超过了该期限没有申办原产地证书,应该怎么办?

37、企业在申办原产地证时,第七栏哪些内容可以填写,哪些不可以?

原产地证明书第七栏填打内容,原则上以企业提供的商业发票为准。但需特别注意的是第七栏不能出现如下内容:

不能出现该产品的单价以及总价;

不能出现与产地证第八栏不同的海关编码;

不能出现该产品中某一部分部件为他国原产的描述;

不能出现该产品符合某国某行业标准等内容,(因为贸促会出具的原产地证书是符合中国法律的规定,对国外的行业标准无从判定);

不能出现歧视性条款。

38、有企业反映在网上签证时,系统不区分是否含有进口成份,只要是《清单》范围内的产品,一律要填写含进口成份加工工序,给操作带来一些不便,那么系统为何要如此设置?

《清单》中的产品,包括含有进口成分和不含进口成分两部分内容,程序是无法分辨公司的申报是否包含进口成份。因此,为了严格审查,避免公司虚报,凡是《清单》内的产品,无论是否包含进口成份,都必须申报产品成分组成、加工工序等信息。这样的要求是合理的,可以为将来可能出现的纠纷,留下必要的电子数据资料。

38、如果一批货物是通过邮政速递出境的,此种情况可以出具原产地证书吗?

通常情况下,签证机构不能出具原产地证书,如果申请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该次出境是作为出口商品经由海关正常报关的除外。

40、关于商会章的问题。

商会章是说明章的一种,是用来说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即中国国际商会,它的加盖与否取决于申请人的意愿,如果申请人需要则加盖,不需要则不盖。

41、关于后发章的问题。

后发章是用来说明申请人是在货物出运以后才申请的原产地证书,它的加盖与否不是取决于申请人的意愿,而是根据客观情况判断是否需要加盖,即如果申请人是在货物出运后申请的原产地证书则加盖,反之不加盖。

42、原产地证书第11栏手签员签字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一是该栏的签字必须是手签员本人所签,不允许代签;二是企业网上申领原产地证书时选择的手签员必须与原产地证书上签字的人为同一人。

44、商业发票已做过单据认证,但因某些原因需要更改其中部分内容重新认证,此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对于此类需要重新认证的发票,申请人必须将原认证发票如数退回,否则不予认证。

45、对提单做单据认证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46、涉及台湾称谓,如何处理?

涉及台湾称谓时应使用规范称谓,规定如下:(1)允许使用的称谓:①“中国台湾”,英译文为“TAIWANPROVINCEOFCHINA”,或“TAIWAN,CHINA”,或“CHINESETAIWAN”;②“中国台北”,英译文为:“TAIPEI,CHINA”,或“CHINESETAIPEI”;以上英文TAIWAN或TAIPEI和CHINA之间必须有标点,且只能用逗号(,),而不能使用顿号(、)、破折号(-)或斜杠(/)。

1、Q:注册时提示企业信息未在贸促会备案或与贸促会信息不一致?

A:用户名为企业注册号,即会员证上的注册号,如有疑问请联系82561808;

B:手签员下拉框空白或应选手签员不在列表内,可联系当地贸促会。

2、Q:注册时提示手机验证码错误或接收不到?

A:请重新确认验证码及手机号填写是否正确,确认无误后点击“获取验证码”按钮,切勿连续多次点击。

3、Q:注册时提示验证码错误?

A:因超时提示,请重新输入用户信息内系统提供的验证码(不是获取的验证码)。

A:更换使用360极速浏览器,如果是自主打印企业,请使用“管理员权限”启动浏览器。

三、制作单据

1、Q:制作完单据,无法发送?

A:发送单据需要将必要信息填写完成,根据系统提示完成单据内容即可发送。

2、Q:制作优惠产地证无法关联商品?

A:在制作优惠产地证之前,需要进行商品备案,当商品备案被贸促会审核通过后,即可关联商品。

3、Q:产地证拒绝原因:第七栏货物的包装件数必须用英文描述?

包装数量及单位写上即可。

四、预览问题

1、Q:点击预览,没有反应?

五、打印问题

1、Q:单据勾选“申请本地打印”,审核通过后,点击打印按钮没有响应?

2、Q:单据打印出来没有电子印章?

A:手签员未更换的情况下,“印章、签名选项”改为打印(如上图);

B:应选手签员不在手签员列表,可与当地贸促会联系;

六、商品备案

1、Q:发送商品备案时,显示海关编码审核未通过?

A:确认是否已经向贸促会提供海关编码,如果贸促会应经录入海关编码,联系当地贸促会人员进行核对。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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