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厦门汽车城二期、6#楼三层
2、项目工程手续文件:集发展备案【2023】039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50200202300197号
3、项目地址:厦门市集美区11-07北站片区岩兴路与珩丰路交叉口东南侧,两地块北、南、西、东分别临岩兴路、岩隆路、珩丰路、圣果路,两地块之间为窗内路。(意向承租人需提前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4、招租标的:厦门汽车城二期12号、13号地块在建房屋;公服中心6#三层
5、物业基本情况:12号地块用地面积14876.130㎡,建筑面积约:22000㎡;13号地块用地面积10383.391㎡,建筑面积约:15160㎡;每个地块上建筑物共三层,一层层高约6m,二、三层层高约5.4m。公服中心6#楼三层层高3.4m;
公服中心6#楼三层,面积772.48㎡;
6、租赁用途:二期:仅限于经营品牌汽车4S店,包括汽车展示、汽车交付、汽车售后等业务。公服中心:办公、展览、摄影、培训等;
7、招租标的合同包明细表:
合同包
编号
一层(㎡)
二层(㎡)
三层(㎡)
合计(㎡)
标的1
12-04
1263.17
1277.25
3817.68
标的2
12-05
1273.35
1153.00
3579.36
标的3
13-01
2350.61
2629.38
2602.39
7582.38
标的4
13-02
2350.08
2629.45
2597.99
7577.52
说明:1、汽车城二期项目正在建设中,表中面积数据为图测预估面积,最终计费租赁面积以项目建成后房屋实测报告为准。2、本项目招租有多个合同包,表中每个合同包的标的范围不得打散拆零,意向承租人可以选择租赁表中一个合同包标的物业,也可选择租赁多个合同包标的物业(选择多个标的物业的必须是相邻标的物业,可合并签订一份租赁合同)。
8、招租标的交付:待汽车城二期项目建成通过竣工验收后,按毛坯状态交付。
二、基本商务条件
1、租赁期限:汽车城二期最高9年。
2、租金:招租人结合行业市场情况与意向承租人进行磋商谈判。
3、租金单价递增方式:前三年不递增,后续租金单价递增方式招租人结合行业市场情况与意向承租人进行磋商谈判。
4、经营培育期(含装修期):招租人结合行业市场情况与意向承租人进行磋商谈判。(说明:经营培育期的执行方式为优惠后的金额在合同租赁期前N年相应分摊。)
5、租赁保证金:相当于三个月成交基准月租金的金额。
6、租金支付方式:每三个月为一个交租期。
7、综合管理费:4.5元/月/平方米(基准综合管理费)。
三、承租人资格要求
1、承租人应满足:
(2)承租人需承诺在签订正式租赁合同后六个月内在厦门汽车城范围内的重新注册新公司与招租人签订合同承租人主体变更协议,写入租赁合同中。(a、如经招租人同意,用已在厦门汽车城范围内注册的公司作为承租人进行签约,则无需再注册新公司进行合同主体变更;b、新旧承租人之间必须具有法律上的股权关联关系。)
(3)承租人需承诺在签订正式租赁合同后,在厦门汽车城经营过程中,所销售的商品及所提供的服务所产生的营收必须由在厦门汽车城范围内注册的公司开具相应发票,写入租赁合同中。
2、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此次招商谈判:
(1)处于破产清算状态;
(3)公司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存在拖欠招租人租金、物业费、公维金或其他应付费用未支付的,或者公司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已被列入厦门翔业集团严重失信方名单的(以招商谈判日从翔业集团失信信息数据库查询为准);
五、确定承租人办法
1、招租人组成招商谈判小组开展本项目招商谈判活动,意向承租人资格符合要求的,招商谈判小组与意向承租人进行商务谈判。
六、招租人联系信息
3、报名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岩隆路33-4号3楼厦门汽车城项目展示营运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