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浙江省定价目录》及《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墓价格管理的通知》(浙价费〔2017]60号)等规定,经申请单位申请,在前期调研、成本监审的基础上,我局形成《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清明山公益性墓园公墓收费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建议和意见。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建议和意见:
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月11月19日
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清明山公益性墓园公墓收费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浙江省定价目录》及《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墓价格管理的通知》(浙价费〔2017]60号)等规定,经申请单位申请,在前期调研、成本监审的基础上,经研究,拟定公益性墓园公墓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如下:
一、公墓的墓穴使用费
常规单穴收费标准(基准价)拟定为14000元;常规双穴收费标准(基准价)拟定为22000元;三穴收费标准(基准价)拟定为28000元。上述公墓价格最高上浮幅度不超过15%,下浮幅度不限。
基本服务收费标准:(一)进(退)穴费,最高不超过300元/次;(二)日常维护费,最高不超过50元/年/穴。
延伸服务收费标准由公墓单位与客户按照公平、公开、合理收益和诚实信用原则协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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