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线上买来的“萌犬”变成了“病犬”,治疗又花了几千元,责任谁来承担?大皖新闻记者4月3日下午了解到,六安市金寨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日前审结了一起线上购买宠物狗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但是,没过多久宠物狗就开始出现呕吐症状。经有资质的宠物医院诊断,该宠物狗感染了犬细小病毒。滕某为给宠物治疗花费了4576元。
原告滕某因此提起诉讼。原告滕某认为,被告在发货前未提供任何书面证据证明宠物狗的健康状况,未能履行标的物瑕疵担保义务,应赔偿损失。
法院查明事实后依法作出判决:被告纪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滕某治疗宠物犬损失4576元。收到判决后,被告纪某及时联系法官,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积极支付原告4576元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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