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印发《全省畜禽屠宰企业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电子出证工作方案》,决定于2020年在全省畜禽屠宰企业实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电子出证,以更好地保证畜禽产品进入流通领域的识别查验,建立从屠宰到生产经营追溯体系,保障人民群众肉品消费健康安全。全文如下。
全省畜禽屠宰企业肉品
品质检验合格证电子出证工作方案
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山东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发〔2019〕1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7〕63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的出证管理,建立从屠宰到生产经营追溯体系,经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同意开展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电子出证的函》(农牧便函〔2019〕456号)批准,我省2019年下半年在畜禽屠宰企业实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电子出证,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20年1月1日前,全省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实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电子出证,手工填写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停止使用(前期已部署);2020年9月30日前所有畜禽屠宰企业实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电子出证,分割品、冻品包装上加施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粘贴标志。
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和粘贴标志样式
(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粘贴标志。粘贴标志材料采用农业农村部指定的防水珠、不易脱落、不褪色材料,标志正面印刷二维码和防伪荧光字样“山东专用”、“山东省畜牧兽医局监制”,采用专用识读器点击可发出“肉品品质检验”、“山东专用”语音;扫描二维码可显示生产单位、产品名称、数量/重量、生产日期等信息,背面设计采用团花版纹防伪,粘贴标志加施在动物产品包装上,标志样式(见附件2)。
三、重点任务
(二)加强指导服务。市、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引导屠宰企业认清当前食品安全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统一思想、高度重视。要做好屠宰企业的指导服务,收集并积极帮助企业解决电子出证试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屠宰企业配备网络、电脑和针式打印机(电脑应支持Win7、Win8、Win10操作系统,针式打印机打印方式为点阵击打式;接口类型为USB接口,IEEE-1284双向并口;出纸方式为后部进纸,顶部出纸;介质类型为单页多联纸,连续纸,卷纸;介质宽度为单页纸:100-257mm,连续纸:101.6-254mm),推动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电子出证制度全面实施。
四、推进步骤
第一阶段:部署安排。2020年1月1日前,全省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实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电子出证。4月底前,各市畜牧兽医部门督促辖区内牛、羊、禽、兔、驴屠宰企业基本信息录入工作。
第二阶段:培训试点。4月-8月,对兽医卫生检验员、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电子出证管理政策解读、培训考核,省畜牧兽医局组织屠宰企业检验员和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监管人员开展电系统操作培训指导。在潍坊市、临沂市和滨州市牛羊禽屠宰企业试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电子出证。各地开展宣传培训并督促屠宰企业配备网络、电脑和针式打印机。
第三阶段:全面推广。9月在试点推广应用成熟基础上,在全省所有畜禽屠宰企业统一实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电子出证。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电子出证是落实省委关于食品安全新要求的重要举措,是肉类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也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肉类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主动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联系,建立部门协作机制,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扎实推动。
(二)做好与有关部门的会商对接。建立与市场准入制度相衔接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电子出证管理制度,推动完善屠宰企业自控体系,确保屠宰企业的肉类产品质量安全,有利于规范屠宰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有利于形成有效的倒逼机制,这既是落实屠宰企业主体责任的迫切需要,也是构建肉类产品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的现实需求。省畜牧兽医局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部署建立市场准入查验机制。各市县畜牧兽医部门要积极争取同级市场监管部门的支持,共同加大宣传引导,推动肉类产品收购商、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入场销售者对进入市场的产品进行合格证查验,确保市场环节把好查验关。
(四)强化绩效考核。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电子出证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今年争取纳入省政府对各级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