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宸舟,是一个口是心非说不喜欢大妖的长发又悄悄拽在手里的小卓大人啦,保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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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远舟说他们妖族审美与人族的不同,总是喜欢一头银白且长到拖地的发丝,在大荒里,这就是妖力最为强盛的特征。
彼时卓翼宸正要调查水鬼娶亲案,虽然实在是没有闲心听赵远舟扯得那么远,下意识用脚踩住了他的头发,但是脑子里还是不可控的想了想赵远舟一头银白长发的样子,他生的好看,那一副样子定然也是好看的。
只是可惜他现在是一头灰白色的长发,倒是见不到那漂亮的银白了。
卓翼宸现在走在赵远舟的身后,终于仔仔细细且正大光明的盯着他的头发看。
...
赵远舟现在的发丝虽然不是像他说的一样达到了拖地的那种长但也但也到了腿弯往下,白发与黑发相交的发丝当中混着亮晶晶的一串流苏,有点不配他现在的这一幅装扮。
卓翼宸皱了皱眉,不知不觉的突然开始想起赵远舟本来该有的样子。
他的本体是只白猿,又喜欢银白的拖地长发,然而如今却总爱穿着一身深色暗沉的衣服,倒是衬得他有些老气沉沉的。
卓翼宸看着他的时候满脑子想着的赵远舟该是穿着一身白衣,一头银白色长发,发上还挂着许多小配饰,走起路来上上下下的直晃悠才该是他的模样。
卓翼宸越想越这么觉得,不知不觉的就出了神,他和赵远舟离的很近,至多就不到一尺的距离,很清楚的就可以看到那头长长的发丝在眼前晃悠,看着软软的,好像很好摸的样子。
白玖也喜欢扯他的辫子,拿在手上总觉得安心,但是卓翼宸却没有别人的辫子可以扯,他总是在保护其他人。
卓翼宸也体会到了被别人保护的感觉,于是他悄悄的伸手,趁着所有人都没有注意,一点一点的把赵远舟黑白相交的发尾揽在了手心,牢牢的握着,反正他的头发很长,只要他不用力,赵远舟就不会发现的。
然而他却不知道身为已经活了那么多年的大妖,对于周围的敏感程度那可不只是说说而已的,早在卓翼宸第一次抓到他的发尾时赵远舟就感知到了,只是他没有转身也没有说什么,任由卓翼宸拽着,背对着他勾起一丝笑容来,纵容着他所有的小动作。
触手的发丝果然是软软的,一点都不硬,卓翼宸悄悄的将发尾在自己的指尖上绕了几圈,发丝登时就服帖的缠了上去。
他像是发现了新世界的大门似的,眼睛一亮玩的可开心了,把那捋头发卷起来又松开然后又卷起来。
这时候天气冷,空气干燥,卓翼宸就这么玩着赵远舟的头发,而那头发又软的很,很轻易的就炸了毛,变成了一根根蓬松的朝着四面八方延伸过去的模样,像一朵灰色的蒲公英。
卓翼宸等到把头发捋的炸了毛之后这才悻悻的住了手,又想帮赵远舟重新捋顺,结果吧这不碰还好,一碰倒是让这发丝炸开的更加厉害了,使得他有一种再碰下去这只活了三万年的大妖就会顶着一头海胆头去查案的直觉。
要是真让大妖变成那一副样子保不齐就被猜出来他这个领队的竟然还这么幼稚案子不好好查,躲在后面拽赵远舟的头发了。
卓翼宸连忙松开了手,再也不拽他头发了,一边走一边瞥着被他搓炸毛的地方,希望它快点恢复。
卓翼宸拽了一次赵远舟的头发就会想着去拽第二次,毕竟他的发丝是真的又长又软,安安静静垂着的时候很漂亮,被风吹起,在身后微微飘荡的时候还是很漂亮。
辑妖司小队里没有谁有这么长的一头长发,哪怕是文潇和裴思婧的也不及赵远舟,白玖喜欢拽着卓翼宸的铃铛,也各位羡慕大妖这一头长发,他的头上有一个铃铛,就总想着也给赵远舟挂一个。
他这一头的长发没有点什么东西简直是太可惜了,白玖在自己的药箱里翻啊翻,总算是找到了一个小铃铛。
白玖又翻找出来了一段红绳,用它把铃铛串了起来,趁着有一天大妖躺在树上的时候偷偷摸摸凑过去,把红绳小心翼翼的编进了他的长发里,然后又在末尾处系了起来。
这样一来的话赵远舟的发丝除开一串亮晶晶的流苏之外就还有一段红绳了,总算是不显得那般的老气苍苍,看着都顺眼了许多。
他是个小孩子,小孩子从是要比其他人都敏锐许多的,他也懂得很多事情,能够很明显的察觉到赵远舟平时总是不正经的外表下藏着难以言喻且深刻的悲伤。
那些不好的情绪浸透到了骨子里,任由他如何的伪装也还是会泄露出来,丝丝缕缕,苦的很。
白玖绑的那个铃铛不知道赵远舟本人发没发现,反正辑妖司的其他人是全都看见了,惊讶之余又觉得白玖还真是非常会选那段红绳真的很配赵远舟。
卓翼宸在见到赵远舟发上的铃铛的时候第一反应是自己要做的事情被别人抢先了,现在在他的手心里,还有他准备的一小串东西——也是一串铃铛。
他准备的铃铛和白玖的不一样,白玖的比较大,而他的则是一小串细碎的银铃,远远近近凑成一串的坠在几根细绳上,和他发上的是一模一样的。
但是现在好似用不上了。
卓翼宸捏了捏手里的小铃铛,抱着云光剑准备离开,然而赵远舟却是早就发现了他的动作,便从树上微微坐直了身子,变成半靠着,系了一段红绳的发尾将将垂在地上,漂亮极了。
“小卓大人也是要给我系东西么?”赵远舟早就看透了卓翼宸的小动作,靠在树上一副“你尽情动作吧”的模样。
卓翼宸被一语挑明了要做的事,只觉得脸上发烫的厉害,结结巴巴的反驳着:“谁要给你系东西?”
“啊是是是,”赵远舟暗笑卓翼宸还是个小孩子不禁逗,话语一转:“那算是我求小卓大人帮我系上可以么?”
赵远舟笑的眉眼弯弯,靠在树上的时候漂亮极了,卓翼宸愣了愣,被赵远舟这一副样子迷了眼,鬼使神差的就答应了,等到回过神来他已经捧上了赵远舟快要挨上地面的长发。
卓翼宸站在了赵远舟的身后,他瞥了一眼他手里的那一串小银铃恍惚间想起了自己年岁尚小时候的装扮,忽然觉得这一串银铃格外的适配。
他先叫停了卓翼宸,在他不解的目光中转了个身,深色的衣摆顿时如同蝴蝶般翻飞起来,发丝上的铃铛也跳跃着,发出声声脆响,就在卓翼宸还没看出赵远舟是在做什么的时候眼前的一幕忽然变了。
赵远舟不再是穿着一身深色的衣服,而是转变为了一身银白,一寸寸如同月华般皎洁的白从衣摆上慢慢渡上,攀至发尾,将黑白交杂的发丝也染上了漂亮的银白,使得里面夹杂着的红绳更加的明显了。
亮晶晶的流苏逐渐被一串串毛茸茸的小球所替代,坠在赵远舟的脑后,说不出的俏皮可爱,等到他彻底的完成了从头到尾的转变之后卓翼宸已经看的有些愣神了。
若说他第一次遇见的身着一身暗红长袍的赵远舟是一朵妖冶,糜艳的红玫瑰,那这时候的赵远舟就是这天地间最为纯粹的月色的化身,漂亮干净的难以用语言来形容。
这样的一个人,怎么会是传言中穷凶极恶的妖?
赵远舟见卓翼宸没了动作,便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自己,又捋了捋衣袖问到:“是不是有些奇怪?这是我当年在大荒时候的装扮,经常这样来人间玩,倒是很久不曾这样打扮了,小卓大人是看不惯么?”
“不是……”卓翼宸连忙否认,只觉得嗓子干涩的厉害,连开口说话都难,这般近距离看着赵远舟,他又是如今这样一副模样,真的很漂亮。
“既然这样,就麻烦小卓大人帮我把东西系上了。”赵远舟露出一个笑来,乖巧的转过身去任由卓翼宸动作,卓翼宸上前一步,小心翼翼的把手上的一串铃铛系在了他的长发上,和那一小串毛茸茸的球球混在一起,偶尔折射出亮晶晶的光来,漂亮极了。
难怪赵远舟要恢复成当年的模样,这幅样子配小铃铛是真的很合适,卓翼宸终于找到了自己心中赵远舟该有的样子,他合该是这般的。
赵远舟察觉到卓翼宸为他系好铃铛之后就伸手碰了碰,清脆的铃音自身后传来,泠泠如山间清泉。
他碰了碰,非常喜欢,由衷地向着卓翼宸道了谢。
他本一心向死,然而在死前还能感受到这般的温暖,将一颗漏风的心填满,已经是莫大的幸运了。
再后来,赵远舟为了配合卓翼宸为他系的这一串铃铛,一直就保持着一头银发的模样,首次出现在辑妖司小队面前的时候让人险些认不出,简直半点看不出来还是之前那个朱厌大妖。
宠溺纵容受好香啊救命,赵远舟一直都把其他人当小孩子看待,真的好好磕
实在太喜欢大妖长长长长的头发了。
感觉缉妖司的大家和我会是一个想法。
所以捏了一篇小短打开始造谣
正文开始
文潇一直没和任何人说过,她很喜欢大妖那头几乎拖地的长发。
缉妖司地牢的正式见面那次,她就开始惦记上了。大妖被她一直划拉他的言论惊到,步履匆忙地乖乖往地牢里走去,那头带着几簇白发的长发,和骨制的发饰一起,在空气中划出了优美又轻快的弧度。
大妖对自己那头长发也满意得不行,平日里走在路上,都是一手拿着他那个破水壶,一手背在身后攥着头发。冉遗案他说起头发时,眼睛里迸发出了和他平日大相径庭的光芒。不过出门在外,那么长的头发总会拖到地上沾到草木灰尘,变得乱糟糟脏兮兮的,文潇总...
大妖对自己那头长发也满意得不行,平日里走在路上,都是一手拿着他那个破水壶,一手背在身后攥着头发。冉遗案他说起头发时,眼睛里迸发出了和他平日大相径庭的光芒。不过出门在外,那么长的头发总会拖到地上沾到草木灰尘,变得乱糟糟脏兮兮的,文潇总能在夜里缉妖司后院的树上,看到大妖拿着一把牛角的小梳子一点一点清理自己的头发,看大妖的神情,他应该很享受这样的过程。
文潇真的很想摸一摸那头漂亮的头发。大妖在冉遗的湖中木屋前晕倒的时候,她真的没忍住,借着把他挪到床上的机会,摸了个爽。
果然和想象中一样顺滑。就像她常常在缉妖司门口喂的那只猫一样。
也许是感受到大妖对他们并没有恶意,当小玖撞着胆子说要帮大妖整理头发,大妖笑眯眯地点头同意之后,大家都开始有意无意地开始帮大妖捡走头发上缠住的枯枝败叶,对此最乐此不疲的就是小玖和英磊这俩小孩。有时候就连最讨厌妖的小卓大人和裴大人都会自然而然地走过来,顺手捡走大妖头发上的各种杂物。
文潇却从未给大妖整理过头发,大妖的头发仿佛变成了文潇心里的一个藏得很深的小秘密,只有在无人的地方才会拿出来让它见见光。
他们来到了昆仑山,意外地见到了大妖孩子气的一面,躲避英招爱的教育的大妖,连头发丝都在快乐地跳动,文潇看得好笑,目光始终离不开大妖。等到他们一神一妖闹够了后,大妖试图重振大妖的威严,重新端起大妖的架子,但是那头被昆仑的风吹得乱糟糟的长发让他看起来滑稽又好笑。
仿佛是窥到了大妖不为人知的过去,她偷偷去找了英招。英招好像知道她会来,笑眯眯地招呼她坐下。
“英招爷爷,能跟我讲一下朱厌过去的事情吗?”
英招陷入了回忆。朱厌和离仑,都是他捡回来的,最后却闹成了这样,离仑这小子就这么一条路走到了黑。
文潇听得认真,英招继续说着:“不过朱厌这小子以前爱用的皮相可不长这样,那小子可宝贵他那头银发了,总是让我帮他梳头发,梳得整整齐齐,编成了发辫,还坠着银白色的毛球,跟个雪团子似的。”
文潇没办法想象,现在这般浓黑压抑的朱厌,从前是雪团子的模样。但是她属实好奇,于是她问了大妖:
“赵远舟,英招爷爷说你以前不长现在这样,我想看看。”
大妖手里捏起了印:“变!”
文潇好奇地看着换了副皮相的样子的大妖,头发果然是好看的银白色,别说在妖的眼里,在凡人眼里都是十分好看的。仔细看看,这发色竟十分均匀,简直不像是活物能长出来的。她终于没忍住,抓住了大妖还在微微晃动的银白色发辫。
大妖愣了一下,仿佛知道了神女大人的小秘密,笑得狡黠:“原来神女大人喜欢我的头发吗?”
“是啊,最喜欢了。”神女大人突如其来的直球砸得大妖发愣。
大妖又变了回去,黑白交叠的长发瞬间铺了满地。“那这样也喜欢吗?”
“喜欢极了。”文潇起身绕到了大妖身后,用手指一下一下地梳理着这头漂亮的长发。她将他的发丝全部拢进手心,仿佛拢住了什么珍宝。
大妖就这么配合着她,静静地坐着。他的心好像被泡在了温水里,久违地感受到了温暖和幸福。
就让我短暂地沉迷吧。大妖心想。
晨光中的穆……
(彩蛋是单人透明底哦)
李想同志,我们胜利了,要回家啦!
来点北燃
来点ABO
一
顾一燃是个Omega,但是是一个有着生理缺陷的Omega
他没有办法接受Alpha的信息素,一但身边A的信息素浓度超过正常水准,他就会呕吐痉挛
二
郑北一开始以为顾一燃是个Beta,因为在短暂的相处当中他发现顾一燃对谁都没有很明确的兴趣,不论是高大帅气的Alpha,还是娇小可人的Omega,他都只是微笑着保持距离
于是郑北心安理得的将顾一燃领回了家,又心安理得的和顾一燃住进了同一间屋子
他本以为自己可以像是从前自己一个人一样肆无忌惮的在自己的房间里散发信息素
可直到顾一燃踏...
可直到顾一燃踏进了郑北的房间,并在愣了超过五秒,随后轻轻的皱了一下眉又重新展开之后
郑北才心虚的收起了自己正在散发的信息素
那时的他以为顾一燃也是个Alpha
Alpha总是讨厌其他Alpha的气味,哪怕是警察也不例外
三
顾一燃从不轻易的散发自己的信息素,他身上有的唯一一种香味,就是洗衣服的皂角的香味儿
在东北这种地方,Omega和Alpha的味道也都很冷冽或浓厚,有的是雪后空气的味道,有的则是火焰燃烧的味道
还有的接地气的则是鸡架味儿的,又或者是猪肉炖粉条味儿的
以至于当顾一燃刚来哈岚的时候,大家一看他长得白白嫩嫩的,都以为他是个Omega
又因为对南方的Omega信息素不够了解,便以为他的信息素就是那股皂角的清香
于是当顾一燃和郑北同居了仅仅一天之后,第二天上班的诸位警局同事就用一种十分谴责和八卦的眼神看向了郑北
只因那位水灵灵的顾教授的浑身上下都是郑北的信息素味道
四
郑北的信息素是雪味儿的
其实雪并没有什么实际的气味,可是无端的就是让人知道,那就是雪的气味
那信息素一飘出来,就让人无端的想起那片黑土地上凛冽的寒冬,让人想起呼啸的北风,让人忍不住打起寒噤
他分化时烧的很严重,迷糊了好几天
晕着晕着他就在床上想起了那个走失的冬天,想起了乐乐
他想,要是能回到那个冬天就好了,于是那年冬天的雪,就跨越时空融进了他的腺体里
分化时是冬天,那时的他还不会控制自己的信息素,那年又很冷,于是整个冬天郑南都不找他玩了
五
其实顾一燃挺奇怪的
奇怪为什么即使身边的郑北信息素浓度已经严重超标了,他也不会难受,也不会下意识的排斥
当他刚来到郑北的房间的时候,一股冰雪的气息就扑面而来
一般人都不是很喜欢类似冰雪这样的信息素,因为那太冷了,冷的人避之不及,冷的让人孤独,让人害怕
可是顾一燃却觉得郑北的味道,不是单纯的冷,而是冰冰凉凉的,让人闻着,不由得想起花州的雨夜,想起小时候酷夏的一抹清凉
他很奇怪,于是他皱了皱眉,又舒展开来
“哎呀,不好意思啊顾老师,我这……平常就我一个人住这屋,信息素没太收敛,熏到你了吧”
看着身旁郑北心虚的摸了摸鼻子,顾一燃礼貌的笑了笑
“没有,还好”
六
“你们说,燃哥的信息素是什么味儿的”
郑北趁着顾一燃不在的时候和队里的其他人先聊着
“不是皂角味儿的吗?只要你不在的时候,燃哥身上都是一股皂角味儿”
赵晓光说,丁国柱和张雪瑶随着点了点头
“什么叫我不在的时候啊……不是,你们都知道他是什么味儿的?”
郑北有些惊讶
“你平常一在的时候,就老往人燃哥身边凑,他那身上全都你的味儿!我说你要是真喜欢燃哥也别这么整啊,像调戏黄花大闺女似的”
赵晓光撇了撇嘴,却又被郑北踢了一脚
“说啥呢你,人顾老师是个Alpha,我喜欢什么喜欢”
“啊?燃哥不是个Omega吗?”
张雪瑶刚喊出来,顾一燃就从外面走了进来,并在众人的注视下,笑了一下
七
到了众人还是不知道顾一燃到底是Alpha还是Omega
直到顾一燃和郑北吵了架,离家出走后又被绑架进了医院,医院的体检报告单上才标上了顾一燃的第二性别
当郑北拿着那个报告单盯着顾一燃的第二性别看的时候
他不知道自己到底在想什么
有雀跃,又有心疼,还有自责
心疼是因为他看到顾一燃遍体鳞伤,自责是因为他得知了顾一燃是个招人疼又柔弱的Omega
雀跃……他不知道
于是他觉得自己真不是个东西,然后给了自己一巴掌
八
在顾一燃出院后提出搬走的那一瞬间
郑北的大脑直接宕机了
他想要挽留,可是不管是由于之前的所作所为,还是他们一个作为Alpha,一个作为Omega的性别限制
他都没有理由继续让顾一燃住进自己的房间
“燃哥……”
郑北在下班之际叫住了顾一燃,却在顾一燃转头看向他问怎么了的时候又突然怂了
“搬出去后,照顾好自己”
九
搬出去没几天
顾一燃又住院了
郑北其实有点生气,但又有点雀跃
他真是纳了闷儿了为啥自己因为这事儿还能开心的起来
他一脸怒气的盯着穿着病号服有些心虚的顾一燃,心里想的却是
这回总能把他接回去了吧
郑北突然有点热
十
顾一燃的信息素一点儿都不像南方的Omega该有的信息素
他是火焰味儿的
热烘烘的
这事儿郑北是头一个知道的
于是郑北不顾三七二十一的就将顾一燃给按在了门上
一瞬间,一股热浪打在了郑北的鼻尖上,让他也不禁上了火气,按着顾一燃的脖子就去了卫生间
“郑北……”
不顾顾一燃声音的颤抖,郑北按住了顾一燃的脖子,他只感觉突然手心发热,烫的他连忙松了手,然后用水去冲顾一燃的头和腺体
十一
半夜,顾一燃冷静了下来
郑北问他
“你的信息素……”
顾一燃嗯了一声,说
“是火焰的味道”
郑北没在说话,闭着眼睛躺在床上想着
【一点儿不像南方的Omega,倒像是东北的,也许他天生就该来东北……】
【雪和火……是不是也挺配的?要是发生点什么的话,那不都化了?会不会全是水……】
郑北感觉自己的心化了,身子也热的要化了
十二
“你还留在哈岚吗”
某一天郑北问顾一燃
“不知道……也许会留在这儿吧,我挺喜欢的”
顾一燃直勾勾的盯着郑北的眼睛
郑北不禁咽了咽口水,慌张的转过了头,随后又把头转了回来
“这就对了,你是火,那花州太潮了,不得给你浇灭啊,东北干巴,你这火在这儿烧的烈”
求三连!!!!!!!!!!!!!!
不上升本人纯娱乐
角姐友情助攻
笛飞声有个乳环。
这是李莲花在笛飞声更衣时不小心瞧见的。
虽说是不小心,但笛飞声本就没有怎么刻意遮掩,也没站什么东西后边挡着,只是转了个身就开始脱衣服。
健硕又流畅的肌肉随着他的动作舒展开来,李莲花站在不远处,用余光欣赏了好一会。
两个大男人嘛,脱个上衣没什么好避讳的。
一阵窸窸窣窣的动静之后,笛飞声已经将上衣褪了个干净,他又微微一侧身,李莲花就在他的胸口处看到一道跃动的银光。
李莲花瞪大了眼睛,随后又立刻反应过来小心地隐藏好自己的情绪。他知道笛飞声身上有刀疤,有刺青,却.........
李莲花瞪大了眼睛,随后又立刻反应过来小心地隐藏好自己的情绪。他知道笛飞声身上有刀疤,有刺青,却万万没想到笛飞声的左乳上还穿着一个银环。
烛光摇曳,橘色的影子下,李莲花像逃一般的走开了,像是撞破了别人的秘密一般心虚。
——尽管秘密真正的主人并不是怎么在乎。
他想这应该不是碧茶之毒影响了他的视力。
李莲花把这点小小的悸动小心翼翼地藏好,连同他自己那些不愿告知于人的秘密一块放进了心房的最深处,一个落满灰尘的地方。
李莲花第二次看到,是在两人一块泡温泉的时候。
笛飞声就这么明晃晃地靠坐在他的对面,简直是不想看见都难。李莲花尝试回避了几下后,也认命地把视线挪了回来,躲躲闪闪的,在哪都呆不过三秒。
热气随着温泉的活水氤氲而上,几颗汗珠浮现在笛飞声俊朗的脸上。他眉眼紧促,在如同蝴蝶振翅般颤抖了几下后睁开了眼,眸中是一抹无法言喻的凌冽。
“有什么想说的就说。”
李莲花挠挠鼻翼,扯出的笑容带着几分尴尬,伸出一根手指后又不敢大大方方的指着那处,畏畏缩缩地像只探头探脑在觅食的松鼠,“角大美女的杰作?”
笛飞声顺着他手指的方向垂下眼睫,看似不是很想回忆那段被囚禁的时光,沉声道:“嗯。”
“那个我多嘴问一句啊老笛,为何现在还不摘掉?”李莲花咧了咧嘴,做出一副牙疼的表情。
他知道角丽谯做事向来不讲道理,想来给他打上这个银环不仅是因为要羞辱他,也是因为她心中那些云朝雨暮的心思。按照笛飞声的性格,怎么都不应该把这东西留下。
“试过,很结实,打不断。”笛飞声简言意赅地解释到。
原来如此,那便说得通了。
他“哦”一声,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继续捧着腔调与笛飞声交谈,不过好像那位大魔头并没有什么聊天的欲望。几分钟后,空气又重回于宁静之中。
李莲花垂着眼,心里总忍不住地想去想那乳环的事儿。他向来是善于探寻自身的情感的,这一点微弱的兴奋感自然也没能就这样悄悄从他的脑海里溜走。
李莲花也曾帮笛飞声想过取下那银环的方法,只不过任凭拿什么方法那银环也依旧是完好无损,日子一长,两人也就都习惯了这东西的存在。
“你在抖。”李莲花侧身坐在笛飞声的怀中,手中一下又一下地转动着那惹眼的银环,看眼前的人胸口的起伏逐渐增大,不禁勾唇一笑,往底下那个戳人的东西上又蹭了两下。
“在我修炼之时打扰我,若我走火入魔了,你该如何。”笛飞声不是会一昧隐忍退让的人,他扳过李莲花的下巴,强硬地用舌头侵入他的口腔。两条湿软的舌头交缠在一起,温热的气息打在二人的面上,吻得几乎失去了神智。
情到浓处情更浓,想来这世上最烈的酒也比不过此时此刻,让千杯不醉的天下第一只想沉溺于这一瞬的迷离畅然之中。
“这么喜欢这东西?看来还真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笛飞声轻笑道,抚上那只一直摸着自己左胸的手。
“我喜欢的很呐。”李莲花绽开一个没有任何掩饰的笑容,眉眼弯弯的,是真的高兴。
自二人相识以来也算是风风雨雨过了十几年,多么偶然的偶然,才能让他们二人心意相通,同处于这一座小楼中厮磨缠绵。
他笑着说:“到时给这个银环上个铃铛,你动我一下,它就响一下。”
“那样很吵。”笛飞声说。
李莲花笑得花枝乱颤,像一朵盛开的莲花,双手勾住笛飞声的脖子依偎在他怀中。
恍然间,世界颠倒。
感觉突然悟了小鼻嘎人怎么画了,常服安排,宝宝们我吃吃吃我算是栽你们手里了
p1用的网图背景因为我实在没有甜品照片
可自印成透卡仅限个人收藏使用赢利商用暂不允许
二编:要图请私信
客单展示
配音和图由单主提供,只做出场效果
哎呀特别可爱的,我看完只想和小鸡一起坐着可乐的气泡飞上天
特别可爱的文请看:
难得周末没事,俩人想出去打球。
信一兴冲冲地从衣柜里拿出两件一模一样的卫衣:“穿这个穿这个!买了好久了一直没机会穿!”
龙卷风看着上面的图案:一只简化的狗狗鼻尖顶着一颗大大的爱心鼻涕泡。
“……”
他觉得好像确实两个人少了点什么。
于是一周后,龙卷风在接信一回家的时候,扔给他一个盒子。
信一刚绑上安全带:“咩啊大佬,要给谁送礼?”一打开,两只朴素的黄金对戒。
“款式还是蛮看好的,谁结婚?”
龙卷风有点无语,这么不开窍呢怎么……
“仔细看下啦……哎……”信一听出他满满地嫌弃,不满地瞪了他一眼,拿起一只仔细看了看。
戒身上面有细密的纹路,往眼前靠了靠,他才发现上面是8个字:长长...
戒身上面有细密的纹路,往眼前靠了靠,他才发现上面是8个字:长长久久,岁岁相守。他咧开嘴笑了,手指在里面摸了一圈,是自己的名字:蓝信一。
另一只一样,只是里面刻的名字是张少祖。
龙卷风支着胳膊期待地看着信一欣喜的表情,也笑了。
信一拿起张少祖的那枚便要往手上套,龙卷风抢过盒子:“一点仪式感都没的?”
接过张少祖的那枚,仔细地套了他左手的无名指上。然后拿出另一枚:“要不要给我戴的?”
信一心里满满的,感觉有什么东西要冒出来,涨涨的。他哭笑不得地接过:“你真是好有仪式感……”
戴好了两个人默默地把手比在眼前晃了晃欣赏了一小会。龙卷风觉得应该解释一句:“黄金保值。”
不是铂金不美丽。而且黄金的产生过程让龙卷风觉得更加珍贵。
珍贵的,不可复制的,唯一的,可以追溯到宇宙大爆炸的浪漫。
龙卷风/信一。
爱是什么?
王九少林学艺,算俗家弟子。他武功很高,早生三百年能教韦小宝铁布衫;佛经就听了两耳朵——左耳朵进,右耳朵出。
回香港混饭吃,开始挺受欢迎,这边黑道都迷信,养个和尚当打手,功德的增减可以相抵。大老板把王九诱骗麾下,完了才知全不是那么回事,这厮与得道高僧惟一的相通点是桃花开成烂木头。人家大师父是克己复礼,王九像压根没开这窍。
所以王九看漫画书觉得没意思。打打杀杀是他的工作内容,看这种题材算加班不是摸鱼。咸湿漫画也就那样,言情恋爱的他真看不懂。可怜的是大老板爱看,所以他作为头马,自然也要陪看。
看的时候他会走神,蓝信一需要龙卷风爱做什么就得陪着做什么吗?
他...
他一想到信一跟龙卷风学剪发剃须,挽着袖子给人涂泡沫,就觉得非常好笑。他从来不压抑自我,想到高兴的事,就嘎嘎嘎地乐起来。
大老板把漫画卷成纸筒敲他:“笑屁啊扑街!这么凄美的爱情故事,你还笑得出来?”
所以爱是什么呢?
狄秋,家财万贯的大地主,偏要在紫檀家具泥金屏风中间为妻儿设紫檀泥金的灵坛,轮换鲜果胙肉,常备上好供香。大老板想约在他家谈事,那个深情种子轻飘飘地回,这些腌臜事情,不好污了我妻我儿在天之灵,再约他处。王九代大老板在酒楼订座,听见手下小弟感叹,狄老板好爱他亡妻喔。
哦,这是爱。活人是会永远爱着死人的吗?
对于“爱”的思考,只占王九那忙碌的打工生活中的片刻。这种复杂的情绪要是琢磨多了,就容易陷入参禅状态,很不利于干活儿。他问小弟,怎么判断自己是不是爱上了。这是个重要问题,少林寺的大师父们说话云里雾里,那个听不明白。
小弟直言我乃粗人,道:“就是同时几把翘了心也狂跳。”
没过多久,他们大摇大摆进了城寨。王九手下小弟们都蓄长发,有的烫鬈有的低配黑长直,明面理由是敬仰王九欲处处效仿,实则怕去理发店遇上龙卷风。这个男人据说可以成为整个香港黑道的大佬,却莫名其妙蜗居九龙城寨进军美容美发业,还挂上好多似是而非的官方头衔。真是奇怪,这里是香港不是青岛港,人不应该这么图编制,活生生把黑社会经营得像物业。
有人上门闹事,物业自然要管。城寨街坊福利事业促进委员会副会长和城寨治安护卫委员会主任前后而行,真是走出一个倒反天罡、走出一个狐假虎威。龙卷风做小弟比信一做大佬更称职。他出手恐吓越南帮的人,凶狠又轻蔑地把鬈发掐着脖子甩向盗版黑长直。小弟们向王九投来求救或咨询的目光,王九的眼睛藏在墨镜后面,这样别人就发现不了他在看信一。
信一抽刀喊:“边个乱来我砍边个!”
王九摸摸胸脯,看眼裤裆,若有所思。
他突然很生气,像是发现舍不得吃完的美味烧肉在锅里长了毛生了霉,不仅肉吃不得,还坏了一口好锅。
王九放声歌唱:爱是痴心爱是盲目爱是噢噢噢哦哦!噢噢噢哦哦!
爱是半凉不凉的朱古力奶,甜得嘴里反酸味儿,喝一口就腻得嗓子没法唱歌。爱是不好的东西。
爱不是他只斩掉信一三根手指。信一的蝴蝶刀做得精致又锋利,王九有金刚指铜铁身,从来不用这么小的冷兵器,但是电光石火间他收了劲,没削出更多血花。他对信一喊“废仔!”,没有笑出声来,但是心情很好。这种愉快是因为复仇,也是因为嘲讽,不是爱。
王九决定不再去想关于爱的事情,他有很多工作要干。他之前怕龙卷风,现在有大老板代他打,最好同归于尽。他得抓住陈洛军,用陈洛军在狄秋那儿换好处,换的好处当然就是城寨的地皮,地皮上面就是钱。如果抓不住陈洛军,那就得跳到抢地皮那一步——
突然身上骤重,打断王九思绪。信一裹了手上伤口又扑过来。我说得没错!龙卷风真是教出了个废仔,没能继承他盖世武功,好似神雕大侠,往后绝迹江湖。信一不知道他脖颈的肌肉也能运气顶住,保障呼吸通畅无阻。因此王九还有睱垂眼,看见勒在脖子上的黑布条,其实是信一平时把尾端掖在衬衫里的领带。黑领带要配黑伞,真是要办丧事了。城寨气味着实污秽难闻,但是信一扑过来时,王九闻到又轻又暖说不好像什么的香气。
王九再次感到自己口出真理:说你废仔,你还真的好废。瞎了眼的恐怕不是Tiger是龙卷风,挑上你这么个姣婆当头马!
他抠着断指处将信一甩飞,顺手拾起地上长刀。以他的身手和力气,这种开刃的利器也不常用。但是王九毕竟天赋过人,挑筋斩骨的大刀只在人脸上划出浅浅一道血痕。好高的难度,真值得人骄傲,顶过张飞绣花啦。
再往后,他想到也许别人会认为爱是不同的东西。
爱是家中灵坛,爱是墙上牌位,爱是合拢的卷帘门。别人的爱让他莫名其妙,王九泄愤样挥刀,每一下都溅出龙卷风血肉。他伴着着砍劈动作喊:“龙卷风!你痴心!盲目!不识好歹!不知死活!”
他以为信一还在卷闸门对面肝肠寸断呢,弄出微弱又楚楚动人的哀求声响。毕竟龙卷风还撑着没有倒下,甘心用他的硬骨头做门闩。老一辈的黑道怎么都做事这么癫?很难想象大老板会为谁这样。
“噢噢噢哦哦!我卸你一只手!”
大老板捂着胸口挪过来踹他:“别唱了!陈洛军人都跑了,再唱歌不干活我打残你呀!”
好的呀,王九连连赔笑。
然而大老板和狄秋加在一块儿,怎么着都没法把手伸进警局里杀人。政府这个时候就显得很有用,几具遗骸弃在公厕边,也是政府来收殓去。活人能拣出三个来,都被王九打得不太健全——大老板心神俱疲,交由王九处置,警告说:动动脑子!
十二少是Tiger哥头马,这个面子还是要给,收拾收拾送去庙街。四仔按理来说不算黑道算黑户,补一脚丢公厕也行。但是他运气好,晕得离十二少更近,而不是信一,所以也被送去庙街。
信一,他是九龙城寨里龙卷风的头马,于情于理,放不过他。
狄秋不属于九龙城寨,所以要被关狗笼。信一可以待遇好一点,拿链子锁起来就行。这人现在狼狈万状,倒确实很吉利。没两天,王九终于从大老板那里把自己的链子给夺了回来。他快快活活,又在信一住处找到进口音响,真是完美的庆功宴。终于没个顶头boss管他唱歌,还多了不是小弟的听众——thanksthanksthanksthanks!
王九很高兴,唯一的缺憾是此听众瘫在角落半死不活,没点反应,不好玩。
燕芬姐被三根断指吓得魂飞胆战,不留神被鱼蛋妹溜了出去。王九唱到尽兴之处,转过身来,发现小女孩蹲在信一脑袋旁边,很老练地探鼻息摸脉搏。
“死没死呀?”王九问。声浪被高质量话筒托远,显得又稳又润很有质感。
“他没死,可是他很伤心。”鱼蛋妹说。
“我管他伤心干什么?”王九笑道,“我要在这里建脱衣舞厅的啦,他会唱会扭会跳舞,养好了给我来当头牌喔。”
鱼蛋妹年纪太小,稚嫩童声的音调听起来有点尖锐:“你喜欢他吗?”
王九大惊失色:“细路女!不能这样讲话。你听我解释——爱是要得到,恨是要毁掉。我不想得到他,只想毁掉他,所以我是恨他,不是爱他。明未呀?”
鱼蛋妹面无表情。
王九感觉很挫败。他自诩是个有礼貌的人,这样天大的误会真是冤枉,他必须要和人讲明白这个道理。但是跟小女孩实在没道理可讲,某成年男子虽然受伤不重(王九查过他全身,只有自己为他打造的断指和面疤),却像一具活尸,不言不语不动弹。
他将鱼蛋妹带出门外,轰狗似的将她轰走。
燕芬姐躲在旁边,见王九转身,一把拉过鱼蛋妹。她捂着胸口,回了工场也只敢气声讲话:“以后千万跟紧我,别再去碰王九!”
鱼蛋妹拽拽她衣衫下摆:“信一他不说话,看上去快死了。”
燕芬呼吸一滞,嘴唇情不自禁地颤抖,眼前仿佛烙上那三根断指。从前那是只完整的手,纤劲好看还会朝她打响指。只用半秒钟,那个漂亮青年就落下终身残废。
鱼蛋妹踮脚抱住燕芬,安慰性地拍抚她后背。她说:“阿姐,你还要返工吗?这几天的话,我可以帮你多做一点。”
王九蹲在信一面前,伸出手,想了想,落在信一闭着的眼睛上。
他自己罩门在眼睛,知道这是人之首脑最脆弱处,又知道信一没练过硬气功,因此下手很有分寸。他摸到细嫩发热的眼皮,隔着眼皮摸底下圆圆的眼球,摸得人要神经质地抽搐起来。他完全没有用劲,轻轻一按就能按出一汪泪来,沾湿了指腹。
王九总结,血是滑的,泪是涩的,都是咸的,就这点区别。
王九开始觉得好玩,按洗手液泵一样按了好几下泪水出来。信一鼻梁很高,按出来的泪水就蓄在眼窝那里,像粒宝石,粼粼闪光。
王九觉得这样的信一特别没意思,转身走了。
自从意识到自己辛勤奋斗的结果是能和龙卷风养的废仔一样唱卡拉OK,王九就觉得像吃了苍蝇似的恶心。他决定要整个大活,为街坊邻居办一场精彩绝伦的盂兰胜会。
他走时甩门,把信一盈盈泪水全都震落。
十几年前某一天,信一忘记自己因为什么事情,跑到他大佬面前掉眼泪。龙卷风从怀中掏出手帕,帮他沾净泪水。他哄信一的方法大概抄袭自隔壁妈咪哄她的囡,学着说:“别哭,乖仔,眼泪会把眼睛泡肿,那就不好看咯。”
信一不说话,不动弹,不想其他事。他甚至不知道过了多久,漫长的疼痛持续性席卷周身,让他感官半失灵,因之陷在混混沌沌的半昏迷状态里,几乎无法对外界做出足够的反应。
王九没有把他关进狗笼,是信一自己将自己关在破烂的躯壳里,日复一日回顾从前。
他现在只能想龙卷风,想不了任何别的东西,简直像个发疯的守财奴,一枚枚去数藏在手心的金币,生怕大风一吹,财宝化灰。不过金子永恒,只有记忆会衰退。现在所有关于龙卷风的记忆,对于信一来说都万金难拟。
脑中有个声音宣判:蓝信一,你要好好记清楚。不是说你们那父子师徒夫妻算不清的关系缘分,永远结于这里;是张少祖即龙卷风此人,死在彼时彼方。
他也不知道能和谁说,我什么都不会忘的。我忘记自己言而有信一诺千金,也不会忘记他隔着卷帘门看我的眼睛。
龙卷风说:“以后我跟你。”
他这样语气,其实是上一代的江湖潮流。大佬这样认真,信一笑了出来,说,好啊,那你说过,都听我的。
这让信一再次崩溃了。
人在遭遇剧变时,反应会迟很多。王九用蝴蝶刀划过来时信一意识不到发生了什么,燕芬姐帮他包扎时疼痛才姗姗来迟,让他连声惨叫双腿踢蹬。他太怕痛了,倒签都要整齐剪掉的人被削掉手指,十指连心而去其三,剧痛让他眼前发黑。
龙卷风合上卷帘门时,信一大概猜到那是什么意思,但是不敢承认,不敢接受。不是要亲眼目睹断气才代表着死亡。龙卷风还在目光涣散地笑,说这么激动以后怎么当大佬,说“天注定”。他还在喘着气,却分明是活不成了。你知道他要死,只能恨自己无能为力,拦不住他已是亡夫。
失去龙卷风,让信一的痛觉失灵。
他苦苦敲门,先是喊“大佬开门”,又喊“王九停手”,没一个听他的话。信一是右利手,敲门也自然用右手,砸得铁栅都是血印子还浑然不觉。从那个小小空隙,只能看见龙卷风的脸,英俊的面孔已经笼上死亡的阴影,唇角挂下来一痕血。
“信一,”他叫他的名字,“天注定的。”
龙卷风的遗愿没有说出口,但是信一自然明白。可是,遵行就只能离开垂死的他。
信一感觉自己的骨头其实已经碎为齑粉,只剩一口气在撑着胸口,把陈洛军送出城寨。龙卷风意思是让他把陈洛军“带走”,信一自作主张解读为“送走”。他又回到巷口,潮水般拥来的敌人淹没他前,信一骤然明白最后一眼龙卷风想说什么。
他比照那个口型,听见龙卷风借自己的口嗫嚅:“乖仔,别哭。”
信一就真的没哭。只是一抬头,整张脸都是湿的。
这种流泪法太伤身,也太吓人,可惜信一意识不到。
他都不知道自己在哭,好不容易手能动弹,忍着针扎似的感觉抬起手摸脸,还以为自己满脸是血。幸好没忘王九经验之谈——“泪是涩的,血是滑的”。
昏噩之中,信一听见鱼蛋妹叫他。
“你好难受。”她开门见山。
信一放任她的小手在脸上抹来抹去。他眼睛现在全是血丝,看什么都发红,又要以为鱼蛋妹手上抹下来的都是血。这无用功让她有点气馁,身上的小围裙是擦脏东西的,用来擦眼泪不太好。
“我知道的,这样真的好难过。”她重复一遍。
信一艰难地把眼珠转向她,打量确认是小女孩,不是Mary阿婆。龙卷风多年训练他做居民工作,他对她的上个印象是在母亲遗体前哭着要返工。
谁害死了她的母亲?毒虫男。那东西后来怎么样了?被他、十二、四仔、陈洛军戴着卡通面具打了纸巾。好爽快,回去当天他就把这事当笑话给大佬讲了。大佬。
龙卷风。
信一吸气,空气像刀子捅进气管。
他猛然想到十二少和四仔,欲起身环视四周看是否沦入牢房,视野却尽晕黑。
鱼蛋妹扶他靠墙坐起,提醒道:“你情绪激动,突然坐起来,肯定什么都看不见。不要急,我听到别人说,他们两个都在庙街。”
“我没出过城寨,不过你要是知道庙街在哪里的话,就可以。”
信一茫然地咀嚼她话中的含义,想到Tiger哥肯定能救十二少,暂且释然。他注视鱼蛋妹的脸,她有婴儿肥,小脸肉嘟嘟,放在别人家是观音座下喜庆小龙女。她身上的城寨气味让信一感觉很愧疚。龙卷风像把伞帮他挡去风雨,直到伞被掀了他才发现不仅不是每个人都有伞,是有些人长期泡在水中。龙卷风把他养得太好了,被鱼蛋妹看着的时候,信一感觉自己才是未成年。
未成年的意思是,不要为生计操心,不要去考虑除了快乐以外的事情,就像他唱“最紧要好玩”。城寨有很多成年的小孩子,只有信一一个未成年大人。
于是他悲哀地说:“对不起。”
鱼蛋妹用带着肉糜的小脏手拍拍信一:“我经常会想到我妈妈。”
信一本来要接可是我不会想到你妈妈……然后脑子转过来了,没说话。
“想到她的时候,我会很伤心。”
信一木木地重复:“我会很伤心。”
“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鱼蛋妹平淡地总结道。
信一摇摇头,还是说:“对不起。”
他的声音沙哑,像以后很多年积累的烟草提前发挥了作用。他没办法去苛责一个已经被生活磨砺变形的小女孩,但是他不想和她说话了。
他还是没办法接受龙卷风已经死了,既然没有亲眼看见尸体,这一切的不真实性让他感觉这是个噩梦。好像一觉醒来,会天光大亮、毫发无伤,龙卷风端着一碗糖水,和笑唤他来吃。
信一醒了。
他环顾四周,黑夜黏稠浓厚。自己这是在已成废墟的阿柒冰室。陈洛军在警署,十二少和四仔在庙街。
他喉头干渴,舌尖枯灼,没有玻璃瓶的橘子汽水,只好吞声咽泪。而咽进去的泪珠烫得胃疼。
这时,他全身的痛觉才就这颗泪而复苏。
他断指处疼痛,周身遍体的淤伤疼痛,流了太多泪的眼睛也疼痛。很多地方一起疼,就基本上痛得不致命。
这些新鲜的疼痛像毛茸茸的新叶子,花团锦簇地遮蔽底下巨大的枯木。信一摸摸胸膛,发现里边还有颗心在跳动,不像他以为的那样已经空了。
小弟战战兢兢汇报:“九哥,那人……跑了。”
王九问:“谁?”
“信一。”
“他往哪跑了!跟我去追!”
又有一个小弟连滚带爬:“九哥!狄秋在笼子里开始抽抽了,他非得要他的保健药,说他要是死了,咱们……什么都得不到!”
王九听了,毫不犹豫地奔向理发店中的狗笼。
“九哥,那个信一,还用去追吗?”
“追他干什么?”王九道,“一个废仔,二十元一呎的地皮,你说哪个重要!”
完结篇,龙卷风/信一。
四仔与十二少没有生命危险,安顿在海边渔船上养伤。选择退隐的不是只有世外高人,这种遍体鳞伤、颜面无存的情况也会心灰意冷到不能再干别事之地步。call机停用,两人按照本职简单分工:十二少网鱼,四仔做饭。
最开始,情况很糟糕。海鱼矫健灵活,能被十二少捞上来的都是老弱病残之流。而四仔的ptsd时常发作,蹲在灶台旁边捂脸号叫,也不怕被火燎了头发。因此做出来的饭当然是非常难吃,鱼肉又腥又老又焦又咸,四仔和十二少相顾无言,三口米饭一口鱼。
四仔说:“是我不好。其实我正常做菜没这么难吃,你等明天再试。”
十二少笑:“我无所谓啦,吸粉坏了舌头,只能尝出一半的味。也就是幸好信一...
十二少笑:“我无所谓啦,吸粉坏了舌头,只能尝出一半的味。也就是幸好信一——”
他话说一半,突兀掐断。幸好信一那个挑嘴的大小姐吃不到这么难吃的东西?这有什么可幸运的呢,他们甚至都不知道信一现在怎么样了。
Tiger哥送他们过来时,闭着眼睛说,龙卷风已由市政局收殓,过两天局势稳定,自己去代领骨灰,等找到信一,再由他归葬。但凡翻翻黄历,就能看见甲子年丁丑月己酉日这一天,宜祭祀解除,忌安葬行丧,余事勿取。
这算是无可指摘的安排,十二少和四仔伤得七荤八素,不敢想Tiger哥话尾声音一顿的纰漏。
庙街找的医生说,十二少的伤虽重,好生养上一年半载就跑跳若常人;四仔身上受伤都还好,创伤应激的心理障碍恢复起来很慢。信一没来看医生,却都知道他的伤才是最重的,毕竟断指是一辈子的残废——而天知道一辈子够不够他从龙卷风之死中恢复。
也就过了几天,打鱼做饭二人组的技艺趋向精熟。在他们第一次对着金黄喷香的烤鱼准备开动时,信一来了。
十二少远远望清熟悉轮廓,带着哭腔道:“叼!我就说他是大少爷,一定要等着来吃好的。”
四仔再三检查,确认信一并未遭到非人虐待,这并没让他对王九有分毫改观。且不说残掌疤面,那癫佬不知是刻意为之还是歪打正着,给信一留下永久性密闭型致命伤口。这是哪个医生都解决不了的事。
信一没有哭,甚至他神志相当清楚,讲:“我想洗澡。”
四仔的声音在蒙脸布后显得闷闷的:“可以,但脸和手的伤口不要沾水。”
洗完澡,换了衣服,甚至他还说饿,喜得十二少和四仔急忙再给他出锅一条美味烤鱼。信一右手以奇怪的手势握住筷子头,抖抖索索地搛起,咬下白色鱼肉,吐出银色骨骸。十二少和四仔对视一眼,虽喜而忧,脑电波完全对频,心想,信一是不是太正常了?他们总觉得失去挚爱的人每日以泪洗面既是情有可原也是必要宣泄,眼泪不是好东西,闷久了化脓生疮发霉,会酿出一苦再苦的过期酒,会要命。
他们两个搭档已经成功磨合,再添一个信一,并不需要改变——因为信一并不参加他们捕鱼烧饭的活动,他虽食人间烟火,每天却什么也不干,就只是发呆。十指不沾阳春水变成七指不沾阳春水,洗碗拖地的事完全不劳动。两位好友心甘情愿地纵容他,像饲养一只野猫。
信一与野猫相较,其省心程度不分上下。信一不会突然消失,总是坐在舷边,留一个安寂的背影;猫从不内耗,有完整的四朵梅花爪垫;但是二位都不说话,两个直男面面相觑,简直想抱头鼠窜。
他们真的不知道该用什么态度对待信一了。
信一找去庙街又被送来海边的前夜,四仔对十二少坦白了龙卷风肺癌的事。十二少听得面色青白,双手和伤腿一直抖。想到事情落到如今地步的关键变量很容易让人疯狂,毕竟人尽皆知,巅峰极盛的龙卷风何等强大,连杀人王陈占都碰不过他。
“那信一怎么办?”他说,“信一还不知道这个。”
信一不知道龙卷风在利刃穿体之前,就先呕过一口血了。
四仔试着把枕巾往脸上缠:“龙哥让我‘一个都不要告诉’,我想,他其实最怕信一知道。”
“可是,等他来了,我们说是不说?”
“我不知道。信一不会怪我隐瞒他,更不会怪龙哥,他只会怪自己没有做好。”
“这怪不上信一!”
“但是他就是这样人,你比我更清楚。”
十二少道:“有龙哥在,信一从来不会怨天尤人。他快快乐乐,开心好简单。”
然而他们两个人都知道的只是没说出来,龙哥不在了。
“况且,龙哥其实也不知道信一被斩手指,不然他如何甘心直接身死。”十二少又说,“事情还是要公平一点。”
四仔不点头也不摇头。等到信一过来,二位还是没商量出最稳妥的办法。
信一从前就烟瘾重若龙卷风,如今好像想一人吸尽双人份的烟。Tiger哥收拾收拾送过来的全都被信一征用,船屋边海面漂浮的烟蒂连成小片橙黄浮排,地上掉的烟灰要堆起来不啻打翻天后庙中香炉。
十二少说四仔你管管信一,他简直痴线,整个人要变火葬场!哇,我养烟熏肉不如养叉烧!
他声音很大,信一也听见,剩下半根烟便持在手中,定定观之燃尽。
海边总是不算晴也不算阴,飘烟像用白彩铅在淡蓝色卡纸上涂画晕染。信一凝眸片刻,竟又咔嗒打火,再点一支。
四仔硬声道:“不要再吸了!”
“不吸,我有用的。”
他右手二指竖捏着烟,像持一支香。袅袅白烟升起,迅速被海风吹散,不知所踪。
“我在看风的形状。”信一说。
天气奇怪得没法描述,左边阴灰似雨,右边霞光如火,中间太阳饱满得像剜了个颤颤巍巍的荷包蛋黄,下一秒就要淌开满天橙黄色。海上乳光现象明显,光线如金幕在风中波动,闪闪烁烁地将信一笼在其中。他面颊上那道疤痕血痂未褪,在金光下红得发亮,凌驾原有的俊逸与憔悴。
远处有海鸟展翅划破层云,发出尖厉的啸叫。
十二少脑子嗡嗡作响,不由失声叫喊:“信一,你别犯傻!”
他跌跌撞撞往信一那条船奔去,腿上固定器刮了栏杆,一个踉跄差点倒地。还好四仔是个魁梧男子身形壮硕肌肉发达,跳跃类棕熊站立若石塔,总之眼疾手快扶住了他。
十二少撑着四仔站过去,狠狠抓住信一被风吹得猎猎作响的袖子。
信一毫无防备,手指也拈不稳,一松手,烟便掉入海中被水激灭,发出微弱的“呲啦”一声。
他转过身去往房间的方向走,语调轻松自然:“我能犯什么傻?我大佬对我讲‘留住命’,我当然不会寻死。”
四仔这才感觉到脑袋又袭来一阵尖锐的疼痛,放下心来出声惨叫。信一和十二少对待烘焙面团似的对他揉揉拍拍式安慰,他抱头骂道:“你老母!”
信一戳戳十二少:“哎,他在骂你呢。”
十二少瞪圆了眼睛,不可置信道:“你说什么鬼话!他当然在骂你,我也要骂你——你个扑街!吓到我们了知道不知道……”
信一笑,oksorry啦。
四仔缓了过来,威胁说你再一天吸烟多过半包我就打残你。信一说拜托啦医生,打残了我,不还得你治?
十二少帮腔:对,对,医者仁心。
四仔叫:“我打残你们啊!”
终于某天夜里,正是涨潮,海浪沉重地拍打岸礁。四仔惊醒,不是因为潮声,而是听见信一的呼吸比潮水更像哭。
“怎么了?”四仔开灯,信一额头上洇着一层汗。
“手痛……”他用气声说话,“手指痛。”
海风让空气中时刻充斥咸味,连血腥都被冲淡了。四仔左手挡住信一视线,问他:“哪根手指痛?”
一二三四五,六七。他宽大手掌盖去信一上半张脸。信一抬起右手遮下半张脸,还是露出咬破皮的嘴唇一张一合:“我的右手中指、无名指、小指痛。”
四仔不用解开绷带也知道,那三根指头的断面是深红透黑的血痂,圆而小,生理意义上正在愈合,麻痒疼痛是身体的自弥补机制。但是患者完完整整生长几十年,突然残疾,必定瘀浊经络、神魂失调,断肢处梦寐幻痛。就像乍逢亲人离世,总是平常下意识呼唤后才痛彻心扉。
“手指不痛,”四仔开导他,“手指没了。”
信一缓缓点头,慢慢闭眼,嘴角往上勾:“我知道啦。”
后来四仔算明,那夜是龙卷风头七。
次日,信一开始练左手蝴蝶刀。刀还是龙卷风送他那把,质量奇佳,很灵活、很锋利。外人用力的话,皮肤肌肉血管神经筋膜骨骼,全部可以一刀而下;自己练的时候就很知分寸,只割出一些细碎的小口子,真是无伤大雅。
四仔用酒精给他消毒,信一疼得把十二少的小臂都掐紫了。完事他像欣赏戒指似的正正反反端详手上这一块那一块的胶布,点评道:“还是痛。”
真痛的意思是比幻痛真实。信一不再被幻肢痛醒,却还是睡不好觉。他头发蓬乱、面色苍白、眼圈青黑、活似女鬼,十二少又唉声叹气,指使四仔去看他。夸完“医者仁心”,又捧“能者多劳”。不是命苦只是辛苦。四仔望闻问切省去前两步,单刀直入:“怎么回事?”
信一说:“我睡着了就做梦,梦见我大佬。”
四仔摇头:“如果你真的能梦见龙哥,十二就该以为你睡成植物人。”
信一发出短暂如笑的声音,随即道:“啊,不是全部的他,只有一个手掌那么大。我仅仅能梦见他在门缝后边的半张脸一只眼,只有这么多。我跟了他二十几年,就梦见最后二十秒。”
四仔想到自己的女朋友,阅过千百咸带都找不到她,是不是因为只记得初遇时她素静的甜甜微笑?他的头又疼痛欲裂,反过来是信一安抚他。
信一念叨:“好啦,好啦……我都知道,是我自己……心理暗示……没有办法。实在不行,就再问你……”
等到信一离开,四仔才反应过来,那堆话是信一的自我调理。
信一竟日凝坐观海,温和的海风吹胖他的衬衫,暴烈的海风让衣服紧贴于身,二者都像被迫一丝不挂。海风是他的好朋友,刮散烟,吹干泪,怕他寂寞,夜夜在窗外鬼哭狼嚎地呼啸。
海的辽阔是单一的辽阔,也可以反过来说,辽阔的单一。在这里不只有风和水的声音,远处港口轮船汽笛,近处的四仔十二少。吵,但并不闹。城寨总是闹闹的,平时人声喧闹,入夜的灯光也热闹——谁家灯泡老了舍不得换,一闪一闪像星星。海边的夜里,黑得像被巨兽吞入腹中,被黏稠的黑暗腐蚀消化。
他去庙街的时候已经半昏迷,医生抢救的时候他有点晕麻药,一声一声叫十二。送他来海边的路上Tiger哥说信一别担心,我与少祖兄弟一场,与俊义父子一场。总之是会好好安排的意思。信一向他道谢,听见自己的嗓音比Tiger哥更瘆人。可是他毕竟年轻,伤势也干脆,养了几个月稳步好转,只要他愿意,还是能说话带波浪号。
四仔埋头研究半天,中间发作一次,痛完了又回来小心翼翼试探摸索,最后宣布:“可以拆绷带了。”
三个小小的粉红圆,可爱得令人恶心。
四仔心有不忍,扭过头说信一别看了,再听声音不对。信一用拇指摩挲新生的嫩肉,碰一下就浑身发抖,痉挛着将刚掉了痂的地方抠得鲜血淋漓。
四仔只好又给他消毒包扎,没问为什么。海风里有盐,伤口暴露在外的话,与受刑无异。
我究竟能流出多少血呢?信一想。
离开卷帘门前,他其实最后往下看了一眼。就那一眼扫到地上一滩血,像烙在视网膜上,不干涸,不褪色。
那种铁闸门底下不密封,轮子轧出的凹陷容易汇聚液体。龙卷风胁下刀伤的血、体内毛细血管破裂呕出的血、肩胛受劈溅出的血流在那里,信一断指的血、脸上滴下的血也流在那里。两个人的血,亲密无间地交融,就像他们本是寻常的爱侣。这滩血是龙卷风蓝信一最后一次偎傍,身体的一部分永远不分开。
他这么想,旁人只有治标不治本的办法,幸好不是把人治成标本。伤口下一次愈合,十二少找来特制的手套给他戴,说你记住别抠脸上的伤,不然要留疤,只能和四仔一样戴面罩。
信一用戴上手套的右掌拍他,说还不错,你的审美虽然和我有点偏,但是并不差。十二少说那是当然,审美差的另有其人——洛军!
信一很快反应过来他不是在加强语气。
陈洛军站在岸上远远招手,身上的衣服可以看得过眼。打牌时十二少笑嘻嘻地提起,陈洛军就笑,说“是出了警局在路边买的”。
十二少说:“比你之前穿得那些强。”
“以前穿得怎么了?我觉得很好啊。”陈洛军诚恳地说,“是信一送给我的。”
信一正在复健出千技术,闻言微笑。此刻他穿烟黑色衬衫,很像海雾。海雾就是白天比天色深,晚上比夜色淡。他领口敞开,看进去是白色背心内搭,从前半截领带塞衬衫里也会好好穿内搭,非常讲究男德。不过手上大伤小伤不便系扣,每天劳十二少伺候。对方颇有微词,直接穿背心不行吗,你看我就穿背心也靓啦,你又是衬衫又是夹克,真不嫌热。信一说喂,你睁开眼睛说话呀,我这件衣服只有上半截有扣嘛,还是那年六月扔在庙街的。
那年六月,庙街灯红酒绿,十二少拉着信一到处逛,临了就睡在Tiger哥一家铺子里。深夜十一点半,龙卷风身手好快,沉着脸出现要接信一“回家睡觉”。信一困得睁不开眼,穿着背心走夜路又喊冷,最后安心裹进龙卷风的外套里。
十二少是“半个城寨人”,信一可不是“半个庙街人”。感觉算来算去,他是彻头彻尾龙卷风的人。
信一打五饼,十二少跟六萬,陈洛军沉思片刻胡牌,终于惹得四仔发飙。三七末七都尽,不想团圆在今朝。不敢谈过去,不会说未来,他们好希望自己是漫画形象,不要有前传后日谈,就这么没头没尾地围坐打牌。
通宵好伤身的,四仔和十二少先后去睡了。陈洛军问:“信一,能陪我聊聊吗?”
信一点起烟,意思是不能。
他对陈洛军从来没什么恶意。最开始觉他是钻来闹事的老鼠,困惑地看他徒手掰铁片子;处处都能看他努力打工攒钱以后,原先对他麻烦龙卷风的嫌恶也消去;再看他为鱼蛋妹母亲搬尸,就知他本性善良。信一和十二少顶着没醒酒的脑子帮他安排蛇船,其实是同样道理。到头来信一和其他所有人仍不知道龙卷风在天后庙中剥下阿占血褂时想到的是陈占每次在小小理发铺面前伸直双臂凭张少祖脱外套,实际上,永远没人知道这段尘埋入土的隐秘友谊了。他只知杀人王屠戮秋哥妻儿,只知最后的大战是一天一夜而非七天七夜,由此推断龙卷风要保陈洛军只在他心善,不赞同上一辈的恩怨必定要一无所知的局眼抵命。总之一言以蔽:陈洛军是个好人。他是个努力而朴实的好人,只是身上流了一半该血债血偿的血而已。
信一失眠时梳理这场惨剧,想不明白事情从哪年哪月砍断了缰绳忽喇喇似大厦倾。是陈占听命杀死狄门罗氏?还是陈洛军回香港入城寨?想过千千万万遍,谁都不在乎了,为什么龙卷风不能活下来。
他痛过劲儿了就只剩伤心,人在伤心的时候就会软弱,软弱的人总得恨点什么。他能恨谁呢?王九狄秋大老板。不能往陈洛军头上算,那再恨陈占雷震东。可是龙卷风真的把他养得很健全,于是恨来恨去,只能恨自己。
“不想陪你聊,但是可以陪你坐坐啦。”信一说。
陈洛军笑了笑,伸手摆弄麻将牌。
“我在难民营里的三个月每天都在想城寨。那里住的人比城寨还密还挤,没水没电,没有隐私,当然也没有你们。”陈洛军字斟句酌,“我曾经想我那么痛苦来香港那么辛苦留香港是为什么,不久前才知道,我竟然本来就是香港人。”
信一叹气:“我们两个人也可以码牌玩啦。”
他这时就觉得陈洛军的耿直十分残忍,想讲脏话,因为没讲过还讲不出来(龙卷风的语言习惯他学得不到位)。但是委婉言辞当真说出口,他又瞬间意识到陈洛军决定去做什么。
后来陈洛军堆出一座城寨,朝信一无奈摊手:“少一张牌,怪四仔,不该让他扔掉西風。”
信一打了个哈欠。
等陈洛军走,他把桌边三张被弃置的牌翻过来看:九萬,九条,九饼。
王九的审美就像他的脑回路一样奇葩。他如愿以偿坐上大老板生前斥巨资打造的紫檀宝座,却用橘红塑料圆凳搁脚。他找龙卷风的同款眼镜戴,茶色镜片好有型——他不知道龙卷风就是靠这种镜片将陈洛军看成杀人王阿占,也不知道自己将在茶色滤镜下用两把AK获得人体描边师的称号。盂兰胜会的醮台纸扎种种是城寨人术业有专攻,天后庙前的老票友哼潮剧他只听懂“殷勤”什么什么“毕恭毕敬”,以为是表忠心赞自己,还挺高兴。
上一句没听见:尽倾肝胆重聚首。
在王九看来,钱财权力的美妙不在娱乐价值,赌马斗兽打黑拳才有意思(K歌本来也好,但是凭什么某个废仔五音不全也能唱得那么开心?)。他嚼炭也无聊,教小孩练功也未遂,陈洛军锄头榔头左右开弓地杀过来时这种没趣的心情达到顶峰。
直到听见摩托车发动机轰鸣。
王九高高兴兴地踹飞信一的心爱座驾,那人自然也得随着飞出去。信一行动敏捷,刀子捅人专往要害出手,正像十二少以前锐评“刀一上手好似鬼上身”。对上王九以后,高攻不是高攻,可低防还是低防。找不到罩门就想办法别让王九运气,用电线勒的结果也没比用领带好到哪里去。王九进城寨之前,信一没和王九真正动过手,甚至不曾见过他运硬气功是怎样凶悍霸道,某年某月聚会散场时王九那句“纯阳童子修为”被他记成武侠小说看多了的吹嘘。也许是龙卷风把他保护得太好,也太纵容,灵敏有灵敏的好,不求白纸扇一味双花红,更不会逼他搓圆捏扁地去传承自己那些刚猛的杀招。
王九又想不明白了,为什么信一像是往死里恨他?
他自觉问心无愧,就问信一:“我到底哪里对不住你?我只是杀了龙卷风,又没有杀了你呀!”
信一不说话,因为被王九扼住喉咙,面色涨得红欲滴血,竟被王九解读为害羞。
“你不用害羞,有什么说什么嘛——之前你说你就想当头马,一会儿我安排你跟我小弟打,你赢了你就是我头马。现在我是大佬啦不是马仔,你打我没用的。”王九教训道。
把四仔腹腔都戳破的金刚指掐人家脖子竟然没掐出人命,他自己都赞叹自己好体贴。包括他把陈洛军往下扔,都算怜惜信一力气不大还硬要拽两个人实在够可怜。
王九咽下去的刀片划开食道,痛感像饮白酒。他看看信一血肉模糊的手:“先讲明白,我只断了你三根手指,这都六个月了,怎么还没长好?”
信一说:“你去死。”
王九举起信一,刀片滑进胃里。半年未见信一真是轻了好多,也就屁股看起来还翘,人薄得像纸架子,不仅举他不废力,差点能让风带走。
对的,城寨里也起风了。
城寨建筑密集,和海风的排场不一样,山雨欲来风满楼也极有气势。卷起黑布带来无常使者,鬼气森森热气腾腾的孟秋葬礼,各色纸钱漫天飞扬。摩诃摩瑜利罗阇。吞下去的断刀,终于像孔雀明王破体而出。
王九呼喊:“我没事!”
信一用力扎穿他手掌,刀子楔入血肉的声音让人头皮发麻。他累得几乎发抖,比起王九的断指教程,毫不简洁、有失风度。最大限度的痛苦和长久的遗恨只能择选其一来报复,硬气功高手的心不知道是不是也是硬的,但看起来,不像会悲伤。
陈洛军把刀递给信一,手上都沾着不知哪些人混合的血还有渗出的冷汗,十二少在刀柄上贴的贴纸竟成了防滑措施。
狂风吹得王九寸步难行,信一折了腿,也能蹇步到面前。
“你去死。”信一重复。
王九本来想说“我不会死”,又想说“我顶”,可是他感觉到自己顶不上来气、真的要死了。他秉持预告行动的好习惯,又不甘愿承认事实,于是不再说话。
王九倒下去,信一仰首望天。
风势渐弱,像有谁轻轻抚过他面上血痕,又痛又痒又清凉。
陈洛军、四仔、十二少和信一站在楼顶,旁边倒伏一具尸体。这时他们不知道未来的具体细节,遥望海边也看不清,听声音,终于风平浪静。
六年后,九龙城寨的最后一个居民迁徙离去。七年后,曾经的三不管小砦城尽皆夷为平地。八年后,这里建成江南园林式公园,种很多枝繁叶茂的绿丛,游廊步道全用旧号命名,比如“太湖楼”,比如“老人街”。
十七年后,天后庙旧址有新楹联,其辞曰:
「幽恨敢随孤梦去,多情还觅故城来。」
十二少吸吸鼻子:“喂,你们说这风里是不是有股叉烧味?”
“……个扑街,”四仔有气无力地给自己肩头止血,“是街坊在焚纸钱。”
“纸钱是这种味吗?我怎么闻着有点像……烟?”陈洛军抹了把脸,疑惑道。
“烟——就是烟!信一你又点烟吸!”
“怎么啊?别担心我,”信一似笑非笑,“我现在不会死。”
信一与朋友们互相搀扶下天台,倚着水泥台又往下看,白红黄绿的破风筝被风托着轻轻落了地。他放心离去,眨了眨眼,睫毛尖滴下一颗泪。
泪珠下坠,穿过错杂的重重电线缝隙,穿过飘飞的纸钱方孔圆孔,穿过了二十年前天后庙门伸出的一双手。但是就算这样巧,也没飞溅成肮脏地面的半痕污水。信一的眼泪落在破风筝上,沿着龙骨停下。
风接住了风筝,风筝又接住了泪。
盂兰胜会是七月十五,也是清虚大帝中元诞辰,太乙救苦天尊广开宏恩,放死者魂魄出鬼门、去人间。活人遇鬼却不该是常事,终归得是人鬼殊途。
除非活人躺在鬼门关上。
信一病理性的居丧反应还没恢复过来,又再次身受重伤。他从小到大受过的苦加起来平方也没有这半年多,把他折磨得气息奄奄。可这是在城寨,城寨的大佬没了,二当家就得顶起来。信一撑着一口气也靠扶住三个同样皮开肉绽的同伴,做完许多事情:给越南帮的人展示王九尸首,赶走乌泱泱那群练神打的,开狗笼放狄秋出来。狄秋被关了那么久,又愤恨又愧悔,头昏目眩命在垂危,拽着信一的袖子说要把城寨的地权全转给你云云。信一没看他,转身走了,折掉的腿搭过......
信一病理性的居丧反应还没恢复过来,又再次身受重伤。他从小到大受过的苦加起来平方也没有这半年多,把他折磨得气息奄奄。可这是在城寨,城寨的大佬没了,二当家就得顶起来。信一撑着一口气也靠扶住三个同样皮开肉绽的同伴,做完许多事情:给越南帮的人展示王九尸首,赶走乌泱泱那群练神打的,开狗笼放狄秋出来。狄秋被关了那么久,又愤恨又愧悔,头昏目眩命在垂危,拽着信一的袖子说要把城寨的地权全转给你云云。信一没看他,转身走了,折掉的腿搭过门槛,痛得冷汗涔涔。
十二少拄着根墙上拆的水管,欣慰道:“我可以回庙街见Tiger哥啰!”
“那我去把越南帮没走的人都杀掉。”陈洛军眼中凶意锃光瓦亮,手捂着肚子上同一个位置的伤。这回王九随手掷刀,没伤到内脏,因此他竟还能精神抖擞、步履如飞。
四仔给信一的腿打了个简易夹板,赏了二位青勇一人一句脏话,叫他们滚过来处理伤口。陈洛军和十二少也只能灰溜溜听话,不能惹到会多语种骂街的林杰森医生。
信一说:“我想一个人呆一会儿。”
他本来就是很擅长找理由的,此时此刻的理由又那么充分。他可以要去洗掉身上血尘,回到半年未近的房间去换干净衣服,可是他甚至连那种最随便的“我去买绿宝汽水喝”的话都讲不出来了,只是淡淡地说我想自己一个人呆一会儿啊!真的太像那种大事已了就要上穷碧落下黄泉的情况……四仔看着他只觉得自己肩颈的伤口又崩裂了,温暖的血液汩汩流出,还得重新包扎止血。而信一也觉得自己那么说不合适,也就幸好十二少和陈洛军一个赛一个的兴奋认为杀了王九所有的事情就完结了。信一为了表示自己不会去寻短见的诚意,把烟和火机全交出来,搁在玻璃板上发出很清脆的声响。龙卷风养大的好孩子怎么能干寻死觅活那种蠢事呢,可是四仔看着那双像将涸未涸的湖泊一样的眼睛,突然意识到原来信一知道了龙卷风肺癌的事。四仔和十二少费心隐瞒不敢说出口的真相早已在1985年1月10日那一天就泄露了,六个月索莫乏气的船屋生活,除了复盘以外信一盯着海也没别的什么好思索了吧。就像十二少搞懂信一为何不想当大佬只因一心当大嫂的缘由是听四仔点明,而自己当日那句“睇住你大佬”——
你有什么必要让蓝信一看顾龙卷风呢?他的眼睛从来都停留在他大佬身上不是么?不必把病历本和诊断证明书拍在面前信一也能明白的,他会从夜里听到的沉闷咳嗽声开始回忆,病入膏肓无药可救,而又进一步想到四仔守口如瓶只会出于龙卷风的授意。
于是四仔说道:“你去吧,我们晚点在诊所会合。”
十二少夸张地叫:“不是吧你,你是故意要看我爬楼呀?杰森诊所那边的楼道又陡又窄,我得扶着墙上去!”
信一腿骨差点会断,因此走得好慢。他安静地缓步行走,只能听见自己沉重的脚步、沉重的喘息。越南帮打扮出来的小广场上除了他并无一人,街坊邻居很听话地躲在家中烧纸钱,醮台上垂下连串的彩色丝幰,寂寞的流苏轻轻摇晃,缠结在了一块儿。
又起风了。
王九练硬气功,尸身很重,他们四个伤残人员搬不动,便从天台上扔了下去。过了一阵子没听见闷响,往下看,才知道是被电线和神坛帏绳挂住。
红绳黑电线,缠绕着王九的白裤脚。这个死人花衬衫衣襟敞开,露出蜜色肌肉和殷色血伤,一截银色刀片还插在身上,都笼上一层死亡的青灰。
他倒吊在神坛前,来回打转摆动。若不是蓬乱的长发挡住了脸,高度本来刚好和信一面对面。佛经里讲地狱中的鬼魂都要这样倒悬受苦,直到盂兰盆节这一天,靠虔诚的生人飨祭供奉,才能超度解脱。很显然,城寨五万人的五百万纸钱米浆清水香,没有一份匀给他。
信一走过王九的尸身,他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
他闭上眼睛,像小孩子许愿:让我回家吧。
对于二十世纪的幸福小孩来说,“家”是最安全、最舒适的地方,一个恒定的锚点与太空舱。是躲进小楼成一统任尔东西南北风,家中会有龙卷风。从最开始被捡回去的小不点儿,到上房揭瓦扯电线狗都嫌的男孩子,青春期情感轰轰烈烈汹涌澎湃的少年,信一几回出走,有意无意,只要想到“让我回家吧”,龙卷风就会出现,然后带他回家。
但是前文说过,信一终于经历了他的成人礼,所以咒语失效了——现在,只有微风吹过他血糊糊的脚踝。
他在城寨二十几年,能背得下这头巨兽每一丝毛发血管一样的立体道路。他完全是在无意识地机械性行走,睁开眼发现自己进了红色大花笼,也不知是谁带他回来,总不该是室内暴涨的风。
信一把自己摔进完好的理发椅,陷入柔软的皮革,后腰处硌在一把剪子上,也不在乎了,反正金属也会被压热。他听见狂风呼啸,只以为是自己在打斗中磕出了耳鸣。因为窗帘门帘都没有动,镜台上也依旧一层灰。他从小被娇惯,眼里没活儿,看见这灰心里难受,根本想不到还应该去打水投毛巾。
他只觉得太疼了,遍身伤得丰富多样,有磕的有摔的有划的有捅的,王九坚硬的指甲在他脖子上掐出三个血红的月牙,电线磨破了断指处新生的嫩肉。四仔的处理只能确保他不因伤口感染而死,不起任何止痛效果。有些淤血红肿发烫,碘酒抹上去的擦伤好似火烧,局部失血的地方冷得像有只耐心的变态蜥蜴一口一口舔着。疼痛将他包裹,使信一失去行动能力,几乎陷入半昏迷状态,只有耳中不间断的风声。
风声里,有人唤道:“信一。”
龙卷风很喜欢叫他的名字,信一,信一。
信一循声望去,看见龙卷风熟悉的身形,影影绰绰地立在红色花笼前面。
他眨了眨眼睛,霎时声音颤抖:“大佬……大佬?你还活着?”
龙卷风穿着分别时那身衣服,唇边没有血痕,正面示人,双臂都还完好,像个美梦。
美梦摇头叹道:傻仔。
信一急切而欢喜地说:“那么是我死了!”
风声渐渐弱了,龙卷风说话声非常清晰,字字入耳:信一,你明知我愿你无忧无虑,平平安安,长命百岁。
信一挣扎着起身,跌跌撞撞扑过去抱他,满手是虚空,刹那吹破心上悬旌。他胸口滚烫,终于重逢爱人;手脚冰凉,提示着爱人已是鬼魂。
“这么久了!这么久了!”他突然恸哭失声,诉不干净满心委屈,“六个月了你做鬼怎么也不来看我一眼啊!半年了,两百天我晚上做梦你为什么不来呢?你知不知道我想你——”
他哭喊至此,却突然噤声。来城寨前Tiger哥传呼说已经领到张少祖的骨灰,供在庙街等着信一。那时信一想,我要先为他报仇,才可以去办殓,若是死在城寨,那就顾不得了。他假设着一场风光的葬礼,往海中掷了两百天,左手刀和双指捏的细刀也都只练了个勉强,没有陈洛军和十二少四仔根本无法应对越南帮,若不是机缘巧合下王九咬刀吞铁破尽功法那天晓得最后会是什么结果。
他低声说:“大佬……求你不要怪我,是我对你不住。”
龙卷风压着胸口心如刀绞,他道阿囝啊……我怎么会怪你?你切莫讲这种话。
他说的每一句话都要深思熟虑,生怕加重信一的歉疚。感情太深就是这点不好,彼此怎样想都清楚。他想说我是鬼了心痛一下也无所谓,你这样悲伤真的对身体不好——而他又无奈地想到,自己无所谓的痛苦,会被信一多么看重。
信一跪在地上,伸手穿过鬼魂,撑着红色花笼才没倒下。他痴迷地望住那张与记忆中一般无二的英俊面容,满腔思念像立在危崖片地的一罐水。他有好多话想说,却只问:“大佬,你是不是好痛?”
那天从铁门前离去,都恨自己懦弱无能。传出来的声音太恐怖太惨烈,却没能留住救你,好像落荒而逃。心声没说出口,但听龙卷风说:信一,哪有问鬼痛不痛的。只有活人才会痛,你该想想自己。
信一怔怔地沉默片刻,才觉得膝盖像是要碎了似的疼,慢慢坐回理发椅上。龙卷风站在椅子后面,倚着靠背,像之前他俩的姿势倒转,似乎是“以后我跟你”的实景呈现。信一看着镜中自己被龙卷风揽在怀中,可是往后枕去,没有坚实的胸膛,没有活人的温度,漫漫凉风如水。
也不一定是比喻句,信一面上泪光闪闪,龙卷风从来看不得他掉眼泪,可是如今没办法为他拭去。阴风吹过,百无一用。
最初的几个月信一幻想自己再见龙卷风时要发脾气,在他潦草的模拟中龙卷风是二十年前的祖叔叔,问他还好么。他就想叫出声,怎么可能还好?我痛得快要死了!直到鬼魂现身,他才发现自己怨恨从来就不是针对龙卷风的,他现在只感觉到绝望的幸福,惶惶不可终日。
他无理取闹地祈求:“你能抱住我吗?”
龙卷风叹气,信一,你教我如何舍得离开啊。
信一短促地惊叫一声,急切地看表,时针已经快与地面垂直。鬼节要过完了,鬼门要合上了,鬼魂要离去了。多可怜的一贪欢。
“你为什么不早点来看我呢?”信一问,却很快垂下头去,“不对,不对,我该早点去跟洛军杀王九。是我去迟了,害你等久了。是我,怪我……”
龙卷风沉声:你抬起头来。
信一听话,把额前碎发拢到耳后,泪珠挂在下巴尖上,眼睛不似龙卷风捡到他那天明亮。龙卷风站在窗前,过去他们不是没以这种姿势衍生过什么事情,信一应该被笼罩在年长男人投下的阴影中才对。此刻龙卷风俯身,安慰性的吻落在信一额角的瘀伤。他说你以后不许这样讲也不许这样想,这种瘀伤好得很快,不会留疤的。
可是现在,信一仰着脸,直面残酷凄厉的月光。
他想龙卷风显得这样苍白倒不止是因为他生前沉疴病苦,主要还是因为变成了鬼。想到龙卷风会消散让他痛苦万分,但是幻想他以鬼魂的形态长久陪在身边更没法快活起来,不仅宛如永不愈合凝固的伤口,而且,而且——龙卷风他自己就甘心什么都无法碰触地飘荡在世间吗?
“大佬,你是不是还有什么心愿没了?”他问道,声音因抽泣而尖锐。如果你心愿没了就不能安息的话,拚却此身我也要替你圆上的。
信一,你不要想这些。龙卷风温声道,生死有命,鬼神虚妄,都是天注定的。
天注定。
信一听见这三个字就麻,哽咽不能发一言,张开双臂看着龙卷风。他必须要亲眼目睹才能相信自己抱住了爱人的魂魄,不然只像捕风。
他的脸本该埋在龙卷风颈侧,合上双眼自欺欺人。但是十一岁从徐记士多买来的钟表就挂在瓷花墙上,在相对的落地镜中映照无数重幻影。秒针带分针,分针带时针,“咔哒”一声,走过十二点。
龙卷风的鬼魂还没有消散的痕迹。
心绪高高举起轻轻放下,一时半会难以置信。没人弄得懂这些神秘的规则,就连人死还魂这件事都不该有实证。按西洋方法算,此刻已是一九八五年八月三十一号;按传统风俗讲,七月十六的子时都过去半个时辰了。龙卷风还在这里。
“大佬……这钟是不是晚点?以前没坏过的。”表没慢更不会倒流,以前信一坐在柜台后面写作业,龙卷风总说等到几点你才可以过来看我给人飞发。信一是小孩,心不静,写上半页纸就抬头看表,那个时候的分针像裹了胶水。
龙卷风笑道:我们多待一会儿,不好么?
信一学他笑,“好,当然好。”
这大概是龙卷风与信一的对话中最后一次自称“我们”。
龙卷风的鬼魂有他自己的考量,他希望能通过短暂的相处,减轻信一的痛苦。人死了难道会变傻吗,他这个想法就像是通过戴口罩来治疗肺癌,抹润肤乳以改善毁容。信一多聪明多了解他的大佬啊,他懂龙卷风是什么意思,也没有争执着辩白着捧出自己那颗心。
没见过哪个死刑犯做好心理准备能从容赴死。
但是一人一鬼默契地不提这事。
信一嫌理发店放过装狄秋的狗笼,大老板扔散满地剪子梳子,王九断裂的锤子头在瓷砖上砸出凹坑。龙卷风与他的红色大花笼被篡改了,不至于面目全非,但稍有情怀的人都受不了这个。
他们回到住处,耳鬓厮磨地挨在一起,触觉失效了还有听觉和视觉,像往常任意的日子那样聊闲天讲干话喁喁私语。以前也主要是信一在说龙卷风在听,讲尽城寨八卦,龙城帮有好灵通的消息源。可能还是因为城寨密度太高,九龙大舞台有胆你就来,城寨不养闲人,新奇事层出不穷。海边船屋不一样了,信一又不是气象水文研究员,汇报他每日看见不同的海色天光,度日如年的两个世纪寥寥数言怎么就讲完。龙卷风特别捧场地听着,奉行他一贯的鼓励式教育,每句话他都应。
这种失而复得感让信一洋洋得意,他好快乐,几乎要混淆现在与好时光了,性格底色中被娇惯的脱线浮起来。
“你怎么不给我留点印子,什么样的都好,我要去纹身的,我该把你亲我咬我的证据都保存下来。”他埋怨道,“以后我落这么多疤,没一个是你留给我的,好讨厌。”
龙卷风身上有极其壮丽的蟠龙刺青,却吓唬小小的信仔万针刺体之痛,导致黑社会那套什么双花红棍的规矩全被抛开,信一身上干净得都能回内地考公务员。他虽作为龙城帮头马,天天威逼闹事者“你知不知规矩呀”,然而头马专用的规矩就是管不到信一身上来,谁让龙卷风说了算。
“大佬,你真的不能碰到我吗?我看小说上都写,鬼魂很容易给活人留下印迹。”
都是小说了,小人家乱说嘛。你何必要纹身呢?你又不会忘记我。
他这话好自信,听得信一似喜似悲:“不够。”
那你准备纹什么?
“……蓝信一爱张少祖。”
龙卷风失笑:你是困迷糊了,醒过来绝对嫌土。
“我不管,我要等我死了,别人指着我的尸体讲‘蓝信一爱张少祖’。”
好啦,也没几个人知道我本名,小心他们猜你移情别恋。其实你的生活真的需要继续,天要下雨——
“蓝信一爱张少祖括号龙卷风。”
乖仔,你要往前看。
“我不想看,前面又没有你。你没说你爱我,我知道你爱我。我知道你不想让我伤心,可是我就是好伤心。”
信一,我只是死了,又不是不爱你了。
“那我还是更想要你活着,不爱我就不爱我吧……等等,你不爱我了那我也活不下去。”
我爱你啊,信一。都有这么一天的,世上哪有长生不死的人。不是这回,也差不多了。
“不可能。都说长命百岁,你才一半出头。生病又不是治不好。”他信口开河,随便一说,胡编乱造happyending,“我们去如意楼找阿元嘛,她说她熬的中药连同性恋都能调理好,那肺癌应该也能治,大佬你莫不是嫌中药苦不肯喝。”
龙卷风的鬼魂笑了笑:傻仔。
信一不傻,他能分清楚鬼与人。人有三魂七魄,魄须依附形体,魂可飘然天地间。人死之时,魄散魂飞,怎么都不能再是原本的那个人。鬼魂不能讲出生前就没开口的话,不能看到生前看不到的事,人从死的那一刻就已经定格了。所以这个安和沉稳的鬼仅仅痛惜地亲吻信一面上那道横贯的疤痕,查看手上伤势时对三根断指视若无睹(又或者说他视线停留的位置就好像他看的是信一完好而灵巧的右手)。当然信一提起龙卷风生前刻意隐瞒的病症,鬼魂也做不出生前该有的反应。
事情确实如此。龙卷风活着的时候没有对信一讲过的事情,不能由他的鬼魂代劳。他曾经犹豫过很多次是否要告诉信一那些血色的往事,具体又该隐晦还是直白——“信一,你知不知为何木柱砖墙上满是拳印刀痕?因为我们当时蒙了眼睛。为何要蒙眼?因为不蒙眼就下不了手”。话说到这里就可以,剩下的留给他聪明的孩子自己去推想。陈洛军出现之后龙卷风就开始重新考虑这些,可是瞬息万变啊,十月到一月,按传统的日历来,还没过上新年呢。于是这些事情都说不出口了,随着故人相继逝去就永远消散在三十年前的天后庙里,不为人知。
聊着聊着,信一困得受不了了。大战之后体力消耗殆尽,身体本来就在加速新陈代谢以疗愈创伤,被激素刺激的大脑也过负荷运转,更遑论前一天他还熬了个通宵。只是他怎样都不愿闭眼,现在碰是碰不到,再不看见,那还得了。
龙卷风像最初与小信一分床睡那样耐心讲道理:好晚了,信一,睡吧。
信一的声音里又掺了点哭腔:“我不。谁都知道,我一觉醒来,你就不见了。”
怎么会呢?我就在这里陪着你。信一,你太累了,睡一会儿,对身体好也对精神好。
“不行,不行。你就是想趁我不知道的时候悄悄离开。”
我不会的,我保证不会,好么?相信你大佬啦,信一。
“你还说以后要跟我呢,大佬。”信一轻轻地说。
龙卷风应该是又叹气了,信一感觉自己的鬓发无风自动。龙卷风说阿囝……难道又要我唱歌哄你睡呀,都长成大人啦。
他虚幻的手掌覆上信一眉骨,顺着往下抹,那双好看的桃花眼顺从地合上,睫毛湿成一簇一簇的,更显得长而翘。
信一说:“我爱你,你不要骗我。”
不骗你。龙卷风的声音被风吹得晃晃悠悠,调子倒不像他养出来的仔那样唱歌跑调。月光光,照地堂……张少祖那个生长环境很难听见长辈慈爱地唱这种歌谣,所以他自己反反复复也就会这么两句,靠个调子自己再编两句词。月光光,照地堂,信仔乖乖瞓落床,床前明月光……
明亮的早秋月光从窗帘缝隙中漏进来,流得满床都是,浸湿了信一年轻而苦痛的面庞。
他自认为没有睡着,只是合着眼,什么也没想,放空在茫茫黑暗里,靠龙卷风有一搭没一搭遥远而朦胧的声音当风筝线。这种不安稳的浅眠带来的是清醒梦。信一感觉到很多与现实相差无几还都很符合逻辑的事情发生,比如十二少截肢、四仔去日本营救女友、陈洛军靠搬砖搬成香港首富——还有龙卷风的鬼魂消散了。
梦里他心里难受,但是没有哭也没有说话,只是觉得:哦,是会这样的。梦境削弱人的反应能力,他就这样接受龙卷风的鬼魂再一次说话不算话地遗弃他。
但是心脏痉挛着缩紧,信一浑身发冷,骤然惊醒,大口大口喘气。
他竟然还在,他竟然没走。
龙卷风的鬼魂就站在床边背向他,闻声转头,很是歉疚:我吵醒你啦?唉,想找烟,也没办法找,怎么还是吵到你了。天还早,你没睡多久,再睡一会儿吧。
信一露出惘惘然的微笑:“我做噩梦了。”
“我做噩梦了,但是还好梦是假的,醒来你还在。大佬,我没事的,你在这,我就没事。”
龙卷风看起来真的很想抽烟。他道:信一,鬼真的不能在人间留太久。
“真的有地府吗?你会投胎转世吗?你见到大老板和王九了吗?”信一抛出连串问题,却摇摇头,拒绝听鬼魂的答疑。鬼魂无奈的眼神一寸寸剥离所有的希望,落在身上的月光越来越淡,原来不是鬼的凝形,是天亮。
最后信一还是说出世界上最没用最傻的话:“你答应过我的。”
龙卷风答应过他一万件事,做到九千九百九十九件。世事需要公平,总得留出万分之一的毁约率空间。
俗称曰:天注定。
“大佬,以后可以常来看我吗?”信一决定放弃决定接受决定妥协,囚徒为自己争取探视日,权利的关键还要看亲属是否能来。“清明还是盂兰盆节?你总得陪我过年吧,中秋我也想与你团圆。”
亲属说:信一,你好好的比什么都重要。不许去做那些招魂养鬼的阴私事,知道不知道?
信一说:“知道了。你好无情。”
龙卷风笑道:好啦,信一。我爱你。
“这个我也知道。”
拥抱和亲吻风去了无痕,正如你不能让鬼填满心的空腔。窗玻璃显出朦胧的雾白,这一天属于寻常的阴天,红色大花笼在渐亮的晨光中是永不摇曳的珊瑚。信一打开手边的抽屉,里面有最后一根云斯顿香烟,而这根烟再也不会有被点燃的机会。
“我永远永远爱你。”他说。
蓝信一是张少祖不难解的题。
张少祖不是看不出信一的心思。他已经过了半辈子了,没有经验的年轻人还是藏得太浅,刻意与不刻意都落下太多马脚。更何况这是他从小养到大的信一,他的孩子。
比如偶尔累到在木椅上靠着眠着,醒来时理发店空空荡荡,但盖在身上不是扶手上挂着的自己的外衣,而是刻意扑洒过古龙来自信一的皮衣。甚至上面还残有丝丝暖意,证明不久前有双温热手还瞒着年长者悄悄放在他腹上。
再比如年轻人一脸认真...
再比如年轻人一脸认真劝自己今天抽烟量已经太多不得已交出半截烟卷后被他装作不在意地放在自己嘴里,背过身狠狠抿口,等烟雾散开还要臭屁的说红盒云斯顿不如他的万宝路。
比如现在,信一突发奇想要帮他剃胡子,说是已经学到了他的七八成技艺,完全可以展示一下。铁杯子哐嘡哐嘡被碰响,泡沫在下巴铺开,绵绵麻麻的,搅得还真不错。张少祖想。
剃胡子这种事情,很日常,某种程度上来说又很暧昧。因为你很难避免与为你剃须的人对视。信一拿着剃须刀,煞有其事地捧着他的脸,连眉头都皱在一起,嘴也抿着,一副认真样。要不是眼神总是飘忽到他脸上,察觉到他也在看自己后再飞快移走,张少祖也会相信剪头剃须的技术被学去了七七八八。
“信一…”
“龙哥,我在。”信一将最后一点泡沫擦掉,对着张少祖暖暖地笑,头歪着,暖暖地看进他眼底。
“剃须的时候不可以一直盯着顾客的眼睛看。”
信一笑容凝在脸上,他有那么明显吗,没有吧,明明也是认真的剃得一丝不挂。于是他又咧开嘴对着他哥傻笑,顺便把理发椅调高,好让张少祖视线始终比他高或者对齐。可是就这样一下,又把信一看楞了。他的哥哥真好啊,浓眉大眼,眼神沉沉的,此时此刻没有城寨居民,没有治安委员会,没有嘈杂,只能倒映出自己模糊的轮廓。他还没来得及将覆水难收的情绪吞下,就被舌头顶着说出来。
“不看别人,老大好看。”
这会轮到张少祖乐了。到底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养大的崽对他的情感变味到藏都藏不住。他好笑地看着信一装作手忙脚乱去处理桌上染发膏护发素的背影,墨蓝色衬衫被他穿得挺拔,像一颗小树。长这么大了都,会剪头发剃胡须也可以独当一面挥着蝴蝶刀应战。
他怎么开始想这些呢,张少祖沉默着,将准备说出口的玩笑话咽下去。
做到无视信一炽热直白眼神是他,做不到不对他动心的还是他。他的孩子长得比他还高了。
如果再早一些,张少祖一定愿意赔蓝信一一个未来。
“信一,过来。”
“龙哥?”
张少祖还坐在理发椅上,又点起一根烟,缱绻地吞吐烟云,眼神模糊在其中,信一看不太清,但他还是走过去,半蹲在前面,抬着头,像小犬信任一样,完全热忱地看着他的哥哥。
“西街李家阿叔用水太多了,有点浪费。”
“好。”
“三姑蛮久没来烫头了,下次来给她打个折扣。”
“给洛军换个厚点的被,最近要下雨。”
“嗯…”
“之后不能抽那么多烟了,信一。”
“龙哥…”
再迟钝的小狗也会有面对危险的反应意识,何况是信一。“龙哥,这些我都明白的。”
张少祖点头,抬手揉揉信一的头发,捕捉他眼睛里因他而闪闪亮亮的光芒。他想记住这些刹那。
“信一,长大啦,”他的手轻轻擦过年轻人的脸颊,感受信一一下有一下主动蹭在他手心毛绒的质感,“以后城寨是信一的,是要做大哥的人,会让我放心的。对吗。”
信一跪立着,将自己脑袋整个埋在张少祖腿上,只露出毛茸茸的头顶供张少祖搓捻把玩。他像幼年时无数次那样在温暖中闭上眼睛,期待在哥哥的腿上做一个美梦,闷闷地,他说:“我知道。我要慢慢陪龙哥退休。”
张少祖灭了烟,微不可查的叹气。他害怕病逝的一天会给信一带来的风浪太大,会压垮他的孩子。最好以后不要想起他,宁愿这样,你不要想起他。他本来就是前代的枯根,怎么好缠绕住信一的征途。
他在吞云吐雾中嘴唇嗫嚅无数次也最终没有说出患病的事实。以前没有那么软弱的,他阖眸,以前连想告诉信一的冲动都不太有,他是真的对小崽子有情了。
爱,会让就连龙卷风这样历经千万痛苦的人也变得胆寒。
在张少祖又一次叹气后,他感受到指腹被信一轻轻啃吻,尖尖虎牙刺得他发痒。
他将信一扶着站起,将自己靠在信一身上,靠在他怀中,好让信一的心跳声清晰传入自己心中。信一知道自己脸在发烫,颤颤地欣喜的连手都不知道放在哪。
“龙哥。”
“信一,有点累。靠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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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面写的两篇信风请吃。
九龙城寨之围城。
*王九中心,无cp。瞎想一个九被龙卷风捡走在城寨长大的if线。魔改ooc注意。
——
1.
王九被龙卷风揍了一顿拎回城寨时只有十几岁,信一比他年纪更小,站直了只比柜台高那么一点儿。
一手账本一本字典的城寨福利委员会副会长看着大佬给王九点了叉烧饭、菠萝油、西多士、冻柠茶……然后对方埋头苦吃时还有空嘟囔出一句“茶好苦不爱喝”。龙卷风慢慢吐口烟,说了声麻烦,对信一招手,拿杯朱古力来给他饮。
信一跳下凳子,突然有种以后的生活会迎来大麻烦的不妙预感。
毕竟这世上还有谁会在龙卷风请吃饭时还挑三拣四?
2.
王九的杀伤力太强、危险度过高,放他在城寨里自由生长有种不...
王九的杀伤力太强、危险度过高,放他在城寨里自由生长有种不栓绳散养疯狗的美感,于是龙卷风把他带在了身边。
信一对于大佬身边多了个人这件事倒不怎么在意,最多就是给王九一个福利委员会名誉会员的称号喽。有大佬压着他也翻不起什么风浪,有空操心这个还不如赶紧把上个月的账理清,大佬说什么时候能不出错理完整月账本就请他喝冻奶茶。
信一不怎么在意王九,王九却主动找上门来。
来了城寨,做了城寨人,摸清人际关系和管理体系是最重要的。王九自觉自己是个聪明人,于是先来和龙卷风膝头长大的小管家打招呼。
他出身少林,习惯了论资排辈只看进门长短不看年龄,于是蹲下来一脸真诚问信一,我是不是要叫你阿哥啊?
信一嘴里叼着的吸管掉了下来。
3.
龙卷风:佢唔係我嘅仔,别乱叫。
王九:噢!
4.
十二被龙卷风捡回来后度过了一段艰难的戒粉期,发作时涕泗横流一边尖叫一边用脑袋撞墙。信一和他差不多年纪,因为被龙卷风养得好,身体结实有力许多,但饶是如此他一个人也控制不住发作的十二,抱着人被撞得在地上滚了好几圈,还差点被十二咬了一口。
王九一拳就把人砸晕了。
信一目瞪口呆看着被撞出了一个缺口的木地板。
十二醒来后有点不好意思看着信一,说我撞地都撞晕过去了是不是也给你添了很多麻烦啊?
信一含糊道,也没有……你能戒掉就是最好的,这样大佬也放心啦。
5.
十二在城寨待到十六岁,决心出去闯荡,还给自己改了个“十二少”的名,听起来有型多了。
和信一在城寨入口处道别后,王九不知从哪个楼道里探出个头来,扔给十二一袋东西,说送你的礼物,出去了也要记得自己从哪里来,记得自己过去走过的路啊——
十二少感慨,没想到王九也有正经的一天。
信一跟着点头,是啊。心里却觉得十二要栽。
十二少跟着tiger哥的第一天,拆自己行李时面对王九送的一堆透明塑料小袋装奶粉陷入沉默。
tiger哥给龙卷风传呼机留言,怎么没断奶的小子你都往我这儿丢?当庙街是托儿所啊?
6.
王九和大老板的手下起过冲突,他一个人包围了大老板手下的一群人。
那之后道上流传着“王九是龙卷风手下养的一条疯狗”这个说法,王九听说后只是哧哧笑得肩膀乱颤,摆弄着他的黑伞当笑话讲给正在给理发店拖地的龙卷风听,还笑嘻嘻道,大佬,你说他们是不是嫉妒你有我这么厉害的狗啊?
龙卷风头也没抬,依然是平淡从容的语气,说你傻的啊,好好的人不做当什么狗。
歪在理发店皮椅上打瞌睡的信一适时惊醒,一边打呵欠一边问什么,今晚吃叉烧饭啊?
7.
四仔行医,除了医治城寨居民偶尔还要负责接收闯入城寨被打伤然后选择留下来的人。
信一造成的伤口相对来说更好医治,蝴蝶刀要么直接割喉——这种不用治了——要么划出道道整齐的伤口。
王九造成的伤口就比较麻烦,这取决于他是用黑伞捅人还是金刚指,不过区别不大,都是留下几个寸长的洞穿伤。
血窟窿不好修补,王九还找四仔看病,一边翻着他一排录像带一边苦恼,最近戳人有些多,指甲好像有点豁口,医生你帮我看看嘛。
四仔说,练硬气功的仆街黑涩会,出去。
8.
陈洛军躲进城寨时王九正好外出办事,回来时愣头愣脑的年轻人已经卷着铺盖睡在屋檐上了。
王九蹲在窗台上看着那一角叹息,要是早回来两个钟,就能试试是我的金刚指更硬还是他的身体更硬喽。
叼着烟的信一把账本砸到他头上,你又走公账给自己买项链?!王九头也没回,两指灵敏一夹账本,放在窗边栏杆上,然后跃下去嬉笑道,你帮我改到大佬的私账上喽~
9.
信一搬来新的卡拉OK机,一边扭腰哼唱一边发出合唱邀约,王九乐滋滋跑上去和他唱了一首。
五分钟后,信一把麦交给王九,自己坐回沙发上疲惫抹了把脸,对十二少抱怨道以后我的舞厅门口一定要立个牌子,就写狗可以进王九不可以。
十二少专心致志梳着自己的头发。
信一推他,你有没有听我讲话啊?
十二少取下耳朵里塞的棉花,茫然转头,啊?你刚刚说什么?
10.
秋哥摆桌吃饭,戴着墨镜的三个人身后跟了一个充满疑惑的陈洛军。大约是觉得他这样有些格格不入,王九热情地说我墨镜很多,送你一副。
陈洛军犹豫,一定要是这个粉色的吗?
王九疑惑,你不觉得和你的粉polo衫很配吗?
信一在前面吹口哨,对啊——很配的!
11.
十二少说,tiger哥说秋哥说大老板说洛军是阿占的儿子要来杀他,怎么办?
信一思考片刻,果断道我们弄条船,把洛军送走。
王九问,你们有人见过陈占吗?
信一回,秋哥豪宅里挂着陈占的照片用来练飞镖……长这样。他唰唰唰在四仔递来的纸上画了一副堪比拍立得直出的人像画。
三秒后,三个人的视线齐齐转向王九。
王九摸了摸黑道首席造型师龙卷风亲自剃须过的下巴,耸耸肩,笑嘻嘻开口,那就告诉他们当年是抱错了,其实我才是陈占的儿子啦。反正秋哥和tiger哥加起来都打不过我咯。
陈洛军酒醒时发现自己的折叠床旁围了四个人,三个神情严肃,一个嘻嘻哈哈。他吓了一跳,摸着后脑勺问怎么了?
十二:你是陈占的儿子。
信一:秋哥和tiger哥要来杀你。
王九:但你老豆现在是我老豆啦!哈哈哈哈!
四仔:嗯,你不用担心了。
洛军:啊???
12.
陈洛军问王九,你真是我爸的儿子吗?
王九在墨镜后翻了个白眼,你说呢,细佬。
——应该是end了。
精神体后续来啦
基本在讲过去的故事,黑狼好像总会在信一生病时出现~
彩蛋是Daddy出差信一受伤的小故事,不解锁也不影响剧情
——————正文开始——————
自大战以后,陈洛军才认识阿多,他就被十二少拉着,稀里糊涂地加入了一项据说他们之前常做的活动。
站上之前放风筝的地方,他还是一脸懵:“到底玩什么。”
十二少伸出一根手指,指指他们头顶更高的天台,陈洛军顺着他指的方向望去,只能看到天台的边缘一簇黑色的毛发,应该是黑狼趴在那里。
......
他开始介绍他们的活动:“龙哥出城寨办事了,看看我们谁能把龙哥的狼引下来。”
四仔在旁补充:“除信一外。”
“好无聊啊,还不如打麻将,谁想的游戏?”
信一坐在平常龙卷风坐的躺椅里,看着失败八百次又积极尝试八百零一次的十二少,无语地翻了个白眼:“还有谁,他啊。”
十二少第一次见到龙卷风的精神体是在十四岁,那时他已经跟了tiger哥一年多,一次听说信一生病了回来探望他。
他一路急急忙忙地跑到理发店,龙卷风不在店里,他走进卧室一瞧,信一侧躺在床上已经睡着了,他的一只胳膊垂在床边,手埋在卧在床边的一大团黑色的毛毯里。
他走进一瞧才发现,那黑色大团居然是一只黑狼,见他来了也只是微微抬头扫了他一眼,像是怕一动就把人吵醒似的。
十二少想起他大佬同他讲过的,认出这狼应该是龙哥的精神体,他悄悄退出房间。
黑狼习惯窝在比较高的天台阴影里,既凉快又安静,信一看到就会唤声“阿多”,有时还会上去喂两块带着的肉干,黑狼不会应他,但是会安静地吃完。
十二少开始只是在一旁看着,和信一混熟了也照猫画虎地上去打招呼投喂,可阿多一般都不理他。
之后这件事就成了他心底里一个不大不小的事情,他的兜里常备着专门买的牛肉干,不过最后都进了他大佬的那只华南虎的嘴里。
十二少愈挫愈勇,毫不气馁,渐渐地看热闹的队伍里就多了四仔。
相比信一的根本不参与,他一般是押十二少输的那一个。
因为他一般是知道的更多的那个。
他第一次见到阿多比十二少早一些,那时候他十八岁,带着随便划两个口就戴上的面罩和一身伤痕心灰意冷地躲进城寨。
龙卷风对城寨所有的动向了如指掌,听说了他的事专门来看他,发现他手法娴熟地给自己打绷带,就腾了间屋子让他开个医馆,起码有个谋生之路。
他讲,人总要先活下来,才能有出路。
结果四仔的第一单活计,就是被龙卷风叫走去看发烧的信一。
信一小时候身体弱免疫力差,一到换季的时候就免不了感冒,这次春天来得早,再加上他一贪凉烧得更甚。
四仔拎着箱子来的时候,信一正和龙卷风撒娇闹着不肯喝药。
“大佬,药太苦啦,我唔好饮。”
“唔得,良药苦口嘛,好好喝了药就答应你一件事好唔好。”
“那大佬我想养只狗仔可以吗,我们班里的奀仔养了只鹦鹉好威嘅。”
龙卷风有点头疼:“唔得。城寨里冇地方给你养,换一个,给你买辆单车,骑着去上学得唔得?”
信一还小但也明白,这个人活着都难的地方养只宠物太难了,他也懂事:“好喔,那大佬我要黑色的自行车。”
四仔在外面站了半天,觉得哪个时候进去都不太妥。听着房间里的声音低了下去,他才进去给信一看病,和两人讲他可以放两颗枣让药没那么苦。
信一看他的眼睛一下就亮了,像是在看什么救命恩人,龙卷风看他喜甜的模样笑着逗他:“那黑色的单车就不需要了喔”。
“唔行啊大佬!”
听着两人的笑闹,四仔沉默地煮着药,看着咕嘟咕嘟翻滚着的药锅。
这时候,一匹黑色的大狼走进了屋子,像这地方的主人一样悠闲地走着,屋里的两人看了一眼也不觉得奇怪。
黑狼环视一圈屋里,识别到了陌生的味道也不慌,晃到四仔跟前站定,四仔甚至能听到它喉咙低声的滚动,像是示威。
“阿多喔,这是四仔,新来城寨的医生喔。四仔,这是龙哥的精神体。”信一兴致勃勃地在中间做介绍。
“对了四仔,认识你半个月还冇见过你的精神体呢。”
哪壶不开提哪壶,四仔没抬头:“是只熊,我的伤还没好,它还出不来。”
龙卷风给他泼凉水:“你比四仔小四五岁,还有几年。”
他们说话间,黑狼默默走向两人,在他们脚边趴伏下来,狼吻抬起去够信一的手,像是在引导信一去摸摸它。
“冇办法养动物,只有让它给你摸摸了。”
信一和四仔的关系越来越好,四仔也记得信一换季容易病,每次在换季前都做个强身健体的药包送去。
他在城寨里除了医馆和理发店都在看碟,基本闭门不出,几乎没见过十二少口中的经常窝在天台的大狼,但是他每次去找信一,十次中有六七次都能看到阿多。
有的时候是信一在揉狼耳朵,黑狼甩甩尾巴,却没有丝毫不耐,有的时候是黑狼监督着信一喝药,盯着他眼睛一眨不眨。
而信一十六岁后有了精神体,是只小犬,反而一天到晚地跟在龙卷风身边,两人像是在把对方的精神体换着养。
那时的他就明白,这只自由的黑色大狼,除了龙卷风,大概只会听信一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