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山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发布并公开向社会征集意见,然而时至今日,还未见实际法律法规出台。南都记者了解到,包括广州、深圳、东莞、珠海已相继出台了养犬管理条例,对养犬备案与免疫、养犬行为规范、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详细的规定、规范。
意见分歧较大中山养犬立法项目中止
2016年,中山市公安局草拟《中山市养犬管理条例》并报送中山市法制局审查,随后,中山市法制局将该《条例》(草案送审稿)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开展立法听证会,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这也是中山市于2015年获得地方立法权后,首次就审查地方性法规开展听证会。但是此后不久,该项目中止。
《中山市养犬管理条例》为何难产?中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科科长陈宇宁介绍,中山市曾经把文明养犬纳入过立法计划,但是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遇到比较大的意见分歧。“主要是爱狗人士和怕狗人士之间观点比较对立”,陈宇宁说,比如有一部分人反对在人群密集的场所养犬,但是爱狗人士认为不应该限制他们的权利。
但是“对于当事人,往往要抓现行才能处罚”,陈宇宁说,这也是当年《中山市养犬管理条例》在听证过程中执法部门提出得比较多的意见。
广东多城已出台养犬管理条例
南都记者了解到,为了规范养犬行为,加强养犬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包括广州、深圳、东莞、珠海等城市相继出台了养犬管理条例,对养犬备案与免疫、养犬行为规范、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详细的规定、规范。
2015年6月《珠海经济特区养犬管理条例》正式实施,2022年10月11日修正后的《珠海经济特区养犬管理条例》施行,养犬严格管理区扩容至香洲全区,并对携带犬只外出应当遵守的行为进行了规范。
2009年7月1日,《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施行,并于2015年修正,规定严格管理区内禁止饲养、销售、繁殖危险犬,个人养犬的每户限养一只。
2006年7月1日,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并于2018年、2019年先后两次修正。禁止在居民住宅区、商业区、工业区以及市主管部门划定的其他禁止饲养烈性犬的区域内饲养烈性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