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豫西监狱退役警犬免费领养公告
河南省豫西监狱退役警犬免费领养工作经上级批准同意开展,现按照程序征集合格领养者。公告内容如下:
一、警犬概况
(一)警犬信息:2只高加索母犬,1只高加索公犬,年龄5岁。
二、公告期限:2024年4月3日-2024年4月11日
三、意向领养者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个人须年满18周岁,有独立经济能力,有爱心,有养犬经验者优先,特别是有大型犬或工作犬种的养护经验的单位和个人优先。
(二)有稳定的经济条件和固定居所(非合租),有能力为警犬提供足够的活动空间、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适合警犬居住和喂养,保证警犬享有较好的医疗保健条件(按照洛阳市公安局规定,住楼房的禁领大型犬)。
(四)自愿接受监狱每年一次的不定期回访。
(六)一名领养者只能领养一只警犬。
(七)若因不可抗力而无法继续领养警犬的,必须和监狱商议后共同为其重新寻找领养人,未经同意,不得自行转交他人或弃养。
(八)自愿接受监狱专业人员的指导和培训。
(九)及时办理养犬登记证,因驯养不善导致警犬伤人造成的任何责任均由领养者承担,与河南省豫西监狱无关。
四、意向领养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身份证复印件(是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
(二)经济能力证明(提供银行流水或存款证明);
(三)适合养犬的本人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四)有养犬经验证明。(能提供有驯导员证书者优先,提供单位或个人养犬的视频或照片)
(五)提供领养承诺书。(样表附后)
以上提供资料是单位提供的每页加盖公章,是个人提供的每页签名,并在名字上按手印。
五、联系地址及方式
地址:河南省豫西监狱洛阳市春都路1号
六、领养成功规则
监狱领养小组成员共同评定和考察领养者资格,根据条件优略最终决定领养者。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