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一文读懂特殊物品

2022年4月15日,是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正式施行一周年。在这特殊时刻来临之际,让我们来一起聊一聊特殊物品。

按照海关总署《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特殊物品主要分为四大类。

微生物:病毒、细菌、真菌、放线菌、立克次氏体、螺旋体、衣原体、支原体等医学微生物菌(毒)种及样本以及寄生虫、环保微生物菌剂。

人体组织:人体细胞、细胞系、胚胎、器官、组织、骨髓、分泌物、排泄物等。

血液及其制品:血液是指人类的全血、血浆成分和特殊血液成分;血液制品是指各种人类血浆蛋白制品。

延伸课堂

人体组织等特殊物品中含有人类遗传资源。生物安全法第六章规定,国家对我国人类遗传资源和生物资源享有主权,境外组织、个人及其设立或者实际控制的机构不得在我国境内采集、保藏我国人类遗传资源,不得向境外提供我国人类遗传资源。

人类遗传资源,包括人类遗传资源材料和人类遗传资源信息。人类遗传资源材料是指含有人体基因组、基因等遗传物质的器官、组织、细胞等遗传材料。人类遗传资源信息是指利用人类遗传资源材料产生的数据等信息资料。这是一个民族最为核心的生物信息,在现代生物技术的支持下,一旦被非法势力掌控,后果不堪设想。

特殊物品出入境主要程序

01

检疫审批

出境特殊物品的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特殊物品交运前向其所在地直属海关申请特殊物品审批。

入境特殊物品的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特殊物品交运前向目的地直属海关申请特殊物品审批。

所需材料:

申请特殊物品审批的,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提供相应材料。

(一)《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申请表》;

(三)入境用于预防、诊断、治疗人类疾病的生物制品、人体血液制品,应当提供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给的进口药品注册证书;

(四)入境、出境特殊物品含有或者可能含有病原微生物的,应当提供病原微生物的学名(中文和拉丁文)、生物学特性的说明性文件(中英文对照件)以及生产经营者或者使用者具备相应生物安全防控水平的证明文件;

(五)出境用于预防、诊断、治疗人类疾病的生物制品、人体血液制品,应当提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销售证明;

(六)出境特殊物品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管理范畴的,应当取得人类遗传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海关对有关批准文件电子数据进行系统自动比对验核;

(七)使用含有或者可能含有病原微生物的出入境特殊物品的单位,应当提供与生物安全风险等级相适应的生物安全实验室资质证明,BSL-3级以上实验室必须获得国家认可机构的认可;

(八)出入境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的,应当提供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首次申请特殊物品审批时,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申请人为单位的需提供:(1)单位基本情况,如单位管理体系认证情况、单位地址、生产场所、实验室设置、仓储设施设备、产品加工情况、生产过程或者工艺流程、平面图等;(2)实验室生物安全资质证明文件。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02

检疫查验

入境特殊物品到达口岸后,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凭《特殊物品审批单》及其他材料向入境口岸海关报检。

出境特殊物品的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出境前凭《特殊物品审批单》及其他材料向其所在地海关报检。

报检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海关不予入境或者出境。受理报检的海关按照要求对出入境特殊物品实施现场查验。

03

后续监管

海关对出入境特殊物品实施风险管理,根据出入境特殊物品可能传播人类疾病的风险对不同风险程度的特殊物品划分为不同的风险等级,并采取不同的卫生检疫监管方式。

需实施后续监管的入境特殊物品,其使用单位应当在特殊物品入境后30日内,到目的地海关申报,由目的地海关实施后续监管。

让我们看看海关一年来在出入境特殊物品管理上,又出台了哪些新措施:

2021年12月25日,新版海关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与分析系统在全国范围试点启用,特殊物品报关单无需事先办理审核单核销申请,系统将自动进行核销。

2022年3月15日,海关总署关于公布《特殊物品海关检验检疫名称和商品编号对应名录》的公告,进一步规范出入境特殊物品监管。

THE END
1.出入境口岸卫生检疫电子监管系统课件申请单位信息修改,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办理流程介绍,一、网上注册及信息填报,二、提交纸质材料,三、领取卫生检疫审批单,四、相关规定,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一、网上注册及信息填报,受理,初审,复核决定,后续监管,特殊物品系统数据流向,网上注册,不予受理,通过审批机构的认可,不在审批范围,需材料补正,出具...http://m.zhuangpeitu.com/article/251653375.html
2.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监管系统详解.pdf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监管系统详解.pdf,一、流程介绍 1.1 完善单位(个人)信息 完成 后登陆系统,填写个人、企业单位信息,填写完成提交后进入审核 阶段。在审核完成前,不能进行下一阶段操作。 1.2 机构审核 管理员审核 信息并反馈审核结果。 1.3 录入特殊物品 管理员对https://max.book118.com/html/2024/0629/7110062015006126.shtm
3.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监管证件代码 单证有效期 办理机构 办理时间周期 许可证或批文名称 网上申请、书面申请 进出口 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办理手续流程 ?单证简介 / INTRODUCTION 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办理流程 Application Process 检验检疫机构核发的允许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等特殊物品出入境的卫生检疫许可文件...https://vh56.com/rcjtswpwsjyspd
1.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监管系统:特殊物品预核销及其它如何填报请注意,以上指南仅为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监管系统填写的基本流程和内容,实际操作中可能还需根据具体情况和Zui新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在填写过程中仔细核对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建议定期查看系统公告和通知,以便及时了解Zui新政策和操作要求。 所属分类:中国商务服务网/商检报关 ...https://shenzhen.11467.com/info/28581463.htm
2.海关总署第243号令(关于公布《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三十九、对《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0号公布,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84号、海关总署令第238号、第240号修改)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九条第(六)项中的“应当提供人类遗传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修改为“应当取得人类遗传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海关对有...https://customs.macld.com/5888.html
3.海关总署公告卓识软件《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取消了“小型船舶往来香港、澳门进行货物运输备案”、“长江驳运船舶转运海关监管的进出口货物审批”、“承运境内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车辆注册”等三项海关行政审批事项。上述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企业需要开展有关业务的,应当通过海关相关信息化系统办理...https://www.zs-soft.net/news/customs-announcements.html?start=42
4.北京海关关于印发《北京海关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智能审批...为进一步提升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效率,提高监管效能和服务水平,增强北京关区生物医药企业全球竞争力,经海关总署批准,在风险分析和现场考核的基础上,符合条件的单位可通过“海关特殊物品出入境卫生检疫审批与分析系统”智能化完成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步骤,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现“智能审批”。现将《北京海关出入境特...http://gongbei.customs.gov.cn/beijing_customs/434756/434804/2941702/3135995/5915989/index.html
5.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出入境特殊物品风险管理工作规范...第一条为规范出入境特殊物品(以下简称特殊物品)风险管理,提高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监管的科学性、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环保用微生物菌剂进出口环境安全管理办法》《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工作规范。 https://www.66law.cn/tiaoli/39583.aspx
6.海关总署发布成都大运会通关须知此外还有7个一般出入境口岸 ▲点击图片查看原文 根据“通关须知”内容,海关将为成都大运会提供全面优质的服务,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法律法规,对成都大运会及测试赛相关进出境物资和人员实施监管。成都海关为成都大运会执行委员会办理临时备案登记有关手续,便于成都大运会...https://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3764118
7.生物科技公司管理制度(通用15篇)第二十二条进出口经营者按照《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的规定,向直属检验检疫局提出卫生检疫审批申请。进口经营者还应当提供环境保护部出具的《环保用微生物菌剂样品环境安全证明》。直属检验检疫局对准予进出口的,出具《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 https://www.ruiwen.com/zhidu/5108580.html
8.浙江省首个生物医药特殊物品出入境集中监管服务平台正式启用最近,由杭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钱江经济开发区)合作共建、中翰盛泰负责运营的“浙江生物医药特殊物品出入境集中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正式启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卫生检疫监管司司长张际文,杭州市副市长谢双成,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沈昱等出席启用仪式。 https://www.zaoce.com/newsdetail.php?id=8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