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应急管理局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对外合作科)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安全保密、督查督办和信访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传真:5892223
邮政编码:114010
(二)政策法规科
传真:5892110
(三)综合科
负责组织起草重要文件、综合性报告,统筹组织协调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开发区政府贯彻落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决议事项。组织实施对市直部门和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对县(市)区、开发区安全生产巡查工作,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传真:5892202
(四)规划科技和信息化科
负责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应急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按权限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安全评价机构、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市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专家组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安全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参与并指导有关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传真:5892213
(五)调查评估和统计科
负责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工矿商贸生产安全事故的备案等管理工作。
传真:5892230
(六)应急指挥中心(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
负责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突发事件信息收集汇总、分析研判、协调处置等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统筹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保障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指导本地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传真:5832345
(七)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传真:5892209
(八)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
传真:5892204
(九)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传真:5892207
(十)安全生产行业协调科(铁路道口和机场净空管理办公室)
传真:5892131
(十一)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机关党委办公室与人事科合署办公。
传真:2602001
(十二)安全生产执法科
传真:5892350
(十三)救灾和物资保障科(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
负责承担全市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负责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
传真:5892206
(十四)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科
传真:5892226
(十五)火灾防治管理科
传真:5892281
(十六)防汛抗旱科
负责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