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卫生厅、农业厅、公安厅、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20xx年狂犬病防制工作督查工作的通知》(粤卫〔20xx〕147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市由市卫生局牵头组织对全市狂犬病防制工作进行认真、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政府重视部门概念配合,防治工作成绩显著
(一)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工作落实
(二)加强宣传力度,提高群众认识
(三)政府主导,各部门各司其职,认真做好犬类管理工作
三、今后工作计划
(一)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提供专项工作经费,确保狂犬病防制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法制与狂犬病危害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养犬要免疫”的意识,主动做好狂犬病的预防免疫。
(三)继续由政府牵头,各部门参与,进行综合治理,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犬类管理规定》及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并积极研究制定适合我市的政策措施,明确各部门职责和细化管理内容。
(四)做好春秋两防,加强平时犬只补免,努力提高犬只免疫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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