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毒属食源性疾病的范畴,是指摄入了含有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或者把有毒有害物质当作食品摄入后出现非传染性(不属于传染性)的急性、亚急性疾病。
食源性疾病暴发是指由于进食了某种相同的食物而引起两例或两例以上相似的食源性疾病。食源性疾病有暴发和散发两种形式,群体性食物中毒属于食源性疾病暴发的形式。
三、诊断标准(GB14938-94)
1中毒食品:含有有毒有害物质并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
1.1细菌性中毒食品:指含有细菌或细菌毒素的食品。
1.2真菌性中毒食品:指被真菌及其毒素污染的食品。
1.3动物性中毒食品,主要有二种:a.将天然含有有毒成分的动物或动物的某一部分当做食品。b.在一定条件下,产生了大量的有毒成分的可食的动物性食品(如鲐鱼等)。
1.4植物性中毒食品,主要有三种:a.将天然含有有毒成分的植物或其加工制品当做食品(如桐油、大麻油等);b.在加工过程中未能破坏或除去有毒成分的植物当做食品(如木薯、苦杏仁等);c.在一定条件下,产生了大量的有毒成分的可食的植物性食品(如发芽马铃薯等)。
1.5化学性中毒食品,主要有四种:a.被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污染的食品;b.指误为食品、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的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c.添加非食品级的或伪造的或禁止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的食品,以及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d.营养素发生化学变化的食品(如油脂酸败)。
2.诊断标准总则
2.1食物中毒诊断标准总则:食物中毒诊断标准主要以流行病学调查资料及病人的潜伏期和中毒的特有表现为依据,实验室诊断是为了确定中毒的病因而进行的。
2.1.2潜伏期较短,发病急剧,病程亦较短。
2.1.3所有中毒病人的临床表现基本相似。
2.1.4一般无人与人之间的直接传染。
2.1.5食物中毒的确定应尽可能有实验室诊断资料,由于采样不及时或已用药或其他技术、学术上的原因而未能取得实验室诊断资料时,可判定为原因不明食物中毒,必要时可由三名副主任医师以上的食品卫生专家进行评定。
2.2细菌性和真菌性食物中毒诊断标准总则:食入细菌性或真菌性中毒食品引起的食物中毒,即为细菌性食物中毒或真菌性食物中毒,其诊断标准总则主要依据包括:
2.2.1流行病学调查资料;
2.2.2病人的潜伏期和特有的中毒表现:
2.2.3实验室诊断资料,对中毒食品或与中毒食品有关的物品或病人的标本进行检验的资料。
2.3动物性和植物性食物中毒诊断标准总则:食入动物性或植物性中毒食品引起的食物中毒,即为动物性或植物性食物中毒,其诊断标准总则主要依据包括:
2.3.1流行病学调查资料:
2.3.2病人的潜伏期和特有的中毒表现;
2.3.3形态学鉴定资料:
2.3.4必要时应有实验室诊断资料,对中毒食品进行检验的资料;
2.3.5有条件时,可有简易动物毒性试验或急性毒性试验资料。
2.4化学性食物中毒诊断标准总则:食入化学性中毒食品引起的食物中毒,即为化学性食物中毒,其诊断标准总则主要依据包括:
2.4.1流行病学调查资料:
2.4.2病人的潜伏期和特有的中毒表现;
2.4.3如需要时,可有病人的临床检验或辅助、特殊检查的资料:
2.4.4实验室诊断资料,对中毒食品或与中毒食品有关的物品或病人的标本进行检验的资料。
2.5致病物质不明的食物中毒诊断标准总则:食入可疑中毒食品后引起的食物中毒,由于取不到样品或取到的样品已经无法查出致病物质或者在学术上中毒物质尚不明的食物中毒,其诊断标准总则主要依据包括:
2.5.1流行病学调查资料:
2.5.2病人的潜伏期和特有的中毒表现。
注:必要时由三名副主任医师以上的食品卫生专家进行评比。
2.6食物中毒患者的诊断:由食品卫生医师以上(含食品卫生医师)诊断确定。
2.7食物中毒事件的确定:由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根据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确定。
3技术处理总则
3.1对病人采取紧急处理,并及时报告当地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
3.1.1停止食用中毒食品。
3.1.2采取病人标本,以备送检。
3.1.3对病人的急救治疗主要包括:a.急救:催吐、洗胃、清肠:b.对症治疗:c.特殊泊疗。
3.2对中毒食品控制处理
3.2.1保护现场,封存中毒食品或疑似中毒食品。
3.2.2追回售出的中毒食品或疑似中毒食品。
3.2.3对中毒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3.3对中毒场所采取的消毒处理:根据不同的中毒食品,对中毒场所采取相应的消毒处理。
四、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分级
根据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的中毒人数、死亡人数、发生场所和危害程度、涉及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所规定的要求,食源性疾病暴发(食物中毒)分级标准如下。
Ⅳ级:影响范围涉及县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乡镇;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人—100人,未出现死亡病例。Ⅳ级事件由事件发生地县级疾控中心进行事件处置,市疾控中心协助处置。
III级:影响范围涉及市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危害的;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地级以上市政府认定的其他较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Ⅲ级事件由市疾疾控中心进行事件处置,事件发生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助处置。
Ⅱ级: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市级行政区域;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的;发生在我国首次出现的新的污染物引起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并有扩散趋势的;省级政府认定的其它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Ⅱ级事件由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事件处置,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协助。
五、控制措施
一般情况下,一起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完整的调查应包括:(1)流行病学调查;(2)现场卫生学调查;(3)实验室检测。
1.事件的初步评估
2.形成初步假设,制订下一步工作计划
根据病例调查、现场卫生学与及实验室检测的初步资料,可以简单描述事件特征,并形成有关暴发原因的初步假设,同时制定下一步的工作计划。采取综合性控制措施和预防性措施。
3.描述流行病学调查
(1)确定病例定义
病例定义常以最先发现的病人的临床症状与体征作为最初定义的依据,随着调查工作的逐步展开,待获得进一步的流行病学、病人潜伏期和临床表现、现场卫生学和实验室检验资料后再作修正,形成最终定义。最初定义一般较笼统,以便将可能的发病者都包括在内,当收集更多的信息形成最终定义后再排除与暴发事件无关的发病者。
因为一次性的病例定义很难满足所有调查需要,所以很多情况下会同时使用以下的病例定义:
确诊病例:实验室检测结果呈阳性的病例(分离到病原体或血清学检测阳性)。该病例定义的特异性很高。
临床病例:具有该疾病的典型临床特征,但未经实验室确认。
疑似病例:仅具有该疾病的少数或不典型的临床特征。该病例定义的灵敏度很高。
(2)搜索病例
最初对暴发事件进行调查的病例只是所有病例中的一小部分,因此要对病例进行主动搜索。
每起暴发事件搜索其余病例的方法不尽相同。许多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都有早期可识别的人群(如所有参加婚宴的人),因此寻找病例相对比较明确。一般情况下,病人自己可能知道周围哪些人也有相同的症状,尤其是家庭成员、同事、同学、朋友或邻居。而有些暴发事件,尤其是潜伏期较长,或有轻型或隐性感染的疾病,寻找病例可能较为困难。
还可以借助对实验室监测数据的分析发现有类似症状的病人,推断暴发事件的原因。在流行病学上与暴发事件有联系的病例通常可以通过对病原体独特的亚型、生化或分子生物学特征来确定,这对于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的确定很有帮助。
(3)个案调查
调查内容:
c.诊疗情况:治疗单位名称,门诊或住院,临床和实验室检查结果及其意义,临床诊断,用药情况(药物名称和剂量),治疗效果。自行服药(药物名称、剂量,使用方法,每天用药次数,已用药天数及自我感觉情况)。
d.进食情况:调查发病前48小时(必要时72小时)内进食情况。逐个询问病人近期的进食史及有关活动情况,以了解病人之间是否有共同的进餐史或其他共同暴露史。首先要求供餐者提供真实的食谱,根据食谱询问进餐史。若中毒餐次比较清楚,则集中对中毒餐次的各种食品进行调查。若中毒餐次不清则需要结合临床症状,对72小时内进餐食品进行调查。
调查方法:
a.询问中毒患者和同餐未发病者:调查者按照《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个案调查登记表》中设计的项目逐一提出,请调查对象回答和叙述。如果被调查者保存有文字资料或实物(门诊病历、检验报告单、购买食品或进餐发票、食谱、剩余食品或食品原料等)时,应认真查看并做好记录。
c.查阅病历资料:病历资料的查阅应有重点,主要是看体温记录表、病人主诉、检查发现的阳性体征、检验和其他辅助检查报告、医嘱与治疗措施、病情变化记录及会诊记录等。
d.看病人:与个案调查一并进行,避免重复。看病人主要是了解其一般情况、主要临床表现和治疗效果。
e.询问其他知情者:根据食源性疾病事故发生的不同场所,如学生(单位职工、工地民工)食堂,饮食(饭)店,婚、丧、喜庆家庭聚餐等,可分别向学校、单位、工地、饮食(饭)店、村(街道)和村民(居民)小组负责人、疑似中毒病人、共同进餐者及有关知情人员了解食源性疾病发病尤其是最先发病者的情况,听取他们对可疑中毒食品、可能中毒原因方面的分析及群众的反映。在该项调查中,一般可初步获得或复核食源性疾病病人或疑似食源性疾病病人名册。
调查时应注意的事项:
a.应向供餐单位索取菜谱后再开始调查,在无法取得供餐单位的菜谱时,应向聚餐组织者(如导游)、进食者(病人和未发病者)了解情况并形成完整的菜谱后再行调查。
b.对每个病例都要填写《食源性疾病个案调查登记表》,调查完毕后请被调查者在表上签字认可。被调查人不能签名的,应由知情成年人代签,并应注明原因;被调查人为未成年人的,应由知情监护人同时签名。
c.个案调查采用面对面询问调查时,应严格按事先设计的食源性疾病个案调查登记表的内容,对被调查人进行逐个调查,询问临床症状时不能采用提示或暗示的方法,要根据病人的主诉记录;询问食谱时可采用提示的方法逐一询问,以提高记忆的准确性,加快调查的速度。对首例病人、末例病人、特例病人的情况应作详细了解。
d.应特别注意是否出现特殊临床表现,如指甲口唇青紫、阵发性剧烈抽搐、手发麻、心发慌等。
e.应尽可能调查所有中毒患者,避免人为制造选择偏倚和调查偏倚,当出现大规模食物中毒(数百人)时,可以先进行抽样调查,抽样调查的人数应不少于中毒人数的50%。
f.注意收集患者的病历及化验结果等,这是医疗机构形成的记录,更有客观性。
h.聚餐中毒还要了解有无聚餐食谱之外的其他可疑食品,如水果、饮料、外出就餐等。
i.注意了解是否存在食物之外的其他可能与发病有关的因素,以排除或确定非食源性疾病。
j.记录一定要正确,要真实体现被调查人反映的情况,不能夹杂调查人员的主观推测或想象,填写做到清晰、规范。病例个案调查表填写内容不得缺项,对于被调查人记不清的项目,应在该栏处填上“记不清”三字,以示已调查.
4、资料分析
建立病例一览表。将病例或共同暴露者的信息为纵标目,以病例为横标目,建立病例信息一览表,并根据调查所获得信息,及时更新修正,用于流行病统计分析。
临床资料:计算某种症状或体征的百分比,并将其按降序排列,对这些信息的统计分析可以帮助判断暴发事件是否由中毒、肠道感染还是普通疾病引起。
如果流行曲线呈单峰型,即陡峭上行再逐渐下降的趋势,且曲线宽度与病原体平均潜伏期长度相近,则提示该暴发事件为点源暴发。
混合流行既包括同源流行,也包括继发性连续传播。
计算潜伏期:描述暴发特征最好应计算暴发潜伏期的中位数。
5、分析流行病学调查
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调查最常用的两种分析流行病学方法是队列研究和病例对照研究。
(1)回顾性队列研究:回顾性队列研究适合于对暴露人数较少、易确定人群范围的暴发事件的调查。通过比较暴露和未暴露于某种可疑危险因素的人群发病率,可计算食用和未食用某种食物的疾病罹患率,并进行统计学显著性检验。
相对危险度(RR)=食用过食物A的罹患率/未食用过食物A的罹患率,同时计算其95%或99%可信区间。
(2)病例对照研究:与队列研究不同,病例对照研究不能计算罹患率和相对危险度。但病例对照研究可以计算另一个描述关联的指标-OR(比值比),并同时计算其95%或99%可信区间。
对照的调查人数取决于有可能患病的暴露人群的数量。如果不超过100人的,应当尽量调查所有人员,如果共同进餐人数有数百人的,对未发病者的调查可随机选择,但应注意调查对象必须数量充足、正确、有代表性,一般对照组调查人数不应少于病例组,以病例组的1-3倍为宜。
(三)现场卫生学调查
暴发事件被确定后,应及早进行现场卫生学调查。
1.调查内容
(3)生产经营人员卫生和健康状况:查验每个人的健康体检证及有效期;向从业人员本人及其同事了解所有调查对象的近期健康状况;有无急性或慢性肠道疾患、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手部外伤感染、上呼吸道感染等;近期有无到医疗单位就诊、近期有无请病假或服药等;食品卫生法规、专业知识以及预防食源性疾病的知识掌握情况。
(4)加工经营场所或食品企业卫生状况
a.一般卫生情况:场所建筑物墙体和顶棚是否完整、洁净,外界污染物能否直接进入室内;地面污物、污水及排水设施;设备、设施、工具、用具、容器摆放位置和卫生状况;"三防"设施设置,有无苍蝇、老鼠、蟑螂及其数量情况;通风、采光是否影响场所卫生及工作人员操作。
c.冷藏设备、生产设备以及工具、用具、容器的原材料类型:在发生中毒前的短期内有没有添置或更换设备、工具、用具或容器;清洗、消毒情况和卫生状况。冷藏设备容量与生产、经营规模能否适应,冷藏、冷冻温度,运转、停电情况;冷藏设备中放置的物品及其状态,生、熟物品的摆放位置,即食凉菜是否与食品原料存放在同一冷藏柜(箱)内。有毒有害物质管理和杀虫灭鼠活动是否有专人负责管理、保存;食品、食品原料及辅料库房、加工制作间(生产车间、厨房)、经营场所(餐厅)内是否有杀虫、灭鼠剂,地面、墙裙或卫生洁具清洗剂,火锅燃料,建筑、装饰涂料,未经国家批准的消毒剂、洗涤剂以及其他有毒化学物品。近期内有没有在食品生产区开展灭鼠、杀虫活动,灭鼠剂、杀虫剂名称,鼠饵放置地点和杀虫剂喷洒的区域。
d.卫生管理组织与管理制度:有无卫生管理组织及成员分工、工作情况;有没有制订卫生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的内容,检查、考核、评价、奖励措施的落实;卫生管理中是否存在漏洞与薄弱环节。
e.周围环境:查看食品生产、加工制作、经营场所周围25m内有无家畜、家禽饲养场,生活垃圾或工业废渣堆放场地,开放式粪坑(池),露天厕所、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沟渠,家禽、家畜、宠物集贸市场和屠宰场等严重污染源。
2.调查步骤和方法
(1)向负责食品生产的主管人员、采购员、食品加工制作人员等详细了解可疑食物从原料采购到成品供应的整个食物链流程,将可疑食物各加工操作环节绘制成操作流程图。注明各环节加工制作人员的姓名,分析并标出可能存在或产生问题的加工环节及其对食品质量的影响。
(2)选择最了解情况的有关人员,回忆可疑食品在整个食物链的过程中有否出现感官异常现象,是否存在加工工艺的改变,是否有食品污染的可能。分析并记录可能存在或产生问题的加工环节及其对食品质量的影响。
3.注意事项
(1)检查或询问应当填写笔录,需由陪同检查人员或被询问人签字认可。
(2)开始调查时往往还不能明确中毒食品,需要调查的食品较多,但应根据就餐食谱、以往的流行病学资料、病人临床表现特点、病人就餐情况、食品的加工方法,确定重点食品优先进行调查。
(3)不要忽视对调料和用水的询问和检查。
(四)样品采集
应尽一切努力及时完成对中毒发生现场各种样品的采集工作,通过对事故的初步判断,根据病人出现的临床症状和检验目的选择样品种类,细菌性、化学性、有毒动植物引起食源性疾病的采样各有侧重点。现场调查人员应与检验技术人员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可能与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有关的样品采集工作。
1.样品种类
(1)可疑食品的剩余部分、半成品和原料;
(2)盛装、接触可疑食品的容器或设备上的残留物;
(3)食品用工(用)具及食品容器、餐饮具、抹布、操作人员双手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涂抹样品;
(4)病人的粪便、血液、尿液、呕吐物或洗胃液等;
(5)从业人员的粪便、肛拭子、咽拭子、鼻拭子、开放性溃疡或损伤部位的棉拭子涂抹样品;
(6)其他与食源性疾病暴发有关的可疑样品。
2.采样数量及方法:采样数量不受常规采样数量的限制,应根据检验需要采样,可参考下列采集方法:
(1)可疑食物标本的采集:一般采用灭菌食品夹子或铲子等工具采取剩余食物,采取的标本可置于灭菌采样容器中。固体食物100-500克;液体食物100-500毫升。定型包装食品可整体采取,散装食品可置于采样罐(瓶)中。
(2)食品加工用具、容器表面涂抹物等标本的采集:炊事用锅、刀、抹布、砧板、盛放器具(盘、盆、盒、碗等)、加工用具可用灭菌棉拭粘取少量灭菌生理盐水涂抹与食品接触的表面,涂抹完毕将棉拭置于装有保存液的试管中。
(3)患者和食品加工人员呕吐物、洗胃液、尿液、粪便标本的采集:一般至少应采集10个典型病人的样品(发病人数在10人以下的,根据实际发病人数采集),呕吐物、洗胃液各50-200克;粪便2毫升(克),如怀疑是病毒,应至少采集10毫升(克)粪便样品。采不到粪便的人员可用肛拭(直肠2.5-3.5厘米处)采取,采样后的肛拭子应置转移培养基试管内。病人将呕吐物直接吐入双层、洁净、未使用过的食品采样塑料袋内或者吐入消毒塑料桶内,用灭菌不锈钢长柄勺将呕吐物搅匀后,再用其将呕吐物装入灭菌瓶内。医务人员将洗胃液经胃管回流至灭菌瓶内或将洗胃液装入消毒塑料桶内,再用灭菌不锈钢长柄勺将搅匀后的洗胃液装入灭菌瓶内。用洁净聚乙烯塑料瓶盛装尿样,一般应加适量酸性保存剂,防止尿中金属或半金属类化学物质丢失。
可疑化学毒物样品采样要求见附录。
(4)患者血液标本的采集
b.采样对象:如可能,应采集10名已同时采集了粪便样品的病人的配对血样。
c.采样方法:静脉采样5-10ml,放入不加抗凝剂的试管内,离心或静置,待析出血清后移至消毒试管内,放冰箱保存。血清样品应采用冷藏包送检。
(5)场所物品有食品设备、工具、用具、容器等标本的采集:通常采用多支灭菌棉签,蘸灭菌生理盐水在物品表面反复擦拭后,以消毒剪刀将棉签柄去除,棉签头置入盛有少量灭菌生理盐水的灭菌容器内。抹布,也可用消毒剪刀剪下一块;菜板(墩),可用消毒刀刮其表面;剪下的抹布、菜板(墩)刮下的木屑,分别用灭菌工具采取,置入不同的装有少量灭菌生理盐水的试管内。
(6)生活饮用水的采集:应根据水源和供水方式的具体情况采集样品。以自来水形式供水的,主要采集管网末梢水;必要时还应采集水源水、蓄水池水、管道水;有二次供水设施的,则应采集地下及楼顶储水池水。分散式供水,可采集井水、泉水、塘水或水库水样。用做细菌培养的水样,应以无菌操作的方法采样,样品装进无菌容器内,每个样品的水量为250-500ml。检测有毒化学物质的水样,多用聚乙烯塑料桶或玻璃瓶采样,水量3000-5000ml,可供检测多种毒物。检测金属类毒物的水样应添加适量硝酸,检测氰化物、酚类等的水样加适量氢氧化钠,作为保存剂。
(1)采样前应通知实验室做好充分准备。
(2)要填写采样记录,可疑食品填写《产品样品采样记录》,患者样品、生产经营人员样品和工用具涂抹样品填写《生物样品采样记录》,采样记录中的采样目的项要填写具体的检验项目。采样记录要有卫生调查人和被采样人的签名。
(4)做到严密封闭包装,置冰箱内保存,温度通常控制在4℃左右,并应在4小时内送至实验室,如无条件时,在样品采集和运送途中应用冰壶冷藏。
(5)样品容器最好是清洁的玻璃器皿,也可用无色塑料制品,切勿使用金属或陶土器皿。如发现容器可能影响检验结果时,应在检验报告上注明。
(6)食品样品采集尽量采取中毒患者食用后的剩余食品;无直接剩余食品时,采集可疑中毒食品的包装或者用灭菌生理盐水洗涤盛过可疑中毒食品的容器,取洗涤液;必要时采集半成品或原料,若是化学性、有毒动植物食物中毒采集食品原料尤为重要。
(7)可疑细菌性食物中毒或原因不明时,要用无菌采样方法进行。
(8)可疑细菌性食源性疾病或原因不明时,尽可能采集未用药患者的样品,但用药后的样品仍可能有价值。
(9)大便样品采集必须用采便管采集腹泻病人大便,若让中毒病人自行留便可能影响致病菌的检出率。
(10)当怀疑细菌性食源性疾病时,应根据对食品加工人员带菌情况调查结果进行采样,可用采便管对厨师进行肛拭。对患有呼吸道感染或皮肤病从业人员,应对其咽部皮肤病灶处进行涂抹采样。
(11)拟不采样的剩余食品可采取证据先行登记保存。
(五)食品追溯调查
(六)样品检验
调查人员应尽快将现场采集到的样品送实验室检验。承担检验任务的单位可以为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必要时也可送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等具有检验技术特长的单位进行检验。调查人员应根据疾病性质、临床表现分析、临床鉴别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线索等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向检验人员提供可能性较大的检验项目。
1.实验室检验
(1)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及时对采集的样品进行检验;
(2)检出致病菌或毒素的,应对致病菌及毒素进行分型,并按规定进行鉴定并长期保存菌株;
(3)必要时,对可疑中毒食品样品进行动物毒性实验;
(4)加强与其他实验室的联系与合作,当遇到困难时,及时请求支持。
检验人员接到食源性疾病暴发样品后,应作为紧急情况立即进行检验,以最快的速度出具检验报告,根据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程序》的规定,一般应在5日内出具检验报告,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出具检验报告时限时,应报卫生行政部门决定。
对引起食源性疾病暴发的有毒动植物应送相应专业部门鉴定。
2.现场快速检验
为快速查明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致病物质和中毒食品,以便及时采取针对性控制措施和指导救治病人,可在现场进行快速检验,必要时进行简易动物试验。
快速检验主要适用于化学性食源性疾病暴发,当怀疑鼠药、亚硝酸盐、有机磷、氨基甲酸酯类、醇、砷、汞、矿物油、桐油等引起的食源性疾病时可在现场进行快速检测,初步明确中毒食品和致病物质,但由于某些快速检验方法还不够成熟,样品还应送实验室进一步按照标准检验方法进行确认。同时,进行快速检验时一定要设阴性对照和阳性对照,并由有一定检验经验的调查人员操作。
简易动物试验对快速查明含有毒性很强致病物质的中毒食品可以起到很大帮助,选用的动物应根据现场可以选用的动物确定,如鸡、鸭、猫、狗等均可。
(七)控制措施
采取的控制措施一要科学实用,二要依法进行,三要及时果断。
2.传播方式的控制
3.保护易感人群
某些人群是食源性疾病暴发后所致严重疾病和不良疾病结局的高危人群。对于这些人群,应着重强调安全的食品加工操作,特别是与彻底洗手紧密相连的操作。在某些情况下,还应考虑对高危人群提供具体建议。
4.消毒处理
4.1中毒食物的处理
(1)细菌性食源性疾病的食品,如果是固体的应煮沸15-30分钟后掩埋或焚烧,液体的可与漂白粉混合消毒。
(2)真菌性、化学性、动植物性中毒的食品应焚烧或深埋,不得作食品用原料或饲料。对可利用的原料应提出指导处理原则。
4.2中毒现场的消毒与处理
根据不同的食源性疾病,对中毒现场应采用不同的消毒办法。
(1)对接触细菌性中毒食品的餐具、容器、用具、设备等用1%-2%碱水煮沸15-30分钟或用0.2%-0.5%漂白粉溶液浸泡10-20分钟、擦拭消毒。对被污染的冰箱、冰柜以及墙壁、地面等可用漂白粉溶液擦拭消毒。
(2)如果是化学性物质污染的,应将接触的物品彻底清洗或废弃。
(3)对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可用20%石灰乳或漂白粉消毒(一份排泄物加二份消毒液混合放置2小时)。
(4)环境可采用0.2-0.5%过氧乙酸进行喷洒消毒。
(八)食物中毒事故的确定:依据GB14938-94《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对食物中毒事故进行确定。
(九)公众宣传教育: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与宣传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对公众有针对性地进行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的安全、自救、互救以及卫生防病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心理承受能力。
(十)总结评估:事件处理结束后,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组织有关人员对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处理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患者愈后情况、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
附件:1.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报告登记表
2.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个案调查登记表
3.铜仁市食物中毒流行病学调查技术指南
附件1
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报告登记表
食源性疾病事件发生单位:
地址:
中毒人数:
进食人数:
死亡人数:
可疑中毒食品:
中毒表现:(在横线上打√或者填写具体描述)
1.恶心2.呕吐(次/天)3.腹痛4.腹泻(次/天)
5.头痛6.头晕7.发热(℃)8.脱水9.抽搐
10.青紫11.呼吸困难12.昏迷
若有腹泻,腹泻物性状:1)洗肉水样2)米泔水样3)糊状4)其他
其他症状:
救治情况:
就诊或所处地点:临床诊断:
主要治疗措施:
用药情况:
治疗效果:
其他事项:
报告人姓名:
工作单位:
联系地址:
处理情况记录:
附件2
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个案调查登记编号:
基
本
情
况
被调查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
症
状
与
体
征
□恶心□呕吐次/24小时□腹痛□腹泻次/24小时□发热℃
腹痛部位:□上腹部□脐周□下腹部□其他
腹痛性质:□绞痛□阵痛□隐痛□其他
腹泻物性状:□黄水样便□米泔样便□洗肉水样便□糊状其它
□头痛□头晕□脱水□抽搐□紫绀□呼吸困难□昏迷口舌、手足发麻
其它症状与体征(具体):
治疗情况
□医疗机构就诊□自行服药□未治疗
就诊单位:临床诊断意见:
医院临
床
样
品
样品名称及检验项目
采样日期
检验结果
餐次
情况
当天(月日)
昨天(月日)
前天(月日)
早餐
中餐
晚餐
场所
食
用
食物
名称
食否
备注:有中毒症状者打“√”,无中毒症状者打“×”;进食打“√”,未进食打“×”。
被调查人签名:调查人(2人)签名:调查日期:年月日
附件3铜仁市食物中毒流行病学调查技术指南
(一)细菌性食物中毒特点及中毒表现
细菌性食物中毒是指摄入含有细菌或细菌毒素的食品而引起的中毒。通常有明显的区域性、饮食习惯、季节性。多发生于气候炎热的夏秋季节,一般5月~10月份最多。
1.细菌性食物中毒特点:四季都可发生,尤以夏秋季节为主。发病率高、病死率较低、恢复快。各类食物均可发生。临床症状分胃肠型和神经型,以消化道症状为主。
2.细菌性食物中毒预防控制:防止食品被污染,注意个人卫生,避免交叉污染,保持环境整洁,预防鼠、蟑螂等有害昆虫传播。控制细菌繁殖及毒素的产生,低温保藏,盐腌、风干等等措施。彻底加热煮透食物。加强卫生宣传教育。一旦发生及时报告调查控制。
3.常见的细菌性食物中毒:沙门菌食物中毒、葡萄球菌食物中毒、副溶血性弧菌食物中毒、志贺菌食物中毒、肉毒梭菌食物中毒、椰毒假单胞菌酵米面亚种食物中毒、O157:H7大肠杆菌(致泻性大肠埃希菌)食物中毒、蜡样芽胞杆菌食物中毒、空肠弯曲菌食物中毒。
4.常见细菌性食物中毒表现见表1
表1常见细菌性食物中毒表现一览表
致病原
潜伏期
临床特点
诊断参考
常见中毒食品
沙门菌属
6-72h(一般12-36h)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黄绿色水样便,便中有时带脓血和粘液,高热,大于38℃,重者有寒战、惊厥、抽搐、昏迷
食品、呕吐物或粪便中检出血清学型别相同的沙门菌
肉、禽、蛋、鱼、奶类及其制品等
副溶血性弧菌(嗜盐菌)
8-12h
恶心、呕吐次数不多、腹痛,多在脐部,呈阵发性胀痛或绞痛,腹泻,无里急后重,水样或洗肉水样便,少数便中有粘液,可能发热38℃-40℃,重者脱水、虚脱、血压下降。病程2-3d
食品、容器、呕吐物、粪便中检出生物学特征或血清型一致的副溶血性弧菌
海产品、卤菜、咸菜等
葡萄球菌
一般2-4h,不超过6h
突然恶心、反复剧烈呕吐、上腹痉挛性疼痛、腹泻呈水样便,一般不发热,常因剧烈呕吐导致失水和休克。病程1-3d
食品中检出葡萄球菌肠毒素,食品、呕吐物和粪便培养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
奶、蛋及其制品、糕点、熟肉等
肉毒梭菌
1h-7d
头晕、无力、视力模糊、复视、眼睑下垂、咀嚼无力、张口或伸舌困难、咽喉阻塞感、饮水发呛、吞咽困难、呼吸困难、头颈无力、垂头等。病死率较高
食品、血液、粪便中检出肉毒毒素,食品检出肉毒梭菌
发酵豆、谷类制品(面酱、臭豆腐)、肉制品、低酸性罐头等
致泻性大肠埃希菌(产肠毒素型ETEC、肠道侵袭型EIEC、肠道致病型EPEC、肠道出血型EHEC、肠聚集性粘附型EAEC)
6-72h
ETEC:水样腹泻、腹痛、恶心、低热;EIEC:发热、剧烈腹痛、水样腹泻、粪便中有少量粘液和血,与痢疾相似;EPEC:发热、呕吐、腹泻,粪便中有大量粘液但无血,有类似感冒症状;EHEC:潜伏期长,3-10d,突发性腹部痉挛,类似阑尾炎的疼痛,水样便继而转为血性腹泻,可引起多器官损害,病死率高;EAEC:成年人中度腹泻,病程1-2d、婴幼儿为2周以上的持续性腹泻
食品、呕吐物和粪便检出血清型相同的致泻性大肠埃希菌
熟肉制品、蛋及其制品、奶、奶酪、蔬菜、水果、饮料等
产气荚膜梭菌
8-24h
腹痛和腹泻
食品、粪便检出产气荚膜梭菌,粪便检出产气荚膜梭菌毒素
肉类、水产品、熟食、奶等
蜡样芽孢杆菌
8-16h
呕吐型:恶心、呕吐伴头晕、四肢无力等;腹泻型:腹痛和腹泻为主。病程8-36h
食品检出蜡样芽孢杆菌,呕吐物或粪便中检出相同型菌株
剩米饭、剩菜、凉拌菜、奶、肉、豆制品等
志贺菌
10-24h
剧烈腹痛、呕吐和频繁地腹泻、水样便混有血液或粘液,并有里急后重,寒战、高热,体温达40℃,重者会出现痉挛
食品、呕吐物分离出志贺氏菌,恢复期血清凝集效价比初期明显升高
含水量高的食品、熟食品,冷盘和凉拌菜等
单增李斯特菌
初期为一般胃肠炎症状,重者可表现为败血症、脑膜炎等,有时引起心内膜炎,孕妇可发生流产或死胎
食品和粪便检出单核细胞增多性李斯特菌
禽蛋类、奶、肉及期制品、水果、蔬菜等
变形杆菌
5-18h
上腹部刀绞样痛和急性腹泻为主,伴有恶心、呕吐、头痛、发热(38℃-39℃)。病程1-3d
食品、粪便检出血清型相同的变形杆菌;病人急性期和恢复期(12-15d后)的血清凝集效价有4倍增高
动物性食品和豆制品、凉拌菜等
椰毒假单孢菌酵米面亚种
2-24h
上腹部不适,恶心、呕吐(呕吐物为胃内容物,重者呈咖啡色),轻微腹泻、头晕、全身无力等;重者出现黄疸、肝大、皮下出血、呕血、血尿、少尿、意识不清、烦躁不安、惊厥、抽搐、休克,一般无发热。病死率极高,达40%-100%
食品检出椰毒假单孢菌酵米面亚种或检出其代谢毒物米酵菌酸
玉米面制品、银耳、淀粉类制品等
其他致病性弧菌(河弧菌、创伤弧菌等)
24-48h
恶心、呕吐、水样便、腹泻,创伤弧菌还有发热、畏寒、肌肉痛、血压下降、血小板减少等
食品、容器、呕吐物和粪便检出生物学特征或血清型相同的致病性弧菌;分离到的弧菌对实验动物具有毒性或与病人血清有抗原抗体反应
生的或未煮熟的鱼、贝类海产品等
(二)化学性食物中毒特点及中毒表现
1.化学性食物中毒发生的原因:被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直接污染食品,误食用刚喷洒农药蔬菜水果,农药拌种粮食;误用被化学毒物污染的容器;误将化学毒物当调味剂或添加剂。被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间接污染食品。无毒或毒性小的化学物在体内转化为毒性强的物质,硝酸盐变亚硝酸盐。
3.化学性食物中毒处理的特点:突出一个“快”字,及时处理不仅可挽救病人生命同时对控制事态发展,特别是群体中毒更重要。注意较轻病人和未出现症状者的治疗观察防止潜在危害。采取清除毒物措施,对症治疗和特效治疗。
4.常见的化学性食物中毒:有机磷中毒、亚硝酸盐中毒、鼠药中毒(毒鼠强、氟乙酰胺、敌鼠钠盐等)、砷化物中毒、甲醇、氟化钠、钡盐、铊等等。
5.常见化学性食物中毒表现:见表2
表2常见化学性食物中毒表现一览表
有机磷农药
0.5-5h
头晕、头痛、恶心、呕吐和腹痛等,继之出现瞳孔缩小,大量出汗、流泪,情绪激动,烦躁不安。最后患者进入昏迷状态,全身抽搐,大小便失禁,呼吸极度困难、发绀。可因呼吸中枢衰竭,呼吸肌麻痹或循环衰竭死亡
食品检出有机磷农药血胆碱
酯酶活力降低
污染食品
亚硝酸盐
1-3h
口唇、指甲以及全身皮肤青紫,重者呼吸衰竭而死
食品检出亚硝酸盐大于20mg/kg
腐烂、存放或腌制过久的蔬菜,腊肠、腊肉、火腿等
砷化物
10min至数小时
口内金属味、烧灼感、恶心、呕吐、剧烈腹痛、顽固性腹泻、米泔样便,严重者脱水,昏迷、循环衰竭死亡
食品检出砷化物
甲醇
8-36h
中毒早期呈酒醉状态,出现头昏、头痛、乏力、视力模糊和失眠。严重时谵妄、意识模糊、昏迷等,甚至死亡。双眼可有疼痛、复视,甚至失明。眼底检查视网膜充血、出血、视神经乳头苍白及视神经萎缩等,个别有肝肾损害
血液中甲醇、甲酸增高
假酒、自制酒
毒鼠强(又名四亚甲基二砜四胺、没鼠命、四二四、三步倒等)
数分钟-1h
轻者仅感头晕、头痛、恶心、呕吐及肢体乏力;重者阵发性抽搐(惊厥),甚至昏迷,可因剧烈的强直性惊厥导致呼吸衰竭死亡,病死率极高
食品、呕吐物、血液或尿液等
样品中检出毒鼠强
氟乙酰胺(又名敌蚜胺、氟素儿)和氟乙酸钠
30min-6h
先表现为恶心、呕吐、上腹不适、头晕、头痛、烦躁不安、神志恍惚、肌颤,重者出现全身阵发性、强直性抽搐,并可反复发作,进行性加重,终因呼吸衰竭而死亡
食品、呕吐物检出氟乙酰胺或氟乙酸钠,血氟和尿氟增高
磷化锌
0.5-数小时
喉头麻木、干渴、呼吸及呕吐物有蒜臭味。1-2d后出现血尿、蛋白尿、黄疸、肝昏迷
食品检出磷化锌
钡盐
0.5-48h,多在1-4h
恶心、呕吐、心悸,以进行性向心性肌肉麻痹为特点,神智清醒,低血钾,因呼吸肌麻痹死亡
食品检出钡
盐井卤水(含钡的)、其它污染食品等
(三)真菌毒素食物中毒特点及中毒表现
真菌广泛分布于自然界,数目庞大,估计有十万种之多。真菌在粮食或其它食品中生长繁殖产生有毒的代谢产物称为真菌毒素引起中毒。
1.真菌毒素中毒特点:食品被真菌污染。一般的烹调和加热处理不能破坏食品中的真菌毒素。没有传染性和免疫性,因真菌毒素分子量小对机体不产生抗体。真菌生长繁殖及产生毒素需要一定的温度和湿度,因此中毒往往有明显的季节性和地区性。
2.真菌毒素中毒处理:真菌毒素的化学结构不同、毒性强弱不同,其作用的靶器官亦不同,处理方法也不尽相同。
3.常见的真菌毒素中毒表现:见附表3
表3常见真菌毒素食物中毒表现一览表
霉变谷物(黄曲霉毒和脱氧雪腐镰刀菌稀醇)
1h内
食物检出黄曲霉毒素或脱氧雪腐镰刀菌稀醇;血、尿检出黄曲霉毒素M1
各类谷物(玉米、花生、大米、麦等)
霉变甘蔗(3-硝基丙酸)
10min至10h
初期呕吐、头晕、视力模糊,进而眼球向一侧凝视,阵发性抽搐,抽搐时四肢强直、屈曲、内旋、手呈鸡爪状,继而昏迷,甚至死亡。脑电图呈弥散性变化,CT检查可见双侧豆状核区密度减低。重症多为儿童,重者1-3d内死亡,幸存者常留有终生残疾
进食霉变甘蔗史,吃剩甘蔗中分离出节菱孢和3-硝基丙酸毒素
甘蔗
(四)动物性食物中毒特点及中毒表现
将天然含有有毒成分的动物或动物的某一部分当做食品;在一定条件下产生大量有毒成分的动物性食品而引起的中毒称为动物性食物中毒。
1.动物性食物中毒诊断的主要依据:流行病学调查资料。病人的潜伏期和特有的中毒表现。形态学鉴定资料。实验室检验结果。必要时进行毒理学试验。
2.常见的动物性食物中毒:河豚鱼、含高组胺鱼类、鱼胆、贝类、甲状腺。
3.常见动物性食物食物中毒:见表4
表4常见动物性食物食物中毒表现一览表
河豚鱼
10min至3h
唇、舌、面部或肢端感觉异常,有麻木或漂浮感,可抵制呼吸中枢,病死率极高
进食河豚鱼史,食品中检测出河豚毒素
含高组胺鱼类
0.5-1h
类似过敏性症状,如脸红、头晕、心跳、呼吸急促、心慌、脉快、胸闷和血压下降等,部分病人眼结膜充血、瞳孔散大、视力模糊,口舌及四肢发麻、恶心、呕吐、腹痛、荨麻疹等
检测剩余食品组胺含量大于100mg/100g
青皮红肉鱼类,如鲭鱼、鲐鱼、金枪鱼、黄鳝等
麻痹性贝类毒素
0.5-4h
唇、舌、手指麻木感,进而四肢末端和颈部麻痹,步态蹒跚,并伴有发音障碍、流涎、头痛、口渴、恶心、呕吐等,重者因呼吸肌麻痹而死亡。根据毒素不同,可有腹泻和呕吐型、记忆丧失和意识障碍型、肝损害型和日光性皮炎型
进食贝类史,剩余食品检出石房蛤毒素及其衍生物
贝类
甲状腺素
12-24h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痛、心慌、气短、烦躁、全身无力、四肢酸痛、心律失常、便秘、失眠、多汗、发热、视力模糊等
血T3、T4浓度超过正常值
未摘除甲状腺的血脖肉、喉头气管、混有甲状腺的修割碎肉等
有毒蜂蜜
1-5d
头晕、疲倦、肢体麻木、发热、肝肿大、血尿、可因循环呼吸衰竭死亡
生物碱及其有毒花粉鉴定
蜂蜜
(五)植物性食物中毒特点及中毒表现
误食有毒植物或有毒植物种子,因烹调加工方法不当,没有把有毒物质去掉而引起的中毒。季节性、地区性比较明显。植物中的有毒物质多种多样,毒性强弱差别较大,临床表现各异,救治方法不同,预后也不一。植物性食物中毒多散在发生,多数没有特效疗法。
1.引起植物性食物中毒原因:将天然含有有毒成分的植物及其加工制品当做食品。在加工过程中未能破坏或除去有毒成分的植物当作食品。在一定条件下产生大量有毒成分的可食的植物性食品。
2.常见的植物性食物中毒:毒蘑菇、发芽马铃薯、豆浆、菜豆、曼陀罗、白果、桐油、苦杏仁。
3.常见植物性食物中毒表现:见表5
表5常见植物性食物中毒表现一览表
菜豆
上腹部不适,恶心、呕吐、腹痛,部分病人头痛、出汗、畏寒、四肢麻木、胃部烧灼感、腹泻。病程数小时至2d
进食菜豆史,排除蜡样芽孢杆菌引起的食物中毒
菜豆(又叫扁豆、四季豆、芸豆、刀豆等)
发芽马铃薯
数十分钟至数小时
咽喉烧灼感,胃肠炎症状,有溶血性黄疸,重者有头晕、头痛、烦躁不安、瞳孔散大,视力模糊,多汗、抽搐等,可因心脏和呼吸麻痹死亡
进食史,剩余食品中检出龙葵素
马铃薯(土豆)
生豆浆
胃肠炎症状伴头晕、乏力等
进食史,排除蜡样芽孢杆菌引起的食物中毒,豆浆中脲酶含量大于60mg/kg
豆浆
黄花菜(金针菜、萱菜)
开始多感咽喉及胃部不适,有烧灼感,继而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腹泻频繁剧烈,多呈水样便或血性便。此外,还可伴头晕、头痛、发冷、乏力、甚至麻木、抽搐等神经症状。可抑制呼吸死亡
进食新鲜黄花菜史
新鲜黄花菜史
野菜和树叶
几小时至十几天
皮肤裸露部位如颜面、颈、手背、脚背、直至前臂、小腿等处出现刺痒、麻木、潮红、灼痛等,并逐渐肿胀,有时颜面浮肿、眼睑肿胀,所有症状经日晒后加重。严重者还有皮下出血、小水疱或血疱,可破溃发生局部坏死,胃肠症状少见,一般无全身症状,继发感染时则可有淋巴结肿痛,口唇肿胀时可有流口水,所有症状在停止日光照射后1-4d内逐渐消退,严重者可持续一周以上
进食野菜和树叶史
灰菜、笕菜、刺菜、马齿笕、荠菜,杨树叶、榆树叶、槐树叶等
黑斑甘薯(红薯)
几小时至1d,长者连续食用2个月才发病,大多在食后10-30d
胃部不适、恶心、呕吐、腹胀、腹泻、个别出现便秘,较重者还有头晕、头痛、心悸、口渴、肌肉痉挛、视物不清,甚至复视、幻视,个别出现嗜睡或昏迷等
进食黑班甘薯史
甘薯(红薯)
苦杏仁等(含氰苷类植物)
0.5-2h
流涎、头晕、头痛、恶心、呕吐、心慌、胸闷、四肢无力、呼吸困难等。重者意识不清、呼吸急促、四肢冰冷、昏迷或阵发性痉挛,可因呼吸肌麻痹死亡
进食史,吸入亚硝酸异戊酯,再用3%亚硝酸钠溶液缓慢静脉注射,25%-50%硫代酸钠静脉注射有特效
苦杏仁、桃仁、李子仁、枇杷仁、苹果仁、杨梅仁、樱桃仁、亚麻仁、木薯等
桐油
胸闷、头晕、恶心、呕吐、腹痛、腹泻。重者有肾脏损害,伴有出汗、血便、全身无力、呼吸困难、抽搐,可因呼吸肌麻痹死亡
食品中检出桐油
桐油污染食品或误将桐油用作食用油
白果(银杏)
1-12h
除胃肠症状外,头痛、恐惧感、惊叫、抽搐、重者意识丧失,1-2h内死亡
进食白果史
生白果
茄碱
7-19h
腹痛、呕吐、腹泻、发热、意识模糊、幻觉、视力改变持续1-3d
食品中茄碱含量大于25mg
西红柿
毒蘑菇
0.5-6h
胃肠炎型:恶心、剧烈呕吐、腹泻、阵发性腹痛、不发热;神经精神型:幻觉、狂笑、手舞足蹈、共济失调,类似精神分裂症,也可有瞳孔散大、心跳加快、血压上升、颜面潮红等;多脏器官损害型:含鹅膏肽类毒素的蘑菇先引起肠胃症状,后出现假愈期,症状消失,近似康复,72-96h后,患者重新出现腹痛、血样腹泻、肝功能异常、黄疸,肝肿大,凝血障碍致内出血,最后可因肝、肾、心、脑、肺等器官功能衰竭死亡,病死率极高;含奥来毒素的蘑菇引起的中毒特征之一是有很长的潜伏期(36h到17d),首先厌食、恶心、呕吐、腹疼、便秘、腹泻、突然发冷、寒战、嗜睡、痉挛等,然后出现多尿症状,有的出现蛋白尿、血尿、白细胞尿,随后发展为急性肾功能衰竭,康复很慢,一般需几个星期或几个月。溶血型:发病3-4d后出现溶血性黄疸、肝脾肿大、肝区疼痛、少数出现血红蛋白尿,病死率高
食入野蘑菇史,无发热和里急后重
胃肠中毒型:红菇属、乳菇属、口蘑属、枝瑚菌属、牛肝菌属、粉褶菌属、蘑菇属等;神经精神型:黄丝盖伞、裂丝盖伞、星孢丝盖伞、紫丝盖伞、茶褐丝盖伞、白霜杯伞、毒杯伞等;多脏器官损害型:含鹅膏毒肽、鬼笔毒肽、毒伞肽、丝膜菌毒素的蘑菇,如鹅膏属的毒鹅膏、白毒伞、鳞柄白毒伞、灰花纹鹅膏、致使鹅膏和黄盖鹅膏白色变种等,另外还有盔孢伞属和环柄菇属等毒蘑菇;溶血型:鹿花菌
粗制棉籽油
数小时至数天
恶心、呕吐、腹胀、口干、无汗、乏力、心慌、皮肤烧灼感。重者头晕、嗜睡、四肢软瘫
游离棉酚超标(0.02%)
棉籽油
曼陀罗
0.5-3h
口干、皮肤干燥呈猩红色,尤其在面部显著,偶见红班疹。头晕、心跳过速、呼吸加深、血压升高、极度躁动不安,甚至抽搐。多语、好笑或好哭、谵妄、幻觉、幻听、痉挛。有时体温升高,可达40℃,瞳孔散大、视力模糊、对光反应消失或减弱。重者由躁狂、谵妄进入昏迷、血压下降、呼吸减弱,最后可死于呼吸衰竭。也有中毒者可不发热,皮肤不红,无红班疹等
鉴别曼陀罗籽或进行生物碱化色定性或薄层层析定性阳性
叶子、花朵、果实和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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