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度重视,严密部署,制定方案。
(二)执法队伍整治情况:
2、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按照活动要求,我们积极开展了全体执法人员自查自纠,每名执法人员结合自己学习和岗位实际工作情况,都进行了深刻的自我剖析,并根据自身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努力方向,针对职工剖析自查,采取领导点、个人查、群众提、同志帮的方式召开了专题大会,使自查活动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力求触及灵魂深处,以达到改进工作作风,严格履行职责的目的,为今后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夯实了基础。
4、严格落实责任制管理。我所对全体执法人员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管理,研究制定了《岗位目标责任考核管理办法》,对每个岗位工作进行细化和分工。所里与全体执法人员签订了《岗位目标责任书》,将任务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到人。按照岗位目标责任制管理要求,所里成立了以所长为组长的考核小组,考核实行积分制,考核小组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执法人员从工作实绩、学习、思想作风、出勤、各方面表现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评,每月进行一次汇总,并根据考评结果进行奖优罚劣,今年以来,累计发放15人考评奖金4000多元,处罚7人次考评罚款1000多元,极大的激发了执法人员的工作热情,增强了工作责任感。
5、建立竞争机制,增强危机意识。我所执法人员的上岗采取公平竞争的方式聘任,在全所人员中通过比政治、比业务、比执法水平、比工作能力、比为农服务意识一系列活动的开展,聘用了一批政治强、业务精、综合素质较高的人员,对个别责任意识不强、工作能力较差、不思进取者、有违法违纪现象的一律从岗位调出待岗。竞争机制的建立,使我所执法人员人人有了危机感,增强了工作责任感,从而打造了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执法队伍。
6、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廉政建设。我县地处陕甘交界处,公路检查站是树立我县乃至我省良好形象的窗口,也是动物卫生监督行业的形象代表,检查站工作由于涉及收费,因此执法人员的廉政建设也是我所的重要工作之一。我所对公路检查站执法人员收费和检疫行为的管理,采取以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为主,以随机督查为辅,以领导带班为主,以群众监督为辅的方式进行,并制定了严厉的违法违纪行为处罚制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养危为患,有效遏制了执法人员只收费不消毒,只消毒不开票,甚至乱收费、滥罚款等公路“三乱”行为的发生。
(三)证章标志管理整治情况。
(四)动物检疫工作整治情况:
2、屠宰检疫情况:我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农业部对加强畜禽屠宰监管确保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通知精神,以提高肉品质量,保证人民群众食肉安全为工作目标,为此年初专门成立了屠宰检疫组,严格做好屠宰检疫工作,规范屠宰检疫,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认真执行《动物屠宰检疫操作规程》,规范填写各种记录,严格执行凭《检疫合格证明》和免疫标识屠宰的规定,驻场检疫人员24小时值班,严把畜禽进厂关,保证同步检疫到位,宰后检疫处理到位,做到有宰必检,有检必严。建立健全动物进厂检查制度、出场登记管理制度、不合格肉品销毁制度和病害肉无害化处理制度,落实不合格肉品的可追溯管理制度,从源头上杜绝问题肉上市,确保上市肉品质量安全合格。
今年我县屠宰检疫监管工作力度大大提高,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率、市场上市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率、检疫合格证持证率、验讫标志佩戴率达到“四个100%”。截止十一月底共检疫生猪2289头,检疫动物产品160.23吨。回收检疫证明2225分,回收耳标2289枚,补检64头,查处不合格病死猪1头,无害化处理1头,对屠宰车间、圈舍消毒74次。
(五)重点环节监管整治情况:
3、养殖环节监管工作。今年我所加强养殖环节监管力度,目前我县生猪存栏50头以上的养殖场共8个,兔场2个。具体分布在彭公、相公、巨家、昭仁、洪家5个镇,我所采取每月监管一次,对养殖场的消毒制度、免疫档案、养殖档案、用药记录,产地检疫工作进行检查,同时对瘦肉精进行专项监测,根据监测结果,详细填写检查记录,并由养殖户确认签字,对动物防疫条件不合格的场所予以撤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书,并限期整改。通过一系列监管,使养殖场建立健全了用药记录、免疫档案、养殖档案,杜绝超剂量、超范围,不执行休药期等滥用抗生素药物,随意添加非法添加剂等违法行为的发生。今年累计监管养殖场112次,为养殖小区无偿提供消毒药品22箱,审查发放《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7分,其中新办1分,换发6分。
4、雨润肉品市场监管情况:今年我所对调入我县的雨润肉品进行全程监管,除正常索要《检疫合格证明》外,我所还索取《瘦肉精监测报告》,共查验回收检疫合格证明231分,瘦肉精报告75分。我所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自筹资金购买了电子显微镜1台,电子天平1台,水浴锅1个,放心肉检测箱一台、病害肉检测仪一台,检疫箱四个,采样箱三个,三聚氰胺速测盒、鸡蛋新鲜度速测试剂盒及三合一“瘦肉精”监测试剂盒1500多套,对外来肉品随机抽样进行瘦肉精监测,采样检测雨润肉品53分,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另外还建立了《肉品监管记录》,《肉品瘦肉精监测记录》。
5、活畜禽经营市场整治监管工作。我所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规范活畜禽经营市场秩序,督促各活畜禽经营市场建立健全了定期消毒、无害化处理、定期休市管理制度。今年检查消毒246车次,查验补检动物6797头只,其中猪463头,羊2004只,牛27头,鸡4303只。查处违法案件3起,收缴病死畜禽36只。并对活禽经营和屠宰场所、活禽运输工具和屠宰器具等坚持每日消毒,对活禽粪便及废弃物等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对上市畜禽严格检验,确保质量安全。
8、积极开展“瘦肉精”等违法添加物清查整治工作。按照市农业局《关于严厉查处“瘦肉精”等违法添加物专项活动的通知》要求,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抽样检查和拉网式排查等方式,对辖区内的兽药、饲料门店、养殖场、屠宰厂及运输环节进行瘦肉精专项整治活动。在全县11乡镇171个行政村张贴《严禁使用“瘦肉精”书》500分,要求每个监管对象做出不经营使用“瘦肉精”承诺书,监管兽药饲料门店32次,规模养殖场68个,奶牛养殖户136户,肉品经营场所186个;检查兽药300多个品种,肉品40吨,饲料18个品种,对监管动物按10%的比例开展抽检监测,采集检测动物尿样181分,肉样73分,瘦肉精检测全部为阴性。
9、加大生鲜乳监管力度,保障乳品质量安全。为彻底杜绝三聚氰胺等有害化学物质在乳品中的非法添加,防止抗生素药物的滥用,切实保障乳品质量安全,所里把全县136个奶牛养殖户371头奶牛全部列入监管范围,由于我县奶牛养殖规模小、产奶量少,又无奶站,大部分鲜奶销售给本村或临村群众食用,或者喂养自家牛犊。针对这一现状,我所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法,每月至少一次对奶牛养殖户的奶牛健康状况、兽药饲料购进使用、休药期规定执行、鲜奶去向等进行检查,都有详细的检查监管记录。截止十一月分累计执行监管任务52次,出动监管人员236人(次),未发现一例非法添加三聚氰胺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和人用药物滥用违法行为,有效保证了我县生鲜乳质量安全。
(六)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监督检查情况:
2、检查站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为杜绝疫病从流通环节中传播,确保“西大门”安全及人民群众食肉安全和养殖业健康发展,今年来检查站在继续做好创建全省“文明执法示范点活动”的同时,严格按照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坚持24小时值班制,执法人员上班期间穿着统一标志服,佩戴公路检查证,持省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亮证执法,使用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统一印发的检查登记表日志和监督专用章,在检查车辆时,严格按照《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检查程序》执行,认真查证验物彻底消毒。截止11月底共检查消毒车辆3540车(次),涉及动物1136245头(只):其中猪473车(次)、39473头,牛808车(次)、16242头,羊512车(次)、167762只,马类592车(次)、22228匹,禽类621车(次)、890540只,动物产品245车(次),2091.42吨,动物副产品63车(次)973.14吨。查处违法案件226起,其中无证运输177车(次)、涉及动物50192头(只),无标识运输49车(次)、涉及动物974头(只),确保了“西大门”安全,防止疫情传入传出。
3、加强联合执法,严处违法行为。加强联防联动,完善联合办案机制,我所健全了与县交警、运政、工商、卫生联合执法的长效机制,形成合力,从重从严查处大案要案,严厉打击逃避检疫、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树立社会形象,提升行业地位。加大查案办案力度,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案必查、有查必处,震慑违法分子,规范动物卫生监督秩序。今年在全县开展联合专项整治活动3次,查处违法行为26起,有力的打击了各类违法行为。
(七)、信息报送工作。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充分利用《农业新风网》《动物卫生监督网》这一信息平台,推动我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全面发展。为此,我所制定了《信息报送制度》,要求各业务组每周将工作动态报办公室,由办公室专人负责做好各种报表汇总上报,对采集的工作动态、先进事迹及时上报,1-11月分累计上报手机短信168条,信息23条,被省农业新风网采用信息6条,逐步实现了我所工作信息化、管理网络化,提升了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时效性,提高了我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效率和质量。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活动,我县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能力得到很大提高,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客观地讲,随着工作的深入,也发现了不少问题,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1、产地检疫工作难度仍然较大,主要是在运输、屠宰和市场监督方面管理对象的认识还有一定的差距,部分畜禽养殖户、产品加工户报检意识不强,给检疫监督工作造成一定难度。
2、监测化验设备落后,监测手段低下,虽多次向上级报告,但因各级工作经费都很紧张至今仍未落实,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动物源性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3、部门之间配合不够,特别是商务部门因人员和经费不足,对定点屠宰稽查力度不大,致使定点屠宰不规范,私屠滥宰的现象时有发生。
4、执法人员普遍对兽药饲料知识了解甚少。
5、执法经费不足,工作开展难度大。
总而言之,我所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专项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今后,我所将继续努力、再接再厉、再添措施、再鼓干劲,为把动物卫生监督事业推上新台阶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