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印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样式的通知,将于今年7月1日起执行。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样式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农业部关于印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样式及填写规范的通知》(农医发〔2010〕26号)同时废止。
附件:
1.《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样式及填写说明
2.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申请表
3.动物饲养场动物防疫条件审查表
4.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审查表
5.动物隔离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审查表
6.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审查表
有养殖朋友问:《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有什么用?一定要办理吗?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是单位和个人开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的生产经营活动;经兽医管理部门审查,符合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扑灭等条件批准后,发给的动物防疫条件许可凭证。有注册备案的许可证号。
根据《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8号】第二条规定: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