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加强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要求,市委能力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今天推出“晒业绩比作为”第六期,组织市税务局、十堰市生态环境局丹江口分局、市气象局等15家单位晾晒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市税务局
一、收入任务
年度收入目标: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5亿,同比增长16.3%,收入规模争取位列十堰市六县市区前二位(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王洪
二、营商环境
1.纳税指标填报成绩争取十堰前三,力争排名不掉(2023年12月底);
2.争取“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改革事项”创建成功(2023年12月底);
3.积极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复制推广工作(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郭飞
三、品牌创建
争创十堰市清廉机关建设示范点(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郑绍冀
四、荣誉争创
市局争创新一届省级文明单位(2023年12月底)。
十堰市生态环境局丹江口分局
一、大力推动碧水保卫战
1.继续加快推进水质提升工程实施,确保水质断面达标(2023年12月底);
2.开展库区乡镇河流水环境综合治理(2023年12月底);
3.全面完成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在已完成93个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剩下9个排污口的整治处理,全面完成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2023年12月底);
4.加快推进入库排污口排查整治。2023年4月前完成监测,5月底完成溯源,12月底完成70%的排污口整治;优先实施官山河、浪河流域入河、入库排污口整治(2023年12月底);
5.有力推进十堰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2023年6月前完成监测,12月底完成溯源和部分乡镇集镇排污口整治(2023年12月底);
6.提能升级建设,提高除磷除氮工艺水平,进一步降低入库总磷、总氮(2023年12月底);
7.加强区域环境执法合作,对区域环境保护开展联防联控(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凌晓宇、张学理、陈全胜、朱建新
二、大力推动大气保卫战
1.强化扬尘治理。持续强化建筑工地、渣土运输、物料堆场、城市道路等扬尘治理监管。对重点工地采取安装颗粒物自动监测设施和视频监控设施,提升监管手段和效率(2023年12月底);
2.加强餐饮油烟排放监管。在推进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的基础上,对每户建立巡查监管、设备定期清洗两个台账。邀请第三方机构对餐饮行业油烟排放进行检测,严肃查处超标排放行为(2023年12月底);
3.加强重点企业治理监管。巩固首批33家重点企业“一企一策”治理成果,适时启动第二批企业“一企一策”治理(2023年12月底);
4.强化臭氧污染管控。加强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医药化工重点企业、汽修喷涂、加油站和机动车排放监管(2023年10月底)。
责任人:凌晓宇、张学理
三、大力推动土壤保卫战
1.坚持以“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为原则,确保全市受染污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稳定提升,地下水质量优于V类(2023年12月底);
2.积极争创国家第七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2023年12月底);
3.配合做好“两山”基地的复核验收(2023年12月底);
4.积极谋划争取新项目。研究国家和湖北省对生态环境项目的入库要求,因地制宜谋划好项目,争取国家和省的生态环境修复治理项目政策和资金支持。密切跟踪已入库项目,加快落地项目实施。(2023年8月底);
5.巩固拓展环保督察成果。进一步梳理前期各类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做好迎接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回头看和湖北省第二轮环保督察回头看准备。确保问题不反弹、台账不缺失(2023年12月底);
6.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围绕饮用水水源地、涉危涉重企业、自然保护区、畜禽养殖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查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动态巡查和应急处置,及时发现和消除新问题,坚决杜绝环境监管“跑冒滴漏”(2023年12月底);
8.强化环保领域舆情应对。及时查处和化解各种环境投诉和污染纠纷,确保生态环境领域大局稳定(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凌晓宇、朱建新、王有琴、李蕊、黄芳、张学理、陈全胜
市气象局
一、补齐基础设施短板
力争建成丹江口气象预警中心和丹江口国家气象观测站,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推进台站综合实力全面提升(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张峰
二、提升业务服务能力
密监视天气变化,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特别是突发灾害性天气的短临预报预警,重点加强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服务,提高精细化水平;全市自动气象站数据传输及时率、可用率、运行稳定率均在99%以上,重大气象灾害预警精细到乡镇一级,暴雨预警准确率85%以上(2023年12月底)。
三、气象高质量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任务,加快推进丹江口气象高质量发展,在十堰市气象部门综合考核获优秀等次(根据上级气象部门统一安排)。
市公积金办
一、全力完成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指标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年归集住房公积金2.2亿元;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4500万元;对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开展年审,年审量达到80%以上;完成1500万元增值收益;按照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顺序提取城市廉租房资金(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郭芳芳
二、扎实做好能力作风建设工作
立足住房公积金主责主业,找准工作切入点、发力点,切实做到高站位谋划、高起点推进、高标准服务、高质效落地,以加强能力作风建设推进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12月底)。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深入企业宣传惠民惠企政策,建立常态化的公企对接机制,畅通公企沟通渠道,进一步提升服务企业质量;提升便民服务效能,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不断推进跨部门、跨地区信息共享,加大“一网通办”“跨省通办”推进力度,融入政务服务“大格局”(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王琰
四、继续加强基础数据清理工作力度
继续加大基础数据清理工作力度,建立科学、完善、规范的住房公积金业务数据体系,建立健全公积金封存账户动态管理长效机制,挺高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化水平,有效防范资金风险(2023年12月底)。
五、公积金贷款逾期催收工作
采取多渠道宣传、全方位联动、常态化催收等措施,做到抓早抓小,确保逾期率不反弹,贷款逾期率牢牢控制在1‰以内,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高效运转(2023年12月底)。
市粮食服务中心
一、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
完成十堰市粮安办各项考核指标(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王鑫
二、地方储备粮轮换
轮换地方储备小麦2085吨(2023年7月底)。
责任人:王哲
三、粮食加工应急保障项目
粮食加工生产线,完成大米加工生产设备采购和安装,进行投产(2023年6月底)。
四、省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项目
争取2023年项目资金150万元(2023年12月底)。
五、粮食产业发展
实现粮油工业总产值15亿元(2023年12月底)。
市畜牧中心
一、动物防疫工作
1.做好全市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2023年12月底);
2.做好全市春秋两季国家要求强制免疫动物疫病疫苗接种工作(2023年12月底);
3.重新编制《丹江口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李敬东
二、动物检疫工作
1.尽快完成石鼓镇动物防疫指定通道建设项目,并投入使用(2023年12月底);
2.持续推进动物产品B证“无纸化出证”,及二维码溯源工作,确保全市人民餐桌上的安全(2023年12月底)。
三、现代畜牧技术推广工作
1.加强科技培训推广工作,开展乡村振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等方面畜牧养殖实用技术培训工作,计划全市举办4-6期,300-400人次,同时开展秸秆加工利用3000-4000吨(2023年12月底);
2.持续抓好生猪调出大县、示范场创建等项目建设工作,创建示范场5个,推进畜牧业产业化发展(2023年12月底)。
四、智慧畜牧兽医工作
1.持续推进“互联网+智慧兽医”平台的运用及推广,逐步将养殖、防疫、检疫、屠宰、无害化处理等信息上传平台,实现信息共享(2023年12月底);
2.计划在全市屠宰场安装实时监控,确保屠宰环节实现24小时监管(2023年12月底)。
五、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
1.持续抓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及有关环保工作。重点抓好规模以上养殖场环保配套设施运转的监督与指导(2023年12月底);
2.联合有关部门同步做好规模以下养殖大户养殖粪污综合利用工作,全市养殖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确保畜牧业绿色可持续发展,巩固全市蓝天碧水保卫战取得的成果(2023年12月底)。
六、畜牧生产工作
1.完成市委市政府安排的畜牧业生产指标数(以统计局数据为准),预计到2023年底猪牛羊禽出栏数较2022年上涨10个百分点(2023年12月底);
2.持续抓好全市生猪稳产保供工作,重点确保能繁母猪数量达到16000头,不发生大的波动(2023年12月底);
市蔬菜服务中心
一、蔬菜生产任务
完成十堰市蔬菜产业发展中心下达的指导性计划(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薛金星
二、蔬菜基地建设
加快设施蔬菜和露地蔬菜标准化基地的建设,提升蔬菜基地的生产能力,提高生产水平和经济效益(2023年12月底)。
三、蔬菜科技服务
认真贯彻落实《全省设施蔬菜“百人指导千人培训”农技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在关键农时开展蔬菜(食用菌)技术培训活动,提高农户种植水平(2023年12月底)。
四、经营主体培育
积极完善服务体系,扶持和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依托新型经营主体打造核心示范基地,充分发挥在技术推广、订单生产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2023年12月底)。
五、乡村振兴工作
发挥乡村振兴包联帮扶单位职能职责,扎实开展驻村帮扶和户户走到工作,协助市农发行推进伍家沟村文旅产业发展(2023年12月底)。
六、项目争取工作
积极组织生产主体编制项目,争取省、十堰市蔬菜产业专项资金支持(2023年12月底)。
市生态能源中心
一、生态能源项目建设及节能技术推广应用工作
2023年新建小型沼气工程3个共300立方米(2023年11月底)。
责任人:曹栋梁
二、生态能源示范点建设工作
打造2个示范点:一个农业废弃物能源化利用示范点,一个“果(茶、菜)-沼-畜”生态能源综合利用示范点(2023年11月底)。
三、生态能源项目利用和安全生产工作
对86处大中型沼气工程和1500余户户用沼气安全使用进行全排查,采取提档升级改造一批,维护一批,填埋一批,做到沼气工程设施零隐患的目标(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林向阳
四、生态能源项目争取工作
2023年项目争取不少于2022年,达到50万元以上(2023年12月底)。
五、农业农村部农作物秸秆资源利用率台账系统填报工作
对全市5个镇6个村120户种植农户秸秆综合利用情况,切实开展入户调查、数据填报、审核把关工作,摸清资源底数,掌握利用情况(2023年12月底)。
市农机中心
一、农机装备
农机总动力达到25.5万千瓦,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作业水平达到68.5%(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沈必伟
二、农机作业服务
完成作业服务面积110万亩,实施农机作业补贴(2023年12月底)。
三、农机购置补贴
以粮食安全和发展设施农业(渔业)为重点,抓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2023年12月底)。
四、农机化示范基地建设
以突破全程机械化为重点,抓好小麦,茶叶,柑桔等产业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打造2个农机化示范基地(2023年12月底)。
五、农机推广
积极开展新式农机具及农业设施推广,推广新机具(设施)1200台套(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沈必伟、邵红波
市水产服务中心
一、大力发展设施渔业
启动“丹江口市设施渔业专业村建设项目”(10个村),预计全市新增设施渔业养殖容积30万立方米,淡水产品产量增加1.5万吨,产值增加6亿元(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熊罡
二、淡水产品加工企业技改扩能
持续推进博奥、同信等加工企业的技改升级,计划投资6000万元用于技改扩能和品牌打造(2023年7月底)。
三、项目争取
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扶持,力争2023年设施渔业奖补资金达到1000万元以上(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张国刚
市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
1.培育新增家庭农场370家(2023年12月底);
2.争创省级示范家庭农场1家,十堰市级示范家庭农场17家(2023年12月底);
3.争创十堰市级示范合作社6家(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谭章玉
二、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
1.完成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6万亩,向上级争取资金500万(2023年12月底);
2.高水平、高质量筹办十堰市2023年度社会化服务现场会(预计2023年9月底);
3.积极参与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创建工作(2023年12月底);
4.积极培育和服务农产品加工企业(2023年12月底);
5.积极为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争取贴息贷款,额度不少于2022年度(2023年12月底)。
三、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1.全面推进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规范化运营,探索创新股份经济合作社稳健运行机制。重点做好18个试点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规范化运营工作(2023年12月底);
2.积极筹办全市利用集体资金资产撬动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现场会(2023年12月底);
3.积极申报1个省级集体经济发展进步村(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陈诗泽
四、农村“三资”管理工作
1.完成7个市级重点村村级财务审计工作(2023年12月底);
2.指导、规范乡镇产权交易平台建设(2023年12月底);
3.盘活农村闲置资产、资源,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力争收入10万元以上的村达到150个(2023年12月底);
4.规范和完善村级债务化解档案、资料,杜绝新增不良村级债务,积极争取村级化债奖补资金(2023年12月底);
5.规范扶贫项目资产管理(2023年12月底)。
五、农村土地承包工作
2.规范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宣传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认真做好农村土地确权查漏补缺和“回头看”工作。指导官山镇八亩地村、五龙庄村合同签订及确权工作(2023年12月底);
3.指导和完善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和土地仲裁管理。组织土地仲裁员业务培训(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胡现根
六、农民负担工作
制定《关于做好2023年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开展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及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检查2次(2023年12月底)。
七、清廉村居建设工作
扎实推进清廉村居建设,深入贯彻“共同缔造”理念,强化示范引领。(2023年12月底)。
市林管中心
一、丹江口库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
人工造林6000亩、封山育林11000亩、退化林修复61000亩,水保工程(蓄水池94座、沉砂池89座、截排水沟5614米、沟道治理169米)(2023年11月底)。
责任人:庞翔宇
二、木本油料产业基地建设
新建油橄榄基地1万亩、改造0.3万亩,新建油茶基地0.4万亩,改造0.5万亩(2023年12月底)。
三、松材线虫病防控
开展疫木清理、喷药等综合防治工作(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顾华伟
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2月3日前向省林业局提交资料,2月8日由省局提交到国家林草局,待评审(2023年3月底)。
责任人:张修猛
四、森林保险扩面
将全市171.99万亩生态公益林全部纳入投保范围(2023年6月底)。
责任人:李诗军
市武当杂志社
一、编辑出版《武当》杂志
按时保质编辑出版全年12期《武当》杂志(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柯超
市烟草专卖局
一、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
举办1期培训班,12期中心组学习,实现党员干部学习培训全覆盖,学习时长不低于32个学时(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范敬修
二、雪茄烟叶发展
完成雪茄烟叶2700亩种植、5203担收购计划(2023年12月底)。
三、卷烟销售
完成14500箱卷烟销售计划(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肖克
四、文明吸烟环境建设
积极推动辖区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全年完成1个室内吸烟室,4个吸烟亭、9个吸烟区、31个吸烟点共计45个文明吸烟场所建设(2023年12月底)。
五、大学生留(回)丹就业创业
完成5名大学生留(回)丹就业创业目标任务(2023年9月底)。
市鑫诚担保公司
切实发挥增信功能、扩大担保覆盖面
聚焦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落实降费政策,着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力争2023年担保业务量目标完成3.4亿元(2023年12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