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篇旧文重写,因为电影重映,决定重新把这个坑写下去。四年前的文笔连我自己都看不下去,感谢你们的阅读,我会尽力写完这个尘封的故事。
Summary:
发生在十九世纪的普通故事,没有魔法,但仍然有爱情发生。
一:
这是哈利·波特在这个庄园里渡过的第五个圣诞节,也许是最后一个。哈利心里祈祷,最后一个。他希望在下一个圣诞节之前名正言顺的搬出这个地方,租个不新不旧的小房间,过属于自己的、拮据但自由的生活。
清晨钟声响起,哈利醒过来,努力回忆刚刚被......
清晨钟声响起,哈利醒过来,努力回忆刚刚被什么怪梦折磨,但他什么都想不起来,只有乌云似的预感不肯离去,仿佛昨晚有一条冷冰冰的蛇钻进被窝,悄悄爬过他的后背。坏预感在神经上敲响警钟,尤其是在今天这个重要日子里,哈利实在不愿意看到有坏事情发生,或听到什么坏消息。
目前,哈利·波特是除了仆从之外,唯一在马尔福庄园久居的外人。他与马尔福家族没有什么血缘上的关联,也不是亲朋好友。用女仆艾丽娜的刻薄话讲:他就是一个在这儿白吃白喝的乡下人,呵,闻起来一股青草味儿的农场男孩。
乡下小子波特——庄园里的仆人在背后给哈利取的外号,他们对这种身份的男孩实在喜欢不起来,或许这就是上流贵族仆从们的通病,认为跟随了富贵显赫的主人,自己也能变成体面人。所以哈利·波特不会被当作主人或者客人看待,他的身份确实尴尬。
在十一岁生日的前一天,哈利被斯内普先生从弗农姨夫的农场带到伦敦来。他自称是哈利母亲的友人,并且拿出了一对刻有波特夫妇姓名的结婚戒指作为信物,希望代替离世的波特夫妇照顾那个幸存的孩子。弗农姨夫和佩妮姨妈立刻选择相信,他们早有送走哈利的打算。假如斯内普先生没有光临德思礼农场,哈利就会在一个月后被送到爱尔兰的某个寄宿制男校,或者直接变成农场学徒。
给了德思礼家两百英镑的抚养补偿之后,哈利的监护人就变成了斯内普先生。哈利还记得当时弗农姨夫的嘴角几乎快飞到颧骨,表哥达利的脸颊像挨了揍一样红,至于姨妈,她倒什么也没说,扭头进了厨房。
斯内普先生没有要求哈利改掉姓氏,老实说,他对友人的遗孤态度不冷不热。刚相处时,哈利试探性的叫了斯内普先生一声教父,便立刻遭到抗拒,并且严令禁止这样的称呼从哈利的嘴里叫出来。
看来斯内普先生并不喜欢我。哈利立即得出结论。得到几次冷冰冰的拒绝后,他放弃了主动和斯内普先生拉进关系的念头,谁都能看出这位先生有多难讨好,简直比农场里的大鹅脾气更怪。总之直到现在,哈利对监护人的称呼都只能停留在“先生”上。
斯内普开门见山告诉过哈利:“虽然我领养了你,但并不代表我会随时随地把你带在身边。你是个十一岁男孩,别想着当只小猫小狗博取同情,也别指望做我口袋里的一串钥匙——它们都比你有用得多。我是外地一所学校的教授,没有办法天天围着你转,所以我会把你送到该待的地方,你最好听话一些,别惹上麻烦,也别制造麻烦。记住了吗,波特先生?”
“我会比羊羔还听话一百倍,先生!我可以向你发誓,请不要卖掉我。求你……”哈利当时学着姨妈祷告那样发誓,双手相扣,绿眼睛里都是惴惴不安。因为达利嘲笑他被弗农姨夫卖给别人当小奴隶,就像童话故事里写的那样,每天被鞭打和责骂,除非出现某个仙女教母来拯救。达利的幸灾乐祸吓唬住了哈利,他信以为真,直到坐上斯内普的马车,还保持着小心翼翼地呼吸。
马车是由马拉动的工具,显而易见。哈利在农场从小和羊羔一起睡,当羊羔长大,就会被马拉的车运走,卖掉。现在哈利坐上了马车,他以为自己也要被运到陌生的地方贩卖。
听到傻话的斯内普没有要安抚男孩的意思,他发出一声冷硬的嘲笑,一路上都捧着书看,并不准备和哈利有多余的交流。
然后哈利的眼睛湿了一路,忧心忡忡的被马车带到马尔福庄园。
二:
马尔福家族声名显赫,同时拥有财富和贵族爵位,是伦敦上流社会很有话语权的存在。
——这些都是哈利后来才了解的。斯内普和马尔福家主是关系不错的友人,哈利很难想象斯内普先生会有朋友之类的,他看起来真的讨厌所有活着的生活。斯内普在外地封闭式学校担任教授,不能把哈利带在身边照顾,所以拜托了友人卢修斯·马尔福代为照料。“给小波特先生食物,别让他饿死就够了。”这是斯内普给卢修斯的最低要求。
当然,卢修斯·马尔福先生不会吝啬到只给果腹食物的地步。他是一位绅士,比故事书里更标准,对待哈利这样的男孩保持着恰到好处的距离,既不过分的亲近,又不会让哈利觉得疏远。这让哈利不至于那么拘谨。马尔福庄园生活期间,一切都很好,吃的、喝的、住的、穿的,都不多不少,哈利挑不出什么毛病,但唯一让哈利头疼的是马尔福庄园的小主人,卢修斯唯一的儿子。
从他们第一次见面开始,哈利就像是得罪过这位贵族小先生,但他当时只是站在斯内普的身后边,犹豫要不要主动伸手表现友好。哈利的童年伙伴是牛、羊和大鹅,几乎没有接触同龄男孩的机会,表哥达利除外,那个家伙一直拿哈利当能出气的锡皮兵看待。所以哈利保持谨慎,生怕马尔福家的小少爷也是这样的家伙。
幸运的是他要比达利好得太多了,起码不会强迫哈利吃掉剩菜,或是当练习拳击用的沙包。
虽然还是会被找茬,但哈利没再受过实质的肉体伤害。马尔福不会使用暴力手段,也不会逼迫哈利当牛做马,他只会使用言语和把戏折磨哈利的神经。习以为常后,连折磨也变得短暂。偶尔、某些时候,德拉科也会没那么讨厌,比如节日,他会一边嘲讽哈利收到的礼物不会超过五个,一边把绑了精致缎带的格子扔进哈利的怀里,然后转身就走。
哪怕比起其他男孩显得瘦弱一些,可他还是在马尔福家中健健康康的长大了,并即将和马尔福们度过第五个圣诞节。
“注意点,哈利·波特。”——这是德拉科·马尔福在圣诞节和哈利说的第一句话,他听过很多次的警告。除了一开始会让哈利不安之外,听习惯以后都能当做是早安。
警告过哈利之后,德拉科不管是否得到回应,都相当满意的落座餐桌。卢修斯·马尔福正在看报纸,他特意等到哈利到来,亲口说:“圣诞快乐,男孩。准备好迎接新的一年吗?”
“谢谢您,马尔福先生,我想我已经做好了准备。”哈利握紧了手里的刀叉,他真的很紧张,舌头都有些不听使唤,“谢谢这些年——我是说非常感谢您的照顾,在这几年……”
“波特先生一想到今天是在这里的最后一个圣诞节,都激动到语无伦次啦。”德拉科本来不会在餐桌上说这些,但他实在忍受不了哈利某种对未来显而易见的期待。他的父亲立马制止他继续说下去,卢修斯平时对待德拉科相当纵容,但也不允许独子表现得太刻薄。
卢修斯敲了敲桌面,让德拉科安静进餐,然后对哈利说:“我不愿扫兴,但你的监护人斯内普先生昨天晚上发来电报,很遗憾这次圣诞假期他得留校值守,不能来这里和你共度节日。西弗勒斯托我向你转告,节日快乐。还有他并不赞同你毕业后搬出马尔福庄园的打算,我省略掉那些嘲笑你天真的语句,总的来说就是:你的监护人不同意你毕业后独自居住。”
这些话狠狠给了哈利一击,他把盘子的熏肉切的不成样子,叉子迟迟不送进嘴里。而卢修斯接下来的话更是叫他伤心:“抱歉,哈利。你的监护人依然选择将你交给我,直到他下次有假期回到伦敦,西弗勒斯会和你进行一场谈话的,希望你能说服他。我知道你渴望自由,这个年龄段的男孩没有不念叨这个的,就连德拉科也是,他去年提出想去远一些的城市看看。”
“我没有这么说过,父亲。我没有离开伦敦去乡下受苦的打算,只有想哈利这样的男孩,才会异想天开离开大城市,巴不得去开一个小农场。”德拉科轻飘飘地重复,“一个小——农场。”
这家伙说得没错!哈利觉得太糟糕了,再也没有比今天更坏的一天了。他的所有打算和期待都被斯内普的信打碎了,但哈利不能违背,只能从现在开始准备着去说服斯内普。
卢修斯没有要阻止小型战争的打算,他将这些都视做同龄男孩之间的小摩擦,无伤大雅。但他没有忘记要向男孩们宣布一件正事:“先停下口舌之争,男孩们。有一项重要的社交日程希望你们记住,在这周星期五的晚上,Voldemort先生的迎接宴会将在马尔福庄园举办。我不希望你们缺席,最好一整天都待在这里,好吗?”
“是的,哈利。”卢修斯向他解释说:“那位先生非常欣赏西弗勒斯,遗憾的是他不在伦敦。别太担忧,你只需要站在宴会厅里直到结束就可以了,男孩。”
实在没有拒绝的余地,哈利只能点头同意。
三:
就如德拉科说得那样,在这一天,哈利无论在那里都能见到他。
多幼稚的战争,小马尔福先生把花费宝贵的一天用在一个男孩身上。他真是执着,无论哈利待在庄园那里,德拉科都要漫不经心走过那里,然后抬高自己下巴,故意做出傲慢老爷的姿态说话。
和哈利说得当然不会是什么好听的话,哈利一天之中听了不下三次破特、两次疤头、四次土包子,可见德拉科小先生在取外号这方面的确拥有过人的天赋。
“让我心烦意乱对你有什么好处,德拉科?”哈利对这种无聊的慢性折磨心烦意乱,今天已经够糟糕了,还要时不时看到德拉科的脸,虽然这张脸蛋足够好看,也足够气人。
“你管不着我,乱毛线脑袋。你的小农场想养什么动物?羊羔还是牛犊,或许闹哄哄的鸭子更适合你。”德拉科跟到了温室,他们两就面对面坐在角落的椅子中,周围鲜花盛放,可惜他们都没有闲情仔细欣赏。
哈利打量着攀爬在围栏上的玫瑰花枝,生的十分茂盛且布满小刺,假如能抽在德拉科那张可恶的脸上,是否能要他尖叫起来。这只是不可能的荒诞妄想,哈利当然不能对德拉科动手,但他可以和他唇枪舌战:“我想我的小农场还是不要养鸭子了,它们让我想到小马尔福先生,叽叽喳喳,一个就足够头痛了!”
德拉科立刻回击,他们两个像这样不友好的对话已经不是头一回了。
文明的斗争持续了好几个回合,他们还是留意着面子,没有高声争论。这座温室花房相当偏僻,是哈利为了躲避德拉科特意挑选的,但还是没能摆脱麻烦。
两位先生停战了,因为听到有人靠近的动静。通过交谈判断,是两个男子过来了。哈利正要离开,却突然被德拉科拉住了手腕,强行拉到玫瑰花墙的后面蹲下。
哈利挣扎起来,德拉科难得放过这个讽刺他的机会,按住了哈利的肩膀,示意他安静一些,别再这么激动。
来的是德拉科的家庭绘画老师,据说是意大利人,他还顺便教导哈利。但哈利的艺术天赋有够差劲的,经常让这位老师愤怒得脸颊通红。德拉科也不喜欢他,比起老老实实画风景油画,德拉科对画乱糟糟黑发的绿眼睛涂鸦小人叉草料更感兴趣。按照小马尔福的话说,这个家伙吃多了颜料导致的神经质,动不动就气红脸向卢修斯告状,所以两人都在私底下叫他“红颜料”。
红颜料还带着个男人,哈利和德拉科都认识,是负责打扫画室的男仆。好像叫比尔,或者比利。
“他们两个男人跑到温室做什么?”哈利问德拉科。
德拉科无所谓回应:“那你跑到温室做什么?”
哈利小声说:“当然是为了躲开麻烦。”
“你才总是惹麻烦。”德拉科凑在哈利耳边说话,很痒,让哈利想打喷嚏。
四:
当他们决定站起来走出去的时候,红颜料老师和男仆做出了一些亲密行为,这两个男人手拉手走到花丛里站住,贴得如此近,让哈利都感觉难堪。他意识到这不是被发现的好时机,只好扭过头,祈祷这两个男人赶紧离开。德拉科皱起眉头,表情很不可思议,但他看到哈利变扭的样子,又故意去转哈利的脑袋。
红颜料竟然在和男仆接吻。
嘴唇……用嘴唇触碰嘴唇……天啊。
哈利看到吓了一跳,眼睛仿佛进了火星子,接着就因为撞见情事而尴尬的脸红,他没接触这些……过于亲密的同性关系。
太糟糕了,这是不对的、违背常理的。哈利咬住自己嘴唇,把惊吓的呼声憋在喉咙里。这个年轻男孩唯一牵过的女孩是好朋友赫敏,他看到两个男人投入的亲吻,浑身不自在到极点,像是被脱光了扔进笼子里。尤其是被德拉科触碰的皮肤,仿佛有火苗燎过一般烫。哈利想挣脱德拉科的束缚,但动作不敢太大,生怕引起红颜料和男仆的注意。这太尴尬了。
当红颜料和男仆互相解对方的上衣纽扣时,哈利和德拉科几乎是同时转过身逃避。
“你在脸红什么?我以为德拉科先生什么都懂了呢。”哈利见到德拉科的脸颊,可以打赌,绝对与自己的差不多烫。
“注意你的言辞,破特,别把我当成那种人。”德拉科把脸放在玫瑰花枝后头,试图借着植物阻挡哈利的打量,“还是先想想怎么离开这里吧!我可不想听完一整场,如果哈利·波特先生有兴趣在这里待着,那就继续傻愣愣的捂着脸吧。”
哈利放下手,他当然不乐意继续留在这里,现在听听那头传来的声响,他的耳朵都在发抖。
2024莲真万圣节FinalVent企划终宣
动态头图
gif实在发不出来改成视频了(闭眼)
怎么会有人24年才入坑福华果然祖上是富过的,粮多的有点不知道先吃啥了,有没有推荐的镇圈文,想先看看能把我捶到坑底的文
Note:克克肯单方面掉马,布韦恩火力全开钓小记者,暧昧期小记者想要告白。
又一次米其林餐厅的晚餐,烛光摇曳之间布鲁斯把对面年少时期的学校都搞清楚了,而克拉克只是觉得布鲁斯竟然对小镇男孩的生活充满好奇,把受宠若惊写在脸上。夜色渐浓,韦恩少爷起身把暗灰色外套搭在臂弯,绕过桌沿两步走到暧昧对象面前一把对方按进软垫,俯身向前拉近距离直到两人之间呼吸可闻。布鲁西宝贝的调情让四周飞速升温,包括克拉克的脸蛋,局促不安的那位正想磕磕绊绊说点什么,还没开口就看见暗恋对象随手拿起还剩半杯的香槟杯罩在蜡烛上。滋啦一声......
又一次米其林餐厅的晚餐,烛光摇曳之间布鲁斯把对面年少时期的学校都搞清楚了,而克拉克只是觉得布鲁斯竟然对小镇男孩的生活充满好奇,把受宠若惊写在脸上。夜色渐浓,韦恩少爷起身把暗灰色外套搭在臂弯,绕过桌沿两步走到暧昧对象面前一把对方按进软垫,俯身向前拉近距离直到两人之间呼吸可闻。布鲁西宝贝的调情让四周飞速升温,包括克拉克的脸蛋,局促不安的那位正想磕磕绊绊说点什么,还没开口就看见暗恋对象随手拿起还剩半杯的香槟杯罩在蜡烛上。滋啦一声光影晦暗难辨,果香随着淡金色酒液在桌布上无声蔓延,布鲁斯弯唇笑笑,贴在对方红透了的耳根低声。
送我回去,甜心。
今晚天气不错,韦恩先生主动提出要走一走。此时公园深处人倒是不多了,只有零星几个夜跑者路过,布鲁斯解开了衣领最上头几颗扣子让盛夏的风涌入,身边的暧昧情人好像从餐厅一路脸红到现在,韦恩少爷在心底评价,超人的生活难道真的如此泛善可陈,一点微不足道的调情都能让他像个高中生一样荡漾?
嗯...布鲁斯,想去凉爽一点的地方吗?
给我个惊喜。
于是克拉克拉着韦恩先生七拐八拐钻进在一处无人的角落,只听到树影婆娑,有一股绿叶特有的气息萦绕,布鲁斯刚想说点什么就被氪星人打横抱起,从一片幽暗深绿之中往月色飞去。
布鲁斯并不恐高,蹲在石像上充当监控雕塑的日子数不胜数,好在极限运动爱好者韦恩也不恐高,于是他只需要躺在克拉克怀中放松欣赏城市夜景。克拉克似乎相当贴心,往上飞行的速度并不快,耳畔有风吹起两人额角碎发,一撮卷毛从发间悄然滑落,哥谭王子用指尖勾起轻松碾过。很快他们就到了高层建筑的上头,布鲁斯看见城市在他的脚尖一点点收缩成光点,川流不息的车辆成了跃动的光带,蜿蜒的道路勾勒出城市的血脉,大都会在夜间稳稳跳动的脉搏。他想起来自己并没有这样看过大都会,哥谭是有的,大都会吗,似乎从没有。一手揽过超人先生的脖颈,布鲁斯勾起脚尖摆出一副相当享受的样子,微凉指腹从对方唇角摩挲向上,在眼尾意犹未尽点了点,他今夜头一次开始有些不解地想着,我们不是上来看大都会夜景的吗,怎么还往上飞,正要开口说点甜心你真是浪漫之类的情话,克拉克忽然开口了。
布鲁斯,往上看看。
这时候他们已然早早越过城市的天际线,在星光之间停留。
布鲁斯拥有世界上最闪亮的钻石,但此时他好像置身于闪耀之中。克拉克特意选了今晚,尤为适合观星的晴朗一天。夜幕之中群星的光芒在人类眼前展现开来,布鲁斯在氪星人怀中,有那么一刻忘记了伪装的花花公子身份,愣愣地望向深空。星星有的暗淡,有的璀璨夺目,有些似乎在闪烁,有些好像很安静,有些远远的,有些好像近得触手可及。逐渐适应的双眸在夜色中探究望去,散落的星光飘忽坠落在人类织物上亦折射出星尘痕迹,布鲁斯当然认识星图,他曾靠着夜幕里的星星们走出荒原绝境逢生,伟大的侦探也通晓人类史诗传说里关于星星的众多奇妙幻想,可眼前景色仍然超乎了一个人类的想象。
球形巨幕一般的深空蕴含着星罗棋布的宝藏,涌动的夜风越过猎户座的小尾巴跳上旁边的大犬座,一片清冷银白的月色翻滚涌动,如潮水般腾起又转眼间消失在闪耀星瀑之间,细碎如织的银线穿梭牵引,月神与化身星辰的爱人终再相见。光年之外的炽热超越太阳本身,抵达指尖只剩下残留一吻的温热。
飞离城市的闷热难捱,高空之上尽是月色的凉意,有风带走酒后脸颊上浸湿的温度,克拉克试着用披风将怀中人搂得更紧一些,以自己的体温传达暖意。韦恩少爷沉默了很久,氪星人不敢确定这是不是一个好的惊喜,直到那人忽然吻住他,指腹沿着眼尾滑落至颧骨边缘,布鲁斯捧着他脸蛋示意对方微微抬头配合,酒意尚存,微凉薄唇贴上来黏吻甚至还能尝到香槟的清甜果味。克拉克忽然意识到布鲁斯似乎没吃下多少东西,除了那瓶几乎见底的酒精饮料,超级大脑相当自责地跑了几圈想要问问暗恋对象饿不饿,要不要去吃点夜宵,话到嘴边却好像被甜蜜的吻勾得变了味。
布,布鲁斯...唔...能和我交往吗?
怀中的哥谭王子听言笑起来松开对方,不知道克拉克有没有意识到这个,布鲁斯心想,他或许是因为紧张过度,现在正抱着自己在空中缓慢转圈圈。那缕超人标志性的小卷毛已经被夜风吹得垂落眼前,他望向氪星人,月光正好落在蓝眼睛里,海洋深处有星光铺陈。克拉克眨了眨眼紧张等待面前人的回应,像极了亮闪闪的孟买蓝宝石,我得收藏这个,韦恩少爷这样想着。
布鲁斯的指尖勾着领口似乎还有些燥热,肌肤触碰之间才发觉披风没有包裹的地方冻得像冰淇淋,呼出一口热气都能看到白雾打着转慢慢升起,韦恩少爷交叠着双腿再一次笑了出来,冰凉的指腹按上氪星人脸蛋。
首先我得到一个更暖和的地方才能好好给男友一个吻不是吗?
克拉克的脸蛋瞬间烫起来,似乎能够温暖韦恩少爷冰凉的指尖,一个局促不安的道歉落在风里,一抹红色极速飞向地面就像身后夜幕里飞过的道道流星。
这本是个最佳的观星之夜,而克拉克的真心,藏在一片星光里。
一些个我流男高小碎片
高振宁第一次见到姜承錄时是在课上。
当时他正无聊地敲着笔尖,魂飞天外地想着中午该吃些什么。没等他盘算出所以然时便被突如其来的老班打断了,随后他视线落到老班身后背着书包的陌生面孔。
当然,这并不影响高振宁。
坏了,可别是学霸。高振宁发散想着,心里祈祷着这...
坏了,可别是学霸。高振宁发散想着,心里祈祷着这哥们只是伪装。
讲台上的老头讲课实在催眠,没过多久他撑着头开始小鸡啄米式的面见周公。等到下课铃响了一会了他才睁开惺忪睡眼,高振宁甩甩睡麻的手大喊一声:“老久,走啊尿尿去。”
然后他扭头看见自己的新同桌被班上的同学围起来七七八八的问了起来。而这小子或许是装高冷,或者是紧张,回答一个问题嘴里一句话就说两三个字。
不管怎么样,这些人阻挡了他去厕所的路。所以他大手一挥,自来熟的跟这小子说:“走啊,一起去?”
谁知道这小子是真跟着去啊!
高振宁反而开始尴尬了,一边的张恒久倒是适应性绝佳的开始和这小子聊起来了。
“哎呦我,你是韩国人啊!”张恒久第一次面见老外格外激动,他上下打量着眼前的人:“哈喽哈喽!你叫啥名啊,咋想着来这地方上学啊?”
“姜承錄。跟着家人来,临时借读。”姜承錄有些磕磕巴巴地说完。
“行,我叫张恒久,以后叫我老久就行,”然后指着一旁突然陷入社恐的大高个又道:“这货叫高振宁,你爱叫他啥就叫啥。叫他大马猴也......”没等他说完高振宁已经一脚踹在他的屁股上了。
“以后都哥们,你这异国他乡的有事吱声绝对好使。”张恒久呲牙咧嘴地揉着屁股刚想骂点优美词汇就听高振宁双手插兜说:“刚想起来下节体育课,网吧走起?”
“走呗,翻墙搂两把游戏。”张恒久突然想起身边还有个新哥们,他使了个眼神向高振宁询问咋办。
高振宁倒是满不在乎地摊手说:“我是无所谓,你问他去不去呗。”他想着这小子就是再胆大也不敢第一天来学校就逃课。
实际上姜承錄翻墙比张恒久翻墙还熟练,都不带喘气的。
“哎呦我去,这锐雯!”
张恒久看着对面水晶爆炸一把薅掉耳麦:“不是姜哥,你是神啊?网管,快给我哥再来一瓶可乐!”
高振宁盯着屏幕显然也被姜承錄秀了一脸,他一时之间对姜承錄肃然起敬伸出手比了个大拇指:“你是真的强兄弟,要是咱俩双排指定嘎嘎乱杀。”
“不是宁哥,我呢?”张恒久问。
“久呀,你当个挂件也行。这个家不需要你了。”高振宁如是答。
姜承錄消化了这俩人的对话后被逗得哈哈大笑,他拧开用实力赢得的可乐喝了一口才说话:“朋友,一起玩好玩哦。”然后对着高振宁竖起大拇指:“宁也玩的好,我们很......呃......”他突然有些卡壳,然后飞速打开翻译网页:“哦,对!默契。”
“我们很默契。”他说。
姜承錄其实也没想到自己能在异国他乡融入的这么快,特别是当他和另外俩人一起站在老师办公室的时候。
感觉代价有点大。
“行啊两位祖宗。”老班怒极反笑坐在办公椅上道:“你俩还挺大能耐是吧,自己不学好还带着人家一起不学好!”
“再让我发现你俩作妖,你俩一起给我滚蛋!把你们家长都叫来!”
“网吧有英雄联盟比赛,免半年网费呢!你和我姜哥去不直接拿下?”
高振宁看着一旁趴着睡觉的姜承錄向面前还在喋喋不休的人道:“你非得这个时候说是吧,你也不看看这都快月考了,咱们不学别拉着他一起行不?”
“行行行,是兄弟格局小了,确实不能耽误姜哥正事。”张恒久拱手道:“那咱们拉着二班那三个小子去呗,我估计着三个臭皮匠能顶一个姜哥。”
见对面这位活佛点了头,张恒久才满意的准备撤退。谁知道姜承錄这时却抬起头,眼睛都没怎么睁开明显是强行苏醒:
“我也要去,比赛。”
“不是不让你去。”
“复习,你现在需要好好复习懂吗?”
姜承錄拍了拍自己胸脯自信道:“我复习可以。比赛,不影响。”他又看高振宁略带迟疑的样子:“相信我,哦?”
“行了。”张恒久及时打断:“我哥都这么说了,这说明什么?说明我哥自信,区区考试我哥不在话下!”
得,这俩人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再反对显得自己磨叽。
“行行行,那就冲呗。”
比赛结果当然也不出所料的一路稳稳拿下,等高振宁摘下耳机却发现后面围了不少人了。
“哥们你们这上单和ad也太变态了,妥妥虐菜局,不行走职业呗。”被虐的对面上路受害者如是说。
“有这个打算。”高振宁听完话一乐:“说不定咱也能拿个冠军爽爽。”
“先加个好友,到时候我也是冠军好友了。”那人也上道的说。
应付完人后,高振宁大手一挥:“哥几个,庆祝一下?吃点东西走。”
说来也奇怪,在这一群大嗓门七嘴八舌点菜时高振宁却捕捉到了姜承錄在一边小声嘀咕着:“锅包喽,锅包喽。”
“都别点菜了,咱们mvp发话了。”高振宁莫名被戳到了笑点,鹅鹅的笑着:“先点个锅包肉。”
虽然也就刚及格,但对于高振宁来说确实是巨大进步。说起来,帮姜承錄翻译时自己确实跟着学了不少东西。
这算什么?赠人玫瑰,手留余香?
然后高振宁发现自己同桌十分有仪式感地伸出手,但碍于还在课上所以手放的很低。
多大了还搞这套。高振宁想,但不妨碍他伸手回握。
不过这同桌来的真值。
“宁哥,我求求你。”
张恒久双手合十,一副诚恳的态度:“教教我,你是怎么听懂我哥说话的啊?我刚和他去小卖部买东西我一个字没听懂。”
“哦,不对。听懂了喊我名。”他还为自己找补。
“大家都是同时认识俩月,你是怎么回事啊?你不会是语言天才吧?”
一旁的姜承錄笑的合不拢嘴,他干咳几声才平复下来正色道:“哎呦,久你菜哦。”
“谁说不是呢,这不是一合计就懂了。你就是纯菜,少找借口嗷。”高振宁跟着一起嘲笑:“天天一口一个我哥,怎么就这点程度啊久。”
“行,我懂了。”张恒久佯装痛心疾首的模样指着高振宁:“你俩指定私下聊了不少,谈恋爱呢?”
“我哥聊啥我不管嗷,但是你高振宁挺卑鄙啊!偷偷和我哥打好关系是吧?”
“得臆想症赶快治。”高振宁抱胸靠在椅背上:“等你补刀什么时候不漏几个,我估计你哥说话你就能听懂了。”
姜承錄认同的点点头。
张恒久看情况不对马上转移话题:“对了,这不没多久就期末考试了。等考完咱们带着我哥假期猛玩一手!”
“这还没考完呢,你不如想想再考那一点分回去该穿哪双鞋跑的快一些。”高振宁手指了指姜承錄:“加入我们期末复习教派,你还有救。”
这是又让他装起来了,张恒久心里悄悄翻了个白眼。
本宣
《天人五衰》
作者/校对:燕水歌
内页排版:交叉韧带
详情见图
————
*注意:本体车马自理,每份含明信片,周边需单独车马
线上:拼团呀
线下:合肥特摄o会带几本,请提前约好
最后祝我产品大麦!
【胡万中心向】
2024.06.1000:00卡给胡万
祝胡万生日快乐!
祝大家端午安康!
这篇只是前半部分,原计划写成中长篇然后一发完,但由于本人极度懒惰端午之前根本写不完
石墨计字5700+,整体上是顺叙,从幼年开始,所以目前发出来的基本上全是私设内容,只有黄四郎刚刚出场,cp向几乎还没写到
根据剧本删减部分推算:胡万的生日是1892年5月30日端午节,即光绪十八年、壬辰龙年,所以今年是他本命年
零、
胡万怔在碉楼底下,昂首仰望。
枝桠密布的老树恣肆伸展,遮天蔽日,一片阴森里竟竖起座古董样的楼,铁栅窗边缘...
枝桠密布的老树恣肆伸展,遮天蔽日,一片阴森里竟竖起座古董样的楼,铁栅窗边缘遍布腐蚀严重几乎无法修复的伤痕,有如空洞巨眸淌着血泪,给本就发黄的石壁添了几分诡异。
好高。
正因有了这楼,各色欠修剪的树才肯俯下躯干,让出半边天。
鹅城的天真蓝。
草木皆兵的日子过久了,哪有心思细看穹顶之下风起云涌。
不过现在有了。
这要从那位老爷说起。他抬手,嘈杂长街转瞬被西装革履的手下开出条大道,胡万夹在中间,不知道该先迈哪只脚,只知道旁人定怕极了这阵仗。
幻想着令他们侧目而视的是自己,胡万心下油然生出快感,极力收敛着笑意。
再看一会天吧。
那是怎样辽远又诱人的搪瓷蓝,映得一切过于敞亮了,显出些许不寻常。
“嘿!就是你!你来!”
胡万寻声望去,花丛里穿梭着一个女孩的身影。
“快来!给你讲讲黄府规矩!”
那天,胡万见到了久违的灯火烛影、檀香木椅、西洋风的浮雕吊顶——模糊记忆交叠着的梦中情景。
玻璃盏碰撞出清脆的乐声,提醒他这是真的,这是真的,这也是真的,都是,真的。
一、
“可如今越来越不太平了。”
“到处都危险。”
“所以才要去。”
“去哪儿?”
“去上海。”
“上海吗?”
“对,上海。”
“你想不想去上海呀?”夫妻二人转过脸来,眼里满是温柔的爱意。
“想!”
男孩张开双臂,扑进父母的怀抱。
唱片机里的西洋乐声响个不停,男孩指着它说:我还想去这儿!”
他们答应得很爽快,但没能履行承诺。
在幼时的胡万看来,灾厄无疑是毫无预兆的,一切要从他出门买东西说起。
那天,卖糕点的老板收摊异常早,不甘心的胡万凭记忆寻了好几条街,敲开老板家的门才得知糕点已经卖光,老板塞给他一袋新摘的桂花,说这是品相顶好的食材,希望他家以后继续照顾生意。
在那个天高云淡的傍晚,年仅八岁的他第一次看到血,双亲的血。
姗姗来迟的是巡警,而后是亲戚们,由于此前接触过少,胡万一个名字也叫不上来,他张着嘴巴看这些人接二连三冲进来,又鬼哭狼嚎地冲出去:我可怜的哥可怜的妹可怜的嫂嫂可怜的侄儿......
他们对于胡万的毫发无损十分惊讶,但还是围上来,好似椎心泣血:心肝啊宝贝啊天杀的土匪啊......
他们把胡万从地上拉起,让他赶紧检查家中丢了些什么。胡万强忍着头痛转遍了所有房间,说:“没有,什么也没丢。”
“怎么可能没有呢,你再仔细想想!”
胡万想了想,觉得父母也不一定把所有东西都给他见过,就说:“不知道,我不知道。”
案子始终没有进展。
一户亲戚以照顾小孩的名义搬进了胡万家。他们做的第一件事是让胡万给男主人磕个头,认他为干爹。胡万拒绝了,胡万说你给我磕一个,以后你是我亲孙子。
第二件事让胡万搬去耳房,把卧室让给自家儿子住。胡万对从天而降的弟弟说,这屋里有西洋鬼,长着红色的眼睛、比窗户还大的黑翅膀,专吸脖子上的血。小孩吓得哇哇哭,于是这间屋子被征用为杂物室。
他们让胡万自己出去找点活干,比如沿街乞讨,并警告他以后没有父母管教就应该听其他长辈管教,不许向家里张手要钱。
知晓他家变故的邻里街坊见一个小孩漫无目的逛在街上,难免心生感慨,更有多事者问他渴不渴饿不饿,是不是遭人排挤受了欺负。毕竟其家算是大富之家,其父母生前也算良善,这种时候关心一下总不该有坏处。
胡万很想接过别人递到手边的食物,并对他们大倒苦水,但每次都忍住了,只是用哀伤的眼神礼貌回应着,说,没有,家中待得烦闷,出来走走自己排解一下就好,家中大人都忙,很感恩他们及时赶来救我,不想给他们添堵。
由是更惹得旁人怜爱,评价他孝顺体贴,心里憋得住事,以后定是个能当家的好孩子。胡万便借机表达出想“找事情做”的意图,很顺利地收获了一份简单的杂活,虽然根本挣不来几个钱,但每天累得话也不说,吃完饭倒头就睡。如此以来安生数日,让人以为他消磨了从前的秉性。
直到这天晌午,胡万满身污渍回到家中,神情倦怠,径直走向饭桌。
“哎呀怎么没换衣服就跑进来,出去出去!”
胡万像是没听清,又上前一步。
“不是让你出去吗!去去去!”
胡万出去了,去厨房提了把菜刀回来。
“这是我家,你们出去。”
桌边人面面相觑,一人打破了沉默,其他人这才争着插嘴。
“这孩子,怎么这么不懂事!什么你家我家的,咱们是一家人,一家人就要相互体谅。”
“你把你爹娘克死了,想把我们也克死吗!”
“我们是体谅你,让你在这住,还让你有口饭吃,你也得理解理解我们不是?快把刀放下!”
“什么?”
“把刀放下呀!”
“你说我爹娘怎么死的。”
那人压低声音,语气神秘:“你不会真不知道吧!五月生子是大忌,五月子,杀父杀母,更何况是五月初五!当初就是因为这个,大家都反对把你生下来,可她偏不信!你爹也是,还和我大吵一架!现在好了吧,可怜见的。”说着做起拭泪动作。
旁人煞有介事地抚其肩背,附和:“吃着饭呢,怎么又说到伤心处了。”
“大人不解我们苦心,小孩也不懂事,唉。”
“把刀放下,吃饭吧。你也不要太过自责。”
刀猛摔上桌,劈出骇人的裂缝,嗡嗡作响。胡万用手对着在场的人挨个指点,口中一字一顿:“把你们都克死。”
主座的男人拍案而起:“小杂种!治不了你了!”
胡万见势不妙,不等他离席便夺门而逃。
“逮住他!逮住他!”
闻声赶来的下人们躲在门两边张望,不明所以。
只有一个老佣人偷偷追出来,塞给他一包吃食,说:“这地方你待不下去了,跑吧。”
二、
食物吃完的那天,他溜回家附近,在夜禁之前躲起来,静静地等。
等到更夫喊了“子时三更平安无事”,走远到人影也不见,某个阴暗的角落擦亮一颗火星。
滚滚浓烟很快引起街坊邻居的注意,他们不远不近地聚着,大声议论。胡万用装食物的布包蒙住头,混在他们中间,踮脚查看。
等到巡防的队伍赶到,火势已经遍布整个庭院,几乎每间房顶上都有火光癫狂的舞姿,它们跳着,蒸腾着,炫耀着,紧紧相拥直至融成一团。
应该先救人,然而火已经烧到门口,更离奇的是,所有的门都被人从外面上了锁,撬开之后,冲出来的只有浓烟。
于是他们又说有人故意为之,那么必然是土匪,大概因为追查小夫妻惨死事件惹恼了土匪,换来个斩草除根,不过具体情况还要等到上报之后才能展开调查。
人们齐心协力打水,浇在燃烧的房屋外围,好让火走不出家门。至于扑灭,要花上好些时辰,到那时候也就烧得差不多了,不如放任它烧。
那个老佣人呢,他从前是给家里做饭的,此时睡在哪里,火会烧到厨房吗?胡万不敢细想,他穿梭在来回运水的人群中,跑了。他害怕火光照见自己的脸。
......
只要还有一点力气,胡万就会强迫自己向更远的方向迈开步子。而力气不是凭空积攒的,他开始捡别人扔的垃圾,偷田间作物、路人行李,翻横死街头的人的随身物,其中最危险的是偷,在无数次被发现被追赶之后,竟也涨了技巧,但这样的日子已然是无法再忍。于是他悄悄上了牙人的车。
坐在旁边的女孩与他年龄相仿,对这个半路自己爬上车的家伙颇感好奇:“喂,你要和我们去同一个地方吗?”
“要。”
女孩不屑地笑了:“你知道是什么地方吗?”
胡万摇摇头。
“是谁卖掉了你?”
胡万还是摇头。
“总得有个人吧!”
“那就是我,我自己。”
“你怎么是短头发?”
胡万心中登时一慌,生怕对方不怀好意。如果因为这个被抓走、被认出......他没有答话,女孩感叹了一句还挺不错的,也没再问。
途径集市,女孩趁牙人不注意跳下车。胡万望望四周,神使鬼差地紧随其后。
跑到某处官兵把守的城门,女孩停下脚步。各色行人进进出出,经过门口例行检查。女孩不知从哪得到一张饼,然后在城墙边歇脚的人群中占据了一个位置。胡万蹑手蹑脚上前,坐在她旁边。
“你跟着我做什么?”
“你好厉害。”
“......那我也不会把饼分给你。”
胡万说,好吧。但是眼睛一直盯着饼。
女孩把饼掰开半块递给他:“你爹娘呢?”
“都死了。”
“怎么死的?”
“被人暗算。”
“土匪吗?”
“不知道。也可能是我。”胡万把饼掰下四分之一还给她。
“不可能!哪有小孩打得过大人,我倒是见过爹娘要把自己孩子害死的。”
饼太干了,第一口吃得勉强,第二口已经无法下咽,于是两人分头去找水。
墙边靠着形如枯槁的乞丐,歪着脑袋,只剩无法分辨年龄性别的皮包骨,如果不是因为眼球还在转动,一定会被当成死尸。
胡万在那双眼球的注视下寻到了一块像小陶碗的瓦片,里面是没晒干的积水,大概是雨水吧,凑近闻了闻,而后仔细观察浮在表面的灰尘。
他抬头,没有看见女孩,却看见不远处有一辆熟悉的车,就是刚才跳下的那辆,正往反方向开着。
他端起瓦片,一饮而尽。
三、
胡万又开始漫无目的地走,他又遇到了很多尸体,不过大多数情况下翻完都一无所获,能吃的东西早被拿了去,更不必说值钱的东西。
火药侵蚀的荒凉地真是让人难以苟活,胡万感到头晕眼花,想要就地躺下等死,丝毫没有注意到一队人马正朝自己的方向行进,直到为首的黑马的影子罩在他身上,才惊得跳起来钻进草丛。
黑马上的男人阻止了身后就要抬枪的手下。
与他并排的男人低声说了些什么,是西洋话,大意是:如此以来,上帝会保佑你的。
胡万以为自己撞上洋人了,却又听见他用中国话反驳:“你说我需要上帝?我替上帝收拾了几个畜生禽兽王八蛋而已,本身就属于积德行善嘛!你只是心疼这小子才编造个理由!”
“哈哈,你好歹给他点吃的!”
“我打算把你的干粮给他。”
“那我吃什么啊!”
“就快到了,你别吃!”
“好哇!看你以后怎么得民心!”
“得你心就行,以后得罪了人还指望你去替我说好话呢——喂!小孩儿!接着!”
满包沉甸甸的食物落进胡万怀里,男人笑了笑,留下一句“Seeyou~”便继续带人赶路。
彼时的胡万头脑空白,呆望着马蹄扬起的沙尘,许久才反应过来刚才发生了什么。
骑黑马的男人也剪了短发,恣意狂扬,英俊潇洒,虽是同别人嬉笑,举止间却散发出上位者的气场。
父亲当年就该如他这般,用马蹄踏破那道全家只为他而设立的门槛,用洋枪教会那群亲戚闭嘴。自己就不会无家可归,母亲也不必受人非议了。
接下来的日子里,胡万满脑子都是那个男人,后来实在忍不下去,凭感觉循着一行人马离开的方向跟上去。
等他混着过路的商队摸进鹅城,一场搅得全城天翻地覆的械斗已经落下帷幕,黄家四少已经成为黄老爷,而胡万对此一无所知。
胡万只知道,城中人对他有着没来由的恶意,或者说,并不欢迎“外头来的”、“小叫花子”。流浪猫流浪狗这些称呼倒是易于习惯,但是不作回应会削减别人的乐趣。三五成群的小少爷们整日闲逛街上,非常需要乐趣。
被绊一下、揍一拳,成了常态,有时好不容易拿到的东西,还没捂热乎就被夺了去。看他们衣着打扮不是自己惹得起的人,胡万每次都选择:忍。
但仍避免不了意外。
别人追打他,他就跑,一路跑到城外,跑到护城河岸,胡万身后传来惊呼,回头见有什么东西正在水中挣扎,刚才命令他学狗叫的小孩,此时被河水呛得说不出一句囫囵话。
胡万就近捡起根长木棍,伸进水里,对方惊恐地躲闪,更加激烈地拍打水面。随他一起追胡万的其他孩子们气喘吁吁赶来,围在岸边团团转。
“你抓啊!抓!!”胡万用力抖了抖木棍。
“杀人啦!杀人啦!”水里的孩子在哭喊。
其他人听到这句,也跟着叫起来:“杀人啦!杀人啦!”
胡万猛地抽回木棍摔在岸上,转身跑了。
胡万后来才知道,淹死的小孩是鹅城某豪绅家中独苗,父兄与两大家族私交颇深,以之权势完全可以私下派人把胡万弄死,选择对簿公堂不过是为了羞辱折磨他。黄四郎则一直以为那小孩真的是胡万所杀,对他的报复心啧啧称赞,偶尔会把此事当作“美谈”提起。
县长不奈烦地拍着惊堂木,这个被尊为青天大老爷的人分明是在窃喜,他即将大展拳脚有所作为了。
高悬的牌匾摇摇欲坠,一片“威武”声中,胡万的恐惧终是战胜了理智。
“不是我干的我没有杀人我不是故意的不是我......”
“你敢说你没杀过人?打!”
胡万跪在地上,任凭衙役拉扯,只顾两手护头。
“问你们嚷嚷什么!”
门外声音响起,未见其人,县长已离席站定,点头哈腰:“啊!黄老爷大驾光临,有失远迎!”
黄老爷?就是传说中的鹅城一霸?他到这儿做什么?完了完了得罪上这号人怕是真活不成了......不过话说回来,既然都快死了,我倒要看看这家伙的真面目。
胡万缓缓抬头,隔着被泪水打湿的头发望去。
大老爷出乎意料的年轻,分明就是城外撞上的那队人马的首领。跟在大老爷身侧的人也很年轻,正是提议给胡万食物的人,他又在用西洋话轻声细语:“就是很漂亮,你不觉得吗?”
“你不是不喜欢小孩吗?”
“可是,天哪......”
没等那人说完,大老爷已经迈开脚步上前询问。那人好像确实不喜欢小孩,后来几乎没怎么在胡万面前出现过,但不知怎的,胡万印象里有他隐约的笑脸。
告状的男人等不及县长多重复些场面话,没好气地挤过去,把案件来龙去脉说给黄四郎听,并警告他不要多管闲事。
黄四郎抑着眼底戏谑的笑意,边听边揉太阳穴,听完转向胡万:“是你杀了他儿子吗?”
“不是我。”
“所以说,你是清白的?”
“对!我是清白的!”
胡万眼中刚亮起的光随着一声枪响熄灭,方才还在叫嚣的男人倒地不起,血沫从口中涌出,扭曲的四肢抽动了一下,便再发不出声音。
“不,不,不要杀人。”
胡万不受控制地发抖,在黄四郎对他伸手时恐惧到了极点。黄四郎做出要给他拭泪的样子,眼泪没擦到,袖口的血倒是沾在了人嘴上。
指尖顺着眉梢划到唇角,黄四郎像在饶有兴味地欣赏着什么:“我不杀他,怎么证明你清白?”
“好了,你走吧。”黄四郎点上支烟,背过身。
走?去哪......
身旁那人疯狂使眼色,胡万不解其意也无心理会,只应道:“老爷,我没地方去。”
“唉,可怜啊。”黄四郎转身回来,他的眼睛在说:
很好。
【520避寒中心向活动接力产粮——第23棒】
#蓝莓冰沙大口啖之#
5月20号22:00
上一棒:@青潭白鹭
下一棒:@缠金
不知道泰坦奎良长啥样假设新纪元的就是了
(可以把他当成上篇的后续)
【520避寒中心向活动接力产粮——第16棒】
5月20号16:00
●林鬼骨,奎避+烟避
●捏造童年,OOC致歉
刚开始接受实战训练的托马斯每天都带着伤回到自己的床上。他常常疼得无法入睡,皮肤的淤痕让他像个被掐坏了的水果,处于发育期的骨头在夜里发出一种摇摇欲坠的呻吟,随时都有可能突然地断掉。疼痛,无人可供分担的疼痛,托马斯坚信自己迟早有一天会活活疼死。
但是在这里生存,除了适应疼痛,他还有其他的选择么?家园和故土离他越来越远,亲人...
但是在这里生存,除了适应疼痛,他还有其他的选择么?家园和故土离他越来越远,亲人的面容只留存于睡梦之中——托马斯连照片都没有,更悲哀的是他意识到自己的记忆逐渐被新的事物覆盖,他已经很难看清过去的家人的脸了。闭上眼睛,黑暗是狭窄的墓穴,躯体传达的疼痛在提醒托马斯:别忘记——是谁在他的肉体上留下淤青,是谁打破了他的鼻子,又是谁令他流血、令他感受疼痛?谁要取而代之,成为托马斯睡梦之中新的面容?
那个人的目光和他的皮肤一样冰冷。
他进入了托马斯的房间。他进入了托马斯的梦。像利剑穿透胸膛,无可抵挡。
其实托马斯能通过脚步声分辨他人的身份,这是一种敏感的天赋,与生俱来的警惕本能。只要他专注地听过,哪怕一次,就能在脑海里建立对应的档案。来到林鬼之后,托马斯第一个记住的脚步声不是作为养父存在的林鬼宗师,而是态度充满敌意的避寒,以及总是跟在他身后的奎良——他们的脚步声常常交叠在一起,像在玩惊人默契的二人三足游戏。避寒的步伐很干脆,一点也不会犹豫,抬起——落下——垫脚,具有猫科动物似的轻松体态,绝不会发出多余的声音,以免惊动自己的猎物。
此刻,托马斯是避寒目所能及的唯一的“猎物”。他感到有点燥热,焦虑调动了他的血液,流速变快了,皮肤温度很快超过了被窝的温度。托马斯热得下巴和脖颈都有点潮湿。
来自避寒的手掌放在托马斯后背的一瞬间,仿佛从背脊滑上了一条蛇,他的身体本能地敲响警钟:危险、危险、好危险。脊梁骨的神经不断往大脑灌输受惊的情绪,他埋在枕头里的脸不由自主地皱成一团,像个做了无法理解的噩梦的婴幼儿。
为什么避寒会在这里?他来这里想做什么?他是不是想杀了我?……不不不,托马斯的躯体一动不动,脑子都在飞速的运转,自己给自己提出一连串的问题,却没得到任何有用的帮助。
但托马斯很快意识到:避寒没有想伤害他的打算。避寒的手掌放在托马斯的脖子上,冷冰冰的,合拢了却没有收紧,他显然克制了力道。假如托马斯真的睡着了,这样轻的动作是不会弄醒他的。
白天训练时,那只手表现的毫不留情,为自己带来疼痛、淤青、污血。而此时,深夜,除了装睡的他和避寒以外无人知晓的秘密时刻,这双手谨慎地检查被它伤害过的躯体,动作是如此温和、克制,令托马斯不仅疑惑自己的判断力是否出现失误,将别的什么人错认成了避寒。比如梦境里充满爱意的母亲,在现实中的投射,还是某个温柔的鬼魂,用冷冰冰的手指触碰异乡生存的年轻孩子。
抚摸,那是一种没有多余的情绪的,十分收敛而轻柔地动作,简直不像是避寒能做出来的——托马斯亲眼见过避寒是如何处置那些猎物——它们被避寒掐住喉咙,口中冒出乳白色混杂红色的雾气,接触到避寒皮肤的部分,以一种残酷的速度凝结出冰霜。这是一种冰冷且永恒的死亡,而避寒是带来白色死亡的存在,他是死亡本身的意象。
此时此刻,他不再是死神,他在夜里换上了鲜为人知的身份:做一位哥哥。……或者别的,带着亲情和生育符号的。
连避寒本人都没有意识到自己角色上的切换,所以他的一切行为都是自然而然发生的。他训练托马斯有关战斗和杀戮的技巧,也会抚摸和检查自己在年轻的肉体上烙印的伤痕。避寒是凶手,是施暴者,是托马斯肉体上的敌人。但避寒同样也是哥哥,是治疗者,是托马斯精神上的亲人。两种截然不同、正常伦理上天差地别的身份同时在避寒身上产生了吊诡的交集,仿佛是产生杀戮的屠刀里同时长出了没药花。荒谬绝伦。
托马斯一动不动,灵魂与躯体暂时分离了,他觉得好奇怪。就在避寒涂抹药膏的过程中,托马斯好像飘了起来,脱离了沉重的肉体,半浮在空气,亲眼目睹避寒——在处理伤口——为他。
房间发生的所有奇迹都由托马斯的灵魂尽收眼底,迷乱的第一视角,那些发出疼痛呻吟的骨头、热辣刺痛的受伤皮肤、使用过度的酸软肌肉……它们变成下沉的实体,在现实里具象化了,与托马斯上浮的灵魂彻底分开,一切苦和痛和酸涩都留在了肉身里。疼痛和悲伤被替换了,这是什么奇迹一般的良药?而灵魂亦有新的感知,它通过情绪、空气,或一切触摸不到却被托马斯敏感天赋所捕捉的事物,让托马斯能够感受到深处的悸动,比骨头更深的地方,连接肉体与灵魂的所在,一颗欢蹦乱跳的心脏。
真奇怪,那疼痛变成了什么啊。
托马斯想不出来,他的灵魂好像真的睡着了,陷入黑甜,梦中梦的深处。
大雪,狂风,没有星星和月亮的深夜。三个兄弟围在好不容易生起的火堆边,狭窄的山洞内连足够他们平躺的空间都不够。避寒伸出洞外,让风雪穿梭于手指间,他在估算恶劣的天气何时能过去。“这场雪会下到天亮,风也不会太早停下。”
“我们需要耐心等待这个雪夜过去。”奎良受伤了,所以神情怏怏。生起洞内的火堆把他仅剩的一点体力耗的干干净净,但奎良并没有忧虑或是惊慌,他还不忘安慰兄弟中最小的那个,“不用担心,托马斯,夜晚过去的很快。这场雪如果不停,林鬼的其他成员也很难找到我们。”
“我担心的是你的伤势。你还好吗,奎良?老实说,你的体温变得有点冷。”
不等奎良回答,避寒便开始归责,“如果不是带着你,我们现在已经回到林鬼休整了。”
奎良不赞同哥哥把造成目前这种狼狈状况的原因归咎于托马斯,“大哥,谁也想不到会有熊从冬眠里醒过来。而且突然开始下暴雪,我们的视线收到了很大的影响。”
“啧。”避寒瞥一眼垂头丧气的托马斯,捏住他的脸颊往上提了提,却没再继续责备他,转而抱怨起不在场的父亲,“也不知道父亲在想什么,竟然会让他跟着我们出来,他——也就十几岁,刚接受林鬼训练才几年?跳起来还没那个熊瞎子高。”
“……我跳起来比那头熊高一大截呢。”托马斯捂住生疼的脸颊,不服气,但是很小声。怕避寒听到了,又怕避寒听不到。
避寒说他就会犟嘴,转头检查起奎良的伤情。
原本他们三个刚完成父亲给的任务,甩掉了追兵,正在返回林鬼的途中。谁也没想到,打斗的爆炸声惊醒了一头冬眠中的熊。它闻到人的气味,一路追杀,看到托马斯的时候,立刻暴怒地扑过去,差点把托马斯撞的飞起来。体力不足的三人费了很大劲儿才杀掉这头熊,代价就是奎良的侧腰被狠狠抓了一掌,托马斯几乎脱力,走路摇摇欲坠。接着,雪越来越大,几乎是成片成片的掉。作为能够操控寒冰之人,风雪对避寒的影响是最小的,他在三人中看起来没那么狼狈,完全可以继续赶路,但避寒不想最后拖着两具尸体回去。所以他们决定在最近的山洞里暂时休整。
对于目前的糟糕情况,愧疚如同热油,一直在煎熬托马斯的心。这个去年刚抽条,身量迅速发育的捷克男孩,还像才到林鬼时的年纪那样,站在旁边要哭不哭的。他不敢流眼泪,更不想被避寒发现自己哭了,手背局促地抹过眼睑,假装自然的去摸耳边的头发,好像脸上哪里又痒了起来,便顺着眼角和鼻梁不自在地挠了挠,最后把手背到身后,两条腿来回交换重心。光是擦一下脸,就能做出八百个小动作掩饰。
幸亏避寒注意力不在托马斯身上,否则高低都要嘲笑他两句。托马斯有点小小的庆幸,但看到哥哥专心盯着另一个哥哥,又产生了一种被忽略的不甘心。
避寒用匕首割开奎良侧腰的布料,让伤口完完整整地暴露出来,两道巴掌长的抓伤,并不算深,只是边缘的皮肉微微翻卷,看着血淋淋的。温度太低的缘故,伤处的血肉和衣服已经粘连了一部分,避寒用匕首的刃尖轻轻挑起肉里的布,仔细而耐心地挖出来,确保没有一丁点遗留。他的手非常稳,眼神很沉,专注的神情让托马斯觉得他的侧脸有种令人安心的神性。
清理奎良伤口的场景,与托马斯半梦半醒里以灵魂视角看到避寒抚摸自己伤处的情景重叠了,托马斯看着奎良和避寒,如同看着自己和避寒,寂静的夜里的灵魂和此刻的第三人称交汇、重叠、彻底融合了。雪夜,孤独洞穴里有三个灵魂,它们因为疼痛而亲密,直至不可分割,直至天明。雪停。
但奎良忍受疼痛的本领比托马斯强太多了,他仅仅只是拧起眉头,嘴唇紧抿,保持一种沉静又包容的姿态,完全接受来自哥哥给予的痛苦,一声不吭。仿佛那不是痛苦。托马斯搞不清楚自己的身体为什么要产生“感同身受”的情绪,它很诚实。它在默默希望能够替代奎良承受这份疼痛。为此,托马斯的腰上那块完好无损的皮肉在源源不断的作痛。不可能是幻觉。它真的在疼,托马斯摸了摸自己的侧腰。
“没有干净的水。”避寒本想用雪或者冰去清理,然后简单粗暴的冻住伤口,既能止血,又能避免感染。但奎良失血加过劳的身体出现了失温症状,摸起来明显不如平时温暖,他不想清理个伤口结果让亲弟弟冻死,只好换一种方式。“你忍着吧。”
尾音落在伤口上。
避寒选择用舔舐的方式清理。他的舌头不快不慢地掠过破损的皮肤,从边缘舔进最深处。哥哥的舌头仿佛一根柔软的刺,顺着破损的皮肤,一直深入,轻轻地抵达骨头和肉里。瘙痒感在提醒奎良,某种超越兄弟的情感被避寒植入了自己体内,像一颗种子寄生在胸腔,使心脏麻痹、染病,从此以后,一旦接触避寒便将不可控制的失律的跳动。
他舔舐的模样像被迫品尝不感兴趣的食物,血泅红了嘴角,令托马斯想起自己捷克故乡的童谣里吃人的妖怪或恶魔。但避寒并不想伤害自己的兄弟,他此时此刻真是一位合格的兄长,像刚分娩的母兽舔去自己幼崽胎衣那样温柔仔细,一点点用舌头把伤口处残存的布料、沙砾、草根清理掉。破损的皮肉温度滚烫,哥哥的嘴唇永远冰凉。他每伸出四五下舌头,便要侧头去吐出口中的秽物,直到整个伤口不再流血,呈现出湿润、干净的状态,红得像是吻出来的花。
舔舐毫无疑问是属于动物的亲密表达,人类在追求文明进步的道路上放弃了它,但无论文明到了多么含蓄的地步,部分动物性的东西仍然存在于体内,人类称呼为本能。所以,依靠舌头与唾液的接触是本能的亲密行为,没人能如此毫无芥蒂的用嘴唇碰触陌生人的皮肤。亲赖之人当然不同,他们的血液自有特殊性。在避寒清理的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吞咽下一些奎良的血。作为同父同母的亲兄弟,也许他仔细品尝,就能发现奎良的血与他的血是相同的味道。某些传说里,常常说喝下亲人——尤其是兄弟之血是种禁忌的行为,假如那是真的,避寒会因为爱而获得某种诅咒吗?总而言之,唾液与血的交换,伤口的舔舐,一场本质与交媾并无不同的行为,使他们两个产生了奇妙的联系,疼痛成为独属于二人的新的脐带。但无人意识到。
奎良在整个过程中仍旧一言不发,只是不时张口发出一点白色的雾气,喉咙里困着低低喘息。他的眉头松懈了,不知是不是因为疲惫,使身体不再紧绷,连双眼也半合——这是忍受疼痛的神情吗?老实说,托马斯觉得奎良的疼痛消失了,它们被避寒吞咽掉了,或者全部转移到了自己身上。
取而代之的是什么呢?
托马斯好想悄悄问奎良——躲开避寒,只问他:你在痛苦吗?奎良,你、你为什么发出的是满足的叹息?
沉默。奎良缓慢地呼吸。又屏住了。
这份的沉默让托马斯感到怪异的急切,愈发想从兄弟口中得到一个答案……啊,答案,他甚至连问题都没有说出口。托马斯走近他们,小心翼翼地审视,心里却做好不知名的准备,好像随时会被拉进某个扭曲的漩涡。
记忆在作祟,托马斯忍不住想起几年前趴在避寒背上,回家途中见到的两只狗,大一些的狗一边叫,一边舔舐小狗腹部被雪打湿的皮毛。它不是小狗的妈妈,也不是父亲。它是小狗的哥哥,哥哥会舔干净弟弟受伤的皮毛。
只能是受伤的皮毛吗?托马斯有些失落,仿佛避寒和奎良跑的太快,把自己永久地遗落在身后。但他很快又凭自己得出了解决的办法,短刃在掌心熟练地翻转,像一道流星,被紧紧握住。割开自己,就如同脱下一件带有知觉的衣服。
而他们已经结束了。避寒很满意自己的处理方式,作为结尾,他撕了袖口为奎良包扎,指头绕了几道,便打出一个完美的结。
托马斯走到避寒背后,小声地问:“奎良哥还好吗?”
“嗯,他没事。”
“他睡着了么?”托马斯伸长脖子,企图跨越避寒去查看奎良的脸。
避寒用掌心挡住了托马斯的目光,“睡着了,没什么好看的。”
“哥?”托马斯变得有点忸怩,话到嘴边,却说不出口。避寒见过他这幅作态,很多次了,一旦这小子做错了什么事或者搞砸了什么情况,他就会变得支支吾吾,说话声都低了八度。
还做错什么事?避寒暂时想不到,从鼻子里发出“嗯”声回复,随手抓了一把洞口石头上的雪,大口含在嘴里,用力地咀嚼,然后吐出血和水的混合物。他重复了几次,直到吐出的雪水变得透明。托马斯看的有点入迷,他觉得避寒像一只刚进食结束的野兽,正用雪仔仔细细地清理自己口腔和皮毛。
托马斯分开自己的腿,露出血肉不清的伤口,带点自己都听不出来的委屈对哥哥说:“……我也受伤了,这里,你看这里。”
确实伤得不轻,避寒撕开托马斯的裤子,检查那道伤口:贯穿伤,和腿骨擦肩而过,所幸并未穿透大腿。还好这小子记得压迫止血,他再不开口,等避寒注意到的时候,估计血都流干了。
“怎么能伤到大腿根?”避寒撕出布条捆住伤口上部,用力勒紧止血,“你被什么东西刺成这样?那熊还会拿刀扎你?怎么没再往上扎点。”他的指头敲了敲托马斯的胸口。
托马斯说:“我是跟着你跑的时候,没注意雪里有木头,跳下去被尖木头刺进大腿里。啊疼死了。”
“又是个麻烦。啧。”避寒早把不爽摆在脸上了,“爬到高点的石头上坐着,腿别分太开——你怎么不干脆把这条腿掰下来直接拿给我省事儿了!”
哥哥的舌头,哥哥的吻,终于落到了自己血淋淋的伤口上。托马斯生平第一次想感谢疼痛,为他带来了避寒,他几乎要沉迷于这种虐待肉体、同时让精神满足的把戏。假如这里还能出现一位正常人,就该好好告诉他们——这三个兄弟,三个男孩,正在玩什么邪恶的角色扮演游戏:恋痛?自我虐待?精神交媾?
有基本常识的人都应该知道:疼痛并不能等同于爱。
——但它能够带来爱,托马斯想,它让我和避寒、奎良和避寒、我和奎良变得亲密无间。疼痛为我们带来了爱。
“哥哥。”托马斯轻轻呼唤,把下巴抵在腿间清理伤口的避寒的头顶,心满意足地闭上眼睛。
避寒吐掉污血,推掉压在脑袋上的负担,以一种怀疑的目光盯住托马斯,然后不大高兴地拍了他脑门一下,呵斥的语气充满兄长架势:“不要有下次。”
“我错了。”托马斯以为避寒发现了他的古怪小把戏,他愧疚,但并不觉得为此后悔。
但避寒说:“你知不知道跳到尖刺上被扎伤大腿,传出去会有多丢人?你简直像一只愚蠢的瘸腿跳蚤。”
灰色的小跳蚤不好意思的挠挠头,似乎意识到这是一件羞耻的事。他的眼神留在哥哥鬓边的散发上,考虑要不要伸手去摸一摸。
关系你患难鸳鸯,永宿在池塘
[图片]
[预售信息]
一般预售结束后120天内发货
售价:50/本,不含运费
[刊本信息]
刊名:山长水阔知何处
原作:延禧攻略
CP:爱新觉罗·弘历x魏璎珞
性质:同人短篇合集(《未有花时且看来》第二次印刷)
本次收录范围:第一次印刷后再更新的全部新文。
字数:6W+
页数:122P
[参本人员]
执笔:阿饭
整理校对:阿饭
[购买方式]
淘宝链接:
或截图下图,在淘宝扫码也可
—————————我是完美的分割线——————
为了庆祝我终于把欠了起码一年的本子印刷出来
搞个小抽奖吧:
如何发起:互动抓人,抓到谁就是谁
奖品:《圆明园》精装本,智能保温杯,利落同人本《游园惊梦》(应该是孤本,仅此一本,谁收到是你的福气)
奖品不分一二三等奖,按照先后顺序来,先到的先选择奖品。
感谢大家的支持!!!!
《圆明园》精装本如下图:
“陛下,该翻牌子了。”
胤禛正在批阅奏章,眼也不抬。苏培盛见胤禛抬了下左手,忙和和气气地把敬事房的掌事太监徐公公请了出去。
“皇后咳疾好些了吗?”胤禛合上奏折,端起桌上瓷盏,浅饮一口。今秋安溪的铁观音茶叶收的早,他慢声道:“春水秋香,叫小夏子送些去碎玉轩,你随我去看看皇后。”
“是。”
景仁宫里,胤禛与宜修榻上隔桌而坐。
“眉儿性淑恭良,又替你分担后宫事务,如今怀有身孕,朕想晋一晋她的位份。”
“沈妹妹心性沉稳,遇事不推脱且办得妥帖。为嫔为妃都是使得的,只是祖制并无妃嫔有孕便晋封得先例,况且,...
“沈妹妹心性沉稳,遇事不推脱且办得妥帖。为嫔为妃都是使得的,只是祖制并无妃嫔有孕便晋封得先例,况且,沈妹妹才入宫一年,已经帮着料理后宫事务,虽然有些生疏,但胜在一点就通。不如等诞下皇子再行加封,恩宠太过也不……”宜修咳嗽两声,绣帕把剩余的话掩去。
胤禛没有讲话,脸上是一贯的帝王肃然之色,他端起桌上的茶润了润唇,右手仍旧拨弄着一串菩提手串。
“怕沈妹妹委屈,臣妾作主先添置些赏玩的,都是外头新进贡的。另外,洮南府送的名唤‘山岚’的花,似乎是新培植的,从前也没见过,臣妾命人往翊坤宫也送了几盆,只是得委屈菀贵人了。”
“不是什么大事。”胤禛笑道:“她们姐妹向来感情好,不会花心思在这些上面,你做主就是。”
胤禛留在景仁宫用过晚膳,坐轿辇回养心殿。
“娘娘,内务府的黄公公来了。”
周宁海瘸着腿掀开帘子时,和风一起翻涌进鼻腔的是龙涎与青藿的幽香。翊坤宫日日燃着欢宜香,周宁海虽然日日闻着,但每次从外头踏进宫里,仍觉得气味香甜。
虽然乌拉那拉宜修贵为皇后、甄嬛的碎玉轩漆了椒、沈眉庄分了娘娘的权,但三宫六院唯有翊坤宫燃得了欢宜香。
“让他进来吧。”
黄桂全俯首进来,身后还跟着一溜儿的小太监,捧着鲜嫩嫩的花。
“娘娘,洮南府上贡的山岚,陛下特地吩咐送来翊坤宫。这花幽香的很,尤其是夜里,有安神的奇效,一共也只有八盆,陛下体贴娘娘受了委屈,叫奴才不得延误,赶紧送来。除了娘娘您,也只有存菊堂的沈贵人得了几盆。”黄规全拂尘一甩,一个小太监连忙把花往华妃跟前挪了几步,好让她看得真切。
年世兰看了眼沾着露水的花,眼里露出得意的色彩。还不等她开口,一旁的曹琴默先夸耀起胤禛对她的恩宠来,来去不过是把甄嬛等人数落一遍。
巳时正是江城为年世兰请脉的时辰。周宁海进来前江城已经请完平安脉,正收拾了乌樟的腕枕准备出去。
临出门前,他与黄规全打了个照面,两人互相颔首示好。江城的目光被小太监手里的花所吸引,不由得多看了几眼。
采月来传浣碧在院子里等的时候,沈眉庄正在用早膳,闻听是浣碧忙叫进来。
“陛下在碎玉轩用早膳,我家小主惦记贵人,让我先把熬好的羊奶山药羹送来,您先吃着,她空了就来看您。”浣碧见过礼,将食盒递给采星,由她将早膳一一取出。
“难为她既要陪着陛下,又挂心着我。”沈眉庄尝了一口羊奶山药羹,绵软口淡。她嘱咐浣碧道:“你告诉她,我这里一切都好,有太医照顾,让她好好休息,不必急着过来。”
浣碧应了,又和沈眉庄说了些话。她回碎玉轩时,胤禛因政务在身刚走。
“眉姐姐胃口如何?”甄嬛见浣碧回来,将书合上。流朱迎上前,将浣碧从存菊堂带回来的食盒打开,是一碗酥蜜粥、一碟奶白糕、一盅松茸炖燕窝。
“眉庄小主一切都好,胎气平稳。那道翡翠白玉虾我瞧着小主用着不错,明日再让小厨房做一道送去作晚膳?”
“你安排就是。”甄嬛颔首,拿起一块奶糕,轻嗅其香味,笑道:“好香,不像是平常用的奶。”
“说是太医说眉庄小主体质温和,用奶食补是最好,陛下特地让内务府每日备了,都是御用的,不是按贵人份例给的。这也不算什么,前两日外头贡的几盆花,说是夜里有安神的奇效呢。”浣碧入存菊堂,偶然间注意到窗台上新摆了几盆眼生的花,料想就是前两日御赐的,今日才搬进屋里。
“听说陛下也赏了华妃,想来是不可多得的。”甄嬛吃了两口酥蜜粥,她陪着胤禛用早膳,此时也有些饿了。瓷勺捏在指腹,她又补问:“翊坤宫近日有动静吗?”
“小允子带人盯着呢。听说竹息姑姑常去存菊堂,陛下子嗣单薄,太后也很关心,她应该不敢。”年世兰为人狠辣,尚可提防,浣碧怕的是皇后与安陵容,实在阴狠。
“盯紧些。”
正说着,外头安陵容带着宝娟进来,见甄嬛还在用早膳,笑道:“我想着姐姐要去看眉姐姐,就先过来了。”
浣碧和流朱与她见礼。甄嬛招手让她坐,见她穿的单薄,亲昵的责备道:“快入秋了,怎么不加件衣裳。流朱,快去把手炉拿来。”
“也就这几日起风,哪有这么冷。姐姐也太小心了。”安陵容右手刚接过浣碧奉的香片茶,左手边上流朱又送来一只小手炉,很是暖和。
两人去存菊堂的时候,正碰上刘畚请完脉出去。甄嬛简单问了几句,刘畚应对如流。甄嬛又问了几句孕中琐事,便叫他退下了。
安陵容略为担心的看着刘畚离开的方向:“刘畚还是每日给姐姐请脉吗?”刘畚不妥的事情,沈眉庄与甄嬛闲聊时和她提起,叫她万万也小心些。
“还是一如往常,我让采星她们留意着,并无什么不妥之处。”沈眉庄知她胆子小,少有经历,难免害怕。故又宽慰道:“有章太医呢,他经手的不敢做手脚。”
“毕竟是个祸患,就这样留在身边吗?”安陵容仍旧放心不下,宫中争斗手段实在厉害,将此人留在身边过于冒险。
甄嬛与沈眉庄对视一眼,一齐笑道:“要去掉他也不是件难事,只是比起留心寻一颗暗棋,留他一颗明面上的棋子要简单得多,必要时刻,怎知他不能助我们成事?”
“原是如此,是妹妹浅薄了。”安陵容见二人执意如此,也不便劝说,眉间郁色更重。
沈眉庄孕中多累,甄嬛招手让采星去拿个软枕垫在腰后。
“哪有这么娇贵,你也太细心了。”沈眉庄被她动作逗笑,不过垫了个软枕,确实更舒服些。
见沈眉庄神色缓和,甄嬛又对安陵容道:“你是关心则乱,不必忧心,你岂不知‘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的道理。”
安陵容听得似解非解,便求甄嬛说得明白些。甄嬛即道:“他这颗棋子既是华妃所布,便与她脱不了干系。倘若时机合适,未必不能牵一发而动全身,使这颗棋子替我们开口,揪出华妃。”
“只是华妃行事素来谨慎,先是余莺儿,再是温宜公主,桩桩件件都是她主使,却没一件抖落出她,反而险些害了姐姐。”
“她能把持后宫这么多年,可见手段非常,若是这么轻易能对付,皇后娘娘也不会容她多年轻慢。”甄嬛又想起木薯粉一事,不由感慨:“余不过是倚梅园的宫女,自然不算什么,只是……温宜公主……也难为曹贵人舍得。”
“焉知是舍女求荣还是互生嫌隙。”沈眉庄斜倚着两只软枕,仍旧眉眼温婉的样子,却叫安陵容有些看不透。
“总说那些叫孩子听了不好,不如读些《千家诗》,叫我的好外甥从小聪明伶俐。”甄嬛笑着起身去摸沈眉庄微隆的腹部。
“哪就一定是阿哥呢,公主我也很喜欢。”沈眉庄低眉抚着腹部,眉眼慈和。
一起吃草莓冰冰
接校对
24h内加急12r/w
1-3w字20r
3-5w字35r,超出每w按8r
叠加至10w以上部分10r/w
无料*1,商*1.2
Partfive:TheLostCity
你能想象一座伫立于深海的宏伟城市吗?
他们正在海底的天空坠落。在即将坠落到不可挽回的高度前,达米安成功用一卷绳索固定住自己和乔,同时制止了后者的吱哇乱叫。
“这儿为什么会有天空?”乔惊魂未定地喘息着,鳃、鳍和那条鱼尾巴逐渐褪去,取而代之的是人类的双腿与皮肤,“如果海里有这么一座城市,我爸爸应该知道!”
“你爸又不是上帝。”达米安随手扯下一面布旗丢给乔,“我们先给你搞套衣服,然后去那边的高地展开搜索。”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确定王冠在那边的高地?说不定一切只是幻觉,这里太奇怪了!”乔不安地环视四周,越看越觉得这座城市相当...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确定王冠在那边的高地?说不定一切只是幻觉,这里太奇怪了!”乔不安地环视四周,越看越觉得这座城市相当古怪,“这些建筑……这些倒在地上的食物……没有东西腐坏,它们看起来就像、就像是……”
宽敞的主干道两边摆着许多摊货,广场、剧院与住宅屹然挺立,一切都不像荒废了千年,仿佛下一秒市民就会冒出来,笑着说这是某种节日庆典。他和达米安落在下城区与城门之间的大道上,主干道笔直地通往一座高台拱卫的小城,气派的大理石柱长廊环抱,隐约可见其中近似神庙与宫殿的建筑群,达米安说的就是那里。
出于某种不安的直觉,乔越走越慢,最后干脆停下脚步,皱着眉说道:“好像有人在看着我们……达米安,我们还是先离开吧!我可以去找我爸,他……”
很多时候达米安刻薄得让人想给他一拳,比如现在,他一边小心地踏入了一座房屋大门,一边以相当讨嫌的腔调说道:“怎么,人鱼宝宝,被人类城市吓破胆了?如果你早说你是个只会找爸爸的胆小鬼,我根本不会让你进我的队伍。”
“达米安!”
“听着,我知道这座城市有蹊跷,没有任何一种水果能历经千年而不朽,但……”
“达米安!!”
“镇定!”达米安从柜子中翻出一套长袍,又弯腰去够柜子底下的靴子,他不耐烦地弹了下舌头,“别逼我去找哄小孩儿用的糖袋……”
“……达米安,回头……”
乔的恐惧有点过头了,达米安皱起眉头,起身顺着乔的目光朝窗外看去:一张惨白的脸正看着他们,见达米安注意到自己,那张仿佛承受过极度痛苦的脸忽然笑了起来,沾着血迹的嘴唇慢慢裂开……
达米安当即将手边的陶瓷花瓶砸向窗户,他一把拉过似乎吓傻了的乔,以最快速度朝后门冲去!然而,后门一被踹开,他就发现一个更为残酷的事实——
房屋被数不清的亡灵包围了。
这群亡灵逐渐逼近,一双双眼睛阴森地盯着他们。无形的寒冷攫住了达米安的心脏,他被死死钉在原地,无法动弹——他会害死乔吗?——数双惨白的手摸向达米安的脸颊,突然,他被一双温暖的手拽离原地,乔扯着他跑回屋里,迅速从墙上扣弄着什么。寒气如影随形地逼近,千钧一发之际,乔猛地向前伸出一只手!
争先恐后扑过来的亡灵退缩了。他们畏惧地看着乔,确切来说,是盯着乔手中闪耀的钻石。
……达米安从无法动弹的状态里挣脱后,听到的便是小人鱼轻快而得意的声音:“现在谁才是要用糖袋哄的小宝宝?”
“你做了什么?”达米安呼出一口寒气。
乔扬起眉毛,一边挥动钻石驱赶不甘心的亡灵,一边乐滋滋地解释:“这些可怕的鬼魂没有从大门进来,我发现大门附近的墙上嵌着这种小石头——”“钻石。”“随便啦!反正,我猜得不错,亮石头可以驱散幽灵。达米安,我们可以去那边的高地了!”
“……不得不说,我对你的评估或许不够精准。你可以减少一部分训练了。”
“穿上衣服。”达米安板起脸,把长袍和靴子扔到乔的头上,“没人想看你的小身板,肯特。”
几分钟后,乔穿好衣服,而达米安把所有能找到的钻石都撬了下来。他的心意相当坚决,即绝不撤退。行吧,那句话怎么说来着?“朋友的事就是我的事。”虽然乔很看不惯朋友的做派,但他还是和达米安一起踏上了充满亡灵的道路。
“这座城到底是怎么回事?”乔捏着钻石呵退了一个亡灵,同时小心护住其余几颗闪亮亮的小石头。
“鬼知道。”达米安没好气地回答。那些无法靠近的亡灵怨恨地徘徊在两人周围,一张张苍白可怖的脸死死盯着他们。乔总觉得自己听到了一声声若有似无的惨叫,他打了个寒颤,不着痕迹地朝达米安挪了两步。
这家伙看起来一点儿也不害怕亡灵,当一个满身血迹的幽灵从他们眼前飘过、故意把脑袋摘下来丢到他们跟前时,他甚至发出了一声饱含嘲讽的冷笑:“也许这位先生愿意回答你呢。你说是吧,先生?”
亡灵被激怒了,缠绕在两人周身的寒意似乎又浓稠了几分。
“要是我们死在这儿了怎么办?”
乔惊讶地发现,当这句话被说出口时,他的心里其实并没有多么悲伤或者畏惧。不过,他还是继续说道:“我走之前都没和爸妈告别,他们肯定会伤心的。”
“你不会死。”达米安说,“我们会找到王冠,然后你可以试着邀请我去你最喜欢的珊瑚群。”
他们穿过街道,爬上高台中间的雪白台阶,每一层台阶都修得很高,漫长的路途几乎使氛围显得有点悲壮了。那些亡灵停在台阶前,它们明显在怨恨……或者说,惧怕着什么。那些影影约约的凄厉哀嚎声更加响亮,同时夹进了混乱的呢喃低语。
乔裹紧衬衫,回升的温度使他感觉好受了点儿:“也许我不会邀请你,达米安。因为你是我见过最讨厌的混蛋。”
达米安不屑地撇了撇嘴:“如果你的过去尽是些小鱼小虾,我倒是不介意做你人生中最大的邪恶。”
“嘿!还有鲨鱼呢!你又见过什么?”
他们正好要跨过最后一道台阶。达米安没有理他,而是抢先跳到了高地上。乔叹了口气,又是这样,他嘟囔着爬上台阶,紧接着睁大了眼睛:
这座高台中分布着许多大大小小的神庙,然而,与完好的城中建筑不同,它们均呈现出不同程度的颓败,屋顶倾塌,大理石柱断裂,碎石散落在长满荒草的泥土上,象征无人光临的藤蔓缠抱着废弃的庙宇……
只有高台尽头的王宫是例外。它维持着金碧辉煌的表象,冷冰冰地与他们遥相对望。
乔和达米安对视了一眼。
没有暗器或亡灵,宫殿里安静极了,黄金打造的地板闪闪发亮,嵌满钻石的装潢隔绝了一切亡灵侵袭。然而,就在达米安刚迈出一小步时,一抹亡灵的声音忽然从大厅尽头浮现,守在了通往宫殿内部的雕花金门前——他似乎曾是一位骑士,身穿铠甲,头戴铁盔,双手拄着一把寒光闪烁的大剑,安静注视着两位新来的访客。
乔猛地捏紧钻石。这座王宫到处都是钻石,可亡灵还是出现了,他一边暗中做好扛起达米安逃跑的准备,一边扯起一抹僵硬的笑容:“你好?”
“别乱搭话!”达米安阴沉着脸,一把将这条幼稚的小人鱼护在身后。
出乎意料的是,骑士的亡灵没有任何攻击意图,他以审视的目光端详过两个孩子,缓缓开口道:
“吾知晓汝等为何而来。”
明明姿态挺拔,骑士的声音却十分的低沉,就像那把垂在地上的大剑般,不复往昔锋芒:“在汝等行动之前,可否听吾讲述……这座城市的过去?”
失落之城曾经是一座美丽富裕的陆地王都,直到某一天,国王得到了一样秘宝。他永远逃离了死亡——以国民的性命为代价。以无数性命代一人之命,这就是秘宝的真相。
国王的野心与暴戾愈发膨胀,人们接连死去,无法安息的亡灵徘徊在王国的每一条街道上。不出数月,曾经繁荣鼎盛的王都沦落为死亡之城,与永无安宁的亡灵一起,被镇压在冰冷的深海之下……
“吾是国王杀死的最后一位子民。”
骑士手中的大剑沾着不曾褪色的血,似乎承载着一段心惊动魄的历史。
“王冠就在吾之身后。现在,汝等可以通过了。”
骑士的言辞十分简洁,可寥寥数语,乔就怔愣地放下了捏紧钻石的手。
那些亡灵……那些充满怨恨的灵魂……
他心里说不出的难受,甚至有点后悔自己对亡灵那么粗鲁。尤其是达米安……在这份述说中,达米安始终站在原地,从额头到嘴唇的线条无比冷硬,仿佛被美杜莎魔化成了石头。他为了这顶王冠——为了他的父亲付出了那么多……
正因如此,乔下定了决心。他不管达米安是怎么想的,反正他知道,作为朋友的自己应该怎么做。
如果达米安要战斗,那就战斗,反正他早想揍达米安一顿了。
乔深吸一口气,将积压在胸口的紧张、不安与难过通通呼了出去。他小心地迈开步——没被阻拦——于是,乔就这么勇敢地走到骑士身前,在心脏几乎要撞破胸膛的紧张里,慢慢地伸出手。
那双交握在剑柄上的手由此松开,曾经终结过错误的剑被交到乔的手上。他握紧剑柄,朝骑士之魂点了点头,径直走到那扇雕花金门前。达米安还站在原地,他能感到落在自己背上的视线。乔把钻石放进兜里,稳住呼吸,声音恢复了往日的轻快:“我要推开门了!”
一阵嘎吱声响后,乔听到背后响起的脚步声,比谁都要骄傲地抹了抹鼻子,朝前走去。
他们又一次一起跨过漫长台阶,来到了放在最高层宝座的王冠前。王冠华美至极,镶嵌的每一颗珠宝都价值连城,唯独没有钻石——也许钻石和王冠的故事还有的说呢——忽然,乔不再紧张了。他看向达米安,只见他的朋友将翡翠耳坠摘下来,放到了王冠缺口的位置。
现在,王冠不再有一丝缺损了。
“我数三声?”乔举起大剑,大声问道。
“现在!”达米安同样大声地回答,和乔一起握住了那把大剑。
咔嚓一声,王冠于沾染血迹的剑尖下碎裂。萦绕在整座城间的哀嚎,那些凄厉而充满怨恨的声音忽然消失了,紧接着响起一阵阵不可思议的呢喃;在两个孩子身后,伫立于罪恶之前的骑士化作一股乳白色的雾气,他们听见了一道爽朗的、畅快的大笑。
曾经令乔那样恐惧的亡灵之声,此时柔和地交织在一起,仿佛细密连绵的海浪般拂过他们的脸颊……
乔将这把见证了王国兴衰的大剑抱在怀里,忍不住也笑了起来:“你听见那些声音了吗?”
达米安轻哼了一声:“他们唱得还不错。”
他不情愿地坚持了几秒,终究还是在那双蓝眼睛的催促下伸出手,轻轻地,与好友碰了下拳头。
轻松摸鱼!没有任何严谨考据,仅供娱乐
/
周二晚,小雪转阴
阿兰告诉我可以在这个博客上写日记,只要我设好权限,哪怕是正义联盟都无法看到我的日记。(正义联盟为什么要看我的日记?)我当然没有信这种毫无说服力的话,不过,写日记这个想法启发了我。
启发?不予置评。
倒不是我想写日记,只是多写点东西可以提升我的作文成绩,而用键盘打字还能帮我训练电脑技巧。
毫无成效,超级小子,一次良好尝试。
好吧……让我想想,如果这个博客真的能挡住正义联盟……(当然,我没有相信!)
达米安·韦恩是个讨厌鬼。
这么说有点不公平,但是,他就是个讨厌的家伙!他才多大!不过是比我多呼吸了三...
这么说有点不公平,但是,他就是个讨厌的家伙!他才多大!不过是比我多呼吸了三年空气,就敢假冒我的校车司机和教授了!
承认你嫉妒我吧,乔。
不过,那个大——大——大雪球,还是挺酷的。
哼。
日记可以写点什么?
爸妈叫我去玩牌了,第一天就这样,没有错误拼写(笑脸)
我帮你把所有的错误拼写纠正了,玉米仔,不用客气。
周三上午,晴
达米安是个讨厌鬼!!!
周三下午,晴
生气,达米安说不定刚刚结束泡澡,在吃潘尼沃斯先生准备的豪华午餐呢。
这个卑鄙、无耻、阴险、邪恶、可恶、见鬼的人!
一句话里有四处拼写错误,我替洛威尔夫人感到担忧。
周五晚上,小雨转阴
我给老妈捏了二十分钟肩,可她说还是不到时候。
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不能用我的能力?为什么我不能做自己想做的事?达米安就可以。他爸都不管他夜不归宿!
……不过爸说过,蝙蝠侠是个每晚上会被恶棍痛揍脑袋的家伙,一派胡言!而且我最多能熬到十一点。
达米安长不高就是因为他从小不睡觉吗?
你死定了。
好吧,我有点困了。明天再接再厉,妈说不定一心软就撤销对我的禁令了。
周六中午,晴
这不公平。
凭什么爸妈想搬家就能搬家,而我救了一个女孩,却反过来要被惩罚?
为我好,为我好!可是没人听我说话,我说了我不要搬到大都会!我喜欢汉密尔顿!
凯西肯定会站在我这边的。我死都不会搬去大都会!
事实证明,你和大都会相处得很好。正如我所教导你的,你不应该畏惧改变,因为它不论如何都会发生,而当你接受它时,你会发现你有足够的勇气和能力去应对一切,而我会在你身边。
周天晚上,晴
“先斩后奏”
我没有在夸达米安,只是这句话真的很酷!
赢的肯定是我爸。鬼扯。
:)
周三晚上,晴
我讨厌达米安!
我说了,“青少年”!哪个字母你无法理解?
周五下午,晴
不知道铁腕、名流还有卡拉克洛怎么样了,爸说他会联系海王,要是我们能再回那个星球一趟就好了。
好吧,我也不讨厌达米安了。
事实上我还挺喜欢他的。说不定我们能成为八十岁了还一起泡吧的老友。
那个时候说不定你的牙都掉光了,哦,乔宝宝还想喝酒呢。
周一晚上,晴
我能飞了!!!
达米安再也不能嘲笑我了!!!!!
我的训练成果。
周五晚上,晴
我现在正坐在超凡双子的态度堡垒里用超级电脑写日记。
其实没什么可写的,但坐在这里,手指忙碌地敲击键盘让我感觉很好。
我决定继续这么做。
达米安在锻炼他的小身板。
我可以过去给他示范什么叫真正的力量,不过不行,我得坐在这儿敲电脑。
还能写点什么?
我要把爸妈不让我吃的零食全拿到这儿。
我和达米安还可以用超级网络打游戏。
我要继续坐在这儿敲
你这个超级白痴,我是故意把你从电脑前骗走的。
我不知道该从哪儿说起,上周发生了好多好多事,我拉下了好几天的课程,达米安也是,但是他能轻松完成课业……
我……我有点害怕,还有点难过,不过达米安会在我的身边,我又觉得一切没那么糟了。
我从不浮语虚辞。
周三晚上,小雨
达米安用刀叉吃汉堡!他是不是有病?
TT.
好累,我觉得我不能承受这一切了
我要睡觉
作业没写
事实证明,超级小子是一名出色的超级英雄,而乔纳森·肯特也是一名优秀的中学生和称职的助手。你可以选择任何你希望的道路,而你的能力足以承担一切。
周六上午,晴
达米安帮我完成了额外的惩罚作业。
有一个超级聪明的好朋友就是这样,前几天艾米丽还问我能不能用零食贿赂达米安给她打小抄。要是达米安能被零食贿赂,我的超级肌肉就没什么用了。不过,我会帮她转告达米安的,也许韦恩少爷愿意大发慈悲呢!
我只会帮你写作业,超级白痴,否则你会拖慢我们夜巡的进度。
周二晚上,晴
今天我差点没忍住揍了亚当。揍人是不对的,霸凌永远制止不了霸凌,但达米安肯定不会因为校园问题被蝙蝠侠关禁闭,但揍人不对,好吧,今天我们都做了正确的事。
但是我的好朋友达米安·韦恩是世界上最好的人之一,他是我见过最有勇有谋、冷静沉着、英俊、阴暗、会用发胶和化妆品、嘴巴很损、别扭、小心眼……哦,还很有钱的家伙。那些说他坏话的人永远失去了一个可敬的朋友。
明天是超凡双子的首个恐怖电影之夜!
我得想办法弄点啤酒,我和达米安约定各自选出一部恐怖电影,看完后评价谁选出来的电影最恐怖。虽然我觉得我没多少胜算,但是万一达米安害怕彩虹小马呢!
这里是没人会看到的日记。我好害怕。我不敢去上厕所,也不敢在被窝里闭上眼睛。达米安太过分了!他怎么能选那么恐怖的片儿!我快憋不住了,这是我第五次望向窗外,指望能在那根只能承受一只鸟的重量的小树枝上看到罗宾的身影,达米安绝对是故意的,说什么“蝙蝠事务”,明明我们说好他要留宿的!
哦,谁能想到一名十岁的宝宝会害怕恐怖片呢?
周六早上,晴
我看了一晚上《猫和老鼠》。幸好今天是周六。我要杀了达米安。
放马过来。
周四晚上,晴
我不喜欢达米安的妈妈,更不喜欢她对达米安说话的样子。“陪伴在达米安身边,不论是喜是悲都亲如兄弟,而不是敬而远之。”我会永远践行这句诺言,我相信达米安也会。
周二晚上,小雨
乔治里娅给了我两张游乐园门票,我要邀请凯西!她说这周末会来大都会找我玩,太好了,我们好久没聚在一起了!
周六晚上,晴
玛雅小姐真是太酷了,她的黑发很漂亮,笑容也很好看,不过达米安玩射击游戏的模样是最酷的!玛雅说她拍了好多张照片,我要把它们都po到我的博客上!
周天早晨,晴
[照片][照片][照片][照片][照片][照片][照片]……
周四晚上,小雨转阴
达米安说他们家在大都会投资了一家剧院,我真讨厌有钱人,邀请我看什么什么理发师,可是我只有一套正装呀!达米安肯定会穿得花里胡哨的,我必须想办法解决这个问题。
那部歌剧叫《塞维利亚的理发师》。
……
超凡暑假倒计时,三!
愚蠢。
超凡暑假倒计时,二!达米安说他受够了这个词,明明这酷毙了!
超凡暑假倒计时,一一一一一————!
愚蠢之至。
我的超级骨头快累散架了,不过,超凡双子真的度过了一个超凡暑假,我一定要把其中每个细节都整理下来,写进我的博客。
我喜欢达米安。
再见,博客。我得补作业。
我知道了,乔。
Partfour:Willyoujumpwith...
人类之子在飘摇的小船上讲述着自己的家庭,海洋的孩子就趴在小船边上,安静地听着。他们通过语言了解彼此,从家庭成员到复杂往事——好吧,换成别人或许是这样。至于本篇的两位主人公嘛……
几乎是达米安话音刚落,他的船就又一次地被人鱼掀翻了。
他对此毫无准备。
毫无悬念地,达米安又一次跌入海中。当他狼狈地浮出水面,以能令哥谭湾混混屁滚尿流的声音吼着乔的名字时,罪魁祸首在放声大笑。那对叠拢的耳鳍此刻舒展开来,随着主人前仰后合的动作,在海面上划出了一道道细碎的波纹。
也许是...
也许是因为海水比想象中更加温暖,或者人鱼的笑容还算养眼,当乔故意将尾巴伸出水面时,达米安没生出任何躲避的念头。他只是让海水承托着自己,懒洋洋地,任那条可恨的鱼尾巴重重落下,接受于阳光中浪花的第二次洗礼。
“我们扯平了!”真见鬼,乔听起来还挺信服这套野蛮逻辑,这过于刻意的轻松语气使达米安眯起了眼睛,“所以你爸是怎么回事?他……嗯,遭受过一次不幸,这就是你不惜铤而走险也要搞到王冠的原因?”
达米安说:“吃*去吧。”
“……达米安,我真该给你洗洗嘴巴。”乔搞不懂这人为什么非得说难听话。他皱了皱脸,不过还是给达米安搭了把手,将帆船翻到正面——没有撞破或撞沉,一种合理的复仇力度——然后一甩尾巴,认命地去收集散落在海面上的物品。
他不是第一次干这活儿了。
正如达米安一开始就发现的那样——思及此,乔又一次纠结起自己暴露的原因,他觉得他演得挺不错呢!——乔是一条混血人鱼。虽然爸妈不让他和人类接触,但乔已经偷溜到近海好几次了。他见过水手和渔夫,观察过人类的行为举止,还费好大劲儿搞了几套人类的衣服(为被达米安毁掉的衬衣,乔熟练地骂了句脏话)。当那个乌云密布的夜晚降临时,乔正是坐在一片礁石上,以人鱼的语言哼唱着从水手那儿听来的歌。
这首歌唱的是一名叫玛利亚的少女邂逅了她的梦中情人。然而,那黑发深肤的男子是个经常出海的水手,玛利亚只能每天清晨都去码头边散步,默默祈祷着下一次的相遇。少女的期待、雀跃与不安在一天天的等待中愈发强烈,直到某个风和日丽的午后,玛利亚福至心灵地回眸望向大海,她心爱的男子正大步朝她走来。
从此之后,每当少女望向大海,她的心都会被无尽的……
正当乔唱到歌谣尾声时,一团遥远的光火吸引了人鱼的注意。好比在深海偶遇一条角鮟鱇鱼,乔在很小的时候爱捉弄这种奇妙的生物,他总是忍不住向光亮靠近。也许是歌谣描绘的感情过于美好,哪怕明知道海上的火光意味着人类……就悄悄地游近看上一眼,他想,人类那么笨,他不会被发现的……乔游得那样快,那样期待、雀跃和不安,以至当他发现那团火光已经到了眼前时,一切都来不及了。
唉。
乔没想到自己的“水手”会是这样一个邪恶、阴险和斤斤计较的家伙,不过他还是一边把零零碎碎的杂物丢回船上,一边不计前嫌地说道:“我愿意帮你去找王冠,”这孩子说得像是和朋友手拉手野餐一样,“毕竟朋友的事就是我的事。”说这句话时,乔在想经常与他一同捕猎的海豚群,所以他确实认为这是去和朋友手拉手野餐。“你现在就要吃,呃,那个心脏什么的东西吗?”
达米安说:“我们不是朋友。”
就在乔即将生气时,这个讨厌鬼把手伸进帽子里,同时以不容置疑的口吻说道:“我们是搭档。乔,你必须听我指挥,作为你又一次掀了我的船——(‘和你利用我的事扯平!’)——哼,作为你又一次掀了我的船、还害我在伤口未愈的情况下(‘什么?你受伤了!’)跌进海里的赔偿,你必须完全听我指挥,且不能有任何异议。”
“狗屎!我才不会听你指挥。”这孩子回家后一定会因言语问题回炉重造。不过,这还不是乔目前该担心的事。尚未勘透达米安恶劣本性的人鱼望着自己的朋友,连靠在船边的动作都被他误以为是虚弱和脱力。他怎么能没发现?乔迅速游到达米安身边,小心地托住了他的人类,试图嗅出达米安受伤的地方,“你是哪儿受伤了?听着,达米安,我要把你送到小岛上,等你伤势愈合——”
声音戛然而止:达米安毫不犹豫地吞下了海神的心脏。
海神啊。乔由衷感叹。他说出与达米安相遇后最想说的话:“达米安,你是不是有病?”
一如既往(他真讨厌这么说),达米安没搭理乔。他的身体似乎没发生任何变化,既然没有长出鱼尾,也没有生出鱼鳃。几秒钟后,达米安深吸一口气,一头扎进了大海。乔生怕达米安呛水,又生怕自己错过达米安呛水,他赶忙也把脑袋塞到海面下——
一个在海中吐泡泡的小伙伴就这么夺走了乔的全部注意。
茂密的黑发在海水中如海草般晃动着,鱼尾和双腿摆动带起的气泡笑嘻嘻地挤过两人之间,乔惊奇地睁大了眼睛,试探性地张了张嘴:“白痴?”
“你才是白痴。”达米安又吐出一串泡泡。
“海神啊!”乔忍不住大笑起来,“你变成鱼啦!”
他迫不及待地拽住了达米安的手,这条雀跃的小人鱼急速游动了起来。他们避开了一大群生有浅黄色长触手的水母,达米安放弃挣扎,任由人鱼轻快的声音自耳边响起:“达米安,别看水母啦!我想带你去我最喜欢的珊瑚群,我们还能一起在巨藻之森上睡觉!你有没有听说过巨藻之森?那边的人都叫它‘人鱼的森林’,我觉得他们应该是把海豹错认成人鱼了……”
他几乎要说“好”,然而,一股不容忽视的力量在左耳上震动起来,提醒他必须去一个更远、更深、没有珊瑚群和海藻森林的地方。
达米安·韦恩很少对某件事感到迟疑,但他不得不谨慎评估某条人鱼可能会产生的反应。如果独自前往深海,他有三成——不,五成,或者六成——见鬼,他绝对能拿到王冠。如果能有一条以海为生的人鱼相助?要是让乔一起去,这条人鱼可能又会为他无法理解的理由生气,见鬼,这家伙到底为什么生气?
“乔。”他沉思片刻,郑重开口,海水流经他的唇齿,这奇妙的感觉使接下来的话没那么难以出口了,“在考虑你的邀请前,我必须先找到那顶王冠。据说王冠被封印在一座失落的千年古城里,你……”
“我愿意。”
不等达米安说完,乔就干脆利落地给出了回答。他笑嘻嘻地用鱼尾拍了拍达米安的小腿,这奇怪的生物又完全不生气了:“我们一起去!别想撇开我单干,哥们儿,这将是属于我们的冒险!”
事实证明,没有人鱼的帮助,达米安基本不可能找到王冠。
下潜六百多呎后,海里就见不到一丁点儿阳光了,越往下,黑暗和冰冷越浓厚。乔的尾巴根开始因过度使用而发酸,这令小人鱼有点烦躁。不过,一想到达米安像是乖乖待在育儿袋里的小海马似的贴在他背上,乔多少还能靠得意支撑住自己。
至于他认为“柔弱、需要依靠”的对象……
这条人鱼还需要许多训练,才有资格成为他的助手。达米安想。
他已经不止一次地提醒这家伙避开大型鱼类或是海底山岭,还要负责安抚其脆弱敏感的神经(“我们还要多久才能到?”“少问废话,肯特。”)。说真的,不去和海豹或是鲸鱼同游,而是把自己丢进冰冷黑暗的深海?即使是训练有序的罗宾也会为此不快。原本乔还会兴致勃勃地讲些海洋故事,比如那些温和的翻车鱼,或是一条曾经吓到他的狼鳗。然而,等向下游两个多钟头后,即使是乔也无法说出任何轻快的话语了。
“我从没潜到过这么深的地方。”他不安地对达米安说道。
幸好,几乎在乔要提议调头回到温暖的浅海域之前,遥远的深海中传来了一抹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