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王某带着自己家的宠物狗(泰迪)在红花岗区沿江路湘江河边遛狗(未牵绳),正好碰到带着女儿出来散步的严某。突然,王某的宠物狗上前咬伤了严某女儿的腿部,严某随即为女儿清洗伤口,并同王某一起到附近医院注射狂犬疫苗,前后共花费医疗费用1500余元。经协商,王某对严某女儿的医疗费进行了赔付,并向严某赔礼道歉。事后,王某称自己已经意识到自己的过错,今后一定会遵守文明养犬规定。
为进一步深化文明城市建设,巩固创建成果,进一步规范辖区居民养犬行为,切实保障公众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整洁有序、安全和谐的城市环境。近日,红花岗公安分局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活动。
1.为爱犬办理犬证,给它一个合法的身份。
3.携犬出门请带好犬证、束犬链,防止走失、打斗、车祸等悲剧的发生,同时尊重其他怕犬的居民,尽量避免惊吓他人、扰民或伤人等事件的发生。
4.不要让您的爱犬践踏草坪、绿地。
5.请勿让爱犬在公共场所随地大小便,如有排泄物,请及时清理并妥善处理。
6.人多的场合,请给爱犬戴上嘴套。如乘坐电梯时,可以避免误伤他人,也可以防止狗狗乱吃东西发生危险。
7.善待爱犬,不虐待、不遗弃,如有原因无法继续饲养,请用心为爱犬找一户有责任心的人家托付或交给动物保护组织。
8.理解怕狗者的心理。如果身边有人表示需要与狗狗保持距离,应及时将狗狗抱起或避让,而不是用“我家狗不咬人”“狗狗打了疫苗,咬了也没事”等言辞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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