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部门对巡查到的两间活体销售猫狗用于食用的经营户进行了执法调查,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目前,涉事经营户已关停。
民众镇政府通报称,民众市场监管分局下一阶段将开展日常巡查监管,采取检查登记、联席会议、联合执法等形式,扎实有效地落实食品安全工作。
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浙江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钱叶芳在接受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采访时表示,《动物防疫法》规定没有相应的屠宰检疫规程,不得对动物进行屠宰销售,故而狗猫在法律上都是不可屠宰经营的“非食品原料”;从防疫的角度,我国没有明确的肉狗犬种,市场上销售的狗基本都是偷盗毒杀而来,对公共卫生安全和食品安全构成威胁。
对于目前市场上仍存在的猫狗肉的屠宰销售问题,钱叶芳指出,我国动物检疫执行申报制度,运输、屠宰动物时要向动检部门申报检验,如果没有申报检疫而流入市场销售,市场监管部门要履行监管职责。在发现猫狗肉销售行为时,“市场监管部门不需要查看是否有检疫检验合格证,只要市场上有卖猫狗肉就应该立马按非法经营查处。如果发现有偷盗毒杀行为,移交公安部门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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