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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区无纸化出具动物A证试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无纸化出具动物检疫证明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3〕21号)要求,切实做好中南区6省份跨省调运动物无纸化出证试点工作,有效构建动物检疫监督全链条智慧监管模式,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动物检疫监督工作的部署与要求,以无纸化出具动物检疫证明为抓手,以简便快捷、服务群众、提高效率、强化监管为目标,充分发挥信息化在动物检疫监督高质量发展中的支撑性作用,深入推进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推动构建动物检疫监督全链条智慧监管模式,实现动物检疫监督信息的全程可追溯,切实提升工作效能和便民服务水平。

二、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部署、统一标准、分步实施的总体要求,优化完善中南区6个省份动物检疫出证系统功能模块,以兽医卫生综合信息平台为“中枢”,在中南区6个省份内实现动物检疫基础数据“一个库”、追溯信息“一条线”、综合管理“一张网”,有力推进无纸化出具动物A证试点工作。自2024年1月1日起,中南区6省份全面推行无纸化出具动物A证。

三、重点任务和完成时限

(一)完善动物检疫监督基础信息

完成时限:11月10日前完成现有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动物检疫申报点、官方兽医的信息完善工作。

2.建立生猪(种猪、仔猪外)跨省调运共享名单制度。中南区各省份根据本地准调政策,梳理可以由中南区其他省份调入生猪的养殖企业名单,明确企业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并按照《无纸化出证与兽医卫生综合信息平台数据共享技术方案》要求上传兽医卫生综合信息平台。各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及时对跨省调运共享养殖企业名单进行动态调整,并实时共享兽医卫生综合信息平台。

完成时限:11月8日前报送现有的跨省调运共享名单,以后进行实时动态更新调整。

3.完善行政相对人基础信息。结合畜牧兽医生产经营主体统一赋码工作,调动多方力量,完善种猪养殖场、生猪以外其他畜禽养殖场、屠宰企业、交易市场等的基础信息。结合动物检疫申报和出证工作,指导需要跨省调运畜禽的养殖户完善基础信息。

完成时限:11月30日前完成种猪养殖场、生猪以外其他畜禽养殖场、屠宰企业、动物交易市场等场所的基础信息;畜禽养殖户的基础信息完善工作长期开展。

(二)优化动物检疫出证系统

4.优化申报检疫模块。全面推行线上申报检疫,对于未在系统登记基础信息的,系统要自动提示登记信息的路径和内容,指导完善基础信息。按照新修订的《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和检疫规程要求,引导提交检疫申报需要提供的材料。对货主、动物种类、用途、启运地、目的地等信息的填写,实行“菜单式”管理。加强自动核验功能,实现动物强制免疫数与检疫申报数量关联管理,对于一定时期内检疫申报数量超出强制免疫数的情况,要及时发出预警。

完成时限:11月30日前各地完成线上申报检疫模块的优化;12月15日起,对于跨省调运的动物,全面推行线上申报检疫。

5.强化检疫申报受理和出证管理。检疫申报受理时,对官方兽医查看申报资料情况实施留痕管理。实现对填写的畜禽运输车辆、承运人备案情况自动核验,智能提醒车辆和承运人未备案情况。健全信息系统智能纠错功能,对动物检疫证明信息漏填、错填、不规范填写等情况实现自动提醒。

6.暂时设置检疫证明打印功能。考虑跨省调运动物除道路运输外,还涉及铁路、航空等运输,鉴于外部门的工作惯性,在系统中应暂时保留检疫证明的打印功能,可以直接打印无纸化检疫证明,由行政相对人根据需要自主打印。

7.健全畜禽落地信息反馈功能。建立畜禽落地网上报告机制,畜禽到达目的地养殖场(户)、屠宰企业和交易市场后,货主或承运人可以通过电子出证系统向启运地和目的地报告畜禽落地信息。畜禽落地报告人可以一键确认检疫证明落地情况,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检疫证明不一致的信息更新并填报原因、提交证明材料后报告。对于超出规定时限未报告的,系统能够实现自动预警功能。

完成时限:11月30日前实现畜禽落地信息报告功能;12月15日前,实现超出规定时限未报告的自动预警功能。

8.严格官方兽医管理。严禁将账号交由他人使用,通过手机绑定账号等技术手段,强化官方兽医出证账号管理。推动官方兽医与检疫申报点关联管理,严格官方兽医出证权限和范围。建立官方兽医与检疫出证工作量智能核查机制,及时研判检疫出证异常情况。

(三)强化动物检疫监督信息互联互通

9.加强部省两级系统间数据对接。完善跨省调运畜禽检疫信息、检疫证明加注件网上运转机制。启运地省份出具检疫证明后,通过兽医卫生综合信息平台推送至目的地省份;目的地指定通道检查、落地报告等信息产生后,实时推送至兽医卫生综合信息平台;兽医卫生综合信息平台将落地报告等信息推送至启运地省份。对漏传、错传、延时上传的信息数据,及时查明原因并处理,对违法违规情况及时移交执法部门进行查处。

完成时限:11月30日前排查系统数据对接问题,并及时提出解决方案,涉及兽医卫生综合信息平台的问题及时反馈至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卫生信息处。

10.做好省内不同系统间的数据对接。对于省内存在多个出证系统的,对外要统一接口,确保各系统能够实时将动物检疫、指定通道检查、落地报告等信息汇总至省级出证系统;省级出证系统接收到调入动物检疫信息后,实时推送至目的地出证系统。

完成时限:11月30日前查看系统间对接情况,梳理解决存在问题;12月15日前实现各系统数据实时传输。

(四)加强无纸化出证工作宣传

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开展多种形式宣传。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省份要抽调业务骨干成立工作专班,按照工作方案倒排工期,按时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工作期间要加强沟通协调,每个省份明确一名处级干部作为对接联系人。中南区每月开展一次情况会商和数据分析研判,及时解决试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二)强化条件保障。各省份要强化信息系统软硬件建设,为无纸化出具动物A证数据传输、存储等提供技术支撑和硬件保障。现有信息系统无法满足要求的省份,可以向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申请免费使用“牧运通”信息系统。

(三)做好调度总结。要及时梳理、广泛总结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和采取的具体措施,为下一步完善工作制度规范、推进全面实施无纸化出证工作奠定基础。

THE END
1.天津市动物检疫出证管理暂行规定天津市畜牧兽医局法律法规第一条 为加强动物检疫管理,规范动物检疫出证行为,切实做好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市、区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按管辖范围依法负责组织实施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动物卫生监督所及其派出机构的官方兽医具体实施的动物及动物产品的...http://m.fabao365.com/code/law_558778.html
2.详细内容1.所内管理 统一有序 所内检疫票证专人管理、专库存放、统一发放,统一申领制度、申领单格式和申领时间,由科室审核签字后,月初统一发放。 2.科室管理 日报月结 各科室对动物检疫票证的申领、保管、登记、发放、回收,指定专人负责。各科室设检疫票领用台账、存放专柜,每日出证存根统一回收、统一审核,并且每日向所...http://www.lnsdj.com/portal/news/viewContent.html?id=3316
1.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动物检疫活动管理,预防、控制、净化、消灭动物疫病,防控人畜共患传染病,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陆生野生动物检疫办法,由农业农村部会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另行制定。 https://www.moj.gov.cn/pub/sfbgw/flfggz/flfggzbmgz/202305/t20230512_478647.html
2.南昌市动物产地检疫管理办法17篇(全文)南昌市动物产地检疫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动物产地检疫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江西省动物防疫条例》及农业部《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标准,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南昌市动物产地检疫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 办法)。 https://www.99xueshu.com/w/filejw6xa8d6.html
3.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14篇今年第一季度于洪区各街道检疫员认真贯彻执行《动物防疫法》等各项法律法规,严格依据《畜禽产地检疫规范》出证,规范填写检疫证明,坚决杜绝了给未经免疫动物出证,“异地出证”等现象,使产地检疫工作开展面和检疫率与上年同期相比有了很大的提高。 三、严把屠宰检疫关,保证上市肉品安全卫生。 https://www.cnfla.com/gongzuozongjie/3142028.html
4.农业农村部答复关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予以...您提出的关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予以合并联合出具电子合格证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肉品品质检验管理制度 肉品品质检验管理制度是《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确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根据《条例》规定,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建立严格的肉品品质检验...https://www.cahec.cn/detail/44601.html
5.卫生年度考核个人总结15篇主要加强了对规模养殖场、生猪定点屠宰场、动物流通环节、动物防疫、动物检疫等工作的监督管理,加大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和立案查处违法行为的力度,有效推进和规范了动物检疫与电子出证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20xx年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情况 (一)加强动物卫生监督综合执法能力建设...https://mip.wenshubang.com/nianduzongjie/2945699.html
6.动物防疫工作计划推荐13篇的大力支持和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和省、市动物防疫各项方针政策,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重于治”的方针和“科学免疫、综合防制、突出重点、分级负责”的原则,通过健全防控机构、落实防控经费、强化应急措施、实行目标管理等一系列措施,使动物防疫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制度化、规范...https://www.77cxw.com/fl/1420345.html
7.动物防疫管理制度(三)检疫申报制度 1、本场饲养的生猪在本市内出售或迁移,提前向阆中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其派出的报检点申报检疫,并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2、本场饲养的生猪迁移出市外,应将生猪运至指定地点,向阆中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派出的换证处申报,并取得《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https://www.jy135.com/guanli/1998154.html
8.进出境粮食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最新全文)法律条文第十条 海关总署对进境粮食实施检疫许可制度。进境粮食货主应当在签订贸易合同前,按照《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等规定申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以下简称《检疫许可证》),并将国家粮食质量安全要求、植物检疫要求及《检疫许可证》中规定的相关要求列入贸易合同。 https://m.fadada.com/notice/detail-17675.html
9.卫生监督工作的总结(精选13篇)学校卫生监督巡查未发现存在安全隐患;饮用水无污染现象;巡查发现有非法行医现象,无非法采供血现象;个别公共场所无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一次性刀具有重复使用现象,少部分没有卫生管理组织和卫生管理制度,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针对上述问题,分别对负责人进行了口头宣教、责令其限期整改,同时上报区卫生监督所。 https://www.yjbys.com/zongjie/gerenzongjie/813625.html
10.屠宰场管理制度(精选12篇)八、加强刀具的安全管理,刀具不准带出车间和更衣室,持刀者应登记在册,下班后应加锁保存。 屠宰场管理制度 3 1、生猪到屠宰场后,检疫人员要向送猪人员索取产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开具的检疫合格证明,清点生猪、检查耳标,经临车观察未见异常,证货相符予以卸车。严禁无产地检疫证明、无耳标生猪进场。 https://www.ruiwen.com/guanlizhidu/73473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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