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治(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2021年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典型案例的通报
各市(州)非洲猪瘟防控应急(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治(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各地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贵州省动物防疫条例》《贵州省牲畜屠宰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联合交通运输、公安、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持续加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办案力度,依法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件。为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达到“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目的,现将11起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息烽县席某运输动物未附动物检疫证明案
二、平坝区某生猪运输车辆未经指定通道进入我省案
三、威宁县管某加工、销售死猪案
四、水城区彭某屠宰未经检疫肉牛案
五、天柱县龙某等人经营、运输未经检疫生猪案
六、福泉市邹某未按规定处理病死猪案
七、贞丰县刘某经营未经检疫动物案
八、松桃县尚某等人运输经营未经检疫生猪产品案
九、习水县段某等人经营、屠宰、销售病死牛及牛肉产品案
2021年7月23日,习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接举报,习水县东皇街道银龙村村民周某未按规定乱扔病死牛。经查,2021年7月22日,习水县东皇街道银龙村民周某饲养的1头牛病死后,以800元价格销售给段某,段某以1800元价格销售给马某;马某将病死牛屠宰分割后,分别销售给陆某、餐馆经营主袁某、邹某,销售所得4000元。同时在2020年12月3日至2021年7月15日期间,段某与马某之间还交易了4头死牛。2021年8月12日,习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十、凤冈县黄某私屠滥宰生猪案
十一、仁怀市杨某等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案
2021年4月初,仁怀市农业农村局接举报,仁怀市盐津街道办事处有人屠宰加工病死猪肉。经查,杨某屠宰加工2头病死猪,经对病死猪采样检测,结果为猪圆环病毒II型核酸阳性。仁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仁怀市人民检察院对涉案人员杨某等5人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是维护兽医卫生工作正常秩序的重要手段,关系动物疫病防控效果、养殖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动物防疫法律法规,依法开展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和有关动物防疫活动的监督管理执法,严厉打击饲养生产、屠宰加工、储藏运输等各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规范动物检疫各项程序,切实加强各环节动物卫生监管,扎实做好动物卫生证章标志管理,着力强化部门联动,完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和协作制度,加大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力度,加强对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教育,健全完善群众投诉举报处置机制,对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要及时组织查处,形成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有效保障动物卫生及畜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