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网上低价购入电动车,再高价卖出……为赚几百元差价,“90后”男子卢某明知买卖的“小电驴”可能是赃车,但仍抱着侥幸心理触碰法律红线,在一次交易时,被民警逮个正着。8月17日,良庆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卢某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案件:“90后”男子倒卖赃车获刑半年
卢某是一名“90后”,读完高一就辍学外出打工。去年9月,卢某来到南宁,找到一份房地产销售的工作,由于经常得带客户外出看房,迫切需要购买一辆电动车来用。但经济拮据,让他将目标放到了网络的二手车交易平台上。
很快,一辆标价350元的电动车进入了卢某的视线,他赶紧联系发帖人,双方约在安吉客运站附近看车。看到车后,卢某发现这辆电动车并没有悬挂号牌,卖车的人也无法提供车辆的发票等,但他仍将车买了下来。一个月后,卢某将这辆车以650元的价格转卖给了别人。
记者注意到,在网站上,还有买家发帖收购二手电动自行车,要求是“能骑就行”,在帖子中,发布者甚至说并不介意车子是“黑车”。
提醒:购买二手车记得向车主索要发票
“买二手车我肯定要看他有没有全部证件,不贪便宜,也不能花钱买麻烦,就怕买回来的车是赃车。”市民蒋女士说。上班族小黄也很谨慎,她说不仅会要求对方提供发票,还要查验车牌的真伪。
在采访中,也有不少市民表示,要是经济不宽裕,还是有可能会买“黑车”。市民小秦坦言,为了省钱,他也买过“黑车”,但是骑出去提心吊胆的,后来南宁市实行电动车上牌制度后,他就买了新车。
随后,记者来到位于大沙田的一家正规旧电动车回收店。店主表示,回收电动车时,他一般会让对方提供发票,如果没有,就必须要求电动车钥匙为原装钥匙,否则不会回收。
本案法官提醒,网上海量的转卖信息中,极可能有“赃车”“问题车”混迹其中,普通消费者很难分辨孰真孰假。因此提醒市民,不论是通过网络还是面对面交易,若购买二手电动车,务必要向车主索要发票,并留意车辆的车牌登记信息,如果车牌信息和卖家的身份信息不符,就要多留个心眼。