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钟看完,领养小孩手续和流程,这点很关键!

男女结婚后,生下爱情的结晶,一家人幸福的生活着,是很多人向往的家庭生活。

然而,由于种种的原因,有的夫妻婚后没有自己的孩子。

因此,有的人会想要去领养孩子。

但是,我们知道,孩子不是想领养就能养的!

那么,领养孩子,需要哪些条件和流程呢?

一、领养孩子的条件

日常生活中,收养子女,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1.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2.年满30周岁,无配偶的男性领养女孩的,领养人与被领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3.无子女的,可以收养2名子女;有1名子女的,只能再收养1名子女。

4.有抚养教育被领养人的能力,能够照顾被领养人的生活,并负担其相应的经济开支。

5.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6.有正当的领养目的,不违背社会公德、法律及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定。

7.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

《民法典》_第1098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二、领养孩子的流程?

1.提交领养申请书。

2.提交证件和材料。

(1)领养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所在单位或社区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抚养能力的抚养证明。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4)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5)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领养人子女证明。

(6)领养继子女,只需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领养人与被领养人生父或者生母结婚证明。

领养登记机关,收到领养人的《领养申请书》和材料后,在30日内会进行审查,如果符合规定就会发放《领养登记证》。

领养不仅可以圆为人父母的梦,还可以为居无定所的孩子提供一个稳定、温暖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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