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是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制度安排,在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及相对贫困治理中发挥着兜底性基础作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要注重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成效机制。这对健全完善新时代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提出了新挑战和新要求。
先行探索
1995年,浙江开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试点工作。到1997年底,城乡一体最低保障制度在全省基本建立。2003年,省委、省政府提出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工作目标和总体要求。多年来,浙江加大工作力度、健全救助机制、统筹救助资源,编密织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网,推动社会救助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制度体系日益完善。在全国率先出台首部地方性社会救助法规《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构建了“8+1”社会救助体系。2019年12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制定下发《关于推进新时代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将社会救助体系由“8+1”拓展为“1+8+X”,构建起救助面更广、兜底更有力、供需衔接更有效、救助主体更多元、救助方式更人性化专业化智慧化的社会救助新格局。省民政厅会同10个部门修订出台《浙江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全面涵盖低保、低边、特困、临时救助、支出型贫困救助对象认定工作,将因病、因学等支出型贫困家庭纳入低保或临时救助范围,并享受相应的医疗、教育等专项救助政策。
保障水平全面提升。不断健全统筹发展和动态管理机制,在全国率先统一城乡低保标准,嘉兴、湖州、绍兴、衢州、丽水、舟山等6个设区市实现区域统筹。到2019年底,浙江城乡低保平均标准为每月814元,惠及全省65.5万人;城乡特困供养平均标准分别为每年20436元、17640元,共有2.9万人受益。
智慧救助成效显现。为精准保障救助到人,浙江建成省域“大救助”信息平台。省核对平台与11个省级部门20类信息数据实现自动比对,并与省内73家银行连通,能快速查找救助人财产信息,及时发现“骗保”“混保”行为。截至目前,仅低保一项就退出8万人次,节约救助资金约3.84亿元。平台还实现救助申请“一证通办”,困难群众凭一张身份证即可申请办理低保等救助事项。
社会参与作用突出。浙江各地通过加大购买服务力度、实施财政奖补、设计公益创投项目、加强业务培训等方式,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生活帮扶、精神慰藉、心理疏导等救助服务。省妇女儿童基金会联合阿里巴巴公益基金会发起的“焕新乐园”公益项目,带动213家当地社会组织共同参与,已为5707户家庭完成环境改造,11万人次志愿服务陪伴孩子。
谋划转型
今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面对贫困形势及贫困治理战略的重大变化,社会救助工作亟须探索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兜底性、基础性保障功能,确保相对贫困群体更好地摆脱贫困,实现可持续发展。
从实践进展及发展趋势来看,我省社会救助工作将面临三个方面的转型变化:
从生存型救助到发展型救助转型。当前,社会救助工作存在重视生存救助,轻视受助者的发展权利、能力和机会的问题。忽视贫困受助者的发展需求与脱贫支持,只以完成救助任务、发放救助款物为主要目标的社会救助,不能有效帮助贫困人口真正脱贫。今后,无论是对特困人员、低保、低保边缘户等传统救助对象,还是对支出型贫困家庭、特殊困难群体等新增救助对象,都应根据实际情况,着眼分层分类、梯度发展,不断提高救助待遇水平。
从分散型救助到融合型救助转型。当前,社会救助领域存在救助资源与信息分散、政出多门等问题,导致救助制度运行“碎片化”。随着农村贫困问题的不断缓解,浙江将日益重视城市贫困问题,救助资源正逐步向城市贫困领域倾斜,救助对象从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拓展,对常住人口实施临时救助外,还将逐步纳入低保、低保边缘等更加稳定的救助制度范围。
确保长效
解决相对贫困是一个长期、艰巨的系统工程任务。全省民政系统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切实深化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方式方法,在助力解决相对贫困上创造经验和做法。
建立多维度精准识贫机制。借鉴国际经验,结合我国实际综合考虑教育、医疗卫生、居住条件等多维因素,科学确定相对贫困的标准。鼓励各地探索建立多维度贫困测量指标体系,对困难家庭贫困境况和救助需求进行科学调查和综合评估,及时做好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口的监测和帮扶,为开展多层多样、梯度发展的救助服务提供有力支撑。
建立多元主体合作治理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促进、社区回应、家庭自助”相结合的社会救助多元主体合作治理机制。鼓励社会组织和专业社会工作者广泛参与贫困治理,建立城乡贫困家庭社会服务体系。进一步搭建救助资源、救助需求对接平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福彩公益金资助、公益创投等形式,积极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
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支持机制。对相对贫困群体,更加注重在基本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等方面的服务供给,以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为重点,为贫困群体自强自立创造基础条件。构建“自助+互助”的社会支持体系,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物质保障、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心理疏导、能力提升和社会融入等救助性服务,使社会救助既是兜底保障的“安全网”,又成为脱离贫困的“助跳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