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修订意见的通知通知公告医药观察医药电子商务网站医药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委制定了《浙江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修订意见》,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0月8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浙江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修订意见

??为科学合理量化卫生行政处罚裁量权,结合本省卫生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对《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卫生行政处罚裁量适用办法的通知》(浙卫发〔2022〕36号)附件《浙江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以下简称《自由裁量基准》)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一、《自由裁量基准》“适用说明”部分新增以下内容:“违法行为同时符合裁量基准中两种或两种以上情节后果的,应当遵循就高不就低原则,即选择处罚较重的后果进行处理”。

??二、修改《自由裁量基准》中传染病防治卫生第98项、101项,饮用水卫生第6项,职业卫生第32、58-63、67-70项,放射卫生第7项,医疗卫生第1、4-8、42、45、92-94、99、253项等内容(详见附件)。

??四、符合初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条件的,适用初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五、浙江省卫生健康委之前发布的有关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定与《自由裁量基准》不一致的,适用《自由裁量基准》。本意见施行后,《自由裁量基准》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六、本意见自2024年11月30日起施行,由浙江省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THE END
1.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处罚依据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 处罚内容 警告并处罚款2500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4-11-06 处罚机关 广州市越秀区卫生健康局 数据来源单位 广州市越秀区卫生健康局联系方式 网站地图 您是第 - 位访问者 主办: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 承办:广州市越秀区政务服...https://www.yuexiu.gov.cn/tzyx/xyyx/xygs/gsxq/index.html?id=62644&sGuid=2c25b6c7-9c3a-11ef-bad8-593c19c9f5d0
2.广东省卫生厅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试行规则第十九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按照《广东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下称《细化标准》)行使自由裁量权,确定处罚种类、幅度。《细化标准》未规定或规定情形与违法行为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应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http://m.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397478&page=3
3.2024年5月即将生效和失效的法律法规及4月公报案例“两高”典型案例北大...(一)行政处罚 1.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苏州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通知 20240419公布/20240523施行 2.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意见的通知 20240418公布/20240520施行 3.陕西省司法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https://www.chinalawinfo.com/Feature/FeatureDisplay1.aspx?featureId=1063%20&year=2024&data=2024/4/30%2018: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