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马拉松,男、女半程马拉松,迷你跑(约5公里)
(二)赛事规模
马拉松:7000人
半程马拉松:12000人
迷你跑:6000人(含家庭跑)
十、比赛路线
(一)马拉松(42.195公里)
由香港中路青岛市人民政府正门口道路南侧车道→香港中路→香港西路→文登路→鱼山路→龙口路→广西路→费县路→广州路→单县路→汶上路→西陵峡三路→瞿塘峡路→三门峡路→西陵峡路→太平路→郯城路→兰山路→太平路→莱阳路→南海路→汇泉路→山海关路→黄海路→太平角一路→湛山五路→太平角四路→湛山三路→东海西路→澳门路→五月的风→澳门路→清远路→澳门路→奥运大道→奥帆中心→奥运火炬(折返点)→旗阵广场→青岛国际会议中心(半程终点)→奥帆中心大剧院→奥帆博物馆→情人坝→灯塔(折返点)→奥帆隧道→燕岛宾馆→增城路→澳门路→珠海支路→东海中路→东海东路→右转海口路→海口路(折返点)→海口路→东海东路→东海中路→增城路→澳门路→新会路→奥帆中心2号门→青岛国际会议中心(全程终点)
(二)半程马拉松(21.0975公里)
由香港中路青岛市人民政府正门口道路南侧车道→香港中路→香港西路→文登路→鱼山路→龙口路→广西路→费县路→广州路→单县路→汶上路→西陵峡三路→瞿塘峡路→三门峡路→西陵峡路→太平路→郯城路→兰山路→太平路→莱阳路→南海路→汇泉路→山海关路→黄海路→太平角一路→湛山五路→太平角四路→湛山三路→东海西路→澳门路→五月的风→澳门路→清远路→澳门路→奥运大道→奥帆中心→奥运火炬(折返点)→旗阵广场→青岛国际会议中心(半程终点)
(三)迷你跑(约5公里)
由香港中路青岛市人民政府正门口道路南侧车道→香港中路→香港西路→武昌路(迷你跑终点)
十一、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
1.按照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世界田联竞赛与技术规则》(包括修改部分)、《世界田联路跑赛事标牌规则》、中国田径协会路跑赛事管理办法和本届青岛马拉松竞赛规程执行。
(二)比赛检录
1.2024年4月21日05:30到07:25按竞赛项目和分区在不同区域分别进行检录。
2.马拉松S区参赛选手每人2块大号码布、1块小号码布,马拉松、半程马拉松参赛选手每人2块号码布(1大1小)。参赛选手必须将组委会统一发放的内含感应计时芯片的号码布正确佩戴在胸前显著位置,小号码布作存衣用;迷你跑参赛选手,每人1块号码布,佩戴在胸前。
3.参赛选手每人1个参赛手环。参赛选手必须在赛前报到时领取手环并现场佩戴。
4.号码布和参赛手环是参赛选手参赛的有效凭证。参赛选手必须正确佩戴本人号码布和参赛手环进入相应出发区进行检录;在比赛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佩戴号码布和参赛手环,无号码布或参赛手环即取消比赛资格。号码布不得转让或转借,否则发生的一切事故,由原号码布持有者负全部责任。
(三)起跑方式
1.本届青岛马拉松采用分区起跑的形式。起跑顺序根据参赛选手个人申报并审核通过的成绩按马拉松S区、马拉松A区、马拉松B区、半程马拉松C区、半程马拉松D区、迷你跑M/F区的先后顺序排列,各区域间隔20米。
2.每个分区前设置检录地毯,参赛选手须严格按照分区入场。在发令后,参赛选手先通过所在分区的检录地毯,再通过起点计时地毯,成绩方为有效。
(四)发令
采用一枪发令所有项目同时起跑的办法。
(五)计时办法
1.组委会为马拉松和半程马拉松项目选手提供芯片感应计时服务。组委会提供一次性计时芯片,不收取芯片押金。在终点有经中国田径协会审定通过的终点摄像计时系统。
3.迷你跑项目不提供计时服务。
4.参赛选手应按照如下要求佩戴号码布:
(1)将号码布佩带在胸前显著位置,且在比赛过程中自始至终佩戴号码布;
(2)不涂改、折叠、撕毁或以其它形式损坏号码布,也不要移除号码布背面的计时芯片;
(3)佩戴时切勿用衣物、腰包或其它物品遮盖号码布。
(七)存取衣
1.马拉松、半程马拉松项目提供存衣服务;欢乐跑项目不提供存衣服务。
2.参赛选手在起点指定区域按号码布所示存衣车寄存衣物。存衣服务于比赛日05:25开始,07:20停止。参赛选手需要将组委会提供的和本人参赛号码一致的小号码布插入或贴在存衣袋/包上。
(八)饮料、饮水、能量补给站与喷淋点
(九)移动卫生间
组委会在起点、比赛路线沿途每间隔2.5公里及终点设置移动卫生间。
(十)医疗救护
1.沿比赛路线每2.5公里设立一个固定医疗点,医疗点前50米有明显的标志。在比赛中,医疗站、急救车医护人员以及急救队员有权根据参赛选手健康状况判断并中止其继续参加比赛,参赛选手必须服从医护人员及急救队员的安排、停止比赛并立即离开赛道。如参赛选手不听从医护人员、急救队员建议,坚持参赛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选手本人承担。
2.沿比赛路线,组委会设置便携式移动AED救援服务。
3.沿比赛路线每100米设置一名赛事志愿者,协助医疗救护、维护比赛秩序,为参赛选手服务。参赛选手可随时向他们请求帮助。
4.在比赛中,参赛选手若丧失意识,则自动委托组委会的医护人员和急救志愿者采取一切手段进行急救,包括但不限于CPR心肺复苏、AED体外除颤、租用车辆或航空工具进行快速转运。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以及伴随的费用,均由参赛选手本人承担,概不追究参与施救的医护人员、急救志愿者及赛事组委会工作人员的任何法律和经济方面的责任。
(十一)完赛物资
(十二)竞赛物品
2.参赛选手须本人亲自前往现场凭本人注册所用身份证明原件领取竞赛物品,不允许代领。参赛选手须保证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
3.赛事组委会有权对不符合参赛资格、提供虚假参赛成绩证书或无以往参赛经历的参赛选手不予发放竞赛物品,并不予以退还报名费。
(十三)兴奋剂检查
按世界田联和中国田径协会有关规定对参赛选手进行兴奋剂检查。
(十四)其他安排与要求
有关竞赛的其它具体要求和安排,请查阅《参赛指南》(在赛前领取竞赛物品时公布)。
十二、参赛办法
(一)年龄要求
1.马拉松项目年龄限20岁以上(2004年12月31日前出生);
2.半程马拉松项目年龄限16岁以上(2008年12月31日前出生);
3.迷你跑项目年龄限16岁以上(2008年12月31日前出生);迷你跑项目内特设家庭跑,不受年龄限制。16岁以下儿童须与父母、老师、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共同报名参加。
(二)健康要求
马拉松是一项高负荷、大强度、长距离的高风险竞技运动,对参赛选手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赛选手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跑步锻炼或训练的基础。参赛选手应在有资质的正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并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训练水平,选择一个项目报名参加。
有以下身体情况者不宜参加本次比赛所设各项目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
3.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患者;
4.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律不齐者;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患者;
6.比赛日前两周以内患过感冒者;
7.赛前一晚大量饮用烈性酒或睡眠不足者;
8.孕妇;
9.其它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
在比赛中,因个人身体及其他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选手个人承担责任。青岛马拉松组委会要求所有参赛选手通过正规医疗机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含心电图检查、心脏彩超检查),并结合体检报告进行自我评估,确认自己的身体状况能够适应于长跑运动,才可报名参赛。
本届赛事路线、赛事饮水站、赛事厕所等设置不适宜竞速轮椅、婴儿车、轮滑使用者及其他特殊人群的参与,为充分保护您的人身安全,组委会有权终止上述人群的参赛资格。
(三)报名方法
十三、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一)马拉松(42.195公里)项目名次奖
1.马拉松男、女前八名选手,分别获得奖金(币种:美元,见下表;中国籍运动员奖金按比赛当日汇率发放等值的人民币)。男、女前三名各颁发奖杯一座、奖牌一枚。
2.男、女前八名以枪声成绩录取,其它名次以净计时成绩录取。
(二)马拉松(42.195公里)项目青岛籍市民鼓励奖(以居民身份证发证机关所在地为准)
马拉松男、女市民鼓励奖前三名选手,分别获得奖金(币种:人民币,见下表)。男、女前三名以净成绩录取。
(三)半程马拉松(21.0975公里)项目名次奖
1.半程马拉松男、女前八名选手,分别获得奖金(币种:人民币,见下表)。男、女前三名各颁发奖杯一座、奖牌一枚。
2.以净计时成绩录取。
(四)奖励发放办法
1.现场不发放奖金。获奖者名单将在官网公示十天;公示及兴奋剂检测结束后,如无异议,获奖选手奖金打入本人银行卡,超期未提供银行卡信息者按弃奖处理。如果发现兴奋剂检查有问题者,取消该名次,后面名次不递增。奖金以人民币的形式发放。
2.获得马拉松男子、女子和半程马拉松男子、女子前三名运动员须现场参加颁奖仪式。
3.根据中国税法规定,上述获奖选手需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马拉松(42.195公里)项目名次奖获奖选手须缴纳2%的世界田联反兴奋剂基金(以税前和处罚前奖金计算)。以上费用由组委会代收代缴。
4.上述各奖励只按获得的最高一项奖颁发,不累加,不递补
十四、违规处罚办法
(一)转让参赛名额与替跑
为加强赛风赛纪管理,组委会严禁私自转让(卖)或接受转让(买)参赛名额,禁止一切替跑、蹭跑、伪造号码布及使用非本届赛事号码布者进入赛道参赛。一经查出,对违规者将终身禁止参加青岛马拉松组委会举办的各项赛事,并报请中国田径协会追加处罚。由于替跑、蹭跑、伪造号码布及使用非本届赛事号码布等违规行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违规者自行承担,对造成经济损失及严重影响的,组委会还将保留追究违规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赛中处罚
比赛期间组委会将对起点、每5公里计时点、折返点及终点进行录像监控。出现以下问题之一者,组委会将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比赛资格及成绩、禁止参加青岛马拉松1-3年或终身禁赛等处罚,并报请中国田径协会追加处罚:
1.抢跑、未在指定区域起跑等违反规则的行为;
2.不按所报项目赛段距离(如迷你跑半程、半程跑全程),抄近道或途中插入的;
3.一名选手同时携带2枚以上(含2枚)编号不同的计时芯片参加比赛(包括男选手携带女选手芯片);
4.关门后不停止比赛或退出比赛后又返回赛道的;
5.以接力方式完成比赛;
6.私自制作、涂改、遮挡号码布,使用非本届赛事号码布通过终点领取完赛物品;
7.在终点不按规定要求重复通过终点领取纪念品;
8.利用虚假信息获取参赛资格或者报名后转让号码布给他人者,比赛中发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9.不服从赛事工作人员的指挥,干扰赛事,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的;
10.出现不文明行为(如随地便溺、乱扔垃圾等);
11.其他违反规则规定的行为。
十五、保险
1.本次比赛为所有参赛选手和工作人员提供保险,保单以报名信息为准,信息有误导致无法投保的,比赛中发生的后果责任自负。替跑、蹭跑、倒卖以及使用非本届赛事号码布的违规者均无法获得保险资格。
3.组委会购买的保险为人身意外伤害险。但由于自身疾病、身体原因所引起的不良后果,不属于意外伤害的保险范围。因此,请运动员谨慎报名参赛。
4.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因服用兴奋剂或其它违禁药品,造成人身伤害或死亡的,责任由参赛运动员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