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28批交办兰州市信访案件41件。8月6日交办我市的第25批28个一般信访案件中,属实26件、不属实2件,属实问题已办结17件。8月4日交办我市的第23批2个重点信访案件中,属实2件,属实问题已办结1件。
一、8月9日第28批交办件情况:8月9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28批交办兰州市信访案件41件,其中涉及水污染5件(次)、大气污染8件(次)、土壤污染0件(次)、生态污染4件(次)、重金属污染0件(次)、垃圾污染8件(次)、噪声污染13件(次)、油烟污染6件(次)、扬尘污染4件(次)、其他污染4件(次);涉及城关区29件(次)、七里河区5件(次)、西固区3件(次)、安宁区1件(次)、红古区1件(次)、永登县4件(次)、榆中县5件(次)、皋兰县2件(次)、高新区2件(次),以上部分案件为多重投诉。具体交办件如下:
1、受理编号2146:城关区滩尖子373号洪兴宾馆楼顶有一养鸽子棚,噪音扰民,臭气熏天。另该楼顶有一移动公司的通信基站,居民曾查阅环评报告,环评报告要求“如在附近修建高层住宅后,该基站应予以搬迁”。
2、受理编号2148:城关区和政东街320号金轮花园小区4栋高层共用唯一的蓄水池(蓄水池具体位置不清楚)一直未消毒,市民担心蓄水池的饮用水不安全。
3、受理编号2149:城关区红山根牟家庄南山路原绿色市场南侧紧邻兰山下有一氨机制冰厂(具体名称不详、使用氨气制冰),生产期间气味扰民。
4、受理编号2150:城关区雁兴路基业豪庭小区南门逸飞烤肉烟筒朝向小区院内安装,每日15:00至次日03:00营业时,烧烤油烟味道严重扰民。
5、受理编号2151:城关区麦积山路与会宁路交界处长城山海苑小区7号楼下玉杰胖妈妈餐厅烟道、鼓风机设置在二楼平台上,震动轰鸣声噪音扰民、油烟扰民。市民希望当地环保部门加大此处餐饮店油烟、噪音监管力度,督促此处餐饮店更换设备,解决油烟、噪音扰民情况。
6、受理编号2152:市民对向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受理编号1505(永登县上川镇五联村三社村民耕地被李某某、常某某、常某某盗采砂石破坏,遗留砂坑1个未进行生态恢复,破坏土地面积5亩,导致该处土地无法耕种)问题处理结果不满意。称公示结果是:实际违法当事人李某某一人,系河南省渑池县张村镇秦村6组村民,2014年1月2日以永登县润昌建材公司名义,与上川镇五联村三社签订荒地流转合同。2014年3月李某某以修建水塘为由,擅自在流转土地上采砂,形成砂坑,砂坑面积为5.2亩(其中坑塘水面4亩,未利用地1.2亩),无耕地,砂坑一直未恢复。经当地政府督促,2019年6月28日开始自行回填砂坑,2019年7月12日永登县自然资源局依法向李某某下达“责令整改违法通知书”。市民称公示处理结果与实际不符:(1)沙坑未回填;(2)实际破坏100亩土地;(3)被毁坏的土地为耕地而公示的是未利用地和无耕地,改变了土地性质;(4)未与五联社村民签订协议。
7、受理编号2153:榆中县来紫堡乡东坪村888号浙仑装饰材料厂生产PVC板材期间产生白色粉尘,且机器运转噪音严重扰民。
8、受理编号2155:2018年5月,城关区静宁路134号4单元一楼发生火灾,导致该楼道至今一直有焦味,气味严重扰民。
9、受理编号2159:城关区118路麦积山路西口公交车站北侧清真寺,每日不定时高音喇叭念经噪音扰民。
10、受理编号2160:永登县民乐乡卜洞村委会北侧700米甘肃永固特种水泥厂生产时,排放黑灰色粉尘。另村委会门口连民路(连城至民乐)上,水泥厂的车辆经过时,扬尘严重。
11、受理编号2166:西固区西柳沟街道办柴家台村委会将该村荒山荒地及部分未耕种的地承包给私人用于植树造林生态绿化,经过近20年劳作,植树百万棵,该地现已变成一片绿洲。但柴家台村委会看到效益,便对植树造林者进行断水、断电,造成万棵树木干旱死亡,破坏生态绿化。
12、受理编号2167:七里河区小西湖温州城西侧巷道内(温州城西门)有八九家磨调料的作坊,每日9:00-18:00加工噪音远远超过国家标准的60分贝,声音巨大,噪音严重扰民,导致居民不能正常休息。市民质疑这种小作坊,怎么办理的环评,希望主管部门和经营者协调处理此事,还老百姓一个正常的生活环境。
13、受理编号2168:皋兰县甘肃泛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二期生产以来,污水处理设施不能满足目前生产需求,高浓度污水通过旁道直排市政管网。
14、受理编号2171:(1)城关区何家庄东街4-6号就业局拆迁安置楼被污水常年浸泡,因施工单位在建楼期间挖断了周围居民下水管道,导致污水流入地下室,臭气熏天;(2)平凉路火车站以北200米处,周围全是违章建筑,冬天家家户户使用小煤炉,黑烟滚滚,严重污染空气。
15、受理编号2174:榆中县西关三区周边项目开发施工单位将原有排污管道挖坏至今未恢复,污水直排东侧锅炉房院内,致使院内污水横流,臭气熏天,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16、受理编号2175:“兰州动物园异地搬迁项目”位于皋兰县忠和镇兰州绿博园,兰州绿博园已经过20年的绿化建设,栽培各类优质林木46万株,绿化面积近3000亩。目前,兰州动物园建设项目将要把林地变更为建设用地,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17、受理编号2178:城关区嘉峪关西路360号(甘肃省电子公司家属院)临街巷道拐角处,违法违规修建厕所,堆放垃圾,臭气熏天,蚊蝇滋生。
19、受理编号2181:城关区雁南路天庆大道唐旺餐饮店使用鼓风机将操作间的油烟吹入太阳岛小区院内,每日12:00、18:00尤其严重。
21、受理编号2183:城关区拱星墩街道五星铺西社区东湖小区33号楼附近,物业公司修建洗车店,噪音扰民,且该楼附近垃圾长期不清理,蚊蝇滋生,臭味难闻。
22、受理编号2190:(1)城关区九州海盛花园对面道路绿化带未植树,晴天尘土飞扬,雨天污泥浊水四处横流;(2)五一山西路路口至五一山林场段道路绿化带未植树,晴天尘土飞扬,雨天污泥浊水四处横流;(3)城关区元通大桥工期延拖,拆迁的建筑垃圾不及时清理,导致建筑垃圾常年堆积。
23、受理编号2191:与编号2190反映问题相同。
24、受理编号2192:与编号2190反映问题相同。
25、受理编号2193:榆中县小康营乡徐家峡村八社村干部苏某某在建房时,将村民菜地挖出一个10多米的大坑,现该坑已成为垃圾坑。
26、受理编号2194:市民对向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受理编号1386[(1)榆中县小康营乡徐家峡村张*武、张*宏强行占用徐家峡学校林地修建寺庙,毁坏树木。(2)张*武、张*宏没有经过村委会和林业有关部门的同意,扩大山庄面积,在徐家峡育林地修建四合院和两层茶楼,毁坏林地]问题处理情况不满意。认为修建四合院和两层茶楼的区域原有自然生长的树木被全部砍伐,处理结果中未体现。
27、受理编号2195:城关区新港城D区8号楼1、2单元楼下的“江南小镇、某某东北菜等三家餐饮店”,长期存在油污污染环境,油烟扰民问题。
28、受理编号2196:七里河区金港城住宅小区楼下的各类餐饮店,噪音、油烟污染严重扰民。
30、受理编号2199:城关区临夏路付家巷58号402室住户在家中进行机械加工,噪音严重影响周围住户的生活环境。
31、受理编号2216:永登县柳树镇甘肃陇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将大量蔬菜垃圾倾倒在柳树镇山岺村的龙家湾沙沟内,导致污水横流、臭气熏天、蚊蝇乱飞,严重影响周边生态环境。
32、受理编号2229:西固区临洮街丽景家园北侧50米处兰州铁路局兰州西公务段综合维修车间,每日19:00-次日01:00机械维修声噪音扰民。
33、受理编号2232:城关区雁滩社区宋家滩村天水北路与团结路交岔口有7栋砖混楼房(大部分6层),楼内居民使用木柴做饭、烧水,影响周边环境空气质量。
34、受理编号2233:西固区金沟乡小金沟村金月湖垂钓园停车场北侧10米处有一喷漆厂(无名称、无手续、无污染处理设施,主要从事大型钢结构件的喷漆处理)生产期间产生刺鼻气味。
35、受理编号2235:城关区雁儿湾路欣欣嘉园东区1号楼下一碗兰餐馆油烟扰民,另该餐馆北侧30米处大虾火锅店烟道朝向小区内,油烟扰民。
36、受理编号2237:城关区东岗东路范家湾村刘家湾村民将生活垃圾倾倒在刘家湾40号东侧、北侧,污染环境。
37、受理编号2240:城关区朝阳村五一山新村25号院落将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等随意抛洒在周围,蚊蝇滋生,臭味扰民。
38、受理编号2243:每日20:00至22:00,城关区南关十字西北角草坪处有人聚众跳广场舞,使用两只大功率音响播放音乐,噪音扰民。
39、受理编号2247:安宁区甘肃省科技馆对面中海凯旋门西门1号楼下萌宠宠宠物店,全天狗叫声扰民,夜间尤为严重,且该店狗屎臭味扰民。
40、受理编号2252:七里河区工林中路五星花园北侧500米处有一牛羊肉市场,每日03:00、04:00在马路边装卸屠宰后的牛羊,血水横流,且市场内的商贩将生活污水倾倒在马路边上,卫生环境脏、乱、差,气味难闻。
41、受理编号2254:城关区中山路上沟怡安小区与兰东小区中间空地上有一家德邦物流公司,每日06:00至09:00、17:00至19:00,物流车辆倒车语音噪音扰民。每日18:00至20:00,物流公司内气钉枪钉箱子声、外卖人员喧哗声噪音扰民。
二、8月6日第25批一般件办结件情况: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8月6日交办我市的第25批28个一般信访案件经核实,属实26件、不属实2件,属实问题已经办结17件。具体办结情况如下:
1、受理编号1835:2014年,云南城投公司在城关区金城路50号至76号北面10米处白塔山修建护坡,损坏山体植被,在半山处每隔3米挖20米深的大坑,共挖30个左右,至今未回填,导致此处山体滑坡。
此问题经兰州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兰州市林业局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转办件内容中所述修建护坡区域,为云南城投公司实施“徐家湾旧城改造项目”边坡治理工程,建设单位与兰州市白塔山管理处签订了占用林地补偿协议书,林业部门允许其在限定范围内占用林地。半山处所见“30个左右大坑”是该边坡治理工程设置抗滑桩及挡土板后未回填,现状形成约30个左右长4m宽2m深7至8m的大坑。根据专业单位现场调查,项目西段42根抗滑桩、挡土板及桩身锚索已完成施工,现治理效果较好,未见明显变形迹象。
针对转办件反映情况,8月7日上午,兰州市自然资源局会同兰州市林业局、专业技术支撑单位甘肃智广地质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对该施工区域进行了现场实地调查。建设单位云南城投公司出具了《兰州市徐家湾边坡治理工程分段设计X2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施工图设计》,技术支撑单位甘肃智广地质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按照施工图设计及专业调查,出具了《兰州市徐家湾边坡治理工程分段设计X2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现场调查情况说明》,提出五条建议:一是工程结束后回填坡脚废弃基坑;二是工程结束后清理桩前堆积弃渣;三是桩板墙后按原设计尽快进行回填;四是未施工部分尽快进行施工,消除安全隐患;五是加强雨季监测。目前“徐家湾旧城改造项目”边坡治理工程正在施工,工程完工后该区域地质灾害隐患将得到有效治理。
该问题总体情况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兰州市自然资源局将会同城关区政府,加强对该施工区域的巡查监测,做好相应预防处置工作;督促云南城投公司按照《兰州市徐家湾边坡治理工程分段设计X2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施工图设计》要求,加强施工期间的监测,强化安全管理,按进度科学施工,按期保质完成治理工程,避免引发新的环境问题。
2、受理编号1841:市民对向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编号151号(安宁区蓝科路与众邦大道交界处,有一众邦电缆厂,每天22:00以后,有刺鼻浓重橡胶味道,市民闻到后,有头痛恶心症状;24小时噪音扰民,影响居民生活)问题处理结果不满意,市民称今日头条公示的处理结果为停产,但实际电缆厂正常进行生产。
此问题经安宁区政府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针对转办件反映问题,8月6日,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对众邦电线电缆集团有限公司生产情况进行核查,同时,今日头条公示受理编号20、52、151、162、164、202号案件办理内容没有表述“处理结果为停产”的内容。
2019年3月,与该公司毗邻的中海广场商住小区建成并陆续入住,成为新增的环境敏感点。该公司电线车间、电缆车间、PVC车间和橡缆车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对周边产生影响。其中,电线车间、电缆车间工艺废气主要成份为非甲烷总烃,PVC车间工艺废气主要成份有甲苯、氯化氢、硫化氢、氨及非甲烷总烃。橡缆车间工艺废气主要成份为粉尘及橡胶气味。转办件内容中“24小时噪音扰民”是指该公司导体车间东侧外墙平台上5台冷却塔(3大2小)风机及塔内水流运行、PVC车间鼓风机和导体车间设备噪声。8月4日晚,由于该公司职工操作失误,导致导体车间东侧运行的3台冷却塔烧毁。目前,新冷却塔设备正在采购,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要求该公司必须将新采购的冷却塔放置在符合噪声排放的区域。
2019年5月20日、6月28日、7月16日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委托甘肃隆宇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对该公司毗邻的中海广场北侧、中兴厂家属院内空气中的甲苯、氯化氢、硫化氢、氨及非甲烷总烃和恶臭气体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限值要求,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排放限值要求。2019年7月5日,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要求该公司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厂区有组织废气排放进行检测,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限值要求。2017年4月至今,该公司对无组织废气自行委托检测,截至目前共委托检测6次,所有检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限值要求。
2019年7月16日,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对该公司PVC车间、橡缆车间再次进行现场检查,废气处理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除尘器布袋清理更换、片碱投放及活性炭更换台账记录健全。7月18日,安宁区政府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加快异地搬迁进度,并要求在此期间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制定更加严格、标准更高的技术改造方案,尽最大努力降低对周边群众的影响。该公司已制定《技改方案》,并书面承诺于2019年底前将PVC车间搬离该敏感区。
7月26日,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对该公司再次进行现场检查,要求该公司对电线车间、电缆车间及橡缆车间收集后的废气加装处理设施,进一步降低污染物排放浓度。
7月26日,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委托甘肃隆宇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兰州众邦电线电缆集团有限公司厂界东南侧、东北侧、南侧、西侧、北侧空气中的硫化氢、氨及恶臭气体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排放限值要求。
7月31日,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委托甘肃隆宇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兰州众邦电线电缆集团有限公司厂区有组织废气排放和无组织废气排放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排放限值要求。
7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向兰州众邦电线电缆集团有限公司下发《关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做好环保工作的通知》(兰安环发〔2019〕14号),要求该公司对工艺废气进行深度治理,最大限度消除废气异味。同时,要求该公司加强废气无组织排放管理,实施生产过程密闭化、自动化、负压收集等技术改造;对已完成噪声治理的3座冷却塔再完善、再治理,设置隔声屏障;对厂区各类噪声源进行排摸,组织专家客观分析,制定可行的治理方案和实施进度。7月26日,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委托甘肃隆宇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厂界进行了昼间、夜间噪声检测,昼间检测值均低于65dB限值要求,夜间检测值除北侧受背景交通噪声影响超标外,其余点位检测值均低于55dB限值要求。8月1日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委托甘肃隆宇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厂界西侧、北侧、东北侧、东南侧噪声进行了夜间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排放限值要求。
为了充分做好该公司周边居民群众解疑释惑工作,2019年7月22日19:30,安宁区组织召开由企业负责人、群众代表、法律专家、环保专家等参加的恳谈会,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并解答有关问题,最大限度争取居民群众的理解与支持,进一步督促该公司回应群众关切、加快解决问题。
7月26日,安宁区邀请行业专家对该公司进行实地调研并形成《关于兰州众邦电线电缆建设项目环保措施落实情况的说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要求该公司根据专家提出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技改方案并加快实施。
7月29日,安宁区政府在邀请专家会商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解决兰州众邦电线电缆集团有限公司废气噪声扰民问题工作方案》,方案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组织技术指导组对该公司环境问题进行会诊,督促企业制定治理方案并制定更严格的监管机制,坚持推行绿色标准管理,完善信息公开和信访联络机制。同时要求企业进一步主动作为,以更高标准落实各项治理措施。
7月30日下午,安宁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带领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区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安宁分局主要负责同志现场再次与该公司负责人进行协商解决,就该公司综合治理方案和时限要求提出了明确要求。
8月1日,该公司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的要求,制定了《兰州众邦电线电缆集团有限公司环境提升方案》《兰州众邦电线电缆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环境提升的承诺》,该公司承诺将于2019年10月25日前完成各项整改工作。同时,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将督促该公司以区域噪声、废气检测结果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为标准,加强与周边居民群众的沟通联系,随时公示公开进展情况和检测结果。
该问题总体情况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安宁区严格按照制定的工作方案和该公司制定的环境提升方案,督促该公司切实落实整治措施,并跟踪督促企业加快异地搬迁进度,有效解决气味噪声扰民问题。
鉴于兰州市安宁区环境监测站副站长刘某某在6月11日噪声检测中存在工作不严谨,对部分检测点位声功能区判定不准确的问题,7月20日,安宁区纪委给予刘某某同志诫勉谈话。
3、受理编号1844:城关区渭源路37号门口道路安装了高速减速带,夜间机动车经过时,噪音扰民。
此问题经兰州市公安局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渭源路37号位于宁卧庄小学南侧,小学大门正对渭源路,为保障学生上下学的出行安全,特在宁卧庄小学门口南北两侧道路双向各设置了三条震荡减速带,警示过往车辆减速让行,确保学生安全。渭源路37号周边仅有一处寒旱所建筑工地,现已施工完毕,无渣土车辆进出。
针对转办件反映问题,市公安局东岗交警大队一是在渭源路开展夜间秩序整治,严查无通行证通行、不按审批线路通行的大型货车、严查鸣号交通违法,提醒过往车辆尤其是大型车辆在渭源路路段通行时减速慢行、禁止鸣号。今后,东岗大队将加大夜间巡逻频次,对大型车辆通行量较大的道路狭窄、群众居住集中路段将持续开展交通秩序夜查,警示过往车辆自觉做到“禁止鸣笛,减速慢行”,做到文明驾驶,安全行车。二是在渭源路南段(宁卧庄小学)加装禁止鸣号、学校、减速慢行标志,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语言,警示驾驶人经过此路段时减速慢行。三是对所有在政务大厅办理电子登记的大型货车驾驶人、所有人、管理人,通过移动、联通、电信群发送“禁止鸣号、减速降噪”短信语,进一步提高驾驶人遵章守法意识。通过采取在该路段设置禁鸣标志、完善道路交通语言、群发短信提示语、加派巡逻岗严厉查处鸣号、违反限行规定交通违法行为等措施,有效降噪减污,为群众努力创建良好生活环境。
该问题已办结。
4、受理编号1845:每日20:30-22:30,城关区原香格里拉洗浴中心对面市民跳广场舞,音乐声太大,噪音扰民。
此问题经城关区政府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5、受理编号1847:西固区达川乡吊庄村兰永高架桥下,堆积了大量的生活垃圾、废弃建筑材料,污染环境。
此问题经西固区政府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该区域存在少量生活垃圾和废弃砖瓦,由于村民环保意识欠缺,将农田中的废秸秆和翻修房屋时产生的废弃砖瓦堆放在路边,影响周边环境卫生。西固区已组织保洁人员及车辆对现场枯枝败叶和废弃建筑材料进行清理,现已全部清理完毕。
6、受理编号1848:每日07:30-23:00,城关区雁儿湾路欣欣嘉园东区对面南河道旁边空地,有人跳广场舞、唱秦腔、吹笛子噪音扰民。
7、受理编号1851:2019年7月中旬至今,每日03:00-05:00,七里河区晏家坪建工苑景小区周围弥漫着一股类似于化学药品的味道,臭味刺鼻,住户闻到味道后会有头晕、胸闷现象。
此问题经七里河区政府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该问题总体情况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兰州市生态环境七里河分局将按照工作职责继续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力度,严肃查处污染环境的违反行为,为周边群众创建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8、受理编号1853:红古区红古镇水车湾村2社水车湾砖厂、水车湾砂厂拉运砖、砂时载重卡车往来,扬尘严重,灰尘落在水车湾村道两旁庄稼地内,影响农作物生长。
此问题经红古区政府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转办件内容中所反映红古镇水车湾村二社村道建于2008年,因年久失修,破损严重,过往车辆多为祁某某经营的砖厂、砂厂往来运输车辆,车辆经过时存在二次扬尘问题。红古区执法局督促祁某某组织人员对该段村道立即进行清扫保洁并洒水降尘,要求企业每日洒水四到六次,及时清扫保洁,往来运输车辆严格落实密闭运输,确保不再出现道路遗撒及二次扬尘。红古镇及红古区执法局也将开展不定期巡查,督促企业做好每日的清扫保洁及洒水降尘等工作。
9、受理编号1856:城关区中街子穆家炒面餐饮油烟无组织排放,从后厨窗户直接排放至静宁路179-5号单元楼,营业期间油烟扰民。
中街子穆家炒面安装有油烟净化设备及高空烟道,但该店铺油烟净化器老化且规格不达标,油烟处理不彻底,排放油烟影响周边环境。城关区城市管理局联合酒泉路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该店立即更换油烟净化设备,避免油烟扰民现象发生。同时,要求该店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备并建立清洗台账。现场执法人员还对该店负责人宣传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一系列法规,进一步增强其环保意识。目前,该店已重新安装油烟净化器。
10、受理编号1857:红古区红古镇新庄村7社罗某某砂场占用耕地4.5亩(位于兰州宏源水电站办公楼东侧50米,湟水河旁边)采砂洗砂,现场遗留两个长50米、宽20米、深3米的砂坑未进行回填,导致此处耕地无法种植农作物。
红古区通过查阅2016至2018年卫星影像图,该处地貌2016年为湟水河河边荒滩,属村集体未利用地。2017年6月,红古区水务局实施的新庄段湟水河治理工程由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承建。转办件内容所反映的两处砂坑是施工单位根据湟水河治理工程施工要求,与该地块所有人商定后开挖,并就地对河道内疏浚和基坑开挖的砂石料进行筛选,用于湟水河治理工程。2018年7月,该段湟水河治理工程基本完工,所有附属设施均已拆除,但施工单位未对湟水河坝体外60米处、80米处地块的临时开挖砂坑进行回填平整。红古区水务局已向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施工单位7日内平整砂坑、恢复原貌。
该问题总体情况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红古区将督促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尽快完成对砂坑的回填平整工作。
建安西路、枣林路是大型货车从西固经深安大桥、银滩黄河大桥进入安宁区的主要通道,同时也是向北环路行驶的主要通道。加之安宁辖区厂站、正在开工建设项目较多,按照“白天客运夜间货运”及兰州市货车限行规定,大量大型货车夜间通行,噪音扰民。安宁大队继续落实原有管控措施的同时,要求西固大队加强通行管控:一是西固大队岸门卡口岗、安宁大队南坡平卡口岗即日起严格执行货车限行规定:零点之前禁止所有三轴或8吨以上车辆通行(已办理通行证的除外),零点以后对符合规定的办理临时通行证,不符合规定的一律劝返;二是安宁大队在枣林路、建安西路安排警力,设置检查点,严查大型货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对未办理通行证通行的大型货车一律按照违反禁令标志罚款200元记3分,对已办理通行证但未按照审批线路通行的,一并按照违反禁令标志罚款200元记3分;三是科研所对货车通行电子围栏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更换、维修不能正常工作电子警察,切实发挥电子围栏管控作用。探索研究对临时通行证按照通行线路进行审批,做到精细化管理。
通过大队之间相互协作,严格货运车辆夜间通行秩序管控、加强夜间路面交通秩序巡逻严查限行、鸣号等交通违法行为,规范夜间大型货车通行秩序,提高驾驶人遵章守法意识,切实达到降噪减污的目的,并作为常态化工作长期坚持。
12、受理编号1871:永登县城关镇佳宁小区7-12号楼下商铺多为餐饮店,近20个烟道、烟囱向小区院内排放大量油烟、浓烟,中午、晚上噪音严重扰民。
此问题经永登县政府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该问题总体情况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永登县责成永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改装的小功率风机噪音达标排放情况进行检测验收,同时加大日常检查力度,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13、受理编号1872:榆中县小食品加工销售点大部分卫生情况差,尤其是卖豆腐的店,将污水、垃圾随地乱倒,苍蝇臭虫乱飞乱跑,臭味扰民。
此问题经榆中县政府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14、受理编号1873:榆中县三角城镇三角城村魏家圈社魏某某私自占用河道、农田,在河道内采砂、建设菜库。2019年榆中县政府整治河道将魏某某河道内的砂厂关闭后,其又在魏家圈7社的一个沟里,无任何手续,砍伐树木,占地采砂,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此问题经榆中县政府联合兰州市水务局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关于“榆中县三角城镇三角城村魏家圈社魏某某私自占用河道、农田,建设菜库”的问题,情况属实。2013年9月,榆中县三角城镇三角城村魏家圈社村民魏某某占用该村河道管理范围内的5.9亩耕地(属集体用地和荒地,不属于农田)建设兰州盛风蔬菜保鲜库,属土地违章建设,只办理了营业执照。因魏某某先后占用集体土地2亩和3.9亩,榆中县国土资源局分别于2014年4月2日、2016年3月29日,对魏某某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榆国土资执罚〔2014〕18号、榆国土资执罚〔2016〕52号),责令其自行拆除在违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备,分别处以6782元和26000元的罚款。
关于其“在河道内采砂”和“占地采砂”的情况不属实。经现场调查核实,2017年至2019年3月期间,兰州盛风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在甸子河三角城村魏家圈社河段原荒地和荒沟内建设一处砂石料加工点,没有在河道内采砂或占地采砂行为。该加工点只是收购榆中县城棚户区改造等基坑开挖出的基坑料进行加工,并未采砂。2019年3月,该砂石料加工厂因部分占用了河道管理范围,榆中县政府在河道整治专项行动中对该砂石料加工厂进行了强制关停拆除。
榆中县国土资源局针对兰州盛风蔬菜保鲜有限公司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耕地和集体用地进行违法建设的行为,已经两次做出行政处罚。2019年4月12日,为妥善解决农产品保鲜储藏库用地手续不完善的问题,榆中县人民政府发文(榆政字〔2019〕83号)按程序上报兰州市人民政府,力争在2020年6月底前完成全县31家农产品保鲜储藏库用地手续。目前,兰州盛风蔬菜保鲜有限公司正在补办用地手续。
针对兰州盛风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建成生产的违法行为,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榆中分局已于2019年6月3日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魏某某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未经环评审批不得恢复生产;同时要求企业对现场的砂石料进行覆盖,并对场区道路采取洒水抑尘措施。目前,兰州盛风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已停产。2019年8月6日,榆中县自然资源局对兰州盛风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违法占用土地,修建加工厂的违法行为下达《自然资源违法后果预先告知书》(榆自然资执预告〔2019〕235号)和《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告知书》(榆自然资执责停〔2019〕235号),责令魏某某限期拆除或者清理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
15、受理编号1875:每日17:00-次日02:00,城关区正宁路夜市商贩拉车子声、吆喝声、铁锅炒菜碰撞声等噪音严重扰民。
16、受理编号1877:每日04:00,西固区二十五街区兰化托儿所南门有两个大型垃圾桶,环卫部门垃圾车清运垃圾、压缩垃圾时噪音扰民。
经西固区城管局、福利路街道赶赴现场核查,该信访投诉问题反映的地点为西固区兰化二十五街区幼儿园,环卫中心在幼儿园南门安放大型垃圾桶两个,用于收集该区域垃圾,环卫垃圾车清运垃圾时存在装卸噪声。针对存在的问题,福利路街道首先对兰化25街区188号楼5、6单元20户居民进行入户走访,其中8户反映清运时无噪音扰民现象;3户反映清运时有声音但不影响休息;9户反映清运时声音过大,噪音扰民情况属实。其次,针对“环卫垃圾清运车工作噪声扰民”问题,西固区因地制宜调整了垃圾收集点,将该处垃圾点撤除,调整至天鹅湖垃圾清运点,这样,既能收集该处垃圾又不影响周边群众住户正常休息。
17、受理编号1878:城关区永昌路南口亚欧大酒店后院内有一个垃圾台,酒店在此倾倒了大量的餐厨垃圾、生活垃圾,臭味扰民。
经城关区白银路街道现场核查,该酒店垃圾房存在垃圾,臭味扰民。根据现场检查发现的情况,白银路街道要求亚欧大酒店立即清理垃圾,喷洒药物消杀蚊虫,并要求酒店每天定时开展清扫保洁,垃圾日产日清。其次,酒店与甘肃驰奈生物能源系统公司签订餐厨垃圾收运协议,每天定时定点对亚欧大酒店餐厨垃圾进行清运。同时街道开展环境卫生日常巡查及垃圾分类宣传工作,确保酒店整改到位。目前,该酒店已及时清理垃圾,并承诺定期开展蚊蝇消杀工作,臭味扰民问题已解决。
18、受理编号1879:2019年5月至今,榆中县三角城乡大坡坪村胡家沟内,高原夏菜冷库在沟内倾倒了大量的烂菜叶,气味难闻。
该问题总体情况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榆中县政府将继续督促兰州金星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对所倾倒的尾菜的清运处理工作,使其尽快落实。同时进一步加强对类似企业的监管工作,做到举一反三,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19、受理编号1880:每天09:00-13:00;16:00-21:00,城关区甘南路550号至552号一楼、二楼的一品香酒店,划拳声、嬉闹声、换气扇、抽油烟机运转时电机震动等噪音扰民,且烟道朝向小区,油烟扰民。
经城关区城市管理局、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城关区市场监管局、皋兰路街道进行现场核查,发现该餐饮单位后堂安装一台轴流风机噪声较大,存在噪声扰民现象,执法人员要求现场拆除该风机。风机拆除后,噪声经检测达标排放。根据现场检查的结果,该餐饮单位后堂集烟罩全部已安装油烟净化板,油烟净化后经烟道高空排放。执法人员要求该餐饮单位负责人定期清洗油烟净化板并设立台账,在酒店大厅显著位置张贴文明用餐的提示用语。同时执法人员对该餐饮单位负责人宣传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环保意识。该餐饮单位负责人承诺,在经营过程中不扰民,如有顾客大声喧哗、划拳、吵闹时及时劝阻。今后,城关区城市管理局将继续加强对该店的巡查力度,确保该餐饮单位不再发生油烟、噪声扰民问题。
20、受理编号1881:精诚物业在安宁区北滨河西路122号倚能黄河家园27号楼北侧空地上有一垃圾场,气味难闻。
经十里店街道办事处现场核查,倚能黄河家园小区当前的物业管理服务单位为精诚物业公司,群众信访投诉中所述,安宁区北滨河西路122号倚能黄河家园27号楼北侧空地上有一垃圾场,气味难闻问题,系该小区27号楼北侧空地建筑垃圾及枯枝荒草堆积现象。针对群众信访投诉中存在的问题,8月6日下午,十里店街道办事处现场督促精诚物业公司对该空地堆放的垃圾进行了彻底清理。截止8月7日上午,该处垃圾已全部清运完毕。
在今后的工作中,安宁区政府将责成十里店街道办事处加大对精诚物业公司的监督管理,确保该小区环境卫生整洁有序,为小区居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21、受理编号1882:每日22:00-23:00,永登县树屏镇哈家咀村委会北侧1公里处树屏产业园阳光碳素厂,将工业废水排入园区东侧100米处土地内,造成种植的树苗、玫瑰花枯死。
经工作人员现场核查,兰州阳光炭素有限公司位于永登县树屏镇哈家咀村,主要从事电极糊生产,2013年4月15日该公司取得《兰州阳光炭素有限公司永登分公司年产10万吨节能自焙电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甘环审发〔2013〕50号);2015年10月15日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兰环复〔2015〕90号)。自2019年1月至7月一直处于停产维修状态,期间分别于2019年1月、4月向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上报停产检修和延期复产报告,8月份开始正常生产。该公司生产废水为糊料成型冷却水和沥青烟净化系统喷淋塔吸收水,经过沉淀过滤后全部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厂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出水集中收集于储存池,用于厂区绿化,也不外排。现场勘查厂界东侧100多米处,约有7亩耕地栽植玫瑰和杏树,确有部分枯死现象。针对发现的情况,经永登县农业农村局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查看,该处植物枯死的原因与植物根系的发达程度和自身抗逆性的强弱有关。一方面,此地处于低洼积水地带,2018年7月份以来的多次降雨导致该地块长期积水,致使树苗长期浸泡沤根枯死;另一方面,树屏镇境内地表盐碱化程度较重,降雨形成的地表径流盐碱浓度大,高浓度盐碱也会造成苗木枯死。
今后,永登县各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该公司巡查监管力度,促该公司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污染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2、受理编号1883:永登县武胜驿镇屯沟湾村向南1公里处红狮水泥集团采石场开山炸石,造成扬尘污染,且运输石料的车辆未封闭,石料沿路遗洒,破坏了该村永登县老牧人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10亩左右的草坪和灌木林。
经永登县应急管理局会同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武胜驿镇查阅资料,兰州红狮水泥有限公司小喳山石灰岩矿位于武胜驿镇屯沟湾,采矿许可证号C6201002010127120099639,矿区面积为0.4259平方公里。安全生产许可证号为(甘兰)FM安许证字〔1010〕。2017年2月取得《兰州红狮水泥有限公司小喳山石灰岩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2017年9月通过兰州市环境保护局项目竣工验收(兰环验〔2017〕9号)。2017年12月,兖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与兰州红狮水泥有限公司签订爆破工程服务合同,负责该矿山的开采和石料运输。检查发现该矿山裸露面未完全覆盖,存在扬尘现象;运输车辆未加盖篷布,有遗撒现象。根据现场检查的结果,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向兖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存在的问题立即全面进行整改,拟处罚款61000元。同时,要求兖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加强环境管理,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抑尘措施。
关于破坏草坪和灌木林问题。永登县老牧人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在矿区范围外,与矿区直线距离约990米,承包草原最近边际线与矿区边际线直线距离约230米,且矿区道路不经过老牧人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承包草原区域,不存在“破坏老牧人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10亩左右的草坪和灌木林”行为。
该问题总体情况还在办理过程中。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行政处罚正按程序办理。下一步,永登县责成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武胜驿镇加大检查频次,督促矿企严格落实抑尘措施,督促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建立扬尘管控长效机制。
23、受理编号1884:城关区畅家巷社区小沟头112号大自然烤肉每日16:00-次日2:00营业期间,喝酒、划拳喧闹声噪音扰民。
城关区城市管理局对畅家巷社区小沟头112号大自然烤肉店进行核查时发现,该店每日16:00-次日2:00营业期间确有喝酒、划拳大声喧闹等噪声扰民现象。针对噪声扰民的问题,执法人员要求负责人在经营期间及时劝阻顾客因喝酒、划拳、大声喧哗造成的噪声扰民行为,并在店内明显位置设置文明用餐提示标语;同时对该店负责人宣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环保意识。大自然烤肉店负责人已写下承诺书,承诺文明规范经营。今后,执法人员将加强监管巡查力度,保证周边居民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此问题已办结。
24、受理编号1907:市民对向中央第五环境督察组反映编号386号(2018年8月至今,城关区民主西路甘报日报社印刷厂夜间生产,机器噪声扰民,印刷油墨味刺鼻)问题处理结果不满意,公示内容为:一是夜间生产报纸,白天印刷其他,夜间降负荷生产;二是在八色机车间噪声源处,安装隔音墙;三是综合楼北侧印刷车间一楼窗户用石膏板密封。市民称噪声和印刷油墨味依然存在。
针对甘肃日报印务中心噪音扰民问题,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自2019年5月以来,先后两次对该单位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报告显示其厂界噪声超标排放。并于6月14日向其下达了《限期治理项目任务单》,要求立即对噪声进行治理。该单位根据任务单制定了《甘肃日报社印刷厂噪声扰民技术调查和治理方案》,2019年6月开始招标工作,2019年7月5日完成招标。2019年7月18日,由于该单位未按期完成噪声治理工作,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依据《兰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进行立案查处。2019年7月22日,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对该单位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0.8万元,督促其尽快整改完毕。2019年8月6日现场检查,该单位正在对噪声进行治理。
针对油墨气味污染的问题,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于2019年6月14日对甘肃日报印务中心检查时发现,该单位虽然完成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但在生产时车间未关闭门窗和窗户,车间部分玻璃破损,存在废气外泄、油墨气味扰民的现象。现场要求在密闭环境下生产作业。7月26日,该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对其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四个排放口(综合车间、旧车间、秋山八色车间、胶包车间)进行采样分析,依据《兰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兰州市包装印刷行业大气污染物暂行排放标准的函》的规定,检测报告显示针对笨、甲苯+二甲苯、VOCs三种污染物的检测结果满足相应限值要求。2019年8月6日现场检查时,该单位已密闭门窗。
下一步,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将继续督促该单位尽快完成整体噪音治理工作,确保噪音扰民问题彻底解决。
25、受理编号1910:2015年至今,新疆路桥公司在皋兰县黑石镇石青村五社西南方向100米处施工修建G341国道,国道西侧20米处为水源地,此处修建了一条水渠,下雨后水渠两侧泥沙及村内下雨后的雨水流至水源地水井中,影响牲畜用水。
此问题经皋兰县政府现场核查,反映情况不属实。
经皋兰县水务局、交通局和黑石镇政府工作人员现场核查,群众反映的“国道西侧20米处为水源地”,实为上世纪40年代黑石镇石青村五社村民集体开挖的水井,距G341国道直线距离10米,该水井目前仅用于个别村民饲养的牲畜饮用。G341国道于2016年4月开工建设,2018年6月全线通车。施工过程中,新疆路桥公司在道路两侧配套建设了排水渠,为防止雨水流入该水井,在其两侧建设了2个蒸发池,西侧的蒸发池距该水井100米,东侧的蒸发池距该水井200米,2016年12月底完工。下雨后村内雨水及路面雨水汇入G341国道两侧的排水渠和蒸发池自然蒸发,不存在“下雨后水渠两侧泥沙及村内下雨后的雨水流至水源地水井中,影响牲畜用水”的情况。
26、受理编号1912:2019年8月至今,每日08:00-22:40,城关区南滨河路兰州音乐厅北侧黄河边兰州市第四届青岛啤酒节,高音喇叭、音响噪音扰民。
此问题经兰州黄河风情线大景区管委会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27、受理编号1915:每日04:00,城关区雁宁路荣达小区内垃圾清运车清运垃圾时噪音严重扰民。
28、受理编号1916:每日06:00,城关区平凉路大教梁某机关大院执勤兵训练喊口号噪音扰民。
此问题经城关区政府现场核查,反映情况不属实。
今后,广武门街道办事处安排网格员加大对周边区域巡查频次,杜绝发生扰民现象。
三、8月4日第23批重点件办结件情况: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8月4日交办我市的第23批2个重点信访案件经核实,属实2件、不属实0件,属实问题已经办结1件。具体办结情况如下:
1、受理编号1701:榆中县来紫堡乡榆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将工业污水(黑色污水、飘有油花)排入炼铁作业区南侧300米处排洪沟内,恶臭味严重扰民。
(一)举报情况是否属实。
8月5日接到信访件后,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局榆中分局、和平工业园区管委会立即现场核查。经调查核实,确定为兰州舜世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将清洗食品添加剂原料罐的废水,私自倾倒在榆钢炼铁作业区南侧300米处的泄洪沟内,造成排洪沟内有褐色废水。
(二)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兰州舜世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和平工业园卧龙川园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123MA74EMC142,环评手续目前办理中。2019年7月24日,该企业将2立方米清洗废水(含焦糖、香精)用罐车拉运倾倒在榆钢炼铁作业区南侧300米处的泄洪沟内。因降雨原因,废水和雨水汇集量约30立方米。废水呈褐色,有香味,未见油污,检测废水PH值8左右。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榆中分局检查发现后,要求兰州舜世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立即清理倾倒的废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九项,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该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126500元。7月25日,监督该公司对倾倒的清洗废水进行清理,运回该厂存贮。
8月5日接到信访转办件后,榆中县与市生态环境局立即现场核实,未发现兰州舜世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继续倾倒废水现象。由于8月4日降雨后,泄洪沟聚集的雨水浸泡淤泥呈现褐色。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榆中分局、和平工业园管委会要求该公司对泄洪沟内的雨水运回该厂存贮,对泄洪沟内的淤泥彻底清理。8月6日,再次检查时,兰州舜世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榆钢炼铁作业区南侧泄洪沟内汇集的雨水、淤泥已全部清理,雨水约30立方米运回该厂贮存,淤泥2车约6立方米,运送至来紫堡垃圾场进行了处置。2019年8月6日,兰州舜世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纳罚款126500元。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榆中分局对榆中钢铁有限公司炼钢区域进行了现场检查,炼钢产生的废水全部循环使用,未外排。
今后,榆中县将进一步加大日常环境执法巡查检查,督促兰州舜世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落实各项环保要求,并对和平工业园卧龙川园区进行全面清查,同时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明确要求企业认真履行治污责任,对环保不达标企业、超标排污、偷排漏排行为严肃查处,发现一起,从严从快查处一起,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三)办理结果及问责情况。该问题已办结,无问责情况。
2、受理编号1704:安宁区北滨河西路二十九佳园北侧50米处左右有一铁路编组站,火车经过时刹车噪声严重扰民。且每日20:00-次日06:00,该编组站高空悬挂大瓦数灯,灯光严重扰民。
接转办后,安宁区立即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执法人员对该信访投诉问题再次进行核查。经查,信访投诉问题中所述的铁路北货场中转中心实为兰州北编组站(以下简称该编组站),该编组站是由兰西机务段、兰西车辆段、兰州北车站3家单位组成,属兰渝铁路兰州枢纽配套工程项目。该编组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于2008年8月1日经国家环保部审查批复,2009年10月开工建设,2012年12月通车运营,所有权属兰渝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目前委托代管主体为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该编组站现有缓行器制动梁76组,其中上、下驼峰各38组,上驼峰距该小区1.5公里以上,不存在噪声扰民问题,噪声影响主要集中在下驼峰。该编组站毗邻国资委二十九佳园居民小区(以下简称该小区),小区2010年5月开工建设,2014年5月竣工,由于该小区居民住宅楼与该编组站平行并列,该编组站下驼峰在列车编组溜放作业时产生的轮轨噪声和制动噪声对该小区影响较为敏感。
针对信访投诉反映的灯光扰民问题,8月5日上午,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对该编组站再次进行现场检查,该编组站在靠近该小区作业区范围内设置有2组灯桥,5组灯塔。主要作用是保证该编组站列车行车安全及作业人员人身安全,灯光由光感系统控制,视能见度情况自动开启或关闭。
针对信访投诉反映的灯光扰民问题,经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与该编组站现场协调,该编组站计划于2019年秋季检修时对毗邻该小区的灯桥和灯塔进行调整,在不影响该编组站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尽最大可能减少灯桥和灯塔数量,降低亮度对周边居民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