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疫证书是海关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多双边协议,对涉及安全、卫生、健康、环境保护和反欺诈的出入境货物、包装、运输工具和进出境人员等进行检验、检疫、鉴定及监督管理后签发的证明文书,是卖方所交货物与合同规定是否相符的依据,也是报关验放的有效凭证。
自2023年4月10日起,出口检验检疫证书“云签发”模式(以下简称“云签发”)和属地查检业务管理系统一起在全国海关试运行。
实施范围
目前,“云签发”模式为企业提供23类出境检验检疫证书的申请和查询功能,企业可通过“单一窗口”线上向海关申请出境检验检疫证书,形成“企业自主申报、海关智能审核、电子签章签名”的证书电子化信息传递新模式。
出口危险化学品包装“使用鉴定”和“性能鉴定”证书暂按原作业模式出具。
申报路径
1.企业端推荐Windows7或10操作系统,使用Chrome谷歌浏览器或者IE9以上版本浏览器进行操作。
证书申请
填制指引
申请人登陆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后,在“标准版应用—货物申报”中点击左侧菜单栏“拟证出证—出境检验检疫证书—证书申请”,即可进入证书申请界面。
重点提示:
实施出境检验检疫证书申请,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企业发起的电子底账申请信息,在“所需单证”一栏已勾选该批货物需要申请出具的证书种类;
(二)属地查检系统已出具该批货物的检验检疫编号。
1.申请信息录入
申请人在“拟证出证—出境检验检疫证单—证单申请”界面,输入检验检疫编号,系统会自动调用电子底账信息,反填发货人、收货人等字段,接着按要求以及结合自身需求补齐其他信息。
如果检验检疫编号对应的电子底账未勾选所需单证时,输入检验检疫编号回车,系统会弹出如下提示,此时不能申请证书。
2.证书信息添加
申请人在“添加证书”功能中选择电子底账申请信息中已勾选的证书种类,确认证书格式。证书签发前申请人需要再次核对证书整体内容的,勾选“需确认后拟证”;无核对需求的,请勿勾选。
申请人在证书信息录入界面按照出境检验检疫证书规范录入信息,并上传单证申请所需附件(例如可以上传标记唛头图片信息)。
(一)证书货物信息里的商品编码、商品名称、申请重量、重量单位、申请数量、数量单位、包装件数、包装种类等字段系统会自动反填电子底账的相应字段的值。
(二)货物信息的申请数量、申请重量、件数不能超过电子底账货物信息里的值。
(三)不允许新增货物信息,只能选择电子底账里有的货物信息进行修改。
3.证书提交
所有信息录入完成之后,申请人点击“提交”按键,提交成功后就可以等待海关工作人员对证单的反馈了。海关工作人员对证单复审通过后,企业可根据所选择的领证方式打印并领取出境检验检疫证书。
申请人可以在综合查询模块查询所申请证书的流程状态等信息。
1.企业可按需选择领证方式。
2.企业可新增“初始模板”,对常用证单模板进行编辑保存,通过“使用初始值模板”功能调用常用证书模板进行快捷申报。
证书修撤
注意事项
企业证书申请数据提交成功后,需要修撤的,应当向主管海关提交修改或撤销申请。
(一)企业申请修改证书的,可通过“证书修改”功能中检验检疫编号选取证书,对照需修改的栏目,录入修改后内容,提交相应随附单据和修改依据,向海关发起修改申请(目前该功能还在完善中,有此业务需求的企业暂通过纸质申请单申请)。
(三)经海关审核后,审批结论为“办结(同意)”的申请,对应数据修改完成,重新出证;审批结论为“办结(不同意)的申请,允许企业修改后,再次提交。
(四)企业需要申请撤销证单的,通过“证单撤销”功能中的检验检疫编号选取证单,提交相应随附单据和撤销理由,发起撤销申请(目前该功能还在完善中,有此业务需求的企业暂通过纸质申请单申请)。
(五)经海关审核后,审批结论为“办结(同意)”的申请,证单撤销完成;审批结论为“办结(不同意)”的申请,证单不予撤销,允许企业再次提交申请。
2.对于海关已同意修改成功的证书,原联网核查电子数据同步更改。已撤销的,原联网核查电子数据同步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