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阳县关于开放活禽市场交易的工作方案
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1月26日印发了《关于关闭活禽交易市场和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通告》,关闭全县范围内的活禽交易市场,暂停了活禽交易活动。关闭活禽交易市场后,对全县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等方面造成了一定的影响。鉴于当前疫情防控的形势严峻,有必要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市场管理,确保活禽等农产品生活物资供应,特制定我县开放活禽市场交易工作方案如下:
一、划定活禽交易点(区),逐步开放县内活禽交易市场,保证活禽等农产品生活物资供应
(一)由各镇人民政府组织各自辖区内的市场经营管理所(或市场开办方)划定一个专门的区域作为本镇辖区的活禽交易点(区),所划定的活禽交易点(区)要按照《宾阳县活禽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经营场所活禽经营户条件》(以下简称:附件1)设置。
(二)由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组织市场开办方按照附件1的要求划定县城的枫江市场和明镜市场活禽交易点(区);由县经贸和信息化局组织市场开办方按照附件1的要求划定永武农贸市场活禽交易点(区)。
(三)由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尽快规划落实我县专业的活禽批发市场,解决我县当前没有与保障民生、“菜篮子”供应相适应的活禽批发市场问题。
(四)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宾阳生态环境局、经贸和信息化局、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按照(附件1对全县所划定的活禽交易点(区)的设置进行监督、指导、验收,并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具体开放市场方案,逐步开放县内活禽交易。
二、强化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一)在当前疫情防控的新形势下,强化活禽市场交易的疫情防控管理,认真执行《宾阳县疫情防控工作第十三次会商会议纪要》(附件2)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转发新冠肺炎疫情流行期间召开会议防控指南等11个指南的通知》中的《农贸交易市场新冠肺炎防控指南》(附件3),做好各项防控工作。
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开放县内活禽交易需要进一步规范市场管理,要强化对活禽交易点(区)的监管,压实市场开办方及经营户的主体责任,合理划定活禽交易点(区),严格防疫管理制度,确保消毒等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对废弃物和死亡的禽类要集中收集进行无害化处理;对没有检疫合格证明的活禽,禁止进入活禽交易点(区)销售。
(二)落实部门管理责任,强化活禽交易管理工作
1.由县农业农村局按照规定对全县养殖环节上市销售的活禽实施产地检疫,确保我县上市销售的活禽的源头安全。压实养殖业主的动物检疫申报主体责任,各动物检疫申报点要执行动物检疫申报制度,严格按照《家禽产地检疫规程》的规定受理活禽检疫申报,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严禁不检疫就出证、隔山开证等违法行为。
2.各市场开办方要严格执行准入制度,对未经检疫、无有效检疫证明销售的活禽,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规定予以查处。对于市场开办方未履行查证验物责任、允许没有有效检疫合格证明的动物及动物产品进场销售的,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规定予以查处。
附件:
1.宾阳县活禽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经营场所活禽经营户条件
2.宾阳县疫情防控工作第十三次会商会议纪要
3.农贸交易市场新冠肺炎防控指南
宾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农业生产保障组办公室(代)
2020年2月20日
附件1:
宾阳县活禽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经营场所
活禽经营户条件
一、活禽批发市场必备条件
(一)办理有《营业执照》;
(二)市场周边设置围墙,场内地面必须硬化,场区出入口设置长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
(三)场内设管理区、交易区、废弃物处理区和运输车辆停放、消毒区,各区相对独立;
(四)交易区内不同种类动物交易场所相对独立;
(五)有定期休市和消毒等管理制度;
(六)配备排风及照明装置,地面设下水明沟,配备清洗、消毒和污水处理设施设备,配备固定禽笼,有专门的兽医工作室。
二、农贸市场活禽经营场所经营必备条件
(二)经营场地面积40m2以上;
(四)活禽存放区要求:设有单独门口,配备固定禽笼,禽笼高度不低于1米,可分单层双层设置,底部距离地面15厘米以上,笼底设置接载粪便的设施,应采用不锈钢等易于清理、维护、耐腐蚀的材料。经营场所地面铺设地板砖、墙面贴墙裙1.5米高;配备照明、通风及给排水等设施设备;
(五)活禽宰杀区要求:有相对封闭,配备照明、通风及给排水等设施设备;配备有操作台,台面防水、易清洗;有条件的可安装空调,设置独立化粪池;条件不足的经营户原则上应设立的活禽集中宰杀间,并设独立抽风,宰杀的活禽废弃物有专门的容器收集,保持宰杀区的地面卫生、排水沟畅通,无血水、污水横流现象;
(六)活禽销售区要求:单独分区,配备给排水设施、清洗水池、操作台以及垃圾收集设施等;操作台须设置挡凸边,凸边应不低于20厘米,可使用有机玻璃、石材或不锈钢,以防水到处流淌;
(七)活禽经营场所的“三个区域”必须隔断分开,各区有单独门口,隔断用玻璃隔断;地面设有下水明沟,墙面铺设瓷砖,墙面贴墙群1.5米高;
(八)有定期休市和消毒等管理制度;有进货、销售台账记录;
(九)活禽经营必须入室入市规范经营,不得占道经营
(十)宾州、黎塘两镇销售活禽的经营户不能销售白条禽,销售白条禽的必须在农贸市场内经营。
三、宰杀狗、猫、兔、羊经营场所参照活禽要求执行。
宾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
附件2:
宾阳县疫情防控工作第十三次会商会议纪要
一、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按照自治区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落实好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疫情防控“十严格”要求。1.开放式的市场要进行封闭式管理,各市场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出入口,进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且要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工作。2.要通过广播、小喇叭、横幅等形式加大疫情防控宣传的力度。3.要做好清洁卫生工作,做到每日一清洁,每日一消毒。便民市场(城东、陆村、工业品便民市场)的人员管控由宾州镇负责,消杀工作由市场服务中心负责,保洁工作由住建局负责。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其他小摊贩的管理;市场服务中心要加强人手,对到明镜、枫江市场批发的车辆和人员要做好消毒,管控到位。各镇参照执行,对农贸市场要强化管理,做到严格规范。
二、县政府各分管领导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要及时投入到所分管行业领域的经济生产工作中。对项目的开工,县政府各分管领导、各主管部门要主动对接、主动做好服务,有针对性的开展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指导工作。县卫健、疾控部门做好跟踪指导和服务工作。
五、定点医院要严格按照规定,准备好病房病床,对发热病人按旅居史做好分类,原则上要做到一人一间。
宾阳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16日
附件3:
农贸交易市场新冠肺炎防控指南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程度减少新冠病毒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防止疫情通过农贸市场、花鸟虫鱼交易市场、活禽(畜)交易市场传播,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参照禽流感防控模式,“一日一清洁消毒、一周一大扫除、一月一大清洁”的防控措施,提出如下防控建议。
一、清洁消毒
(一)一日一清洁。以清洁为主、消毒为辅。售卖活体动物(禽类、海产品等)市场经营者在每日收市后,必须做到“三清一消”。
1.清除:必须把档口内鱼鳞,内脏、粪便、鸡毛、下脚料、其他垃圾等污物清除干净;
2.清洁:用水将台面、地面、下水沟渠和店面周边地面清扫、清洗干净;
3.消毒:主要对清洁后的台面、屠宰工具、砧板用具、笼具、档口地面进行消毒(具体方法按本指南中“一(四)”操作);
4.清洗:用清水把消毒后的器具、台面、砧板等冲洗干净。
(二)一周一大扫除,清洁与消毒并重。农贸交易市场经营者每周收市后,要进行大扫除和消毒。
1.在“一日一清洁消毒”的基础上,重点对清空后的舍具、笼具、喂食具、鱼池(箱)、运输工具等进行彻底清扫;
2.对下水道、店面周边地面、排泄物进行彻底大扫除,不留死角;
3.清洗干净后进行全面喷洒消毒(具体方法按本指南中“一(四)”操作);
4.消毒剂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冲洗干净。
(三)一月一大清洁,清洁消毒要彻底。市场经营者每月应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洁消毒。
1.有活禽(畜)清空存栏,实现零存栏;
2.彻底清除粪便、垃圾和杂物;
3.疏通下水道,并把档口地面、墙面、店面周边环境清洗干净;
4.全面大清洗后,进行彻底消毒。
在进行清洗消毒时,要穿长筒水鞋、戴口罩、防水长手套,做好个人卫生防护。要注意场所通风(必要时采用机械通风)。
清洗消毒结束后,将围裙、工作衣、用具等用按本指南中“一(四)”要求配制的消毒液浸泡半小时,用清水洗净晾干。
二、灭鼠除虫
(一)抓源头管好垃圾。市场管理者承担市场灭鼠除害的主体责任,确保市场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控制水平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加强农贸市场垃圾管理,垃圾运输车和手推式垃圾收集车等要密闭存放、运输,提高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水平。
(三)控制病媒生物密度。每半月投放毒鼠饵料1次,减少鼠密度;每周巡查一次清除各类小容器积水,检查市场内花卉店铺积水,减少蚊虫孳生。每天清理垃圾,减少蝇类密度。
三、措施落实
(一)日常的清洁消毒工作由农贸交易市场经营者实施,对大型农贸交易市场的消毒工作可委托专业消杀公司进行。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做到实施清洁消毒有计划、有记录。疾控部门要做好消毒与个人防护的技术指导工作。
(二)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可采用购买专业有害生物防制公司服务与市场管理者协同相结合的方法,重点是清理卫生死角,消除鼠、蝇、蚊、蟑螂等病媒生物孳生场所。
(三)如发现有禽畜类大量生病或死亡等异常情况,市场经营者不应擅自处理病禽(畜),应向市场管理者反映,立即关闭工作场所,并及时向当地畜牧兽医部门报告。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宾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农业生产保障组办公室2020年2月20日印发
主办: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技术管理:宾阳县科学技术和数据局运营管理:中共宾阳县委员会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