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市民政局来了三名求助者,一男一女及一名两个月大的男婴。48岁的朱某某说,他带着女儿和外孙在厦门花光了身上所有的钱,请求工作人员为他们买票回家。
据民政局的工作人员说,朱某某先是把上衣脱掉,同时介绍了自己的一大堆头衔——做过演员、抗震救灾英雄等。他还很骄傲,他已经跑了全国几十个救助站,被拘留也有几十次了。
为防止求助者退票赚钱,按照规定,救助站为求助者买的车票必须盖章,盖了章的车票是不能退票的。
朱某某对赶到市民政局的救助站工作人员提出要求:要买回家的汽车票,车票上不能盖章。另外,他还要求市救助站的工作人员为他的外孙买奶粉。之后,救助站的工作人员答应了他的要求,为朱某某买了两张总价为600多元的车票,没有盖章,还为孩子买了一罐289元的奶粉。
工作人员明确告诉朱某某,车票钱是不能退的。
车票到手半小时
称孩子看病要退票
前天上午10点半,市救助站工作人员把车票递给朱某某。
才拿到车票半小时,朱某某就到枋湖汽车站要求退票。遭到车站工作人员拒绝后,他在汽车站大吵大闹,工作人员只好报警,他被送进派出所。
朱某某对警察解释,是孩子生病没钱看病,他想拿退票获得的钱给孩子看病,等孩子病好了再回家。救助站的工作人员表示,市救助站可以把孩子送进医院看病,并负责医药费,车票是肯定不能退的。收回车票后,救助站工作人员将孩子送进了医院。
昨天上午,朱某某再次来到市民政局,要求给他1000元作为路费,再买两张车票给他。市救助站工作人员再次来到市民政局,希望朱某某能在救助站解决此事。
突然,朱某某情绪变得非常激动,拿起茶杯向市救助站一名工作人员砸去,多亏有人拉着,才没砸到人。之后,朱某某独自走下楼,钻进一辆的士飞驰而去。
18个月前还不知去过几家
厦门救助站至少来过两次
昨天下午,记者在市救助站提供的一份联网信息中看到,从2010年11月至今,朱某某已经去过20家救助站:阳江、潮州、汕头、黄冈、海口、深圳、惠州、中山、肇庆、常德、义乌、金华、杭州、厦门、三明、江门市新会区、珠海斗门区、湖北京山县、长沙市岳麓区、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等。单厦门市救助站他就来过两次,上次进站是在去年的12月26日。
厦门市救助站的工作人员表示,这些记录是2010年后的,2010年前的记录并不在联网之内。朱某某究竟进过多少家救助站,没办法作出最终判断。
在市慈善总会讨价还价
拿到300元后才离开
市民政局并不是朱某某此次在厦门求助的首站。在去市民政局的前一天,他就带着自称的女儿和外孙到市慈善总会“拜访”过。
张女士提出给朱某某200元,他的情绪马上变得很激动,说自己练过武术,是抗震英雄,还要直接去找市慈善总会的领导。其间,年轻女子坐在一边一言不发,怀中的婴儿也不哭不闹。女子给婴儿喂奶时,婴儿突然吐奶,朱某某就更激动了,说孩子都吐了,200元连打个吊瓶都不够,要500元,没得到同意,他又说要400元。僵持到最后,拿到300元的朱某某才离开市慈善总会。(记者吴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