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男子到某理发店理发时,看到吧台上放着一把剪刀,于是拿着剪刀把玩,结果一个不慎,摔地上,导致剪刀摔坏。事发后,理发师表示,他这把剪刀价值3.6万元,并要男子全额赔偿。
从视频可以看到,一个带着黄帽子的男子,进到某理发店后,店员赶紧招呼对方,问男子是不是要剪头发?黄帽子男子回复是的,店员表示,“理发师马上就剪完了,您稍等几分钟。”
黄帽子男子看了一眼正在理发的理发师,发现如店员所言,顾客已经剪得差不多了,应该等不到多久,于是决定在店里等一会。
就在这时,黄帽子男子看到吧台上放着一把剪刀,非常精致,好奇之下,黄帽子男子拿起剪刀把玩,而理发师看到,非常紧张,连忙阻止男子,说这把剪刀很贵,不能玩!
黄帽子男子不以为然,一把剪刀而已,又能有多贵?遂不理会理发师,将剪刀在手指上转来转去。不料,没过一会,黄帽子男子就因没有控制好,啪的一声,剪刀掉地上了!
理发师发现剪刀损坏后,向黄帽子男子示意了一下,然后要求黄帽子男子赔偿。黄帽子男子知道自己闯祸,但一把剪刀,最多也就几百块钱,于是表示:“多少钱,赔就赔嘛。”
万万没想到,理发师竟冷冷的告诉对方,这把剪刀买成3.6万元!黄帽子男子听到,不淡定了,什么破剪刀要3万多一把?
紧接着,两人因此事争执起来,理发师要黄帽子男子按照3.6万元赔偿,黄帽子男子觉得对方漫天要价,讹人,黑他钱,两人互不相让。
期间,黄帽子男子见事情不妙,想要逃离理发店,被两个理发师拦下!
事发后,有网友提出,一把剪刀三万六千块钱?金子做的也值不了这么多钱吧?该网友和黄帽子男子一样,认为理发师有敲诈勒索的嫌疑。
其实,市面上真有3万多一把的剪刀,但从该店的装潢,以及把剪刀放在吧台来看,这把剪刀应该要不到这么贵。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条规定又被称之为过错归责原则,简而言之,行为人根据自身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过错越大,承担的责任越大,双方均有过错,则各自分担相应的责任。
本案中,理发师见黄帽子男子把玩剪刀,对其进行了劝阻,但黄帽子男子不听劝阻,继续把玩剪刀,导致剪刀损坏,理发师没有过错,反之,黄帽子男子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现在的问题是,黄帽子男子要赔偿多少钱?是不是按照理发师说的3.6万元赔偿?
民法典第1184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如果理发店能够提供购买该剪刀的发票,发票上又写明了这把剪刀价值3.6万元,那黄帽子男子应该按照3.6万元赔偿,如果理发店不能提供发票,双方又无法协商一致呢?
《价格认定规定》第2条规定,本规定所称价格认定,是指经有关国家机关提出,价格认定机构对纪检监察、司法、行政工作中所涉及的,价格不明或者价格有争议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有形产品、无形资产和各类有偿服务进行价格确认的行为。
也就是说,如果理发店和黄帽子男子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让有关部门对该剪刀的价格进行评估,然后黄帽子男子根据评估结果,赔偿理发店损失。
最后,虽然3.6万元价格有些离谱,但这也告诫某些人,有些特殊物品是非常昂贵的,不要随便把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