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文山州委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文发〔2017〕20号),全力做好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积极营造重才爱才敬才的社会氛围,激励广大人才创新创业、担当奉献、服务文山,根据《文山州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办法(试行)》(文党人才〔2021〕3号)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配偶随迁服务
(二)办理程序和要求
1.公务员调动
(2)考察商调。州委组织部按程序商有关单位组织开展考察、商调工作。
(3)办理手续。按程序研究同意后,办理转任手续。
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
承办科室:公务员一科
承办地址:州委州政府办公区D515室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
(2)审核审批。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将拟随迁配偶的考察材料、廉政证明、体检报告等材料报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后,按管理权限报批。
(3)办理调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对拟随迁配偶人事档案进行审核,报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复核。经考察和档案审核无影响调动情形的,办理调动手续。
责任单位: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科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承办地址:州委州政府办公区A203室
二、子女入学服务
(一)服务内容。高层次人才未成年子女选择在州内公立学
校就读的,可按本人意愿,由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优先为其协调就学。
1.“获证人才”向州教育体育局提出书面申请。
责任单位:州教育体育局
承办科室:基础教育科
承办地址:州教育体育局408室
三、配偶子女直聘服务
(一)服务内容。入选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科技领军人才、云岭学者入选者)并获得《云南省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证》的高层次人才,现婚配偶、子女符合相应条件并愿意在文山州内工作的,可按照云人社规〔2019〕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由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州委编办、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协调做好入职事业单位考核直聘工作。
2.制定招聘计划和方案。由事业单位根据有关规定,拟定招聘方案并填报《云南省事业单位考核直聘“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入选人才配偶子女计划申报表》。
3.核准招聘计划和方案。由主管部门审核招聘计划和方案后报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各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拟考核直聘事业单位的编制和年度人员招聘计划,对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和方案进行核准。
4.确定拟聘人选。由事业单位在单位范围内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经报名及资格条件审查后,可等额进行面试测评、体检、考察,最终确定人选。
5.核准。经公示无异议且体检合格后,按程序报主管部门审核、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
6.聘用。核准后,事业单位与拟聘“获证人才”的配偶或子女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聘用合同。
四、职称评定服务
(一)服务内容。高层次人才提出评定专业技术职称需要的,可按正常程序申报,随年度参加评审;也可根据需要,由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同行专家组成的考核认定小组按照职称评审权限进行考核认定。
1.年度正常申报:
(2)需提交材料:《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系统内提供下载);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复印件;单位公示;已取得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单位聘用证明;参加培训情况;业绩成果;论文(非公企业、县及以下人员不作硬性要求);其他。
(3)申报人提交申请后,经基层单位、主管部门、各级人社部门依次审核后,提交职称评审委员会。
(4)评审、公示、发文、发证。
2.绿色通道服务:由“获证人才”提出职称评定书面申请,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申请事项和工作权限,组建文山州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在30个工作日内,召开相应级别的职称评审会进行评审,不受年度职称评审计划限制。
3.职称考核认定:由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由同行专家组成的考核认定小组,按照职称评审权限进行考核认定。超过文山州评审权限的,安排专人负责为其向上级部门协调办理。
承办科室:职业技能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承办地址:州委州政府办公区B207室
五、科研服务
(二)办理程序和要求。根据国家、省科技项目申报指南及项目申报通知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全力做好服务工作。
责任单位:州科技局
承办科室:外国专家服务与成果转化科
承办地址:文山市开化北路197号文山上海科技中心
六、医疗保健服务
(一)服务内容。高层次人才可在州人民医院、州中医医院享受高层次人才就医绿色通道,提前预约后优先安排诊疗服务。用人单位每年为高层次人才免费安排到省级体检机构进行一次健康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在职及离退休副厅级干部检查主要项目执行。
(二)办理程序和要求。“获证人才”的年度体检工作由各用人单位安排专人办理,到州人民医院、州中医医院诊疗按以下程序办理:
2.“获证人才”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文山州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证》,并提交服务专员或医院其他服务人员查验。
3.根据“获证人才”需求,由承办部门服务专员明确具体人员提供院内引导服务,有序开展诊疗服务。
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
承办地址:州人民医院、州中医医院
七、休假疗养服务
(一)服务内容。高层次人才优先受邀参加各级、各部门组织的专家休假活动。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组织高层次人才到州外开展休假疗养活动。
1.制定休假疗养方案。由州人才办根据年度工作计划,拟定高层次人才休假疗养方案,报州人才办领导审批。
2.确定休假疗养人选。由州人才办根据专家本人意愿和工作需要,每年从“获证人才”中遴选20人左右为当年度休假疗养人选。
3.组织实施。州人才办根据活动方案,组织“获证人才”到省内柔性引才基地开展为期5天的休假疗养活动。
承办科室:人才科
承办地址:州委州政府办公区D503室
八、旅游服务
(一)服务内容。“获证人才”凭本人身份证和《文山州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证》,可免门票到州内门票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景区(如:普者黑、坝美等)旅游。
(二)办理程序和要求。由州人才办向州文化和旅游局提供“获证人才”的基本信息,由州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对接联络各景区,做好服务工作。
责任单位:州文化和旅游局
承办科室:产业发展开发科
承办地址:州文化和旅游局产业发展开发科404室
九、交通服务
(一)服务内容:高层次人才在州内机场、高铁站乘机(车)时,可享受贵宾通道服务;享受在州县城区免费乘坐公交车(有轨电车)待遇。
1.贵宾通道服务。州人才办向州交通运输局提供“获证人才”的基本信息,由州交通运输局负责对接协调州内机场、高铁站做好服务工作。高层次人才在州内机场、高铁站乘机(车)时,出具身份证件和《文山州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证》,即可享受贵宾通道服务。
2.免费乘坐公交车。“获证人才”持本人身份证、2张近期免冠白底证件照和《文山州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证》,到云南文山交通运输集团公司各县(市)公交运营企业所在地或分支机构公交业务窗口,办理申领高层次人才免费乘车IC卡(简称“人才卡”),材料齐全当场办结。未使用免费乘车IC卡的县(市),办理乘车免费凭证。
责任单位:州交通运输局
承办部门:
承办地址:
十、市场主体注册登记服务
1.申请方式。“获证人才”向企业住所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注册登记。
(2)窗口申请:到各县(市)政务服务中心企业注册登记窗口办理。
2.所需材料
(1)设立登记:①《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②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③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④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⑤住所使用证明;⑥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⑦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3)注销登记:①《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②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③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④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承办部门: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山市企业注册登记已划转至文山市行政审批局)。
服务专员:
承办地址:各县(市)政务服务中心企业注册登记窗口。
十一、税务服务
(二)办理程序和要求:根据“获证人才”需求,由专人开展“一对一”税收服务。
责任单位:州税务局
承办部门:各县(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联系方式:
十二、出入境及居留服务
(一)服务内容:外国籍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持外效护照和签证,申请办理2-5年多次出入境有效签证或居留许可。经公安部审核批准符合永久居留条件的,可申请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作为其在我国合法身份证件,享受我国法律规定的基本民事权利和义务。永久居留申请,公安机关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办结;2-5年多次出入境有效签证办理,3个工作日内办结;居留许可,5个工作日内办结。
申请签证、居留许可、外国人永久证,可由本人到文山州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办理。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文山州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证(A证)》;2.本人有效护照及其签证复印件;3.填写完整准确《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证申请表》;4.近期2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1张;5.外国专家证或外国人就业证;6.健康证明;7.单位合法登记证明;8.单位公函;9.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凭证。
承办部门:州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承办地址:州公安局
十三、户籍办理服务
(一)服务内容:高层次人才及其家属要求取得我州城镇地区常住户口的,可在就业地申请登记户口。
(二)办理程序
由“获证人才”持有关材料到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云南省内迁移的,当场办结;跨省迁移的,5个工作日内签发《准予迁入证明》。申请人需提供材料:
1.书面申请
2.《文山州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证(A证)》
3.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责任单位:州公安局
承办部门:各县(市)公安局派出所
承办地址:迁入地辖区派出所
十四、海关服务
1.入境免税科研、教学物品清单
(1)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用的少量的小型检测、分析、测量、检查、计量、观测、发生信号的仪器、仪表及其附件;
(2)为科学研究和教学提供必要条件的少量的小型实验设备;
(3)各种载体形式的图书、报刊、讲稿、计算机软件;
(4)标本、模型;
(5)教学用幻灯片;
(6)实验用材料。
2.入境免税自用物品清单
(1)首次进境的个人生活、工作自用的家用摄像机、照相机、便携式收录机、便携式激光唱机、便携式计算机每种1件;
(2)日常生活用品(衣物、床上用品、厨房用品等);
(3)其它自用物品(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除外)。
3.进境办理免税需要提供的材料
(1)以随身携带、分离运输方式进境科研、教学物品的,应当如实向海关书面申报,并提交本人有效入出境身份证件;
(2)以邮递、快递方式进境科研、教学用品的,应当如实向海关申报,并提交本人有效入出境身份证件;
(4)出境物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和海外科技专家来华工作进出境物品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进行办理。
责任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天保海关
承办科室:行邮科
承办地址:麻栗坡县天保口岸天保海关行邮科
十五、住房服务
(一)服务内容。高层次人才未在州内购买住房的,用人单位要为其租用便于生活、工作的住房,原则上不超过3年。符合安家费补贴政策的,州级财政按规定发放一次性安家费。
1.“获证人才”未在州内购买住房,由用人单位保障住房的,由各用人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对接落实。
2.“获证人才”符合安家费补贴政策的,安家费发放由各单位按照规定报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州财政局纳入年度预算,并按规定拨付。
责任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委组织部
承办科室:住房保障科(州住房城乡建设局);人才科(州委组织部)
承办地址:文山市开化中路建设大厦(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委州政府办公区D503室(州委组织部)
十六、社会保障服务
(一)服务内容:高层次人才申请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为其提供预约服务,受理材料后即时审核、限时办结。
1.新参保
需提供材料:
(1)机关事业单位:《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在职人员参保申报表》、录用文件或聘用合同、工资审批材料。
2.省内跨区域续保
(1)机关事业单位:《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停保续保业务申报表》、人事变动审批文件、工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