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仲辛万万没有想到赵简可以直白到这个地步。
她把自己的一颗心剖开,就这样赤裸裸地放在他的面前。
“你答应过我三件事,一偷生辰贴,二替我保密,现在还剩最后一件,我要你……做一天我的人。”
元仲辛无法拒绝。
当然,他也不想拒绝。
昔日赵王爷的一番话要说对他毫无触动那是假的,只是自己平素那张巧舌如簧的嘴在关键时刻不争气地又惹得她红了眼眶,两人关系复又僵硬。元仲辛有意修补却总差了一个契机,今天,倒是很好的日子...
昔日赵王爷的一番话要说对他毫无触动那是假的,只是自己平素那张巧舌如簧的嘴在关键时刻不争气地又惹得她红了眼眶,两人关系复又僵硬。元仲辛有意修补却总差了一个契机,今天,倒是很好的日子。
雨后疏梅着花,春寒料峭,街头灯火如昼,笙乐不停。
远远又见上回那兜售面具的小贩,因着出任务,那天未做逗留匆匆离开,想起那个吻的滋味,今日再次路过真该好好一谢这位兄弟。元仲辛心念一动,驻足递上银子取过两盏面具。
赵简自然是知道这人心里的弯弯绕绕,这分明是提醒着自己上次那羞人的举动,她到底还是个姑娘家,想起那天场景不自觉红了脸,恼怒地夺过面具胡乱遮了脸转身就走。元仲辛暗自好笑,她今日是用心梳妆过一番的,火红云纹勾勒在霜色裙身,如瀑长发垂在腰间,衬得腰肢纤细,不盈一握。面具下一双含水杏眸尽数敛起平素出任务时的英气凌云,眼波流转间是难得一见的柔和可爱。
是该继续一下上回那蜻蜓点水叫人意犹未尽的吻。
元仲辛当机立断拽着赵简的手把人扯了回来,也不管面具嗑疼了鼻梁,递上了一个绵长而潮湿的吻,不是意外,也非欲念,只是如同一个细雨绵绵氤氲朦胧的早春,原野百花开,把女子低低的惊呼尽数堵在了唇间。
一吻毕,他放开了赵简,眼里是得逞的笑。
“登徒子…”
赵简气急,一跺脚径直往糖葫芦摊走去,浑不理身后人。
顷刻间她的手又被牢牢捉在了男子的掌心。
“你干嘛!”赵简想甩开却被捏的更紧,上次徒手接下了一刀的疤痕细细摩挲着她的掌纹。
“人多。牵着手,才不会走散。”
元仲辛摸摸鼻子,这是他头一次说这种情话。赵简看着他泛了红的耳根,到了嘴边的话又咽了下去。虽然不自在,但是很认真。她很喜欢。
握着糖葫芦的赵简秒变成了顽皮的孩童,她扯着他去猜灯谜,吃糖糕,她拿过人家铺子上的胭脂就吹,糊了他一脸也少不得迷了自己的眼。元仲辛一手紧紧握着她,只管付了银子由着她去闹。
她给自己的要求太多了,他看着都累。一年里她能有几回这样发自真心的笑容,绷得再紧的弦也该松松。
许是街口的舞狮要开始了,人们匆匆朝着那一方赶去。这两人倒也浑不在意,不紧不慢地紧扣了十指踏着青石板路穿过逆流人潮朝着那馄饨铺子走去。
元仲辛只当是赵简为着中箭那一日未吃完的一碗馄饨而念念不忘,他扯着她说:“今日是吃不到馄饨了,年年上元节这天婆婆就改做了汤圆,你若想吃我明日带你过来。”
赵简不依,偏要吃那一口。
只是他如何知晓赵简的心思。
赵简问过老贼。这阖家团圆的日子,他从来没享受过,一个庶子在这一天还要被打的皮开肉绽,有些冷饭馊菜算是恩典。后来跟了老贼他们一起,不过也是喝喝酒赌赌钱,对这满城花灯烟火毫无兴趣,也不愿去吃口汤圆。
是了,吃了汤圆是要团圆的,他又有什么可团圆的呢?
赵简心下酸涩,吸吸鼻子反手抱住了他胳膊,声音难得的温和。
“元仲辛我有点冷了,我们去吃口热乎的汤圆好不好。”
她这反常举动一出元仲辛便心下了然。前几日瞅见她和老贼窃窃私语,原是打听了他的事去了,这会儿她略带心疼又不好露在脸上的神情看的他心里一片柔软,这确实是他第一个有人陪着的上元节了。
两碗花生汤圆端上了桌。
醪糟的汤底清清甜甜,水磨粉的汤圆一咬就破,漏出醇厚浓郁的黑芝麻馅。面前的人低着头吃的正欢,长长的睫毛在一方木桌上遮去一片阴影。许是下了极大决心,她从袖口掏出一方香囊,快速推到元仲辛面前。
“咳…那什么……上元节快乐啊。”
元仲辛愣了愣,随即笑了起来。
“……你笑什么!我针线活是差了点……”
“你嘴角沾了芝麻没发现吗?”
“……啊?”
没等赵简抬手去擦,嘴角边已然落下了一个吻。
“好甜……。”
反应过来了的赵简脸颊烫的灼手,这男人今天是怎么回事,又被他摆了一道?
吃罢汤圆,他拉着她的手从喉间发出愉悦的声音:“走,今日我便带你去偷遍这开封城。”
赵简讶然。
“愣着作甚,家家户户都去看舞狮了,此时不偷更待何时?”
元仲辛带着赵简把城内大户人家的锁全撬上了一遍,留着赵简在库房大开眼界,自己倒是悠闲的跑人花园里盘算着什么。赵简一回头发现人没了影,没好气的捶他:“你说带我偷遍开封城,结果自己撬完锁就跑,留我一个人好生没意思!”
元仲辛举手求饶:“姑奶奶诶,你偷人东西总得有人放哨吧,冷不丁人看完舞狮花灯就回来了,被发现了可算完了。”
赵简冷哼:“没想到天不怕地不怕的元仲辛也有今天这么谨慎的时候?”
元仲辛一脸促狭的笑去握她的手,“那可不,不然万一斋长被抓去了我上哪儿去提亲?”
猝不及防又被撩到,赵简骂人的话被噎在喉咙口,挤出一句“没个正形儿”,一踮脚离去,元仲辛长舒一口气,还好自己舌灿莲花瞒天过海没有被她发现自己那点儿小心思。
两人一个揣着自己的小心思,另一个是郡主什么好东西没有见过,愣是对着满室金银珠宝全然提不兴趣,忙活了大半天只捎上了两坛子上好的桂花酿,坐在初次见面的屋顶上快意潇洒。
酒至微醺,上元节也渐入尾声,满城的天灯冉冉升起,黑色夜幕霎时一片通明,两人坐拥屋顶最佳视角看着这盛世美景。
元仲辛仰脖,最后一口桂花酿入了喉。
“赵简……我后悔了。”
“嗯?”
“做一日你的人,不够。”
赵简猛地回过头,只见元仲辛变戏法似的不知从哪儿捧出了一大束花,她不可思议地睁大了眼睛抬起了头,正撞上那双乌黑的眼眸,眼神明亮而热切。
“……这是你刚刚在那些个花园里偷来的花?”
“不过是借用,折来几支为博美人一笑,不能算偷。”元仲辛嘴角的笑意更深,眼神却愈发深邃而坚定,“我刚说,只一日做你的人,远远不够,惟愿往后的岁岁年年,花前月下,都能如今日。”
赵简鼻子一酸,红了眼眶,可是扬起的笑容却是这十几年来最真切不过。
这十几年来元仲辛见过城内诸多景象,上元节的南斜街花天锦地人声鼎沸最是热闹,今日面对此时此景他却无暇流连只一味搁置,纵使夕阳暮色无限风光,薄雾残霞碎金满江,漫天繁星烟火齐放,都抵不过他眼前这位女子上扬的嘴角。
这是他的眼前人、意中人、心上人,是这整个开封城他多少钱都不愿让的姑娘。
赵简瘪了瘪嘴想开口,一开口还没发出声音眼泪先掉了下来。
半晌才有闷闷的但抑不住雀跃的声音响起。
“这是我过过最欢喜的上元节,火树银花合,千户万灯明。”
“嗯,然后呢?”
“你在眼前。”
(完)
养崽文学(独立线,或许是一篇百转千折的生死之恋)
椿树倒、痛在心,绿鬓多因愁里白。
“十二叔,仔仔看见妈妈了。”小仔扣着书包带子踢路边小石子说道。
十二揉揉了头发,打了个哈欠,“言仔,你十二叔是文化低了点,不是没见识,哄我开心呢。
小仔脚步一跺,头发翘起,“怎么你们都不相信,阿爸也不信。”
“小仔,你阿爸信有可能,但我们要比你阿爸清醒,毕竟…,哎,不说了。”十二摸着下巴碎碎念,见腰间的仔眼神发亮,拧一下脸蛋,呲牙咧嘴说道,“靓仔,诈我呢,想知道更多问你老爸去。”
小仔嘴巴撅起,语气恹恹,“要是我老爸肯说,还用得着诈你。”
十二理了理微卷...
十二理了理微卷的头发,挑眉说道,“唔好唔开心,十二叔带你去玩呀,想去哪里,告诉我,必让少爷满意。”
小仔若有所思了一会儿,“我们先去游乐园,再去商城逛,然后去大排档食饭。”
“好,今日言少爷最大嘅。”说完一把把人抱了起来,吩咐人开车去香港最大的游乐城。
全港最大的乐园,海洋,植物,冰雪,鬼屋,跳楼机,过山车,蓝月飞车,海盗船,蹦极,滑道,摩天轮,旋转木马,应有尽有。
身量不大的仔,胆子不小,净拉着玩可怕的项目,要不是项目一些禁止儿童玩耍,十二非得晕过去,出来玩,又不能扫仔的兴,胆子和信一那家伙一模一样。
玩了半天下来,还要被顶着一头小卷毛的幼崽调戏一句,“十二叔,你胆子真小。”十二听完狠狠地揉搓了一下小仔卷毛。心里暗苦,早知道把光头仔和四仔拉出啦,不能逮着一个人霍霍。
小仔手里捏着一个甜筒冰淇淋,围着冰淇淋转圈吃,是信一标志性动作,那只大仔也喜欢这样吃,明明没人教,小仔却无师自通,常常幻视信一就在眼前。
嘴边糊了一层白胡子,舔嘴角提醒道,“十二叔,冰淇淋快化了。”
黏腻奶油泡沫流入手边,十二迅速从裤兜里掏了一张纸巾出来擦拭干净,“咦,恶心。”
“十二叔笨呀!”
十二转手就把奶油抹在幼崽脸上。小仔怒了,骂道,“十二叔烦人。”
十二给人擦擦,哄道,“十二才不烦人,十二叔最爱小仔了。”
小仔哼了一声,尾音翘起,“我要你背我,我腿痛。”十二立马蹲下,拍了拍背,“上来吧,傻仔。”小仔轻轻捶了一下,“我才不是傻仔,洛叔才是。”
“嗯,你说的没错,你洛叔傻仔,当年打麻将净是他输钱。”十二认同的点头,慢悠悠走。
“噉你哋打麻将边个最厉害?。”小仔舔了一口冰淇淋。
“我们啊,我们中最厉害系你妈咪,你妈咪会算账,城寨账本都系他在管,输了最少的是他。”十二掂了掂人小屁股,笑着回应。
“哎呀,傻仔,冰淇淋流我领子里,好凉。”十二嫌弃。
“十二叔最爱仔仔了,给你抹下,不要见气。”小仔笑眯眯乐呵扯袖子擦。
“不唔爱仔,仔好烦啦。”十二笑容满面,眉头挑动,话语逗人。
从东头走到西头,一路上这只仔都不肯下来,轻拍了一下小屁股,“仔,你有心呀,下来,自己走,十二叔累了。”
仔死死抱住人脖颈,撒娇道,“十二叔,向前面那个餐厅出发。”
“满足你,少爷。”十二无奈摇了摇头,仔撒娇,拒绝不了,同佢妈咪一样娇。
十二巴不得误会,一脸不怕死猪开水烫的样子,“系哇,所以,你唔好烦我啦!”
一个冰淇淋飞了过来,正中十二面部,仔关心问道,“十二叔,好食吗?”
“要不,你尝一口?快啲落地,我要抹面。”十二把仔放了下来坐好。
十二没想到人会在自己手里出事,就差没切骨谢罪,这可是信一留的骨血。早知道自己就该送他进去的,不该过于相信这个仔。
理发店内,十二泪流满面的跪在地上,祈求责罚。
“龙哥,我对唔住你,对唔住信一。”十二头发凌乱,狠狠往自己脸上扇了两巴掌。
龙卷风抽了一根烟出来,点燃,火星子冒了出来,吐了一口烟圈,眼底微红,低沉地说道,“十二,起来,别跪了,救小仔,查清楚。”阵风刮进来,吹落了衣架杆子,衣服落了一地,昨晚小仔换洗衣物飘落在了一旁柜子上。
十二抹了面,站了起来,声音哽咽断续,“我安排人手去查,一有消息马上传回来。”
身上的手机响了,十二接了起来,挂断之后,松了一口气,“龙哥,查到了,是人贩子,不是仇家,暂时没有生命危险,就系唔知人会拐去边度.”
指尖烟头见底,在烟灰缸里拧熄,滋得一声。“风起了,先休息吧。有消息再动。”
脚步坚挺地走进了卧室里,门砰地关上,床头柜上的信一和自己合照悄然无声的立在哪里,笑颜如花。龙卷风隔着玻璃层压抑失声痛哭起来,许久,自责的说道,“这么久都唔来探我,应该保佑下小仔,如果出事,我死了都冇面见你。”
小仔双手绑住,眼睛被黑布蒙住,一抖一抖的被抖醒,头磕地一声响,眼角溢出泪水,好痛,车子地盘不稳,路况坑坑洼洼,想要呼叫救命,嘴巴被封上了,外面有乌鸦飞过,仔心里慌了,不会把自己当小猪仔宰了吧,听说有些变态食人肉,专挑小孩子吃,好可怖,阿爸,小仔不能给你养老了。
车子开了半夜,小仔被颠簸了半夜,好生可怜,早知就缠阿爸教我武功了,还能反抗一下,或者和四仔叔,洛叔他们一样,一拳一个落花流水。
跟小鸡仔似的被拎起来,往里面走去,幸亏是,夏天,落雨时节少,不然要被冷死,裤脚腿袜打湿,感冒流鼻涕。
小仔知道不止自己一个人被关,刚才伸脚踢到了。
脸上都罩布被扯开了,四周环绕了一下,是一个废弃的工厂,砖头石块,水泥钢筋满地都是,还有泡面桶面包壳,瓜子碎屑,饮料瓶,火堆,他们生活
好丰富,就是有点饿。食嘅饭早已消化完成,绑匪一扔,就不管了。
身边是一个漂亮姐姐,小仔有点心生喜爱。可惜被封住了。不能说话。这里蚊子多,一点痒呢。
小仔和她对视了一眼,眉眼弯弯。
蓝男对这个小鬼头,第一眼就中意上了,见不出一丝慌乱,比一般小朋友沉稳许多。
绑匪食到一半,突然间醒起咩,端着泡面桶走了过来,大口炫耀了一下。
小仔咽了一下口水,踢了一旁的石子,咿咿呀呀想要说话,绑匪把嘴角绷带撕开,“点呀,小鬼头,好肚饿呀!”
小仔眨着扑闪扑闪的大眼,语气轻柔,“阿叔,小仔痒啊,有花露水吗?”
绑匪低头一看,是有几只蚊子在叮血,肚子饱饱。“小鬼,哪里给你找花露水,人烟都冇嘅地方。”
小仔语气顿时低落,情绪低迷,勉强一笑,“多谢阿叔呀,阿叔将绷带封上啦!”
本就是拿钱办事,说是贩子,其实啥业务接,都是绑人,赚个差价。这娃瞅着也挺对胃口的。
嘴里嗦泡面,回过头喊了一句,“阿生,你花露水呢。”
叫阿生的一瓶花露水扔了过来,砰的一声,捡起给小仔扔在怀里。小仔无奈吐了一句,“阿叔,小仔绑呢。”
“要唔系见到你生得乖仔,谁个话之你。”绑匪捡起花露水作模作样喷了下,一股香味扑面而来,小仔的第一想法,没有哥哥身上香味好闻。
烟雾起了,咳嗽了几声,见人瓶子收起,立马喊道,“阿叔,可唔可以给这位姐姐喷喷,她也痒。”
“小鬼头,来度假啊,你是绑匪我是绑匪。”横眉怒目圆睁随意给蓝男全身喷了两下,蓝男猝不及防被呛个不停。
多谢阿叔。”小仔礼貌说道,绑匪给人嘴巴封上,小孩子破烦人。
蓝男给人投去感激的眼神。小仔眼眸含笑。
城寨,龙卷风枯坐了一夜,小仔失踪的消息封了,一个不能说,否则传出去必有大灾。人人都知龙卷风有一个独子,保不齐趁乱做些什么。
本以为是一桩简单的刑事案件,结果一经查出,不单纯。绑架失踪人数不在少数。都是些绅士富豪娃。警方已经立案。
夜间露水较重,凉风透过大洞,呼呼刮进,冷的有点生疼,且地下冰凉,很难入睡。
小仔和漂亮的姐姐对视一眼,互相靠着取暖,小孩子体温高,两个人贴水泥墙柱,背对吹风的地方,还行。周围还有几个小孩加大人。小仔心生感叹,他们业务真广,两个人绑这麽多人。
蓝男瞧出点门道,这些人穿着全是名牌,有些还在电视播报上见过,但唯独这个仔,穿得普普通通,除了模样好看,伶俐点,实在想不出还有其他特点,足矣让这伙人绑。刚回国,就被闷,父亲知道后,非得打断自己腿。多年未归,香港早已变样。
警界各方压力给大,都是些富豪名绅,悄无声息被搞这么多,要死人啊。高楼灯火通明,全部警员忙动起来,咖啡一杯一杯喝,醒神提脑,电脑屏幕时刻开着,各种高科技电子设备触动,搜寻信息。
十二见到老大,面色羞愧起来,眼泪落了出来。虎哥拍了一下肩膀,晦涩的问道,“阿龙呢?”十二指了指里面。
虎哥敲起来门,嗓子沙哑喊道,“阿龙,是我,阿虎。”
又敲了两下,门缓缓打开,烟头一地,龙卷风脸色疲惫,深深看人一眼,“进来吧。”
虎哥靠在门前,叼着一根烟,惆怅地说,“阿龙,小仔吉人自有天相,信一舍不得他出事。”
龙卷风埋头摸着脑袋,语气哀伤,“我怎知啊,不怕万一就怕一万,他要是真出事,我怎去见乖仔啊。”
虎哥烟头落地,踩灭,蹲在人面前,目光深沉,“阿龙,做好心理准备,手下刚来报,此次绑架不简单,是有预谋的绑架,不仅仅是贩卖人口,一些富家仔也绑了,警界压力很大,不怕万一就一万撕票,目前还不知咩目的,警方在大里搜索,小仔似乎被误绑,本来是另外一个孩童,阴差阳错绑错,你得振作起来,要是他们发现小仔不是,或许万一泄露真实身份,难说啊……,阿龙。”
龙卷风眼神坚定抬起,握着人的手,诚恳说道,“拜托了!”
虎哥拍了拍好友肩膀,吸了一口气,“放心,很快就可以查到。”
警方压力骤然一下子增加,万万没想到龙卷风的幼子也在其中,没想到堂堂黑帮大佬孩子都上小学了,瞒的可真死。当年知件事的,只有高层。如今独子阴差阳错落入敌手,难保,唔会发生咩变动。四大探长头发又要漏几条,川字眉又加深。
信一醒来发觉城寨的天变了。明明是夏日却刮风下雨,阴暗昏沉,城寨的人肉眼可见低迷做工。
鞋子踩进污水里,溅起大片浑浊的水花。
信一漫无目的游转在城寨,一缕幽魂无人在意无人看见,忽然听墙角角落抽烟低声谈论,“你话呢叫咩事,小仔出事了,龙哥不得疯,当年都就癫过一次,血洗了越南帮,一病不起,要唔系小仔,早随那位去了。”
“冇讲咁多,龙哥,一世苦,一开始老婆没了,而家连仔都保不住。”旁边的人插裤兜靠在墙头喃喃说道。
信一十指紧扣入肉,眼睛睁大,细看瞳孔在颤动,一种名为心慌气短的情绪溢满全身,雨透明地穿过躯体,可是莫名好冷,从头寒到脚。
他这么小,还有大好年华,信一死死抓住自己胸前衣服,大口喘气,点解情绪点激动,眼泪不受控制流了出来,一种骨肉连筋的痛正在密密麻麻扎刺。面色透明苍白,有一种油尽灯枯的美感。
明明才见过几面,好似深入骨髓。一想到以后没有人叫自己哥哥,恨不得以命换他重生。
小仔冷悠悠地打了一个喷嚏,外面下起了细雨,出去采购的人,都在这里两天了,都唔知阿爸怎点呀,还有十二叔,估计要被吓死。关键是小仔还没亲口叫哥哥一句阿妈。心情如飘零的叶,好想大哭一场。小仔不要做泥娃娃没人牵挂没人爱。
静默中带着不言而喻的低落,蓝男警觉地发现了,这只仔活力劲焉了下来。
本想安慰,可惜嘴巴封住,一句话都不能说。只能身体去碰一碰,眼神示意别难过。
绑匪一身雨水淌进来,新的成员在身后,气势十足,泥水地上,满是湿漉漉的水痕脚步印。
人也脱下雨衣,一把拎起仔,胶布暴力撕开小脸一下红了,细看几眼,往地下一扔,摸出一根烟,点烟,火星子微扬,转头看向两个大块头,一人烫了一下,“两个废物,人都搞错。”
“啊?搞错了,不是他吗?细皮嫩肉的,一看就是富家崽,我俩亲眼看见有保镖呢。”被烫的二人不敢躲,没被枪抵头就算不错了,心虚回答。
“呸,两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家伙。”烟头一半扔,一人狠狠踩了一脚,拧了一下,撩起衣服喝斥。
“大哥,绑了绑了,唔可能放小鬼头翻去呀。”阿强怂了怂肩膀低头认错说道。
“这小鬼头身份不明,目前查不出来,到最后还没结果,偷渡发卖给缅甸越南挖矿采花吧。”伸手拉钩住阿强领子,拍了拍脸吩咐道。
阿强的腿酸软了下来,汗水直流,咽了一下口水,“知道啦,大哥。”
阿生头往人堆瞧了一下,站直端正搔痒着头鼓起勇气问道,“另外嗰啲人呢,上头指示怎么说,大哥。”
“没说,先等着吧,这些都是钱票子呢,唔知买家点处理,好生看着,出事你们下去见老母吧。”把人一巴掌推开,话语冷冰冰,穿上雨衣就走,背影十分冷酷,丝毫不留恋。
留下的两人瘫软在了地上。互相看了一眼,迅速爬了起来。阿强对着人走的方向吐了一口水开口骂道,“见你棺材板,扑街。”
“妈的,出事我们这些小喽啰担责,分钱的时候可没见这么大方。”阿强开启一瓶啤酒就灌了起来。
阿生重重踢了脚边啤酒罐一下,叮咚响,烦躁不安,“顺手可掉嘅弃子,到时都冇地方给老母烧香。”
被扔的仔,屁股后背手臂腿弯狠狠与地上石子相磨,青红的一片立马泛起,眼泪跟不要钱的流下来,死死咬住下唇不敢哭泣。蓝男透过一阵心疼,这群王八蛋,这么小的孩子都动手。
距离小仔失踪已经3天了,警方出动警力仍然无处可获,绑匪还寄了书信,以示挑衅。对方的反侦察能力很高,根本不就是为钱而去,更像是仇家肆意报复。捣毁了几个窝点,早已经人去楼空,人数不少,香港早已封境,谁敢出去,人只有藏在深山老林里。
有人提供了一个思路,或许是合作作案,人不一定要在自己手里,可以银货两讫。必有中间商,绑匪没这么蠢。
小孩子弱,一惊一吓的,当晚就发起了烧,迷迷糊糊叫阿爸,哥哥,意识不清醒的倒在一旁,小脸灰扑扑的,干净的衣服脏乱不堪。蓝男心都揪起来,踢了踢旁边的钢筋,发出动静,不远处的人被吵醒,提着棍子过来,敲了敲,安静点,蓝男碰了碰旁边的仔,眼神示意。
绑匪发现活泼的小鬼头,病殃殃的,手一摸有点烧,叫醒了一旁睡着的人,“那小鬼头病了,全身发烫,感冒药用完没,给他灌点,人不能死在我们手里。”
听见话的人翻找了半天,薅出一袋不知放了多久的药硬灌了进去。棕色的药水滴满全身,咳嗽了起来,眼神涣散迷糊,晕晕乎乎,头发微湿。随便扯了一件破烂衣服扔了上去。
都以为要在这里待很久,没想到第二日,就有人来分两批带走,蓝男和小仔被关在一个大笼子里,上了货车,手脚得以空闲,把孩子裹在怀里,或许昨晚起了点作用,烧退了,眼睛睁了睁,手指软软抓住蓝男衣服,虚弱地唤道姐姐。蓝男爱怜地笑了笑,给人把衣服拢好,心里却是没底,不知归处,都是些心狠手辣的主,还不知下场呢。只能互相抱团取暖,寻求一丝慰藉。
十二少急匆匆闯进来,这几日大家都是食不下噎的,尤其是老父亲龙卷风全是红血丝,“龙哥,有消息了。”龙卷风立马从椅子弹起来,死死抓住十二,“快说,人喺边。”
十二喘了一口气,眼底有一丝希冀,“有监控拍到,一辆不明货车形迹可疑,还找一个窝点,有生活的痕迹,可惜去晚了一步,只剩凌乱的脚步印,但没有血迹,按照现场情况看,是分两批带走的,我们的人根据痕迹追了上去,相信很快有消息。”
“老板,人带来了。”蓝男怀里抱着孩子黑色枪口抵着后背,踉踉跄跄被蒙住双眼,推搡走过道,楼梯,转入一间地下室。
黑布被扯了下来,天花板上明耀的灯光刺痛了不适应双眼,眼角溢出了泪水,身后的枪支被收了起来,四周简略,只有沙发,玻璃桌,烟灰缸,工业化的设计,阴凉潮湿,地上的一道道血迹还没有清洗干净,斑斑驳驳,散发出腐烂的血腥味。还能听见隔壁传来惨痛的叫声,以及锤子的击打音。
一个穿大衣戴墨镜,西装革履的中年年人走了下来,一根雪茄燃着,烟雾缭绕,一步一踏森严走下阶梯,双腿交叉坐了下来,皮肤被脱了下来,拿给旁边的小弟,倒了一杯红酒,摇晃杯子好似猩红鲜血,杯子放下舔了一下嘴唇,吐了一口烟圈,像极了食人恶魔。
蓝男抱着昏睡地孩子不自主的颤抖了一下。对面的人她恐惧的反应笑了,示意了一下旁边的人。一人手里捏着像相机,一人手里拿着刀,冰凉的刀面贴近脖颈,轻轻一动便可以锋利见血,开出一朵朵殷红的花朵。蓝男后缩几步,惊恐慌张的表情在闪光灯里照射下来。
孩子被拎了起来,蓝男想要抱住不放,起身抢回来,被推倒狠狠掌一下,脸颊迅速泛红肿胀,嘴角流出一丝血,哭喊道,“住手,他还是个孩子,有咩唔仇怨,唔使波及仔!”
中年男人起身,杯子一摔,大步走到了蓝男面前,摘下墨镜,钳下下颌,一双眸子不掩其恶,如狼似虎,亲切问候,“蓝小姐还记得我吗?以前还抱过你呢,可惜被你那混账老爸抢了过去,还给我一枪,不如我现在还给你怎么样。”
手下的人递过枪,枪口抵在肩膀上,双指扣动扳机,蓝男惊恐地闭上眼睛,等待疼痛降临,砰地一声,汗水全出,衣衫湿透,冒着硝烟味子弹穿透整个地板。
疼痛没有降临,蓝男睁开双眼,只见孩子提拉衣领,小脸勒得通红,双腿踢动,喘不过气来咳嗽,枪口抵上孩子脑袋,“真不好玩,你说要是我杀了他点呀,砰的一声,脑浆和血液的混合,豆腐脑吃过吗?白嫩漂亮极了。”
蓝男慌了,作势就要去抢,却被抓住手腕不得行事,“你个畜生,不得好死啊。”眼泪直流,痛哭喊道。
“蓝小姐菩萨心肠,和你那该死的老爸一样,正义凛然,不知是你手快,还是我枪快。”枪口点了点小仔太阳穴。“不过这孩子,细看眉眼之间与你有几分相似,一样的讨厌,你哋系咪有血缘关系?这衰仔时运不济,撞上了。”
“我唔识佢,你放过佢嘛,有咩你向我蓝家人来。”蓝男摇晃凌乱的发丝,夹杂哭腔说道。
一人黑衣装金丝眼镜走了进来,手里夹杂一份文件,在中年男人耳边说了几句。只见他听完,神色一惊,随即大笑起来,把手里的幼崽再细细看了几眼,对比一下,往蓝男怀里一扔,枪支收起,发笑道,“蓝小姐,本想留他一命,发卖去泰国缅甸越南,可惜新仇旧恨一起算,我的事,合该你们蓝家人来还,天都帮我。”
蓝男接住支离破碎的洋娃娃,浑身上下被冷汗浸透,脸色惊悸问道,“你咩意思,他能和我有咩关系,我与他素不相识。”
一份文件扔在她面前,“看看吧,蓝小姐,惊喜,你会谢过我让你们团聚。”
蓝男吞咽一下口水,坐在地上,手指颤抖翻动起来,几张照片映入眼帘,是怀里仔干净的模样,以及和父亲的合照,照片推开,是底下一栏信息,生父张少祖,生母蓝信一已故。蓝男从来没有觉得一份文件可以如此烫手,灼烧之感像一块巨石雄雄滚来,心脏骤停数秒在油锅里翻炸热辣。
蓝男轻轻地贴了上去,不敢相信的事实,居然会在如此危险的境遇里和小仔见面。
“是,老板。”
9.26AforAccess
Accessn.使用权
祝Terrance生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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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一十八岁成人的时候,龙卷风给了他理发铺收入的使用权,任他取用去买些自己喜欢的东西。
信一向来乖巧沉稳,比财务支配权更早接手的是理发铺和冰室的账簿,大小的账都从他手里走,纵使这样,他每每想买些贵物还会先会问过龙卷风的意见。
可龙卷风总怕他太懂事受了委屈,毕竟他要过的东西最贵的也不过是摩托车,最多的还是些靓衫。
怎么看也不像是败家的仔。
信一已经懂得掌家的艰辛,龙卷风同样希望他...
信一已经懂得掌家的艰辛,龙卷风同样希望他懂得享受生活的乐趣。
信一欣然接受了他的好意。
在他十八岁的第一个月,在龙卷风殷切欣慰的目光中,他郑重地翻开自己长久以来精心打理的账册,从理发铺公帐取出了第一笔钱——一千蚊。
信一没有说这笔钱的去向,龙卷风当然没有问,因为这也正是他想看到的。
龙卷风只以为他跑出去玩了。
出人意料,本月尚未过半,账上又多了一笔来自信一的收入。
接着是第二笔、第三笔。
龙卷风带着疑惑问过,信一只嬉皮笑脸地说是秘密,接着又跑出去不见。
信一十八岁的第三个月,龙卷风意外收到了一份礼物。
他给人电发,一回头发现桌子上多了一个包装精美的礼盒,上面还打着亮蓝蝴蝶结。
再转头一看,信一胳膊靠着理发椅笑嘻嘻,手臂夸张指向礼盒。
“大佬,surprise!”
龙卷风打开礼盒,发现是全套进口的理发工具。
甚至上面还留了“张少祖”的名字落款。
还是定制的。
正在电发的阿伯插话:“信仔赚钱俾你花,有福啊龙哥。”
龙卷风稍经点拨便恍然,接着替信一擦擦汗:“这几个月打零工赚钱俾我花?”
信一没否认,还是笑得很灿烂。
他拿起梳子稳稳放到龙卷风掌心:“我会花钱,也可以赚钱。我可以养你的,大佬。”
龙卷风戴着茶色墨镜,信一当然也没有看到他大佬微湿眼角,只看到他欣慰的笑意,听到他说:
“好啊。”
月上梢头,将要出城密探丢失的另一块血如意的尹天奇就这么撞上了被另一伙人围堵的赵云,“还是乖乖的把血如意交出来吧,免得受皮肉之苦。”赵云绕紧腕间软丝,不动声色观察四周,一边与之周旋“不知阁下从哪听到的风声,小女子可不知什么血如意。”“敬酒不吃吃罚酒,上!”
早在他们提起血如意之时,天奇便隐于夜色伺机而动,眼见赵云落了下风,不及思索只能虚晃一招,挟起美人便急急而奔。
是上次挡住血蟒的男人,钱货两清,他为何还要出手救她,“你是谁!”琥珀色的眸子中尽是惊疑。天奇闻言爽朗一笑“在下薛奇,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真是这样吗?美目中尽是怀疑,现下显然不是探寻答案的时候,只得将所有疑问都按下。
“跑哪去了......
“跑哪去了?刚才还见到的!”寻不到赵云的众人气急败坏的向四周散射若干枚毒针后便向前奔去。
墙角下,竹筐里,狭窄的空间使两人近乎贴在一起,天奇双手撑在竹筐内壁,呈虚抱的姿势,炙热的呼吸打在赵云耳畔,即便有面纱阻挡也止不住脸颊上凝起红云。“他们好像走了,我们可以出去了。”就在赵云以为那人不会回应她时,耳边传来了他虚弱的回复,刚松口气的功夫,便见他直直靠在了她的肩膀上,嘴角堪堪擦过脖颈,惊得赵云瞬间弹起,正好撞翻了覆在两人身上的竹筐。
月华如水,因没了着力点而倒在地上的天奇,后肩上赫然插着两枚毒针,在月光下熠熠生辉。
无法,赵云只能人负起,半拖半抱,回了龙泽山庄。
会客厅,韩霸天因豆豆带回的童氏众人在那止不住的发愁,抬眸,又见平时乖巧聪慧的女儿扛回一个带着面具的大男人,“怎么又带回一个,到底怎么回事?”欲哭无泪,以后只怕没有太平的日子了。
“爹,过后再说好吗,先找大夫,他中毒了。”赵云小心将天奇放置躺椅上,说着便要出门寻医。
“云姐你先歇一歇,豆豆带回来的人里边有大夫!”珠儿一把将赵云按下。
赵云闻言眉头微蹙,与韩霸天交换了眼神,问清了来龙去脉,三人合计,以救治尹天奇为条件,换取童氏众人留于山庄休养。
月往西移,厢房内灯火摇曳,要不是床上的男子呼吸愈发平稳,赵云恐怕早已将施针的隐休弄死。这三天来,赵云不是没想过将他的面具摘下,但思及对方或许如自己这般容貌有缺,这才罢了手,只是,他何时才会醒过来。
又到了喝药的时辰,他怎么还没醒,无奈将面纱摘下,含起一口药汁,俯下身去,以一小段竹枝辅之,缓缓渡进他的口中。虽不是第一次,但还是无法适应,此举依旧令人面红心跳,他到底何时才醒,何时才能结束这令人窒息照顾。
这下天奇总算是把人看清了,原来是妹妹雇佣的飞贼呀,这就难怪那群人会追着她要血如意了。
不知过了多久,最初的惊惶褪去后,身下人的体温透过薄薄的布料传至掌心,烫得令人心悸……
天哪!怎么会这样子!怎么能让他看见我这个样子!
“放开我…”她用力的将受伤的脸偏上一边低吼道:“你不要看我!”
“抱歉…我……”怀中人美目蓄起薄雾,这让天奇瞬间慌了神,像是被烫着了似的,松开了搭在人腰背的双手。
“等等…呵呵……”望着着赵云惊慌失措的背影,天奇不免笑出了声。
“你要去哪?!你现在还不能动用内力。”当赵云端着养胃的清粥再次回房时,看到的便是穿戴整齐将要离开的他,不免有些生气,这人怎么一醒来就要走。
去而复返实属出乎意料,天奇一瞬不瞬地注视着眼前的姑娘,朦胧的面纱似朦胧的情感弥漫在两人周围…
“你都昏睡三天了,也不急这一时吧,明早再离开也不迟。”
“好。”望着少女微敛的眉眼,鬼使神差的就应下了,但是,这第二天,到底也是没走成。
24k纯黑疯癫小狗信一注意!
之后会重生回过去的he保证!
-1-
很难说蓝信一到底是什么时候疯的。
那时候四子刚打败王九,最后一击是陈洛军交由信一的,信一也不负众望,一刀捅进了王九的要害,干净利落地要了王九的命。
陈洛军以为这就是结束了,但信一显然并不是这么想的,他跪在王九的身体上面无表情地补刀,那柄断刃的刀在他手中快速地刺入然后拔出。风早就停了,凌晨的夜里一片寂静,陈洛军听着那刀“噗嗤”“噗嗤”的声音只觉得心惊肉跳,王九早没了生息,尸体偶......
陈洛军以为这就是结束了,但信一显然并不是这么想的,他跪在王九的身体上面无表情地补刀,那柄断刃的刀在他手中快速地刺入然后拔出。风早就停了,凌晨的夜里一片寂静,陈洛军听着那刀“噗嗤”“噗嗤”的声音只觉得心惊肉跳,王九早没了生息,尸体偶尔会随着信一的动作条件反射地抽搐,但信一似乎并没有停手的意思。
“信一,”四仔踉踉跄跄地爬起,阻住了信一握刀的手,“……他已经死了。”
信一不答,握着刀的手要继续往下刺。
“信一!”十二少喊到,“你这样…龙哥不会希望看到你这样的。”
这确实是一句有效的劝阻,信一咬了咬牙,声音像生生从喉咙里挤出来的:“死得这么轻松……真是便宜他了。”
四仔从他手中夺刀,但信一攥得太紧,他试了两次才拿了下来。
“该走了,”十二也凑过来按了按信一的肩膀,“龙哥的理发店还等着我们收拾呢。”
-2-
王九似乎并未怎么改动理发店,看起来几乎还是原来的模样,四仔替信一在心里松了口气,眼看着信一走进理发铺,还未来得及想他的音像店又是如何光景,又见信一闪身出来,面上冷若冰霜。
“洛军,店里有脏东西,麻烦你搬一下。”
陈洛军向来是个老实听话的,应了一声就侧身进屋,十二满脑袋疑惑,跟着陈洛军就要一起进:“咩啊?我也一起。”四仔也打算进去帮忙,两人却都被信一挥臂拦下了。
“这事儿就得洛军来。”信一嘴角勾起,却是让人有些发冷的皮笑肉不笑。
很快他们就知道了为什么,理发店里竟传出狄秋的声音,虽然嘶哑得厉害,但十二不会听错。
这回信一没再拦他,十二一闪身进了屋内,先看见的是一身污糟的狄秋,向来一尘不染的白褂已经满是凝固的血和灰,本就花白的头发泛着死灰,脸上更是苍老了不少。
他一腿还在黑箱中,十二一眼就认出来那是越南帮出名的“狗笼”,大老板折磨人的利器,结合狄秋此刻的惨状,发生了什么已然不必多说。
许是被囚禁了太久,狄秋的身体虚弱得近乎难以直立,陈洛军并没有落井下石的想法,正要伸手搀扶,却被狄秋一把甩开。
十二心中郁结,又知此事非他不可,忍不住咬了咬腮帮子的肉,道:“洛军,我来吧。”
陈洛军看他一眼,依言让开了位置,十二走过去搀着狄秋的手臂,狄秋转头看向他,十二低头避开与他对视,只低低喊了声“秋哥。”
狄秋沉默了一会儿,没有应,但也没甩开他的手,十二内心松了口气。
走到门口的时候正碰见了信一,信一倚着门框,连刚刚那副皮笑肉不笑也没了,只面色冰冷地盯着狄秋,狄秋也不说话,眼睛直视着信一,他们俩就僵在门口好一会儿,一旁的十二感觉自己都要窒息了,终于是狄秋先挪开了目光,“是我……对不起阿龙,”他的声音干涩得像磨砂纸,却又清清楚楚地传进信一的耳朵,“我本没想要他的命。”话说完的瞬间,他的身形似乎也跟着佝偻了下去。
信一却不答,狄秋等了一会儿没等到信一的回应,也不再强求,继续往外走。
他踏出理发店门槛的时候,信一突然说话了,“秋哥,”狄秋回头看他,信一却低头拿出火机点了支烟,目光依旧望向天空,好似与狄秋对话的另有其人。
“秋哥,”他又道,“看在我大佬的份上,我还叫您声秋哥,”狄秋无言听着,“除此以外,以后不便再有瓜葛,望您理解。”
狄秋默然点头,又记起信一并不在看他,复开口道:“我知。”
再然后直到十二将狄秋送到家仆手里,也未有一个龙城帮人出现。
-3-
龙城帮内务十二作为庙街人确实不好插手,便也同意了,只嘱咐信一有事务必要call他,不然便是不拿他当兄弟。
信一闻言笑了笑,抬手给了他一个兄弟间充满力度的拥抱。那天十二走的时候信一罕见地送他到城寨边界,十二回头的时候还能看见他叼着烟吞云吐雾,神色被遮掩得不甚清晰。
十二心中莫名有些不安,却也说不出为什么,他把信一最后那副模样记在心里,旁边打了个小小的问号。但很快,庙街挤压数个月的事务就让他忙得脚不沾地,这小小的不和谐自然被遗忘脑后。
“大佬,香港总督死了。车祸。道上风传是果栏余孽做的。”
十二向tiger哥说起这件事时,语气有些沉重。龙卷风死后,tiger哥也有些退位的意思,庙街的事务逐渐交到他手上,曾经一腔热血纯真直率的少年也开始学着城府谋略为社团的未来考量,此刻自然看得出总督的死会给本有些平稳之势的香港带去多少混乱。
对于果栏余孽杀害总督一事,他心中不免有疑虑,一是记不起死了大老板王九的果栏还有哪号人物有这个能力魄力,二是杀害港督势必会遭到港府的猛烈报复,但盘算一圈周围势力也没有哪个能从中获得巨大收益,总不能真是意外吧?
tiger哥听完十二讲述一时没有说话,十二也没在意,习以为常地凑上去给他阿大捏肩,继续汇报着其他帮派事务。
“幕后的人不会就此收手,”就在十二以为tiger哥不会再对总督之死做评价时,男人却忽然嘶哑着声音开口了,“下一个死的,多半是房委会会长了。”
tiger哥说得没错,香港房屋委员会会长于一星期后被发现死在情妇家中,死因是突发心脏病。
十二将报纸递给tiger哥,崇拜他大佬料事如神的同时,又忍不住感慨那作案之人真是胆大包天,一周连杀两个高级官员。
tiger哥接过报纸皱着眉看了起来,十二坐在沙发上继续吃早点,等到十二吃完下面人将桌子收拾妥当,tiger哥才将报纸放到一边,点了一支烟——一个长谈的架势。
“是信一。”他说。
“啊?”十二有些摸不着头脑,“什么信一?信一不在这儿啊。”
“总督,还有房委会的事……”tiger哥深深吸了一口手上的烟,等待烟雾过肺的灼烧感,“是信一做的。”
十二愣住了。
“阿大,你莫不是在开我玩笑吧?信一怎么会……”
tiger哥恨铁不成钢地瞪了一眼自家头马,“你说,总督和房委会会长死了对果栏有什么好处?”
十二摇头。就现在残存的果栏势力而言,就算能再次入主城寨,也必将面临其他帮派的攻击。
“香港大头的就这么几个势力,排除法不会做吗?”tiger哥抖了抖烟灰。
十二的目光在那只手上顿了一瞬,然后才开始老老实实思考问题,“香港现在最大的焦点问题就是城寨,总督的精力也多放于此,房委会会长也是旗帜鲜明的拆迁派,若是杀他们,多半是为了延缓城寨拆迁进程,好趁机分一杯羹。”
tiger哥满意地点点头,看来自己的崽还不算傻,结果下一秒十二的话就气得他恨不得敲一敲这榆木脑袋。
“但是大佬,我还是不理解为什么你说是信一做的,”十二挠了挠脑袋,“就为了拖延拆迁进程吗?可一个总督死了马上就会有新的接上,更何况——”他想说更何况信一之前还同他们说城寨拆迁后要开卡拉ok舞厅,不至于放不下,复又想起那时信一先说的是:“我替大佬想好了”,而后才提起舞厅,于是默然收声。
tiger哥未在意他半途而废的话,“你不信就亲自去问他喽,”他没好气地说道,“别怪阿大没提醒你,”他顿了顿,深深地吸了一口烟,烟雾朦胧中似乎故人还在身侧,“现在的蓝信一……大概已经不是你从前认识的蓝信一了。”
-4-
“信一。”
“嗯?”信一歪了歪头,“十二?你来了怎么也不和我说一声,站在门口干什么?进来坐啊。”十二的脸色是少有的复杂,他从阴影中走到灯下,那副分外纠结的神色便被信一看了个分明。
十二先给龙哥的牌位的规规矩矩地上了香,而后才在一旁桌子坐下。“信一,”他有些犹豫地开口道,“总督和房委会会长的死……是你做的吗?”
闻言,信一嘴角那抹见到老友的略微笑意也收敛了,他没什么表情地点了支烟,道:“tiger哥告诉你的?”
见他这副模样,十二便知晓他阿大说的确是事实,这本该令将他心中的大石放下,却不知为何反而更加憋闷。
他烦闷地坐下,恨不能此刻一同食烟缓解焦躁,“我不明白你这么做有什么好处,信一,一旦暴露,无异于与港府公开宣战。”
信一却是不答,慢悠悠地抽了一口烟,隔着烟雾与十二对视,他想,曾经大佬看自己也是这样的吗?几分担忧几分疑惑都这样分明。
“那就不要被发现喽。”他又吸了一口,等待尼古丁从口腔咽喉一路蔓延到肺部,又从鼻腔呼出,才不紧不慢地开口。
“信一……”十二皱着眉头看他,自那日杀死王九城寨一别已然几个月过去,骤然间他竟觉得信一有些陌生。
信一的敷衍之意几乎是赤裸裸地不加掩饰,不想让他追问,但十二还是忍不住劝了,“我不知你到底想做什么,但就算你杀了人,也总会有人顶上来,城寨注定要拆的,你从前也不是接受不了……”他顿了顿,咬了咬牙,还是把那句话说出口:“是龙哥的死,让你改变了心意吗?”
“十二。”信一的面色骤然冷下来,手里的烟也一下摁灭,“我认你是兄弟,刚刚的话我就当没听到,外面传的我大佬已死都是谣言,望你切勿再信。”
十二被这话惊得瞠目结舌,他在庙街当然也耳闻过城寨传来的流言说龙卷风实则未死只是养伤,但他是亲眼见证那时惨状,更目睹了他大佬亲手将龙哥骨灰交予信一,心中只觉得是有人故意以此挑衅,当下便惩罚了散布言论之人,早早遏止了流言。
他疑惑过这流言为何会诞生,有不长眼的人揣测说是信一威势不足,不得已用这种方式暂保城寨太平,然后被他一拳打碎半口牙,但他从未想过,这流言的源头是他的好兄弟信一。
“蓝信一你个扑街仔你是不是疯了?!”十二忍不住骂道,“我大佬亲手把龙哥骨灰交给你的!我刚刚还给龙哥上过香!你脑子出了什么问题!”
“十二你才是痴线,我大佬未死,哪来的骨灰,莫要咒我大佬。”蓝信一冷冷地说,“至于牌位?我大佬为城寨兢兢业业几十年,自然受得生位。”
十二气得拍案而起,他想不通自己好兄弟的脑袋究竟出了什么毛病,难不成是悲痛过度以至于得了癔症?可在渔排时蓝信一明明看起来很正常,还是说那时他也只是装作正常,等到杀死王九复仇执念一消癔症才开始发作?
十二一时又气又恼,他勉强压下语气,劝道:“信一,我知你压力大,你最近有看过医生吗?龙哥的在天之灵不会希望看到你这样的。”
信一也起了身,吐出的话却如同尖刺一般扎向十二:“十二,你若偏要信谣言,我们的兄弟便做不得了。”
他转身拉开门,做了个送客的手势,“请。”他说。
十二有心再劝,但对着信一冰冷幽邃的双眼却又思绪混乱说不出话,只得叹息一声,走出门去。
两人不欢而散。
全文6k/赛博朋克/仿生人×公司CEO
疯批寡妇信一出没请自动避让
张少祖睁开眼。
明亮到刺目的天花板,使他的眼睛产生了不同色块的光斑,他在五彩斑斓中转头,tiger站在实验椅旁,改装过的义眼盯着他。
“去叫信一。”
身后的人很快跑了出去,接着整层楼的灯都亮起来。
“编号001,姓名张少祖,代号龙卷风,所在地新龙城……”
机械式的ai女声回荡在房间里,
“欢迎来到新龙城,张少祖。”
“当仿生人的感觉怎么样?”
“人类意识数字化技术已经实现?”
张少祖站起来,躯体灵活,和自己的身体没有区别。
tiger乐了,“你倒是...
tiger乐了,“你倒是不惊讶,当然实现了,你是蓝大科学家亲手做的。”
张少祖挑眉,死的时候,技术还仅仅存在于他和信一的设想中,公司一场内乱,资料全部被销毁,没想到信一最后还是做出来了。
“tiger哥,蓝总已到楼下。”
tiger手中的智能光板亮起,张少祖在这微妙的称呼变化中,微微皱起眉。
信一从来不知道龙城科技的电梯竟然这么慢。
疼,好疼,断指处的伤口又在疼了。
电梯门打开,顶层最深处的房间灯光明亮。
他顿在原地,后面跟着的保镖没留神撞上来,看见他紧绷的下颌和锋利的侧脸,硬是没敢说话。千万不要招惹不高兴的蓝总,否则明天就会和电子废弃物一起出现在城市边缘的垃圾站。
信一的身体开始无意识地颤抖,他用完好的左手干脆地拆除掉右手的义体,安回去,重复,拆除,再重复。冰冷的机械,尖锐的疼痛能使他保持清醒。
笑,他在心里说,像你刚刚在办公室练习的那样,走过去,慢一点,不要吓到他。
然后他疯狂地跑起来,后面的保镖猝不及防,接着整个顶层都是奔跑的脚步声。
张少祖还在和tiger聊天,东拉西扯,从年轻时候的创业建公司,讲到十二少陈洛军这些小辈现在的发展,他几次把话题引向信一,都被对面的老狐狸绕了过去。
“龙哥!”
实验室的门被猛然推开,一道黑色的身影冲了过来,在大力的冲撞中,张少祖被信一扑倒在实验椅上。
张少祖看向信一。
六年,距离他上一次看着信一已经过去六年了。少年通红的眼和声嘶力竭的喊声随着记忆一同再现。
最后的最后,是他们紧握的手,握不住了,他颤抖着拼命想再拉住对面的人,却只能无力地垂下。
温暖的拥抱,疼爱的孩子,这一刻,他在新世界有了重新活过来的实感。
“起来吧,要被你压死啦。”张少祖抚摸信一蓬松的卷毛,手感没有之前好,看来没人比他更会打理。
脖子上有温热的液体流过,怎么哭了,他擦拭着信一的泪水,触碰到肌肤的起伏,那里有一道浅浅的伤痕。
“不哭不哭,我回来了,走吧,咱们回家。”
他半拖半抱地扶起信一,哄孩子一样的语气。
余光里,他看见了tiger欲言又止的神情,还有门口保镖们崩坏的表情管理。
怎么,有问题?
信一揉揉眼睛,站直。他笔挺的黑色西装细看之下有光影流动,华丽异常。
tiger暗想,这又是哪家公司研发的好货,只有他蓝信一能穿得起,一回头,瞧见张少祖身上的同款,顿时不想说话了。
刚刚没忍住跑得太快,忘记笑了。信一走在张少祖的身边,又下意识去拆右手的义体,刚刚摸到,就和张少祖的手碰到一起。
“不疼的!”他不等张少祖开口,就抢先回答。
张少祖从断指处一直摸到义体,信一感到一阵酥麻,他的手指蜷缩起来,然后很自然地,两个人的手轻轻握在了一起。
张少祖好像还在担心他的伤,只是虚握着,也不松开,就维持着这个姿势上了飞行器。
“把公司交给你我很放心,你做得很好。”
“现在公司的事分给洛军、四仔他们了,我……”信一顿了顿,说自己在制作张少祖有点倒反天罡的嫌疑,“我这几年负责技术领域。”
“蓝总,以后我跟你啊!”张少祖打趣道。
信一突然紧紧抓住张少祖的手。
长久的沉默。
血色的记忆被揭开一角,很快又被轻轻放下。
“还住这儿!”
张少祖走出飞行器,庞大的建筑体在夜色中蛰伏,与他离开时的喧哗不同,这里现在安静、冷清。
“街坊邻居都搬走了?”
信一正在掏钥匙,现在铁质的钥匙已经不多见了,各类高科技层出不穷,他依旧保持着这样的传统。
“搬走了,”他指指远处喧嚣的街道,“他们都往那边安置。现在这儿也就住着咱们一家。”
张少祖暗笑,六年不见,信一睁眼说瞎话的本事长不少啊。刚刚粗略一看,里面住着不少人,确实不是街坊,都是保镖。
也好,不用担心信一的安全。他在实验室的时候就发现这群保镖身手不凡,杀气藏也藏不住。
所以,这是给自己打造了个世外桃源?
家里还是六年前的样子,整洁干净,一看便是经常有人住。
“安置的时候没人为难你吧?”
信一倒茶的手停住,“没人。”
心里想,不方便展开讲吧?出卖他们的左邻右舍全被他杀干净了,反叛组织的领导们被他按在张少祖的牌位前碎尸万段。
满地是血,雨落下的时候,流成小河。
不够,远远不够,他的龙哥死了,他们一个都活不了。
“信一,信一。”信一的眼睛通红,手碰到义体的瞬间,有人在唤他。
“水撒了。”
他手忙脚乱,连忙把茶杯放下,起身去厨房拿抹布。
张少祖看着他的背影,他一早就发现了信一的不对劲,有心事,还是很重的心事。
桌子上摆着一个相框,他拿在手里,是他和信一的合影。信一的毕业典礼那天拍的,学士服和西装,紧紧挨在一起,睡眠充足忧虑少的好时光。
“龙哥,你的房间还没找人清扫,今晚先在我这里睡吧。”
信一走过来,边擦桌子边说道。
张少祖没有异议,他俩以前也这样睡,全当重温旧事。
半夜里,张少祖被噩梦惊醒,缺失的六年、染血的记忆,闭上眼还是那扇铁栅栏,他想起信一脸上的伤痕和被切断的手指,最怕疼的孩子,现在对他说,没关系,不疼了。
真的不疼吗?
他轻轻翻身,手碰到信一冰冷的义体,信一一定有所隐瞒,你隐瞒了什么?
突然很想抽烟。
他的房间没有整理好,但烟和打火机一定还在。那种老式香烟,现在已经买不到了。
隔壁的门没锁,他走进去。
莹莹的烛火,被门一开一关带起的风吹动,轻轻摇晃。
桌还是桌,床还是床,对面墙上留着相框被摘除的痕迹,一个漆黑的牌位代替了照片原本的位置。
还是自己的牌位,张少祖扶额。
他环顾四周,仔细打量,拿手轻触墙壁,整间屋子亮了起来。
智能触控屏幕,“通过认证,张少祖,您好!”
全息投影的交互终端亮起,屏幕上充满代码和字符,这是一份人类意识数字化技术和生物工程的企划书。
——失败案例
【001】需优化骨骼框架构
……
【100】对肌肉系统模拟控制不足
【001】感官系统无触觉
【100】未通过安全性考验
【001】记忆系统部分内容缺失
原来他的【001】不是第一个仿生人编号,是又一次循环的开始。
“通过认证,蓝信一,您好!”
信一站在门口,看到了,让他看到了,还以为要过两天才能发现,他会怎么想?信一在极度的紧张中甚至产生了点兴奋,他又要去拆自己的义体。
“别动。”张少祖狠狠扣住信一的手腕,那么细,骨头硌到他的掌心,他的心似乎也被硌了一下,“说谎!你很疼!”
生气了。信一好像回到小时候,他偷吃冰棒吃到肚子疼,忍着疼和张少祖嘴硬,最后被连夜送到医院,张少祖当时就这是个脸色。
“牌位都立了,还研究仿生人干嘛?”张少祖问。
“为了提醒自己,提醒……提醒你不在了。然后才能好好做仿生人。”
“什么意思?什么叫提醒我不在了?”
信一不知道要不要说下去,告诉他吗?他终于想起来自己练习的笑,笑一笑,说不定他就消气了,“龙哥……”
“不许说谎!”
刚扯出来的笑尴尬地挂在脸上,信一咬牙,“你死了以后,我把该处理的都处理了。但是……产生了长期的幻觉,抑郁、自伤、场景重现闪回,总以为你还在。”
他怕张少祖担心,赶紧接道:“这年头谁没点病,四仔给我开了药,后来开始做仿生人,已经控制住了。”
他看着张少祖,这个不是幻觉,是真的,真的回来了。
张少祖看着他,那一定很痛苦吧,等到今天,太不容易,可是,信一,为什么还要骗我呢?
“我的记忆芯片呢?”
信一僵住了,他不应该记得,在编写的程序里,张少祖的记忆芯片就在他的身上。谁告诉他的?tiger哥?对,一定是他,只有他和张少祖聊了很久。
“不是你tiger哥,我看数据自己猜的。你没有及时删除【001】的那条,上面写了,记忆受损。”张少祖知道这才是信一最后的秘密,“你把我的记忆改了,那原始芯片呢?”
“在我这里。”挣扎毫无意义,骗不了他的。信一解下脖颈上银白色的项链,项链上,黑色芯片轻轻晃动。
“我要读取数据,回龙城科技。现在。”
凌晨,暗沉破碎的天际线勾勒出城市的外观,雨下不停,一行人走在马路上。旁边暗巷里走出的罪犯看清雨伞上印着的标志,很快又缩了回去。
“通过验证,蓝信一、张少祖,您好!”
站在飞速上升的电梯里,信一不发一言。他好希望电梯能慢一点,再慢一点,最好永远也不要到达。
他俯瞰这座城市,雨无休无止地落下,永远让人分不清白昼与黑夜。就让电梯坠落,从这么高的地方掉下去,应该半路就会晕倒,好舒服的死法。
不可以,不能死,他突然想起来,张少祖还在,他真的回来了,哪怕这个人再生气再愤怒,也回来了,不会是一个冷冰冰的牌位,或者错误混乱的数据。
顶层到了,张少祖制止了信一跟进实验室的脚步,“外面等我。”
信一站在外面,实验室的门合上,他看见张少祖开始操作光脑,芯片的原始数据无法被更改。
他现在只能等待他再次醒来。
接受,审判。
信一很烦躁,他不断去摸自己的义体,不能拆,张少祖会生气。他感觉回到了很久以前,等待每个实验的仿生人醒来的时候。
失败是常态,不会动的张少祖、听不到的张少祖、看不见的张少祖、未通过安全性检查差点杀了他的张少祖。他们都是失败品,都会变成电子废弃物,最后被公司处理掉。
可是看着张少祖死去,哪怕只是长得和他一样的无意识的仿生人死去,都太残忍了。
张少祖躺在实验椅上,芯片植入,他闭上双眼,脑中的那片空缺被填补,像是最后一片拼图的归位。
醒来,天花板,和tiger聊天,信一扑过来。
回家,看照片,然后睡在一起。
不过上一次,他没被噩梦惊醒。
因为信一缠上来,抱住他,亲了他。
他听见自己说:“信一,别这样。”
信一的脸和他贴得好近,“为什么?”
“我是你的长辈,把你养大……”
“不要这个理由,换一个。”
于是第二天,他提出要在隔壁的空房住几天,彼此都冷静冷静,这样也方便他思考。
话刚刚讲完,人就被身后的保镖打晕了,防不胜防。
昏倒之前,他最后看到的是信一绝望的双眼。
全明白了,他又一次睁开眼。
实验室外,信一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好瘦,张少祖看着信一,他的孩子受了多少苦,信一不愿讲,可他好心疼。
他站起来,推开实验室的门。
信一的眼睛又流露出那种绝望。
“我不是说要了想一想吗?”
“那是拒绝。”
张少祖反驳:“我从不骗你”
“你骗了我!你说要永远跟着我,然后就死在了我面前!你的病那么重,却和四仔合起伙来瞒着我!”信一的眼睛通红,“你!不止一次!”
“那我发誓好吗?如果这次我还骗你,我死的比上次还惨!”
还敢咒自己!信一深呼吸几下,瞪着他,隔了好半天,憋出一句,“那你,想好了吗?”
“你把我记忆删了,我需要重新想!”
“那我……那我可以追你吗?”
信一在外面想明白了,上次搞成那样是他太过冒险,这事应该循序渐进。
张少祖没理他,径直往电梯走去。
保镖递给信一一个眼神,意思是要不要和上次一样把他打晕。
信一给了保镖一个眼刀,快跑几步跟上去。
龙城科技的CEO向来神龙见首不见尾,这几天突然高调起来,不是为了企业并购或者宣传新品,竟然是在拿公司追人。
他俩一个拿着药箱一个拎着棍子找上门来。
“你最近病情严重了?”十二少还没等打开总裁办公室就开始嚷嚷,“宣发部的人怕你,我可不怕,赶紧停了你那深情告白,看的人心里难受。”
四仔不开口,蹲着地上找药瓶。
“没犯病。龙哥真回来了。你俩稍等一会儿。”信一坐在椅子上,稳如泰山。
“通过认证,张少祖,您好!”
龙城科技的门打开,一楼的工作人员同时回头看。
张少祖朝大家微微一笑,风轻云淡地走进电梯,见过大风大浪,这点小事算什么。
随和得如沐春风,英俊得人神共愤,和冷若冰霜的蓝总一点都不一样,工作人员在心中纷纷感叹,可能这就是情侣的互补?
“龙哥,真是你!”
张少祖上了楼,一推总裁办公室的门,十二少就扑了过来。
他连忙护住自己手里的饭盒,倒退好几步,这孩子,太热情。
“龙哥,你回来了!”结果背后又是一声哀嚎,转头一看,是陈洛军。
“饭盒里装的什么好吃的?”信一歪头,他坐在一边看着张少祖被三个人围着问东问西,“行了行了,一会儿再问。龙哥是来找我的好不好?”
“叉烧饭。你最爱的那个味儿。”张少祖有了喘息的机会,赶紧走过来。
“叉烧饭?!蓝信一,你吃什么?”四仔把药瓶拍在桌子上。
“你知不知道现在蝗虫肉一斤多少钱?我们几个穷得要吃蟑螂肉了!”十二少的棍子也扔了。
“这得多少钱啊!”陈洛军总结。
“那我努力赚钱,不就是为了这个嘛?”信一打开饭盒,真香,太香了,久违的味道。
“晚上来城寨吃饭吧?”信一开口,大家不说话了。
城寨,多久都没人再提起的名字,那座庞大的建筑,连同痛苦和仇恨一起沉寂。
“再叫上tiger吧。”张少祖打破沉默。
“好啊!”“好啊!”“好啊!”
剩下的几个人马上活过来,拼命应和。
龙哥回来了,真好。
城寨里空荡荡,只住着一户人家。
几个人提着各色美食,边走边骂。
不过贵有贵的好处,真好吃啊。
吃到半夜,几个年轻人把信一房间那台卡拉OK搬出来,一阵鬼哭狼嚎,结果被tiger哥一人一脚都踢到了天台上。
然后他们又嚷嚷着要打麻将,这几年信一沉郁,他们三个也忙,都是聚少离多,打麻将已经是上辈子的事了。今天难得相聚,麻将是必须打的。
本来想三个人合起伙赢信一的钱,结果反被信一赢了个盆满钵满,于是又是一阵鬼哭狼嚎。
tiger哥和张少祖坐在里屋,看着外面的人,
“多好啊,和当年一样。”tiger哥问他,“怎么打算啊?”
张少祖本能地想去摸烟,想起信一给他下的禁烟令,又把手收了回来,“信一想做科学家就做科学家,想当老板就当老板了!”
“我是问你!”
“我都是死过一次的人啦,当然是怎么高兴怎么活!”
“你怎样就算高兴啦?”
信一赢了牌,春风得意地走进来,斜斜地靠在张少祖的椅背上。
“和你在一起就高兴啊!”张少祖拍拍信一的手。
“这算什么?你答应啦?”
“对啊!”
信一喝了几杯,本来还算清醒,现在是彻底晕头,“怎么突然答应了?”
“肯定是因为爱你啊!”张少祖笑起来。
信一高兴地大叫:“十二少,去我屋里拿相机,给我和龙哥拍张照!”
“干嘛就你俩?不带我们?”四仔在旁边喊。
“先让他俩拍一张吧。”tiger哥幽幽道。
“用什么相机?好老土!给你拿智能光板拍!”十二少把相机放在手里摆弄半天,侧头问陈洛军,“你觉得呢?”
陈洛军看看对面的人,“还是相机吧!”
十二少拍照很熟练,毕竟主角这么靓,怎么拍怎么好看,很快就把成片递给信一。
张少祖和信一靠在一起看照片。休闲装、闲适的表情、亲密的姿势,真是睡眠充足忧愁少的好时光。
“什么叫全城热恋?”张少祖扶住信一的头,“小心点,别掉下去!”
“就是全城看我们热恋的意思!”
龙卷风重生养孩子的故事除了风信都是cb向
这次龙卷风带信一+王九大老板你不会养狗就给龙卷风养啊!狄秋带洛军当你养大了仇人的儿子bushi十二依旧给tiger城寨四少变五少
还是信一双预警
这次五人组麻将不会三缺一了orz
龙卷风重生了。
信一六岁,才跟他两年,一切都没来得及发生的时候。
虽说自己重活一遭必须是要改变些什么,起码不能让信一像上辈子那样受伤,但现在来说一切为时尚早,十二四仔都没进城寨,陈洛军更是不知道跟着母亲在越南的哪个角落。
先把孩子养好...
先把孩子养好再说吧。
之前是龙卷风扔掉了所有裙子,又托狄秋买了百货大楼里最时髦的小男孩衣服过来,信一才慢慢改了着装,但惹得对方同他闹了许久的别扭;既然重来一次龙卷风索性不再管,顺着小孩意思歪歪扭扭扎了小辫由对方玩去。
王九第一次见信一就是对方穿着奶白碎花裙子、脚踩小皮鞋扎着麻花辫的样子。心想城寨还能养出这样娇花一样的小姑娘?
龙卷风稳稳当当接住跑得裙子都要飞起来的小孩,一双大手替他按下裙边,说教的话还没来得及吐出便听信一风风火火道城寨门口晕了个大哥哥,浑身是血,要龙卷风跟他出去看。
实在是没想到原本应该倒在果栏门口的王九这次怎么提前好几年出现在城寨,这人是导致信一失去手指的直接导火索,龙卷风一瞬间起了杀心,想着现在解决了以后说不定就没事了;但低头见他家妹仔水汪汪大眼睛说刚才是这个哥哥给他捡了风筝,那一瞬杀心又恍然灭下,叹口气叫手下人把王九抬去城寨医馆。
tiger日后会有梁俊义,自己又有信一,思来想去要不还是把王九送给狄秋养,从小养熟了起码还能拿来防身。他扭头去看被他带回来养了一个多月的少年,其实也是不过才十一二岁的小孩子,同他说大佬你养我有用的,等过两年硬气功练成了,我一定会很有用的,生怕自己会因为龙卷风不耐烦被扔出飞发铺、或是赶出城寨。
信一同他关系好,王九来城寨第一个星期一直以为信一是妹仔,直到那天被医馆老大夫告知实情,才晓得蓝信一同他一样,是个男孩子。
其实也不一样,人家是龙卷风家的掌上明珠嘛,我看他就是大小姐,王九这样想。
到头来他还是留在城寨,因为狄秋不肯收,他心里还念着枉死的老婆孩子,不愿再去费感情再收个养子或是家养个头马来用,万一出事,有感情就要难受。不过嘴上说地委婉,只说是龙卷风救回来的,最好还是养在城寨,且不说他合不合眼缘,光是看王九神色也更依赖好友。
彼时王九正带着信一在大厅玩,信一还是不肯把裙子换下来,王九干脆叫他妹仔,学着龙卷风的样子手臂压住裙摆将人抱进怀里。
算了,自己养就自己养,龙卷风带俩孩子打道回府。
回去路上信一趴他怀里睡觉,王九在车后座挪了两下靠他近点说大佬我硬气功有进步,以后帮你看场子。龙卷风换了个手抱信一,说不想当头马?王九摇头,头马以后是要接手大佬的嘛,这肯定是给信一留着,双花红棍有阿七,我不求这些。
王九点头,道谢谢大佬,我肯定看好妹仔。
妹仔妹仔,龙卷风将这两字嚼碎,那你就当他作妹仔吧,他如是说。
信一七岁真正开始练蝴蝶刀,没用龙卷风说,自己就把裙子压箱底换回男孩装扮,穿裙子练刀太麻烦了点,只是逛百货大楼的时候还是看见裙子走不动道。龙卷风托了好几个人才从越南给王九请回来师父,还没练两天,狄秋设宴,说是自己也捡了个崽,要办契仔宴收作干儿。
路上碰见tiger哥,龙卷风问怎么回事,对方扯着嗓子说得艰难,但还原了事情的经过————有人在码头闹事,搅合进差佬同廉署,狄秋只能亲自去谈和,闹哄哄看见个小孩在码头做工又被打、逃到他面前差点晕过去,年纪实在不大,狄秋看不过眼说了一句给解了围;谁承想转头被暗算一刀,是那小孩扑出来挡了。
原本是送到医院再给安排个好去处就了结,谁也不知这孩子怎么就入了狄秋的眼,带在家里养了个把月,先是送去了学校,又找了武行师父,这就到了要认干儿的地步。
头先让他带王九还说不愿意,这会儿又自己捡;不过他能想开也好,孩子叫什么?tiger哥呜咽吐出几个字,他嗓子不太好,龙卷风差点以为自己听错了。
洛军。
什么?他摘下眼镜,试图听得更清一点。苏洛军,tiger哥扯着嗓子凑到他耳边,讲吃完这顿饭就姓狄了。
哦,姓苏,那或许是重名了吧。龙卷风点点头,转头招呼信一和王九上车。
哦,原来是洛军这辈子随母姓。
还好小时候长得不像阿占,龙卷风松了口气,扭头看见三个小孩凑到一块叽叽喳喳,王九只留个侧脸给他,又带了前天逛街买回来的眼镜,龙卷风在心里嘀咕,洛军还没王九像他老豆呢。
不管怎么说他这两辈子也不算白活,按理现在距离狄秋找到陈占妻儿姓名下落还有十几年,但洛军提前出现又成了狄秋干儿子,有些事情他又不得不早作打算。
狄秋一心复仇,若是知道自己养大仇人儿子,不知会作何感想。
那就不让他知道就得了,龙卷风吐出一口烟,想我好歹是个黑社会,有些事情没必要那么有良心吧,毕竟前世是狄秋间接害他家信一成那个样子。
就让狄秋稀里糊涂养洛军一辈子也就罢了,你好我好大家好。
三个小孩一块去上学,信一洛军念小学,王九念初中,没两天王九第一个受不了,龙卷风看着他几乎全是卤蛋的成绩单最终还是同意对方的请求,没再逼着他去念书。相比之下信一念书最轻松,洛军吃力些但也在坚持,经常能看见俩孩子周末窝在一块写作业。
捡到十二少的时候俩人刚好放暑假,嗨灰嗨上头的梁俊义看着瘦弱,实际力气大得吓人,王九不让他俩靠近,一人上去三下五除二撂到,信一像小时候捡到他九哥一样脚底抹油回去喊龙卷风。
十二倒是卡着上辈子的点出现,龙卷风已经应付过一次,花了整整一个暑假看着人把毒戒得七七八八,问过tiger哥之后把人送去庙街,其实就算龙卷风不说tiger也是要张口要人的,眼见好友都有孩子养,他也眼馋。
吸过毒的人身体底子差,十二又在长身体,tiger哥便没敢让他跟着另外三个一块练功,一天三炖汤补着,短短半年小孩便如雨后春笋一般长,养得皮光水滑才放手让他自己挑兵器来练;小孩养熟了嘴又甜,经常黏在他身边锤肩捏腿叫阿大,转头将贴纸贴的满家都是,闯祸认错家常便饭。tiger不太跟他生气,更多是觉得身边有人气热闹,心中哽了几十年的复仇火焰竟也在有了十二后闹哄哄的日子里淡去。
信一十五岁软磨硬泡让龙卷风送他摩托,龙卷风刚给王九买车,这半大细路仔挂在他后背唉声叹气道大佬你一碗水端不平的嘛;龙卷风好脾气跟他将你九哥的车不也是给你坐,管着一个码头的人了回家还要当司机接送你上放学,信一不听,大有不买我就不下来的架势。龙卷风倒不是真不想给他买,只是想再晚几年,小孩子没轻重,前世给他买回来没多久左腿上就被排气管烫出个疤,多少年也没好,他看了就要心疼。
这次又没抵得过对方撒娇,约法三章说好不准乱骑自己多加小心不要受伤,依旧车买回来就在城寨里乱窜,结果又烫出个一模一样的疤;信一原本还想找个借口瞒过去,一抬头王九站在楼梯口脸色阴沉,揪小鸡仔一样把他拎去医馆,又喊龙卷风来看,被两人好一顿教育。
四仔进城寨那会儿他们四个刚恢复三缺一状态,王九大了、硬气功练得差不多,总归是要帮龙卷风办事,有时不在城寨,剩下三个白天又要上学,到了傍晚周末总是等不到一桌麻将,四仔的到来刚好补上这个空缺。
林杰森第一反应是三个小少爷,打扮得光鲜亮丽的黑社会。
扑街啊我才不要跟黑社会一起玩————但革命友情很快就在心照不宣的行侠仗义中建立,人都挺好的,一起打打牌也可以啦。
信一的初潮就是在牌桌上来的。
浅蓝牛仔沾上血迹,十二少惊呼一声嗷得跳起来,同洛军两人架起信一就要往医馆跑,丝毫没想到大夫还跟在他们身后追。
都说了是妹仔来的。
不过都是大孩子了怎么还跟老豆睡?王九想不通这一点,又怕信一岁数小好面子没拿出来跟兄弟吐槽。
信一有事没事就喜欢往龙卷风屋里钻,王九住他隔壁,路过对方卧室十回有八回里面没人,再往龙哥房里一瞅,妹仔定在里头呼呼大睡。之前听见信一管大佬叫阿爸,龙卷风也应,他没往多了想,只以为是从小养大的心疼。
(后来知道妹仔跟大佬在一起的九:我真傻,真的。)
几个小孩都大了之后反倒忙碌,十二少几次三番想要放弃学业未果,愣是被tiger哥连逼带哄一路念到大学,为了给阿大长脸也为方便和兄弟一起玩,生生挑灯恶补一年卡线进港大,三人都念商科。
信一是在大三那年同龙卷风互通心意滚上床去,洛军的身份也是在大三那年被狄秋知道。
起因是王九跟着去外面跑业务,阴差阳错带回来陈占妻儿消息,他本是无意,想着秋哥苦寻仇家多年,有了消息甭管是真是假总要告诉对方,算是搭线。
谁承想狄秋查了两日陡然将人灭口,那人说陈占老婆早死在越南,叫苏玉仪,为掩人耳目给儿子改姓苏,叫苏洛军,生日年月同他家洛军一模一样。
狄秋喃喃道,换做你同信一,你该当如何?
龙卷风茶色眼镜下目光闪烁,我和信一不一样,他捻灭烟头声音低沉,他是我掌上珠,谁都不能伤他,我自己也不行。
这仇不止在狄秋妻儿,也在丢了一只眼和一副嗓子的tiger,于是目光又转向对面西装革履架势堂大佬,人至中年的老虎将烟吐得缭绕,外套口袋还带着自家崽昨天回来忘在他兜里的糖盒;算咗,他叹气,洛军是我也看着长大,又同十二要好,我下不去手。
算啦。tiger哥又说一遍,站起身要走,今天十二生日,先让孩子高高兴兴过完生日再说吧,他推门出去前这样拜托老友。
信一没想到龙卷风在酒楼外面等,远远见了人就欢快跑过去。热裤长袜好似少女装扮,他贪靓,龙卷风不多说什么,看着年少爱人将蝴蝶刀收进口袋,从王九手中接过对方轻飘飘书包,夸一句好靓。洛军倒穿的正式,衬衫挽上去半截袖口,领带打得一丝不苟,解释刚从辩论赛上回来。
十二要晚点,王九说,tiger哥刚给他订新衫,非要即刻回庙街换。
一顿饭吃得还算其乐融融,但细看下来三个大人脸色都不好,几个小的也察觉到,信一晚上枕着龙卷风胳膊问大佬是不是港岛不太平?
龙卷风想说香港就没太平过,面上不动声色将人露出一截小腹捂住,问怎么突然这样想?信一小动物一样蹭他鼻尖,话你跟秋哥tiger哥不大高兴,他家大佬和秋哥面无表情是常事,可今日十二生日,要不是有什么棘手大事tiger哥不会这般,笑得都勉强。
这事情还是很快叫洛军知道,在狄秋还没想好怎么处理之前;洛军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和阿爸同仇敌忾记了十几年的仇,到头来在自己头上。怎么偏偏就是他!
偏偏就是他的生父,同养大他的养父有着血海深仇。
他望一眼身侧不远处神龛供相,喃喃一句我的命是秋哥给的我还就是,便扑通一声跪倒在狄秋面前,三下拜下去就要去拿眼前短刀自我了结,那是小时候拳脚未成时狄秋所送,叫他防身用。
狄秋声音朗朗,呵他回家也不知先去给阿妈同哥姐上香,越大越没规矩。
龙卷风进门只看见洛军伏在好友膝头念着阿爸嚎啕大哭,心下便知这导致前世几人最大变故的一茬已经翻篇,松了一口气的同时静悄悄退出去,还能分出神来想果然还是狄秋会养孩子;洛军从小到大被养得金贵,精致小少爷模样同上辈子黑黢黢潦草样子简直不是一个人。
又想到昨天还答应自家小孩晚上做头发,脚下不觉又快两步,生怕回去晚了信一要闹。回家见信一刚把飞发铺的半边门关上,正拿了笤帚扫地,龙卷风顺手接过,赶他先去洗发池边躺好,待会收拾好再去给他洗。
王九冲进来时信一刚从椅子上坐起来,龙卷风给他拿毛巾擦头发,两人靠得很近,眼瞅就要亲上去;他一句大佬我回来了说了一半飞速刹车,脚下不停直接捂着肚子转头说我突然嗓子好痛得去找四仔看看,你们继续,当我没回来过。
前几天刚知道信一跟大佬在一起,今天就叫他撞上两人亲热,好倒霉。
说起来也是龙城帮和架势堂奇怪,其他家马子都是寸头背心方便打架干活,他两家将头马惯得像儿子,往那一站发型一个赛一个麻烦、穿着一个赛一个时髦;龙卷风一人包揽几个年轻人的发型,上辈子一直留板寸让他无从下手的洛军从小到大一直留着板正的偏分,好不容易挑战一次卷发却让所有人都看不过眼,最终只能放弃;王九的头发倒是越留越长,发质却出奇好,个把月换个发型也不见毛躁。至于信一十二少更是不必说,穿着打扮两家大佬向来有求必应。
走到医馆带上四仔,五个人在金殿酒家碰面,洛军做东,见人到齐把自己身世和盘托出,讲几个大佬都知,秋哥虎哥没追究。余下几人听完面面相觑,气氛低沉没人动筷子;眼瞅菜上齐王九又饿,率先下手夹了乳鸽来吃;
眼光光做咩?食饭先啦!
天大地大吃饭最大,上一辈的恩怨上一辈算,做大佬的都没追究,该他们什么事?还不如先解决温饱问题,他差点都要饿死。
饭开吃酒开喝,那点不愉快很快便被抛掷脑后,话题绕着绕着就到信一和龙卷风身上,信一被灌的面色酡红,迷离着眼说我跟阿爸怎样,跟你们还是照样玩嘛。
十二少打个酒嗝,顺着椅子背溜下去前嘟囔,你的阿爸我的阿爸好像不一样。
小的喝醉,做大佬的都不放心,各家叫了车来接,龙卷风跟车亲自到场,提子跟过去扶王九,他稳稳当当把信一打横抱起来放进后座,信一七扭八歪往他怀里腻,带着一身酒气跟龙卷风讨吻,daddy我好挂住你啦,下次不要跟他们喝酒,都灌我的。
龙卷风捏人鼻子道好,保温杯里带着醒酒汤,趁着车子走稳扭开盖子给他喂,信一乖乖抱着杯子喝,还没到城寨就靠着人睡着。下车依旧是龙卷风抱回去,换衣又擦身,到后半夜才安顿好;
三人大学毕业典礼众人都到场,重要场合十二少喊阿大洛军喊阿爸,唯独信一喊龙哥,似乎是要将看着不伦的辈分拉回来,只有送花过去两人贴到一处信一才在对方耳边悄声喊一句祖叔叔,哄得龙卷风喜笑颜开。
上辈子他可没看到这样一幕,几个小孩穿学士服站成一排,打眼望过去就是港岛黑帮头马学历天花板。时代在变化,他和tiger的产业都在洗白,狄秋更是早就在跟鬼佬做生意,小孩子有点学问还是好的。
正盘算着过两天带信一上码头看看自家生意,这些天王九叫苦连天说不能只他一个人干活,信一闲着也是闲着,自告奋勇要去帮忙;只是这天早上买完早饭回来就见王九一脸委屈蹲在门口,嘴里叼着棒棒糖说大佬你进去看看信一,他好奇怪。
龙卷风心里咯噔一下推门进去,里头烟雾缭绕味道呛人,信一左手夹烟抱着他的外套缩在床上;
信一不太会抽烟。
上辈子自己从杀死好友后便烟不离手,人到中年抽出个肺癌,重活一辈子到底没敢重蹈覆辙,烟越抽越少,没有他耳濡目染自然信一对烟也没多大瘾,上大学才学会,不是重要场合也不抽。
刚要伸手去探他额头手臂便被对方抓住,信一扑上来将脸埋在他脖颈间,滚烫呼吸全都喷撒在裸露皮肉上,豆大泪珠落到龙卷风心里,他说龙哥我好像在做梦,梦里九哥跟大老板,杀了你又毁了城寨。
他说的前言不搭后语,若非看见他夹烟的手,龙卷风差点真信他是做了噩梦。他安抚过哭得快要背过气去的信一,轻柔捧起对方右手,动作虔诚语气悲伤,问他还痛吗?
信一闭上眼又睁开,确信自己脑中多出的那段记忆并非是他精神分裂,实则这一早上他根本分不清哪段时光才是真的,蝴蝶刀从右手到左手又到右手,王九进来那一瞬间差点没忍住甩到他脸上。
直到龙卷风吻上昔年断指。
他眨眨眼,搂着对方脖子撞上他的嘴唇。
风吹过桌面,露出信一笔记本扉页上龙卷风提笔娟秀字迹————
只今只道只今句,梅子熟时栀子香。*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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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澡水》
蓝信一有一天开始拒绝龙卷风一起洗澡了,身形已经开始飞速抽条的小孩穿着背心在水龙头前冲凉,还是冬天,又是凉水,他把自己冷的牙齿打颤。一个阿嬷见了吓得拉他,扯了毛巾把他兜头兜脸包住,信一湿漉漉的头发垂着,露出一张冻白了的脸。“夭寿了这么小的崽冬天冲冷水。”阿嬷抱怨着骂着,把信一拉回龙卷风的发廊。
正坐着抽烟的龙卷风被阿嬷劈头盖脸说了一顿,有点尴尬和疑惑地接过包成虫茧闷头站着的小孩,信一脸......
正坐着抽烟的龙卷风被阿嬷劈头盖脸说了一顿,有点尴尬和疑惑地接过包成虫茧闷头站着的小孩,信一脸冻得红扑扑,手指局促地绞在一起。
“Mary姐,孩子青春期嘛,我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他听着龙卷风干巴巴的辩解,头都塞进毛巾里。直到龙卷风安抚好了阿嬷,屋子里安静下来,龙卷风揉揉他湿漉漉的头发:“走吧,去洗个热水澡。”
城寨这种地方烧水洗澡不是很方便,动不动就断电,大部分人解手都是用公厕,只有龙卷风这里有称得上“浴室”的配置,在信一犯别扭前两个人都是用一缸热水一起洗,龙卷风还把他当小孩子,信一却有一天突然从浴缸里跳出来,之后怎么都不肯进去了。
信一自己烧洗澡水怕麻烦大佬,且心虚,但人又爱干净,这才忍不住去水龙头冲凉,结果被路过的热心阿嬷逮个正着。
龙卷风没养过小孩,对此也不明白怎么回事,只要不违背原则,他通常都是顺着孩子的心情,叫了几次信一不愿意那就算了,没想到小孩自己跑到外面去冲凉,虽然香港冬天比不上内地温度低,但最近本就湿冷又潮气,凉水冲在身上也是很难受的。
龙卷风看信一冻得吸鼻子,便去放热水,小孩裹着毛巾跟着他,闷声闷气地说:“大佬,我自己来吧。”龙卷风这次没听他的,挽起袖子放水,试水温,让信一进去。信一扭捏了一会儿,乖乖脱了湿透的衣服,爬进浴缸。温暖的水包裹住他失温到麻木的身体,带来丝丝热度。信一舒服地轻声叹了一口气,又意识到龙卷风还看着,摆了一个规规矩矩的姿势,努力把自己身子挡住。
龙卷风笑了笑,用水瓢舀了水浇在少年的背上,温热的水流如一双手拂过少年的脊背,信一瑟缩了一下,从耳根开始烧起来,他把头埋在双膝,呼吸着浓稠的水雾。
“怎么了?烫吗?”龙卷风问。他用双手打湿了毛巾,深色的骨节分明的手挂了水珠,白色的毛巾擦在信一开始泛红的后背上,他难以控制地扭动了一下。
“还好,大佬……我自己来就好……您去休息吧。”信一头闷在双膝间,声音干涩而颤抖。
“好。”龙卷风把毛巾搭在信一的脖子,揉了一把他的头。“记得擦干再出来。”
听到门关上,蓝信一才抬起头,重重吐了一口气。把蜷缩着的双腿放直,脚踩在浴缸的边缘。他还记得似乎不久之前,这浴缸还很大,大到能塞下他和龙卷风两个人,他们的膝盖抵着膝盖,腿贴着腿,他还会在洗澡时“咯咯”笑,假装水瓢是战舰,他的大佬也笑,“呯”一下把他的战舰击沉,用水花溅在他脸上。
龙卷风像他的父亲,或许他血缘上的父亲也不会对他这么好,龙卷风的手有些练武术留下的茧,温柔而有力,他的身躯瘦而紧实,却像房梁一样永远撑起一片安全的空间。
他们那样膝盖抵着膝盖,腿贴着腿……
他的大佬带着温柔的微笑,永远平和的双眼注视着他,为他打香波时手指划过他的头皮,搓背时抚摸过他的脊背。
龙卷风像他的父亲。
他们膝盖抵着膝盖,腿贴着腿……
信一突然想把自己淹死在浴缸里,他缓缓下滑,任由温热的水慢慢抚上他滚烫的脸,漫过他颤抖的嘴唇和鼻腔,他屏住呼吸,闭上眼睛,水流像是在亲吻他,又像一双大手捂住了他的口鼻。
他们膝盖抵着膝盖,腿贴着腿……还年幼的他笑着倒在大佬怀里,扑出一大片水花,被水溅了一脸的龙卷风看着恶作剧得逞的他,轻轻弹了一下他的脑门。水滴顺着龙卷风深邃带笑的双眼,顺着他深色的皮肤,顺着他笑起时出现的细纹,顺着他的鼻梁,他抿着的薄薄的唇流下。
他们膝盖抵着膝盖,腿贴着腿……窒息的本能让信一猛地坐起身,水还是呛进了鼻腔,呛得他流出几滴眼泪。
龙卷风就像他的父亲。
蓝信一擦着半干的头发走出来,龙卷风坐在沙发上看书,屋子里飘着煮姜茶暖而辛辣的味道。
“喝了再睡。”龙卷风指指桌子上的大碗,信一应了,又往前走几步,看到龙卷风手里的书,《青春期少年养育指南》。信一耳根又像火烧,他急急忙忙端起大碗,也不管烫不烫咕嘟嘟喝下去。姜茶辣得他脸更红了,冒了一身的汗:“对不起,大佬,给您添麻烦了。”他小声说。
龙卷风还是笑笑,拍拍他的后背:“下次要洗澡就自己去弄,水电费又不是交不起。”
在一个狗血俗套的一夜温存后,风还在愧疚,信却害怕拒绝的阶段,发生了不可挽回的故事。有he版,但最初的be版本我也码出来了,注意避雷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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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个无所事事夏天的平常的一天,一个英俊的扑街黑社会咬着吸管,拎着汽水来到了四仔的诊所。
鉴于这位小爷时不时就不请自来,自说自话,今天病人多,四仔也没太招呼他,让他自个儿翻点零食吃。
现在想想,那天的信一好像和平常是有一些不一样。具体哪里不一样,四仔也说不清楚。
只觉得这位的眼波里好像有个小勾子,直勾勾地看着往来的病人,浑身散发着一种哀怨的气息?
被城寨的二把手这么盯着看,让人压力山大,很快病人就跑了。......
被城寨的二把手这么盯着看,让人压力山大,很快病人就跑了。
四仔忍不住拍了拍信一的脑袋,“没事做就去巡街啊?还是这个月账算完了?跑我这来吓唬人干嘛。”
“我就是有点羡慕他。”
……四仔看了眼瘸腿秃头的修鞋匠,陷入了迷惑
“羡慕他头发少?羡慕他长短腿?”
“哎…”信一瘫坐在椅子,眼神放空到那一排排四级片上,“他是个纯粹的人,不像我,是个怪物。”
四仔在折药的手一用力,生生掰断一根人参。
信一是个双性人,这个秘密,身为龙卷风最信任的医生,他是知道的。
信一向来对自己身体的特殊没有特别的在意,无论是打架玩刀还是算账做生意,他样样在行。
有男人的体力也有女人的心细,龙卷风很得意他,用爱把信一浇灌得自信开朗,从未见他对自己的身体有过什么自卑。
可是,现在信一情绪低落,好像忽然发现了自己和旁人的不同。
四仔说出了一句安慰的话“你别这么想,你这样的是很宝贵的。”
“哪里宝贵了,不男不女的。”信一自嘲地说道“谁都不要。”
“谁说的,你这样的一定是医学院做受欢迎的大体老师。”
四仔说这话的时候,只是沿用惯例以熟识的朋友之间的垃圾话来化解信一突然而来的忧伤。
他没真的想过信一要去捐献遗体,更没有想过信一会死。
出事的原因很黑社会,又很不黑社会。
在越南帮来挑衅的时候,信一作为头马一马当先,然后眼前一黑,晕了。于是这原本根本扎不到的一刀,好死不死扎进了信一的胸膛。
凶手比龙城帮的小弟还害怕,抖得和筛子一样,当场吓晕了。救护车来的时候,也把他一起抬走了。
在手术室外,龙卷风签了三张病危通知后,信一被推进了icu。
向来健康的信一忽然低血糖的原因很小众,他怀孕了,3个月,没有人知道,包括他自己。
信一作为个双性人,生理周期有一茬没一茬的,有时候两三年都不会来一次,谁能想到他竟然还有怀孕这个功能。
作为唯二两个知道信一身体秘密的人,医生把他们叫来单独谈话。
无非是这个孩子肯定是保不住了,至于信一,心脏受伤,失血过多,休克引发多器官衰竭,面临的是九死一生的难关。
让家属做好心理准备的同时,医生拿出了一份文件——签着蓝信一大名的遗体捐赠自愿书。
龙卷风当场就翻脸了,他知道医生只是按程序办事,自己这样是个无理取闹的医闹,但是他控制不住自己的脾气。
“我仔还没死,想要他的器官,太着急了点吧。”龙卷风阴鸷地盯着医生,“还是说你们根本就没尽全力救他?!”
黑社会大哥的威压肆无忌惮地散发出来,连带坐在一旁的四仔都坐立难安。
医生落荒而逃后,小会客室里只留下他们两个。四仔从没见过这样的龙卷风,明明还是那个人,整个人气场完全都变了。
他在愤怒,在伤心,在懊悔,四仔认识到,或许有些事不能再瞒,他小心翼翼地说“龙哥,其实三个月前,信一他好像有点不对劲。”
“我不知道是谁让他伤心了,但我觉得和他肚子里的孩子脱不开关系。”
四仔对悲痛的老父亲兼黑社会大佬说道“我想来想去,都没有什么头绪,信一向来什么都听你的,或许那个不要他的人…”
“没有不要他。”
“什么?”
“我没有不要他,我只是…我只是觉得自己不能太自私。”
龙卷风微微发抖的手捏住了那张从医生手里抢过来的遗体捐赠书,声音沉痛地像是从海底最深的深渊传出来。
我天!四仔在心底感谢自己的面罩,才不至于让自己失去管理的表情一览无余,惹怒这位快要同时失去伴侣和孩子的头狼。
所以,信一肚子里的孩子是龙卷风的?!
这个事实虽然震撼,但只需要稍加消化,就能从这对父子不同寻常的宠溺与亲昵中悟过来。
除了龙卷风还能有谁能在龙卷风的眼皮子底下搞大信一的肚子。
可是,他们是…算了,是收养的,但是…怎么会…龙卷风?信一…不要?!…
四仔心里的感想争先恐后的冒出来,像是个卡带的录音带,发出混乱嘈杂的奇怪声音,只能听清楚一两个词语。
龙卷风垂下来眼,像是在解释,“我喝多了酒,而且…那是信一。”
张少祖不知道还有谁会比信一更好,正直、友善、聪明、有趣,关心朋友,有信一在身边总是让人安心,他还很会体谅别人。
而且他的身线玲珑,他的五官俊秀,他的声音悦耳,他的一切都让张少祖爱不释手。
还有他的眼睛里,全然是仰慕依恋和爱,如何才能拒绝他的请求?!世界上根本不会存在那样的人。
他脑子里只有龙卷风和信一日常的相处片段,他真傻,答案明明就已经在眼前了,却因为太过司空惯见而视而不见。
“四仔,信一还有和你说过什么吗?他是不是……很恨我。”
“龙哥,我保证信一从没有说过这样的话。他甚至连想都没这么想过。”
“是吗…”
四仔觉得自己的话不仅没有宽慰到龙卷风,反而给了他一拳重击。
龙卷风的嘴唇干枯的起了死皮,但他连舔一下的意图都没有,只是用手抚摸着信一的签名。
这样俊逸潇洒的字迹,不知道信一签名的时候是什么心情。
忙碌和担忧反而冲淡了悲伤。而此时此刻,在医院泛着消毒水味的会议室里,四仔看着龙卷风陷入了深刻的绝望和自我怀疑。
这让四仔有些喘不过气来,有种目睹世界上最美好最高尚的事物逐步步入毁灭的无力和绝望。
连带着这种无能为力的绝望一同来的,还有因信一快要死了这件事带来的悲伤,一同倒灌进来。
他觉得自己的眼眶湿润了,他恨自己不知道该怎么说才能表达。
“龙哥,其实你们在一起,我都觉得很般配的。”
龙卷风没有说话,他缓缓的起身。他的脆弱只能允许有这么片刻,出来这间会议室,他还是那个无坚不摧的龙卷风。
ICU的病房外,挤满了焦急的家属,有等待母亲的儿女,有等待丈夫的妻子,有等待孩子的父母,明知凶多吉少,也要搏一搏。
24小时都要有人在的,因为随时都可能会有医生走出来,带来希望或者绝望。
生死面前,人人平等。并不会因为信一是龙卷风的掌上明珠而有什么优待。
“治疗无效,患者于x年x月x日x时x分死亡。”
或者是寂静或者是痛哭,这样的场景在icu门口,已经司空惯见。
死亡的气息时刻弥散在空气中,伴随着医护人员进出的匆忙脚步,令人惶恐和窒息。十二守了三个晚上,就有些受不了了。
他不是没见过死人,只是这样生死吊一线,每一次门开,心都提到嗓子眼,绝望中漏着点希望,希望之中又写满了绝望的体验太过于煎熬,好像一把钝刀子来回的在体内锯。
龙卷风却始终如同一座沉默而可靠的大山,守在那,无论周遭是哭泣悲伤还是痛哭绝望,他就在那,无论谁劝都不回去。
“我要等信一回来。”
等啊等,等了三个月,等来了一次残酷的谈话。
“张生,你看下片子,病人的右肾已经开始萎缩,结合指标来看,怕是……”
“换一个肾。”张少祖看着那张属于信一的片子,说道
“张生,其实肾源排队…”
“我会去找。”三个月下来,医生也大概了解了这位张先生的来头,配合这个看不出表情的脸,医生没来由地打了个寒战。
他求助般地看向了蒙面的同行,得到了一声叹息,说道“龙哥,信一他没有血亲了,陌生人之间概率…”
“我说了我会去找。”张少祖执拗地说“香港有那么多人,我不信没有人能配型的上。”
这话越来越离谱了,四仔使了个眼神,医生急忙离开。
四仔看着龙卷风,三个月来的提心吊胆日夜祈求换来了这样一个结局,没有人能够接受。
沉默在小小的会议室里蔓延,几乎要让人窒息,医院不准抽烟,这三个月,龙卷风生生把抽了十几年的烟戒了。
这时候四仔倒宁愿有点烟,好像空气中多了一层云雾,结局不会惨淡的如此赤裸裸。
他艰难地开口“龙哥,你冷静一点,你能给信一换个肾,能给他换全套的五脏六腑吗?”
张少祖颤抖的手出卖了波澜不惊的脸,半响,才开口,声音粗粝地像是被烈火灼烧过
“情况有那么糟糕吗?”
四仔用力眨了眨眼睛,情绪稳了又稳才说“我问过了不同的医生,衰竭,不可逆。”
“可能三五年,也可能几个月,也有可能就…”
“我知道了。”张少祖打断了四仔的话“我会去安排,不放弃治疗。”
四仔的眼里,充满了痛苦和不舍,声音悲切“龙哥,信一会被切开喉咙,全身都插满管子,会很痛的。”
张少祖闭上了眼,没理会四仔的断断续续的声音
“让他体面一点…”
体面一点什么?离开我?离开这个世界吗?
张少祖心里泛起了无限的悲凉,他难道不知道信一会痛吗?可是信一怎么可以离开,怎么可以!
信一想看的电影还没上映,小说连载也没有完,卡拉ok厅还没开,说好了这个冬天去日本看雪…他怎么就可以这样离开。
或许是自知回天无力,也不想张少祖难做,信一当天夜里干脆利落地走了。
十二当场瘫坐在地上,尽管已经被打预防针三个月了,他还是无法接受这样的结果。
为什么会这样,明明和信一约好了,要去看最新的功夫片的,信一期待了很久的。
十二哭了,一点也不黑社会。
信一的入殓是张少祖亲手办的,他拒绝了所有人的帮手。
看着心爱的小孩静静地躺在那里,张少祖的眼前模糊了,他摘掉了眼睛,让自己的脸紧紧地贴着信一的脸。
“信一,对不起。阿爸其实也好爱你的。”
曾经那么难以说出口的话,就这么轻而易举地说了出来,信一如果活着,大概会心满意足地用力亲张少祖,可惜他现在只能安静地躺着贡献着他柔和俊俏的遗容。
他瘦了一圈的脸上,手脚上,身上还留有长期佩戴医疗检测仪器的痕迹,他自己从前最喜欢的衣服都穿不着了,松松垮垮的,皮带最后一个扣子都太松。
把裤链佩戴好,张少祖又拿起发膏,替信一打理头发。大概是身体机能近乎停滞,头发倒是没怎么长长,但是长期躺着已经没有型了。
最后把那一缕卷发拨弄好,信一和之前看起来没什么区别了,除了更瘦更白以外,看起来就和睡着了一样。
“信一,你躺着,阿爸好不习惯啊。”和话音同时落下的还有大颗大颗的泪水。
有人说,不能让眼泪掉在逝者的身上,会让他舍不得,影响其前行的路。
张少祖心想,这样才好,信一不要走,日日缠绕我,直到我也一起上路了,做一对鬼鸳鸯,再也不分开。
那个扎了信一一刀的马仔,早就被推出来做替罪羊了,大老板被龙城帮连收了几个场子也只能认栽。
整个香港黑道,谁不知道信一是龙卷风最得意的继承人和养子,若是能让他消气,几个场子算什么。
可后来,大老板发现事情渐渐不对,龙卷风完全没有收手的意思,他要的是越南帮死。
为此,隐退多年的龙卷风重出江湖,苦心孤诣,步步为营,草蛇灰线,竟是联合警方彻底灭了越南帮。
这不容易,越南帮已是不小的帮派,根基很深,张少祖要做成这件事,过程中难免有些不择手段。
看的十二都有些胆战心惊,他问自己家大哥,龙哥什么时候变得那么…那么暴戾,好像变了一个人似的。
Tiger只是长叹一口,仿佛看见了年轻时靠着一拳双刀白手起家浑身沐血的张少祖,又仿佛看见了一块剧烈燃烧的木块,熊熊怒火冲天,仿佛要把今生今世的爱恨都燃烧殆尽。
信一来的时候,张少祖的戾气和性子都被绵软可爱的小孩子给团团包裹,于漫长岁月中磨成一个圆润的石子,整个人越发的平和通透。
而信一的离去,又在一夜之间把张少祖经年积累藏在骨血里凶性和恶像都勾了出来。
带着孤注一掷的悲愤和无法宣泄的痛苦,张少祖赫赫战功又多了一笔,灭了越南帮,声望更是如日中天。
张少祖依旧住在大红花笼那里,飞发铺早就停业了,他太忙了,无心经营自己的喜好。今日心血来潮,拿起剪子,想练练手,却发现剪刀钝了,手也生了。
无趣地丢下了剪刀,张少祖坐在信一往常最爱坐的椅子上,看着镜子里信一的牌位,眼睛都快瞪出血来了。
他竟然有点想不起来第一次给信一烫发是什么样的了。他只记得,信一惊喜的眼神,和亲在脸颊的吻。
当时自己怎么说的“已经是大孩子了,就不能老是亲大人了,这一脸口水。”
急于成长,展现自己能干的信一真的就没有再做过类似的孩子气的举动。
其实信一已经很能干了,一手蝴蝶刀一手算盘,能打的人满地找牙,也能把人哄得自愿让利。
可是怎么就消失去,再也找不到任何的踪迹。
张少祖闭上眼,信一的遗容在眼前挥之不去。手刃好友后的他,一度很迷茫和失落。
功成名就后的巨大兴奋和失去挚友的无措悲伤猛烈的碰撞,把属于张少祖的灵魂撞的七零八落。
一些碎块在高兴,一些碎块在兴奋,一些碎块却又在悲伤痛苦,还有一些在懊悔自责…
是信一的到来,像一个奇迹,用他毫无保留的爱与依恋,一点点地把张少祖那些破损的、成灰的、早就不再呼吸的碎片从各个角落里得找出来,拼回一整个完全的图景。
信一的到来是一个奇迹的话,他爱上了自己就是第二个奇迹。怎么会有人甘愿把青春年华最美好的爱恋无怨无悔地滋养一个老旧的灵魂?
可是信一就是这样纯粹而热烈的给了张少祖能想象的不敢想象的一切的爱,然后就头也不回的离去了。
好像他来人间一世,就是为了还报张少祖的一句抱歉。
现在张少祖迫切地绝望需要第三个奇迹,他想要信一回到他的身边,可是不会再有第三个奇迹了。
镜子里的张少祖,额间的竖纹深刻,墨镜下的眼睛里,是化不开的浓烈的悲伤和痛苦。
如果是五岁的信一,他会担心地跑过来,抱住张少祖的大腿,爬到他的身上,用小小的脸蛋蹭张少祖的胡子,说阿爸笑一笑,好彩来哦。
如果是十二岁的信一,他会拿着最喜欢的冻奶茶,把吸管凑到张少祖的嘴边,然后小心翼翼地挨着张少祖坐下,说阿爸我算数和英文都考了第一名,我厉害不厉害?
如果是十八岁的信一,会拉着张少祖坐他的摩托车,大哥我带你去兜风放松一下,一边在城寨穿梭,一边和张少祖介绍一些他发现的新鲜事。
如果是二十二岁的信一,会像影子一样出现在门边,走到自己跟前,把手握住张少祖的手,亲昵地说道“发生了什么事,大哥和我说啊,我来解决。”
他应该出现的,现在的张少祖疲惫,悲伤,愤怒,无助,他应该要出现把张少祖拉出这一团糟的。
可是没有,响起的是另外一个人的声音。
“龙哥,秋哥找你。”
张少祖抬起头,是他从越南帮地下拳场捞出的红棍陈洛军。
这个人有一副好身手,但这没什么特别,能打的人那么多,能打动张少祖的却不多。
只是他的眼神,像是一只小狗的眼神,有一瞬间让龙卷风想起了信一。
陈洛军留在张少祖身边,踏实肯学,忠诚勇敢,很快就崭露头角。
人人都说龙卷风运气好,失了信一又得洛军,可龙城帮所有人都知道,信一是无人可以取代的。
狄秋无非是作为过来人来劝劝龙卷风的。
“人死不能复生,你也该让信一入土为安了。”狄秋说道“老是放在卧室里,不好。”
“有什么不好。”张少祖又点燃了一支烟,他的烟瘾越来越大,短暂的戒烟后报复性的抽,恨不能将自己的肉体凡胎三魂六魄都随烟飘散在空气里。
“那是信一,怎会害我。”
心里想的却是信一若有怨恨来寻仇都是好的,自己起码可以再见他一面。
“可是毕竟人鬼殊途,你这样只会越来越难走出来的。”狄秋有些急了,信一走了快三年了,一直没有安葬,他的骨灰就放在张少祖的卧室,与张少祖夜夜同眠。
“阿龙,那个墓地你也看过了,风水很好的。信一在那里下辈子一定会富贵长寿的。”
张少祖觉得有点烦,明明同是天涯沦落人,为什么狄秋说的话他一点也不爱听。
他站起来说,“的确是很好的风水宝地,可惜离城寨太远了。”
信一会误会的,以为阿爸又不要他。不是的,不管信一是男孩女孩,是生是死,都只是信一,张少祖永远不会不要他的。
张少祖的姿态很强硬,是送客的意思,狄秋担心地叹了口气
“阿龙,越南帮整个都被灭了,你不像我,大仇得报,是时候往前看了。”
是吗?张少祖想,还有个仇人没死呢,那就是他自己。信一丧命刀下的根本原因是自己。
如果能够及时回应信一的爱,如果能抵御那一夜的诱惑,如果能多注意信一的身体,如果能够让信一不要那么拼命冲,如果信一根本没跟自己…张少祖想过很多如果,每一个结果都指向了信一根本不会死。
可偏偏那么多如果都只是如果。
张少祖想,这最后一个仇人该怎样得体的送上路,才不会让信一生气呢?
机会很快就来了,陈洛军竟然是陈占的儿子,狄秋寻仇的时候,张少祖瞅准了时机,替陈洛军挡了一刀。
“阿秋,洛军欠你的这条命,我赔你了。你还把我当兄弟,就别再为难洛军了。”
“洛军,我死后,你就是下一任龙头,除非自保,不许找秋哥寻仇。”
“现在,可以把信一和我葬在一起了。”
张少祖交代完就干脆利落地替信一杀死了最后一个仇人。
陈洛军作为钦定的继任者,替龙卷风操办后事。他捧着信一的骨灰盒和龙卷风一起下葬了。
时辰到了,鸡血也洒了,揭开墓碑上覆盖的红纸,所有人都震惊了。
墓碑上赫然写着夫张少祖,妻蓝信一,以及爱儿张念蓝。
这块墓碑是张少祖亲自定的,因为信一一直没下葬,所以名讳上一直覆盖着红纸。
没想到的是张少祖和蓝信一真实的关系,甚至他们有过一个未出世的孩子的秘闻在当事人都离世后以这样的方式被世人知晓。
人群中一片哗然,只有蒙面的医生看着蓝天,心想,龙哥信一,你们找到彼此了吗?以后不要再走散了啊。
陈洛军对信一这位前任头马现任大嫂很好奇,在城寨居民的口中,信一是英俊体贴又风趣幽默的,
在龙城帮门生的眼里,信一是犀利能打的,蝴蝶刀耍的威风凛凛。在庙街的十二少眼里,信一又是绝顶聪明的,几万人的租金项目算的是分毫不差。
后来,陈洛军在龙卷风的相册里看见了许许多多的信一,五岁的时候刚来城寨的,八岁的时候吃蛋糕的,十岁的时候就穿着小皮鞋上学的,十二岁的时候练功练的眼泪汪汪的,十五岁的时候在城寨接电线的,十八岁的时候骑着摩托车耍帅的……
最后一张,是二十二岁的信一睡着的样子,他闭着眼睛,半截面孔藏在被子和一件外套下面,只露出一头凌乱的卷发,半块耳朵、一小片面颊和覆盖在眼睑上的长长睫毛。
晨曦的微光透过窗凝结在那睫毛的尖稍上,像水滴聚集在屋檐。
照片的背后,写了一段话,
信一的22岁,这一刻要是再长一点就好了,最好是“永远”那么长。
看了落款的日期,在信一出事的半年前。
后面就再也没有新的照片了。
陈洛军的眼眶热热的,他挑了一些龙卷风和信一的合影作为纪念,其余的都在他们一家三口的墓前烧给了他们。
真的很遗憾,要是能早点逃出越南帮,早点进入城寨,早点认识龙哥和信一就好了。
END
SUMMARY:一些倒反天罡的年逆故事,身份颠倒,大佬小弟轮流坐啊()
想看白古版龙卷风,有诸多私心;陈占以龙神太子版郭富城为主(啊啊私设同版本刘德华是雷震东),其余年长者皆年轻状态(说的就是你洪金宝和任贤齐)
字数3w4,影版设定为主!私设多!!年龄差十岁左右!!
不会粤语!所以有诸多bug还请见谅!OOC崩坏严重!
如有踩雷请自行避让!!
1
近日城寨鼠灾泛滥。
虽说花了些功夫堪堪止住大肥耗子顺着电线满楼爬的闹剧,但陈洛军还是会和四仔不定期在城寨水源处又或是餐厅看看,避免鼠疫滋生。
这日听安假牙的刘阿嬷说牙医好几家似乎鼠患未除...
这日听安假牙的刘阿嬷说牙医好几家似乎鼠患未除,创翻瓶瓶罐罐不说,还把医生用来做模具的材料吃了个七七八八,气得城寨东口的老阿公抄着钳子在店里大骂要把所有老鼠牙都给拔个精光。
于是洛军一边安抚暴跳如雷的老牙医让他专心替人弄牙,一边抓了把四仔拌好的老鼠药在店周围都踩了个点。
捱到深夜,下了牌局,十二少手气大好,赢了一兜的钱。脚踩桌沿,椅背后仰摇摇欲坠,趁着余兴张罗着请客。信一当即推却自己前几日休息欠佳慢慢悠悠回房睡觉,不顾身后有多大的兄弟煽情;而四仔则一把推开凑上来的十二少(他今日手气最臭),说还有新片要看。
留下最好说话的陈洛军,被十二少一路拉扯说要去庙街新开的舞厅。他一面哄十二少上车,弯下腰同半夜爬起来一脸不爽接人回家的tiger打了声招呼,戴墨镜的青年敷衍着听自家大佬复盘今日胡局,另一边对洛军点头算是道谢。送人走后,陈洛军回头瞥见那几家破旧的牙医招牌,寻思顺路去听听动静。
刚到老阿公店门口,听见里面好一阵声响。老鼠也是够肥,似乎撞了不少瓶罐砸一地。陈洛军绕到正门,瞧见撬了半边的铁网,皱眉,这似乎比他想象中的还要麻烦。
抄起倚在墙角的一根绣铁丝(原是隔壁修车摊拆下的废料,不知被哪家小孩揪出来游戏)。悄声踱进店面。消毒水混着血气扑面而来,步子不由得放慢些。瞥见玻璃柜台同药搁置的手电筒,一并顺了去。
店铺不大,柜台旁的隔帘是配药和休息的地方。陈洛军翻过脚下炸开花的消毒水,不远处什么钳子钻头都掉在地上,冰箱门虚掩,冷光从缝隙渗出,似乎还是个找药的老鼠。
压抑痛苦的闷哼从角落传出,他摸索着手电的开关。对面响起很小一声的“谁”,惊疑不定、晃晃悠悠地传进陈洛军耳中。
是一个少年的声音,稚嫩,且颤抖,泛上哭腔又被咬着牙吞进去,断断续续的气口让他想这孩子应该受了不小的伤。
“你别紧张。”
终于拨开电筒的开关,白光乍起,用的是不知道周转了几次的电池,不是很亮,照明足够。陈洛军担心将人惊扰,先将手电投在地上,顺着玻璃残渣往上爬,终于寻着在角落里蜷缩的少年。
浑身狼狈,血污辨不清面庞,牙间咬着针管,左手以一个奇怪的姿势扭在身侧。对着突如其来的光亮下意识地朝身后的角落挤,可因伤势动作不大,陈洛军甚至看见他肩胛的布料为此洇深不少。
“你是谁?”
身处劣势,但少年依旧警惕。他将叼住的针管转移在手里,针尖对着来人不放。
陈洛军看着这巍巍战战的尖锐,叹了口气。
2
四仔弯腰在纸箱里清点新到的片,亚洲区,大胸日女居多。
扫了眼包装背后的演员阵容,他挑了个有可能性的,刚退出碟片准备上新盘,身后的动静惊得他差点将遥控器对来人砸过去。
“这是什么?”
他指着洛军怀里抱的少年问。
陈洛军气喘吁吁,跑了一路,轻手轻脚将人搁在沙发上,脱臼的手臂就这样软绵绵地垂在地上。四仔弯腰瞧见少年恍惚的意识,顿时抬头看向洛军。
“用了这个。”
他掏出针管,牙医常用的阿替卡因。
饶是面具遮挡,四仔的脸色也很不好看。
“我治不了,这得去医院。”他给洛军指了指男孩身上的伤处,“这种情况,还自作主张用了麻醉,我不敢保证他能活下来。”
洛军一听急了:“那快走。”
两人动手搞了个简易担架,下楼期间四仔又问了遍:“他是谁?”
“白天我不是去投了老鼠药,”
陈洛军负责抬前面,努力步履平稳好使担架不过分颠簸。
“这就是在医馆发现的。”
3
蓝信一临近中午才起,哈欠连天地让老板给他弄一碗叉烧,谁知老位置莫名多了个埋头在碗里吭哧刨饭的小屁孩。
“这谁?”
他将问题抛给坐在旁边的洛军和四仔。两人顶着黑眼圈,四仔戳着碗里的鱼蛋没精打采,洛军衣服上沾着乱七八糟的血迹,还兢兢业业把碗里的叉烧多给小孩夹了两片。
“在医馆看见的,昨晚送医院去了。”四仔言简意赅,分心用筷子拨开想要在他碗里顺丸子的陈洛军。“从码头跑出来的。”
似曾相识的介绍让信一用不赞成的眼光看向洛军,谁知后者专心帮助瘸手瘸腿的小孩吃饭:由于右手打着绷带,左手抓着筷子,长久的饥饿让少年顾不上体面,吃得乱七八糟;又担心饭洒到外面去便用脸接——恨不得一头扎在饭里——洛军帮他扶着碗,好歹不让连人带饭地掀过去。
“我知道你很喜欢管闲事,但这里不是什么收容所。”
待陈洛军有空抬头,信一掏出烟盒,低头敲了根烟叼在嘴里,烟雾缭绕间将少年扫视了番:打着绷带补丁,眉眼却还算过得去,对环境有警觉。即使带着伤,他想,见着情形不对这小子也会想办法挣脱开的——他看过太多这般困兽的眼神,城寨从不缺死里逃生之人。
“我知道……至少等他伤好了,”
陈洛军帮他把碗收起来,四仔伸手把小孩提溜起来,空出的手将倚在桌边的拐塞进他怀里。“老光头说他缺个洗纱布的,鱼蛋妹说最近人手有些缺,让我把他收拾好了送去打工。”
信一见少年歪歪斜斜撑起拐杖,吊起的右手配打石膏的左腿——四仔和洛军在旁边看着,似乎想让他自己适应——能成功动两步属实是坎坷。第三步好巧不巧拄在一块小坑中,顿时西歪东倒,信一见状当即丢了烟,三下并五步地前去捞起快要摔倒还要强装无事的小屁孩,若不是动作快,这得一头磕在桌上。
“叫什么名字?”
少年抬头看向信一,辨不清用意。听着刚才对话不是很友好,可又愿意扶他。犹豫了番,最后硬着头皮答:“张少祖。”
“怎么来的?”
“从去缅甸的船跑出来的,”他顿了顿,声音渐小,“我不想死。”
“能知道去牙医,知道用阿替卡因,”四仔插嘴,“这小子还算机灵。”
陈洛军则补了句:“我可以替他还钱。”
信一见这两人一副死磕到底的架势,而拎在手里的这位伤病小鬼,眼神颇有英勇就义的坚决。他叹了口气,大声冲煽风点火二人组说:“我还什么都没说吧!怎么把我架得跟个坏人似的!”
说罢将人摁回凳子,不由分说坐在旁边,催促老板自己的那一份叉烧——莫名其妙折腾半天,他肚子还饿着。
“洗什么纱布,”他右手撑头,歪着脑袋看向小孩,左手手指有一搭没一搭敲着桌面,心情还不错,“就你这样的不多赔东西就算好的。”
他对不明觉厉的张少祖露了个还算友善的微笑。
“这样吧,我当你债主,以后给我打工。”
“哦对了,我叫蓝信一。”
4
信一捡了个小弟。
还不到第二天这消息便传开。
彼时信一刚给小孩收拾一处睡觉的地方,听后是又气又笑的,回头对赶来看热闹的十二少说,这到底是哪个嘴不把门的八婆说出去的。
十二少给小孩塞了一手糖,自己瘫在沙发上,仰头吹了个泡泡出来。
“合着城寨治安委员会会长还真是个大善人,什么可怜的小猫小狗都往回捡。”
信一冲他翻了个白眼,张少祖则有些无措地陷在过分柔软的沙发里——没受伤的左手捧着糖,多余的洒在身上,零零散散地卡在纱布间。一时不知是要先将手里的糖收拾好还是先空出手来——而断手断脚的他徒劳烦恼着这些问题,严峻现实是,光靠他一个人是无论如何也使不上力气的。
“不过隔壁王九也传出来捡了条狗回家,你们这是约好的?随地捡马仔这种好事我怎么没遇上。”
“你最好当着tiger的面说,以后就别指望有人给你收拾烂摊子。”
十二少余光顺势去找一边和四仔他们看片的自家小弟,tiger头上顶着新款墨镜(他掏的钱——这年头怎么会有大佬给小弟送礼的道理——可谁叫他一脚把人墨镜踩烂了),盯着屏幕上晃荡的大胸全神贯注的,丝毫也不关心自家大佬这边到底聊了什么。
于是乎他笑嘻嘻地又吹了个泡泡来,这让一旁的张少祖眼神里多了些羡慕。
“我以为你不会想当这个。”
“我没说我要当吧,”信一语气淡淡的,“城寨维持现状就行,我可不想多招麻烦。”
说罢踱到张少祖面前,蹲下身将小孩手里的糖接过来,将洒在身上的也拢在手里。拆出一颗问他要不要吃,对方朝后缩了缩,一句小声的谢谢后便是如拨浪鼓般的摇头。
信一叹了口气,把糖丢自己嘴里。
临走前,信一拉住十二少。
“帮个忙。”
“帮忙找人。”
十二少挑眉。
信一递上一张纸:“他说和他一起逃出来的还有两个,希望可以帮忙找下落,这种没身份的未成年能出现的地方很好找。”似乎是怕人误会,于是又加了一句,“我总不能让他拄着拐在街上东跑西跳的……这是我搞的他两个朋友的画像。”
十二少打开纸,上面歪歪斜斜画了两个……勉强算是小人的东西,整张纸只有名字是最好辨认的:陈占,狄秋。
“……”庙街大佬欲言又止,他想要说些什么,可抬头瞧见信一这纯良的笑容,又觉得以他们的交情,说实话可能会影响兄弟感情。于是深吸一口气,见着tiger刚好看完片过来,索性将烂摊子塞自家头马手里。
tiger捏着这张破纸一头雾水,迎面受来一句“拜托你找人多跑跑”。他低头扫了眼纸上的内容,有一瞬间疑心是在耍他,可信一的表情显然不是这么回事。
只好把墨镜戴正,对翘首以盼的城寨头把手点头,说我找人四处问问。
5
回家便大声嚷嚷,命令大老板给他搞条狗。
大老板放下漫画,不用想都知道自家大佬铁是羡慕上新玩意。他对王九一拍脑袋的劲见怪不怪,敷衍道我明天让人给你找一条,你看你想要哪种狗。
“大的。”王九躺在龙椅里,双脚搭桌上,想都不用想。“要能给我咬人的。”他伸手朝空中比划了番。“一口咬断脖子的那种。”
“……我让人去狗贩子那给你问问。”
大老板是王九的头马。
对外名字挺威风,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掌舵——实则也是他在管理帮派大小事务。
无他,纯粹是因为自家大佬是个朝三暮四不着调的疯子。
王九功夫上佳,少林出身的硬气功至今很少有人能匹敌;为人更是乖觉难捉摸,阴招狠招都会使,靠着手段收敛了道上不少人——就是脑袋不好,新奇劲东一阵西一阵。要他做事可以,要他登台弑君也能杀伐果断,就是让他长久在这位置上做管理帮派、对外生意的事,不一会儿就乏了。
大老板当时还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弟,上面下指令,下面层层推拉,不一会儿烂摊子便全丢他这个小喽啰手上——明明本职打手,却要硬着头皮干些管理层的活。
王九一看有人愿意接手,不用动脑就能让他大把收美钞,乐得嘴都没合上。从龙椅一跃而下跳到大老板身边,一把揽住这小胖子的肩,说那以后这些事情都交给你了。
大老板一开始还以为要被灭口,冷汗直冒,见王九下来脑子里一瞬间窜出无数个逃跑方案。谁知对方是给他加薪升职,顺便把这帮派上下乱七八糟的事都丢给他。
周边人瞠目结舌纷纷祝贺,只有他心里跟明镜似的。小胖子叹了口气,回房间的路都走得无比沉重,新收的漫画从裤兜里扯出来丢在床上,好一副生无可恋。
——从牛马晋升为头马,这可一点也不是个好差事。
明明加入越南帮只是想跟在大佬身后吆五喝六,狐假虎威,吃香的喝辣的,想不尽的荣华富贵。
可
如果现在跑路,恐怕王九真的会窜上公交车把他给暴打一顿。
便是如此,对外不知情的以为大老板才是管事的那位,从无名小卒摇身一变让人毕恭毕敬的“Mr.Big”。他每每让人改口,可一传十十传百,传闻越发离谱。大老板听了二十多种版本后习以为常地抖开漫画,一边盘算这个月盘口收租的流水,一边心说最好是煽到那疯子耳朵里,赶紧暴跳如雷然后让他卷铺盖滚蛋,这牛马般的头马不当也罢。
那边王九听了也不介意,反倒是笑嘻嘻的,他在牌桌同其他小弟摇骰子正起劲,回头对大老板来了句:“你想上来坐吗?”
大老板知道王九指的是自己屁股下的龙椅,连连摇头。
“那就好好干活。”
“腿打断都得让你推着轮椅去做事。”
大老板:……天杀的这是哪门子的黑社会996。
回到找狗。
第二天手下跟他说挑了只品相不错的德牧,刚从德国运来,相当听话,要大老板先行过目。小胖子哈欠连天地推开请求,昨日清点账目熬一夜,现在只想睡觉,于是摆手让赶紧把狗送来,他先自行补觉。
直接从码头运来,笼子罩子都没拆。王九听到消息乐得赶紧从制毒的厂子回来,边走边抚掌笑说今天刚好抓了只不听话的马仔,让这新来的大狗先牵出来试试样。
谁知帘子一掀开,里面不是狗,倒是个抱膝蜷缩的小孩。
在场的人都愣了一秒,王九最先反应过来,他踢了踢笼子,随即对狗贩子笑说这就是你给我挑的好狗?
那人膝盖一软,直接跪在地上,哆哆嗦嗦抖不出话。
眼尖的让赶紧派人去把大老板从床上揪起来,王九没理他们,回头蹲在地上,仔细打量了番笼子里的少年。
十七八的岁数,身上带着伤,但眼神锐利,与王九对视也不怯,反倒是多了些恨意在其中。
王九不自觉摸着下巴,他没意识到自己笑得有多灿烂,让周围人看得头皮发麻。
大老板紧赶慢赶被人揪着到堂口,这刚入梦准备和美女大跳脱衣舞,就被摇醒。憋了一肚子怨气,结果被小弟一脸的惊恐抢先,知道准是又出纰漏。
“叫搞条狗都能出问题,你们干什么吃的?”
一路骂骂咧咧,到了现场见王九高兴得不行。他脚步放慢了些,看这人的反应,颇是思考了番王九到底是兴高采烈呢还是怒极反笑呢。
“还愣着干什么!”他先喝住手下人,“赶紧去给我把狗找回来啊!”
小弟连忙扶起跪在地上被王九吓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狗贩子。
“弄错了,”大老板一番亡羊补牢后才对自家大佬解释,“我马上让他们换回来。”
“不用,不用。”王九呲着大牙还在乐,“就这个,我挺喜欢这个的。”
大老板:?
他看了眼王九,不像是磕了的,更何况这人平常不碰,怎么就癫起来了。
于是莫名其妙的,堂口多了个小孩。
这孩子说自己叫狄秋,王九摆手打断他说我不管你叫什么,反正既然当了我的狗,就要有作为好狗的价值。
大老板听到这话时心说不会要来点什么奇怪的东西吧,他可不想给人脖子上拴狗链,干他们这行的能攒一点阴德是一点。
——当然王九的天马行空乱得令人安心。
“我需要能帮我咬断脖子的狗。”他说。“所以你最好做些让我满意的事,不然我就把你重新塞回笼子丢到火锅店当涮狗肉。”
大老板:……
也没有完全令人安心。
这孩子被压在地上,咬着牙不回话。手下刚想扇一巴掌,大老板上来拦着,说大佬说的那个叛徒现在在屠宰场挂着,那就让他去收拾。
狄秋被拽到猪场,还未等他熟悉房间里的腥气,就被大老板塞了把钝口生锈的尖刀。
“给我老板露一手。”
要想活命的话。
王九在一旁听着杀猪般冲破顶楼的惨叫,挥手让大老板给他剪了根雪茄点上。
“这是头好猪,”他甩了甩溅在手上的血,笑着对手下说道,“这血能飙这么远,肯定能卖好价钱。”
墨镜反光,映着狄秋不断挥刀刺动的身影。
大老板皱着眉,不愿多看眼前这副变态光景,见着旁边疯疯癫癫的王九,心说要不要哪天给自己预约个英国的心理医生看看。
6
张少祖伤势渐好,四仔替他拆了胳膊动了动膝盖,炉架的火正炖着药。
“还可以,再养养,下个月就能跑起来了。”
信一在四仔的书架上挑挑拣拣,一堆日文他也看不懂,单纯看封面那些大胸大屁股。听罢笑了笑,说果然还得是伤筋动骨一百天。
张少祖道了谢,将挽上去的裤脚放下——穿的是信一的旧衣服,小孩一天到晚都在窜个子,刚见面还瘦得跟猴一样,现在长手长脚,信一的衣服都能穿个一二——不过洛军每每看着小孩的穿搭总是疑惑,说明明都是你的衣服,怎么他的款式和我的还不一样。
信一顾左右而言他,说什么这是你的错觉不也给你送过花衬衫喇叭裤的,只是你自己喜欢穿这种款式的土体恤罢了。
陈洛军:是这样吗?
信一怎么会不知道这种情况搬的都是什么东西,煤气罐大木箱,手上拎的肩上扛的。这玩意陈洛军体质好,一天到晚使不完的牛劲也就算了;他张少祖大病初愈、断胳膊断腿的,这一折腾万一又出事可没人报工伤。
于是忙不迭让鱼蛋妹带他去找人,果不其然,刚到门口,就听见叽叽喳喳的人声。大家聚在一起,而围着的人好巧不巧就是张少祖。
——方才搬东西没注意脚下,摔了一跤,心疼箱子里的汽水自己当垫背。
好在这回脱臼的是左边胳膊。
信一:……
顾不上责备,毕竟张少祖上来那可怜巴巴的眼神,还有街坊邻居七嘴八舌为他说话的态度:什么这孩子也是心急,什么主要是不小心,什么他这是帮人不然搬东西的就得是张阿嬷。信一心软,什么着急愤怒,看他这因痛觉而湿漉漉的眼睛,只好将硬话生吞回肚子里。
谁叫这是他小弟呢。
扶着人爬楼去四仔的医馆,信一无奈地想。
可哪有一天到晚为自家小弟操心的大佬啊。
四仔无能狂怒,他面具后的脸咬牙切齿半天,最后只是恶狠狠来了句“扑街黑社会”。
信一最委屈:“这和我没有关系吧!”
四仔没给张少祖嘴里塞毛巾,算是他对小孩惩罚,摸索好穴位欲将胳膊复位。一面使劲一面骂骂咧咧的:“说过别动重东西,你就这么想变成杨过吗?”
信一还煞有介事地附和:“我这当姑姑的也劝不过。”
安好后四仔去配敷料,信一坐在张少祖身边,问他说你攒钱是想做什么?
“还你钱。”
小孩倒也诚实。
信一噎了一下,老实说他也没打算让张少祖还什么,况且这话听起来怪生分的——都是大佬和小弟的关系了还需要谈钱不钱的——心里着实有些不是滋味。
“……我不是……”张少祖似乎察觉到信一情绪低落,少年哪见过这场面,还以为信一真难受了。一张好看的俊脸皱在一起,连忙摆手解释,“我只是不想欠钱,你对我很好,我只是想报答……”
话音未落,面前这人立马阴转晴(他装的),喜滋滋地给自己点了根烟。张少祖猝不及防吸上一口,呛得抖不出后面的话,直咳嗽。
四仔见状果断将信一踢出去:“你想让他得肺癌吗扑街黑社会!”
7
张少祖随着伤势好转,信一靓装加持,城寨众人莫名发现,这是捡回来一个不得了的小帅哥。
刚开始灰头土脸又瘸又拐无人在意,脸上东缠一道纱布西沾一条药水,鱼蛋妹见他第一眼还以为这人是过来唱大戏的。
信一先是押他在房间待了几个月,知道小孩担心兄弟安危拜托十二少找人,自己则丢了一堆账本过去让张少祖刨算盘。说是不让你吃白饭,但也不让你去搬货,就在这里给我好好算账,算对了就当还钱,算不对要倒贴钱。
拗不过自家大佬的张少祖只得乖乖翻开本子记账,基本加减乘除上手,信一只是指点一二便掌握了门道,不一会儿就把上个月的烂账算得干干净净。
信一见状啧啧称赞,小孩虽说颠沛流离,但写得一手好字,整洁有力,同本人脾性一般。他给张少祖丢了瓶汽水,笑着摸了摸他才长起来的刺头——先前头上的伤口也已结痂。
这颗猕猴桃,还记得是信一亲手操刀,让陈洛军和四仔摁着小孩才堪堪剃成光头。张少祖对着镜子看自己狗啃一般的头型莫名急红了眼,他说等手好了要自己找楼下理发店师傅学手艺。信一半信半疑的,手里还拿着剃刀,对旁边二人发问难道真的很丑?
“丑死了。”四仔才不顾及情面,一针见血。“给狗剃毛都不带你这么搞的。”
陈洛军也点头附和。
虽说弄得丑,但并不耽误张少祖长的好看。养伤出门少,被信一养得白白净净,几乎是亮得发光的程度。几人在客厅一对比,张少祖不知比他们白了多少个度。陈洛军再三观察,最后惊觉我们这下水道角落居然长出个能上电视拍戏的奶油小生(他从十二少那里新学来的词汇)。
信一骄傲说也不看是谁家的,他顺手抽出本搁在茶几的时尚杂志,盘算着过几日给小孩淘两件时髦的衣服,头发长了还能烫个发型。
四仔对此不感兴趣,不过看着小孩红透的脖颈和耳朵,赶紧摆手让换话题。
城寨事务四子各司其职,信一威望最高故而被人默认头把手,十二少由于自家庙街只是偶尔回来看看。收租催债、管理大小纠纷、处理家长里短,洛军和街坊关系好便多操心,可论应付能力没信一处理得当,有时候嘴笨了还能将炮火转移在自己身上。张少祖来了后,这东奔西跑的身影越发频繁——昨日去医馆帮忙处理医患纠纷,今日帮阿嬷看新房风水。水还没喝一口就被揪到东门劝架,拦在夫妻中间进退不得,但又不得不劝。眼见着俊脸浮上无措,街坊们便上来帮忙,不一会儿就看在他的面子上恢复和平。
也因为他这副好皮囊,惹来不少青睐。上至阿嬷下至扎冲天小辫的姑娘,哄不了的婴儿往少祖怀里一塞,便立马咯咯笑得开心。妇人们乐于逗他,说不知道以后做你的老婆得有多幸福。
张少祖抱着孩子的手不知往哪放,听着揶揄更是一句也回不了,抿着嘴连连摇头,大家笑得更厉害了。
若是信一在场,准会驱开他们,再一把揽住小孩的肩。叼着烟对他们说就知道你们会调戏靓仔,以前开我玩笑,现在就盯着阿祖不放啦。
“谁叫你捡了这么个白白嫩嫩的帅马仔,”燕芬不饶人,手里菜择得飞快,旁边的鱼蛋妹也点头附和,“两个牛郎站在面前当然要好好看看啦。”
张少祖不说,但信一知道这孩子对长相这事还挺敏感的。
前两天给十二少帮忙,去码头把被抢的货要回来。其中越南帮的一眼瞧见张少祖这张脸蛋,打架时专门朝人屁股狠狠摸了把,待张少祖挥拳还颇是调笑地吹了声哨。
于是乎tiger把他带回来,信一看着少祖指关节上的伤还有些疑惑,抬头看向tiger。后者喝了口水,将下滑的墨镜抬了抬,说要不是他,这货可能还没法从王九手下拿回来。
信一:?
“特别能打,”说到这里,隔着墨镜都能看出tiger两眼放光,藏不住的欣赏,“拳风凌厉,招招起劲,跟龙卷风一样。”
信一疑惑得更厉害了。平日城寨纠纷可能会动些手脚,但基本上不到打架的地步。他知道张少祖的秉性,也不会随便动人。
“因为被说是小白脸,就这样。”
信一回头瞧见少祖闷声在窗边给自己上药,了然。而tiger凑近了些,不嫌事大,还在他耳边补充道:“还被摸了。”
“……”
“要是我我也生气。”
信一哭笑不得,一时不知道该安慰谁。
城寨拥挤,电线雨棚相互牵扯密不透风,极少有太阳进来。顶楼倒是天晴,但层层叠叠要爬不少地方。
信一发现但凡天晴的日子,张少祖便抬着椅子去找顶楼。账本琐事什么都丢给信一,每每如此,雷打不动。
“他在上面干什么呢?”
这日信一同洛军一起在城寨参加完一场开店仪式,有孩子上来拜托他们帮忙通水管,一面爬楼一面聊道。
“在晒太阳,”洛军答,“你没发觉他最近晒黑了吗,还去外面买了美容油。”
“为什么?”
“不知道,可能因为城寨太阳少?”
肤色黑也盖不住俊朗的长相,人倒是看起来阳刚不少。信一自知各中缘由,也不具体过问,任由小孩自己捣鼓。
不过大概基因作祟,但凡一两天不晒太阳,肤色又会慢慢白回来。遇上十天半个月的阴雨天,好不容易晒上的色像被雨刷了般悉数褪去。信一瞧见他白净的脸蛋就忍不住想笑,一点也不顾及自家小弟阴沉的脸色。
“晒不黑挺好的。”
他如是安慰道。
“实在想,我给你搞一台日晒的机子,下雨天就躺在里面,如何?”
“不要。”张少祖拒绝道,他近日在理发店学手艺,一把剃刀磨了又磨。最近找到洛军当小白鼠,特意仔细温习动作流程,怕割着脸,“太贵,没必要。”
“也还好啦,你大佬我有钱。”
张少祖没理他,只是低头磨刀。信一得知剃须消息后嚷嚷着让小孩先给他弄,谁知对方非常认真地说,到时候给你烫个头。
信一:……那我觉得还是剃须比较安全。
8
王九站在凳子上骂,连蓝信一手底下的马仔都打不过,还是个小白脸。
下面低头默不做声,其中有个大着胆子狡辩说那小子有拳法有内功。
“那你们这么多人,他难道是八面佛吗?”
说了半晌,过完嘴瘾就让人滚蛋。本就是手下人不干净在先,他王九也不至于蛮不讲理,就是对蓝信一新收的小弟挺感好奇的。
大老板不为所动,在旁边又翻了一页漫画。狄秋在王九身后站着,眼神虚晃,不知道在想什么。
“我记得茂仔背着我偷偷揽私活,对吧?”
王九突然转头看向大老板。
“是。”
大老板头都没抬,心说这人肚子里的坏水又要开始沸腾了。
“我记得是在城寨吧。”
“是,这几个月顺的粉都往那里运,”大老板说,“因为规模还不大所以放着线,”他对上王九的脑电波,“你想去看看是吧。”
王九顿时笑嘻嘻的,朝后一仰,靠在椅背上:“这不是冒犯了人小弟,特意去赔个罪咯。”
大老板啧了一声,抬眼对上狄秋探寻的视线,索性将事丢给他负责。
王九三分钟热度,刚开始还对狄秋感兴趣,后面有了新消遣便把人忘到九霄云外。
顺其自然的,狄秋就丢给头马收拾。
大老板正缺帮手,瞧着狄秋表现还算机灵。小孩虽说性格阴暗但无可厚非——毕竟谁被关在狗笼子然后卖出去都会这样。简单问了问来历,听说是从船上逃出来,只是着重问了一句:“你是不是想活下去。”
狄秋一愣:“是。”
“在这里,那就得自己想办法。”
大老板不是什么善人,话也是这道上的常用真理。王九虽说疯癫,但行事狠厉不留情面。在吃人坑里摸爬滚打,活下来各凭本事。
“我知道。”
大老板见状不再多言:“最好让王九看见你的价值,这里没人能保你。”
大老板觉得王九这狗买得还挺对。
至少干活不啰嗦,动手不含糊,凌厉威风,颇有几分功力。
还是个听得进话的正常人。
——他有点喜欢了。
领着小鬼逐渐在帮派站住脚后,听闻他私下在找什么东西,一问才知道是人。
据说是同他一起逃出来的还有两个,在打听下落。
贩卖人口是金三角的生意,现如今几大势力接班人换水,正需要端枪种大麻的。香港黑户多,随便抓一堆便能去那边赚个盆满钵满。港口是跟王九谈的,某种程度而言算帮凶。
大老板疑心于此,但小孩不动声色的。他放话让手下看着点,暂时将实情按住不表。
越南帮穿衣打扮紧跟大佬,王九随性,大场面去多了便也注意着装打扮,个人行事影响穿衣风格,浑身上下一整个耀武扬威。大老板不在乎这些,挂个腰包踩双拖鞋,什么银行什么高官见着他还不是点头哈腰。狄秋有自己的想法,小屁孩嫌弃王九那些个乱七八糟的花衬衫,自己搞了套长衫穿着,腰身挺拔,站在那还挺像个俊朗书生。
是会面不改色拳拳见血的那种书生。
这日狄秋处理堂口事务一夜未归,大老板刚和金三角敲定新的白粉业务,哈欠连天准备打道回府。谁知前脚迈出门,就看见王九拎着血迹斑斑的狄秋朝他走来,生怕大老板没看见,还煞有介事地吹了声哨。
尚在日出,金光灿烂,大老板迎着逆光皱紧眉头——对着兴高采烈的王九,对着奄奄一息的狄秋。
随便怎样,他只是想去吃个早茶。
狄秋比他想象中的还要严重,浑身上下没一处好看的地方。右眼肿胀似乎还在流血,而腰腹更是有一处难看的刀伤。长袍下摆沾满血,一时不知究竟是谁的。
“你……”
“要是我不去,这小鬼就死翘翘啦。”王九说道,花衬衫扣子掉了几粒,皮夹克好几处剐蹭,后脑勺的头发翘着乱糟糟的弯,一看就知道这人铁定跳进人群里大闹了一场。
“怎么回事?”大老板低头问狄秋,当然他也没指望狄秋能回上话。
谁知狄秋突然挣开束缚,踉跄几步站稳。勉强清了清喉咙,嗓子跟在砂布滚了遭,粗糙难听。
有人反水,关门动枪,被算计了。
——还真就是王九吃席吃一半兴起,让伙计开车去狄秋那,果不其然听见仓库的声响。顿时摩拳擦掌好不兴奋,这可比喝酒应酬有意思多了。
大老板不知道该说这是王九体恤有加呢,还是狄秋这小子运气好。
后来大老板早茶没吃成,任劳任怨送狄秋去医院处理伤口。
脏衣服丢在垃圾桶,大老板从车里掏出件王九不知什么时候塞在缝里的花衬衫,扔狄秋怀里。
“我不穿这个。”狄秋拒不配合。
“别指望我找人给你现在去街上买新衣服,”大老板骂骂咧咧的,“能给你穿就不错了。”
狄秋不爽,但最后还是磨磨蹭蹭穿上。皱巴巴地挂在身上,怎么穿怎么不自在。
跟过来的手下交口称赞说衣服合适,小孩翻了个白眼。心说这是夸合适吗,要拍马屁去人面前拍,睁着眼睛说瞎话,听得人头疼。
大老板将漫画卷成一筒塞进裤兜,七嘴八舌的听得他心烦意乱,见状上去一人一脚:
“废什么话赶紧走啊!你不想吃早茶我还想吃啊!”
9
张少祖打算给蓝信一烫头。
收到邀请后信一想了又想,在小孩面前是连连点头,回过头陈洛军便看见他那飘忽不定的眼神,没好气地说要不是我头发短这事还轮不到你头上。
“……我这不是怕……”
“怕什么,”陈洛军恨铁不成钢,“人阿祖天天跟着师傅学,手都烫出泡了,你看他手上那些皮都是药水给磨出来的。”
“要是效果好我也让阿祖给我搞一个。”
十二少勾腰进门,搭配语境还拨弄了番额头之前烫的卷:“我觉得染个颜色也挺好。”
他轻车熟路地从冰箱摸出汽水,扭身一屁股坐在沙发上。身后跟来的小弟将一个纸箱抬进来,上面印着一串看不懂的日文。
庙街大佬对着信一下巴一扬:“刚进的抢手货,你不是一直都想要这玩意吗。”
信一看着小弟从箱子里掏出卡拉ok,顿时眉开眼笑。他让人去医馆找四仔,人还没迈出门框,又被信一扯回来:“把阿祖也喊过来。”
要不是舍不得城寨,他蓝信一最大的愿望就是在当街选个铺面开舞厅——什么黑社会什么城寨事业发展,都不及舞厅蹦迪来得高兴——城寨从鱼龙混杂变成如今这岁月静好的模样,全得感谢当家的没有多少事业心。收来的租金要么找熟人运营,要么就投下去完善城寨建设,没有半点黑社会的野心。
在信一还在对机子东瞅瞅西看看的间隙,十二少从兜里掏出根棒棒糖。
“还有你之前拜托我打听的消息,有门路了。”
“怎么说?”
结果越发觉得也没补上什么好消息,十二少不想打破这难得的好氛围,话锋一转:“也不是完全没有希望,还在找,只是目前知道的就这些。”
洛军也挂念此事:“警察和移民局都打了招呼,如果有符合条件的会和我联系。”
“麻烦了。”信一冲他们点头,“有确切消息了我再告诉他,活的也好死的也罢,总是想让他放心。”
小弟这边也安装好音响,举着话筒不知将线插到哪个孔道,对着日文说明书抓耳挠腮。好在四仔过来,十二少便将说明书塞他手里。
覆面医生阅片无数,扫了眼就接过小弟手里的话筒准确无误连接成功。他将通声的话筒递信一手里,信一喂了两声眼睛就弯成月牙,兴致勃勃地说要放一首歌来唱。
前奏响起,张少祖姗姗来迟,不顾四人招手欲给他展示新玩具,俊俏的剑眉拧着,显然装着事。
“王九派人来消息,说明天要来城寨抓人。”
据说是帮派有人手脚不干净,偷了货藏在城寨,似有越做越大的意思。
“不是来兴师问罪,就是说抓人抓东西。”张少祖说,“还说要请你吃饭。”
张少祖帮信一管理城寨事务以来,同各路人马都有接触。王九这响当当的名号想不知道都难,碍于江湖传开的名声,印象不甚好。
城寨三不管地界,什么牛鬼蛇神都能来此地安扎。信一作为名义上的负责人,手眼通天也不能顾全所有人。故而只要不把事情闹大,舞到他面前,基本都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全当大家讨生活。
信一点了根烟:“他要来,来便是了。明天约饭馆,我们去外面吃。”
抬眼瞧见张少祖依旧锁紧的眉,知道小孩准是没放心,伸手戳了戳他眉心:“王九这人虽疯,但做事有规矩,手下讲道理,没架可打的。”
“他新收的那个小弟,明天估计也在,”十二少说,“听说处事很有一套,这才来多久就混成头马和大老板一起做事,我倒想看看是何方神圣。”
“那就叫各家小弟一起来吃饭咯。”
说罢又恢复成嘻嘻哈哈的气氛,张少祖站在一旁一头雾水。按理大摇大摆冲到别人的地盘抓人本就突兀,王九行事乖张,还能这般融洽,属实不正常。
陈洛军看出少祖的疑惑,主动上去解释:“因为我们之前打过,你看信一右手的断指,就是王九给砍的……不打不相识,后来就慢慢处成合作伙伴,井水不犯河水,才有城寨现在的样子。”
他听人说过这段城寨往事,版本居多,夸大戏剧处理也有,半信半疑权当故事来听。
的确也好奇过信一的断指,刚开始为着畸形的手掌担忧,后来见着男人熟练戴上金属支架,甚至还能在他面前耍上一段蝴蝶刀,也就逐渐放心下来。
“打打杀杀是黑社会常有的事啦,”信一不以为意,指套于他手上还多了分神秘的魅力,“痛是真的痛,但是能换来城寨的现在,不也很好吗。”
窗外是乘风而起呼啸而过的飞机。
蓝信一用断指的手摸了摸张少祖的头。
来龙去脉,当事人也好、旁观者也罢,都了解个七七八八。他惊讶于他们口中所谓王九的硬气功,也对四人的友谊感到好奇。论及最后那场昏天黑地的恶战,陈洛军说,当时黑云压境眼见没一丝转机,浑身是几近粉碎般的疼痛。若不是信一断指后反手将断裂的刀片塞王九嘴里,恐怕战局还要继续。
“然后?”张少祖哪见过这番场面,洛军讲故事娓娓道来,声音又柔和,听起来格外吸引人。理发店已关门,他正找洛军试手,水壶刚烧火,缓慢地冒着泡泡。
“王九命大,刀片没吞,只是割了嘴。他叫了停战,说是有意思,很喜欢和我们干架。”
彼时王九刚弑君上位没多久,帮派乱成一团。城寨一时脱离控制,信一他们才有机会反抗。
王九对个破楼没多大兴趣,就觉得和这四人大家好玩。认输后不慌不恼,对着伤痕累累的几位咧开嘴发出兴奋的怪笑,惹得十二少以为他们把人给砸傻了。谁知王九将散开的衬衫领口重新扣好,嘴里冒出的血胡乱抹在嘴唇周围,透出诡异的质感。
他冲他们一挥手:
“下次再玩。”
翻身下楼,跳到车里让小弟回去收拾帮派刺头去了。
忘了说,当时负责开车的就是大老板。小胖子一边开车一边通过后视镜偷瞄一嘴血呲着大牙傻乐的新大佬,一个劲犹豫自己这个站队是否是正确的选择。
“所以某种程度而言,算是合作关系。”
陈洛军总结,开水适时发出尖叫。
张少祖听完更是觉得王九是个莫名其妙的疯子:“他真的甘心放手城寨?”
张少祖在碗里打起绵密的泡沫,用刮刀小心敷在洛军脸上——城寨上下,还真只有陈洛军一个人愿意让他练手。四仔戴着面罩不愿见人,十二少更是找不见踪迹;原本逮着tiger盛情邀请,谁知对方为庙街的事忙得团团转,脚不离地,更别说闲下来剃须;蓝信一体毛不算多,胡子稀疏,论手感远不如洛军来得好。
或许是当初在牙医救助留下的情谊,每当张少祖有什么不愿给信一说的事,便会找洛军商量。但陈洛军表示,信一是一个很值得信赖的人。
论及此,张少祖泛上些愧疚的情绪,受照顾太多,他对信一实在是亏欠:
“……我不想让他太担心。”
“可他是你大哥,”洛军说,“事实上你也是自愿待在他身边的,不是吗?”
“他对我很好。”
“他是一个很好的人,”陈洛军望天,入目是城寨外广阔的天空,是逼仄的阴暗远不能及的自由,他想到第一次见到信一的场景,“如果没有他,就没有现在的我。”
张少祖认为蓝信一看起来容易自洽,事实上只是所处的位置让他不得不学会做个所谓成熟的人。
常和人揶揄自己的断指,笑说幸好王九手下留情以至于自己这张帅脸没有毁容,实则张少祖经常深夜从床上爬起,就会发现信一在床头柜摸索打火机找烟抽。
取下支架的右手断了三根指头,断面愈合,但总是会不自觉发抖。
这是幻痛。
张少祖知道,他听四仔提过。
身体不适应部位的消失,便会反复以神经寻求踪迹,连带勾连起的是当时撕心裂肺的疼痛。
“如果走不出来,”四仔语气平淡,亦如他当初脸上刻上的伤疤于面具下辗转难忍,哪怕长出新肉也会浮上绵绵的钝感,“就会反反复复有这种感觉,如同迷宫一样走不出来。”
张少祖叹了口气,帮信一掏出抽屉里的火机,替人点上。却又趁着蓝信一断指不便一把从嘴里抢走,塞到自己嘴里。
“小孩不许抽烟。”
信一抬手要夺,被张少祖躲开。小孩抽烟的架势颇是熟练,氤氲从指尖散开,模糊他看向年长者的表情。
“我已经18了。”张少祖说,他看着信一转身去抽屉找有没有多余的烟,自觉好笑,便从自己这里抽出一根给他。越过想要接手的断指,俯身将烟递在他嘴里,另一只手擦亮火机,映着蓝信一眸间有光跳跃,也流转着道不明看不清的情绪。
“那也是个小屁孩。”
张少祖轻笑一声算是回应,他抽烟通常不过肺,在口中滚一圈便松开。没什么抽烟的理由,纯粹是陪着身旁人,似乎通过这种方式越过他们之间的年龄——私心来说,还想更亲密些,做兄弟,做亲人,而非躲在信一身后需要人保护的弱者。
信一叼烟起身,去冰箱挑水喝,侧身冲张少祖挑眉,问要不要喝。有意思的是,蓝信一自己喜欢喝汽水,但又不愿意让别人知道这么个城寨大佬还喝这般幼稚的东西。张少祖便顺着他的意,每每自己去买,好让信一有个由头正大光明地喝。
有时候他会想信一究竟是怎么坐上大佬的位置,毕竟比起他见过的那些墨镜黑袍加身、不苟言笑、信徒簇拥的话事人,蓝信一更像是穿着潮流走街串巷能和人打成一片的邻家哥哥:说着不着调的玩笑,听见音乐会翩然起舞,面对柴米油盐的琐事会大呼小叫;就连要入场打架都得戴个搞笑的卡通面具,完事回家捂着脸委屈巴啦地和小孩抱怨面具被揍了个豁口,已经是这个月换的第五个面罩了,边说还会因少祖的药酒揉上青淤而连连叫唤。若是四仔在场会大骂矫情,只有张少祖才会兢兢业业认真上药,还时不时担心是否真的需要上医院(四仔:他就是在你面前装的!)
“睡不着?”
“这句话应该我问你。”
少祖瞥见信一放在床头柜的支架,窗外隐约有光洒入,衬亮支架上的皮套。
他控制不住地想象每天信一说如何自己用左手戴上支架:柔软又坚硬的牛皮穿过右手,牢牢扣住手腕和掌指关节。冰凉的金属支架代替失去的骨骼随动作移动着,去夹住香烟,去挥开蝴蝶刃,去抚摸年下者的头顶夸干得漂亮。
陈洛军说信一最早是缠着绷带,切面血肉淋漓之际是燕芬飞快堵上一块布,殷红的血顺着粗糙的面料渗开、吸满、下坠。而疼痛至极的蓝信一还有心情扯出一张笑脸,说把指头捡着说不定还能去医院接回来,还担心会不会把中指接在无名指上。
后来创口愈合,他嫌手掌难看怕吓着别人,先是自己找来纱布缠,左手颤颤巍巍绕好几圈都未成功。只好找四仔帮忙包扎,还撺掇覆面医生也给他搞一个定制手套遮着,或是塞个海盗船长的钩子,说不定干架杀伤力更猛。
“然后你就知道了。”洛军说。“你来的时候他才装支架没多久,有很多地方都不熟练,连接支架的关节磨损严重,差点就说扔了。”
为了照顾你这个断手断脚的小弟,他又把东西捡回来,这才上手。
——他不明白蓝信一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强大到能够从王九手里抢回城寨,却又总是在背影中读出单薄的意味。他总是认为处于这个位置绝非他本意,而是背负着责任;若是选择,他想那个在卡拉ok前无忧无虑舞动的、骑着摩托四处徜徉的才是真正的蓝信一。
“阿祖啊,有没有想过以后要干什么?”
信一单手撑头在桌上,歪着脑袋看向小孩:“以后啊,你都成年了,总是会有想做的事吧。”
张少祖想了想:“做你小弟。”
信一被他认真思考的回答逗笑:“就这样?可是你难道不想干别的吗?”
“去给人做头发……还有跟着你当小弟。”张少祖将燃尽的烟掐在烟灰缸中,“阿公说他想退休了,店子准备盘给我。”
“给你在外面找个好铺子开店怎么样?你这个长相肯定能吸引很多顾客来光顾的。”
少祖摇头:“我就跟着你,就在这里。”
理发不是优先级,只是为了消遣才去学手艺,如若不是跟着蓝信一,他不会有这个心思的——孰轻孰重,他分得清。
“你不能赶我走。”
“我就想跟着你,哪里也不去。”
相当认真的宣誓让信一浑身不自在,莫名读出占有的意味让他禁不住怀疑是否这还在叛逆期,又或是自己太过于纵容导致他们的相处变本加厉起来。
蓝信一承认当初认小弟属实是看人可怜,眼中读到倔强的意味让他想起年幼时期的自己,便动了恻隐之心。有他的照应张少祖在各种意义上都恢复得很快,从一开始被街坊关心的局促到后来的游刃有余:印象最深的便是刚帮忙处理邻里事务时,被阿婆们围在中间转述房间风水的事宜,转头看见正巧路过的信一。少年顿时两眼放光,俊俏的脸蛋洋溢出欢欣,可谓是整个人都在这阴暗潮湿的小巷间闪闪发亮。
彼时信一见着这幅光景只是啧啧对身旁的洛军感叹,说阿祖说不定以后抢了他的风头,城寨最帅靓仔的名头得转到他的头上——自己不曾注意,可旁观者皆门清。他眉眼带着笑,那股骄傲炫耀的意味仿佛在跟众人宣告不愧是他养的崽。
一晃近一年过去,竟有了不少感情。
蓝信一幻肢痛的症状缓解不少,以往折磨一夜不得好转。如今多了个小弟陪同夜聊,转移注意力精神力,倒是轻松许多。
早不记得当初争夺城寨靠的是多么夸张的一腔热血,只不过看见街头巷尾的民间疾苦,那些在发霉发臭的隔间产生的挣扎苟活,无数张苦难的脸庞拥挤在他面前诉说命运的无奈。蓝信一想,如果没有人站出来,这天日终究不会好转。
总是需要有人来承担的,哪怕他不是英雄。
天光乍起时,张少祖看着信一平静的睡颜发怔。烟灰从指尖掠过,轻飘飘地掉在地上,亦如一些他对年长者说不明道不清的感情——拂过心头,难以形容的瘙痒。
隔靴触之不及,却又难以释怀。张少祖的梦从那汹涌波涛的大海、颠簸漂浮的渡船,到压抑闷热的城寨天台,蓝信一不断渗血的右手,钻心剜骨的疼痛,仿佛真实如他本人亲历。
耽于幻痛者,不止一人。
10
翌日王九姗姗来迟,拖到下午才带人来城寨捉贼。张少祖跟信一去城外接人,王九打着黑伞大摇大摆于城寨外张罗停车,惹得张少祖疑心抬头看了眼头顶的蓝天,心下嘀咕怎么会有太阳不晒的怪人。
“好久不见。”
蓝信一上前同人寒暄,人群中张少祖一眼瞧见王九身后的布衣青年,被宽大的黑伞遮住面庞,可身形气质熟悉到令他愣在原地,有些怀疑是错觉。
大老板挥手正准备带人进城,陈洛军同其他人将王九所传的“叛徒”五花大绑丢过去,顺带还有一箱子明晃晃的白粉和钞票——自是没有让越南帮随意出入的意思。
王九见状体面话拉满:“辛苦辛苦。”
“不劳费心,”信一堆着假笑,“王老板可以不用亲临,举手之劳的事。”
王九大笑着拍了拍信一的肩,身后小弟用上去捉人上车抬货一气呵成。大老板叫来王九身后的青年,依旧有想要进去查看的意思。
朗朗乾坤,不带任何遮掩的,张少祖彻底看清来人。
而青年也注意到对面的视线,抬头回望,竟也愣在原地。
“阿祖。”
“阿秋。”
异口同声的,音量不大,传进各自大佬耳中。信一打量一番,看张少祖的反应,结合先前听来的王九的传闻,便知十二少他们未曾打听到的,估计就是顺着被王九捡了。
王九弄不清情况,但他没见过狄秋这副表情。两厢逡巡间,猜出个七七八八,笑嘻嘻道:“真没想到还有意外之喜。”
插曲不影响正事的进行,王九面子工程做完,依旧要让人去城寨搜一遭,陈洛军带人拦在对面,对峙不下。信一打哈哈说人都抓了屋子也端了,你王老板再去也只是白跑,不如坐下来好好喝茶叙旧。
“我这手下狡猾得很,”王九不退让,“花花肠子多了,说不定还藏了什么东西没告诉我。我就让人去看看……你要是不放心,这不是有熟人,你就放一百个心。”
没有轰轰烈烈的感动相拥,两人从相遇到相认都表现出异常的克制和冷静。倒不是因为立场,而是在对视间,知道现目前似乎只剩下他们两个人还活着。
狄秋看见张少祖的脸便不由自主地想起什么,他攥紧拳头,听到王九的话后又很快放开,朝前站了一步。
“还希望您谅解,我老板是这个性格,不亲自看是不放心的。”
狄秋对信一说。
“我就带两三个人去看看,不会影响什么的。”
信一知道这就是十二少所说的王九新收的小弟,也是少祖心心念念失踪的兄弟。他看了眼张少祖,对方只是朝他点头,有宽慰放心的意思——之所以不让王九随便进去就是想接线分明避免这疯子得寸进尺,目前架到这种程度,也不想将场面闹得太难看。
蓝信一叹了口气,他都说了他不想搞这种黑社会间的人情世故,特别是面对着割了自己指头还若无其事的王九。
“阿祖,带他们进去,抄近路就好。”
“嗯。”
陈洛军不放心,同四仔一起跟去。信一瞧着事件也算解决,便冲王九伸手,往城寨外的方向。
“太阳晒,我请王老板你喝杯茶先。”
王九收伞,大老板打开车门,他低头坐了回去,倒也没再质疑。
洛军感觉气氛有些诡异,他朝四仔身边靠了靠。
“有些奇怪,”他低声对四仔说,生怕前面领路的张少祖听见什么,“我看着怎么觉得不像是兄弟重逢。”
四仔面罩遮脸,如果露出来恐怕和陈洛军一样的八卦表情:“可能场面不合适。”他想起什么,又说,“更何况王九这回来得莫名其妙。”
“谁知道这疯子想干什么。”
两人在后面嘀嘀咕咕,前面处于话题中央的当事人则一脸冷静。巷子不宽,并肩最多两人,狄秋走在张少祖身边,冷静道:“陈占在哪里?”
“我不知道。”
“你不可能不知道,”狄秋看向他,试图从旧友眼神中读出什么,“他在哪?”
尽管被冒犯,张少祖却只是叹气:“我真的不知道,甚至今天才知道你跟了王九。”
“我会找到他的。”
“阿秋,你不应该……至少我们还活着,至少他救了你……”
“他救了我?”狄秋冷笑,“是啊,我应该好好感谢他,可这是他欠我的,就算救我十条命也不够。”
张少祖不再言语,他不想在外人面前展露这些私事。转过巷口,上楼,路过居民见阵仗纷纷避开,他轻车熟路地领到出事的屋子:原本是服装店,被清理后用来当装毒品的中转站,也有不少人透过墙面的狗洞进行白粉的交易。
狄秋挥手让手下人去搜,自己双手环抱在胸前,重心后倒,倚在门边。
“既然人还没找到,那就各凭本事。”他说,“如果我先找到,不要拦我,这是我和他之间的事。”
“活要见人,死要见尸。”狄秋咬牙切齿,“他凭什么定夺金兰的生死,他凭什么自作主张?”
“……如果他不这样做,金兰也不会活下来。”
“不试试怎么知道!”狄秋声音猛地拉大,“雷震东是畜生,他陈占就是个伥鬼!”
“狄秋!”
众人被两人越发激烈的争吵唬住,都纷纷看过来。张少祖抬手揉向肿胀的太阳穴,昨日夜里没睡好,本就精神不济,他也暂时不想将这段往事抬到明面上——分明应当为重逢而喜悦才是,可残忍的现实并不允许他得了便宜还卖乖。
“冤有头债有主,你去找雷震东啊。”
“他是死人,可陈占还不一定是。”
“……我今天不想和你聊这些。”
“是啊,”狄秋的嘴同淬毒的刀子一样不留情面,“想着兄弟团聚,一起窝在这破地方重新玩过家家游戏。天底下哪有这么好的事情,你们享受的一切都是我家用命换来的。”
“够了!”张少祖语气泛上隐隐的怒气,“随你怎么想,但至少阿占现在生死未卜,有什么火你朝我撒可以,不必把其他人也牵扯进来。”
他指的是城寨,还有救下他的信一、洛军、四仔、十二少他们。
狄秋别过头,不再说话。
夜晚蓝信一在天台找到张少祖,老天赏眼,居然有风助他扯线放风筝。青年咬着燃尽的烟头专心致志,丝毫没有注意到蹑手蹑脚靠近的大佬。
“怎么不去吃饭?”信一一把勾住张少祖脖子,身高缘故,下巴懒懒地搁在肩膀,呼吸扑在少祖的肩窝,“我听说你和王九家那位吵架了。”
“不算吵架,”少祖回答,偏头闻见酒气,知道准是喝多了酒,“抱歉……没去餐厅给你撑场子。”
“我还点了不少你应该喜欢吃的菜,”酒精作用,惹得信一尾音拖长,语气里掺着委屈,同先前在餐馆与王九交际的不怒自威判若两人,“结果你没来,吃晚饭没有?”
蓝信一生怕张少祖没听见,一个劲往人耳朵凑。热气系数呼在少祖耳窝,瘙痒至极。张少祖连忙收了线,伸手捞住信一的腰,也顺便避开这过分暧昧的距离:“你喝了多少?”
“不多。”
蓝信一的腰身细而有力,穿衣显瘦脱衣有肉,还灵活得紧,唱歌精准踩上节拍,扭得比电视上那些明星还好看,每每让张少祖看晃了神。十八九的岁数但个子窜得高,如今长手长脚的,揽住年长者绰绰有余,他挑了个舒服的姿势让信一挨在他身侧。
“既然喝多了就不要爬这么高啦,”下楼梯时酒鬼三步踩空一梯,若不是张少祖力气大估计人得一路滚下去,青年脸上写满无奈,“万一摔下去怎么办?”
信一笑嘻嘻的,他偏头看着少祖俊朗的眉眼便忍不住想上去亲一口:“因为不知道你在哪里嘛,做大哥的总要关心小弟的动态啊。”
说罢一个踉跄,张少祖连忙收紧胳膊,惯性使然,信一双手扒在他胸口,若是旁人视角恐怕是抱在一起的。
眼见层层叠叠的电线绕着楼梯看不见出路,旁边搁置的各种垃圾箱子让人施展不开手脚。张少祖身上挂着如考拉般的信一,后者还突发奇想要拉他去理发店剪头,刚迈步就被生生拽了回来。
头一次觉得城寨的环境是如此糟糕。青年叹了口气。也头一次知道喝多的大佬是多么难缠一人。
“……我很抱歉,关于狄秋的事,”
张少祖正从兜里摸出钥匙开门,身后的信一突然说道。
“……打听出来是凶多吉少,我也不知道王九收的居然是他。”
少祖推开门,拨动墙面的开关,昏黄的灯光照亮屋内。他将信一领到沙发上坐好,再倒了杯水递过去。
“我知道,”他说。
酒精模糊了视线,信一看不清少祖的表情。
“我知道的。”
不知是在回答哪一个问题,信一想追问。只见少祖偏过头,看向柜台供奉的神明,烛火跳跃,佛像低目慈悲。
“阿秋还活着,我很高兴,这样就够了。”
信一瘫在沙发上,昏昏沉沉四肢不欲动弹。张少祖说完后他倒是想说些宽慰,可青年突然俯身过来。鼻息落在锁骨,烫得他缩了缩脖子,迟钝的大脑一时给不出反应。蓝信一张口想说什么——这个姿势或许实在被动,也头一次发现少祖的身形居然比他想象中的大——灯光于宽厚臂膀投下深而大的阴影,蓝信一罩在其中,他闻到少祖脖颈间剃须的香皂味。
张少祖垂眼专注,丝毫没意识到身下人眸间的兵荒马乱。他将信一的墨镜取下,手指下移,将领带松绑,转又抚上肩,把皮夹克脱了去。
信一相当顺从,迷迷瞪瞪地接受摆弄。脱至衬衫纽扣,眼见得胸膛大敞,他莫名一个激灵,赶紧按住张少祖的手。
“我自己来。”
青年这才起身,将脱下的衣服搭在椅背。信一脸是红的,不知是醉的还是憋的,霞红在脸颊蔓延开去,想不忽略都难。
张少祖禁不住看了好几眼,突然低身将茶几的水杯端自己手里,闷头喝了一口,动作急,险些岔气。捂着嘴咳了两声,信一趁着光,不用仔细看都发现小孩的耳朵红了。
“我……”张少祖白皙的脸蛋很容易看出情绪,指缝间透着同样在涨红的脸,“我去给你烧水。”
说罢几步并着,逃也似的离开。
蓝信一跌回沙发里,仰头,灯光刺眼,便抬手遮上。
这才意识到自己满脸滚烫,转而摸了摸自己的脸蛋。
“我也没喝很多吧。”他喃喃。
11
狄秋到了堂口,下车便要回房,被王九拦着。
墨镜遮挡,脸上的红晕仍能看出几许。王九酒量尚可,今日被信一几人连哄带骗喝了不少,也不知是在高兴什么。
“给你看个东西。”
狄秋看了眼大老板,对方耸耸肩,表示自己也不大明白老板突然发什么疯。青年本就因为张少祖一事满腹怨言,如今酒局结束天色已晚,就想好好回去睡个觉。
狄秋深吸一口气欲想找个借口糊弄,谁知被王九一把钳住手腕,力气大到几乎要将腕骨捏碎。
“走啊,说了要给你看东西。”
王九将狄秋丢进车里,自己绕到驾驶位想开车。大老板连忙拦着,一屁股先行挤进座位。他可不希望因酒驾而一尸两命,死的还是他老板。
王九于是转身开了后座的门,坐在一头雾水的狄秋旁边。
“走,去码头那个仓库。”他对大老板指挥道。
手下人突然收到消息,丢了牌忙不迭跑到门口迎接。
王九让人去开仓库门,对面点头哈腰地招呼拿钥匙。狄秋跟在身后,他知道这仓库平日里要么放来的货、要么就是收拾人的地方,不理解用意,他又瞧了眼大老板。
“别看我,我也不知道。”大老板说。“……是不是犯了错,你自己想吧。”轻飘飘一点,狄秋有了些头绪:大老板心知肚明但不说,放任他私下找人去搜,但不代表王九眼里揉得下沙子。
藏在袖口的手不由得捏紧成拳,王九阴晴不定他最是了解。扫了眼环境,时值半夜又是兴起,跟来的人没多少,除了王九自己带来的几个小弟,码头跟来的也零散不过五人。
——若是跑,也不是没遇过这般困局。
顶多就是又从阴曹地府爬一遭。
干燥的灰尘在镁光灯下肆意飘浮,王九带他走进深处,里面摆着几个大冰柜,以往运一些见不得人的野货,又或是不听话而关进去的冷冻人尸。
正想着,冰柜门敞开,拽出几条尸袋丢面前。狄秋下意识倒退几步,身后的王九却一把扶在他后背上,力道是不容置否的向前。
“看看。”
手下机灵,王九吩咐完便迅速拉开拉链。寒气扑面,一股难闻的恶臭惹得蹲下的狄秋呛了几口,待定睛看去,竟是几具年轻稚嫩的尸体:冰霜贴满他们青灰色的脸,明晃晃的死气。
“你不是找人吗,这就是我从警局搞来的,看看有没有你想找的。”
狄秋猛地回头,诧异看向王九。对方双手抄兜好整以暇,即便隔着墨镜,眼神也是一如既往的敞亮,根本不像灌了几瓶的神态。
也不知是温度缘故还是其他,狄秋后背密密麻麻冒起冷汗。没有感激,在越南帮行事让狄秋多加小心,而这般示好反而多了些惊悚的含义。
他右手悄悄垂下,指尖朝向裤脚绑好的小刀。
王九看他这么紧张的反应,却是乐了。抬脚踹向狄秋:“怎么,不满意?还要不要我把死亡鉴定也拿给你看啊小子。”
“老大知道你在找人,所以特意托人打探的消息。”大老板在一旁补充,他不知是谁给王九吹的耳旁风,至少用意是想找狄秋麻烦。可他实在不想让轻而易举放小孩走,心下琢磨待会儿出去一定要抓这不长眼不闭嘴的八婆究竟是谁,“这是在奖励你啊,还不快向大佬道谢!”
狄秋听出弦外之音,连忙起身,毕恭毕敬地朝王九鞠了一躬。王九瞧着小孩的表现很是满意,抬手拍了拍肩,心情不错。
“有什么事尽管跟我说就行,你是我马仔,那么客气做什么,是吧。”
左右看向旁观的众人,大家纷纷点头附和。狄秋缓和僵硬的身躯,挪了挪右腿,藏起自己方才的想法:“谢谢大佬。”
目送王九簇拥离开,大老板身形不动,狄秋站在这几个尸袋前若有所思。
“有没有?”
“你要找的人,”大老板说,点上一支烟,“叫陈占是吧,我不知道他长什么样,这得你自己看。”
狄秋摇头。翻来覆去刻在梦中的脸,他就算再眼花也能辨认出来。
大老板朝天花板吹出一道烟圈:“那估计是死了。”
“……那我也要找到他的尸体。”
大老板瞥见少年故作镇定,不再多问。今日听手下反映狄秋同蓝信一那边的小弟大吵一架,言语间有不少瓜葛,听到“雷震东”三个字,猜出个大概。
黑社会嘛,无非是什么兄弟义气临阵背叛,见怪不怪的事,只不过大老板没想到狄秋先前是从雷震东那边跑出来的人。
“那就把这边收拾了,还有,有人嘴巴不干净找你麻烦,我劝你最好自己去处理,别让大哥再操心你这点小事。”狄秋知道大老板刀子嘴豆腐心,自他进帮派便事事照看,解围不少。
“大老板您费心了,改天请您吃饭。”
大老板夹着烟笑了:“吃饭不如让夜总会那边给我找几个好看的美女啊。”
这句话惹得两人都发笑,气氛顺势轻快起来。
狄秋挥手让手下人过来收拾尸体,在他们抬尸袋的空当,突然变了主意。
“别丢海了,”
他说。
“去九龙城寨,给张少祖,就说是我送的见面礼。”
12
张少祖攒了笔钱,多是他在城寨打工来的,一点点叠好放在床垫底下。
今日一大早便掏了几张出城寨,也没和人说去哪。
信一没问,只是同洛军和十二少他们说,
大概是去见朋友了。
深夜王九那边送了几具尸体,越南帮的很会做事,生怕没人知晓,在城寨外面敲锣打鼓地喊。蓝信一被宿醉扰得头疼,张少祖见状让他躺回去休息,自己去处理这件事。
约莫一小时后,黑着脸回来。在佛龛前,恭恭敬敬上了三炷香,末了坐在凳子上发怔。
“你们看起来关系特别好。”
经这一番折腾信一已经爬起来,披着衣服坐在床沿。目光所及是少年坐得笔直的侧影,倔强,丝毫不愿弯腰半分——当初于诊所断手断脚如此,现在亦如此。
未点名道姓,但心知肚明。张少祖叹了口气。
“是我们……是我对不起他们。”
信一从不知情张少祖的过往,帮忙找人时倒调查出些端倪,但他毫不在意。只是说既然来了城寨就是一个新的开始,何必纠结那些过往。
“他说是从缅甸的船逃出来,那就是这样的。”
信一对十二少说,烟雾从指尖细细散开,缓慢而平静。
“阿祖是个好孩子,他这样做有他的苦衷,我相信他。”
“你似乎对他特别上心。”十二少说。
“你来得晚,不知道当时的情况,”信一回想起在叉烧店的相遇,那拄着拐杖摇摇晃晃的小瘸子,忍不住轻笑,“那种拼命在沟渠里活下来,甚至如果有意外都能做好以命相搏的架势,阿祖真的是个很有意思的孩子。”
“我很喜欢他。”
张少祖回城寨已是傍晚,提着水桶在楼下排队接水。信一刚好因处理夫妻争吵琐事路过,少祖一眼看见他脸上有道红红的印子。
“阿香非要以为阿强出轨,两人打作一团,我去劝架,被误伤了啊。”
信一不以为意,好在伤口不大,最多擦伤。他对着旁边的窗户仔细打量,啧啧感叹安保工作不易,自己作为老大还没个工伤报销,着实辛苦。
“下次我去就好。”
信一坚持要等少祖一起回家,张少祖排队,他倚在一边同街坊闲谈,从今日菜价到国家税收,还对股市走向浅浅预判。总而言之相谈甚欢,街坊排队也不显乏闷。
拎着水桶踏上归程,信一走在前面,他还想摸出根烟来却发现烟盒空空如也,转身想要从张少祖那里掏,谁知被小孩瞪了一眼,悻悻缩手。
“这也要管啊。”
“小心抽出肺癌啊。”
信一哼道:“彼此彼此。”
昨日看见那几具尸体,他断断续续喘了好几口气,胸口发闷,恍惚间竟闻到海水与血混合的风声。
走近一看,才发现那些毫无生气的面庞皆是陌生人,却未因此放松。张少祖倒退几步,险些被碎石绊一个踉跄。
并非不知道狄秋送来的用意,死亡于他眼中所见太多。这些阖上眼睛的安静的脸,逼着让他想起那逼仄潮湿的房间,撕心裂肺的惨叫;死命按住挣扎的狄秋,而怀中少年的滚烫的泪水一点一点砸在他手背,似有千斤重。
“我们别无选择。”他说。
换来的是竭尽全力的一拳,将他挥在地上,口舌漫上铁锈,只是咽回肚子里。
“我很抱歉,阿秋。”
“你没有资格替他道歉!”少年红着眼眶,里面是密密麻麻的血丝,是干涸的泪痕,“你为什么要替他说话!为什么死的一定是他们!为什么要我来承受这些!”
他不再争辩——他从没有辩解的资格。
“阿祖?”
噩梦被掐断,张少祖回头,陈洛军和四仔过来,颇是担忧地扶住了他。
四仔说:“你有些过呼吸,冷静点。”
张少祖这才发现自己胸腔起伏厉害,他站稳身子,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送公厕吧,”洛军说,“死者为大,还是让政府处理这件事。”
说罢不再让少祖插手,他跟几个兄弟将尸袋装在小推车上,指挥着朝街道推去。
张少祖欲要同行,被四仔拦住。
“你得说出来,”医生说,“你必须要说出来。”
青年掏出香烟,擦火石的手正发抖,只有火花溅出:“我……我不知道。”
“我不管到底发生了什么,但至少你得说出来。和谁说都行,你需要一个发泄的渠道。”
张少祖扯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他还能活着吗?”
四仔面罩后的眼睛瞳仁漆黑,似深潭:“我想你是知道答案的。”
莫名呼吸不上,又呛了一口,四仔一掌呼上他的后背,逼迫他冷静下来。
“人总是要经历很多为什么,不断问自己无数个如果,”四仔说,“这是我们无法选择的,但不能因此困在其中。”
没有人生来就有承担一切的勇气。
“……信一也是这样吗?”张少祖突然问,“当初城寨这件事。”
四仔一愣,显然没料到话题转向:
“……如果你要这么说,那我们其实都是这样的。”
一些迫不得已,一些被动接受。
一些必须要担当的责任,成长只是一瞬间的事。
张少祖掐灭烟头,呼吸平缓许多,湿冷的空气窜进肺里,冰冰凉凉地蔓向四肢百骸。
“我明白了,”他说,“谢谢你,四仔。”
论谈心他们交际不多,医生总在医馆忙于各种治疗。两人性格不算过分主动,故而聊天此类四仔不如信一和洛军同他来得亲昵,但总是沉淀在不言中。
“王九真的是个神经病,”
见人没事,四仔松了口气,挠头转身往回走;怕扰民,只得压低嗓门抱怨。
“扑街黑社会非要半夜找麻烦,真当所有人都不睡觉啊!”
张少祖跟在四仔身后,脚步同来时稳定许多。
13
狄秋做了个梦。
梦里被拧了个胳膊的张少祖从岸边哆哆嗦嗦爬起身,鼻腔里全是血,沾得嘴唇血红的亮。他用另一只尚能活动的手拽起自己,趁外面动静不大时,一步一步朝库房深处的货箱走去,湿漉漉的脚印淌一地。
两人皆直不起身,走两步便喘得厉害,嗓子同裹了砂布般,呼吸间尽是血腥。狄秋脚腕扭伤,又好几日没吃东西,全靠张少祖拉扯,这才没栽在地上。
忽而找到一堆放笼子的地方,小单间,塞得有野禽鸟兽之类的。听闻有凌乱的脚步逼近,张少祖连忙拉开一个空笼子的门,将狄秋推搡进去。
“你别说话,”少年垂着一个胳膊,头顶的血淌在眼前,惹得他两眼酸涩,生理泪水混着鲜血在脸上蜿蜒开一道血路,“这批货我知道,这两天就要运走,你一定要躲好。”
“你不能……”
“阿秋,”
身后嘈杂渐大,张少祖关上笼子,扯下遮光的布帘。
“我很抱歉,我真的很抱歉……但你得活下去,这是我们欠你的……”
声音隔着布料粗糙地传进狄秋的耳中,他听罢挣扎起来,却发现已经打不开笼子。
“阿祖!”他大喊,笼子外没了回应,他自然知道张少祖要干什么,心下生出慌乱,“张少祖!”
听不清搜查是什么时候终止的,蜷缩在笼中昏迷恍惚,除了耳鸣就是高烧幻觉中此起彼伏的惨叫哀嚎——直至那日王九掀开笼子
他才惊觉所有的混乱都已结束。
狄秋大汗淋漓从梦中惊醒,险些从床上滚下去。
点开台灯,他坐起身子,用手背抹去额头的汗。
夜深寂静,月光入户,映着墙上的石英钟四点整,他才睡了半个小时不到。
狄秋下床踱到桌前,给自己倒了杯水。角落摆了个小型祭台,烛火间是两道牌位,上面刻着“狄氏一家”“蒋金兰”字样。
——甚至连个像样的遗像都没有,那场灾难发生得太突然。除了捡回来的一条命,他已经什么都没有。
狄秋在祭台前叹了口气,轻声对他们说,哪天我去找医生开点安眠药,老做噩梦对身体不好。
“……如果能托梦给我,”他顿了顿,咽下鼻头泛起的酸涩,“我想你们了。”
排位回应的只有沉默。
有时候他在想,这件事究竟能够怪谁。
若是金兰还在,肯定会告诉他放下,因为所有人都是迫不得已。
可这份愤怒应该找个发泄的渠道。
如果。
他做过很多次幻想。
如果可能,是不是能够在雷震东发现之前逃跑。如果顺利的话,所有人都不会死;
如果陈占晚来那么一步;
如果他早一点得知消息回家
说不定一切都不会发生。
如果他也在那场清算中死去,会不会不用这般痛苦。
张少祖还活着,他很庆幸。
尽管他们之间有隔阂,但活着终归是好的。
他很贪婪地想,要是陈占也在,那这场争执就会有结果:他就能名正言顺地报仇,双亲和爱人的死也会有个交代。
——他是不会死的,这样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怎么会有人害他,他一定还好好活着。
至少让狄秋再看他最后一眼。
无数次计划这场轰轰烈烈的复仇,无数次模拟同陈占见面的场景。靠着这样的念头才在笼子中艰难苟活,在王九手里不留余地地卖命,只想留着一口气找到陈占。
“……如果你能这么想也是好的,”那日张少祖在城寨最后说道,没有多余的情绪,“那就为了找到他拼命活下去吧,至少我也不会放弃的。”
就这样活着吧。
有好几次,他梦见他们三人坐在临界吃早茶,有说有笑地聊起见闻,就像先前无数个无忧无虑的日子。
他总是最先离场,最先说告别,最会悄无声息地离开。
狄秋每每想要起身跟上他,却发现不论怎样追赶,他们的距离总是越来越远。
“别追了,”张少祖在他身后大喊,“你是追不上的。”
陈占便在这个时候回头,夕阳斜照,少年单挎着包朝追逐的友人一挥手。
“再见啦,阿秋!”
逆光里看不清神色,只见陈占的嘴一张一合。
“就这样,我们明天再见!”
请不用挂念我;
请不用原谅我;
请永远恨我。
14
用四仔的话说,蓝信一今日中了邪。
据不完整统计,这位城寨大佬只要逢人聊天,就会把话题转向“什么你怎么知道阿祖给我烫头”——整个人喜上眉梢,看着小朋友就发两颗糖,嘴甜的夸头发好看的给四颗,以此类推。
洛军揉了揉自己起茧的耳朵,有些后悔跟信一在城寨巡逻。他真的已经快将“烫头”二字听出应激反应,若不是念及兄弟一场,真想揍两拳上去。
理发店里的当事人正给其他顾客弄头发,听到此消息不好意思地搓手傻笑。说幸好没有给大佬头发烧糊,还有进步的空间。
不枉蓝信一留了这么久的长发,总算在张少祖手里作为模特隆重登场,简直是绝佳的宣传。
“照你这么说,”陈洛军忿忿不平,“我也应该给别人夸阿祖修面剃须不错。”
蓝信一只要遇见能反光的地方就会停下来摆弄他那一头卷毛,听到洛军的说辞满不在乎地将人一把推开:“这都没有烫头技术含量高,你就是阿祖拿来练手的。”
陈洛军:喂!
第二件好事,是张少祖下班关店后扣信一到城寨门口,说是有东西要给他看。
信一心说怎么最近小弟开窍得这么快,还有东西要送。忙不迭地推了同城寨其他楼主的聚餐,喜滋滋下楼,连蹦带跳的,大佬气势全无。
四仔在背后险些跟不上,直骂“扑街黑社会”;洛军叹了口气,冲状况外的路人们讪笑,说是信一这是在锻炼身体。
来到外面那片空地,张少祖站在摩托车前,正跟十二少和tiger聊天。听见动静后回头,朝他们挥了挥手。
不用走近都能发现,这是信一先前那辆摩托:先前坏了几个零件,日产货紧俏,香港一时调不出。信一又因为城寨各类事务疏于修理,久而久之就在仓库搁置许久。若不是今天张少祖拿出来,他都快忘了还有这辆车。
——还记得是拉风买的,款式稍显女气,被十二少笑了很久。不过信一喜欢,一来港区很少见,二来在城寨这种小巷奔驰还算灵活。他甚至还专门涂改了外表,就为了彰显这番独一无二。
“这是?”
“阿祖找人给你修好了,”十二少说,羡慕不已,“我都找不到熟人,你小弟真是有两下子。”
张少祖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信一又惊又喜,他想了想今天不是自己生日才对,又是烫头又是修车的。他疾步走近张少祖,略过摩托,张开双臂上去就是一个熊抱,险些让少祖没接住。
“阿祖你太好了,”信一说,他鲜少肉麻,但着实喜欢张少祖为他上心的样子,“你是我最好的小弟,说好了嗷,以后只能跟着我混,别的都不行。”
“太霸道了吧。”十二少语气酸酸的,同时指着他俩对tiger和四仔洛军说,“我好久都没见过他这么恶心的样子。”
众人纷纷点头,蓝信一抽空冲他们笑骂了句滚。
张少祖也不习惯这种场面,环抱信一的手搂腰也不是抓胳膊也不是(他只敢在人喝醉酒的时候才放肆),就这样悬在空中:“因为还没给大佬送入门礼,所以想这样会比较好。”
蓝信一假哭得更厉害了,四仔的白眼快翻到天上,十二少则转头问正在抽烟的tiger,说你什么时候也给我送个入门礼?
tiger想都没想,烟圈吐在十二少面前:“我已经很鞠躬尽瘁了大佬,你还想怎样?”
陈洛军则想起当初这厮骑着摩托四处炫耀,还吆喝着让搬煤气罐的他让路出来,颇有些痛心疾首:“阿祖你别对你大佬太好,他尾巴快翘到天上去了。”
张少祖只是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今日接受了太多惊喜的蓝信一大手一挥,对在场的众人吆喝,请客请客,喝酒吃饭全包。
——我高兴。
十二少就等这句话,摩拳擦掌说庙街新开一家排档菜好吃酒好喝,重要的是老板娘长得漂亮。几个人闹闹嚷嚷去坐车,留下信一朝少祖扬起下巴。
“走,大佬我带你体验一把。”
酒过三巡,又是吃饭又是去唱歌,折腾太晚,十二少叫人都拖到自家去休息。张少祖酒量好,蹲在街边抽了两根烟便消化许多,等信一摇摇晃晃出来,他连忙起身扶稳。
“今天手气好,”醺红的脸上挂着得意的笑,“把他们都喝趴了,你大哥我厉害吧。”
“要回去还是?”
“走,带你兜风!”这人还惦记着车,酒精泡泡从脑中飘出来,倒映的都是他宝贝摩托的影子,“我知道有个地方特别漂亮,走我带你去!”
张少祖一把拦住他:“还是明天吧。”“不,”蓝信一两眼一瞪,“就得今天,今天我高兴。”
青年看着自己大佬高兴得胡乱哼唧小调,颇是烦恼地叹了口气。
“那我先带你去个地方。”
半小时的车程,张少祖拉他去了某港口。
咸湿的海风铺面,信一捋开扫在眼前的头发,看向海际间上下浮动的点点灯光。
坐了半天早就酒醒,他看向少祖,对方在便利店买了两瓶水。摩托停在一旁,车灯大亮,他拉着信一坐在海边。
“这里以前是雷震东的地盘。”
张少祖的声音轻而细,混着风飘进信一耳中。
“那时候阿秋的父亲得罪了雷震东,连带着我们也躲不过,”目光顺着车灯投向海面,海平面在浮沉下若隐若现,“我们逃不了,阿占最多只能保我和阿秋两个人。”
彼时陈占在雷震东手下已成为年少有为的好手,双刀之下无人匹敌,相当有力地巩固了雷震东的势力。而作为兄弟的他们偶尔上去撑撑场面,火拼时分躲在一边捡人头,笑说这简直是混得最差劲的古惑仔。
“金兰是阿秋的青梅竹马,都快到订婚的年纪了。阿秋父亲打算出国,谁知道被人暗算出了事。”
被突如其来漫上的哽咽堵住喉咙,张少祖没再说下去。
信一猜出个大概,他拍了拍青年的背,算作捋平情绪。
“阿占只能保我们两个,他只能做到这个地步,甚至……”张少祖捏紧水瓶,“我必须为了他好好活下去。”
尚在城寨混乱时蓝信一听过雷震东大名,威望至极,若不是王九先行登位弑君,恐怕雷震东的手也要伸向九龙一带——恰巧也是当时听闻他帮派有内乱,雷震东遇险下落不明,这城寨的事才堪堪落在他们几人手上——王九野心不在此,周围忙于重建秩序,这才让这混乱的三不管地界成功被人忽略。
原来当时传闻的雷震东手下的杀人王竟是一个才二十出头的少年。
“昨日胜杯,阿占希望我放下这件事。”
“我知道的,分明是找不回来的……怎么可能呢,阿占是在我面前倒下的,他浑身是血……明知道这样,但是我还是贪心地想万一他能像我一样捡回一条命……”
可狄秋托人送来的尸袋残忍地将他从幻想拉回现实。
“我只是……”
风声渐起,呼啸着从他们身边经过。信一咂摸着嘴掏出两根烟,风大点不了火,只好叼在嘴里过干瘾。张少祖接过他递来的烟,夹在食指和中指间,指尖颤抖着。
海面波浪起伏,明灭交替。
蓝信一想到,曾几何时,他也问过很多个为什么,在张少祖这个初出茅庐的年纪。少年人总是一腔热血地立志闯荡,为此发生的人情恩怨是永远也无法释怀的心病。
“后悔吗?”有人问过他,“你失去了很多才得到现在,你亏欠了太多。”
胆子大到城寨才好的第二年盂兰盆深夜去墓地上坟,拎着酒瓶晃晃悠悠找不对方向。只知道面前横着一道道冰冷灰败的碑墓,不知究竟哪一个是旧友们的安息之地。榕树成片高耸,酒精作祟,他一面穿行一面大声喊名字。终究在某时某刻得到回应,背后传来窸窸窣窣的脚步声。
他蓦地反应过来什么,迎面寒风一道,竟吹醒了神志。
“信一,回去吧。”
他们说。
“有空多给我们烧纸,今天太晚,回家吧。”
脖颈莫名僵硬不得动弹,似有冰凉的手抚上背脊,推动他使劲朝着一个方向前行。不知走了多久,直到面前有城市灯光闪烁,万家灯火于眼前亮起,他才惊觉居然走出了这片榕树林。
“再见啦,信一!”
熟悉的声音,不甚整齐地说出这句话。四肢突然松开束缚,猛然回头,在昏暗的树林间,那些逝去的友人聚在一起,正对他挥手。
“信一,回去吧,今天不是你该来的时候。”
“记得想我们。”
“照顾好我妹妹他们。”
回城寨在床上一躺,就是一天高烧。四仔摸着额头皱眉,洛军说多半得找大师看看。
“中邪了这是,”十二少言简意赅,“中元去坟地叫魂,胆子未免也太大了吧。”
之后三人便都不再说话,佛龛上的香静静燃烧。
“今晚还有祭典,”洛军突然道,“多烧些东西好了。”
所有人对夺取城寨的故事夸大传奇,着重英雄的勇敢,讲述青年们的意气风发——同时所有人都对背后的代价缄口不言,在这场登顶中离开了多少人,又或是多少生命为了这场理想的实现而甘愿做垫脚石——十指连心,而断指是钻心剜骨的痛。
没有人教会蓝信一该如何应对这场别离,
只是待他反应过来时,那些珍贵的人和事已经随着风悄然逝去。
而他需要做的是背上这些责任,好好替逝者走下去。
15
王九也搞了一个卡拉ok的机子回来,原因是瞧着蓝信一有所以眼红。
倒不是舞厅不能唱不能跳,他就是想装一个在本家。嚷嚷了几天给大老板惹烦了,索性逃到码头借口看货躲清闲。
狄秋避不开,因为每每他想溜的时候王九便拉住他,半副墨镜滑落露出他恳切的双眼。虽说这人一身功夫又是大佬拽的二五八万的,耷拉的下眼尾显得一双眼格外无辜可怜——难怪要每时每刻戴墨镜,就怕让人看到这双与气势大相径庭的狗狗眼。
狄秋叹了口气,他知道这人在装,但是谁叫他是小弟呢。
故而加班加点让人在日本买了货,白粉都没这么快速度,恨不得开飞机一路送回来。
大张旗鼓装在本家堂口,扰得两位头马但凡经过都想捂耳朵。偏偏小弟们还颇为配合地欢呼雀跃充当观众,也不知是不是已经被王九的歌声折腾到失心疯。
兴起时王九还把话筒塞狄秋手里(大老板身手更灵活,想塞的话居然跑得比兔子还快),小伙子一开始还不愿意,听着起哄也不为所动,后来禁不住王九的软磨硬泡——主要他想到王九替他费神找了那些尸体便有些心软——就唱了几首。
嗓子好听,形象又好,往音响旁一站跟发光了般。
小弟们听得一愣一愣的,心说这下有对比了该怎么夸老大,头马怎么连人情世故都不愿意做。
大老板听着歌则是抖了抖漫画,啧了声,心说狄秋你小子最好别被王九抓到把柄,不然这人哪天送你去拍三级片都说不定。
狄秋浑然不觉,他上次唱歌还是在两年前,那时候庆祝陈占的生日订了个包厢。金兰也在,他们都在,张少祖煞有介事从城东买来蛋糕说这家的好吃,几人在闪烁的镭射灯下点了蜡烛,陈占因雷震东派的任务来的迟了些。推门见着惊喜还有些不好意思,一双手在衣摆搓了又搓。
“我希望我们所有人都好好的。”
寿星在簇拥中虔诚许下如此愿望。
伴奏结束狄秋还有些恍惚,直至王九上来一把抢过话筒说我还要再来一首。莫妮卡前奏响起,他慢慢走回角落,突然想起前几日似乎是陈占生辰。
——仅仅是个念头罢了,别指望他还花钱准备个蛋糕。
他让人在城寨盯张少祖的动态,坚决不信陈占就这么人间蒸发的荒谬事实。
张少祖一定会想方设法把陈占藏起来。他想。水路空路他都凭着越南帮的势力打了招呼,一定还留在香港。
他一定要找到他。
又挣扎了一夜未睡好,盯着四点的挂钟索性翻身起床。衬衫单薄,披了件外套在身上。走出别墅在花园散步,天色尚未明了,湿润的露气徘徊在周围,混着花香,有一种朦胧的质感。
“靓仔。”
王九在身后喊他。
狄秋回头,王九穿着那身同常服一样花花绿绿的睡衣,依旧焊在脸上的墨镜(他真的怀疑这是否看得清),单手揣兜,另一只手在空中相当潇洒地挥动。
“大佬,”一年多的相处已经让狄秋不再过分警惕,倒也能同王九聊上几句,“你也睡不着?”
“是睡醒了,”对方说,姿势从招手变挥手,狄秋走近去,“既然没睡觉了就给我找点事做。”
他跟着王九走上别墅后面的小山。
第一次知道王九还有清晨爬山的习惯,小路没灯,全靠一点微弱的、蒙蒙的天光。王九一双手浑身上下摸了摸,没带雪茄,就拔了根树枝在嘴里叼着。
狄秋跟在他身后不作声,两人就这样向上爬。
约莫到了山顶,山路石阶显现,顺梯而上,是一座寺庙。门口有扫地的小僧,见王九来恭恭敬敬鞠了一躬,随后想要小跑进去叫人,被王九拦住了。
“我自己去就行。”
帮派出资供的庙子,狄秋不甚清楚。以前隐约听过些关于王九的传闻,什么版本都躲不开这人做过和尚,想必应该是同佛祖还有些旧情。
檀香同山林的薄雾混在一起,有一股异常的清香。他们来到钟楼前,已有和尚在等候。王九习以为常地接过钟杵,暮鼓晨钟,肃穆一声又一声从古钟向四面八方散去。
狄秋同那些念经的和尚一起站在楼下,不同的是心乱如麻,不知王九是何用意。
想来一个烧杀抢掠无恶不作的黑社会来寺庙敲钟上香,不知是该称作伪善还是迷途知返。
仅敲完钟王九便要打道回府,晨光熹微,终究在远处山头有旭日隐现。鸟兽惊醒,在林中窜动,逐渐恢复生机。
他们照着原路回去,朝阳透过林冠一点一点洒在他们身上,衬着王九的墨镜和睡衣不伦不类。
“你每天都来?”
“醒了就来。”
“怎么没人跟你?”狄秋下意识开始安排,“我以后叫个人……”
“我这种身手还用担心有人来找麻烦?”
他噎了一下:“……只是以防万一,顺便给你撑场面。”
王九笑着拍了拍他的肩。
“你为什么……”狄秋欲言又止,但他实在好奇,“为什么要去敲钟供佛?”
“没有为什么,就是想而已,”王九答,论敬畏他穿睡衣墨镜去敲钟,论不敬香火不缺每日都要上去,“刚好后山有庙,与其让别人敲,不如我去。”
王九此人相当有意思,随性恣肆,仗着硬气功胡来,却也有勇有谋,懂得一套为人处世的路子。狄秋与他相处这么久最习惯的就是这人莫名其妙的兴起,三分钟热度,做事不顾后果,只顾开心。
大老板为这样的性子恼怒,爽是爽,擦屁股收拾烂摊子的永远是他们这群手下。
——反过来却又说,不过都当黑社会了还在乎那么多礼义廉耻做什么。
“想做就做啊,”王九轻而易举看出狄秋的疑惑,笑嘻嘻的,“我活这辈子还要怕这个怕那个,那做人有什么意思。”
“靓仔,活着可以没有那么多鬼意义的。”
想活就活,想死就死。
走出山林,瞬间道路宽敞。
狄秋被太阳射得眯上了眼。
相当有先见之明的王九顶着墨镜无所畏惧,还肆无忌惮地嘲笑小孩被太阳晒的狼狈相。
16
两年后
张少祖变成能在城寨独当一面的话事人,做事越发妥当放心。衣服随着潮流换着穿,怎么看都是城寨鼎鼎有名的帅哥,理发店也因此人气大旺。
信一酸得不行,说也不知道我家靓仔最后便宜给哪家姑娘。
张少祖依旧是信一的专属理发师,正给他修剪头发,听到抱怨后笑了,说大佬你就这么想赶我走?
信一幽怨得更厉害:“你是不知道她们看你那眼神,恨不得冲上来生吞活剥。现在城寨事务指名道姓要你处理,没问题都要制造问题出来,就为了看你一眼诶大明星。”
现在的张少祖早就对这样的调笑免疫:“那也是沾了大佬你的光。”
信一哼哼,显然受用:“算你会说。”
临近年末,张罗过节准备年货热闹热闹。
王九派人传话,说是要请吃饭。
“我不想再听王九唱莫妮卡了。”
信一苦不堪言。
少祖作为头马贴心安慰:“那你先去唱上海滩好了。”
王九不算个好老板,但至少对能做事的小弟不错。
狄秋兢兢业业当头马,混到每天大清早需要起床同王九爬山敲钟的程度。
对比大老板一脸横肉,王九更喜欢狄秋这张年轻漂亮的脸,偶尔喝多了辨不清东南西北会一把抓着狄秋作势上嘴。以往挣不开力气四处闪躲,现如今也能面不改色将人一把推开让其他小弟接应。
这日王九应酬完,捧着狄秋的脸左看右看。
狄秋笑而不语,实则后槽牙咬得紧。就不应该听大老板的忽悠过来酒店接王九,现在扑上个橡皮糖,他叫谁帮忙都不顶用。
这人戴着墨镜倏尔凑近鼻尖对鼻尖,忽而又离得远远的,酒气混着蹭来的香水全扑狄秋脸上。小孩不知他在折腾什么,待到实在忍无可忍欲要动手,谁知王九说:“你要不让龙卷风给你烫个头吧。”
狄秋:……你要不听听看你在说什么。
最后狄秋还是去了。
张少祖以最快速度给他塞上一本杂志,让他挑选合适的发型。狄秋拨弄着自己及肩的长发左看右看,憋了半天才说,什么都行,你看着办。
肉眼可见的,背对着他去拿毛巾的张少祖正愉悦地哼着歌,恨不得原地扭起来。
有时候狄秋在想,这人是不是真的把陈占严严实实藏起来了。
透着镜子反射回看张少祖的表情,似乎并没有什么端倪。反倒是坦荡又激动般,拿着剪子的手恨不得在他头上雕个花出来。
“我给爸妈和金兰挑了块地,你哪天去看看。”
在上药水的时候,狄秋突然说道。
张少祖的手顿了顿,有些意外:
“……好。”
“顺便带我去看看阿占的坟,”狄秋平淡道,语气是家常事,内容却相当重磅地砸在他们之间,“真的就烧点纸,假的我就当积阴德。”
彼时张少祖正将加热帽往狄秋头上扣,听罢手一抖,险些落在他头皮上烫个大泡。
“你什么时候知道的?”
“找人跟踪你啊。”
“难怪。”
“去的时候我要拿把铲子,刨出来看看到底是谁。死了就让他托梦找我,没死就继续找。”
张少祖坐在一边,掏出根烟叼嘴里,含混不清道:“反正哪个我都不吃亏咯。”
两人相继沉默,就这样捱到加热帽跳闸,张少祖才起身帮他收拾头发。
“……我很抱歉。”
“你到底要把这句话说多少遍。”
“要说,也要让他和雷震东跟我说。”
狄秋顶了一头不错的狼尾回家,见到的小弟都说好。
王九见状从龙椅上跳下来,摸着下巴左看右看,说龙卷风这小子手艺不错啊。
狄秋笑了笑,没说话。
“今晚去大饭店吃饭,”王九叫住想回房间的狄秋,“人警局局长千金点名要你,去色诱一下啊。”
狄秋不落下风:“那你们谁今晚跟大佬去赌场啊,掀桌子的时候记得上去拉架。”
王九:有你这么跟大佬说话的吗?
场面顿时快活起来,大老板笑着骂两人神经,一边翻了页漫画。
张少祖四点关店回家,见房间昏暗,转手开了电灯。
“才醒?”
蓝信一坐在床边揉脑袋:“没个闹钟,天气又好,一头就倒到现在咯。”
“真是老年人啦,”他掏出袋子里的蔬菜,细细卷起衬衫袖口准备煮晚饭,“一天到晚都在困觉。”
信一边点烟边笑说:“你小子真是大不敬。”
蓝信一做梦,梦里他和少祖身份颠倒,年少者反而成了他。
张少祖灰白头发戴眼镜,稍显驼背,但神采奕奕;香烟不离身,烟雾缭绕里周遭毕恭毕敬叫他大佬。
信一以灵魂姿态就飘在一旁,双手环抱在胸前,若有所思——别说这小孩早熟的趋势,或许十多二十年后还真是这样子的。
而自己还是二十出头的模样,顶着泡面头拽个二五八万的,跟在少祖身后耀武扬威,抽烟都搞父子款。在江湖都要敬畏几分的龙卷风,于少年仔眼中只是个幽默风趣爱抽烟好剪头的小老头。时不时跟在大佬身后,提一些天马行空的主意,谈起那些街坊邻居传言的荒唐琐事,张少祖,应该是龙卷风,就这样隔着棕色墨镜瞧着手舞足蹈的头马,嘴角挂着宠溺的笑。
“然后?”
现实中的张少祖追问,他正低头给汤调味。
“唔……”信一抽了一口烟,缓缓回忆,“然后因为一些意外,你在门口拦王九,而我断了三根手指。”
他举起右手的金属支架,为梦境的巧合和不可避免的结局笑了:“就是这样。”
张少祖不再言语,将锅盖放回去,任由小火慢慢煲汤。
“……这不算个好梦。”
“只是做梦啦,”当事人倒是语气冷静,毫不在意,“所以现实和梦境是相反的,现在我是大佬你是小弟啊。”
青年关了火,隔着抹布将锅端在饭桌上。拆下腰间的围裙,朝坐在桌前的信一盛了一碗汤。
“我猜结局是,为了救你们,我死在王九手下。”将筷子递在年长者手里时,他俯身轻轻摁住信一的右手腕,堪堪止住那细微的颤抖,“所以我说是噩梦啊。”
张少祖平淡如常,甚至还分出心神,反过来安慰大佬。
“心有灵犀诶,我也做过这样的梦。”
梦里耳鸣胸痛,以双手锁房门,背后是王九呼啸来的砍刀。
门外青年扒着缝隙撕心裂肺地叫,断指的手隔着布料渗出层层叠叠的嫣红,悉数蹭在门背上,不知是为伤痛还是为门后的自己。
格外真实的疼痛,比先前在雷震东那死里逃生更甚。王九威胁着放手,他的头靠在冰凉的门板上,觉得两眼有雪花晃动,忽而明亮忽而昏暗。
应该说些什么。
他想。
“不要哭了。”
张嘴,却发不出声音,徒劳呛出一口脓血。
“别哭了,快去拉着洛军逃命,趁王九还没出来,赶紧逃。”
信一啊,你哭得也太难看了。
蓝信一是孤独的。
孤独到背负着他人的期望守护城寨,有朋友相伴,却总是一个人踏上归程。
——没有人教会他如何面对死亡和别离,成长只是一瞬间的事,如同右手断指上汩汩流下的鲜血,止不住,留不下。
他见过他一个人于床边艰难戴起指套,一个人走街串巷。刚收留时日张少祖待在房间,晚上房门打开,信一点灯,竟发现还有一人在家。
“噢,我都忘记了,”信一挠了挠头,“我都忘记你还在这里。”
张少祖不愿去想当时蓝信一眼睛里那突然亮起的惊喜,如孤人漂海茫茫忽而遇见灯塔那般,找寻到可以倚靠的方向。
他开始慢慢学会帮助蓝信一如何保养指套,如何收拾屋子,如何算账,如何处理城寨大小事务。
台台账本垒到深夜,张少祖从案前起身,揉了揉眼睛打算去抽烟提神,发现信一还坐在旁边,正托着脸聚精会神地看向他。
“我脸上有东西?”小孩摸了把脸,被盯得不自在,“你是在当监工吗?”
蓝信一眼睛总是亮亮的,笑说:“怕你算错钱,万一少了还得赔呢。”
“……我才不会。”
“有个小弟真好……”信一趴在桌面上,拖长尾音懒懒散散地感叹,“以后都不是一个人算账,总算有人能陪我了。”
“你就是坐在一边抽烟而已啊。”
张少祖早熟,经历劫难后从满心戒备到放松警惕,兜兜转转居然在城寨安了家。
旁人感慨阿祖你有这么个大佬何必事事亲力亲为,谁知少年不以为意。
“想多学一点东西帮大佬忙啊,”他说,“我得当他一辈子的小弟。”
在衣冠冢前和阿占讲近况,话里话外皆是信一,张少祖斟上两杯酒,颇有些不好意思。
“你都安心好了,我们都很好。我现在修面手艺一绝,有机会来发廊看我,我给你露两手。”
“这些扎的纸东西都是信一买的,他今天有事来不了,还说很早之前就听说过你的大名……你别说杀人王这名字取的真拉风。”
“阿秋过得也很好,反正都是些黑社会的事,比跟你身边当马仔忙多了。”
“他说做梦梦见叔叔阿姨和金兰了,你什么时候也托个梦过来啊。”
“先前我们经常去的那家照相馆,老板儿子欠债不还,托人找到我这里。发现他还留了张合照的底片,我做了个顺水人情,也把照片要回来留作纪念。”
“城寨在商量收购的事情,信一说拆了后在外面开家舞厅。”
烧完最后一片纸钱,张少祖将酒洒在地上,起身收了东西。
“我们都挺好的,有事托梦就行,或者现个身,我不怕鬼的。”
或许觉得自己最后这句话颇有意思,他忍不住笑了笑。
“阿占,我先走了。”
——亦如曾昔无数次的道别。
17
近日城寨天气大好,张少祖经常帮孩子们放各种风筝,技术已然娴熟。
信一在旁边戴着墨镜悠然晒太阳,叼烟望天怡然自得。先前少祖用来晒肤的躺椅被他征用,旁边摆了盘水果,还有插着吸管的冰汽水。
头顶飞机如大鹏展翅,呼啸而过。
医馆里陈洛军找四仔拔罐,说是最近肩膀有些不舒服。
四仔左眼看电视上的亚洲区人妻,右眼动手烧罐。烫得洛军一激灵,连连大叫医生你认真点。
庙街tiger在前面收租,十二少在后面同人寒暄扯闲。
“走啦吃茶先啊。”
王九乘游艇在海面疾驰,美女佳肴什么统统不要,主打一个刺激兜风。
大老板晕船,坐在沙发上表面稳如磐石,心下大骂王九缺德。哪里有人纯坐游艇漂移,一点消遣也不要。
狄秋在驾驶舱负责开船,掌舵风生水起,墨镜一戴拉风无比。舱外就是王九此起彼伏的怪叫大笑,他将游艇一个甩尾,王九能叫到天上去。
——如此畅快。
-END-
*我是俗人我喜欢合家欢结局
*断指指套参照《扫毒2》地藏戴的那种
*有1k若只猫塑番外,因为放正文不合适所以放彩蛋,可看可不看
非典型铁门诀别死的是信一if
涉及灵异,但不怎么恐怖
点击就看大佬养小鬼(物理)
全篇字数1.4w+
已完结
***
阳光从窗外透进来,洒在桌子中间的生日蛋糕上。
蛋糕中间插着三根蜡烛,火苗轻轻摇着。
蛋糕上用红果酱写的字,歪歪扭扭地混在白底奶油里。又被蜡烛的摆放打乱,只剩个“九岁”尚能看清。
“祖叔叔,回神啦!跟我一起吹蜡烛!”
清脆的童音让龙卷风回过神来,他的目光从蜡烛根部不断滴落的暗红油渍上收...
清脆的童音让龙卷风回过神来,他的目光从蜡烛根部不断滴落的暗红油渍上收回。
信一穿着白色短袖衬衫,规规矩矩地扎着蓝色领结,正坐在他对面。祈祷的手势还没收回,因大人的走神而不满地撅着嘴。
“许的什么愿这么久?”无意探问小孩心事,龙卷风随口调笑到,“又不是以后不过生日了,这么贪心怎么行?”
“说出来就不灵了嘛”,信一拒绝透露,且十分自信,“而且我这么乖,当然可以多许几个!”
“哎呀不说这个,快吹蜡烛啦!”他慌忙地招招手,把嘴唇嘟得圆圆的做好预备姿势。
那几根蜡烛,才一会儿功夫就又矮了一截,几乎快融化殆尽。像是被蛋糕吞进去一样,堪堪露出一截火苗,燎得一旁的裱花边都化了些。
“快快!一起一起!”信一嘟着嘴口齿不清地催促着。
九岁的孩子了还是这么毛躁,龙卷风只得凑过去,听他像模像样地倒数。
“三……”
……嗯?这是信一的九岁生日?
“二……”
……蛋糕上又为什么只有三根蜡烛?
“一。”
强烈的违和感袭来,他从蜡烛上抬起眼来,却见对面那小孩嘴正对着火苗,眼睛却是死死盯着他的。
本能的不想让孩子失望,龙卷风呼出一口气。
火苗倒向信一的方向垂死挣扎,在快接触到奶油层时,终于不堪重负地灭了。
四周温暖的光与各色景象随之一并消失,他猛地陷入一片黑暗中。借着手里那根蜡烛残存的火星,他看清了对面的人。
年幼的信一那张红润的小脸,瞬间塌成一片青色。鼓胀泛黑的经络,迅速爬满额头与脸颊,眼眶漆黑内陷,瞳孔冷白得像没有温度的石珠。
一道密密麻麻的缝合线自额头斜斜贯穿整个面部,嘴角撕裂到耳根,露出来的牙上沾着红黑色的污渍。
经这可怖的一幕一吓,他方才记起这是何处。
农历八月十五,正直中秋月圆。这天的午夜12点,他手持一根浸过黑狗血的香烛,独自进入城寨一烧腊铺中。
他来招魂。
招那于七月前,替他死在王九和大老板手下的。
——他的信一的魂。
那日城寨被越南帮长驱直入,龙城帮一众苦战仍是不敌。
龙卷风本意拼死堵门,以换取故人之子和几个后生仔的一线生机。
隔着铁门望去,他尽力勾起一个笑来,安慰的话和着暗红的鲜血一并吐出。
那孩子跪在门前,绝望地扒着把手,嘴里撕心裂肺喊着的“大佬”。在听到刀切割在皮肉上的钝响时,终是转换成了一声沉沉的:
“……别丢下我。”
龙卷风已有些模糊的视线,从缝隙里望过去,本安然赴死的心突然于垂死间猛地乍起。
他看到:信一的眼里失了光,黑色瞳仁如墨般晕开,有血色的泪自森黑的眶里落下来。
“信一!”
他急急地唤,话音未落,却发现自己不知如何竟来到了门外,被趴在门边的十二少一把接住。
事发突然,没有人知道发生了什么。
这出众目睽睽之下的偷梁换柱、大变活人又是怎么办到的。
龙卷风不顾伤重,急急凑到门边的孔隙去瞧,里面却像是断电一般,黝暗不见五指。
几人只听到一声惨叫后,王九骂了句什么,接着传出两下金石铿锵之声,里头便彻底安静了下来。
龙卷风去拉那铁栅把手,那门却像和空间凝滞在一起一般,纹丝不动。
十二少跟他一起努力半天,见开门无望,高声呼喊信一的名字也没有回应。
他看了看四周一地伤残,狠了狠心,知道不是可以犹豫的时候,转头去扶龙卷风。
“龙哥”,他叫了一声却没说话。虽不知具体发生了什么,但他深知自己发小舍身换了大佬出来,不是为了让所有人都折在这里的。
龙卷风一拳锤在铁门上,金属震颤半晌,却仍未有打开的迹象。
他深吸一口气,作为现场唯一有点头绪的人,他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龙卷风偏头啐了口血,沉声到:“走。”
借着十二的搀扶起身,他示意四仔推上昏迷的陈洛军。几人迅速向着城寨外撤去。
把陈洛军丢到外面,身后越南帮追兵已至。
若非tiger哥带人来的及时,怕是要尽数折在这里。
思绪回笼,对面那张幼童的吓人鬼面已经不见了。
龙卷风晃了晃手里连火星都灭得干净的蜡烛,没有尝试再点燃,而是直接随手扔掉。他想起来之前给他这支蜡烛时龙婆的嘱托:
“这是引路烛,也是保命符,火不灭冤魂厉鬼难近身。”
“若火灭还未得出,大罗金仙也难救。”
那蜡烛特殊,阴风阵阵也刮不灭,谁曾想那邪祟竟能将人拖进幻觉中,叫他亲自吹灭了这保命烛。
黑暗中窸窸窣窣的声音不断从四面八方传来,偶尔还有尖细的笑声贴着耳后擦过。转过去一挥,却什么都没有。
龙卷风感到一只冰凉滑腻的小手从后颈伸来,带起一阵腥风,不像活物。伸手去抓,却只摸到一缕阴沉沉的风。
刚收回手,怀里突然一沉,有什么东西重重地挂在他脖子上。
他低头,只见两个硕大的白色瞳仁正从下巴处望着他,一声尖锐地笑在他锁骨附近炸开。
那东西应该是张开了嘴,因为一股强烈的腐臭味直直窜上来。
龙卷风脖颈一疼,被那鬼物啃了个正着。
把被鬼齿撕裂的痛激出的闷哼咽回去,他摸索着扯住外套夹克两侧衣角,猛地张开双臂,把正噬咬他的玩意儿裹进怀里!
衣袂蹁跹间,隐隐有金色的光泛出。衣服内,竟赫然是用符咒铺满的整块经文血布!
那鬼怪像掉入陷阱的猎物,迫不得已松开口中新鲜血肉,凄厉地惨叫挣扎起来。
龙卷风将它整个按进自己衣服里,任其如困兽般死命扑腾都岿然不动。
方才的幻境其实十分精妙,可为什么他仍隐隐觉得不对?
并非是那为了诱导他吹熄命烛而异常显眼的怪异蜡烛。
而是——
信一没有过过九岁生日。
他八岁那年,龙城帮的对头买通了一偷渡而来的亡命徒。
趁前不久一场争夺地盘的械斗刚过,龙卷风伤重,力有不逮。
趁夜掳走了尚且年幼的信一。
等他带着狄秋并一众属下,抓住歹人逼问出孩子下落。
得到的回复却是:“你的人,当然是在城寨里。”
龙卷风带人回去后立即撒了人地毯式搜寻。
放出去八个方向上的兄弟却先后都面色铁青着来回复。
“……找到信仔了。”
龙卷风问,什么意思?
无人敢答。
在他快失去理智对自己手下的人动手之前,狄秋领着几人抬着付担架进来。
上面盖着块白布,黑红的血迹绘出几块繁杂的不祥纹路。
龙卷风伸手想掀布,被狄秋一把握住。
“……你,做好心理准备。”
也不知听没听进去,他抬手想挣开,却一下没甩掉狄秋的手。
龙卷风这才觉出自己在发抖。
两人纠缠间,碰到了担架。抬担架的几人本就精神高度紧张,肌肉紧绷着战栗,担架被碰得晃了一下。
一只手臂掉了出来。
滚到龙卷风脚边。
手指上还缠着,前些天不小心蹭破皮,龙卷风亲手贴上去的——印着卡通形象的OK绷。
等怀里的挣扎和尖叫逐渐安静下来,龙卷风腾出手掏出一根烟,摸着黑点燃。
他事先切了点那保命烛的烛芯裹进这烟里,虽说没了黑狗血,辟不了邪,引路倒还将就。
火星上蔓延的白烟在黑暗里也显眼,正逆着风的方向攀缘前行。他抬腿跟了上去。
察觉到他向外走,衣服里裹着的又开始挣动起来。
他啧了一声,再次搂紧了些。
嘴上正叼着烟,却还是含糊出一句:
“乖点。”
仗着夜深,又恰逢团圆佳节,路上一个人都没有。
所以没人看见龙卷风怀里抱着什么,跟游魂似的闪过街角巷口。
来到天后庙背后一条死胡同里,他手在墙上摸索几下,一面活墙被翻开。
后面现出一扇旧色的铁门来,门边贴着白色的封条样纸帖,仔细一看上面竟是某种符咒。
太久无人光顾,符咒有点轻微的褪色。
龙卷风拍了拍符咒上的灰,掏出钥匙解了锁。然后将那纸条撕下,跨进门后,又粘回原处。
里头的空间并不算很大,只是靠墙起了座神龛台,其上供着个无名牌位,一应香火烛台俱全。
台下则停着个黑色木箱,箱口挂一锁,形制长方,像口小棺。高度刚过成人膝盖,面上铺着些细长花瓣,已干枯脆化,看不出是什么花了。
龙卷风走过去,松开手里一路紧抱的东西,没管从他外套里逃逸而出的一阵黑雾,摸出把更小的金色钥匙去开那箱子上的锁。
锁落在地上,他把手覆在箱口上,深吸了口气,又重重地叹出。
许是此地灰尘太重,因着这番动作他咳了几声,嘴里泛上一阵血腥味。
终于舍得动手将箱盖掀开来。
一个熟悉的背影重见天日。
那是一具身着浅蓝衬衫,烟灰短裤,脚踩一双白色小腿袜的童尸。
正规规矩矩地跪趴在棺内,身上身下都铺着几束泛出白色的干枯芦苇。
门口传来尖利的长啸,龙卷风没搭理。
虽有些褪色,但那符咒效力还在,可让那些不属于世间的东西,进不来也出不去。
他俯下身,双手小心地去抱那具童尸。
随着身体渐渐翻转,尸体的脸露了出来。
眼眶和嘴里竟有不少黄白蛆虫蠕动!
龙卷风一皱眉,只得将人放回,让他靠着箱壁坐好。自己则跪坐在地,一点点用手去揪那些扭动的虫子。
是我来晚了,咬疼了吧,祖叔叔给你弄干净。
不怕啊,信一。
十几年前。
狄秋是过来人,深知那种痛是如何的剜心裂骨,于是帮他揽了帮内大部分事宜,叫人不准前去打扰。
直到手下人来报,说龙卷风久违地外出去见了个人。
是那个油麻地以通灵问米出名的神婆——龙婆。
等狄秋赶回城寨的时候,正撞上龙卷风提着一只通体乌黑的公鸡往天后庙的方向走。
那人瘦了一圈,脸色憔悴得像大病过一场,眼睛里却闪着不知名的光。
狄秋开口想劝,又不知道该从何说起。
龙卷风只是绕过他,掂了掂另一只手上的刀,顿了顿脚步。
“阿秋,我以为至少……你不该拦我。”
“你”字的重音拦住了他追上去的步伐,狄秋张了张嘴,到底还是没说什么。
而那人已头也不回地走远了。
他不太会这些,事前找了布料铺子的阿嫂学了一下午。用来练手的碎布上的痕迹,从完全不像样到逐渐成型,他才道了谢离开。
叼着烟在浴室里给小孩清洗干净满身污渍,又抱到床上,穿好信一最喜欢的那套衣服。
趁夜,他怀里抱着尸体,拎着一把新鲜芦苇去了那间小屋。
龙婆告诉他,小仔身子这么多天还没腐坏,是尚有留恋魂还没散。你若真想留他,不是没有办法。
那是一个古老的法子。
——俯身葬。
用芦苇裹住尸体,嘴里塞一把生米。摆成面朝下的跪趴姿势,半入葬,不要封盖。
每隔七天浇一碗新鲜的公鸡血下去。
芦苇掩魂,瞒过阴差。生米锁魄,叫他离不开肉身。
面朝地下,不得升天。公鸡鲜血,是喂食也是除祟,以防有野鬼来鸠占鹊巢。
四十九天后,尸身不腐,且出现异动,就是成了。
张少祖是个狠人,不然也不能在这片腥风血雨的黑帮风云里杀出一条血路,一步步坐到龙头的位置上。
他想做的事,总是会成功。
看着仍保持着青白肤色,身上到处充斥着密密麻麻缝合针线的小鬼,磕磕绊绊地开口,嘶哑得仿佛坏了的收录机,喊他——“祖叔叔”。
一个更疯狂的想法闯进了他的脑子里。
他想看信一长大。
以正常的,活人的样子。
所以当捡到被人骗去嗨粉口吐白沫,又同样年幼的梁俊义时,他只是让人随便扔个地方熬毒,能戒掉就戒。
活不下去的话……
自有他的信一想活。
那孩子到底是熬了过去。
龙婆来看过,说这小子命硬八字重,不是换命的好人选。
龙卷风只说知道了,打算随便寻户人家养。或者干脆丢到大街上去让市政接手,背靠官方的福利院总不至于差这一口饭。
然而或许真的是命太硬,一路摸爬滚打而来的十三岁的梁俊义,确实是比从小就被捧在手心里的信一更不可控的存在。
一个没看住,他竟跑进了天后庙背后那间小屋里。
听说天后庙背后传出异响,想起近几日跟在他背后偷偷摸摸的小孩。龙卷风大骇之下急忙冲了过去。
“若手上沾了人命,鬼就入了魔,没有意识、不分亲疏,只能除之,切记。”
龙婆的叮嘱还回响在耳边,他没有哪刻不像现在这般希望梁俊义能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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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仔,我…”
“要走就走,不用你来犹豫。张少祖,是我不要你。你也不是他。”
“出去。”
“出去啊!”
压了两年的情绪在这一刻爆发,泪水如瀑布般倾泻,让人难以平静。
蓝信一今早才终于接受张少祖未死的消息,没成想看到牌位时他才发现,他的祖叔叔可能知晓他瞒了多年的情感。
他不知道怎么解决,只想着躲起来、躲得久一点或许张少祖就会假装没看见。
可当他苏醒的那一刻,现实却从张少祖的嗓音里缓缓撕裂,最后粉碎。
他理解张少祖的犹豫,但对于他而言,他最不需要的,就是犹豫。
“信一,我炖了鸡汤,喝点?”
自那天起,蓝信一便没再回过理发店,他借住在Tiger哥家,除了重要的事情外,他几乎没再出...
自那天起,蓝信一便没再回过理发店,他借住在Tiger哥家,除了重要的事情外,他几乎没再出过门。
陈洛军和四仔每天都来,赶也赶不走。
洛军每天都变不一样的东西出来,就想喂他几口饭。
“洛军,我吃不下。”
“那不然看个片子?”
“痴线啊,看你妈的片子。”一巴掌朝着四仔头上拍下,梁俊义骂道
“你好几天没吃东西了,不然、不然喝点汤就好?”陈洛军盛了碗鸡汤,汤勺递到了他的嘴边
信一拗不过这个笨蛋,只得张口。
“我知道你不舒服,但我们不要用这种方式对待自己,每个人活在这个世界上,不是只有爱情。”
“你一点也没变。”
蓝信一突然上手摸了摸他长了头发的脑袋,在他不解的眼神里继续说着。
“活着对你来说,才是最重要。”
“我知道强求不了,我十六岁就知道了。”
“我只是、不知道该怎么面对。”
“我跟了他二十几年,我们之间不是简单的一两句话就可以说清楚的。他教我、保护我,也宠我疼我,洛军,我和张少祖,本来就不只有爱情。”
“但现在这样,我怎么当什么事都没发生?”
“他死了我都只敢在牌位上刻一个挚爱然后藏起来。现在告诉我他没死,我很开心,真的。”
“如果、我没有把牌位抱回来,可能我会继续当他的乖仔,我不会捅破窗户纸。可是他看到了,我们不可能回到以前。”
“要嘛他接受,要嘛我离开。”
“洛军,不要担心。没事的。”
“城寨要拆了,我的责任也到头了。至于我跟他,最差不过就是这样。”
再给自己两天,两天如果张少祖还不出现,他就放弃。
洛军说的没错,每个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有更多的选择可以去探索,他没有必要纠结在这。
如果张少祖不来,那他等城寨拆完以后,就拿着那些钱,出国看看。
喝了几口鸡汤后,信一说什么也不要继续。三人看着信一又对着窗外发呆,只得叹着气退出房间。
“怎么样?”外头等着的三位大佬瞬间就围了上来
“……….”
陈洛军看了看Tiger哥、又看了看狄秋,最后看向了张少祖,然后什么都没说地转头就走。
“?”
四仔也一样,什么也没说,就跟在陈洛军身后离开了。
“诶,你去哪里?快说。”
梁俊义左右看了看,就低着头想跟着他们走,结果被Tiger哥薅着衣领给叫了回来。
“我要说什么?”梁俊义摊着手
“他说在龙哥知晓他心意那刻起,他们就回不去以前了。”
“他还说他和龙哥,再差也不过就这样了。”
“龙哥,如果你再犹豫,就真的没机会了。”
“看你这样真想一脚把你踹到太平洋。”Tiger哥突然踢了张少祖一脚
“你不喜欢他吗?”
“没。”
“离开两年,你不惦记他吗?”
“惦记。”
“你和他有血海深仇吗?”
“那你在干嘛?”
“你害怕自己见不到信一老的样子,说句难听的,你怎么就确定信一会老死?你怎么就确定不会某天发生意外?说不定他还比你先走。”
“乱说什么。”张少祖斥责道
“那你在乱搞什么?”狄秋在旁边小声地吐槽
“….”
“对啊…”梁俊义小声附和着
“你在乱搞什么?”几人异口同声问道
今天洛军又来看信一了。
这天也是信一给自己和张少祖的最后期限。
“你怎么又来了?”信一无奈“今天是什么?”
“叉烧饭。”
陈洛军打开饭盒,颜色漂亮的叉烧饭映入眼帘。
“洛军,晚点我们去剪个头发。”
入口的那刹那,信一停顿了一瞬,接着漫不经心地开口。
“那还烫吗?”陈洛军问道
“烫。”
蓝信一笑着开口,说着该放下了。
“告诉他,叉烧饭很好吃。”
听到这里,门外的男人心猛地一沉,他险些控制不住地往里头冲。
“洛军,城寨开始拆以后,我可能要走了。”
“走?”
“去外头看看,会回来的。你们在这里、我的根也在这里,怎么样我都会回来。”
“那我,跟你去?”陈洛军歪着头
他没想太多,只是想着从前的他为了获得一张身份证拼死拼活,到头来发现原来他要的这么简单就可以得到了。
后来,他什么都有了。有兄弟、有家人、有工作,他不再是一个人,他可以努力地活着、和朋友打闹,城寨是他第一个感受到家的地方。
可是,城寨要拆了,他的“家”也要没了,既然这样,他待在这还有什么意义?
还不如跟蓝信一一块出去看看。
“我也跟你一起。”
“顺便找找我女朋友。”
俩人抬眼一看,四仔和十二少就站在门外,十二少犹豫地朝后看了一眼。
十二少:大佬,你不要让我难做_
Tiger哥:现在是你让我难做(^_^*)
然后他就看见自家大佬叹了口气,十二少知道他这是答应了,深吸一口气,也喊着他要去。
果不其然,在十二少喊出来的那一刻,张少祖如利箭般的眼神从墨镜底下射向了Tiger哥,后者也只能后退一步左顾右盼,一会儿帮狄秋整理衣服、一会儿拍拍自己身上根本没有的灰,装没看到。
“你们跟我去干嘛,跟着你们的大佬啊。”
蓝信一被他们义不容辞的样子笑到,难得露出了笑脸。
“大佬还有体力撑着呢,不着急。趁现在我们出去看一看也不差。”十二少嘟囔
“再说吧。”
信一可不敢再说什么,他怕一次把所有头马带走,外面那几个真的会马上发疯给他看。
“等下我去和政府商量些事,晚点再去剪头发?”
“好啊,我在外面等你。”陈洛军应道
“去他的理发店。“
听到这句话,张少祖十分果断地转身,回去理发店准备东西了。
和政府谈得并不顺利,城寨要拆,里头的居民怎么安置、怎么给赔偿,还有一些宵小之辈,他们在城寨里尚且能压制,一旦放到城外,又是个麻烦。
谈到最后,蓝信一的火气也被点燃,最后扔下一句如果没有心要解决,那就不拆了。
吓得政府的人赶忙说会回去再做一个合适的计划来讨论,然后恭恭敬敬地把他给送了出去。
“谈得怎么样?”
陈洛军已经喝了好几杯茶了,在门外听时蓝信一的声音虽然一直很稳定,但中间有一段他一直没说话,弄得洛军以为下一秒要火拼,神经绷的紧紧的。
“没事,他们说回去重新商量。”
和政府谈的地方就在城寨外不远处,刚走进城寨,燕芬姐和鱼蛋妹就扬起招牌笑容和他们打了个招呼。
“今天看起来气色好不少啊。”燕芬姐说道
“挺不错的,去剪头发呢。”
一层一层顺着上去,陈洛军觉得有些不对劲,但他说不出来。
他总觉得信一的眼里带了点别的情绪,但他看向他的时候,还是那个蓝信一。
理发店今天不接客,张少祖赶回家以后就把东西一个一个准备好,就等着他的乖仔来。
信一来的时候没说什么,只是径直地坐在了以往的椅子上,任由张少祖给他围上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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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说没有要连载的我
默默默默地就写到了7
大家都被龙卷风(其实可能是信一)捡到的if线,既然如此就都是我私设了
好了来一个机翻粤语
“嗬......嗬......."王九身形踉跄,与师傅的打斗虽不致命也让他提不起力气,受了伤的下肢不听使唤,...
“嗬......嗬......."王九身形踉跄,与师傅的打斗虽不致命也让他提不起力气,受了伤的下肢不听使唤,最终他倒在一座围墙边
恍惚中他听到人声,瞳孔对不上焦,只看得被铁网网眼切碎的蓝色衣服,那人伸出手,顿了顿收回手换了把刀捅了捅他——用刀柄——“喂!你死咗呀?“
是个小孩,王九想,他说不出话,只动了动眼皮
”畀你。“小孩把一袋饼干从铁网中塞过来,举起手中的瓶子又吸一口才递给他,自己叫着”哥哥有人向城寨唔见死人!“就一溜烟跑走了
王九当然没力气吃,他彻底昏过去了,闭眼前想着:”你才死人。”
不知过了多久王九听见有人在他身旁说话,一睁眼,一大一小两张脸盯着他
那小孩见王九醒了跑去外间,医生按住王九不让他起来,王九低头一看才知道自己身上被裹满了绷带
小孩领进一个男人,气质儒雅,头发梳得齐整有型,其实只是很简单的黑衬衫同色西裤,胸前口子开了两颗,却威势逼人,不可小觑。小孩不知哪里又来了一瓶汽水,王九看清楚了,这孩子长得很漂亮,头发也不同于贫民窟统一的板寸,被用心地做了发型。
小孩见王九一眨不眨地盯着自己,面色不善,开口就是“哥哥!佢要抢我汽水!”王九差点喷出一口老血
但这孩子的话很合宜地打开了话题,男人让孩子出去自己玩,坐在窗边的圆凳上微微俯身,问道:“几岁嘞?”
“廿。”王九一向好托大,也怕报小了被人看轻
“廿?”男人又问了一回,眼睛却看着医生
“十八。”医生大概摸过骨龄
“小屁孩仲讲大话。”男人笑了,也不顾还有伤员就点了烟,“你边个家嘅?够胆嚟搅事。”
王九还没回答就听见一声嗤笑,原来那小孩压根没走,就躲在门外偷听,大概是在笑哥哥怎么会觉得王九这么一个遍体鳞伤朝不保夕的家伙会是来闹事的。男人也不让小孩走了,忙把烟掐了就让小孩过来坐自己腿上,又问他一些名字师从之类的问题就带孩子回家睡觉,临走前放下话让他养好伤了就走
王九莫名的难死,内外伤过了一周就恢复得七七八八被赶出诊所还倒欠那男人一笔外债。张少祖,王九知道男人外号龙卷风,原来是叫张少祖。然而王九也不是个安分的,否则会因为想篡师傅的位被赶出来?如今欠了债,他心念一动,恶向胆边生,准备帮了那小孩出口气
前任街头混混开始了盯梢生涯,不出两天他就发现这孩子惊人的难找,城寨的道路乌黑一片逼仄纵横,那孩子不出三秒就不见人影,好不容易见到他可是大家都在,并不方便下手。他又是个生面孔不招人待见,压根是只无头苍蝇。这天他实在是没东西吃又不想动,躺在哪里阳台上发呆,听到有人叫他“使唔使食城寨招牌叉烧饭呀?”
王九本想狠狠打一顿这火上浇油的混蛋,抬头一看,龙卷风笑意盈盈的在窗口看他,当即收敛神色跟了上去
店里他看到那小孩冲过来保住龙卷风撒娇:“大佬我唔去返学丫,哥哥,祖哥哥,我同你混吖嘛。”龙卷风把小孩拎起来放在腿上哄:”阿柒!冻奶茶!“然后轻轻颠着小孩,”好好读书返嚟畀大佬当家,等你做白纸扇呀。“
”唔好啊,我要做红棍嘅,同大佬一样可以打。“那小孩不依不饶
”会打交算咩本事,会用脑子先叫本事吖嘛。“龙卷风根本拗不过他,还是用冻奶茶把他骗走的,王九刚好吃完了饭,抬头问,”你马仔?我仲以为系你个女。“他嬉皮笑脸的
龙卷风收住笑,回头看着王九:”我知你想绑信一,唔好喐佢.外头冇地方留你就留低,但唔好畀我惹麻烦。“龙卷风拍下一根烟,”好好还债了。“
王九不抽烟,从他离开所谓的家开始他就发誓不抽烟不喝酒不沾黄赌毒——不过赌他还是碰的,多半和师兄弟们玩玩
信一到底是被送进了学校,每每回来叽叽喳喳的赛只百灵,结果歌唱得人神共愤,又像只松鼠不成正形的在龙卷风身上爬来爬去,最后全城寨的街坊都知道“我班上嘅佩佩……家明…”比自家孩子还熟悉
龙卷风有一搭没一搭应着,王九在外面偷听。他好偷懒,也不改这么多年流氓本色有点钱就和城寨里“兄弟”吹水打牌,又爱挑衅生事医药费花了不知多少,手里自然没有余钱。不久城寨全都知道新来那个扑街一身硬气功刀枪不入属实不好惹,可谓是流氓中的流氓,地痞王中王,诨名“城寨黑棍”。王九本人非常不喜欢这个名字,无论是说他面黑手黑心黑还是暗暗与红棍相应都不喜欢——太难听了
于是信一甫一回家就发现大佬身边有了个人,不同于之前呆滞的板寸,一头长发烫了漂移的弧度扎在脑后,比刚进城寨时不知帅气了多少倍
信一当场怒了,冲上去,"大佬你唔好我呀。“就暴打王九
原来王九这三年在城寨惹得事没有一千也有八百,全寨都好投诉他,而今城寨黑棍已经可以止小儿夜啼
龙卷风被扰的烦不胜烦,又是自己捡回来的,不知一天天哪来使不完的牛劲,仗着能打最爱惹是生非,干脆把他抓到自己身边养,以后有什么事放他出去咬人信一回来还能专心当家
王九无所谓,某种意义上他是个单纯的人,幼时的经历让他的人生观歪的彻底,反正在城寨里有口饭吃有架打还有新衣服穿,何乐而不为呢?他与龙卷风对招,从三招不过进化到了有来有回打个十招
龙卷风知他好斗,事实上他比自己这个大佬还神出鬼没不服管教,不用想也知道是又出去打架了,每每带一身血回来
龙卷风对他的私仇不感兴趣,只要不牵扯帮派就无所谓,却对他的不拘小节很不满意——王九一身血污回来的后果就是理发店的地板变得黏糊糊,碎发全团在一起。偶然间发现这家伙打架还得撑把黑伞大张旗鼓地去给人吊丧又爱穿鲜亮衣服,龙卷风干脆给他抓过来理发,勒令王九不准把发行弄乱。这招有奇效,此后果然不见王九再出去乱跑,不是我在那个赌场大牌就是找了个水坑整理头发
信一回来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幕,彼时王九出去浪了一圈看了场电影,回来非要学电影主人公染头红毛。信一当即为这人无药可救的审美感到哀悼,气也生不起来了。但哥哥身边有人趁虚而入这是让他很不爽,最后还是龙卷风哄着带他吃了西多士才勉强算是平了帐
信一在外上学回来王九总爱用”你大佬唔好你罗“之类的话引信一生气,一来二去,信一打架时莫明练上了童子功
不过信一还是没那么担心的,毕竟出去吃饭还是只有自己可以坐在大佬身边指使大佬夹菜,而王九就得坐外面那桌和人拼酒,还有,王九唱歌真难听,信一做出了评价
好了好了我真的想写重生的但是
信一是几天之后醒的。
他醒来的时候,十二少就躺在他身边,四仔也在。他们都活了下来,虽然残疾了。
那风哥呢?风哥呢!!!
他顾不得伤口,抓起衣服就往外冲,却没跑几步就停了下来,脱力地跪在了地上。
胸口处像是被狠狠剜心地烈痛随着他逐渐清醒的意识更加强烈了,它们在提醒他:
风哥死了。
他甚至都没有感觉到眼泪划过面庞,直到“啪嗒”一声闷响砸在地上,他才入梦初醒。这个世界上,再也不会有人爱他至深了。
他失去了那个烟草味道的怀抱,连带着二十年的时光与爱恋。他的养父,他的大佬,他的爱人,他的龙卷风。......
他失去了那个烟草味道的怀抱,连带着二十年的时光与爱恋。他的养父,他的大佬,他的爱人,他的龙卷风。
“傻仔,人都是要死的。”
“我做事从不后悔,你知道的。”
“我答应了你,就绝不反悔。”
“用我的命。”
狂风过境之后,他的心上一片废墟。
“可是,哥......”
“我后悔了。”
龙卷风发现信一最近在和自己搞暧昧。
信一会借机和龙卷风靠近,还会说一些让人误会的话。龙卷风不知道,信一想干什么,只能沉默着接受。
那天晚上,他们坐在沙发上,信一本来靠在沙发上在看杂志,慢慢的,信一把脑袋移到了龙卷风的肩上。
拿着杂志递给龙卷风:“龙哥,这个还挺看好的。”
龙卷风抽着烟,没有说话。
信一看完杂志了,从沙发上坐起来,看着旁边的龙卷风,从他手里拿过烟,抽了一口,向他靠近。
龙卷风见信一越来越近,在信一要吻上他的时候,被龙卷风用手抵住。
四目相对,信一看着龙卷风的眼睛,盯了片刻:“为什么?”
龙卷风听见信一问自己,“信一,你知道的...
龙卷风听见信一问自己,“信一,你知道的,我们不行。”
“你中意我,我也中意你,为什么不行。”信一坐到龙卷风旁边,抽着烟,语气平淡地说着。
龙卷风叹了口气:“有些事,不是那么简单的。”
信一听完,掐了烟,起身回房间了。
那天龙卷风说清楚之后,信一中止了对龙卷风一系列暧昧的行为。
龙卷风心里说不上来是什么感觉,有些感喟又有些失落。
龙卷风在叉烧店坐着,见信一在账台那里正在算账。算好之后,信一拿着账本过来:“龙哥,这月的账,我看过了,没有问题。”
见他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龙卷风伸手接过,关心着他:“知道了,饿了吗?我让阿七给你做吃的。”
信一说有事情,要去十二少那里一趟。然后没有一句多余的话,转身离开了。
龙卷风看着他的背影,拿着账本,脸色有些难看。
晚上信一回来的有点晚,龙卷风在客厅坐着等他回来。见信一推门进来,龙卷风问他怎么回来的这么晚。
信一把钥匙仍在茶几上,随意地说着:“去gay吧玩了会。”
龙卷风见他懒洋洋的样子:“信一,你应该认真交一个女朋友。”
信一眼睛看着他:“龙哥,你知道的,我中意的是男人,就别祸害女生了吧。”
龙卷风忍着怒气,问他去gay吧干什么。信一笑了起来,在他耳边说:“当然是找人睡了,毕竟,”信一伸手从龙卷风身上往下滑着:“我中意的人,不想和我睡。”
信一说完,看着龙卷风的变化,眨了眨眼:“我好像说错了,也不是不想,只是比较能忍。”
龙卷风喘着粗气,感受着信一的手,在自己身上摸着,听着他挖苦自己的话。
信一坐到了龙卷风身上,两人呼吸相互纠缠着,眼睛里全是对彼此压抑不住的欲望。
龙卷风最终按捺不住,抵住信一的后颈,吻了起来。
那晚过后,龙卷风和信一的关系,又恢复到了以往的亲近,信一也不像之前那样别扭了。
可惜好景不长,信一又开始对龙卷风冷淡起来。
龙卷风见信一大晚上要出门,问了一句:“这大晚上的,要去哪?”
信一对着镜子整理着头发:“去酒吧找乐子。”
龙卷风听完,皱着眉头走到他旁边问他什么意思?
信一转过头看着他:“意思就是,你技术太烂了,我要换人。”说完,便想要出门。
彩蛋是信一视角后续
龙哥有些东西该学还是得学()
大家喜欢的话,麻烦点点心心和蓝手(鞠躬)
【老套的失忆梗,设定在追爱成功之后,CP是你们的,ooc是我的。】
事故发生的很突然,信一在庙街被别的帮派的人逆行撞上,龙卷风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十二少已经送信一去医院了。至于撞人的那个人也被扣下,等着龙卷风处理。龙卷风让Tiger哥先处理,龙卷风急忙赶到医院。
十二少开门正好看到龙卷风“龙哥......信一没事,就是.....”
“好。”龙卷风也根本没仔细听,直接开门进去。
信一躺在病床上,看着窗外,听到声音转过头愣了一下,龙卷风先走了过来,浅抱住信一。
“诶,等等!”信一本想直接推开,可是手掌碰到龙卷风肩膀的时候却从心底不愿意推开。
龙卷...
龙卷风也感觉小孩有点不对,仔细一看发现信一眼睛里全是疑惑。
“龙哥,信一撞了脑子,有点记不清事,医生说实是会慢慢恢复的。”十二少这才想起自己应该说什么。
“嗯。”龙卷风伸出手似乎想摸一下信一的头,又反应过来孩子不记得自己了贸然动手不太好正准备收回来的时候,信一主动把头蹭到龙卷风手里。
......
龙卷风没有说话。
信一后知后觉感到有些尴尬。
十二少表示好嘛,还是这个样子。
“那个.....我就是.....额......”信一揉了揉头发,东张西望就是不看龙卷风。龙卷风浅笑了一下,看来小孩潜意识还记得自己,龙卷风看信一这么尴尬的样子,想着让小孩自己呆会儿。
“城寨还有事,我先......”龙卷风还没说完就被信一拉住袖子“不是不知道我是谁吗?”
“......有你在......我很安心。”信一感觉有点不好意思说出口。信一从醒过来开始就觉得心底有点烦躁,这种感觉在看到龙卷风的时候就消散了大半“你能不能......”信一突然有些失落“有事的话,你就回去吧。”
龙卷风都准备留下来了就听到信一这句话,龙卷风似乎打算说些什么被信一打断了,信一态度很强烈,不想龙卷风留在医院。龙卷风表示现在小孩的心情真的很难把握,想着还有某个罪魁祸首等着自己处理,便先依了信一的意思。
“你不是这么想让龙哥留下来吗?拒绝干嘛啊。”十二少表示不理解。
“你叫他龙哥,他和我什么关系?”信一看着手背上的输液管。
“龙哥,龙卷风,也是你大哥。”十二少一坐下削苹果。
“他......有喜欢的人了?”信一想到刚刚看到的龙卷风无名指上的戒指就觉得刺眼,下意识攥拳。
“......”迟钝如十二少也感觉自家兄弟情绪不对,但是秉持着乐子人的精神“对啊,还在一起了。”
“那......那个人是什么样?”信一只觉得如鲠在喉,自己可以当好一个小弟,也可以只做一个小弟,但还是忍不住想问问龙卷风喜欢的人是什么样子,没想到醒来后第一次心动就没能有结果。
“蛮认真的,帮龙哥分担,也很关心龙哥。”
“这不该是基本操作吗。”
“嗯......蛮开朗的,也有搞怪的一面......”
“一点都不成熟,怎么配站在大哥身边。”
“感觉有的时候会稍微刻意卖惨......”
“真装。”
十二少憋笑憋得有点忍不住,但是信一脑海里只有那个戒指。信一是觉得戒指很熟悉,但是自己不过拒绝了几次龙卷风就真的走了,自认为大哥也只是把自己当小弟,应该是看到那个戒指的次数多了才会觉得熟悉。
“那大哥对他呢?”
“也很好啊,全身上下全是龙哥的手笔,头发是龙哥烫的,衣服是龙哥买的......”
“我比上他呢?!”
“这怎么比......”十二少表示都是一个人怎么比,信一耳朵里听到的就是没有可比性。
“也是,大哥喜欢......”信一有点失落,问到现在纵使那个人有千万个不好都架不住一点---大哥喜欢。
与此同时的另一边,龙卷风没忍住咳了几声,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擦了擦手上的血迹,让Tiger哥处理一下某个人,反正那人身上该断的不该断的都断了。等龙卷风再回到医院的时候信一已经睡着了,龙卷风让十二少先回去,晚上自己在医院就可以了。
十二少回到庙街换衣服才发现信一的戒指还一直在自己兜里,想着明天再还回去,玩笑也别开太过。
龙卷风坐在病床边的椅子上,没有开灯借着一点点月色看着床上的小孩,白天在接到信一被撞的消息的时候是控制不住的心慌,见到小孩了心底是密密麻麻的心疼。龙卷风在想是不是因为信一跟在自己身边所以才会遇到这样的无妄之灾。
第二天,经过检查信一也没什么事情,反正记忆也只有自己慢慢恢复,就办了出院。龙卷风有点忙,十二少、四仔带信一熟悉熟悉。
噢,你问洛军啊,打工啦,打工仔。
信一觉得自己不能气馁,昨天半夜醒了一下,看见龙卷风靠在椅子上睡着了,白天的失落一扫而空,大哥这么关心自己,是不是自己也是有机会的,大哥这么心软,万一是那人死缠烂打呢,总之自己不能放弃。
十二少和四仔带信一熟悉了一圈,虽然不知道信一听进去多少,四仔先回医馆了。
“给。其实这是大哥和......”十二少看周围没人,拿出戒指,话还没说完呢,信一把戒指拿过去,一眼就认出来和龙卷风的是一对。
“哪来的?怎么在你手里?”信一看了几眼把戒指攥紧。
“噢,这是......”
“那个人凭什么站在大哥身边,今天大哥这么忙都不见有人帮他分担,更别提关心,我看是一点都不上心,这么重要的戒指都会掉!”信一越说越生气,这么重要的戒指,自己肯定焊身上。
“不是,这个.....”
“我一定要大哥认清那人的真面目!”信一扭头就走,刚刚他们提到过龙卷风一般都会在理发店,信一直奔理发店。
十二少(尔康手)表示不是,你听我说完啊!
1987年,1月,港政府正式宣布拆迁城寨,同时这块地和这里的人也再不是“三不管”,由政府接手,正式纳入香港管控。
同时信一组织龙城帮建立的楼盘也正式开售,凡是城寨居民,在城寨居住五年以上均可以市价五分之三购置房屋,其余年限不够的也可享相应优惠。
在安顿居民的同时也宣布了龙城帮的整改,愿意跟他的以后地产,舞厅,影视总之一句话,干正行,不允许再涉黑。
不愿意干正行的,拿钱走人,愿意去庙街他会给引荐,不愿去庙街的拿钱爱去哪去哪。想退休过安稳日子的给分房帮里...
不愿意干正行的,拿钱走人,愿意去庙街他会给引荐,不愿去庙街的拿钱爱去哪去哪。想退休过安稳日子的给分房帮里会照应。
信一搬家的时候,除了墙不能拆下来带走的,其余能带走的全带走了。
包括飞发铺的柜子,理发椅等等,更别说龙卷风的床。
龙卷风:……bb仔,其实有些东西也没必要一直留着。那床上用品洗的都透光了。而且这用了二十多年的木板床一动都散架你留着他干什么!
虽然龙卷风不在了,但信一还是按照自己说的那样,在自己开的舞厅旁边给龙卷风开了间飞发铺,东西用的都是龙卷风在城寨飞发铺的东西,连装修都是一比一复原的。
龙卷风:傻仔。
洛军把叉烧店开在舞厅旁边,随着舞厅开业,信一每天都下午起床去叉烧店吃碗叉烧,然后去舞厅准备开业,天色一黑,舞厅灯红酒绿,在叉烧店打烊后洛军会过来舞厅帮忙,顺便给信一带碗叉烧饭。
龙卷风想的卡拉ok厅生意惨淡的情况并没有出现,就像洛军说的,虽然信一歌声惊人,但舞姿无人能比。(跟他大佬正好相反)
很多时候,信一并不爱动,只是坐在一角静静的看着疯狂的人们,任由烟雾将自己包裹淹没。
当然这样也有好有不好,比如现在。
“嘭!”
“跑什么!我看你能跑到哪里去!”
“有本事你们就打死我!只要没打死我你们想的好事儿就不可能成真!”
包房里一个小孩儿鼻青脸肿的冲出来,后面跟着几个高矮不一的男人,舞池里的音乐停下来,洛军拦住几个男人,将小孩儿挡在身后。
“我劝你不要多管闲事儿,这小孩儿的妈欠了我们钱,把他抵给我们了,这是欠条,说破天这件事儿也是我们有理!”
洛军看向角落里的信一,信一叼着烟站起身,附身问小孩儿,“你来说,发生了什么。”
小孩儿年纪不大,也就十来岁,豆芽菜似的身板,明明浑身都是伤还抻着脖子不肯服输。
“他们放屁!我爸生病了,他们骗我妈说给我找个好工作,结果让我替他们运*!我不干他们就要逼我吸*控制我!”
信一深吸一口烟,烟雾从嘴里吐出,“他说的是真的吗?”话虽这么问,但看到男人手里的针管,事情已经明了。
显然男人也清楚自己的鬼话骗不了人,索性一扬手,让兄弟们都上。
洛军一计旋风拳打飞三个,领头人见洛军不好对付冲着信一就去了。
后腰的蝴蝶刀很久没出鞘,一出鞘就捅穿了男人的肩膀。
一分钟没到包厢里冲出来的几个男人全都倒在地上。
几个大男人躺在地上哀嚎,信一吐出一个烟圈。
“不懂规矩。”
卖*仔被差佬带走,音乐继续,只余被救下的小孩儿眼睛亮亮的盯着信一。
“你是怎么进来的?”既然要洗白,就要白的彻底,他开的舞厅,不仅***这些不允许,连未成年人也是不让进的,要是十六七岁的孩子混进来还可能,这么小的孩子哪个傻子放进来的?
小孩儿有问必答,“就刚才那几个人带我进来的。”
答了等于没答,让提子把今天门口值班的人带来,一问,俩人一个拉肚子一个只顾着跟美女吹水……
啧!这帮滚蛋,幸好不做黑社会了,要不然哪天被敌帮摸到床头他们都还在做梦。
一人扣了三天工资,这事儿就算……没过去。
一连三天,那小孩儿都蹲在舞厅门口,信一一过他就追上来缠着人,非要做他小弟。
龙卷风看着,好像想起了当年的信一。
信一也有些恍惚,只是他坚定的拒绝了,“我又不是黑社会,要什么小弟。”
小男孩儿毫不气馁,“那就不当小弟,只要能跟着你就行。”
“舞厅不收童工。”
“我不是小孩儿了!”
“你是。”
“我不是!”
“洛军,把他拉走。”
洛军把小孩儿带去叉烧店,给了碗叉烧饭,又好一顿安抚,才勉强按住非要跟着信一的小孩儿。
tiger哥跟十二津津有味的看了半天热闹,十二起哄道:“其实收下也不错,就当养个继承人。”
“然后呢?我哪天不小心被人砍死,让他用一辈子悼念我?”
十二:……不敢吭声。
龙卷风:……同不敢吭声。
tiger哥抽着雪茄,表情让人看不清,“信一,你因为你大佬的死也一蹶不振的太久了!是时候开始新的生活了,你大佬不会想看到你现在这个样子的。”
tiger哥说的话也是龙卷风一直想说的,只是他清楚自家仔……他根本·没有一丁点·想要走出来的意思,所以这么多年,心痛着心痛着,也就习惯了,只等着人一到自己面前立马开始算总账!
信一笑笑,并不接话。
tiger哥:以前总觉得自家仔没有龙卷风家的仔乖巧懂事儿听话,现在一看,自家仔也还行,至少听劝。
信一死的时候还不到四十岁,刚接手帮派时的大伤小伤,为了城寨和帮派未来殚精竭虑喝酒应酬,再加上抽的越来越凶的烟,每一步都是在往作死的道路上狂奔。所以当信一年纪轻轻就以灵魂状态出现在龙卷风面前的时候他一点都不意外。
信一歪头看龙卷风,好似天天看的照片里不是这个人一般认不出来。
龙卷风拍拍信一的头,“怎么十几年不见不认识大哥了?”嗯,这次终于拍到了。
摸摸头发,“该剪了,正好学了几个新发型给你做。”
信一愣愣的,好像忘记了怎么说话。
龙卷风牵起信一的右手,变成魂魄了那三根手指也恢复了,“走吧乖仔,大哥来接你了。”
“这次……还会离开我吗?”
“不离开,以后都不会再离开你,这一次就要心疼死大哥了,大哥还有几颗心给你疼啊!”
“傻仔,怎么让自己活的这么辛苦,想心疼死大哥是不是!”
“是啊!这是对你抛弃我的惩罚!”
“这惩罚也太严重了!”
“不严重你以后怎么会记住要牵好我的手,不要再把我弄丢。”
“记住了!这次在每一根骨头上都刻上不许离开我bb仔!”
“我已经不能被叫bb仔了。”
“在我眼里,你永远都是bb仔。乖仔,这么多年……辛苦了。”
“是啊!好辛苦的。”
随着话音越来越小,两道身影也越来越淡,直至完全消失。
终于!写完了!
撒花!撒花!
-3.6k一发完,主十二虎,微风信
十二期待一场灿烂又盛大的死亡。
刚到tiger哥手下时,tiger哥问他为什么要跟着自己,他充满憧憬地说出了这样的话。
当然,货没有退成,龙卷风并不支持7天无理由。
“这个年纪的孩子都是这样的。”龙卷风叹气,“信一也天天叫着愿为我奋战至死,我倒希望他能先把地扫了,然后好好活着。等他们长大就懂了。”
到不是说十二有厌世情结,也不是真的......
到不是说十二有厌世情结,也不是真的吸粉吸出精神病,他想要的不是死掉本身,而是成为传说。多么金光闪闪的两个大字!足以蒙蔽所有中二少年的心智。
成为传说其中一个条件就是已逝,除非你是龙卷风。十二不想……好吧,他想做龙卷风,只是多少还剩一点自知之明,于是决定走大多数传说走过的路,先死掉。
但是死掉是个必要非充分条件,想成为传说,他还得死得很好看、很光荣、很有意义。
他为此计划了很久。
首先外型要靓,电影里的英雄主角哪个不是玉树临风风流倜傥,打眼看过去就不能和龙套一样。人是视觉动物,要死得万众瞩目先得帅得万众瞩目,不然就会“咦边上好像死了个丑东西”。
十二和信一一拍即合,两人拿着画片海报纠缠龙卷风,信一说要做天下第一帅的发型,十二退让说好吧那我做天下第二帅的。十二没信一那么信任龙卷风的手艺,只不过在龙哥这里做发型,可以白嫖。
说来心酸,庙街富得流油,tiger哥不是小气人,但十二毕竟有前科,怕他钱多烧手又拿去买白面,每个月零花钱都有定量,既不让他在兄弟间丢了面子,也不多到可以挥霍。
十二得知龙卷风把账交给信一管,羡慕得眼睛发绿,谁知道他在外面光鲜亮丽,实则天天在tiger哥面前伏低做小,捏肩捶背,端茶倒水,以此换点辛苦费。
tiger哥闯荡多年,全身都是旧伤,换季变天就要闹存在感。按摩店靓女摸上来总是缠缠绵绵,不到位,还是十二常年练武,手劲刚刚好。
“你这份手艺,不做黑社会,开个按摩店也够用。”tiger哥受用得很,脱了上衣躺在床上,嗓音比平时更低哑。
十二小嘴抹了蜜:“不要啊,我只给tiger哥一个人按嘛。”
tiger哥嗤笑一声。他肌肉结实的胸前有一道横亘的伤疤,从左肩划到右腰,摸上去和皮肤触感不同,有些粗糙顶手。十二的手不断滑过这道疤,莫名心里冒出一团火,烧得口干舌燥眼发花,手有点发抖。
他另辟蹊径地想,好气概!真男人就要满身伤疤,我肯定羡慕过头,想到当年英雄辈出血雨腥风就觉得全身发热,这就是热血沸腾的感觉吗?
十二摸够了胸肌,余光扫到到tiger哥脖子上的疤,情难自禁地往那处摸去。
“做咩啊?”tiger哥一把抓住不老实的手,独眼盯着他。
十二在他清明眼神下突然有点心虚,慢慢从脖子红到耳根,诺诺说:“很帅嘛。”
tiger哥叹他果然还是小孩,嘴角刚勾起来半分,就听他又说:“我也想要这样的伤疤啦!”嘴角唰地放下,tiger哥一掌拍得十二趔趄,警告他最好不要找死。
tiger哥头疼得要命,这是头马该有的样子吗?简直是祖宗!谁家大佬整天担心头马快乐地去寻死啊。
少年核桃那么大的脑仁里只看到传说的壮美,看不到被风尘掩埋的疯狂、伤痛和遗憾。
十二的愿望太虔诚,老天都看不过去要成全他。
一晚有人在庙街闹事,十二单枪匹马闯阵,敌人蝗虫倾轧之势,十二却觉来得好!
夜幕黑沉,街坊奔逃,他一人逆流而行,一柄太刀虎虎生风,战至力竭。简直完美符合他为自己定下的末路归途!
他心里电影图景抽开,一切尽在掌握,横刀挡住三人劈砍,侧头沉声冲路人喊道:“快走!”
少年坚毅的侧脸沾着鲜血,嘴角一丝若有若无的微笑,仿佛救世天神,在凡人心里留下深深刻印。
今夜之后,街坊们提起他就会说:“传说中,十二少一人一刀,痛战七天七夜,救千万人于水火……”
十二被逼至墙根,左右受敌,双手被制,中间一棍直冲他头顶而来,这一下砸实他不死也重伤,但他心中没有一丝害怕。他莫名其妙想起架势堂那一面牌位墙,想到自己的名字会在上面,tiger哥也要每天给他上三柱香,突然有点想笑。
面前敌人一顿,吐出一口血软倒在地,背上插一把刀,露出不远处的tiger哥和架势堂帮众。
此时换架势堂人多势众,将敌人团团包围。
tiger哥满头冷汗气喘吁吁,暴怒地瞪着十二,用刀侧狠狠给了他脸一下,十二痛叫一声,滑出两行鼻血。tiger哥犹不解气,撸起袖子在大庭广众下把十二揍了个满地开花。
十二含着两泡泪,心想在庙街成为传说的路子已被斩断,今夜之后街坊们提起他只会说:“喔,上次在街边被暴打还不敢还手的那个衰仔……”
去九龙城寨吧!为兄弟两肋插刀、舍命相助,走关云长关大爷那路,听起来也不错。
他开始成天在城寨瞎逛,跟着信一巡逻,遇到需要动用武力的场景就把信一按在后面,自己潇洒地往前冲。可惜城寨虽龙蛇混杂,在龙卷风威慑下竟再没有搏命之争,他顶多收获一二皮肉伤,离鏖战致死差着十万八千里。
直到信一“友好地”掐着他的脸颊肉问他是想篡位夺权还是暗恋自己,不论前后都请他趁早绝了心思。
十二只好蛰伏等待机会,每日酷酷地墨镜一戴,长刀一挎,开始白日做梦。
命运没有让他等很久。
这个机会名叫陈洛军。
后面的故事像打翻了酒瓶,情节哗啦啦止不住地流泻。他不知道龙卷风后不后悔留下洛军,但他不会后悔与城寨共存亡。
他急慌慌地从抽屉里拿出刀。tiger哥自己练虎爪功,却让他练刀,说他性子跳脱,有利器在手总比赤手空拳多一分保障。
tiger哥听完他一番陈词,扭头吸一口烟,疲惫地说:“懂。不要让自己出事,你还要照看我这个大佬。”
“我知我没有跟错大佬。”十二像一尾游鱼,迫不及待滑进城寨的龙潭虎穴,没有发觉tiger哥深深望着他的背影,到他走后很久很久。
他尝到有生以来最惨痛的失败。
龙卷风死了。信一没死,又好像死了。
铁门外听到信一说“走,一定要带洛军走”,他惊讶转头与他对视。他看到信一用几个字一瞬间杀掉了自己的灵魂。
他第一次觉得,原来死掉是这么痛的事情。
龙卷风会成为传说金字塔尖闪闪发光的一个名字,这一战会在城寨永久流传,他们几个年轻人终于崭露头角,但他看到信一崩溃的眼神,脑海里走马灯一样放映微笑的龙卷风、为他做发型的龙卷风、救他出地狱的龙卷风,觉得这些好像突然没有了意义。
一个名字不会再微笑,不会再为他做发型,也不会再为他兜底。
他的心砰砰直跳,刺痛的血液泵进全身。
tiger哥救了他们。十二顶着满身伤痕茫然看着他的大佬,他想求一个答案,可是连他自己都不知道问题是什么。
骂我吧。打我吧。说我愚蠢。到底我为什么搭错神经要做死掉的传说?如果我死掉了,tiger哥会像信一看龙卷风那样看着我的尸体吗?他也会感觉到痛吗?
tiger哥没有骂他也没有打他,只是叹了口气,蹲下来摸了摸他扭曲变形的腿,然后把他的头按在怀里。
十二愣愣地埋进去,tiger哥身上庙街的烟火气,佛龛的香气,药油的怪味铺天盖地而来。tiger哥的下巴放到他头顶,他刹那间晕了过去。
三人在船屋住了三个月。这三个月里tiger哥一次都没来看他,他惶惶不可终日,担心成为架势堂第一个被大佬抛弃的头马。他认定与tiger哥分离的理由只有自己死掉,tiger哥必然不能死在他之前,也必然不能活着抛弃他。
他很害怕,某一天拖着断腿瘸出去五百米,又瘸回来。
信一看了看他,什么也没说。他看了看信一,心上勾着一个重重的砝码。他怕一些虚无缥缈的东西。
三个月后,洛军来了。
十二问洛军怎么说服tiger哥要来地址的。
洛军回答,如果tiger哥有事,你也会这样为他。
十二愣住了,一股冰冷刺骨的寒意从脊椎窜上头顶,手臂鸡皮乍起,冻得他几乎要在烈日下发抖。他终于明白自己在害怕什么。
他听过信一深更半夜哀嚎着哭醒,白天一根接一根抽烟,好像只有肺里灌满致命的气体,才能活一秒钟。
他害怕这个痛得死去活来的人是自己。
我不做传说了,只做你的头马,他在心里默默对tiger哥说,所以你也不要变成传说。
他的心忐忑了三个月终于开始规律跳动,恨不得长出一双翅膀立刻飞到tiger哥面前求他原谅自己。但他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要做。他要去战斗,只是这次会惜命,他要留着这条命照看好大佬。
最后一战不太顺利又很顺利,这回“传说”两个字连一个偏旁都没出现在他脑子里。十二来不及洗涮,带着一身血糊拉脏兮兮直奔庙街而去。
tiger哥站在牌位前,手持三柱香正要拜。
十二近乡情怯,慢慢走过去,扑通一声跪在地上,伤腿撞击地面痛得他龇牙咧嘴,但他马上忍住摆出一个悔悟的表情,扯着嗓子喊:“tiger哥我错了!求你不要赶我走!我会好好保护自己,也会好好保护你!以后你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我天天给你按摩!我不能离开你哇啊啊啊!!”
十二叽里呱啦一通嚎,心里慌得像深海小舟,风雨中要翻不翻,他暗悔应该打个草稿,或者找小弟问问情况,怎么冒冒失失就闯进来了。
他不知道tiger哥是怎么想的,如果他不原谅自己怎么办?三个月好长,如果他有新的头马怎么办?他要赶我走怎么办?
十二憋了三个月,越说越想越悲从中来,嗓音带着哭腔,竟然流下两行英雄泪。
tiger哥转身看他,仅剩的一只眼慢慢翻了个白眼,哑着嗓子骂:“仆街仔。”然后一把拉起他,恶狠狠裹进怀里。
进到城寨的人,没有一个省心的,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里,信一曾无数次认识到这一点。像洛军那样,得罪了人,被一路追杀来的,也并非个例。
但是地藏的情况显然严重得多,毕竟不是什么人打个架都能掏出枪来,也不是什么人都会用枪的,更何况地藏身上可不止一处枪伤。再看他一举一动带出来的那股子匪气,任谁都看得出来他并不是自称的那种正经商人。
“三根手指,切那么整齐,一看就是扑街黑社会的做派咯。”四仔分析到。
“兜里还揣着半根雪茄,好贵的。”十二少补充,“衣服也都是高级材料哦。”
“没有身份证件,看着也不像偷渡来的,不会是...
“没有身份证件,看着也不像偷渡来的,不会是通缉犯吧?”洛军若有所思。
信一知道他们的顾虑,所以地藏一醒,他就派小弟通知地藏离开。
地藏当然不会走,他在城寨四处里游荡,请人吃饭,谈天说地。他聊起吃喝玩乐来头头是道,对城寨里的各种新鲜玩意儿又很熟悉,一帮十几年没出过城寨的人,听他胡说八道也挺有兴趣,渐渐的竟交到几个朋友,就这样安顿下来。
见着信一,他总是装模作样地问,大佬,不赶人行不行?信一不置可否,一来地藏并没有坏什么规矩,二来他确实让城寨里的人安定了不少,还很热情地帮城寨人做事,直接赶人有点说不过去。
不过信一是不跟地藏多交流的,即使他清清楚楚知道地藏只是一个陌生人,那张脸也依然会触动他的心,他警告自己,不要放松警惕。
信一最近经常出城寨,龙卷风一开始以为信一是去找十二少:“信一,十二最近有棘手的事吗?”
信一一脸茫然:“没有啊。”
“那你最近怎么总是出城寨。”
“龙哥,我交了个男朋友。”龙卷风看着信一有些害羞地说完,出门了。
龙卷风坐在那里,被手里夹着的烟烫到,才反应过来。
那之后,信一经常开开心心回来,和他说今天约会去了哪,吃了什么好吃的,收到了什么礼物等等。
龙卷风沉默地听着,心里苦涩不已。
信一之前基本不会出城寨,有事没事,都是在龙卷风身边打转,龙卷风那时还说:“信一,没事多找朋友去玩玩。”
信一每次都会回复他:“我就喜欢待在龙哥身边。”...
信一每次都会回复他:“我就喜欢待在龙哥身边。”
这天信一买了很多的新衣服回来,龙卷风莫名有点开心:“都告诉你了,别老给我买衣服。”信一以前出城寨,总是会买很多衣服回来,有自己的,也有龙卷风的。
龙卷风看见都会告诉他,自己多买点,他就不用了,信一不听,还是照常。
信一拿着衣服有点尴尬,看了眼龙卷风:“龙哥,对不住,这是给我男朋友买的,过几日见面给他,我下次一定不会忘了龙哥。”
“没事,我之前就说过,不用给我买。”龙卷风看着信一爱惜的把衣服拿回房间放好,他还买了几个精美的包装盒,在认真打包。
龙卷风觉得有些刺眼,出门去了理发店。
这天夜里信一没有回来,龙卷风在客厅抽烟,坐了一夜。
凌晨,信一小心翼翼地推开门,看见龙卷风在客厅里,他有点惊讶:“龙哥,怎么起这么早。”
龙卷风看着他的动作有点不对劲:“怎么了,受伤了?”
信一脸迅速红了起来:“没有,没有,龙哥,我回房间休息啦。”
龙卷风突然反应了过来,闭着眼靠在沙发上,他的呼吸逐渐变得沉重,拳头握紧。
半响,他盯着信一的房门,走了过去。手放在门把上,最后却垂了下来。
信一有一天回来说:“龙哥,我分手了。”
看着信一难过的样子,他却抑制不住的窃喜。
信一失恋之后,心情特别不好,开始酗酒。龙卷风拿他没办法,只能天天看着他。
“龙哥,你说我有什么不好,他为什么要和分手。”信一抱着酒瓶吵吵闹闹,龙卷风扶着他:“信一什么都好,是那个人不值得。”
信一抱住龙卷风说:“还是龙哥好。”
龙卷风看着怀里睡着了的信一,叹了口气,把他抱回了房间。
信一在龙卷风的陪伴下,度过了失恋期。
龙卷风看着他又恢复到了以前,围着自己身边打转,心里异常的满足。做事的时候,总会不自觉地时不时盯着身旁的信一。
这天信一出去找十二少回来,坐在客厅里抽烟,龙卷风回来看到他:“怎么了,心情又不好了?”
信一皱着眉头:“龙哥,我今天遇到前男友了,他和我道歉,想和我复合,你说我要不要同意。”
龙卷风听了握紧拳头却说:“这个事情,还是要你自己考虑。”
信一烦躁地揉了下头发:“也是,我想想。”
这几日,龙卷风觉得自己就像是等待日期的死囚。他希望信一留在自己身边,却只能沉默着,被动接受信一的选择。
信一这天开心的回来:“龙哥,我们和好了。”
龙卷风抽着烟:“想好了,那就好好在一起。”
信一点点头:“龙哥说的对,虽然他不止我一个男朋友,但是我太喜欢他了,会好好珍惜这段感情的。”
龙卷风皱着眉,没听懂信一的话:“什么叫不止你一个男朋友?”
“啊?哦,我们之前分手,就是因为我发现他劈腿,但是他找我复合时说他最爱的还是我,那些都是玩玩,”信一满脸幸福地说:“我也很喜欢他,所以觉得应该接受他的生活方式。”
龙卷风看着信一的样子,怒极反笑,他轻笑着说:“生活方式。”
掐了烟,他把信一抱进卧室,摔到床上:“那我建议你也学学他的生活方式。”低头吻了下去。
彩蛋是信一视角一些后续
龙卷风发现这个墙角他还是要撬一下
麻烦大家如果喜欢,可以点点心心和蓝手(鞠躬)
群里老师点的“如果死的是信一”的梗
主风信,有一点点阴湿的意识流九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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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卷风捡了条小狗。
好吧其实是龙卷风被这条狗给赖上了。
龙卷风替王伯驳好脱落的电线,在回大花笼的路上,听见小狗哼哼唧唧的叫声。他低头一看,污水渠里趴着一只半大的狗,毛色黝黑,像只从雨棚摔下来的果蝠。
龙卷风看了它一会,弯下腰把狗从污水渠里捞出来,放在地面上抬脚就要走。
小狗看见他很是激动,追着龙卷风的脚后跟往前跑。但或许是刚刚摔蒙了脑子,跑了两步又一头栽进污水渠里,发出十分凄厉的叫声。
龙卷风叹了口气,把狗从沟里掏出来,端在手心上。
小狗的肚...
小狗的肚皮被污水湿透,冰凉凉的,但此刻被龙卷风托在手里,圆润的小肚子贴着龙卷风的掌心一起一伏,暖意迅速在一人一狗间传开。
龙卷风把小狗放在吧台上,拎起小狗的脖颈查看是否有伤,研究了一会发现还算健康,除了身上的毛发打绺和有些发抖外并无大碍。
于是龙卷风把狗抱到洗手池里,拿来发廊的洗发水替它清洗。洗到一半龙卷风忍不住笑出声来,湿漉漉的小狗像被雨浇了个彻底的小老头,十分委屈地看着他。
“坐在这等着,我去给你拿毛巾。”龙卷风扭头要去翻淘汰的旧毛巾给狗擦水。
小狗向他歪歪头,突然站起来,把前爪搭在龙卷风的衬衫上,努力地伸出舌头舔了舔龙卷风的脸颊。
“坐好。”龙卷风拍拍小狗的屁股。
他低下头瞧了一眼,一朵湿漉漉的梅花印在他腹部。
洗好擦干,龙卷风将小狗举起来与自己对视,唔,确实是一条很俊的小狗。
但龙卷风没有养狗的需求,更何况这条狗有可能是城寨里哪位街坊邻居的宠物,于是龙卷风把狗抱到发廊外放下,拍拍它的头:“干净噻啦,回去吧。”
可龙卷风低估了这只小狗碰瓷他的心。
夜半时分,城寨里静悄悄的,龙卷风正准备歇息,却突然听见门外传来十分细微的哼唧声。
城寨隔音很差,加上龙卷风练过功,耳力要比一般人好,因此这哼唧声在龙卷风听来格外的清晰。
他叹了口气,无奈地从床上爬起来,打开大门。
外面黑黢黢的,龙卷风借着微弱的光线,看见一双乌黑水汪的眼睛在开门的瞬间忽地亮起来,接着是小狗兴奋地哈气声。
城寨话事人十分无奈地后退一步,让这只小狗登堂入室。
不过龙卷风始终觉得这只小狗另有主人,因此并没有给小狗起名,只叫它,小狗。
小狗长得非常迅速,长成了一条毛发柔软,四肢修长,眼睛炯炯有神的大狗。但龙卷风依旧温声叫它:“小狗。”
龙卷风并不限制小狗的自由,无需它看家守门,每天任由它出去玩闹。
通常来说,小狗都是一条很乖巧的小狗。
它会非常注意不弄脏弄乱龙卷风替它梳好的毛发,也会每天准时准点蹲在大花笼的正中央迎接龙卷风回家。
但它有时候也是一只调皮的小狗,会偷偷咬碎龙卷风收好的报纸,把纸屑弄得满地都是,会钻进龙卷风叠好的衣服里打滚,把衣服拱得皱巴巴的。
然后做完坏事的小狗会竖起耳朵听一听,在龙卷风回家之前心虚地把自己藏在发廊的收银台下方,屁股正对着龙卷风的脸,尾巴和耳朵耷拉着,十分的掩耳盗铃。
龙卷风把它从桌子下面掏出来,在小狗脑袋上敲了一个暴栗:“今晚没有肉汤。”
“汪。”小狗有些不服气地叫了一声。
但总体而言,小狗都是一只聪明伶俐且可爱的小狗。
城寨中的事情十分繁琐,有时候龙卷风忙碌完身心俱疲,疲惫地倚坐在沙发上点上一支烟。
这时小狗会顶着它毛茸茸的脑袋,努力将自己挤进龙卷风的双腿间,用它湿漉漉的鼻头去拱龙卷风的手心,一下又一下,催促着龙卷风摸摸它。
小狗就这样在龙卷风身边陪了他很久。
有一天,龙卷风照例上天台为孩子们放风筝。
他踏过昏暗的楼梯间走到落满阳光的露台上,发现小狗背对着他一动不动,脑袋仰望着天空。
“喂,小狗。”龙卷风笑着叫它。
小狗背对着龙卷风,尾巴却在听见龙卷风脚步声的那一刻就先不受控制地摇起来。接着它转过身,轻轻地打了个喷嚏。
龙卷风这才看见,一只蝴蝶落在小狗的鼻头上。
那是一只凤蝶。它浑身呈现润泽的绒黑色,翅膀上点缀着一层窄窄的,泛着金属光泽的宝蓝色斑纹。它的后翅外缘波状具有尾突,像一位娉妍婀娜女星的发梢。
龙卷风向前走了两步,想看仔细些,蝴蝶却被来者惊扰,扇动着翅膀乘着风飞入城寨的深处。
龙卷风略微有些遗憾地目送蝴蝶飞走,蹲下身摸了一把小狗的脑袋:“看风筝,嗯?”小狗用脑袋蹭蹭龙卷风的裤脚,表示同意。
傍晚,龙卷风与小狗一同走回大花笼。他习惯性地推开窗,却看见窗边落了一只濒死的蝴蝶。
蝶翼的黑色失去白天在阳光下的那种五彩斑斓的光泽,连同那一抹亮眼的蓝色也暗淡下去。这只蝴蝶此刻如同枯败的残叶,在晚风中微微抖动着。
是白天的那只蝴蝶吗?龙卷风无法确定。
他看了那只蝴蝶许久,直到蝴蝶彻底失去生气,蝶翼阖在一起,像一张落下的死亡证明。
小狗叼来玩具,它侧过头咬着龙卷风的裤脚,提示主人回神陪自己玩,龙卷风却难得的并没有搭理它。
许久之后,龙卷风将那只蝴蝶拢起来,放在手心,感到一瞬间的空茫。
他捧着那只蝴蝶,想找个地方将它埋了。
可城寨里阴暗逼仄,楼与楼拥挤在一起,破旧肮脏的石板路蜿蜒穿过城寨的每个角落,龙卷风好像找不到一处干净宽敞的地方来埋葬这只生命如昙花般的蝴蝶。
就好像当初,他找不到一片土地,来安葬他的信一。
狄秋的出卖是一场绝望的报复,二十多年的情谊一刻间化为灰烬。这绵延的怒火愈烧愈旺,也在那天,吞噬了信一的生命。
几乎已是强弩之末的龙卷风打出一记旋风拳,将受伤的王九丢进烧腊档。他喘了口气,抬脚要踏入店内。他要将王九锁在店里,为他的孩子们争取一个逃生的机会。
而就是这一刹的喘息——
信一如鬼魅般闯进店中,反手推了龙卷风一把。
龙卷风又惊又惧,踉跄两步发出一声怒呵:“信一!出来!”
信一在店中,第一次没有听话地朝龙卷风走去。他站在店中,也没有抬头去看面前的龙卷风。
信一的神色被湿漉漉的卷发遮盖,半晌他低声吼道:“提子!!走!!!”
提子从小巷中窜出,猛的拽住龙卷风的衣袖将他往前拖,边拖边大喊:“走啊大佬,走!!”
十二则十分激动,他作势要扑向铁门,却也被提子伸手拉住。
十二生平第一次见如此崩溃的提子,他带着嘶哑的哭腔喊到:“走啊,信一哥叫我们走。”
小巷中又窜出几个马仔,他们推搡着龙卷风喊道:“大佬,信一吩咐我们走。”
病痛和惊悸在一瞬间夺去龙卷风的力气,他依稀猜到信一要做什么。时隔多年,血液凝滞的麻木和刺痛再一次撕扯着他的心脏。
几个人仓惶地向前逃了一段路,龙卷风终于找回力气,挣脱提子的钳制要回头。
就在那一瞬间,远处的烧腊档发出轰隆的爆炸声。火焰从铁栅栏中舔舐着向外扩张,为几人苍白的脸色添上一层红润的光。
王九从火中摇摇晃晃地钻出,他的脸被炸得血肉模糊,呼吸像破碎的拉风箱。
烧腊档平日里用煤砖生火制作腊肉,但放了一罐煤气在店中以备不时之需。信一拧开了煤气的阀门,转身扑向爬起身来的王九。
王九躲开信一的攻击,一个肘击恨恨地将信一按在地上,吐去一口血沫:“你要替龙卷风死啊?那我成全你好不好?”
信一浑身湿漉漉的,散发着一股苦涩刺鼻的味道。他的脸贴在地板上,口中发出嗬嗬的笑声。
王九很少见到过这样的信一,眼角湿润而艳红,浑身不知是因为兴奋或是悲伤而不断地发抖,像是伏在地上的女鬼。
信一在王九疑惑的眼神中扯出一抹笑意,磕磕绊绊地拽出一个打火机,毫不犹豫地按了下去。
练了硬气功的王九刀枪不入,爆炸却能瞬间伤及他的肺腑。
原来是这样,王九想。他开始大笑,笑得像炼狱中的厉鬼。
小看你了啊,蓝信一。
王九从火中爬起来,冷笑着向外看去。此刻他不再着急杀了陈洛军或者他们其中的任何一个人。他的墨镜碎了一半,扎在脸上的血肉里,与他的狂笑一起上下起伏。
王九知道信一活不久了。他受了内伤,又在自己身上浇了汽油,火舌四处蔓延,很快就会彻底夺去信一的生命。
王九站在火光冲天的巷子中,像守在冥河上的卡戎。他要叫面前的几人无法通过,要叫那把烈火将信一彻底烧净。他要叫那火吞啮信一的血肉,烧干他的白骨,烧剩一颗鲜血淋漓的心脏,好让他吞吃入腹。
而龙卷风,他站在火光的另一端,视线越过王九落在火海中。
当年他从天后庙中杀出一条路来,浑身浴血,像一尊半神半魔的阎罗。后来他坐镇城寨,以一己之力庇护城寨中的街坊,人们又将他奉为佛陀。
可佛陀也会落泪吗?
他端坐在高台之上,信一是他唯一的信徒。
他在刀与剑砌成的王位上看到邪恶,从血与泪搭建的祭台上看到黑夜,而混沌中升起的暖色却非姗姗来迟的曙光,而竟是吞没所爱的噩梦。
信徒燃尽自己的生命做成香火,神佛却为他跌入凡间的尘土。
龙卷风从此失去了呼唤名字的能力,他的胸腔缠满荆棘,心房被栓上沉重的枷锁。他找不到一处可以安葬信一的地方,他怕信一痛,怕他冷,怕他灵魂被锁在就要拆除的城寨中久久不能离去。
龙卷风在悲悯中落下一滴泪来,眼泪顺着他眼角的细纹滚落,滴在地上。小狗伸出它的脑袋,天真地为龙卷风舔去了这一滴孤独的眼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