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工作需要,广东省民政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的用人单位为财政核拨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省杨村社会福利院、省第一荣军医院、省第二荣军医院、省第三荣军医院、省第一救助安置中心、省少年儿童救助保护中心、省民政厅政务服务中心;财政核补事业单位1个:省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计划招聘总人数22人。
各招聘单位的情况详见《2012年广东省民政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考单位情况简介》。
二、报考人员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知识、实践技能及其它条件;
6、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报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应主动将报考意向报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凡未经原单位同意而引起的所有结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各岗位招考条件和要求详见《2012年广东省民政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3、招聘单位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上初审。
每位报名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
省第一荣军医院副主任医师岗位(康复医学或神经内科学专业,代码208004),免笔试,按以下程序进行:报考人员在用人单位资格复审后,符合报考条件的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根据面试成绩,按1:1进入体检,确定聘用人选。面试合格分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
其它岗位,按以下程序进行:
1、笔试。
笔试内容:管理类人员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论述写作,医疗类专业技术人员笔试内容为医学公共基础知识,社工类专业技术人员笔试内容为社会工作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按照准考证上的考试地址。
2、面试。
依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报考人数不足5人,则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设定面试合格分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
面试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省民政厅网站公布,面试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办法及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若有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者,则取消其考核资格,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组织考察
被确定的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业成绩、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凡考核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拟聘人员公示
对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省民政厅网站进行公示。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管理权限,为受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取消聘用。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按实际聘用岗位,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省民政厅纪检组监察室进行全程监督,有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和各项工作制度,杜绝各种弄虚作假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