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湖北自贸试验区围绕产业发展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突出问题导向、市场导向,在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创新驱动发展、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法治建设等方面探索形成新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试点经验,现已被省政府正式印发文件复制推广,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建设工程施工许可“一证制”
(二)风险点:“一证制”改革后,需进一步加强对后续工程的审批监管以防范风险。
(三)保障措施:一是事后监管及时跟进。“一证制”后,项目的开工节点由企业自行把握,监管部门需根据业主需求及时上门开展各子项的现场踏勘和开工条件核查工作。二是部门监管高效联动。成立项目监管专班,及时协调住建、水利、园林等部门联动监管、高效衔接,确保项目持续推进。
二、项目赋码实现企业用电报装“全程代办”
宜昌片区通过对接国网宜昌供电公司、宜昌市政府智慧城市系统、宜昌市政务服务平台,提前收集客户办电资料,进一步前移报装服务窗口,由客户经理主动上门为客户提供用电报装帮办代办服务,线上工单传递从“客户等电”转变为“电等客户”,实现企业“不见面”办电。
(一)主要做法:一是用电信息提前获取。打通政府招商引资项目审批平台,联合宜昌市大数据管理局开发宜昌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实现项目赋码信息(客户产权地址、事项编码、联系人等)实时共享、提前获取,报装经理根据信息主动联系客户,了解项目规模、规划进度、用电需求等信息,提前启动用电报装资料收集、供电方案编制等工作。二是报装业务帮办代办。对自贸片区范围内用电容量在160千瓦及以下小微企业实现低压“零费用”接入,对10千伏及以上用电报装业务,安排专人对接现场勘察、方案设计、竣工检验,用电报装费用收取、供用电合同签订、停(送)电信息报送、涉电行政审批等通过“网上办、上门办、代理办”的方式,足不出户即可办理,客户用电报装全程“只对一人,只跑一次”。三是工单传递线上协同。建立业务协同工单传递制度,全面梳理高压业扩报装从受理至送电全流程,明确责任分工,在各协同关键节点实行电子工单任务在线派发、收取,并进行及时催办、限时预警、定期通报,实现协同环节电子工单全覆盖,全流程留痕管理。
(二)推广所需条件:实现政务数据平台与国家电网公司业务办理系统数据贯通。
三、进口货物目的地检查新模式
(一)主要做法:一是在原来由海关关员双人作业,携带移动查验单兵作业系统终端到企业工厂或仓库所在地实施的基础上,增加了海关关员双人按照指令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在线作业模式。二是打造专用远程视频支撑平台,允许企业有条件接入,实现海关与检查作业现场的联动。三是实时连线视频同步接入海关,可向双方发布指令,实现与企业现场的实时音视频通话,业务专家可适时介入;可对关键点拍照,对全过程录像,全程音视频资料按规定时限保存在系统云端,确保可追溯。
(二)风险点及保障措施:一是企业风险评估。要求企业为一般认证及以上企业,实施时有任何异常情况,立即终止远程检查,转为现场检查。二是产品风险评估。适用新模式的产品,主要为一般工业品、非首次进口且无木质包装的低风险商品,如辖区生产型企业长期进口的耗材、地方重点项目工程大批量进口的机械设备等。不包括进口危险品、进口再生资源、进口大宗资源性商品、进口食品,涉及固废的旧设备等高风险产品,以及需要海关实施抽采样的进出口产品。三是分级设置操作权限。企业端只能被动连线,海关关员可以使用海关端进行呼叫和定位操作,可实时监控双方视频,所有视频、图片等实时自动存贮在系统服务器,做到事中可监督、事后可调阅、全程可追溯。
四、加工贸易集中作业改革
(一)主要做法:一是将武汉、鄂州、随州、咸宁、孝感等地加工贸易企业手账册设立(变更)、深加工结转、余料结转、核销结案等业务全部集中到位于武昌海关的加工贸易集中作业中心办理;隶属海关现场数据全部汇总到武汉海关加工贸易集中作业中心。武汉海关通过加工贸易系统、可视化处置平台对在线申报电子数据、上传随附单证进行快捷办结。二是加工贸易集中作业中心发挥集中作业协调海关内外的桥梁作用,加强中心与企业属地管理海关之间的协作配合,强化现场实地实货调研,打破集约模式带来的相对物理空间隔离。三是武汉海关对规范经营企业实行“一本账册”“一次申报”“信任管理”等优惠措施,给予守法合规企业最大通关便利。
(二)推广所需条件:建立加工贸易系统、可视化处置平台,加强中心与企业属地管理海关间的协作配合。
五、加强外国人永久居留服务管理
武汉片区对标《中欧全面投资协定》(CAI),将有申请和延展临时入境需求、具有不同条件的自然人详细分为12种情况,分别明确各种情况申请时所需条件、申请材料清单、办结期限、办理机构及程序事项,还明确了申请在华永久居留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标准及认定材料,提高了外国人永久居留服务管理水平。
(一)主要做法:一是整理摸清潜在人才名单。全面摸排片区涉外重点企业、大专院校、科研机构获人才奖项的外籍人才,形成符合永居条件潜在外籍人才和有意向申请永居外籍人才名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精准开展工作。二是明确居留许可办理条件、材料及程序。明确了外国人申请永居所需满足的条件、提交的材料清单、办结时限以及人才职业成就认定标准,对市场化渠道申请永久居留收入及纳税标准给出了具体管理办法,确保了外国人永久居留申请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三是精准服务外籍人才。利用现有各种平台,推介永久居留申请政策及法律法规,让有需求的外籍人员吃透政策,避免因不懂政策产生畏难情绪。以移民事务服务中心建设为契机,加强法律政策宣讲,提高外国人对永久居留身份证申领、使用的知晓度和积极性,并在外籍人员取得永居身份后依托移民事务服务中心做好全流程闭环式跟踪服务。四是用足用活便利政策。对于申请人递交材料有困难的,实施永居材料容缺受理后补服务举措;在境外的外籍人才永居申请可代办;确实不便提供材料的,按规定采取承诺制办法等,一对一为申请人“量身定制”永居方案,指导人才快速完成永居申请流程。
(二)推广所需条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其服务意识与业务素质。
六、创建“年度税务账单”
武汉片区税务部门利用信息技术,提取金税三期系统税收数据进行分析,打造“年度税务账单”项目,实现“一单在手”涉税款项“溯本清源”、纳税信用评价信息凭证“随行随用”,能让纳税人、缴费人交明白税、放心税,增强市场主体的责任感和荣誉感,进一步享受改革和政策红利。
七、智慧监管服务企业年报自主公示
武汉片区依靠技术手段建设智慧光谷信息化系统,构建部门间数据共享机制,打造年报风险预警模块,不断完善企业年报数据统计功能,多维度分析企业年报数据,分级分类、积极稳妥推进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确保企业年报率稳定在较高水平,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推广所需条件:建立智慧监管系统,构建部门间数据共享机制,摸清区域内注册企业数量、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加强年报数据分析和监测。
八、不动产登记“证缴分离”改革
宜昌片区实施“证缴分离”改革,将买卖双方的纳税义务解绑,充分还权还责于纳税人,做到“各享其权,各担其责”,从制度层面破解了不动产权属登记中一方税费欠缴带来的“办证难”问题。
(二)风险点:税务部门日常征管压力大,可能存在管理缺位的风险。
(三)保障措施:已配套印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不动产交易税收管理的通知》(宜税发〔2021〕41号),明确各单位要积极适应税收征管改革要求,构建以税收大数据为驱动力的智慧税务,依托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涉税信息与纳税人申报数据开展事中事后管理,实现房地产行业税收征管的技术变革、业务变革和组织变革。同时,开展税务部门内部税种联动管理,定期开展增值税与土地增值税、契税与房土两税信息比对,进一步完善不动产交易双方的静态税源信息。
(四)推广所需条件: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通知,加强纳税人日常应纳税费的管控。
九、无纸化出具动物检疫证明
宜昌片区坚持“互联网+”理念,全国首批、全省唯一开展无纸化出具动物检疫证明试点,实现了“畜禽免疫和检疫申报闭环管理、畜禽产地检疫与运输跟踪闭环管理、检疫出证地与目的地信息闭环管理”的“三闭环”管理模式,解决了以往市场主体需到定点机构多次申报、往返取证等问题,提高了检疫效率。
十、林木种子(普通)生产经营许可证告知承诺制
(二)风险点:林木种苗执法人员设备配备不足,存在执法监管不到位的风险。
(三)保障措施: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强化林木种苗执法队伍建设,加大行政许可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力度。
(四)推广所需条件:加强各级林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确保“放管服”事后监管不缺位。
十一、构建公共法律服务评价指标体系
襄阳片区积极构建公共法律服务评价指标体系,以群众满意度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成效检验标准,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为全省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实施提供实证支撑、为构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评价体系提供蓝本、为全面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贡献经验和模式,取得良好效果。
(一)主要做法:一是创新体系构建方法。制定《公共法律服务评价指标及实施办法》,构建起涵盖动态服务过程评价和静态服务结果评价,适应地方区域性特点的层次分明、体系完备、要素齐全、可随着发展变化动态调整的普适性强的公共法律服务评价指标体系。二是筑牢评价体系根基。结合本地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开展的实际,综合制定考核权重、考核等次以及考核指标的分类,建立涵盖动态服务过程评价和静态服务结果评价,健全评价结果的发布、监测、汇集、分析、运用机制,以及依据评价结果的反馈、改进、督导机制。三是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以全面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为核心,以产业园区个性化服务标准体系作为引领,瞄准企业实际需求,通过各区域具有共性指标的构建,加快形成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提升企业办事便利、降低企业争议解决成本、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和防范企业合规风险的自贸区公共法律服务,为市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和法治保障。
(二)风险点:评价指标体系在应用过程中需确保考评机制的稳定性、服务供给的均衡性,以及问题反馈的及时性。
(三)保障措施:建立第三方发布的长效机制和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监督机制,调动公共法律服务提供主体、受众和其他各方参与的积极性,共同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评价指标体系的稳步推进和质量提升。
(四)推广所需条件:引入第三方机构,确保公共法律服务评价指标体系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十二、不动产点对点司法查控
宜昌片区探索“互联网+不动产查询、查封登记”改革,法院执行干警足不出户就可在线上完成查询、查解封、裁定过户等事项,实现由传统线下“面对面”向实时线上“网对网”的办案模式转变,提高了法院对涉案不动产的即时有效控制,提高了执法工作效率。
(一)主要做法:一是资源高效整合,搭建查控平台。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遵循“便捷高效、智能精准”原则,与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市政、税务、公安、市场监督、社会网格等部门实现数据联通、信息共享,搭建不动产司法查控平台,执法队伍足不出户就能实时掌握当事人信息。二是优化精简流程,实现网上办理。依托宜昌不动产“e登记”服务大厅,线上就可完成不动产登记的自助查询、线上查封、解封、打印送达回执等业务办理,不动产司法查控不再需要专人“面对面”现场办理,实现“零材料、零跑动、零见面”。三是专人负责查控,全程有痕可查。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查控专员岗位,统一对接各级法院的查控申请,查控记录后台留痕,定期抽检,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谨防滥用查控权利,促进不动产登记执法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二)风险点:不动产信息管理不当和风控职权滥用导致的信息泄露风险。
(四)推广所需条件:推动法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数据中心搭建数据共享平台,并嵌入湖北政务网满足法院定制化查控需求。
十三、自然人股权变更“先税后登一事联办”改革
省税务局、武汉片区聚焦自然人股东股权变更涉税事项审批流程较为复杂、市场主体获得感不够高的难点问题,通过流程再造,优化登记受理制度,变办理“多环节”为“一窗式”;优化风险管理制度,变申报“人工审核”为“系统识别”;优化信息管理机制,变数据“零散化”为“集约化”,实现了自然人股东股权变更“一窗受理、一窗办结”。
(二)风险点:工作人员操作不规范的风险。
(三)保障措施:强化税务工作人员培训、教育等方式进行有效防范,整体风险可控。
(四)推广所需条件:建立符合要求的信息化系统,对自然人股东股权变更涉税事项实施分级化管理。
十四、信用异常记录“一键清零”
经省市场监管局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请示同意后,襄阳片区积极创新信用修复措施,采用“一键清零”去除经营异常痕迹,帮助市场主体彻底解决经营困扰,打通信用修复最后一公里,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一)主要做法:一是明确修复范围。市场主体因逾期未提交年报、未在规定责令期限公示信息、公示信息不实或经营地址异常等情况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市场主体在履行义务后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未再次发生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失信行为,可向片区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清除经营异常名录记录。二是规范修复条件。对因逾期报送年报、未在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列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可自移出异常名录之日起满3个月提出清除记录申请;对因公示信息不实和经营地址异常列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可自移出异常名录之日起满6个月提出清除记录申请,同时需提交信用承诺书,由监管部门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三是限定修复时限。襄阳片区市场监管部门在收到市场主体申请和信用承诺书后,对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和申请材料进行核实,符合申请条件的,在1-3个工作日内做出修复决定;准予修复的,直接清除该市场主体的经营异常记录,不再向社会公示。
(二)保障措施:加强与各省级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完善数据核实,便于业务办理。
十五、多元解纷工作机制
武汉片区法院全省首创驻园区“多元解纷工作站”,主动把多元解纷工作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通过构建深度融入产业园区发展、司法服务赋能园区治理的新机制,实现对多元调解案件的全程规范管理,提升区域法治化营商环境。
十六、自动履行正面激励机制
武汉片区法院抓牢自动履行正向激励关键点,实行履行义务风险告知机制、自动履行信用修复机制,持续优化审执衔接机制,实行执行督促制度,引导部分案件在执行立案前履行完毕。
十七、电子劳动合同
宜昌片区从人力资源服务管理的源头切入,在全省率先推行电子劳动合同运用,以电子劳动合同应用实现劳动合同签署、归档、查验、保管、追溯等多个环节数字化,实现劳动合同签署、归档、查验、保管、追溯等多个环节的电子化管理,帮助企业降低人力资源管理成本,规避劳资纠纷发生风险,为用人单位、劳动者提供了便利。
十八、创新绩效考核提升双创载体市场化运营能力
武汉片区在明晰政府与市场边界基础上,创新对孵化载体的政策支持和评价管理机制,以投入专项资金方式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创新性地加入专项资金支持效果绩效评价环节,将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专项资金使用安排的参考依据,有效提升了资金使用效率与投放精准度。进一步激发创新创业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