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公共交通对乘客带宠物出行有严格的限制,很多宠物主人便将目光转移到了网约车、顺风车上。殊不知,顺风车托运宠物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存在着风险,一旦宠物在托运过程中丢失、受伤,乘客、平台公司对此有过错的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关于泰迪犬是如何丢失的,双方各执一词,也没有证据能够证明。苏女士称“自己用全封闭的箱子将狗装进去的,箱子很大很硬,防摔防震”,平台公司则称是“狗把箱子咬破了,跑到后备厢吃肉,司机没注意就跑掉了”。
平台公司认为,其在顺风车业务里只负责“合乘信息撮合”,法律地位类似于居间人而非承运人,并且苏女士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平台禁止性规则,其行为后果应由本人承担。
平台公司不服,提起上诉,认为该平台《顺风车合乘公约》明确要求平台用户秉承“本人合乘”原则,禁止“代人叫车”“物品托运”等行为,苏女士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了平台规则,其行为后果应由本人承担。
顺风车平台应担侵权责任
对于平台公司在顺风车业务中是否应当作为运输合同的承运人承担责任的问题,法官庭后表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路线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按城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可见,顺风车应当被认定为与网约车并列的出行方式,在当地政府未作出明文规定的情况下,顺风车平台即合乘信息服务平台无需承担承运人责任。
法官提醒,乘客、平台公司与驾驶员三方在顺风车出行中形成了合乘出行的民事行为,各方均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各自的责任。网络约车平台应当对车辆、驾驶员进行一定程度的实质性核验,审核车辆的适驾性、驾驶员的适格性、人车线上线下的一致性;应加强定期巡查,确保车辆安装有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保障其提供的服务符合乘客的人身、财产安全要求;应自觉主动配合交通、公安、通信、网络部门的监督和调查,不滥用保护合乘双方信息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